高层钢筋班组施工合同(精选8篇)
1.高层钢筋班组施工合同 篇一
合同号:
重庆柏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钢筋工)班组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 重庆柏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周勇,男,身份证号:***57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合川区北城沙坪路还建二期5#楼
2、工程地点:合川区北城沙坪路
二、合同内容:(内容、范围、工作量计算方式及确认)
1、承包范围:__5#楼___工程中涉及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焊接(本工程中所有直径大于等于12的钢筋均采用焊接属本承包范围)。
2、承包内容:
①、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钢筋加工机械、辅材。
②、所有钢筋制作、绑扎、焊接,以及制作、绑扎、焊接所需用的辅材,购买花岗石垫块,安装塑料垫块,马凳铁的制作安装。
③、施工现场内及作业面的钢筋及时清理、收捡,配合下车等工作(包括文明施工的突击安排),不发生一切计时工。
④、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工具由自己全部负责,进入现场的机具必须有出厂合格标志,并经由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方能安装使用。其中包括(手套、绑扎钩、雨衣、安全帽,必须统一颜色,并且要有合格证),对讲机不少于3部等其它工具。
⑤、两天内清理完已完工作面,并将剩余的材料用于上一层中。
三、工程单价包括内容(定额规定内容及相关文件内容):
1、工程单价(按施工图图算量计算):
±0.00(及地下室顶板)及以下钢筋:依据结施图按照520元/吨计算。
±0.00以上主体、装饰钢筋:按_25_元/m2计算,二次结构中的构造柱、拉墙筋、圏梁、过梁等合计增加1.5元/平方米,本条所指面积为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计算规则确认的建筑面积。
2、单价包括的范围 ①、单价中包括钢筋到场后的上下车费、并转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钢筋放样、制作、安装、绑扎、焊接、垫铁制作及安放、垫块购买及安放、预埋铁制作及安放;墙拉筋制作安装、压顶、构造柱、过梁钢筋制安、冷拉丝绑扎等,场内钢筋多次转运,浇筑砼时要按施工要求派钢筋工跟班作业至少保证2人以上配合作业,负责检查调效钢筋和保护层厚度,确保结构符合规范相关规定验收时,钢筋扫描全部合格,若结构验收钢筋扫描不合格,钢筋班组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扣钢筋班组总工资的20%作为补偿甲方的违约金。
②、单价中包括:文明施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不得有任何材料散乱和散落现象。钢筋房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美观、所有成品及半成品和原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并挂牌堆码整齐,每天完工后要将层散落材料回收干净放入库房。
③、单价中包括;乙方自带合格的钢筋加工设备(断料机、切割机、弯曲机、卷扬机、对焊机、电焊机、以及竖焊设备并保证甲方工期要求配备机械设备,对焊机、电弧焊机、电碴压力焊的性能必须满足钢筋焊接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扎丝、扎钩、防护面罩、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砂轮片、临时灯线等各种自用材料器具和安全用具及低耗品)。
④、钢筋损耗不得超过1%,超过部分的钢材款由乙方班组按甲方购买价赔偿给甲方。
⑤、施工现场不得有长于500mm的直径大于 10mm以内的钢材废料,所发生的短料必须按甲方要求接长后使用,工程收尾时甲方发现仍然有长于300mm的钢筋时要求乙方班组按购买价赔偿。
6、后浇带绑扎钢丝网及焊马蹬铁。○
7、外加工的箍筋的制作费据实在决算中扣除。○上述所有工作项目都在承包范围内均不再发生计时工,如确属本合同工作以外发生的计时工,按技工普工平均工资100元/工日计算,并于当日找项目经理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过时不补,过时无效。
四、合同价款:
1、根据上述第二、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审定后的实际工作量作为本合同的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
2、以上单价均包括本合同定额规定承包内容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定额补充内容及生活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自带各种自用材料和安全用具费、外来用工管理费,农忙措施费,赶工补偿费用,管理费、利税以及甲方付给乙方的病、事、劳保、差旅、暂住费、务工费、人工费、班组人员综合保险费;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乙方应交纳的务工费、施工安全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以总产值的1.0%计算),劳务管理费据实按乙方工资占工程总工资比例由乙方支付。
五、材料机具供应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为:塔吊、施工电梯及操作人员费用
2、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
断钢机、弯钢机、调直机、切割机、电焊机、电锤、电钻、切割机、切割片等满足安全施工需求的机具,配件;二级配电箱以后的各种配电箱、各种电缆电线、照明设施(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和满足施工需求的所有其它电器材料;辅材包括扎丝、元钉、元丝、垫块、粘胶带等满足施工需要的所有辅材。钢丝绳、石笔、纸张、笔墨、墨斗、墨线、油漆、线锤、卷尺、尺方、手推车、大小扫把、水管、找平水平管、手套、包括维护维修的辅助材料以及上述末提到但乙方承包范围内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和工具、辅材。以上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材等费用已进入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
3、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防护罩、安全带及其余防护用具由乙方自备。
4、甲方供材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或现场堆场,其中钢材及水泥实行限额领用制度,钢材限额为下料单数量+1%的损耗,水泥限额为实际配合比+1%的损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如超过限额,超过部份的数量钢材按6000元/t、水泥按400元/吨由乙方赔偿。
5、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材料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租用的甲方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并按甲方规定支付租用费用。
6、周转材料中的易耗品实施限额管理,扣件损耗量规定为1%,超出部分由班组按市价赔偿。
六、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 优良 标准。
1、基础、主体质量必须达到质检站及监理公司验收90分以上,如验收时未达到90分,则扣除乙方班组总人工费的20%并由此给甲方造成返工、延期损失费由乙方全部负责,并在总工资中扣除。
2、检查要求:①柱梁板筋绑扎完后在班组自检合格后,由乙方质量负责人,通知
甲方各幢号工长,并共同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才能隐蔽。在本次检查中如出现第3条所列的质量问题,如不及时整改,按第3条所列条款处罚,并无条件及时整改,并请监理、建设方复检,如复检还不合格处,处以双倍罚款并责令该小班组换人。
○2在每次质监站验收检查中,如有第3条所列问题,按第3条所列条款双倍处罚。
○3主体竣工验收和本项目自检扫描,如发现第3条所列问题,并需处理所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检查要求: 3.1钢筋的品种、级别、数量、规格;
3.2钢筋骨架尺寸;
3.3筋、板上墙加强钢筋、洞口加强筋、预埋件(遗漏、位置、数量); 3.4钢筋接头位置和数量; 3.5钢筋的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 3.6受力钢筋保护层;
3.7箍筋的间距、数量及位置; 3.8受力钢筋的间距、数量及位置; 3.9钢筋节点构造。
对于3.1、3.2、3.3不合格将处以每处每次200元罚款。
对于3.4—3.9在每次检查中质量问题累计超过5(处)次以上(包含5次)者,超出部分处以每次每处50元罚款。
七、合同工期:
1、±0.00以下基础按照工程总包单位要求执行,即总包单位追究甲方工期延误责任的,则由乙方承担与其施工相关的责任;
2、主体 按工程总包单位的要求执行,即总包单位追究甲方工期延误责任的,则由乙方承担与其施工相关的责任 ;
3、因乙方原因组织不力导致工期延误按 每天2000元罚款。
4、工期顺延的前提条件:
1、停电、停水、大型机械出现的故障问题。○
2、暴雨、材料供应不到产生的。○
3、政府行为,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要求的停工。○注:(其中1、2项一周内累计半天以上工期顺延;半天以内不作为延期条件)。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达不到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自己增加人员协助乙方完成任务。其单价由甲方确定给增加的人员,并在乙方总人工费中扣除,这样若乙方仍不能按时、按期完成自己承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乙方的劳务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影响甲方的工作无条件退场。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付款方式:(1)每月10日之前,乙方将上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审核,甲方在30日之前完成审核,次月10日之前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款项;(2)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扣除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支付,剩余15%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每次结帐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工资表。
3、所有费用结算单需经甲方现场分项工长、责任工长、内业预算及本项目执行经理签字后生效,缺以上任何人签字的结算单均无效。
九、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场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标准穿戴劳保用品,并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及防护装置,不准带小孩及家属进入施工现场,不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打闹、斗欧。非电工严禁乱牵乱接用电线路,非机操工严禁用机电设备。若有违反上述任一条例者对班组处予违约责任1000元/次,若发生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分别承担事故费用。属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统计并上报。
2、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同时必须遵守本公司现场施工文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3、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对工人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疾病和年龄在 55岁以上者或小于
18周岁者杜绝使用,否则因此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其他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处理。
4、乙方人员合同期间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包括轻重伤)残、死亡以及造成另一方人员的伤亡事故,单次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乙方自行解决,若超过5000元时,由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
5、甲方有权代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支付给乙方的相关劳务费用中扣除,但甲方办理相关保险时应当事前告知乙方。
十、文明施工及住宿、生活区卫生:
1、所有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责任300元/人.次。
2、如乙方班组人员有偷盗行为,则处予该班组承担违约责任金3000元/次,并将偷盗责移交派出所处理。随地大小便处予200元/次。不论任何原因在工地打架斗殴者每人每班组各处予承担违约责任金5000元/次若造成伤亡事故由双方班组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3、在工地上殴打甲方管理人员者无论责任大小均处予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再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施工现场临时住房要建立卫生责任制,班组宿舍,必须每天派专人打扫干净,保持清洁(清洁用具自理),如发现宿舍不清洁每一个房间处予违约责任50元/次,工人出工时宿舍被子、衣服、鞋、用具、清理整洁,否则一个房间处予违约责任50元/次。男女职工严禁混居,甲方不提供夫妻同住住房,属夫妻职工的,提倡在工地外租房居住,一切费用自理。
5、乙方工人必须爱护产品、公物、如发现故意损坏产品、公物者则照价赔偿,并且处予违约责任金1000元/次。
6、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应在现场施工食堂就餐,不宜在外面就餐,其在外面就餐所发生卫生上疾病及食物中毒等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人员进场施工一个月内,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责借支现金以及饭菜票。
十一、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事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施工技术材料1份(甲方提供原图,乙方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3、甲方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临时设施,尽可能为乙方的生活提供方便
4、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工期计划、材料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甲方协调各分包工种之间的关系,使各分部工作的施工不影响本工程的施工。
6、甲方负责按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采购供应。
7、甲方为乙方代购安全帽、安全带及建筑背心,其费用在第一次付款时扣出。
8、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劳务和机械费用的结算、付款。
9、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及时提供必备的机械、工具和材料。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完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以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乙方派周勇为其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驻守工地现场.3、乙方派________为专职安全员,_________为质量员,负责木工车间有技术要求工人的日常工作。
4、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承包范围内劳动力组织及材料的节约管理、平衡和调配工作。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不影响其他工程的施工。
5、合同履行期间,无条件遵守甲方在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自觉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指挥、监督及检查。若乙方违反合同中任一条款甲方将按本合同中规定处予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金壹万元正,情况严重导致生产、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经过协商都不能解决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参与图纸会审和施工方案的讨论,参与施工生产协调会,参与施工过程中的生产管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超平、放线、协助甲方有关人员收集、整理交工验收的各种原始资料,负责办理工程的中间 交接验收,承担成品保护。
7、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用材、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现场规定所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其经济及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对野蛮施工,违反操作规程及不负责任,失职等造成的质量、安全及材料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与停工,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自愿在总工资中扣除20%来赔偿给甲方。
9、因乙方配合不力,造成其他工种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对无正当理由造成的超定额、超预算、超计划的材料用量乙方将承担全额赔偿,结算时在总工资中扣除。
11、负责甲方为乙方人员所买的综合保险费,乙方承担保险总金额的100%费用,结算时在班组总工资中扣除。
12、乙方进场人员负责正确配带甲方发放的胸牌、安全帽和衣服背心、并按甲方购买的成本价在结算时在总工资中扣除。
13、乙方严格按国家及重庆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每月支付清农民工工资,若有民工举报、民工闹事、新闻煤体及电视暴光,甲方将处予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
14、乙方合同工程禁止转包和再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劳动报酬总额10%的违约金,并且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甲方不退还。
15、乙方负责及时申报班组人员增减花名册,若因缓报或漏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6、乙方班组长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班组成员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签订合同时附在正本合同上。
17、乙方应对工人工资逐月造表发放,工资发放表必须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每个月的5号交由项目部存档。
18、乙方班组在工程完工质检站验收合格后,结算时由甲方项目经理按合同文本开启甲方公司正式收方单,甲方项目经理开启的收方单必须有乙方班组长及组员自然人签字盖手印后,由项目经理交回甲方公司工程部、造价部、劳资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劳资主管领导签字后此收方单方能生效。
19、如图中有设计错误和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技术人员及时提出,如果未及 时提出,造成返工,乙方自负经济损失,并且双倍扣出经济损失,经济损失从工程款中扣出。
十二、保证金及保修金:
1、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50000.00元(伍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和工期保证金。待乙方承担的工作保质、保量、圆满顺利完成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在施工中乙方出现大的质量、安全问题,返 工的整改费用超过5000元者,进度总工期超出10天者,违反该合同约定条款者,此保证金不退还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若乙方不整改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结算时只办理验收合格部分的工程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由乙方承担全部材料费及人工费损失。
2、如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建议增加人力的投入。若乙方仍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导致工期横道图短期节点延误按2000元/天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限期撤离现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和相关责任。
3、因乙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乙方按施工完的工程内容和甲方签证办理结算,乙方承担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费在办理结算时由甲方扣除。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直接从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代扣代支,并且按视同支付工程款处理和向乙方罚款5000元/次。乙方情节严重导致农民工罢工闹事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和工程工期进度的,其违约责任按上述第2、3条款处理,发生罢工闹事、交通堵塞或媒体曝光一次,乙方还须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
十四、合同解除:
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以后,双方应当作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由乙方交清合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劳务作业承包合同书(2)甲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3)劳务分包工程结算书(4)技术规范及标准。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应通过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签订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9号。
2.高层钢筋班组施工合同 篇二
关键词:钢筋接头,焊接长度,搭接长度,柱箍筋,拉结筋质量隐患
随着高层建筑 (8层和8层以上) 的大量增加, 促使了高层框架结构的应用技术越来越广泛, 也越来越重要。而其中的钢筋施工质量又是保证高层框架结构质量的关健环节。笔者经常参加一些高层框架结构的钢筋隐蔽验收工作, 发现钢筋施工的一些常见病, 若认真地与现行的各类结构和施工规范对照进行核实、检查, 就可以发现框架结构的柱钢筋接头和箍筋以及填充墙工程中不被重视的一些质量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给高层框架结构工程质量留下隐患。
1 框架结构钢筋
⑴钢筋焊接:对于高层建筑中较多的框架柱纵向钢筋长度不够的情况, 目前多采用焊接手段来完成。《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1997年修订) 第5.2.14条对现浇框架柱纵向筋的接头明确规定:“柱的纵向钢筋接头宜优先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 抗震设计时, 一、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及三级抗震等级框架底层柱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可是很多施工人员较少注意到这一要求, 而不管高层框架结构是否有抗震要求、抗震等级多少, 都统一作搭接绑扎施工。这样连接会直接影响框架柱 (特别是一、二级框架柱、三级框架底层柱) 的抗剪和抗震性, 使高层框架结构存在着潜在的危险性。
施工措施:根据该工程设计的抗震等级; (1) 若是一、二级抗震框架柱 (每层柱) 或三级抗震底层框架柱, 则柱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必须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 (2) 当柱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 设置在同一柱构件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 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第3.4.7条) 。
⑵钢筋接头搭接: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第5.2.14条同时规定:“钢筋直径>22mm的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施工人员因无法焊接或机械连接时, 不得不采用搭接形式连接的情况不少, 当然除了一、二级框架柱、三级框架底层柱外, 一般也是允许的。
施工措施:关健在于施工中重视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 (满足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第5.2.14的具体要求) 和搭接位置 (满足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第3.5.5条的具体要求) , 而搭接接头长度范围内箍筋的间距必须执行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第5.2.21条的规定:“枞向钢筋搭接接头处的箍筋间距, 受拉时不得>5d及100mm, 受压时不得>10d及200mm, 箍筋弯钩要绕过两根纵筋, 弯钩长度需相应加长”。高层框架结构的钢筋搭接除按规程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外, 对有抗震设防区的工程还要遵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 中有关钢筋绑扎接头的规定:“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应>100mm”。要满足抗震结构的设防要求, 对搭接接头处箍筋间距不容忽视。
⑶柱箍筋:设计和施工人员不应忽略框架柱与一般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两者之间的受力差异, 两者配置箍筋有很大的不同。在框架塑性铰区范围内, 箍筋应按需要进行加密, 合理配置箍筋对柱截面核心区混凝土能起到约束作用, 可显著地提高混凝土极限压应变区, 从而改造柱的变形能力, 防止受压钢筋屈服, 提高抗剪的整体能力。
设计与施工中较易忽视和出错的是柱箍筋需要加密的范围。应落实保证措施:针对不同情况, 决定柱的箍筋在下列范围内, 柱箍筋应作加密处理: (1) 柱端, 取截面高度 (圆柱直径) 、柱净高的1/6和450mm三者的最大值; (2) 底层柱:取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 (3) 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小于4的柱 (包括因嵌砌填充墙等形成的短柱) , 取全高; (4) 框支柱, 取全高; (5) 一级框架的角柱, 取全高; (6) 需要提高变形能力的柱, 取全高。而柱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 必须满足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 第6.3.9条和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范 (JGJ3-91) 第5.2.16条的具体要求。
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 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第5.2.19条还要求柱的加密区柱箍筋“每隔一根纵向钢筋都应有两个方面的约束, 箍筋应有135°弯, 弯钩端头直接长度不小于10d”。对于此条规定设计人员也多有忽视, 有的施工图无明确表示和要求, 也无文字说明, 而施工时又不考虑到这一要求, 按照常规图施工。根据许多工程施工实践经验, 必须考虑当柱的纵向钢筋每边布4根或更多时, 为保持更好的拉结效果, 无论有无抗震设防要求, 柱的纵向钢筋还应每隔一根采用箍筋或增加拉结筋较好。拉筋应在两端弯成135°钩, 平直部分大于10d, 这对提高柱的变形和混凝土的约束效果更好。
框架结构柱也有采用3根或大于3根纵向钢筋而未考虑设置复合箍筋的情况, 如某地区为七度设防区, 一幢八层框架结构的框架柱每边纵向钢筋为4根, 仍为“口”型箍筋, 显然未按设计规范 (GBJ10-89) 第7.3.3条“当柱子每边纵向钢筋多于3根时, 应设置复合箍筋”的要求施工, 而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对此也有规定。
⑷箍筋弯钩:施工保证措施, 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92) 第3.3.4条规定箍筋的“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d, 对于有抗震要求的结构, 不应小于箍筋的10d, 同时要求抗震箍筋末端应弯成135°钩。而有的施工现场对箍筋的加工有相当部分达不到5d的弯钩平直长度的要求, 弯钩角度也控制不严, 达不到箍筋的构造作用, 必须引起重视。
⑸梁柱节点内箍筋: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 要求梁柱节点的承载力不低于其连接构件的承载力, 避免剪切先于弯曲破坏, 需要在柱端和梁端加密箍筋, 以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第5.2.40条和抗震设计规范 (GBJ1-89) 第6.3.13条都规定:抗震设计的框架节点区箍筋配置不应小于柱端加密实际配置的箍筋。
但很多工程的框架节点箍筋施工, 常因穿筋困难和影响工效等, 不严格按图施工。在梁柱交接部位不放或少放柱箍筋, 使得框架柱纵向钢筋, 特别是四角纵筋在较大强度内 (外侧) 没有横向约束。这样, 在荷载作用下, 将导致纵筋过早向外压屈而降低结构的承载力, 特别是削弱结构的抗震能力。这会给高层框架结构造成很大的结构质量隐患, 应引起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高度重视。
施工过程中, 当柱的截面相对较小或梁上部钢筋较多时, 框架节点处的箍筋绑扎会有一定难度。施工措施: (1) 配备有技术熟练且责任心很强的技工上岗操作, 同时需要模板工的密切配合, 并有专门的技术组织措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 加强互检, 认真做好框架节点钢筋的隐蔽检查和验收工作, 才能确保框架节点结构的质量。
⑹钢筋代换:某工程图纸设计规定使用Ⅱ级筋, 因供货短缺考虑部分用Ⅲ级钢筋按等强原则经较后进行代换, 这种简单代换从强度上达到了设计要求, 但有的时候却忽视了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两者比值的相关规定。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04-92) 第3.1.5条对此的具体要求是:“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 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来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当必需代换时, 其代替的钢筋检验所得的实际强度, 尚应符合第3.1.3条的要求”。这是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必须遵守的钢筋代换原则, 也是进行钢筋代换的保证措施, 即 (1) 钢筋代换必须按等强度进行; (2) 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 其纵向受力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一级抗震时, 不应大于1.25;二级抗震时, 不应大于1.4。
对钢筋代换需根据构件的具体情况作各项计算和检验, 只有这样谨慎处理才能保证框架结构的安全。并且施工单位进行钢筋代换时, 必须经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才能施工。
2 填充墙
⑴拉结筋处理:拉结筋的设置应考虑有抗震设计要求或对填充墙体的抗侧力要求, 框架柱范围的填充墙或隔墙均需与框架牢固连接。使用要求框架在与填充墙的交接处, 从底部开始每隔500mm高设置2ф6~ф8mm经加工的拉结筋砌在填充墙体中, 这一规定现在在施工单位基本上执行了, 但仍存在加工的拉结筋不规范和长度偏短 (习惯为500mm长度左右) 。施工措施:根据该工程设计图纸的抗震等级, 决定拉结筋的具体长度: (1) 一、二级抗震框架, 沿墙全长设置; (2) 三、四级抗震框架, 不应小于墙长的1/5或700mm。
⑵填充墙体: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第5.2.43条要求“框架的填充墙或隔墙应优先选用预制轻质墙板, 并必须与框架牢固连接”。现在一些部门也规定和提倡在框架结构中使用非粘土砖作填充保温墙。但推广和应用极不平衡, 设计等单位往往要考虑所在地的实际, 使该地区很多框架结构仍使用粘土砖作填充墙体。对此规定在很多情况下由于设计没有作出说明, 施工时也常常是按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3-83) 第4.2.8条规定实施。一般为使保温填充墙或隔墙达到预期的抗测力效果, 应在墙顶与梁底和墙中部与柱设置有效的拉结构造形式。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BBJ11-89) 第6.3.14条规定:“对于墙长度大于5m时, 墙顶部与梁宜有拉结措施, 墙高度超过4m时, 宜在墙高中部设置与柱连接的通长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但在施工中对规范这些要求的需紧密结合等施工措施却没有做到。
对无抗震设防要求与未作抗震要求的框架填充墙, 施工中一般只简单地作与框架柱有不完全的拉结, 墙顶与梁底实际上是完全分离开的, 设计中没有作出规定和构造要求, 因而欲达到连接牢固是不现实。
采取措施; (1) 熟悉掌握各类结构规范, 只有重视这些构造中容易忽视的一些问题, 才能保证框架填充墙与框架柱的牢固连接, 进而确保框架填充墙的工程质量; (2) 在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与填充墙的交接处采用砂浆加钢丝网片批挡的方法, 可有效地解决梁柱与填充墙交接处渗水的通病问题。
只要我们认真重视解决上述的这些钢筋施工质量隐患等问题, 才能保证高层框架结构中钢筋的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3-91) , 1997年局部修订条文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89)
3.高层钢筋班组施工合同 篇三
【关键词】框架结构;梁柱节点;核心区;混凝土强度;施工缝
现浇高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常有基础、柱、梁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的现象,有时还相差很大,由此就产生了相临构件不同强度混凝土交接面位置的选定及如何处理的问题,同时还涉及与此相关的钢筋安装、施工缝留置等常规施工方案的改变。在《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有关框架梁柱节点区混凝土的设计和浇筑有以下的条文内容及条文说明:
——当柱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于梁、楼板的设计强度时,应对梁柱节点混凝土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第13.5.7条)。
——高层建筑不同强度的梁、柱节点混凝土浇筑需要有关单位具体协商解决(条文说明)。
——抗震设计时,一、二级框架的节点核心区应按本规程C进行抗震验算;三、四级框架节点以及各抗震等级的顶层端节点核心区,可不进行抗震验算(第6.2.7条)。
——凡是梁柱节点的混凝土强度低于柱混凝土强度较多者,皆必须仔细验算节点区的承载力,包括受剪、轴心受压、偏心受压等,并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1.凝土强度等级不同的处理
1.1 柱与基础的连接
1.1.1 柱与独立基础或底板不同强度混凝土的交接面,一般在基础或底板的上表面,与混凝土施工缝相重合,以方便施工。若为独立基础,亦可设在梯形截面的变截面处。
1.1.2 柱与独立基础或底板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交接面,也可设在柱外距离柱宽度的截面处,深度至底板或基础底部。
1.2 柱与梁相交
柱与梁相接的节点核心区受力非常复杂,且施工缝留置在此处理不好,可能留下隐患。
1.2.1 柱与梁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交接面设在距离柱为梁高的梁上。在与梁下皮等高的柱的施工缝上继续浇筑混凝土时,浇筑与柱等强度的混凝土至板下平面,混凝土也随同浇至板底平面,此时混凝土浇筑不能停止(此处不能形成施工缝),而应在柱截面内继续浇筑与柱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至板的上表面,此处作为柱混凝土浇筑的施工缝。为此,当节点核心区混凝土浇筑至板下平面时,在柱的截面位置上要支设高度等于板厚的柱模板。
1.2.2 柱与梁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交接面与上述相同,也设在距离柱为梁高的板下梁上,而待柱及梁端混凝土浇至板下表面时,更换为梁板混凝土,接续要在前混凝土终凝前完成,与其他梁板混凝土同时连续浇筑至板混凝土的上皮,此表面为柱的施工缝。
1.2.3 当柱比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高出不超过一个等级时,柱节点核心区的混凝土可随梁板一同浇筑。当柱混凝土强度等级超过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二级,且柱四边皆有现浇梁时,柱节点核心区的混凝土也可随梁板一同浇筑。但为解决节点竖向承载能力不足及地震时抗剪能力不足的问题,在节点处增加纵向钢筋、设置型钢及增加箍筋予以补强。
1.2.4 因结构受力要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梁、板及柱的混凝土采用不同的强度等级,从结构构件的受力状态和其重要性考虑,无疑是合理和正确的,但却增加了施工难度。若交接面处两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结合不好,特别是节点核心区低强度的混凝土代替了高强度的混凝土,不但违背了“强柱弱梁”的结构理念,而且给工程带来隐患和缺陷,因此若框架结构中相临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差1~2个等级,宜设计为同一等级。柱与底板或基础的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的交接面宜与混凝土施工缝重合,设在基础或底的顶面,这样不但方便施工还减少了施工过程。梁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别随其结构层数的增加而增加,有时相差很大,这种情况不但经常遇到,且由于受力复杂而显得非常重要。所以一定要选择可靠方法施工,要优先选择节点核心区混凝土强度等级与柱相同的方案,梁内不同强渡的混凝土交接面要留与梁轴线垂直的直槎,严禁做成斜槎或阶梯槎。梁板的混凝土尽可能采用相同的强度等级,一般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差并不大,通常相差1~2级;整浇梁板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梁是按T型截面内的混凝土按强度等级高的混凝土浇筑,剩下的低强度混凝土量也就不多了,为方便施工,梁板混凝土宜采用与梁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2.混凝土施工缝
结构的混凝土施工缝一般应遵守位于剪力和弯矩均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其中柱宜留置在基础顶面、梁的下面及板的上表面,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1/3范围内。框架结构顶层及中间层端节点的柱顶的施工缝,由于梁内纵向钢筋伸入柱中部分应预先插入柱内,这样做会给施工造成困难,因此在抗震设防地区一般不将施工缝留置在梁下面。
在设计规范要求,地震设防区,在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应使梁顶面钢筋伸至边柱外侧后向下弯伸过梁底,每次切断2~4根,相距≥1aE(有抗震要求的钢筋锚固长度)。抗震设计时,梁顶面钢筋伸至柱边外侧后向下伸入梁底1aE;非抗震设计时,梁顶面钢筋伸入梁底1.21a(无抗震要求的钢筋锚固长度)。
由此可见,若将柱的施工缝留置在梁下面,就要求梁内纵向钢筋预先插入柱中,为此在柱模板和钢筋工程完成的同时,梁的模板及钢筋工程也要完成,否则会造成梁顶插入柱中的钢筋固定困难,给施工带来不便,柱的施工缝宜留在梁的下面,这一规定给予将施工缝留在梁的下面以一定的灵活性,若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予以加强,施工缝截面的清洗、凿毛、接浆、浇筑振捣及养护显得非常重要。由此可见,将施工缝留在纵向钢筋伸向梁底后的端点下面,是完全可行的。
框架中间层端节点,梁上部纵向钢筋弯折后垂直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d。以纵向钢筋直径常用的直径25mm钢筋为例,垂直段的锚固长度为15x25=375mm,加上钢筋上面保护层厚度,从梁上皮到垂直段钢筋末端距离则为400mm,因此梁高为500mm能满足施工缝设在梁下面而不用预先将梁顶纵向钢筋插入柱内,即可满足施工缝设在梁下面的要求。若不能满足,则可同顶层端节点一样,将施工缝设在弯折后的垂直钢筋下面。
3.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交接面的施工
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在交接面接续应连续施工,当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宜尽量缩短,并应在前种混凝土终凝前,将后续混凝土浇筑完毕,不能将此作为施工缝處理。
4.节点核心区的钢筋
抗震设计时,为确保钢筋混凝土框架节点核心区的强度,节点核心区的箍筋要加密,配筋量不应小于柱端加密区的实际配筋量;施工时节点核心区内柱的箍筋不可遗漏。框架顶层端节点和中间层端节点在抗震设计时,弯折前的梁上部纵向钢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45laE;非抗震设计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45la。
以上即本人在大量的工程实践中,根据现场处理高层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施工的一点心得和体会,希望能对同行们的工作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能得到同行的指点。■
【参考文献】
[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4.钢筋班组合同1 篇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将 工程项目的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对工程施工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华润金悦湾一期二标段12#—16#楼
2、工程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清波四组
3、工程结构: 框 剪
4、建筑面积: 约 万平方米
5、工程范围:施工项目所含的全部钢筋制作、安装所有构造要求的钢筋制作与安装,做到工完场清,不再计取任何计时工。
6、工作内容:
① 钢筋配制、放样、数量统计、钢筋制作,钢筋所有各种机械及手动工具,钢筋在现场内的制作、±0.00以下施工现场内的转运,±0.00以上在塔机半径辐射范围内及其附近的转运、调直、拉直、敲直、翻样、切断、拉结筋的制作、构造要求的钢筋制作安装(含所有钢材的各种焊接形式),绑扎钢筋、焊条、安装保护层垫块、弯曲、取样、挂写牌子、清理短钢筋及清扫柱内焊渣、电闸压力焊、闪光对
焊焊接等工作,钢筋的损耗控制在1%以内,地下室完成剩余材料不超过20T,主体完成后不超过10T。配合架构各种试验所用钢筋,主体工程以外的拉结筋制作及构造要求的预制件部分钢筋、安装等施工部位。甲方仅负责电源到钢筋制作房二级配电箱电缆线,其余电缆线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夜间加班所需灯具、缆线(50m以内)均乙方自行解决,且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②钢筋绑扎:从加工房至工作面上的场内全部运输(不分水平与垂直,不分地面与楼面),清除模内杂物,断扎丝、划线,按设计要求绑扎成型,入模,制作安放板凳铁、垫块、拉结筋、配合预埋铁件、拉墙筋及插筋,设置钢筋位置准确,保证结构验收时钢筋保护层符合要求,保证验收时钢筋扫描合格。砼成型时,必须有值守人员,并对工作中产生的钢筋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现行制作、安装规范施工,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的工期完工,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三条:履行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开工后,乙方怠于进场或退场不做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模板、砼接触面积计价,此单价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作调整:
①±0.00以下,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 475.00元/t(大写每吨肆佰柒拾伍元)计算;
②±0.00以上,结算工程量按建筑面积 26.50 元/m2(大写每平方米贰拾陆元伍角)计算。
2、工程结算时,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收方量计算。
3、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施工人员的人工工资、劳保用品费、机械工程使用及低耗、安全帽、绳、钉子、铁丝、劳动风险等各项费用。
4、结算方式:
①地下室达到±0.00且基础部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75%的人工费;
②主体施工期间,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5%支付人工费;
③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85%的人工费;
④剩余人工费,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办理决算手续。决算后,甲方在3个月内付清余款。
5、乙方每月 25日应当向甲方上报当月已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人员出勤花名册。施工人员出勤花名册经甲方审核后,派专人监督发放。甲方支付的人工费,乙方必须按月足额支付给施工人员工资。乙方拒不提供施工人员出勤花名册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支付人工费的
请求。
第五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年 月 日竣工,共计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监理单位签署的开工时间为准。本合同所指的竣工是指工程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作面(包 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影响到乙方工 程进度的,则工期作相应顺延,但必须与土建工期同步。
3、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工期作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②甲方现场工长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③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
4、乙方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配备、调整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期完成的,甲方有权在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内另行增加施工队伍与人员,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延误工期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超出进度计划1000.00元/天的罚款处罚。
第六条:设计变更
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部分的人工费,按本合同附件
载明的收方计价单计算,未尽内容由双方友好协商。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及使用要求
1、钢筋的堆放、制作、安装应当符合建设、监理、质监站及甲方项目部的相关要求,区分型号、规格堆放整齐,且不能浪费材料。
2、本工程所有钢筋材料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施工过程中乙方如需要材料的,必须提前三天告知甲方现场工长。
3、钢筋制作及安装的小型机具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的大型机具,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4、乙方领用材料时需要与甲方库管核对数量、规格,且应由班组长签单确认。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使用、堆码,必须听从甲方现场工长的指挥,对材料做到工完场地清并且堆码整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罚。若乙方无人堆码材料,由甲方派人堆码的,按200.00元/工、日计算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方单中扣除。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材料管理制度领取材料,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如发现浪费,乙方应当按成本价双倍予以赔偿,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乙方当月人工费结算时予以扣除,以示惩戒。第八条:施工安全
1、乙方人员上岗作业前,由乙方联系人会同甲方现场责任人、安全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并经教育者签名确认。乙方作业人员身份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当复印一份交甲方备案。
2、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工作内容,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三检
制原则”,施工质量必须符合隐蔽、验收、备案要求,工程质量落实到人。乙方必须派遣两位专职人员负责、协助本工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工作的开展。
3、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I32-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格》及上级有关劳动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的安全规范、法规和规定,健全和完善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要求”,对危险作业场所,设置监护人员,并配合甲方落实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
4、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场所物件堆放整齐、清洁。
5、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组织学习,学习安全纪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定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认识。
6、施工期间,乙方现场负责安全的人员应当随时对施工场地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下进行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通知甲方,继续施工,按规定给予处罚;乙方未尽隐患通知义务,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施工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违章指挥作业、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不得强令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施工现场内、外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若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解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七个工作日上报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10、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应当无条件接受建设、监理及甲方的安全检查,对其提出的安全整改内容必须按时、按要求整改完善;否则乙方将接受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处罚费用从甲方当月支付的人工费中扣除。
11、乙方应杜绝施工人员向楼外抛洒建渣,甲方发现一次,有权给予乙方500.00元/次的罚款处罚。第九条:班组管理
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建筑行业的相关规定以及项目部、劳务公司分别制定的管理条例执行,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监督。
2、工人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务工人员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务工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特种作业证等)进行备案,并按
《关于公司外用工的规定》办理手续。如乙方务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案,如未报备案,视为乙方私招乱雇,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由此发生的治安安全事故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3、工人进场前需经过2-3天试工,试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换人员。
4、乙方必须做好人员录用、登记及入场教育工作,不得组织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传染病人员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超过55周岁以上的男性工人和50周岁以上的女性工人进场施工,严禁使用彝胞、藏胞及少数民族工人。
5、乙方进场务工人员,由甲方负责协调管理教育、负责调度安排和监督检查完成施工任务及遵纪守法情况。
6、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住宿条件(不含餐具、被褥及洗漱用品等),配合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法制、职业道德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
7、乙方宿舍必须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被褥和鞋堆放整齐,甲方每天派专人检查,发现一次不卫生、不整洁的,甲方给予每天每间100.00元的罚款,从乙方当月人工费结算中扣除并通报。
8、甲方支付乙方人工费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当月务工人员的工资表,工资表必须有工人亲笔签名、按手印,并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乙方领到人工费后应当及时支付给工人,保证不发生劳动工资投诉事件。
9、因乙方组织人员不到位、工程机具不到位、不听从甲方管理
人员指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退场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工作面给乙方, 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
2、甲方指定 为现场工长管理施工现场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
4、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前,甲方协助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5、按安全操作及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指导,监督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及工程质量。
6、甲方应及时组织好乙方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及各种材料,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因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更改、核定通知单的,甲方应及时通知发给乙方,避免造成返工、窝工现象。
8、甲方与乙方产生零星借记工或不在合同范围内的工日,按 元/天记取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指派 为乙方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甲方生产协
调会,具体负责本合同的施工管理。合同履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施工负责人(或班组长),否则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处以已完工总费用10%的罚款。
2、对乙方委派的现场代表缺勤或不到位工作、乙方负责人不按期到场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给予100.00-500.00元/人、次的罚款。
3、乙方班组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安排、检查、监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代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0元/人、次的罚款,情况严重的,甲方可追加罚款。乙方班组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安排另有良好建议的,应由乙方现场代表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交涉,但不得以此贻误工作。
4、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手套、眼镜等)。甲方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作业时该佩戴而未佩戴安全用品的,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人、次的罚款处罚,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管理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不得自行处理,应及时上报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如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施工过程中,乙方未工期要求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损害甲方信誉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调整、整改或返工。返工期间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要求甲方派人突击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方单中按200.00元/工、日予以扣
除;累计出现三次上述情况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勒令乙方三日内无条件退场。退场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30%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7、施工过程中,对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准的,甲方可给予乙方每次100.00-500.00元罚款,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且整改应达到甲方的复验要求;超过工期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勒令乙方三日内无条件退场。退场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8、乙方入场施工后,必须对每天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具体工作的检查。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0元/次的罚款处罚,罚款费用从乙方当月人工费中扣除。
9、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因人员配备不足、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整改要求等任何因素之一导致本合同终止而中途退场的(包括乙方自行退场或甲方强制勒令退场),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场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10、施工过程中,乙方将工程擅自转包给第三人施工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勒令乙方退场。自甲方发出的解
除通知送达乙方后三日内,乙方应当无条件退场,且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场结算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乙方无权阻止干涉。
1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中途放弃承包退场的,视乙方违约。自甲方发出的复工通知送达乙方后三日内,乙方应当无条件进场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场结算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乙方无权阻止干涉。
12、乙方内部发生劳动争议的,乙方应当自行解决。乙方负责人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好施工人员的安抚工作,保证施工队伍的稳定。
13、因乙方内部原因影响到甲方声誉或造成工程迟缓、质量不能达到优良、现场安全文明不达标的,乙方对此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务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闹事、罢工。若出现闹事、罢工现象,乙方必须及时出面解决,且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10000.00元/次的罚款;若乙方怠于解决其务工人员的闹事、罢工,影响到甲方声誉或造成工期延误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乙方务工人员因工作问题和生活问题与其它班组人员发生打架、闹事的,不论过错与否,甲方有权首先对实际参与班组的人员给予5000.00元/人的罚款;待责任方明确后,对责任方追加惩罚5000.00元。若劝阻不听者,甲方有权将闹事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人工、材料等成本因素调整,乙方应当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三日内无条件退场。退场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17、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引起的停工,乙方应当及时对其务工人员进行安抚工作。双方协商一致,若施工现场连续停工一周以内的(包含第七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误工生活补贴等损失费;若连续停工超过一周后,甲方按30.00元/人、天(大写:每人每天叁拾元整),支付乙方误工损失费(实际补贴天数包含之前已停工的七天在内)。
18、甲、乙双方按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人工费的拨付,如乙方因自身资金问题拖延工期或发生无故催款的情况,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9、乙方务工人员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伤害,10000.00元以内的费用(包含一万元),由乙方全部承担;
超过10000.00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70%的费用,乙方承担超出部分30%的费用。但因乙方工人故意、重大过失行为及第三方行为所致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20、乙方负责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的自检,经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最终以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21、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负有保护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当,在已完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负责修补并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2、乙方在物管验收后一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对缺陷部位进行修理,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3、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检查中,如因乙方施工操作原因而未能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0.00-3000.00元/次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24、乙方有义务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并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25、乙方务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施工秩序,违者甲方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本合同,勒令乙方三日内无条件退场。退场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26、乙方务工人员不得盗窃、损坏公私财物,违反者按盗窃、损坏物品价值的双倍予以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扭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因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被解除或宣告无效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予以赔偿,甲方按乙方实际完工量据实办理结算手续。
2、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逾期时间超过28天,乙方未收到人工费的,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终止。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指定工程量导致工期延误的,自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拒不纠正或经三次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退场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自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逾期拒不纠正或经三次整改仍不能到达作业要求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退场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工总费用的 30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场施工。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予以赔偿。
6、本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及时依照约定办理乙方实际完工量的结算手续。自甲方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后七日内,乙方拒不配合办理结算手续的,甲方有权委托审计单位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计确认,据此支付人工费。人工费支付完毕后,乙方应当及时退场;乙方未及时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逾期退场的赔偿责任。
7、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怠于支付其务工人员人工工资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若发生甲方为其垫付的情形,甲方有权按其实际垫付金额从乙方人工费中予以扣除,多退少补。
8、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规定要求退场。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送达说明
乙方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其联系地址,视为乙方的送达地址。甲方按其提供的身份证住址给乙方送达的相关通知,视甲方已实际送达,若因乙方联系地址或电话等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乙方无法收取的,自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甲方的送达之日。
第十五条:生效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图纸、工程计价单、工程收方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电话:
代表人:
乙方(签章): 电话:
现场负责人:
5.钢筋班组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钢筋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形式和单价:
1、承包范围:工作内容。
2、结算方式含上述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及费用综合单价为:按中标数量19元/平方计算,该工程量以审计单位审核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钢筋工程质量达到规范的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应自行整改至合格为止。
三、付款方式
1、上部工程主体施工层完成后付按每栋万元工人工资。
2、主体封顶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付给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收建设单位工程款后付清。
四、文明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所有到场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乙方负责人应带领所有工人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做好每个到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30%的经济责任。
2、乙方负责人应负起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负责对本班组全体工人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施工过程跟踪管理检查与整改。
3、乙方应指定专人为班组专职安全员(名单报工地项目部)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配合工地安全小组作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严禁带家属及小孩等非生产人员进入工地。
5、方应负责所属班组进场人员遵纪守法,对违反法律所造成的后果及经济责任乙方承担100%的责任。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料净、现场整洁,配合工地做好本班组范围的各项文明施工,维护工地文明形象。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按标准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临时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乙方应负责全部责任(包括一切连带的经济与法律负责等)。
五、附则:
1、合同未详之处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以明确并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 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上级权威机关进行最终裁决。
3、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6.钢筋班组承包合同 篇六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钢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合同内容:
一:承包方式: (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工程单价包括内容:
乙方的施工内容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文件、会审记要以内所属工种的施工(承包范围内原则上不存在点工,其它事宜另议): 钢筋下料、填写钢筋用量报表、钢筋加工、钢筋绑扎、二次结构制作,各型号马镫和垫块,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等相关焊接工作、安放垫块(含各种马凳筋、剪力墙,框住焊制定位卡环)、钢筋调直(废料、短料、细材的合理利用)、浇筑混凝土时的值班、构造柱钢筋预留、钢筋送检材料
的加工、废料清理和堆放、由承包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等工作、按要求将废料运到指定位置统一堆放、场内材料的二次搬运、场内运输及卸车、清理现场钢筋废料(销售时配合装车),基础和屋顶按标准层面积一半计算,飘窗空调板面积不计算,阳台面积计算一半。
四、合同价款:
钢筋工程承包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以上单价均包括本合同定额规定承包内容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定额补充内容及生活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自带各种自用材料和安全用具费、外来用工管理费,农忙措施费,赶工补偿费用,高温作业降温费,管理费、利税以及甲方付给乙方的病、事、劳保、差旅、暂住费、务工费、人工费、班组人员综合保险费;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材料机具供应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为: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及操作人员费用
2、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一切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对焊机、电焊机、焊条、弯曲机、调直机、切割机、切割片)、扎丝、扎钩、撬棍、榔头、焊剂、钢筋剪、扎丝切刀、植筋工具、植筋材料(不
3、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余防护用具及劳保用品等由乙方自备。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发放。
4、甲方供材供应至施工现场堆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含钢筋)、等一切工具。 辅材等费用已进入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
5、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材料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
6、周转材料中的易耗品实施限额管理,钢筋损耗量规定为 3 ‰,超出部分由班组按市价赔偿。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级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在没有接到变更通知情况下
(1) 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图的设计内容,若因擅自改动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包括误工费用、管理罚款、业主罚款)
(2) 承包方无条件为送样员提供一切因工程实际需要送检的钢筋样品,若因承包方加工的钢筋检测样品(只限焊件)不合格,给工程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
(3)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相关施工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中不得出现重大技术错误,若因承包方相关人员没有熟悉图纸造成的所有施工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操作,确保扎好的钢筋验收一次性通过(只限质量监督站的检查),若一次性不能验收通过罚款1500元人民币;若第二次验收仍不能通过则罚款5000元人民币;若第三次验收还通不过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该单位工程钢筋工程量总价款的15%作为罚款扣除:
七、付款方式。1、本合同付款方式:(1)每月10日之前,乙方将上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审核,甲方在30日之前完成审核,次月10日之前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款项;(2)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扣除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支付,剩余15%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每次结帐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工资表
八、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场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标准穿戴劳保用品,并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及防护装置,不准带小孩及家属进入施工现场,不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打闹、斗欧。非电工严禁乱牵乱接用电线路,非机操工严禁用机电设备。若有违反上述任一条例者对班组处予违约责任1000元/次,若发生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分别承担事故费用。属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统计并上报。
2、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同时必须遵守本公司现场施工文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对工人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疾病和年龄在 55岁以上者或小于18周岁者杜绝使用,否则因此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其他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处理。
4、乙方人员合同期间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包括轻重伤)残、死亡以及造成另一方人员的伤亡事故,单次费用在50000元以下的,乙方自行解决,若超过50000元时,由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
5、甲方有权代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其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乙方费用在支付给乙方的相关劳务费用中扣除,但甲方办理相关保险时应当事前告知乙方。
九、文明施工:
1、所有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责任500元/人.次。同事此人清离工地。
2、如乙方班组人员有偷盗行为,则处予该班组承担违约责任金5000元/次,同时按所盗物品价值的2倍进行补陪,并将偷盗者移交派出所处理。随地大小便处予200元/次。不论任何原因在工地打架斗殴者每人每班组各处予承担违约责任金10000元/次若造成伤亡事故由双方班组共同承担,(当事人清离工地)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3、在工地上殴打甲方管理人员者无论责任大小均处予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再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闹事者清离工地)。
4、乙方工人必须爱护产品、公物、如发现故意损坏产品、公物者则照价赔偿,并且处予违约责任金1000元/次。
5、乙方人员进场施工一个月内,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责借支现金。
6,工地严禁烤火,违反规定罚款5000元并清离工地。
十、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事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施工技术材料1份(甲方提供原图,乙方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3、甲方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临时设施,尽可能为乙方的生活提供方便
4、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工期计划、材料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甲方协调各分包工种之间的关系,使各分部工作的施工不影响本工程的施工。
6、甲方负责按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采购供应。
7、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劳务和机械费用的结算、付款。
8、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及时提供必备的机械、工具和材料。
7.高层钢筋班组施工合同 篇七
近几年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 高层建筑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 工程量大, 涉及工序多, 给建筑施工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探讨合理的施工管理方法, 对提高建筑质量、缩短建设工期、以及控制施工成本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高层建筑比多层建筑的施工周期长、结构性能要求高、工程造价高, 工程质量和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笔者从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 针对小高层住宅建筑施工中对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因素控制、“三线”控制、混凝土强度控制以及施工过程控制等要点, 结合多年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的一些体会, 谈谈小高层住宅建筑钢筋工程施工中一些常见质量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此与读者共同探讨。
1 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
1.1 人员因素和保证资料控制方面
1)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的基础施工技术交底方案没有针对性、或编制的方案内容不全面;技术负责人没有对各工种进行书面的施工技术交底;专业工长没有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2) 钢材质量合格证不齐全或缺失;进场材料复验的送检批次不满足规范要求;未坚持“先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的原则。
3) 钢筋代换或变更手续不齐全;钢筋隐蔽工程技术资料不齐全。
1.2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控制方面
1) 基坑内 (包括电梯井、积水坑和后浇带等处) 积水、杂物等没有清除到位, 开始浇筑垫层混凝土。基础垫层施工完成后, 基坑降水不连续引起基础垫层或防水层起鼓、裂缝。
2) 桩顶纵向钢筋与基础承台梁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锚入基础承台梁的桩顶纵向钢筋数量不足。
3) 基础承台梁钢筋保护层垫块间距、强度和厚度不符合要求。基础承台梁上层钢筋保护层偏大、下层钢筋保护层偏小, 钢筋架立高度和宽度不足。
4) 基础承台梁模板在积水坑、后浇带、伸缩缝、止水带、电梯井等处固定无可靠措施, 支护模板的几何尺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 基础承台梁钢筋未满扎、绑扎脱扣 (未使用八字扣) 、绑扎不牢固、扎丝规格不配套等。上下层钢筋骨架尺寸控制不到位, 偏差超过验收规范允许值。
6) 基础接地体防雷接地、等电位接地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焊接或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
1.3 剪力墙、框架梁和柱施工质量控制方面
1) 各层的框架边柱与外墙板交接处模板安装不正确、接缝不到位。
2) 框架梁、剪力墙的主筋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漏焊、焊缝不饱满、夹渣、焊渣未清理, 钢筋接头百分率和位置不符合要求。框架柱在基础底板 (承台) 内构造箍筋配置数量不足。框架边柱、角柱、中柱纵向钢筋锚固长度不足, 竖向纵筋的位置、搭接区间不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
3) 在转换层的柱、梁节点处, 下层柱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锚固, 上层柱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布置插筋。梁上柱、剪力墙上柱的插筋锚固定位不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 剪力墙内、外层钢筋网片、纵筋侧面保护层厚度不足, 箍筋的绑扎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4) 剪力墙钢筋骨架尺寸偏差大, 剪力墙墙柱龙骨箍筋和拉钩的数量、间距、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4 楼层施工质量控制方面
1) 现浇板上下层钢筋网的垫块和马镫的间距、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要求, 在负弯距钢筋网下未按要求设置双排马镫, 负弯距钢筋的间距和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相临现浇板有高低差或板上有预留洞口时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加强处理;楼层双层双向钢筋上层网片抗浮拉钩未设、漏设;楼层双层双向钢筋未满扎;绑扎脱扣 (未使用八字扣) 、绑扎不牢固、扎丝规格不符合要求等。
2) 楼梯间构造柱钢筋不符合设计要求。
3) 现浇板各种管线预埋位置和预留洞口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预埋管线和预留洞口未按要求进行加强处理。
2 重点控制的内容
1) 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及工程相关技术管理资料。
2)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 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3)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 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4) 基础承台梁及柱、内外墙板的模板安装截面尺寸和模板的加固程度。
5) 基础底承台梁、框架梁柱、剪力墙主要受力钢筋的安装, 楼层双层双向钢筋的安装。
6) 钢筋骨架的焊接质量和部位控制, 钢筋骨架的尺寸控制和保护层厚度控制。
7) 基础及楼层防雷接地体、等电位接地焊接等。
3 预防和控制措施
3.1 人的影响因素和保证资料控制要点
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针对本工程编制基础施工技术交底方案, 编制的方案内容应详细、全面;技术负责人应对各工种进行书面的施工技术交底;专业工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2) 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要求,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技术) 负责人进行验收。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专业工种之间, 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形成记录。因此要求有规定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应配备到位, 并且各负其责。特殊作业人员 (如焊工) 必须持证上岗, 并按所考核项目进行实际操作。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因此基础施工必须首先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并按施工方案分工种、工序分别进行技术交底。
3) 钢筋进场后应先检查产品合格证 (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 及出厂检验报告。再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 (经建设、监理见证取样送检至法定检测机构) 进行复验, 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即严格坚持原材料“先复试合格方可使用”的原则, 保证合格的钢筋使用在工程上。避免钢筋代换或变更手续不齐全, 钢筋隐蔽工程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现象。
4) 严格执行“三检制” (自检、互检、专检) 和“三工序”, 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2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 浇筑混凝土前, 基坑尤其是电梯井、积水坑、后浇带等处模板内的积水、杂物等应清理干净。基础垫层施工完成后, 基坑降水不连续引起基础垫层或防水层起鼓、裂缝。
2) 桩顶纵向钢筋与基础承台梁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0mm, 并应满足其锚入长度不宜小于30 d (Ⅱ级) 、35 d (Ⅲ级) (d为纵向主筋直径) , 锚入基础承台梁的桩顶纵向钢筋数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并向四周方向呈45°弯折。
3) 基础钢筋保护层垫块厚度一般不应小于40 mm, 无垫层时为70 mm。保护层垫块的厚度、数量应满足要求, 垫块应垫在主筋下, 间距一般不大于1 000 mm (梅花形布置) , 根据需要可适当加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对受力钢筋的保护层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验收规范对允许偏差值设了上限, 且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
4) 基础承台梁双层主筋在积水坑、电梯井等处应有可靠措施保证其位置正确和固定可靠, 保证支护模板的几何尺寸。在上层钢筋侧模上应设置一条控制截面高度的标高线, 从而保证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上层钢筋网片的正确位置。
5) 基础承台梁钢筋必须满扎, 绑扎应使用八字扣, 并绑扎牢固。严格控制上下层钢筋骨架尺寸偏差, 使其在验收规范允许范围内。
6) 基础防雷接地体防雷接地网格应按电气施工图间距要求焊接, 且应是双面搭焊, 不小于6倍钢筋直径, 接头焊渣应及时清除。等电位接地干线也应与基础接地体可靠焊接。
3.3 剪力墙、框架梁和柱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 框架边柱与剪力墙、板交接处模板安装应保证柱的截面完整。模板安装不能因安装方便而随意断开, 人为使柱形成垂直的施工缝, 模板安装应保证随边柱的断面变化而变化, 从而保证柱的截面完整。
2) 柱、梁、板主筋焊接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焊接时不得烧伤主筋, 焊接过程中应及时清渣, 焊缝做到表面光滑、过渡平缓、弧坑饱满、高度满足设计要求。当梁钢筋选用搭接焊时, 搭接接头的端部应预弯一定角度, 以保证搭接钢筋的轴线位于同一条直线上。钢筋接头百分率和位置应符合要求。框架边柱、角柱、中柱纵向钢筋锚固长度、竖向纵筋的位置、搭接区间应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
3) 在转换层的柱、梁节点处, 下层柱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锚固, 上层柱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布置插筋。梁上柱、剪力墙上柱的插筋锚固定位应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 剪力墙内、外层钢筋网片、纵筋侧面保护层厚度、箍筋的绑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剪力墙的内、外层钢筋网片应有限位措施。钢筋保护层一般为20 mm (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有关) 。一般使用塑料卡子限位, 两层网片间按梅花形设置拉钩。柱、梁、板交接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从理论上讲是按主筋来计算, 如果碰到有较大暗柱的剪力墙, 暗柱部位纵筋和箍筋较粗, 若首先满足暗柱部位的保护层厚度, 则分布筋区域的拉钩也可能出现露筋。虽然《规范》及设计图纸一般没有明确规定做法, 笔者理解为:应按“强柱弱梁弱墙”的设计原则。首先满足柱的截面要求, 即柱箍筋尺寸不变, 保证柱子的有效截面不变。再用墙的水平筋穿入暗柱, 从而形成刚性节点, 以保证该区域内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即使造成靠近暗柱处墙的局部宽度被减小, 但有暗柱的加强, 从受力特性来考虑, 谁的刚度大, 谁就多承担, 对于保证柱的截面不变, 显然是有利的。若减小柱截面 (箍筋尺寸) , 让墙的水平筋从柱筋外包过, 因为保护层的问题, 必然就形成柱子变小, 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其他部位的钢筋保护层控制可按此方法类似处理。
4) 承台梁及楼板双层双向钢筋必须将全部钢筋相互交点扎牢, 不得跳扎, 必须采用八字扣, 以保证钢筋不位移, 对于绑扎脱扣的应重新绑扎。剪力墙墙柱龙骨箍筋 (拉钩) 的数量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 保证墙柱龙骨 (钢筋) 的准确位置。
5) 根据《规范》的规定, 钢筋的接头应设置在构件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设在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互相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采用焊接接头时在35 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范围和不小于500 mm区段内, 接头的数量不宜超过50%。钢筋接头还不宜设置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3.4 楼层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 现浇板钢筋绑扎时要对上下层钢筋网的垫块和马镫的间距等进行检查, 负弯距钢筋网下设置双排马镫, 纵横方向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确保负弯距钢筋位置的准确、不位移。垫块和马镫的间距一般为1 000×1 000梅花形布置, 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加密, 并保证板的负筋叠加处有足够支撑, 从而确保上层钢筋的架立高度。相临现浇板有高低差以及板上有预留洞口时都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加强。楼层双层双向钢筋上层网片设置抗浮拉钩, 将上、下层钢筋网片拉住, 以防止混凝土在初凝聚前板的上层钢筋网片上浮, 拉钩的规格、数量及布置方式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楼层双层双向钢筋应使用八字扣进行满扎, 对绑扎好的钢筋做好成品保护。
2) 楼梯等构造柱钢筋 (龙骨) 应按设计文件要求, 安装在设计文件指定位置, 并与基础承台梁作可靠锚固。
3) 现浇板各种管线预埋位置和预留洞口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预埋管线和预留洞口未按要求进行加强处理。
4 结束语
钢筋分项工程属于隐蔽工程, 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监督的重点, 钢筋骨架的尺寸和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是保证剪力墙、框架柱和楼板厚度的必要条件, 只要钢筋骨架控制到位, 剪力墙、框架柱和楼板的厚度就有保证。高层建筑钢筋工程更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 其施工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结构的耐久性乃至于安全。因此, 笔者认为, 高层建筑的质量控制, 应该从制度建立开始, 用制度约束人, 控制好质量的缔造者———“人”这个因素, 严格控制好高层建筑的“三线”, 控制好混凝土质量、严把过程质量关, 认真实施质量控制的“三检”制度, 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就会创建出合格的产品。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一大批先进的仪器和施工工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高层建筑施工中, 这对设计、施工、监理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 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
摘要:本文通过对钢筋分项工程在加工、连接、安装等方面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同时结合笔者多年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的一些体会, 针对小高层住宅建筑钢筋工程施工常见的施工质量问题, 提出几点注意事项及控制措施。
关键词: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参考文献
[1]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2]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
[3]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8.高层钢筋班组施工合同 篇八
关键词:高层建筑;钢筋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钢筋偏位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1 原因分析
(1)模板固定不牢,在施工过程中时有碰撞柱模的情况,致使柱子总筋与模板相对位置发生错动;(2)因箍筋制作误差比较大,内包尺寸不符合要求,造成柱纵筋偏位,甚至整个柱子钢筋骨架发生扭曲现象;(3)不重视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如垫块强度低被挤碎,垫块设置不均匀,数量少,垫块厚度不一致及与纵筋绑扎不牢等问题影响纵筋偏位。(4)施工人员随意摇动、踩踏、攀登已绑扎成型的鋼筋骨架,使绑扎点松驰,纵筋偏位;(5)浇筑混凝土时,振动棒极易触动箍筋挤歪而偏位;(6)梁柱节点内钢筋较密,柱筋往往被梁筋挤歪而偏位;(7)施工中,有时将基础柱插筋连同底层柱筋一并绑扎安装,结果因钢筋过长,上部又缺小箍筋约束,整个骨架刚度差而晃动,造成偏位。
1.2 预防措施
(1)设计时,应合理协调梁、柱、墙间相互尺寸关系。如柱墙比梁边宽50至100mm,即以大包小,避免上下等宽情况的发生;(2)按设计图要求将柱墙断面尺寸线标在各层楼面上,然后把柱墙从下层伸上来的纵筋用两个箍筋或定位水平筋或定位水筋分别在本层楼面标高及以上500mm处用柱箍点焊固定;(3)基础部分插筋应为短筋插接,逐层接筋,并应用使其插筋骨架不变形的定位箍筋点焊固定;(4)按设计要求正确制作箍筋,与柱子纵筋绑扎必须牢固,绑点不得遗漏;(5)柱墙钢筋骨架侧面与模板间必须用埋入混凝土垫块中铁丝与纵筋绑扎牢固,所有垫块厚度应一致,并为纵向钢筋的保护层厚度;(6)在梁柱交接处应用两个箍筋与柱纵向钢筋点焊固定,同时绑扎上部钢筋。
2、框架节点核心部位遗漏绑扎箍筋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框架节点是框架结构的重要部位,但节点的梁柱钢筋交叉集中,使该部位柱箍筋绑扎困难。困此遗漏绑扎箍筋的现象经常发生。
2.1 原因分析
因设计单位一般对框架节点柱梁钢筋排列顺序、柱箍筋绑扎等问题都不作细部设计,致使节点钢筋拥挤情况相当普遍,造成核心部位绑扎钢筋困难的局面,因此存在遗漏柱箍筋的现象。
2.2 预防措施
(1)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图纸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框架节点钢筋绑扎顺序;(2)框架纵横梁底模支撑完成后,即可放置梁下部钢筋。若横梁比纵梁高,先将横梁下部钢筋套上箍筋置于横梁底模上,并将纵梁下部钢筋也套上箍筋放在各自相应的梁的底模上。再把符合设计要求的柱箍筋— 一套入节点部位的柱子纵向钢筋绑扎。然后,先后将横纵梁上部纵筋分别穿入各自箍筋内,最后,将各梁箍筋按设计间距拉开绑扎固定。若纵梁断面高度答应模梁,侧应将上述横纵梁钢筋先后穿入顺序改变,即“先纵后横”。(3)当柱梁节点处梁的高度较高或实际操作中个别部位确实存在绑扎点柱箍困难的情况,则可将此部分柱箍做成两个相同的两端带135度弯钩的L 型箍从柱子侧向插入,钩入四角柱筋,或采用两相同的开口半箍,套入后用电焊焊牢箍筋的接头。
3、钢筋接头过多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在绑扎或安装钢筋骨架时发现同一连接区段内(对于绑扎接头,在任一接头中心至规定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内,所存在的接头都认为是没有错开,即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内受力钢筋接头过多,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超出规范规定的数值。
3.1 原因分析
(1)钢筋配料时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安排原材料下料长度的合理搭配;(2)忽略了某些构件不允许采用绑扎接头的规定;(3)错误取用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数值;(4)分不清钢筋位于受拉区还是受压区。
3.2 防治措施
(1)配料时按下料单钢筋编号再划出几个分号,注明哪个分号搭配,对于同一组搭配而安装方法不同的(同一组搭配二各分号是一顺一倒安装的)。要加文字说明;(2)记住轴心受拉的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受力钢筋接头均应焊接,不得采用绑扎;(3)若分不清钢筋是所处部位是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位置均按受拉区的规定处理。
4、梁箍筋弯钩与纵筋相碰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这通常是在梁的支座处,箍筋弯钩与纵向钢筋抵触。
4.1 原因分析
梁箍筋弯钩应放在受压区,从受力角度看,是合理的,而且总构造角度看也合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在练习梁支座处,受压区在截面下部,要是箍筋弯位于下面,有可能被钢筋压开,在这种情况下,只好将箍筋弯钩放在受拉区,这样做法不合理,但为了加强钢筋骨架的牢固程度,习惯上也只好这样对待。此外,实践中还会出现另一种矛盾:在目前的高层建筑中,采用框架或框剪结构形式的工程中,大多数是需要抗震设计的,因此箍筋弯钩应采用135度,而且平直部分长度又较其他种类型的弯钩张,故箍筋弯钩与梁上部二排钢筋必然相抵触。
4.2 防治措施
绑扎钢筋前应先规划箍筋弯钩位置(放在梁的上部或下部),如果梁上部仅有一层钢筋,箍筋弯钩均与纵向钢筋便不抵触,为了避免箍筋接头被压开口,弯钩可放在梁上部(构件受拉区)但应特别绑牢,必要时用电焊,对于两层或多层纵向钢筋的,则应将弯钩放在梁下部。
5、四肢箍筋宽度不准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配有四肢箍筋作为复合箍筋的梁的钢筋骨架,绑扎好安装入模时,发现宽度不合适模板要求,混凝土保护层过大或过小,严重的导致骨架无法放入模内。
5.1 原因分析
(1)在骨架绑扎前未按应有的规定将箍筋总宽度进行定位或定位不准;(2)已考虑到将箍筋总宽度定位,但在操作时不注意,使二个箍筋往里或往外串动。
5.2 防治措施
(1)绑扎骨架时,先绑扎几对箍筋,使四肢箍筋宽度保持符合图纸要求尺寸,再穿纵向钢筋并绑扎其他箍筋;(2)按梁的截面宽度确定一种双肢箍筋(即截面宽度减去两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绑扎时沿骨架长度放几个这种箍筋定位;(3)在骨架绑扎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四肢箍宽度的准确性,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6、结束语
综上所述,钢筋工程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综合性作业,施工中应注意的环节和事项很多,建筑工程工作者应切实提高工程的质量意识,结合工程实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消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杨琼.钢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J].建设科技.2009 (12)
[2] 王世兰 高层建筑钢筋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工程施工,2010,(02).
[3] 邵保灿,严伟华.浅析建筑施工钢筋施工技术[J].科技致富向导,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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