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工作情况汇报

2024-09-05

反恐工作情况汇报(精选7篇)

1.反恐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

反恐防范工作自查自改情况汇报

根据**分公司关于做好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我单位积极响应,在做好反恐防范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专门人员参与总公司成立的专业防恐抢险应急队,全面参与并配合总公司开展反恐防范工作。

2、成立以XXX、XX、XX、XXX、XX为成员的基层治保组织,建立了防恐工作管理机制。

3、开展了全员防恐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

4、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对重点防范目标进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公共安全风险处于可预、可控范围。

5、认真进行外来人员基础信息调查,发现可疑人物,马上汇报。

6、对外来车辆及时登记,并派专人负责检视其司乘的身份信息及行动,防止其利用车辆制造恐怖事件,危及人员安全及库房化学品的稳定。

7、对易燃易爆化学助剂及制品建档、管控,储藏于安全、隔离环境中,减少潜在恐怖人员接触的空间、降低其接触可能性。

8、仔细排查单位周边环境,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尽量减少外来人员靠近、进入危险化学品储藏地点的可能。

9、禁止陌生人进入厨房,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10、公布紧急情况下拨打联系电话------公安分局值班电话:******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分公司反恐防范工作自查问题清单

1、本分公司毗邻山脉,外围墙依山体而建,存在不法人员翻墙而入导致反恐防范不力的问题。

2、本分公司消防水泵压力不足,存在遇到不法分子纵火或者其他情况下发生较大火灾时第一时间灭火可能不及时的问题。

3、本分公司平日人员较少,存在遇到不法分子时,人员力量可能不足的问题。

4、存在员工可能对反恐防范工作不够足够重视导致紧急联系电话都记不牢的问题。

2.反恐工作情况汇报 篇二

一、积极心理学起源的启示

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当时Terman对天才和婚姻幸福感研究和荣格关于生活意义的研究。但二战后, 随着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战争给人类造成巨大的心灵和身体创伤, 心理学研究逐渐忽视甚至放弃了对于正常人幸福生活或积极情绪的研究, 视野大多局限在对人类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和环境压力对个体造成的负面影响的研究。心理学研究主导模式也集中于对心理的测评、对心理疾病的矫正和治疗这些消极取向的方面。客观地说, 以病理性为导向的心理学符合了当时的特定社会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波及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 造成了空前巨大的人口损失和战后心理阴影) , 无论对心理学研究方法, 还是对人类心理过程的整体认知, 都有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但是, 心理学的服务对象应当是大多数的正常人, 而早期的消极取向的心理学无疑与心理学学科发展的初衷存在一定的偏差。

二、习得性无助研究的启示

习得性无助的研究是20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研究之一。其研究者、积极心理学的先驱和领袖任务塞利格曼通过一系列的动物和人的实验证明, 动物和人的无助是可以习得的。当一个人处于习得性无助的状态时, 会选择消极地面对生活情况, 没有意志力去战胜困境, 而且相当依赖别人的意见和帮助。无助感也是帮助临床诊断抑郁症和一些精神疾病的参考之一。随着恐怖袭击事件的日益增多, 各种负面的新闻见诸报端, 各种地铁和人员密集场所警察的出现, 这些无形当中也会对民众心理产生极大的压力。如果民众得到的应对指导只是一味地躲避, 等待警察出现, 而不是积极应对性的引导和帮助, 那么一些民众可能难免会出现习得性无助感, 认为在恐怖袭击面前自己无能为力, 只能消极应对, 等待警察或别人的救援, 而这些消极的预期又可能攻击人民的身心免疫力, 最终陷入恶性循环。

三、乐观习得训练的启示

上世纪Danner著名的修女纵向研究为积极情绪的作用提供了实证支持。这些修女进入修道院时都写了简短的自传, Danner根据自传的描述将修女们分成了乐观与消极组。经过长达60年的追踪研究, 结果显示, 尽管接受研究的修女们后期生活的环境相似, 工作也基本相同, 乐观组的修女在生理指标显著优于消极组, 寿命也显著较长。在危机预防的研究中, 研究者也发现, 对抗心理疾病的最佳缓冲器是人类的积极因素。

如何帮助人们更积极向上?早期传统的观点认为, 基因是重要影响因素, 而基因难以改变, 因此一些学者持悲观态度。然而, 塞利格曼后期的实验进一步表明, 不仅无助是可以习得的, 乐观也可以通过学习获得。这一发现已得到诸多证据的支持, 从而为乐观习得训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提供了依据。已有的乐观训练方法主要集中在积极冥想和认知疗法两方面, 目的旨在激活另一些心理机制如友谊、合作关系等, 增加人们的主观幸福感, 改善人类自身生活质量。我国近十年来也开展了不少关于主观幸福感的研究, 对于幸福感的介绍和本土化研究也做出了较大贡献。然而, 乐观的训练并非简单的乐观劝解如此简单, 至少有以下几点要注意:首先, 对于已经对未来持悲观态度的人, 不能一开始就使用乐观训练;其次, 如果要对别人的困难表示同情, 也不宜一开始就使用乐观主义的训练, 应当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后, 再进行;再次, 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也不宜盲目进行乐观的训练。

四、死亡接纳模型的启示

死亡是每个个体都不可回避的事实。早期的积极心理学较少涉足这一领域。精神动力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 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亲眼目睹和感受到战争中出现的挑衅、分裂、屠杀、破坏和毁灭现象, 意识到其前期提出的自我本能和性本能理论已难以解释这些现象, 于是重新考虑提出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理论。弗洛伊德认为, 人不仅有不断趋向完善的生的本能, 也有侵略本能或自我毁灭的本能, 即死本能。死的本能是指某种它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一种是向内的, 指人的自我谴责、自我惩罚、自我毁灭、自杀倾向等;另一种是向外的, 指在有可能向外发泄的情况下, 企图毁坏他物, 表现为破坏、侵略、离间、斗殴、战争等方式。在弗洛伊德的本能模型中, 人类行为的最终目标是达到一种无紧张的状态, 但不论是生的本能还是死的本能, 只要被激活都会导致心理的紧张状态。继弗洛伊德之后,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指出, 死亡可能是导致我们焦虑和恐惧的最主要根源之一。

Wong提出了一个对待死亡的双系统模型, 为我们提供了启示。该模型指出, 死亡接纳和死亡回避是两个不同的系统, 这两个系统代表两种不同的动机和取向。回避系统倾向于回避各种危险、痛苦和焦虑, 对待死亡主要采取防御的态度, 在骚乱和危险的情形下, 通常会寻找安全感和进行自我防护。以回避系统为主的个体往往非常谨慎、害怕改变或承担风险。然而矛盾的是, 回避死亡反而将提高其害怕及焦虑的水平。而接纳系统为主的个体的主要目标是完成人生的使命, 如保卫国家安全、事业的成功、家庭的健康和幸福, 他们的生命处于不断外括的状态, 极少会关注消极的想法、挫折或者怕死。因此, 这一类的个体更加积极乐观, 更愿意直面危机, 主动开创成长的机会。个体在这一系统的主导下, 并非不惧怕死亡, 而是, 将对待死亡的恐惧化为更加积极地探讨人生的意义, 追求如何才能更好地活在当下。基于此, 积极心理学家提出, 死亡接纳才是最佳的死亡对待模式。对待死亡, 我们不能简单被降低到恐怖, 而是应当超越恐惧和拒绝, 展开更积极的死亡态度的研究。Wong等人1994年已经提出一个死亡态度量表 (DAP) 。该量表后期被Kowski等确认为评估死亡接纳的优选工具。

总结

人的生命系统是一个开放的、自我决定的系统。既有潜在的自我冲突, 也有自我完善的内在能力。面对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势, 严打高压固然重要。但不论形势如何严峻, 任何时候民众都不缺少的是乐观、信仰、希望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谐社会与恐怖主义的关系就如同土壤和种子的关系。植物的生长要靠肥沃的土地、充足的水分、优良的种子, 如果土壤与种子等各种条件都非常适宜, 那么就茁壮成长, 否则, 土壤好但种子不好当然生长不好, 土壤不好优良品种也没有用, 最后还是长不好。积极心理学就是和谐社会土壤的最佳养料, 只要社会中的大部分个体都乐观向上, 即使有少数几粒不好的“种子”, 也不会造成巨大危害。一旦土壤不好, 好的种子也无法茁壮成长。鉴于此, 在当前新形势下, 我们呼吁并期待国家、社会各界更多的有志之士开展积极心理的训练与研究, 为开展更健康、深入的反恐工作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李金珍等.积极心理学:一种新的研究方向.心理科学进展, 2003, 11 (3) :321~327.

[2]新华, 王极盛.青少年主观幸福感研究述评.心理科学进展, 2004, 12 (1) :59~66.

[3]Fredrick B.L.The Role of Positive Emotion in Positive Psychology:The broaden-and-build theory of Positive Emotion.American Psychologist, 2001, 56 (3) :218~226.

[4]Lisa G A, Richard G T.The Value of Positive Psychology for Health Psychology:Progress and Pitfalls in Examining.the Relation of Positive Phenomena to Health, Ann Behav Med.2010, 39:4–15.

[5]Seligman E.P.Building human strength:psychology’s forgotten mission APA monitor, 1998, 29 (1) .

3.反恐工作情况汇报 篇三

关键词:石油炼化企业;反恐;防恐

中图分类号:F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146-01

自“9.11”恐怖事件爆发后,全球便陷入了恐怖主义色彩中,谈恐色变,当然也提醒了各个国家做好反恐、防恐的预防工作是有很必要的。各国在积极构建反恐、防恐的工作体系时,石油炼化企业的安全成了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虽然我们在不断地寻找新的能源,但是也不足以脱离石油的发展而生存,在国家的良性发展中,石油依旧唱着主角的戏份,因此石油依旧是一个国家生存、发展的保障。正因为石油的重要性,石油炼化企业的安全系数也变得尤为重要,当然也是恐怖分子攻击的最佳对象,故而做好石油炼化企业的反恐、防恐工作体系的构建是当务之急。

一、 构建石油炼化企业反恐、防恐的工作体系的必要性

石油炼化主要是通过高温分馏把石油裂解成为汽油、柴油、煤油、石油气、乙烯等等不同的产品,如润滑油、石蜡、沥青都是石油炼化的副产品。所以石油炼化过程是石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石油炼化企业主要也就是从事石油炼化的过程,主要的职责就是用石油生产出各种重要的燃料和生产原料,可谓是肩负着石油行业的重要担子,国家石油生产的大梁。

然而,从近几年恐怖袭击发生的地点,施暴的对象来分析恐怖事件主要针对的对象主要有两个,一是重要的人或者是公共场所;二是重要的经济行业或者生产基地。石油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物质可以说是控制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而石油炼化作为石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最有可能遭受恐怖袭击。并且目前各国对于此方面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相应的反恐防恐工作还有待完善。因此,构建石油炼化企业的反恐、防恐工作体系很有必要。

二、 构建石油炼化企业反恐、防恐的工作体系所要关注的方面

做好石油炼化企业的反恐、防恐工作,我们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因为石油的生产工艺及其复杂,所以我们所要关注的方面甚多,因为任何一个方面的大意都有可能给恐怖分子以可乘之机。

(一)企业自身的生产安全

做好石油炼化企业工作的反恐和防恐工作,我们所要注意的第一个方面便是企业自身的生产安全。因为石油产品易燃、易爆的特殊性能,所以石油的生产、加工过程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只有保证自身生产的安全性足够高,才能够保证其能经受得起外来的袭击。提高自身的安全性,首先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只有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后续安全措施的采取才具有实际意义。其次是提高生产设备的安全系数,要做到安全生产设备的安全系数是必须要考虑的,想要生产设备的安全系数足够高,生产设备的制造材料的选择也是重中之重。有了好的生产设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意外发生时的伤害。最后就是简化或者是优化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发生意外时,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生产过程或者生产工艺上的问题,如果能够对生产过程进行一定的优化,使得生产过程可以避免一些高危的操作,那么危险也就少了一分。

(二)防止外来的攻击

做好石油炼化企业工作的反恐和防恐工作,我们所要注意的第二个方面便是防止外来的攻击。外来的攻击是恐怖实际最直接的表现,也是破坏性最大的。抵御外来的攻击具有重要的意义。抵御外来攻击一是保证生产基地的安全,石油炼化作为一个重要的生产过程,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生产基地的选取毫无疑问应该是在人烟稀少的地方,但是此类地点生产企业的不安全因素却上升了,因为随时可能遭受到外来的恐怖袭击,且没有外围的安全保障,所以想要保障其不受外来攻击或者攻击造成的伤害较小便必须有外围的保障,即安全部门的驻守,只有当石油炼化企业的生产基地有了相关安全部门的驻守和保卫,外来的攻击才会减小到最小的程度。二是保证生产技术的安全,恐怖袭击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破坏性袭击,如今得到恐怖袭击可以包括对于生产技术、生产材料的窃取。所以保证石油炼化企业的安全必须要保证其生产技术的安全。保证生产技术的安全,既要保证生产人员的可靠性,又要保证技术的保密性。对于生产人员的选取要“避外慎内”,即避免国外人员的参与,谨慎选择国内人员。对于生产技术的保密性,应该要做到“重要技术重要人物知”以避免技术公开性的泛滥。

三、 如何做才能使石油炼化企业反恐、防恐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想要完善石油炼化企业反恐、防恐的工作体系,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健全与反恐、防恐有关的法律

目前,世界各国的反恐、防恐的相关法律不够健全,还有待完善。不健全的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给执法人带来了执法障碍,不利于反恐、防恐工作的开展。

(二) 联合各国建立世界性的反恐、防恐组织

在目前的反恐、防恐中,我们不难发现因为各国开展反恐工作时没有良好的合作,给反恐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出现了反恐的区域化,给了恐怖分子以生存的空间。所以反恐工作的开展必须全球联合化。

(三) 石油炼化企业工作人员的军队化

对于石油炼化企业这种对生产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要求,想要技术的严格保密,生产操作的严格合乎规范,生产基地的安全系数较高,将石油炼化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军队化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孙雷先、李佳,浅谈炼油化工企业反恐、防恐工作体系的构建[D],兰州石化公司治安保卫部,2012年

4.反恐工作情况汇报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布署,学习和总结各地各学校在安全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强化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维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3月16日至3月20日,我校用为期一周的时间,组织安排全校21个班级、1400多名师生利用班班通设备、教师电脑等形式观看由省教育厅、仁怀市教育局联合录制的《仁怀市学校反恐反暴演练观摩暨省级安全文明校园汇报演出实况》安全教育光碟。

在观看活动中,我校校长要求:每位教师要以本次组织学习观看《仁怀市学校反恐反暴演练观摩暨省级安全文明校园汇报演出实况》安全教育光碟节目为契机,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树立反恐防暴意识,不断提升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学习宣传仁怀市用身边人演身边事,用生动活泼的典型案例,教育全体师生员工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并要求五、六年级班主任要紧紧围绕此次活动组织学生写一份心得体会。

本次活动,我校收看率达100%,覆盖全体师生,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开展主题班会,加强学生的反恐防暴意识。

通过此次观看《仁怀市学校反恐反暴演练观摩暨省级安全文明校园汇报演出实况》,增强了全校师生的防恐防暴意识,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刘官镇中学

5.两会期间反恐工作落实情况 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反恐怖应急准备工作,传达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反恐怖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两会期间燃气安全运行工作,我公司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现将我公司近期安全运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工作目标,公司制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严控风险”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了公司2013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燃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停气事件;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万元;不发生对集团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全面推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强化一把手的安全“守土有责”意识。总公司设十部一室,六个分公司,公司总经理与各部室负责人、各部室负责人与班组长、班组长与员工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做到了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形成了三级管理、三级负责、三道防线,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处置能力

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是规范各种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我们首先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组织人员重新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并在实施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宣贯,发至各部室、分公司进行学习和贯彻落实。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各项制度要求认真落实,特别是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雷打不动。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将责任落实到人。查隐患、查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我们开展了自查、抽查、暗访等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检查活动。每周由安委会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每月总公司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均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

三、健全指挥机制,加强协同配合

全面落实处置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机制,明确指挥部职责权限、指挥关系和人员组成,明确各类应急资源调用程序和提请支援的程序。细化参与应急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务,确保全体人员熟悉掌握预案及相关应对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的衔接。为提升处置能力,还不断加强实战演练力度,有针对性的预设复杂警情,按照“实战、实效、实用”的标准,科学设置演练方案,提高了演练的实战性和有效性,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严格值班管理,增强安全意识

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与燃气抢险队员要求24小时保持通信通畅,外出市区必须严格请假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情况能够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通报,重要岗位人员对突发情况及时上传下达,确保闻令即动。定期对各部门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认真检查预案规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健全机制、组织演练的具体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6.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篇六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及项目部关于防恐防爆防破坏的要求,根据性质与特点,特制定保安岗位操作要求及反恐、防爆、防破坏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本工作场所内引起的各类影响安全及社会安全的各类纵火、爆炸、行凶等恐怖活动事件。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加强领导、坚持队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外松内紧,严防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恐怖活动,重点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

2、提高警惕,加强盘查巡逻,特别是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防范.。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控制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反恐知识教育。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保安部反恐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各类影响本企业的突发性恐怖活动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组

长:(队长)高军 副组长:(领班)杨杰

员:(全体保安)鲁红刚

崔传操

刘威

于迎新

李世林

唐文才

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设在门卫室,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及相关协调工作。

四.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各类影响本施工现场安全及影响社会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负责建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五、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启动:

企业内部及管辖场所出现或可能出现疑似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突发恐怖活动时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遇本预案突发事件,保安部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保安部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1)事态控制:立即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有效控制、保护现场和有利位置,保护重要和要害设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配合指挥部、做好区域警戒和人员疏导撤离工作。(3)协调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3、在突发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坚决维护好现场秩序,严防事态升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保安员的反恐斗争教育,提高对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全体保安员的反恐斗争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队长负责制,各班领班为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门的反恐斗争工作。凡是涉及反恐斗争工作,各班领班必须迅速作出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

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严密监控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事件分级 1.5基本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顾问组

3处置措施 3.1预警系统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4.2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4.3后勤支援与保障 4.4日常防范 4.5人员防护 4.6法制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习5.2责任与奖惩 5.3预案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为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衡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化毒剂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较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5)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6)其它较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1.4事件分级

恐怖袭击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1.5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维护法律尊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反恐应急指挥部),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评估、修订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种类专业应急预案和种类专业预案。

反恐应急指挥部由有关领导任总指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迅速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特殊情况下由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或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反恐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全面工作;全面掌握和控制事件发展态势。2.2办事机构

反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反恐办),作为反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职责是:

(1)执行反恐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机制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指导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6)组织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

(7)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具体工作等;

(8)反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2.3工作机构

设立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恐怖袭击事件的接警、报警和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下达等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接收报警信息。有关监测机构也可直接向反恐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反恐应急指挥部,反恐应急指挥通过应急指挥中心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实施统一指挥调度。2.4顾问组

反恐应急指挥部吸收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上反恐专家成立顾问组,作为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

3、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地方、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应采取措施。3.1预警系统

防恐应急指挥部按照“高效、快捷、打造精干队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与各成员单位及、应急指挥中心联网互动,提高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恐怖袭击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体系、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电子地图及地域地貌气候特征、重要目标、重点工程、核心部位、重要基础设施有关结构及数据等信息,由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发地现场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部采集,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反恐应急指挥部对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准确、真实、可靠,信息报送要快捷、保密。对外公开的信息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有关情况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必要时,向通报;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恐怖袭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综治、公安等部门负责搜集发生范围内外和境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对恐怖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并及时报警和预警。

报告时限:各类监测、应急指挥中心发现或接到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或报警后,应迅速核实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按程序在半小时内呈报至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1小时内呈报至省应急指挥中心;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联动中心报告。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在此基础上要对新发生的情况做好后续报告。

恐怖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通过110、119、122、120等报警电话和其它途径报警。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初步统计;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报告采用电话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情况紧急时可采取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方式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省外毗邻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本县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信息的通报后,应当在半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1小时内层报至省应急指挥中心;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联动中心报告。

反恐办与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恐怖袭击事件信息交流、会商与通报制度,并对该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

应急指挥中心和反恐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警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拟采取的预警措施等建议。

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预警决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县应急指挥部以公告的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应急指挥部接到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预警决定后,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按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有关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与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有关的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当立即进入待命状态。反恐办在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做好各项预警工作。

恐怖袭击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国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侨办、台办按规定渠道上报国家相关部门。3.2.2先期处置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恐怖袭击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对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开展紧急求援,全力控制事态扩大。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记录恐怖袭击事件的概况,并迅速向反恐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在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后,反恐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现场及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和监测、侦查调查、安全防护等先期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3.2.3应急响应

3.2.3.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党委、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事发地的公安机关要立即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误。

事发地现场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反恐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武装部、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及卫生防疫部门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序,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3.2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相关力量予以支援,并向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处置情况。

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卫生、环保、水利、电力、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应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疫情、毒性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察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武装部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3.2.3.3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建筑的安全保护;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4)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5)组织协调公安、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3.2.3.4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的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应当有针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公安或武警中队要组织反恐突击队武力打击恐怖活动的首要分子及其成员,迅速抓捕同党。

必要时,通过各种合作渠道,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种力量的支持,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予以打击。3.2.3.5扩大应急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反恐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报告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接报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协调、调动增援力量、后备力量给予支援。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向国家或省、市请求支援。

3.2.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在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托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参与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2.5紧急状态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恐怖袭击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紧急状态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3.2.6应急结束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后,应判定为应急结束,由反恐应急指挥部向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发布应急状态公告。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指挥部终止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情况迅速设立灾民安置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和组织开展救助活动。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恐怖袭击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恐怖袭击事件所产生的不同尺寸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保险公司、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投保单位和个人在恐怖袭击事件中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情况要及时进行评估,依法做好理赔工作,为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反恐应急指挥部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预案。3.3.2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的原则,在反恐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尽快拟订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3、应急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4.1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公安、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要加强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

公安、武警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察与侦察专门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不断提高恐怖活动情报的搜集和分析处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

公安、通信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

公安、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要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4.2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公安、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卫生部门要指挥部分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的准备。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4.3后勤支援与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为反恐怖基础建设、科研开发项目、购置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保证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输。4.4日常防范

公安等部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信息情报,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公安、质监、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

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

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监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4.5人员防护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建恐怖袭击事件的人员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工程相接合,可与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避难场所共用。必要时,可以紧急征用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以及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应当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需疏散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疏散至安全区域,并确保疏散人员得到生活上的妥善安置。4.6法制保障

通过加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应急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习

适时组织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为单个、多个专项或综合性科目。应急演习包括编制应急演习方案、明确演习任务、组织演习队伍、确定演习范围和场所、开展应急学习以及进行评价和总结等。

应急综合性演习应于本预案生效后三个月组织实施一次,以后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演习各地视情而定。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包括演习地点、时间、气象、环境等背景信息;演习方案和演习情景;演习的规模、范围、投入的人员及装备情况;演习应急组织及保障情况;演习目标和演示的范围;演习过程等基本内容。演习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的重大缺陷的评述、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专用设备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县反恐办。5.2责任与奖惩

有关部门应当对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在预防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对拒绝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延误应急处置救援时机、处置不力、措施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5.3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管理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反恐办每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或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或进行预案演习后,视情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提出相应的修订意见,报反恐应急指挥部审定批准。评审人员由有关专家和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组成。

反恐办负责对本预案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年抽查若干个应急部门和单位,检查部门、单位贯彻落实预案的情况。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反恐办应当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行动,确保应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各乡(镇)及各应急部门、协作单位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专业应急预案,并报反恐办备案。

6、附则

本预案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县反恐办负责解释。本专项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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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校反恐防暴工作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反恐防暴工作,提高反恐防暴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潍坊市反恐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和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反恐怖工作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及时掌握、彻底排查和有效化解学校不稳定因素,及时、果断正确处置各类突发恐怖事件和暴力伤害师生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工作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1.严格落实干部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学校要安排教师值班,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表除值班人员人手一份外,要在学校办公室、警卫室张贴;领导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门卫管理。学校要对出入校人员、车辆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干人员的登记管理,要求会见人员在回执上签名反馈,严禁非公务外来车辆随意进入学校,对可疑人员应予以询问,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公安部门。

3.加强学校内部执勤巡逻。对学校内部的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每日定时巡查登记,巡查人员签名。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并查明来源和危害,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影响。

4.强化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潍坊市学校专职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校园专职保安,并建立政审、培训、体检等档案。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对抗暴恐分子的能力。

5.配足配齐安保器械。学校警卫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防卫器械,使用正常,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保安制服,持警用器械,确保24小时2人以上在岗在位。

6.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在学校大门、主要道路、食堂、实验室、学校周界等重点场所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教育局监控平台、当地公安部门联网。校门口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和对讲系统,并与公安报警系统联网运行;学校监控室应设置在安全部位,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监看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工作。

(二)突出防范重点

1.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管理。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段应落实家校交接制度;上下学时段要安排学校领导、值班教师、校园保安共同值班,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视,维护上下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2.加强校园围墙管理。清除围墙内外便于攀爬的一切土堆、桌椅板凳、柴垛、树木等杂物,及时堵塞缺口,加高低矮围墙,加固松动部位,以确保人员不能翻墙出入校园。3.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从预防恐怖分子对校车及校车内学生的突然袭击入手,建立校车反恐防暴安全预防机制。严格校车“五定”、“五有”管理,严把驾驶员资质关,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学校值班人员在学生上下车前及时关注、巡视周边状况,并做好学生上下车的交接工作。

4.加强各类危险物品管控。重点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监管检查和出入库、领用管理。健全丢失报告制度,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种手段防止危险品丢失被盗。加强对危险品从业、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与演练。

5.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有精神病史人员、吸毒人员、缠访闹访人员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相关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管控。

6.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防暴工作。根据各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工作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防暴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群体性事件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

(三)加强教育培训

1.加强反恐防暴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及黑板报、校园网站、专题报告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和载体,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避险、防护、逃生、急救、报警等基本常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学校聘请部分家长作为安全信息员,并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

2.开展反恐防暴专业知识培训。学校通过邀请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法制副校长到校讲课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恐防暴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师的反恐防暴意识,提高反恐防暴工作能力。

3.完善应急预案。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反恐防暴工作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队伍,明确本单位重点防范目标、重要环节和防范举措,明确部门人员职责任务和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和运作程序,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要备齐应急逃生绳、盾牌、灭火器等应急物资,疏通应急逃生通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应急演练。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和学校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正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5.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暴恐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属地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反恐防暴预防和处置工作。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学校“一把手”的职责,落实学校责任制,切实改变恐怖组织离我们还很遥远的思想和懈怠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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