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选举(共10篇)
1.乡镇纪委选举 篇一
XXX镇纪委多措施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XXX镇纪委为保障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将教育引导、信访处置和贿选案件查处作为重点工作,把严肃选风选纪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环境。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方面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投票权。从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当日开始,组织宣传组深入村居组,利用村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发放告知书、张贴标语及悬挂横幅等形式,向村民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掌握法规精神,了解选人标准,营造浓厚选举氛围,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教育党员干部识大体、顾大局,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氛围。另一方面,做好候选人集体谈话工作,教育引导参选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采取合法、正当方式参与竞选,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监督,畅通诉求渠道
镇纪委将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及时收集意见和投诉,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加大对有关部门相关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指示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强化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镇纪委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纪依法从速从严予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通过案件的查处,及时化解纠纷,确保选举环境,同时教育党员群众,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乡镇纪委选举 篇二
当前, 我国关于村委会选举的全国性法律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以下简称《村组法》)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省制定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一般规定, 乡、民族乡、镇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或类似临时性选举领导机构, 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各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均对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作了系列授权。
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4日通过的《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七条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乡、民族乡、镇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其职责是: (一)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 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三) 培训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人员; (四) 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 受理有关选举工作的举报、来信来访; (六) 办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1年7月27日修订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六条规定, 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本办法; (二) 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 引导村民依法进行选举; (三)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依法确定选举日, 并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五) 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六) 指导、协助村民委员会完成交接工作; (七) 指导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 (八) 总结和组织交流选举工作经验。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999年9月24日通过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六条规定“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在乡 (含民族乡, 下同) 、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指导下, 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具体职责没作规定。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8日通过的《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十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 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职责没作规定。
可以看出, 这些选举办法 (或选举条例) 都规定, 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或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居村委会选举的指导地位。指导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要通过对其职责的界定明确和规范。有些省就没有具体化, 有些省对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职责规定的比较具体, 但不同省具体规定存有明显差异。概括来讲, 现有法规制度赋予了乡镇在村委会选举时的直接行政领导和组织领导地位。
村委会选举实际操作中的惯例是以省为单位, 依据《村组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通知, 全省统一进行。是在自上而下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 乡镇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直接行政领导者。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七届村 (居) 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为例, 其中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党组织和村 (居) 委会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成立由党政领导挂帅、人大监督、组织和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参与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设区市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县 (市、区) 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 (街道) 党 (工) 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县 (市、区) 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 建立换届工作联系点, 加强具体指导。乡镇 (街道) 要抽调骨干力量, 深入到村 (居) 指导选举工作”。这反映了村委会选举的领导体制特点, 在乡镇层级, 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或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的具体构成是由乡镇党政领导挂帅、人大监督、组织和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参与的混合型的临时领导机构。
二、村委会选举中乡镇的“越位”与“失位、缺位”及其原因
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 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的目的是“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 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保障以村委会民主选举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有序、顺利推进, 就必须正确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的统一的政治原则, 就必须正确面对我国农村民主政治薄弱的国情和正确处理村委会选举实践中村庄内部出现的“贿选”、“家族政治”等内部问题和选举制度不完善的制度问题。这些内在的要求村委会选举中需要有效的组织领导和行政领导, 而乡镇是距离村最近的组织和行政领导者。村委会选举的实践经验说明, 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可以起到政治领导、制度供给、保障监督等作用, 同时乡镇也有越位、缺位的可能。
首先是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越位”。一是非法操纵、干预选举。现实实践中, 如果乡镇想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强加自己的意志, 将会对选举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容易产生乡镇干预导致的操纵性选举。乡镇可以通过多种管道来操纵、干预选举, 若乡镇对某村选出的村干部不放心, 压制群众选举, 就容易出现不按法定程序选举, 不尊重农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一些地方的乡镇干部借处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为名, 采取行政手段干预选举工作, 甚至有少数乡镇干部片面强调政令的畅通, 利用各种行政手段操纵和干预选举工作, 以民主选举之名, 行上级任命之实。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县大令公庄1994年村委会选举中, 百余名村民没投上级指定候选人的票, 事后发生有数十人被打伤打残、多人遭非法拘禁的恶性事件。二是非法撤换村官。一些乡镇党委、政府对于村委会选举结果不满, 不通过正常的罢免程序, 而是通过乡镇主导非法撤换村官。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的湖北省潜江市, 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在新一轮村委会选举之前进行了一次普查, 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该市第四届村委会自1999年9月28日换届选举以来, 截至2002年5月1日, 全市329位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被乡镇组织及个人违规宣布撤换 (含免职、停职、降职、精减、改任他职等) 的达187人, 占总数的57%。619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被非法撤换后, 接替他们职务的, 无一人是经村民依法选举, 而全由镇党委、政府、党总支、村支书等组织或个人指定任命。这一状况涉及269个村, 占全市329个村的81.7%。三是对村民罢免不合格村官横加阻挠。相关的案例并不少见。1999年4月30日《南方周末》报道, 哈尔滨市的王岗镇前兴隆村主任梁振志虚报产值16亿元, 骗取奖金475万元, 占用耕地500亩, 殴打上访群众等等, 群众强烈要求罢免其村主任职务, 却因镇党委书记采取行政手段干预而“卡住”。
其次是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失位、缺位”。一是宣传工作不力。根据我国国情, 村委会选举中乡镇应注重对村民进行与村委会有关的选举法规和参与选举的知识技能的宣传。但有些乡镇却宣传不力。在选举中, 乡村两级干部为维护自身利益, 对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只作表面宣传, 如贴贴标语、喊喊口号等, 是使宣传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大打折扣;对选举程序和选举细则的宣传力度不够, 使不少选举政策被遮蔽, 特别在候选人提名方式上大做手脚, 使党支部少数个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获得更多的优势。二是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不力。选举培训的好坏是村委会选举成败的重要条件。村委会选举是依法选举的实践活动, 也是选举技能应用的具体过程。对相关法规的理解程度和对相关选举技能的掌握程度的不同, 会对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造成重大影响。
所以只有通过包括《村组法》、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省村民委员会选举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增强村书记、主任, 村民选举委员成员以及乡镇村委会选举指导机构成员的综合素质, 才能促进选举法制化。三是指导、监督选举工作不力。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承担的选举指导、监督工作, 包括了指导村民和村选举委员会严格遵守选举程序 (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 候选人提名产生程序, 正式选举过程程序) 、维护选举秩序、规范流动票箱的使用 (在村委会选举中流动票箱的使用常出现选举违法问题) 、密切关注选举动向并对出现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及时适当处理等。而当前村委会选举中, 许多村庄内部出现的“贿选”、“家族政治”、“宗派政治”、“暴力选举”等违法行为, 大都是由于乡镇对村级选举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力所致, 在一定意义上致使村级依法选举流于形式。
村委会选举中乡镇的“越位”与“失位、缺位”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由于现阶段村民自治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机制并不完善, 因此控制了村委会往往就意味着掌握或控制了这些资源。一些地方的乡镇干部与某些村干部或村民在经济上有着一致的利益关系, 出于个人利益的需要而采用种种手段干涉选举、力保他们当选, 这就必然发生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违法行政行为。在这些利益的驱动下, 各种利益主体在选举中难免作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村民权利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受政治利益的驱动。一些乡镇担心选举上来的村干部不听话、不好管、完不成各项任务, 仍然按照个人意志干涉村委会选举, 并实施指选、派选村委会干部, 或者直接任免村干部, 或者在处理其他选举事务时违反自己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而这些都是直接影响与村委会选举的主要因素。
三、规范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职能的对策
㈠健全制约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政行为和组织行为的法律规制, 纠正“越位”一是健全针对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的法律体系。这就要求将保护村民民主自治、民主选举的权利不仅在宪法、村组法中体现, 还要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监察法中充分体现, 使村委会选举中乡镇因违法、违规可以作为被上级监察、被村民诉讼的对象, 使乡镇政府在法律规制的范围内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二是健全针对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违法组织行为的法律规制。我国村民自治同样要坚持党的领导, 避免产生党的领导行政化的问题。一方面乡镇政府依法做村委会选举的指导者, 退出对村委会选举的行政干预;另一方面原来的行政干预通过乡镇党委———村支部的途径转移。要处理好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党在农村的领导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 保障村民自治。在村委会选举中, 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乡镇党委应通过加强村支部建设, 提高村支部和党员的先进性, 这种先进性表现在政治的先进性、发展能力的先进性和道德文化的先进性, 并通过村委会选举的自治制度来发挥党支部在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同时党支部还要起到监督村委会的作用。可以通过党内生活惯例的形式, 明确乡镇党委通过党内机制行政化干预村委会选举是违反党的政治原则的。党内机制上, 可以通过乡镇党代会监督、纪委监督的形式使之制度化。
㈡进一步规范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定位, 纠正“失位、缺位”一方面要完善村组法和相关制度, 使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更加规范。现行关于村委会选举的相关法规对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并不规范。需要首先规范省村委会选举办法中关于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村组法》和部分省村委会选举办法没有明确规定乡镇职能, 做出规定的省市, 如河北省、广东省、山东省等各省规定也有一些差异。可以根据实践经验和理论认识的深入, 像河北省、广东省等要及时通过修改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将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更加规范, 明确职责。同时对于规范乡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同样有效的是通过展开村委会选举时的“通知”等形式的政策形式, 明确乡镇在执行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时的禁止性行为。
另一方面要完善领导体制, 使乡镇领导更加科学。我国领导基层民主选举的现行领导体制是以党委领导为核心, 通过结构松散、权力集中的临时型选举领导机构来实施领导。这种体制的优点是更多的延续了建国以来的传统习惯, 为各级党政机关所熟悉, 也便于党委的领导。同时也有缺点和不足。最大的缺点是它是松散的临时性机构, 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建设的长期性、民主政治发展的复杂性矛盾, 不利于包括村民自治在内的基层民主的快速成长。可以通过试点的形式, 在县或乡镇的范围内探索建立法定固定的选举领导机构, 待经验成熟再予以更大范围的实验、推广。这种固定的选举领导机构受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 职责单一, 就是推进基层选举的有序推进, 包括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进行选举问题调研、研究, 提供有关选举的咨询等。当同级党政领导与选举法规的规定冲突时, 通过上级相关机关依法裁决。这样就可以使选举体制更加科学。
3.纪委领导在选举大会发言 篇三
一、严明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事关我县发展大局,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事关我县的环境优化。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重大意义,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要求,保证其顺利进行。一要严明政治纪律。要教育引导村级党员干部和参选人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问题,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论;严禁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违反的言论。农村党员要做到两个”统一:即,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与贯彻党的主张和决定统一起来,把遵守国家法律与党的纪律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工作。二要严明组织纪律。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与竞选者,自觉执行“六个做到六个严禁”一是做到依法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二是做到有组织选举,严禁竞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庭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三是做到有序竞选,严禁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等;四是做到公平竞争,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竞选人进行恶意中伤;五是做到严守村务管理规定,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等;六是做到及时交接,严禁离任后讨论、决定和审批人、财、物以及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务等。三要严明工作纪律。选举工作人员,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不得以种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或敷衍塞责。如因相关人员擅离职守给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从严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要通过严明纪律,努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健康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和氛围。
二、严格监督。确保换届选举合法有序
充分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的监督。第一要抓好“五个”重点监督。一要加强对《党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执行情况的监督;二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换届选举纪律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六个做到六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三要加强对《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责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四要加强对县乡两极党委、政府及其选举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五要加强对村民选举委员会、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要对情况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进行重点监督。第二要抓好协调配合。要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与组织、政法、宣传、民政、信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第三要注意化解矛盾。要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建立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利用阳光农廉网等措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要坚持有访必接,耐心做好解释答复,理顺群众情绪,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以至形成新的群体访、越级访。对受人指使、目的不纯、无理取闹的上访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换届后接续移交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要通过严格监督,确保换届选举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纪律严明。
三、严肃执纪。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坚持做到有报必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规定。严查严纠,露头就打”为了保证这次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重点查处以下“五种”行为。一是对换届选举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六个做到六个严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换届选举一开始就形成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对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村“两委”委员,一经查实,即依法取消其候选人或当选资格;三是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罢免村委会成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四是对未经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五是对黑恶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同时,要着力做好典型案件的查处,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要通过严肃执纪、严格问责,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4.某公司换届选举纪委工作报告 篇四
同志们:
受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下面由我向大会作纪委工作报告,报告共两个部分,请同志们审议。
第一部分 过去四年纪委工作回顾
四年来,xxx公司纪委在上级正确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届历次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纠正“四风”,持续强化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了机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为xxx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我剖析,查找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道德观念所产生的变化。通过查政治思想健康不健康,查服务意识强不强,查遵守纪律严不严,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领导干部理想 信念动摇、宗旨不牢的问题。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总书记和王岐山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令条例,督促党员干部将所学融入到实际工作中。通过组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纪律观念,提升了自控意识。
三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严明党的纪律”、“三严三实”以及“两学一做”等活动,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切实维护党风、党纪的严肃性。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二、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扎实推进纪检工作 公司党委、纪委能够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公司纪委每年按省机场集团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按季度向省机场集团审计监察部报送纪检监察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省机场集团的“四好”班子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付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三、全面落实八项规定,强化整体作风建设
十八大以来,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 重要性和长期性,积极开展问题查摆工作。
一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重新梳理了《接待管理规定》、接待管理流程,明确了接待标准,接待主体责任,有效减少了接待费用支出。
二是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工作,对公司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合并和整改,使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在省机场下发的办公用房标准范围内。
三是规范了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此外,4年来,我们还接受了省机场集团纪委关于落实“企业内控”“八项规定”等专项检查审计4次,地方政府的财政审计3次,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加强了内控管理,强化了作风转变,使“八项规定”逐步常态化。
四、加大监察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针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和请示报告等制度,公司纪委主动作为,积极对各类工程、采购、商业资源等重点事项进行监管,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地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主动接受监督。
过去的四年里,纪委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拒腐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从国家、省、地、市的一系列违法案件中我们要吸取经验教训,要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腐拒变能力,提高普通党员思想意识、行为意识、作风意识。
当前,省机场集团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审计监察工作将到各个经营管理环节,各类工作的要求将更加明确,查办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也将更大。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戒、严守底线,要持续增强规矩意识、廉洁意识,防止做出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部分 今后四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习观念
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内容,领会总书记和王岐山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抓好风险防控
公司党委要严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领导干部的监管责任;公司纪委要严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抓好各项风险防控工作。努力营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修订《采购管理规定》、《招投标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梳理职责,完善业务流程,深入查找潜在的廉洁风险点,不断提高廉洁风险防控能力。
三、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良好风气 继续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将以身作则,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形成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氛围,狠抓工作落实。工作中,各级党员干部要保持勤俭节约的作风,率先垂范在公司内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四、加大纪委监察力度,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公司各经营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工程建设、采购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各部门、各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执行、不落实,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行为,要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做出严肃处理。对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加强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在党员活动室张贴相关警示海报,以多种形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自我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纪委人员应找准职责定位,既服务公司大局,又能聚焦监督执纪。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使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成为常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队伍。
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厂务公开、意见箱、不记名征求职工意见等形式,全面的听取意见,接受意见。
5.乡镇纪委选举 篇五
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切实做好全市村“三委”集中换届工作,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维护正常换届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现就全市村“三委”换届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教育为先,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全市农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市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民主、民意、民心、民权工程。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一是开展一次集中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发放一张提醒卡。将“十个严禁”的要求及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到每名干部、每名党员和每个家庭。三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要组织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村“三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就各项换届纪律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知,带头遵守。四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乡镇要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规范自身行为。五是进行一次集体谈话。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与参与竞争人员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其依法有序参与竞争。六是做出一次承诺。各乡镇要组织参与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村“三委”班子成员、参与竞争人员做出换届纪律承诺,承诺内容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三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要充分认识村“三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及参与竞争人员切实做到“十个严禁”:①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碍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严禁通过请吃、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③严禁参与操纵选举、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④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⑤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场所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⑥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⑦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⑧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插手、影响换届选举;⑨严禁村干部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⑩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三、严格追究问责,及时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要认真研判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界定标准、查处程序和责任部门以及处罚规定。乡(镇、街)“一把手”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和打击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1.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争的人员直接或指使他人以打电话、发信息、利用关系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进行拉票的,或以请客送礼、赠送现金、支付各种费用、承诺给予不正当利益等形式进行贿选的,一经核查认定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党员进行拉票贿选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贿选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肃查处各种势力破坏换届选举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冲击选举场所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控告、检举违法违规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惩处。对宗族宗派、宗教势力、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的,要依法打击,绝不手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肃查处干扰换届选举行为。选举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工作。对伪造参选证、选票等选举资料,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票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组织及个人违法调整、变更候选人的,或者违法指定、撤换村“三委”成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严肃查处指导部门及个人不作为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压案不查、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没有及时受理、查处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的,以及调查不认真、逾期未办结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违背“十个严禁”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落到实处
要把严肃村“三委”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级级负责任、层层抓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和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畅通监督渠道。要健全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市、乡两级设立并公布村“三委”换届举报电话。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换届选举来信来访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换届信访问题,主动及时地疏导和处理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探索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选举观察员,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2.建立查核专办制度。对违反“10个严禁”行为的举报,凡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都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限时办结。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核情况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对查核结果负责。
6.乡镇纪委各项制度 篇六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现行这种双重体制是所有问题的根本。改变现行体制,打破体制束缚,实行垂直条块管理,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根本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只有不断创新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而根据工作需要和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这样的体制安排,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有利于释放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压力,鼓励他们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有利于解决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独立办案和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问题;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现状,为乡镇经济社会建设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2、加强思想教育,解决“怎么想”的问题。对于乡镇一把手。要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转变乡镇党政一把手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错误认识,增强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使之正确认识到党风的好坏,对违纪违法分子惩处力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关系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直接关系到乡镇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和政治稳定。正确认识到一时的保护,一时的纵容将带来更惨重的惩处。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争取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赢得主动权。对党员、干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和法律规定,不越位、不错位,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
益观和法纪至上的意识,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作风。对乡镇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牺牲精神、无畏精神和奉献精神,增强忧患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反腐倡廉的信心、决心和恒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3、改革用人机制,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一要抓好队伍。要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干部队伍是关键。一方面要注重选人,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的候选人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考核,把那些思想开拓、工作积极、公道正派、热心纪检工作的优秀干部选进乡镇纪委,特别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让“能者、勇者上,让庸者、弱者下”,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的现象,打造一批年富力强、朝气蓬勃、锐意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队伍。另一方面要注重用人,在充分考虑、有利于乡镇纪检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乡镇纪检干部的异地交流和任用力度。进一步加大乡镇纪检干部选拔调整力度,善于发现和提拔乡镇纪检干部队伍中的优秀人才,能够提拔重用要提拔重用,给他们以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激活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二要抓好培训。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纪检监
察干部不只停留于旧有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模式上,而应较系统地掌握理论政策法规、财政金融审计、以及网络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不只局限于简单的办件案子就是大成绩,而从抓办案技巧、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上提高,增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只囿于惩处就是目的,而更应从抓好乡镇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整体素质提高上来下功夫,从真正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
4、加强目标管理,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一是建立联系机制抓指导。实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片区工作制度”,将全县36个乡镇分成几个片区,分别由纪委常委挂钩联系,靠前指挥,上下互动。挂钩领导定期到挂钩点,了解、掌握挂钩乡镇纪委工作的具体情况,定期召开片会,通报工作情况,抓好检查和督促落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责任机制抓落实。把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作为考核乡镇主要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签定责任状,对有案不查的乡镇党政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县纪委平时要抓好督促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并把目标管理考评的结果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干部的工作政绩向组织部门通报,载入干部档案,与他们的奖惩、评优、晋升等挂钩。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乡镇工作繁忙为由,放松纪检工作,甚至有案不查的现象,从而形成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局面。三是建立质量机制抓规范。县纪委加大对乡镇自办案件质量的检查力度,规范办案程序。专门派出审理室业务骨干对镇纪委自办案件的证据确定、定性量纪等进行指导监督,案件经县纪委审理室审核和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再下发处分决定
书,及时纠正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的案件。四是建立监督机制抓促进。抓平时考查考核。平时考查主要由挂钩联系领导和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负责,着重考查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抓专项检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都组织几次专项检查。抓年终检查考核。先由各乡镇纪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然后由县纪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全面检查。把考核结果与纪委工作人员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挂钩,与年终考核考核评议等相结合,体现考核结果的严肃性。
7.乡镇纪委工作信息 篇七
在工作中,县纪委一是畅通信息渠道,构建信访信息平台。首先以乡纪检信访办为依托,建立完善纵向和横向的信访信息网络体系,各个信访信息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及时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并对已掌握的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在村支部建立纪检信访信息员,业务直接受乡纪委的领导,把信息网向村级延伸,保证重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早预防。同时优化信访举报环境,积极创造条件,方便信访群众举报。如在固定场所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等。各渠道捕捉到信访举报信息后,乡纪检信访办认真进行甄别,去伪存真、去粗存精,梳理有价值的信息,根据矛盾纠纷的程度和解决问题的难度将信访信息逐一上报。
二是准确处理信访信息,把握信访工作机遇。对搜索到的信访信息认真筛选,做定量和定性分析,捕捉问题,细心排查,做到“四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工作总结《乡镇纪委工作信息》。对问题重大、线索具体的信访信息,确定专人主查、领导包案,能化解则化解,能立案则立案。对信访信息量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深入一线,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努力做到排查一起、化解一起。对反映问题复杂,仅靠乡纪委难以处理的,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由党委进行组织协调,开展部门间协调。
三是综合运用信息,维护社会和-谐。对受理、办理、办结的信访案件及时对信访人进行反馈,同时通过回访问题责任人,讲解相关纪律条规,了解责任人情绪状态,掌握工作情况。通过优化举报环境,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畅通信访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传递信息,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好信访信息作用。
通过以上有力措施,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接待信访3批8人次,立案5起,处分8人,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和-谐浮山起到了积极作用。
8.乡镇纪委决议 篇八
中国共产党青山铺镇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延琼同志代表中共青山铺镇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青山铺镇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镇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以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扎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年乡镇纪委工作报告决议工作报告。
大会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为基本要素,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基本保证,继续加强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通过扎实的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一些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势头进一步遏制,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大会强调,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坚持严明党的纪律,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为青山铺镇加快建成“长沙县北部门户特色小镇”这一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9.某乡镇纪委工作思路 篇九
今年**镇纪委将继续在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党政中心工作,以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针对今年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薄弱环节,改变纪委被动应付局面,主动出击解决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明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
作:
(一)、进一步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部署,成立以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宣传、组织等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共同抓党员干部教育的责任,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
2、突出教育的计划性。根据农村第三批先进性教育实际,制订教育计划。明年要围绕“一章一纲三条例”(《党章》、《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个主题开展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一次有关廉洁自律文件精神、听一次反面警示教育党课、参加一次党纪知识测试、观看一部廉政电影等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3、继续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今年镇纪委开展了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以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为重点,开展了“一区一品”和诚信故事大赛活动。其中镇纪委充分调动东港社区积极性,通过整全资源,邀请书法协会会长参与书法、绘画等方式,丰富了东港社区的廉政书画廊内容。但是由于我镇廉政文化起步较晚,社区基础设施较差,可利用资源较少。比如社区人口以老年人偏多,农村文化气氛不浓,部分文化工作者存在误区等问题。明年要进一步做好廉政文化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着力改善社区文化氛围;二是深入挖掘有有文化功底和创新精神的创作人才,发挥文艺骨干的以点带面作用。三是继续探索廉政文化进农村的有效载体。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障作用。要抓紧制定以下几个制度:
1、纪委负责人谈话制度。针对明年农村机构改革和各村支部换届选举带来的人事变动和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镇纪委负责人或党委委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建立谈话机制。谈话涉及干部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述职述廉等方面内容;谈话形式可以是个别谈话,也可以是集体谈话;谈话人就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或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纪委作汇报。建立村主要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纪委信访工作制度。针对今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以来出现的反映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件、集体访数量增多趋势,镇纪委要在明年改变过去被动接待信访群众的工作方法,对苗头性问题及早介入,及早化解;要进一步健全廉情预情网络建设,调整信访纪检队伍。明年上半年要对各村信访纪检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规定每月一次向镇纪委报告本村信访苗头,规定发生5人以上到镇及镇以上部门上访事件必须及早向镇纪委汇报。实行信访督办卡制度。努力避免集体访、越级访。
(三)、继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关键作用。目前,监督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上级不易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体制不利监督。当前我们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要加强监督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形成乡镇和部门、基层二级监督网络;综合运用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党风义务监督等形式,为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健全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3、开展专项监督。明年纪委要组织协调各部门有计划的开展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涉及双“四条”禁令监督、车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招投标制度的程序合法性监督、联村干部下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考核监督。针对明年镇政府新办公大楼的投入使用,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效能监督,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10.乡镇纪委书记考核办法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激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能力,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对象
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专干,各街道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区直各部门设立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照执行。
二、检查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纪委监察局相关科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日常工作事宜。
三、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民主评议三个层面。工作业绩占60分,主要依据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和案件查办、加强效能建设以及纠风和源头治腐等;工作作风占20分。内容包括按要求参加会议、培训,按时限要求上报材料、服从调配完成临时性工作等。工作作风实行倒扣分制,无故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不按时上报材料以及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 1
题不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民主评议分值20分,分为区纪委监察局考核评议分值(10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党委(党组)考核评议分值(10分),两项得分相加为最后民主评议得分。
四、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督查。区纪委监察局各科室通过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个别谈话、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掌握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以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有关情况。
2.半年检查。每半年对乡镇、街道纪委以及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运行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日常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3.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可与全区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考核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五、加分减分事项
各乡镇、街道纪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每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年终考核适当加分,每项最高加5分。
1.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或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区表彰奖励的;
2.创建的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被省、市、区命名的;
3.开展在全区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创新工作和试点工作的。
各乡镇、街道纪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考核得分之外,予以每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年终考核适当减分,每项最高减5分。
1.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各督查部门通报批评的;
2.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本单位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
六、考核定次确定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终考核得分(保留一位小数)在90分以上为优秀,75—89.9分为称职,60—74.9分为“基本称职”,59.9分以下为不称职。其中: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考核由区纪委与基层党委共同商定确定考核等次。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干的考核由基层党委(党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区纪委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考核成绩排名前五位的,优先推荐区委作为评优、评先、交流、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建议区委给予调整或免职处理。
附:甘州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甘州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翠琴
副组长:邢
成员:张定一
泽王仁国高海红王跃农靳建民毛昱名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掖工业园区纪委常委、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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