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文化特点

2024-11-06

中国企业文化特点(9篇)

1.中国企业文化特点 篇一

中国企业组织文化特点

“企业文化”,就是企业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讲通俗点,就是每一位员工都明白怎样做是对企业有利的,而且都自觉自愿地这样做,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习惯;再经过一定时间的积淀,习惯成了自然,成了人们头脑里一种牢固的“观念”,而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又会反作用于(约束)大家的行为,逐渐以规章制度、道德公允的形式成为众人的“行为规范”。

企业文化特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确立的,被企业全体员工普遍认可和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

也有人认为,应该从这样几个方面认识企业文化:

1.企业文化是企业在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游戏规则,所以始终会以“解决问题”做为自己的宗旨。

2.企业文化是被大家认为有效的而共享,并共同遵循并自觉维护的;

3.企业文化是习得的4.企业文化是维系企业持续发展的。

5.企业文化集中反映了企业的关键价值。

广义上说,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上说,文化是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与制度。而企业文化是企业内全体成员的意志、特性、习惯和科学文化水平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与文教、科研、军事等组织的文化性质是不同的。

企业文化依附于企业,随企业产生,随企业消亡而消亡。即使没有总结或提出外在表现形式,企业文化依然是存在的。

企业文化的内在本质内容与外在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偏差。第一,外在表现形式通常表现为一句话或几个词,不是内在本质内容的全部;第二,企业文化中实际存在的糟粕是肯定不会出现在外在表现形式中的;第三,外在表现形式通常比较稳定,不会频繁更改,企业文化的本质内容却因各种因素的时刻变化而处在时刻变化之中。

企业文化在与员工的相互作用中处于主要地位,一个人被一家企业录用而成为这家企业的新员工,这个时候的企业文化代表着是大多数老员工相互作用的结果,一个人与一个整体的相互作用,其结果自然是新员工被同化。至于小概率事件,不具有普遍代表性,不说也罢。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其核心是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这里的价值观不是泛指企业管理中的各种文化现象,而是企业或企业中的员工在从事商品生产与经营中所持有的价值观念。企业文化是一个由核心层、中间层和外围层构成的多层次的生态系统,根据内容大致可以分为理念层、制度层、行为层、物质层,企业文化的各个层面是和谐统一、相互渗透的。根据企业文化的系统结构特点,柏明顿咨询给出了企业文化构建的HOME(History-Oneness-Membership-Exchange)模型。

企业文化,或者确切的说是组织文化(Corporate Culture或Organisational Culture)用国际君友会给的概念是:一个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广义说来,大至联合国、一个国家、民族、地方政府、政党、工会、学生会、小至家庭、朋友等,其实都称为“组织”。但是大部分情况下这个概念应用于形容企业,或各种非营利组织的文化形象。

在现代管理学里,这是一种通过一系列活动主动塑造的文化形态,当这种文化被建立起来后,会成为塑造内部员工行为和关系的规范,是企业内部所有人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对维系企业成员的统一性和凝聚力起很大的作用,这种新型管理理论得到了现代企业的广泛重视。

企业文化概念的不同表述

关于企业文化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认识和表达:

同心动力专业企业文化咨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12条观点:

1、价值观在管理实践中的体现,是企业文化分析和管理的重 同心动力认为“分析企业文化并不只是了解领导人期望的、向外宣布的那些价值观,而是看经过管理实践,有多少价值观被所有成员接受,并体现在工作中”(国际跨文化管理权威霍夫施泰德)。所以企业文化的梳理和定位要详尽分析企业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序列等各种亚文化与“倡导文化”的异同,尤其是反映在实际管理行为中的价值导向的异同。只有详尽的科学调研才能定位,所以所谓的“企业文化策划”是一种CIS的形象异化,对企业的文化变革没有实质的意义。

2、企业文化是继承性的 同心动力认为企业文化是继承性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经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是企业管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概括,所以对企业文化发展历史的梳理、对企业文化个性形成历史的梳理是企业文化建设非常重要的环节。文化历史梳理的结果能清晰地向员工阐述“我们的文化从哪里来”、“我们的文化为什么是这样”,是对现有文化体系的强有力的支撑。

3、价值的持续增长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同心动力认为价值的持续健康增长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企业文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总结成功基因,清晰核心价值,理顺价值差异,统一管理思想,澄清共同语言和准则,通过对内的整合达到对外部竞争环境的适应,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塑造整体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经营业绩的持续健康增长。而业绩的持续增长是衡量企业管理能力和工作价值的几乎无法代替的最重要的指标。因此,文化在管理中的渗透和深植(内部整合与外部适应)比文化体系本身更重要。

4、“深植力差”是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 同心动力认为“深植力差”是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造成深植力差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系本身无可操作性和没有科学的操作规划,而体系本身没有可深植性是问题的主要根源。

5、个性是企业文化的生命

6、科学的企业文化体系是清晰、实用的7、定性和定量的结合是企业文化体系形成的基础

8、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认同和共享

9、企业文化的清晰解读是外部与内部的互动结果

10、企业文化不是CIS(理念识别系统MIS + 行为识别系统BIS + 视觉识别系统VIS)

11、企业文化基于企业家文化

12、企业文化不是策划出来的

2.中国企业文化特点 篇二

一、以适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改变员工目标结构

1.…制定精确、公平的激励和考核制度

激励制度首先体现公平的原则, 要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和充分汇集分析激励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出台一套大多数人认可的制度, 然后执行并长期坚持这一激励制度;其次要和考核制度结合起来, 人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开发出了全视角绩效考核系统。该系统通过不同的考核者 (上级主管、同事、下属和顾客等) 从不同的角度来考核, 全方位、准确地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将考核结果平作为实施激励的依据来激发员工的竞争意识, 充分发挥人的潜能。

2.…多种激励方式的综合运用

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特点而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 首先可以发挥工作激励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方面重要的作用, 例如可以运用岗位轮换、职能多样化赋予工作以更大的挑战性, 培养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其次可以运用参与激励, 通过参与决策管理提高员工权利和地位, 形成员工对企业归属感、认同感, 可以进一步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通用电器的合力促进计划和ISS国际清洁公司实行员工财务目标实现上自我监督控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参与激励。荣誉激励的方式在企业中也被比较普遍采用。

二、企业用人机制转换, 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机制

首先激励机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要随着时代、环境、市场形式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激励机制, 企业激励机制不能停留在培养员工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物质生活基本满足, 为适应人们对物质要求和自我实现的更高要求, 制定新的、合理的、有效的激励方案, 例如让有突出业绩的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比他们的上司还高许多, 因为做一名成功的设计员和销售员一样可以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这样他们就把所有的精力和才华都投入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中去, 从而创造出最大的工作效益和业绩, 而不是煞费苦心往领导岗位上发展。多条跑道激励可以克服仅行政职务升迁的单一跑道而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和结构失衡。

其次用人机制建立上首先要制定长远的人才战略规划, 制定完整的选择和培养人才的规章制度和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建立完整的人才结构和足够的人才储备。对外实行人才机制市场化, 对内实行内部竞聘机制, 解决“铁交椅‘, 现象, 实现人才合理竞争和流动, 从而构建一支合格合理的企业人才队伍。

第三在选拔人才上注意“水下冰山理论”。所谓“水下冰山理论”是根据每个员工的个体素质的不同表现形式分为可见的“水上部分”和深藏的“水下部分气“水上部分”包括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比较重视的方面, 也比较容易改变和发展, 培训起来容易见成效。而“水下部分”包括社会角色, 自我概念, 特质目标动机等, 比较难于评价和改进, 但最具有选择的预测价值, 是“水下冰山理论”的核心内容。这意味着公司在选拔人才时要重视人的潜在能力和目标结构等, 在人才培训上重视知识技能和潜在能力的发掘提高, 并作跟踪管理根据培训效果反馈给真正的人才一个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在绩效考核上一方面要强调结果导向, 通过公司目标设立分解和激励考评的强化引导将员工追求个人成就需要和目标结构动机转变为基于组织目标的个人绩效, 另一方面要强调过程中的沟通辅导及重视员工个人能力的提高, 即重视员工实现工作目标和个人协调发展的过程。

三、学习型企业文化的实践落实

1.…以实干主义精神灌输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这比阐述一个战略理念更为困难, 它需要员工情感和直觉的支持而不是分析逻辑推理。高层管理者必须以实干主义精神将学习型组织的核心价值观体现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 从行为动机层次实现变革。

2.…给员工的工作赋予意义

(1) 要员工认识到个人在学习型组织中的价值实现。这需要高层经理们在公司与每一位员工之间建立并保持联系, 出于对员工的真心尊重和关心而开发出相互承诺的基础。这可以通过对所有成员成长与发展的平等关心来构建, 例如宜家公司, 世界上最大的家居装饰生产零售商, 在20个国家拥有50000名员工, 它的创始人因格瓦·卡姆普拉德仍然尽力去拜访公司75家商号的每一个, 并会见每一位员工。他经常在商店打烨后邀请员工们在内部餐厅共进午餐而且四处走动并夸奖鼓励以及忠告那些为他工作的人们。

(2) 培养个人的首创精神。一些公司中个体的努力和个人的贡献构成了组织过程的基石。3M公司将个人首创精神视为增长的源泉, 通过政策和步骤证实并构建了这种坚强的信念。例如“15%法则”允许员工花费15%的时间去从事他们认为对公司有利的地下工程。当地下革新发展成为大型业务时, 公司民间传奇式的充满了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企业家故事。要实现学习型组织必须建立这种培养个人首创精神的企业家机制。

(3) 从经济实体到社会结构。战略制定者习惯于将公司狭隘定义为谋求利润最大的实体, 按照他们的观点, 公司是一个广阔市场中从事经济交易的简单代理机构, 是其股东、消费者、员工以及大型社区的从属物, 战略的作用在于管理这些经常发生冲突的附属物, 以实现他们所服务公司的利润最大化。这种简单消极的以及自我服务的定义是对现实的轻描淡写。现实中公司作为资源知识的重要宝库, 承担着一个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竞争力创造财富的巨大责任, 因此它们更应该是一个社会机构。这要求企业理念不要集中于公司狭隘的自我利益之上而去寻找实现与广泛人类愿望相联系的目标时产生的承诺。

四、结束语

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篇三

摘 要:中国传统法因其成熟的立法技术、自成一脉的法律体系而盛极一时,于盛唐时期达到顶峰,在世界法律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唐律在总结秦汉以来律法经验成果的基础之上,制定出了诸如十恶、八议制度、亲属相隐、五服制罪等独具礼法特色的法律制度。日本、朝鲜等周边国家皆受其影响,仿效立法。中华法系随之形成,跻身世界五大法系。然而,时至今日,现行的中国法律中却再难看到类似的规定。为什么曾延续千年、盛极一时的中国古代法却在近代以来的百年中消沉歇绝?传统法是否已经完全被现代社会所摒弃?这些问题都指向了另一个问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是什么。

关键词:法律文化;特点;中国传统法律

梁治平先生将法律文化的概念区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具体地说,广义的法律文化应该能够囊括所有的法律现象: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法律行为、法律的机构和设施、法律制度和作为符号体系的法典、判例,以及不成文的惯例和习惯法等等。狭义的法律文化则主要指法的观念形态和价值体系,与此有密切关系的人类行为模式也应包括在内。”张显文先生则称,“所谓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对法律文化的定义虽不一而足,但大致能将其分为法律思想和立法制度两个方面。

结合中国传统法律的精神思想和立法制度,笔者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引礼入律,礼法结合

中国传统法区别于现代法、西方法的一大特征即是“礼”的存在。

“礼,履也,所以事神致富也。”礼,源于早期人类部落中的祭祀活动。当时的人们将解释不了的现象归结为神明,相信想要过上安逸富足的生活必须依赖天神的庇护。祭祀的固定程序规范,就是最早的礼。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统治者开始利用宗教鬼神进行统治,将皇权与神权结合,“恭行天罚”。久而久之,礼超越了祭祀的范围,成为了人们社会交往的一种行为规范,具有了规范性和权威性。

西周周公“制礼作乐”,以宗法传统习惯为基础制定出了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行为规范。礼,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再仅仅是对人们行为的调节,而成为了主要的法律形式之一,具有了一定法律乃至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起着“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作用。礼在中国传统法律中的重要性初露倪端,但真正的礼法结合是从西汉才正式开始的。

所谓礼法结合,就是儒家学说的法律化、法律的儒家化。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礼正式成为指导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从西汉董仲舒“春秋决狱”到唐朝制定“一准乎礼”的《唐律》,亲属容隐原则、五服制罪、八议、官当等制度在法律中的正式确定,一步步推动着法律的儒家化,并为后世历朝所沿用。礼法结合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不可忽视的一大特征。

二、家国本位,皇权至上

中国传统法律以家国为本位,维护家长权威,重视国家统治。

在中国古代,因生活的固定性和封闭性,人们以血缘为纽带划分成各个家族,并为调整日益复杂的家族内部人员关系,制定出了家法。西周制定礼乐和宗法制度后,社会等级分异、家族内部的等级分化进一步明确。儒家认为家族中亲疏、尊卑、长幼的区分以及社会中贵贱高低的分异是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少的。长幼尊卑有序,从作为国家组织细胞的家开始,自下而上,整个社会有了稳定自发的秩序,便于统治者的统治管理。“族刑”“亲属容隐”等制度原则都源于家族本位。

另一方面,宗法等级制度也使得皇权地位上升。早在夏商时期,统治者“恭行天罚”以神意之名统治人民,皇权就以王命的形式在政治社会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西周宗法等級制度确立,天子居于权力金字塔之首,春秋战国“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自秦以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确立,皇权更是具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学界有“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说法。从西周开始,不从王命罪、诬罔主上罪等诸多维护皇权的罪名层出不穷。隋唐时期,“十恶”正式定名入律,其中关于侵犯皇权、国家安全和侵犯家族等级伦理秩序的罪名就占了超过半数。明清时,皇权专制更是到了空前的地步,大兴文字狱,动辄诛连九族。法律为皇权保驾护航,皇权控制着社会政治、经济和精神思想等方方面面。

“欲治其国,先齐其家”“天下之本在国,国家之本在家”,以维护家父权为核心的家法族规对国法起到补充的作用,成为官府治理地方的辅助工具。中国传统社会实行家国本位,中央集权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之一。

三、刑民有分,以刑为主

近代,有学者根据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在《古代法》中的阐述,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只有刑法而没有民法”,由此开始,中国传统法律“刑民不分”的说法就被许多学者所引用。但笔者认为这是对中国古代法律的片面理解,中国古代法实则刑民有分,只是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罢了。

中国制法习惯承于前制,第一部成文的系统法典《法经》中绝大多数的内容都与刑事有关,而后历朝各代仿效《法经》的体例立法,制定出的法典也多以刑事法规为主。中国古代不是没有民法性质的法律,而只是不以民法、刑法等部门为法律的划分标准。其划分另有标准,如汉代的律令比注和唐朝的律令格式。

其次,由于中国传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特点所限和统治者对工商业发展的打压,商品经济的民事关系不发达,民事立法历来不受统治阶级的重视。但民事立法不发达不等于没有民事法律规定,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对家庭等级秩序的维护,关于土地、房屋的租赁、买卖等契约立法、婚姻继承等事项的规定在历代法律中都有所体现。

此外,从内容到形式,在中国传统法律中刑法都是最完备、最系统、发展水平最高的,刑罚也是惩罚违法犯罪最主要的手段。古代皇帝重视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上至妖言惑众、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下至官员以权谋私、渎职失职,甚至是盗窃抢劫、不孝父母长辈等现在看来属于民事违法的行为,都一律会被处以刑罚。如此一来,中国古代法律虽然并非只刑法一门,却给人以“刑民不分”的印象。

四、崇尚人治,行政兼理司法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大兴,百家争鸣,神权法思想受到猛烈冲击,“神治”社会逐渐转变为“人治”社会。随着法律的儒家化,儒家的“人治”思想逐渐为全社会所推崇。

孔子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主张将立法权和司法权集中在英明的君主手中,重视统治者个人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人治”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表现即皇权至上、中央集权。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中国皇帝一人独拥最高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审判权,在地方同样也是由地方长官行政兼理司法。地方虽设有专门的司法官员,但案件的最终审判权仍在行政长官手中。

中国古代行政兼理司法,一方面是出于国家统治的需要,受古代社会发展水平限制而为的做法,有利于减少司法审判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其弊端。“人治”将司法权立法权集中于统治者一人,这就注定了治理成效与统治者个人德行息息相关。一朝君主贤明,那么社会状况就会比较良好,而如果君主昏庸残暴,那么社会就很可能出现法制崩坏的情况。换言之,“人治”难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甚至会将整个社会置于水深火热之中。

五、天人合一,追求和谐

受地理环境的影响,中国自古就有安居乐业的生活思想。随着儒家学说的传播和正统思想地位的奠定,其所倡导的“礼之用,和为贵”、追求自然和谐的思想深入人心。正如李约瑟博士所说,“古代中国人在整个自然界寻求秩序与和谐,并将之视为一切人类关系的理想。”自然和谐的理念在中国古代随处可见,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亦不例外。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主张息争止讼,希望达到一种无讼和谐、法无用武之地的理想社会。到了西汉,董仲舒基于儒家思想,提出了天地人三策,“古之造文者三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三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他主张天人合一,顺应天道。宋朝,程朱理学将“天人合一”进一步系统化为一种精神内涵,多表现为“存天理灭人欲”。

中国传统法律以实现道德和社会和谐为目的,“天人合一”是中国人关于自然和社会的一种根深蒂固的独特观念,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其核心是自然和谐,着重点在于调整自然秩序和社会人事的关系,维持国家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使中国传统法律有别于西方法律而自成一家,成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然而,经历近代百余年的社会动荡和文化变迁,中国被动地摒弃了传统法律,全面仿效西法,最终形成现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但传统之于现今是否还有价值?笔者认为这是肯定的。中国传统法律诞生自中国千年的文明之中,是古人智慧的结晶,其内在与中国社会紧密相关的伦理特征绝非西方任何一国之法律可随意取代。面向未来,中国法以传统为依托,才会更好的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正如梁治平先生所说的,“任何一种外来文化,都只有根植于传统才能成活,而一种在吸收、融合外来文化过程总创新传统的能力,恰又是一种文明具有生命力的表现。”

参考文献:

[1]梁治平.《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2]孙光妍.《博弈·平衡·控制》.载《求是学刊》,2008年第6期.

[3]顾元.《天与人关系格局下的中国传统法文化论略》.载《江苏警官学院院报》,2011年第5期.

[4]鄭定,马建兴.《论宗族制度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载《法学家》,2002年第2期.

[5]武树臣.《中国“混合法”引论》.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2期.

作者介绍:

4.中国饮食文化特点 篇四

有着五千年文明古国美誉的中国,饮食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发展、演变和积累过程中,中国人从饮食结构、食物制作、食物器具、营养保健和饮食审美等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饮食民俗,最终创造了具有独特风味的中国饮食文化,成为世界饮食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而中国饮食文化也在逐渐影响着西方的一些国家的饮食文化,逐渐渗透融合、博采众长,形成精巧专维、自成体系的饮食文明。

中国饮食文化的大致特点:

第一,风味多样。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各地气候、物产、风俗习惯都存在着差异,长期以来,在饮食上也就形成了许多风味。我国一直就有‘南米北面’的说法,口味上有‘南甜北咸东酸西辣’之分,主要是巴蜀、齐鲁、淮扬、粤闽四大风味。

第二,四季有别。一年四季按季节而吃,是中国烹饪又一大特征。自古以来,我国一直按季节变化来调味、配菜,冬天味醇浓厚,夏天清淡凉爽;冬天多炖焖煨,夏天多凉拌冷冻。

第三,讲究美感。中国的烹饪,不仅技术精湛,而且有讲究菜肴美感的传统,注意食物的色、香、味、形、器的协调一致。对菜肴美感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无论是个红萝卜,还是一个白菜心,都可以雕出各种造型,独树一帜,达到色、香、味、形、美的和谐统一,给人以精神和物质高度统一的特殊享受。

第四,注重情趣。我国烹饪很早就注重品味情趣,不仅对饭菜点心的色、香、味有严格的要求,而且对它们的命名、品味的方式、进餐时的节奏、娱乐的穿插等都有一定的要求。中国菜肴的名称可以说出神入化、雅俗共赏。菜肴名称既有根据主、辅、调料及烹调方法的写实命名,也有根据历史掌故、神话传说、名人食趣、菜肴形象来命名的,如“全家福”、“狮子头”、“叫化鸡”、“龙凤呈祥”、“鸿门宴”、“东坡肉”„„

第五,食医结合。我国的烹饪技术,与医疗保健有密切的联系,在几千年前有“医食同源”和“药膳同功”的说法,利用食物原料的药用价值,做成各种美味佳肴,达到对某些疾病防治的目的。”

中国人讲吃,不仅仅是一日三餐,解渴充饥,它往往蕴含着中国人认识事物、理解事物的哲理,一个小孩子生下来,亲友要吃红蛋表示喜庆。“蛋”表示着生命的延续,“吃蛋”寄寓着中国人传宗接代的厚望。孩子周岁时要“吃”,十八岁时要“吃”,结婚时要“吃”。这种“吃”,表面上看是一种生理满足,实际上,它借吃这种形式表达了一种丰富的心理内涵。吃的文化已经超越了“吃”本身,获得了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通过中西交流,我们的饮食文化又出现了新的时代特色。但是,中华饮食文化在与世界各国文化碰撞中,应该有一个坚固的支点,这样它才能在博采众长的过程中得到完善和发展,保持不衰的生命力。我觉得,这个支点就是优秀传统文化特质,也就是中华饮食文化需要探索的基本内涵。因此,对于中华饮食文化基本内涵的考察,不仅有助于饮食文化理论的深化,而且对于中华饮食文化占据世界市场也有着深远的积极意义。我认为,中华饮食文化就其深层内涵,可以概括成四个字:精、美、情、礼。这四个字,反映了饮食活动过程中饮食品质、审美体验、情感活动、社会功能等所包含的独特文化意蕴,也反映了饮食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密切联系。

精,是对中华饮食文化的内在品质的概括。孔子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反映了先民对于饮食的精品意识。当然,这可能仅仅局限于某些贵族阶层。但是,这种精品意识作为一种文化精神,却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地渗透、贯彻到整个饮食活动过程中。选料、烹调、配伍乃至饮食环境,都体现着一个“精”字。

美,体现了饮食文化的审美特征。这种美,是指中国饮食活动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是指它给人们所带来的审美愉悦和精神享受。首先是味道美。孙中山先生讲“辨味不精,则烹调之术不妙”,将对“味”的审美视作烹调的第一要义。美作为饮食文化的一个基本内涵,它是中华饮食的魅力之所在,美贯穿在饮食活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

情,这是对中华饮食文化社会心理功能的概括。吃吃喝喝,不能简单视之,它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媒介,是一种别开生面的社交活动。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可以做生意、交流信息、采访。朋友离合,送往迎来,人们都习惯于在饭桌上表达惜别或欢迎的心情,感情上的**,人们也往往借酒菜平息。这是饮食活动对于社会心理的调节功能。

礼,是指饮食活动的礼仪性。中国饮食讲究“礼,这与我们的传统文化有很大关系。生老病死、送往迎来、祭神敬祖都是礼。礼指一种秩序和规范。坐席的方向、箸匙的排列、上菜的次序„„都体现着“礼”。我们谈“礼”,不要简单地将它看作一种礼仪,而应该将它理解成一种精神,一种内在的伦理精神。

精、美、情、礼,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概括了中华饮食文化的基本内涵,换言之,这四个方面有机地构成了中华饮食文化这个整体概念。精与美侧重于饮食的形象和品质,而情与礼,则侧重于饮食的心态、习俗和社会功能。但是,它们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唯其“精”,才能有完整的“美”;唯其“美”才能激发“情”;唯有“情”,才能有合科时代风尚的“礼”。四者环环相生、完美统一,便形成中华饮食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只有准确是把握“精、美、情、礼”,才能深刻地理解中华饮食文化,因则也才能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饮食文化。

5.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特点 篇五

中国历史上首个统一的高度集权的封建国家,秦朝终于建立起来。

一个新的政权需要有新的统治思想来支配,这个道理在当今的中国似乎还是很管用的,且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秦朝的强盛得益于它所奉行的法家思想,从商鞅变法开始。

秦朝日益走上了富国强兵统一六国的道路,在秦始皇时期,又有李斯这样的法家人物辅佐。

得以继续推行发家理念,并帮助秦朝最终能够完成统一大业。

任何一个政权的建立无不充斥着血腥与暴力,仇恨与残杀,在新的政治环境下,秦朝急需要有新的统一的指导性文化。

秦的统治者很快认识到了统一文化的重要性,但却没有认识到,新的政治环境需要有新的指导文化,而是继续推行法家的治国理念,

为了能够使法家思想继续在新的政权中发挥指导性思想的作用,秦的统治者采取了“焚书坑儒”的手段。

现在有新的研究表明,当时焚书坑儒,坑的并不是儒生,而是术士。

后人对秦朝苛政恨之入骨,才有了夸大的嫌疑。

不过我认为,应该还是有别的其他的目的在里面的。

历史总是各代而修,秦史自然是汉代人写的。

大家都知道,汉朝初期的统治思想并不是儒家思想,而是道家的无为而治。

崇尚黄老之学,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汉朝国力日益强盛,这才出现了董仲舒所提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机会,且一尊就是几千年。

中国人向来喜欢穿凿附会,汉朝的大儒们当然也不能免俗。

我想,他们在修秦史的时候,将焚书坑儒说成是儒家学术史上的空前灾难,再在后来的机缘上做文章,标榜自己继承了孔子的正统,等等。

总而言之一句话,秦朝无法逃脱被历史冠以苛政的罪名,谢幕去了。

秦朝短暂而壮烈的一生,真的没有怎么给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带来多少轰动性的印象,而是继承了先秦时期的百家争鸣状态,多样性的矛盾状态,

6.企业文化的特点与功用探究 篇六

在当今社会,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除了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积累,还要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

【摘要】随着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文化研究的全面展开和逐步深入,其重要性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但由于企业文化是一种思想意识,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因此仍有一部分人对其缺乏准确的理解和全面的把握。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基于已有的研究成果对企业文化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深入探讨了企业文化的特点与功用,揭示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7.文化企业特点及价值评估问题探讨 篇七

随着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文化产业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党的十八大报告用较大篇幅论述了我国未来文化建设、文化的改革与发展, 这在党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来文化发展的重视。十八大报告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命题作了深刻阐述, 文化强国是我国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 报告提出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 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 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不断支持, 必将促进我国文化企业的飞跃式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 2012年7月, 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2012) 》, 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 “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产业在各个国家发展中所占的比重基本上代表了这个国家的发展水平。

2011年度, 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约为13 694亿元, 约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 而美国、英国、日本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超过15%。在微观方面, 以销售收入为比较基础, 德国贝塔斯曼出版集团的发行规模接近三倍于我国579家出版社的总规模, 我国规模最大的出版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销售收入、营业利润仅分别是英国培生集团 (Pearson) 的11%、12%。

我国排名靠前的五家报刊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1亿元, 仅占全国期刊出版主营业务收入的5.3%;出版发行集团前四强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96.9亿元, 在整个出版发行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只占11.8%。

以上数据说明, 一方面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较低的水平, 未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我国的文化企业发展与经济规模严重不匹配, 文化产业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 与国际文化企业规模相比差距更大。

近几年文化企业投融资项目逐渐增加 (见图1) , 并购重组频繁 (见图2) 。2012年5月21日, 大连万达集团和全球排名第二的美国AMC影院公司签署并购协议, 并购总交易额26亿美元, 具体如表2所示。文化企业并购出现了国际化趋势。

二、文化企业特点与价值评估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需要大力建设文化企业, 提升文化企业的价值, 因而对文化企业的评估工作便提了出来。资产评估行业应特别关注文化企业范围广、经营模式不同的特点, 了解掌握文化企业的具体分类和目前文化企业重点分布范围, 以能准确地评估文化企业的价值。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2012) 》, 我国文化产业企业分为两部分、10个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 10个大类如表3所示。

目前我国文化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可以从我国已上市企业行业分布确定, 具体见图2。从下图可以看出, 我国文化企业发展重点目前主要集中于平面出版传媒、影视娱乐、游戏动漫、互联网运营、广告营销、新媒体等领域, 每一类文化企业都有不同的运营环境、经营模式、盈利点, 甚至同样是平面媒体企业, 其经营模式也可能不相同, 通常情况下随着文化企业的发展, 不同的发展周期的盈利点也不相同。因此, 评估人员在对文化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 需要熟悉文化企业的特点。

1. 文化企业的创新性。

文化产业也称为创意产业, 文化产业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其发展与人的创意密切相关, 无论是文化企业的经营模式, 还是文化企业产品等, 都充满了创意的色彩, 只有依托于具有创新精神的员工, 文化企业才能不断地推陈出新, 只有具有创新精神的文化企业才能不断创造价值、取得发展。电影发行企业只有依托于有创意的导演才能取得持续的发展, 新媒体企业只有依托于有创意的经营模式才能生存、发展, 网络运营企业只有不断创新盈利模式才能赢得客户群体。

针对文化企业具有的创新性, 评估人员需要特别关注被评估单位是否具有维持创新性的内部机制, 以及对企业重要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员工。对于创新性机制的考察需要调查被评估单位对创新人员的奖惩机制、近年来企业主要贡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并对目前企业创新氛围进行访谈。同时关注目前企业具有创新贡献的员工, 了解其对目前工作的满意程度和对企业发展的改进想法等。

2. 文化企业经营模式的多样性。

文化企业的发展大多依托于多种经营模式, 一方面可以降低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增强经营优势, 如中南传媒包括8家出版社、1家报社、1个网站、13个杂志社以及新华书店等, 迪斯尼包括媒体网络、主题公园、电影电视、消费品等。经营模式的多样性意味着文化企业的跨行业经营, 一家文化企业可能横跨多个文化产业。

评估人员对文化企业价值的评估如果涉及多种经营模式, 需要详细分析各领域的相关性, 分析其是属于全产业链经营模式还是平行共享客户经营模式, 或者是独立经营模式, 正确界定经营模式对确定评估思路非常重要, 如果界定不清可能会出现价值重复或者价值确认不合理。

3. 文化企业经营的特殊性。

在大多数领域的每一家文化企业都有其经营独特性, 或者说有核心价值区域, 比如网络运营企业重点关注客户的数量和质量, 电影发行企业重点关注电影产品在受众心理的接受程度以及导演、演员阵容的配备, 出版发行企业重点关注出版物的作者知名度以及内容的吸引力等。

而且在网络运营企业中, 其关注点也不相同, 有的关注于网络游戏、有的关注于资讯、有的关注于即时通讯、有的关注于产品应用等。

反映文化企业经营的特殊往就是企业的核心价值, 评估人员对文化企业的现场勘查应通过访谈、取证了解其经营的特殊性, 以及对经营模式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同时搜集相关资料了解同行业企业的经营模式, 进而对被评估单位经营模式的优劣势进行判断, 为确定企业价值提供可靠依据。

三、文化企业价值评估思路及关注点

鉴于文化企业的特殊性, 其价值主要体现为无形资产的贡献, 表现形式为未来的现金流入, 所以本文对文化企业价值的评估仍以收益法为基本评估方法。

1. 前期准备阶段。

资产评估人员在进入被评估单位现场前, 通常需要进行前期准备, 包括国家、地区宏观经济发展、法规税收政策对被评估单位经营影响方面的政策, 掌握行业政策、行业发展环境以及对被评估单位经营的影响的因素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信息和经营模式等。

由于目前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 评估人员在进入被评估单位现场前准备阶段应重点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地方产业扶持政策对被评估单位的影响, 是否在税收、补贴等方面对被评估单位有重要影响。

鉴于文化产业企业在一定领域内不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如互联网企业、电影发行企业等, 评估人员应将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环境界定为大市场, 搜集整个市场的相关资料, 了解其行业发展情况。

2. 现场勘查取证阶段。

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对被评估单位价值进行评估, 往往到现场后先下发资料清单, 但考虑文化企业经营的特殊性,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应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查取证:进入现场后, 应协商企业安排访谈, 重点安排与负责企业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 了解企业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及创新点、核心价值区域、行业现状、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近年财务状况以及和同行业对比情况、近期经营方案、未来发展规划或构想等, 在此基础上, 评估人员逐步细化了解的内容, 进而撰写资料清单。

评估人员在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企业的业务流程和盈利模式后, 确定该文化企业的价值评估模型。

基于文化企业的特点, 评估人员需要重点关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情况, 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主要涉及营销、合同、客户或供应商、科技、艺术等方面, 在关注无形资产的基础上同时考虑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同时, 评估人员需要进一步关注企业各项无形资产对企业盈利模式的影响, 如电影的著作权包括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各项权利均会对企业未来的收益产生影响。无形资产分类具体参考内容如表4所示。

本文以出版印刷企业业务流程为例。对出版印刷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需要熟悉其业务流程, 出版印刷企业业务上游为图书作者, 需要向作者支付稿酬获得其著作权, 下游为零售书店, 将出版的图书批发给书店, 完成图书销售 (见图4) 。

3. 评定估算阶段。

评估人员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估模型后, 以取得的可靠资料为基础对被评估单位价值进行估算, 在此过程中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1) 价值估算模型中应该充分体现主要影响价值的因素对企业价值的支撑, 比如电影发行企业价值的估算模型中要考虑在评估过程中企业已经拍完正在放映、正在拍摄、已经签约产品对企业价值的贡献, 出版发行企业价值估算要考虑签约作者及其著作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等, 同时关注收益来源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如目前世界先进国家电视节目在市场上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制作占50%, 播出媒体占25%, 广告、发行操作占25%, 而目前我国电视节目的利润完全导向媒体, 制作方在总利润中仅占6%以下, 评估人员要在价值估算模型中具体体现主要指标的测算过程, 并以可靠的依据为支撑。

(2) 鉴于文化企业处于不同周期发展阶段可能依靠不同盈利模式及考虑文化企业经营的创新性, 评估人员对文化企业价值的评估在可行的条件下应适当考虑其转变经营模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同时在评估报告中对此进行适当披露。

(3) 文化企业产品收益具有衍生性, 如电视剧作品收益最初主要体现于发行收入, 电视剧作品还能衍生出许多其他产品, 包括音像品出版权、书籍出版权、网络产品开发权、游戏与玩具开发权、旅游产品开发权等, 尤其当一部影视剧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之后, 就可能形成社会品牌, 此时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将出现几何增长, 评估人员对文化产品衍生收益在可行的情况下应该予以考虑, 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衍生收益进行详细披露。

(4) 评估人员对文化企业进行评估, 应根据文化企业产品的收益周期和文化企业所处的发展周期综合考虑收益期, 对不同收益期的企业收益进行测算。

(5) 正如一部电视剧首轮播放收益、后期播放收益、衍生收益的实现风险是不同的, 评估人员应该根据文化企业收益期内的收益风险情况, 对不同收益期的收益采用不同的折现率进行折现。

摘要: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 这既给文化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又对其提出了变革的要求。为此, 本文从文化企业适应新形势出发, 探讨了文化企业的发展环境、文化企业的特点与价值评估以及文化企业价值评估思路及关注点等问题, 为文化企业提升自身价值提供借鉴。

关键词: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价值评估,企业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2;11

8.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研究浅述 篇八

关键词:法律文化;传统;特点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6-0050-02

法律文化是一种复杂而又有内涵的社会现象,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它是由法律思想包括法律观念、法律学说、法律精神、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组成的复合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几千年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统称,是指从上古起至清末止,广泛适用于中华大地的具有高度稳定性和持续性的法律文化。

一、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的概念源于西方,在西方,首创“法律文化”一词的是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他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提出并界定了法律文化的含义。他认为,法律文化是指“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

综观众多研究法律文化的著作文章,对法律文化概念的定义不下几十种,其中,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仲秋也持有这种观点。何意志在其著作《中国法律文化概要》中认为,法律文化是“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的,与法律相关的价值观念、规范、制度、程序规则和行为方式的总和”,法律思想、法律规范、法律设施及法律方法论等则构成法律文化不可或缺的要素。

而我比较赞同刘作翔教授的主张,“法律文化是指内隐在法律理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当中并通过这些法律现象表现出来的法律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它指导并制约着这些法律现象的变化发展”, “法律文化从结构角度可以分为内隐法律文化和外显法律文化,内隐法律文化即法律意识,它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两大层次,外显法律文化包括法律规范制度和法律组织机构设施两大体系。”因此, “法文化是一个内容十分宽泛的有机复合体,其外延要比法、法律大得多”。我们可以说一切人化了和法律化了的物质、意识都是法律文化。

二、中國传统法律文化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1.集体本位。

集体本位可以说是传统法律文化的总体精神,君父一体、忠孝合一,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国家是家族的扩大,个体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以家族利益为最高准则。当儒学被统治阶级确立为正统思想后,儒家倡导的“礼治”和法家提倡的“法治”携起手来,封建法律以维护集权专制政体和宗法家族制度为最高原则,这样,在自始就缺乏对个体权利、自由的尊重的中国土地上,个体的利益被压缩至最小,代之而起的是集体本位的思想大行其道,它已如此根深蒂固地植于民众的心中,以至集体本位的思想影响到法律文化其他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无讼观就与集体本位的价值取向紧密联系;而另一方面,在纵向的时间维度上,它存在于整个传统法律文化的时间跨度中,并在今天仍然发挥作用。可以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最基本特点就表现于此:忽视个体利益和个人价值,用制约个人权利的方法来维护特定社会秩序的集体本位观。

2.无讼息争。

传统法律文化中以家庭为本位的中国传统社会,注重人的社会义务,而忽视个人的权利;重视集体、大局的利益,而要求作为社会成员、家庭成员的个人不计个体得失。处于这种社会环境下的个体成员之间的利益之争,必然会被家庭、家族、社会的责任重压,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的集体荣誉观念所压抑。而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之正统的儒家的代表人孔子,更是明确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论语·颜渊》)儒家的“无讼”思想概括起来有如下两个方面的根据:第一,以“中庸之道”与“和为贵”反对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与他人争讼,要求百姓做集权统治下的顺民。第二,以“克己”和“忠恕”进行反省内求,以求灵魂净化,人格完善。参与诉讼,获得对方的损害赔偿正与“忠恕”思想相违。无讼思想进而演化为“贱讼”、“耻讼”观念,使人们视诉讼为畏途,其消极影响至今不衰。

3.德主刑辅。

由礼培育起来的中国古代的道德政治观,常常把一个王朝的兴衰成败,归结为道德是否净化。这种对道德教化的过分推崇,导致对法律的某种轻视。传统的道德政治观,是历代奉行的“德主刑辅”国策的源头。以礼入法之后,礼主刑辅的状况进一步被确定和强化。表现为:礼指导法律的制定;礼典、礼文直接入律;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等。较之于法,礼对社会的调整作用更深入,对群众的精神束缚更严格,并且被赋予礼教、德化的外衣,又与重宗法伦理的国情相结合,因此更易被接受。

4.法律工具论。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视法律为工具的价值判断可以追溯到国家形成之初。古代国家的本质在于,它是战争中获胜的氏族对失败者的统治和压迫。它取得这种地位靠的是战争,维持这种地位依靠的则是法律。这样形成兵刑“其为暴力则一”的特征和“其为统治者工具则一”的本质。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法家或是儒家,还是其他,从来无人对这种法律工具论提出质疑。这是历史加于思想的局限,是任何人无法逾越的文化范式。

5.义务本位。

法律以义务为核心,重刑轻民、律学独秀。不仅古代中国的法律规范如此,就是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也是这样,先秦的儒家思想崇尚礼治与明德慎罚的为政之道,主张要“别贵贱,序尊卑”,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名份不得犯上逾越”;法家则以“一断于法,君主独治,术势并重”为其学说特征,强调“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逾越”。到了汉代以后,中国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法律文化更是以“三纲五常”,规定了臣民、子女、妻子对君主、父亲、丈夫的义务,因此,纵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义务法律文化的发展史。

参考文献:

[1]范忠信, 郑定, 詹学农. 情理法与中国人[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2]夏劼.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J]. 社会发展, 2010:83-84.

[3]韩冰. 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化构建[J]. 前沿, 2005(2):124-130.

[4]于语和,施晓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释义及其与西方的比较[J]. 前沿, 2001(2):10-16.

作者简介:邱文诗,女,新疆乌鲁木齐人,1992年1月,新疆大学法制史学硕士研究生。

9.中国企业文化特点 篇九

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文化热”以及90年代社会史研究随之复苏以来,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变迁与文化转型的持续研究和探讨就始终是国内学术界的一大热点。本文作者提出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与文化转型具有外源性、差异性、艰巨性和不彻底性等四大特点。这一结论建立在对国内学界近30年的研究成果加以总结的基础上,条分缕析,自成一说,或可对读者有所启发。

一、外源性:从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动力上看

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外源性。尽管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中国的社会和思想内部已经孕育了某些新的社会和思想因素,这些新的社会和思想因素构成了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历史起点。但是,这些新的社会和思想因素只为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提供了可能性,而没有成为现实性。这是因为,它们并没有突破传统的坚厚外壳,开始其近代的转变。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中国仍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封建国家,政治上是封建专制,经济上是小农经济,文化上是一元的中国传统文化。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开始的,是一种外源性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所谓外源性是相对于内源性而言的,意思是说这种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不是(或不全是)“由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内部创新”,而是在西方的外来因素的刺激和作用下发生的从传统到近代的转变。正因为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是外源性的,“西力东侵”和“西学东渐”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启动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近代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在变迁与转型的过程中,除了内源性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所碰到和必须解决的“古今”问题外,还有“东西”问题。“东西”与“古今”问题的并存,使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任务,比之属于“内源性”的一些国家(如西欧)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来说要复杂得多和困难得多。

二、差异性:从不同地区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节奏看

差异性是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我们考察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时就会发现,东南沿海和沿江地区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启动和发展最早、最快,中部和北部地区的启动和发展其次,西北和西南地区的启动和发展最晚、最慢,整个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呈现出从东向西、从南向北逐渐递减的趋势。其原因就在于,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是在西方的外来因素的刺激和作用下启动的,“西力东侵”和“西学东渐”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影响很大,而首先受“西力东侵”和“西学东渐”影响的便是东南沿海和沿江地区,具体来讲是长江下游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位于这些地区的上海、广州和其他口岸城市是西方列强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输入文化的桥头堡。以文化而言,舶来的西方文化经口岸城市在向内地的其他城市和广大农村辐射的过程中,因内地的其他城市和广大农村所处的位置不同,与口岸城市尤其是作为全国文化和西学传播中心的上海之间联系的紧密与否,而呈现出“以上海为中心,成浪圈形向四周扩散的时代特点”,离上海越近,与上海联系越紧密,其辐射力越大;反之,则越小。十九世纪外国传教士办的《格致汇编》设有一“互相问答”栏目,专门回答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在前后16年中,读者共提出问题320个,提问者注明籍贯的有260人次,除美国的2人外,其余的258人次来自于全国的18个省区。其中《格致汇编》所在地上海的提问人数最多,达到52人次,占总人次的五分之一;其次是临近上海、与上海的联系非常紧密的浙江和江苏,分别

达到了45和30人次;再次是地处东南沿海、与上海交往便利的广东、福建和山东,其提问人数均在20人次以上;“其他各地提问人数的多寡,大抵因与上海的距离远近、交通便否而变化”(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6卷《晚清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提问人次的多少虽然不能说明西方文化传播的全部情况,但就一般情况而言,某地提问的人越多,说明该地阅读此刊物的人也就越多,西方文化对此地的辐射力度也就越大。除地区之间的差异外,城乡之间以及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也存在着较大差异。一般而言,城市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要早于和快于乡村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大城市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要早于和快于中小城市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所以,就某一地区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而言,又呈现出从大城市再到中小城市最后到乡村而逐渐递减的趋势。

三、艰巨性:从实现社会变革和文化转型的阻力看

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第三个特点是它的艰巨性。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在进入近代以前,中国是一典型的传统社会,历史悠久,发展完善,不仅具有超强的稳定性,而且还具有极强的历史惰性,因此,要将这样一个典型的传统社会转变为近代社会,其艰巨性可想而知。事实上,在近代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变迁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和文化的内部因素曾对这种变迁和转型起过非常大的阻碍作用,比如封建地主阶级及其封建专制制度对政治近代化进程的拼死抗拒,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自足自给的小农经济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顽强阻扰,旧的封建主义思想文化观念对新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观念在近代中国传播的负面影响,等等,这也就是马克思讲的死人抓住活人的问题。第二,除了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内部因素的阻力外,西方的外来因素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与文化转型的阻力也是巨大的,尤其是西方列强(包括后来的日本)始终都想把中国变成它们的殖民地,为达此目的,它们不仅发动了一系列侵略战争,给中国近代的社会生产力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而且还强迫中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它们还和中国统治者相勾结,破坏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和进步事业,这些都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第三,就近代西方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来看,新兴的资产阶级是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推动者和领导者。但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仅产生和形成较晚,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开始产生和形成,而且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一方面,中国民办资本主义企业同外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中华民族资产阶级愿意参加反对外国侵略和反对封建压迫的斗争,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和一定的革命性;另一方面,中国民办资本主义企业同外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之间存在着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和一定的依存关系,又决定了中华民族资产阶级反对外国侵略和反对封建压迫不坚决、不彻底,具有先天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中华民族资产阶级先天所具有的这种软弱性和妥协性,使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更为艰难。因为,许多应该由资产阶级承担和完成的历史任务,由于资产阶级的形成晚和形成后所具有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不得不由农民阶级、开明士绅甚至地主官僚来承担。如作为中国经济近代化之开端的洋务运动就是由清政府中的一些中央官员和地方督抚来倡导和主持的,而作为中国政治近代化之开端的戊戌变法的发动者和领导者是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正在向资产阶级转化过程中的封建士大夫阶级。这也是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不彻底性:从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实际效果看

不彻底性是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第四个特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艰巨性,导致了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的不彻底性。就社会变迁而言,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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