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读书心得感悟

2024-08-19

初中生读书心得感悟(共11篇)

1.初中生读书心得感悟 篇一

昆虫记读后感1

一个用一生参悟昆虫世界的人;一个用一生与昆虫交流的人;一个用一生为昆虫而战的人,耗尽毕生心血著就了文学乃至动物学的不朽著作——《昆虫记》,这个人就是法布尔。

这部书详述了大自然中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日常活动及种族繁衍,以细腻的文笔将科学与事实、昆虫与自然融于一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妙的、不同的昆虫世界。更重要的是,此书不仅是以法布尔的角度来探索昆虫,而且以昆虫的生活来反映人生,更添几分灵动与人性。

正如法布尔斥责那些批评他的人:“你们对昆虫是开肠破肚,而我却是让它们活崩乱跳地生活着,对它们进行观察;你们把他们变成了又可怕又可怜的东西,而我则是让人们更加喜爱它们;你们是在酷刑室和碎尸间里干活,而我却是在蔚蓝的天空下,边听着蝉儿欢快地鸣唱边仔细地观察着;你们是使用试剂测试蜂房和原生质,而我则是在它们各种本能得以充分表现时探究它们的本能;你们探索的是死,而我探索的则是生。”他对昆虫并不是以巨人的姿态藐视,不似别人一样把渺小如尘的昆虫视作弱者,而是给予它们自尊与一方天地。他认为它们也有思想感情,有自己的语言,更是万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太阳同生,随月亮共舞。你瞧:法布尔正帮砂泥蜂捉毛虫呢,还感叹着自己不如小家伙们聪明;法布尔像蜣螂父亲讨教务家之本领时,学的可细心了;面对“艺术品”梨形粪球,法布尔也自叹弗如!读到这些,谁能说他不视昆虫为友呢?

最令我赞叹的是法布尔那“崇尚真理”的精神。《蝉和蚂蚁的寓言》一文中,起初人们对禅好吃懒做的无赖形象与蚂蚁的勤劳工作深信不疑,但法布尔却凭着坚持与毅力,历经三番五次亲眼求证,最终平了这起“冤案”,禅是凭自己的劳动获取食物,而蚂蚁才是那位不折不扣的侵略者。这正也印证了法布尔的一句话:“没有充满言之无物的公式、一知半解的瞎扯,而是准确的描述观察到的事实,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昆虫记》可谓是自然界的一本百科全书,也是文学界的一朵奇葩,它教会了我热爱与尊重。在法布尔那活泼的语言中,我更对这群生灵与大自然多了几分好奇和憧憬。

昆虫记读后感2

19世纪末,在法国,一本令人耳目一新的书出版了,这本书共分十卷,它刚一问世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它就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的心血著成的《昆虫记》。在这本书中,法布尔以其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在这一本书中,每一种昆虫:蜜蜂、蜘蛛、蟑螂……,它们的习性、工作、繁衍、死亡等等都被描绘的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与智慧。

寒假里,我有幸拜读了这本伟大的著作。从作者法布尔的经历中,我悟到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发现大自然的奥秘,了解大自然的规律,不是凭空想象的,要从小到大对大自然充满热情。无论是对人、动物、植物,都要带着爱心、细心和耐心去面对,这就是我自己总结的“三心”原则。

首先,充满爱心是基础,没有对万事万物的爱心,没有兴趣,你就没有了对大自然的好奇心,你就不会去留心身边的一草一物,就没有了观察的动机与动力。

有了爱心与好奇心之后,细心的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细心观察,才会发现问题,只有细心观察,才不会放过身边的细微末节的变化。

观察大自然,是一个枯燥而又漫长的事情,从一粒种子,到它落入泥土的那一刻起,再到它发芽、长叶子、叶片变大、植株长高……直至开花、结果。这一个多么漫长而又无聊的事情,没有足够的耐心是不行的。

所以,只要有了这三心,才会取得成功。爱心,有了爱心,才会行动;细心,只有细心,行动才会正确;耐心,有了耐心,行动才会有结果。并且,我发现,这个“三心”原则,不仅仅只适用于观察大自然,对于我们的工作、学习来说,都是必备的品质与行为准则。

这就是我从《昆虫记》中读出的道理,或者说是一点心得吧,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对您有用。

昆虫记读后感3

《昆虫记》作者是让——亨利·法布乐。这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毎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昆虫记读后感4

我爱昆虫

炎热的暑假里,我坐在桌前静静地看书。头顶上的小电扇“嗡嗡嗡”飞速地旋转着。“热死啦!热死啦!——”窗外不断传来蝉不知疲倦的欢叫声。如果在以前,我肯定会无奈而厌烦地说:“唉,这么小的蝉竟能叫得这么响,真是吵死了!”不过现在,我对蝉有了全新的认识,并且喜欢上了这种小小的昆虫,这要归功于前不久我读的一本书——法布尔的《昆虫记》。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有趣的昆虫:爱把巢建在烟囱里的泥水匠蜂;全身翠绿、举着两把大刀的螳螂;神奇的会发光的萤火虫;勤劳的“天才歌唱家”蟋蟀……甚至令人厌恶的苍蝇竟然是大自然的清洁工,他们能加快动物尸体的腐烂。

平常这些小小的虫子在我眼里是那么不起眼,甚至都不会多看他们一眼。但读了这本书,让我觉得这些小虫子是多么生动、美丽、聪明,好像大自然的一个个小魔术师,他们神奇的本领真让我惊叹!

当我读到介绍蝉的那一章,我惊诧于蝉的一生。当蝉把卵产在干枯的树枝上时,就有一种比蝉还小的昆虫把针一样的触角刺进蝉的卵里,把自己的卵产在里面,好多蝉的孩子还没出生就死去了。蝉的幼虫从卵里出来后,就爬到地面上,钻到泥土中。他们要在漆黑的地下生活漫长的5年,有的蝉甚至要经过,才能爬上地面见到灿烂的太阳。但此时他们却只能存活短短的5周。尽管如此,他们的歌声还是那么快乐。他们尽情地享受着阳光,吮吸着甘甜的树汁。蝉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们生活得充实而快乐。小小的蝉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夏的韵味,更给小朋友们带来了无尽的童年乐趣!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昆虫的精彩世界,让我了解、懂得了许多昆虫的知识,更让我觉得大自然是多么亲切!心中油然而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昆虫记读后感5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那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作品--《昆虫记》,作者通过长期的仔细观察、多次实验,解开了昆虫界的许多秘密,从而写下了这本《昆虫记》,他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让我眼界大开。

《昆虫记》详尽地介绍了一些昆虫的本领和故事,有的是我们熟悉的;有的我听也没听说过。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破坏之王》里的毛虫。大家对白蝴蝶应该不陌生吧!它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就像雪花散落,美丽至极,你能把它和毛虫关联在一起吗?哈哈,没想到吧?毛虫就是白蝴蝶的小时候,它们是吃卷心菜长大的,每年的四、五、十月,卷心菜成熟的时候,毛虫的妈妈就会找准时机将它们的宝宝安放在卷心菜的菜叶上,那么它们的宝宝就不愁吃的了。别看它们个子小,胃口却大着呢,只要两个小时,它就可以把整片菜叶除了粗壮的地方吃个清光。“破坏之王”这个称号果然名不虚传啊!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谁会想到那么招人喜欢的白蝴蝶竟是害虫!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看表面,妄下定论,只有通过仔细地观察、深入地了解,才能看清真相。多学习、多听、多思考会让我们获益良多。大自然多么神奇,昆虫的故事多么丰富多彩,它们带给我们许多的启示,读完《昆虫记》,我深有感触!

2.浅谈初中物理启蒙教育心得感悟 篇二

【 关键词 】初中物理 启蒙教育 心得感悟

一、利用序言,调动学生积极性,激发兴趣。

序言是学生接触物理教学的第一课,不容忽视,而在初二物理中,不少教师忽略了序言,直接进入声现象的教学,从而错过了最好的激发学生物理学习兴趣的时机。引言中的实验不同于后面,对于理论解释的要求很低,课堂上可以不给出最后的结论,只要求学生有非常仔细的观察能力,能够根据现象大胆地提出自己的假设和猜想,并用简单的实验让学生亲身感受科学家探究的过程。因此,教师在课前一定认真准备,充分利用动与静、声与光、电与磁等各种手段,展示物理学的精妙绝伦之处,设疑激趣,力争有一个良好的开端,还可以利用序言第一课做纸片托水、摩擦起电使塑料匝绳四周飞起、瓶子吞气球、电磁现象等有趣的实验,学生像看魔术表演似的惊叹、立即就会产生“学一手”的欲望和探究“魔术”成因的物理兴趣,

二、 联系生活,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物理知识来源于生活,物理学与生活、社会有较紧的联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精选、精讲一些与物理有关的信息,而更多的信息、更多的物理知识则可以通过学生阅读教科书和其他补充材料(包括视听材料),去收集各种形式的信息。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准备一些相关的小课程让学生去调查研究。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激起学生回忆平时经常会见到一些现象来创设物理情境。我们就可利用这些现象,引起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思考。如在学习“电阻”之前,教师问学生为什么调节电视机上的某个旋钮时,荧光屏的画面会变明变暗、喇叭的声音会变大变小?这些现象学生并不陌生,但要解释却有一定困难。在教学过程中,只要教师做有心人,通过合理创设情境,不仅能起到组织教学的作用,而且能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还可以利用生活资源进行物理实验。只要我们在生活和教学中,时刻做有心人,充分利用身边的生活资源,善于观察、善于思考、善于实践,发挥聪明才智,常见的生活资源便可变废为宝,让生活资源成为课程资源。其方法是:一、看见一个生活物品,就立即想,这个物品能做什么实验,它有什么特殊的功能,联想它在自己教学实验中的用处;二、课本中或是探究过程中的实验,思考要用什么日常生活资源,能否可使实验效果明显、可见度大、具有奇异性、成功率高或能否设计出另一个巧妙的方案等。

三、 抓住实验,动手动脑,培养兴趣。

培养和提高学习物理的兴趣,有趣的实验起到很大作用。兴趣在教学中能表现为注意、等待,也能表现为行动和探究,所以学生实验和自己动手做小制作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恰恰满足了增强动手能力的要求,另外心理品质的培养在这里也可得到充分体现。多数初中学生,对实验抱有浓厚的兴趣,都希望自己能掌握一些实验操作技能,去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事实上,物理教师都知道,每当教师在课堂上做演示实验时,每一位同学都在伸长脖子全神惯注,后面的同学甚至还会站起来,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教师应充分利用这一点,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动手实践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实验教学可以在课上,也可以在课下;可以使用实验室所配备的器材,也可以自备自制教具,甚至可以使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物品进行实验,从而更有利于使学生明白物理就在身边,物理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学生的学习兴趣自然得到很好的激发。

四、 激励诱导,享受成功,维持兴趣。

初中阶段学生在心理上对一件事物的兴趣和持续时间比较有限,造成他们在学习上常常表现出急躁、耐性差、情绪易波动。学习顺心时,兴趣足,成绩上升,而学习上遇到比较难于理解的问题时,只求一知半解,失去信心,成绩下降。物理启蒙教学的成败与学生学习兴趣密切相关,而兴趣又与成绩紧密联系。往往第一次成绩不好,就会感到物理难学,导致兴趣下降。因此,教师在启蒙教学的第一节课时,就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在课堂上,教师要多用激励性的语言,比如:你的这个想法很有创意!你真棒!你的回答让老师很满意……尤其是对学习比较困难,逐渐对物理失去信心的学生。记得有一次学生做“测量金属块的密度”实验,大部分学生直接将金属块投入量筒中,但我看到有一位平时学习比较落后的学生,却轻轻地将量筒侧放,慢慢把金属块放入其中,再缓缓将量筒放正。这个操作可以很好地避免损坏量筒。我看到后立刻当众表扬了这位学生的细心和周到。这位学生非常开心,意识到了自己的成功。后来每一节物理课他都表现得十分积极,成绩自然上升了。也许这只是学生无意中的一个动作,但是教师只要抓住了,将其放大,就能让学生真正享受到成功,维持学习物理的兴趣,在快乐中学习物理。其次,在作业中教师要正确评价和鼓励考得好的学生,使初学者心理上感到某种满足,从而树立学好物理的信心。

3.初中生读书心得感悟 篇三

我想,对于这四位取经人来说,成功的第一步是少年时期的基础,要能够开悟和立志。唐僧一出生,就在佛寺中受到良好教育,他经历了与众人不一样的磨难,这一切使他明理而又冷静。取经前,他更是发誓:“不取真经,永堕沉沦地狱。”悟空的开悟相对较晚,但是一经开悟,他就毫不犹豫地去云游四方,拜师学艺,几十年如一日地虚心求教,苦心钻研才学得一身本领。大闹天宫,确实无礼,但这也是他的气魄,他立志要青史留名,不负此生。八戒、沙僧早年当然也是出类拔萃的,但似乎仍与唐僧、悟空有一些差距。

成功的第二步是成熟前后的修行。唐僧出了长安,便踏上艰难的征途,但他“逢塔必扫,逢佛必拜”,从不敢破戒吃荤,见徒弟杀生一定要劝阻。在这么多虔诚中最可贵的是他跨越十万八千里,遭遇无数妖魔鬼怪,却仍在一颗坚定不移的赤子之心中装满了佛法和忠义。十数年的枯燥乏味和一眼望不到头的凶险和恶劣对于一个凡人来讲是一种怎样冷酷无情的折磨和煎熬。可是,他做到了。悟空的罪过大概是师兄弟三人中最大的,可是他通过大山下的五百年磨砺了自己的性情。在保护唐僧路上所有的“艰难苦恨”都没有让他学会认输,反是让他更加认定斩尽妖魔、除尽邪恶是自己的责任。而八戒的心不够纯粹,可爱而不够可敬,他需要勤奋和振奋;沙僧的修行高度是踏实肯干,但自主性不强。

4.牛虻读书心得感悟 篇四

牛虻读书心得1

今日,我一口气读完了《牛虻》这部书,留给我的是震撼与感动。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身体被人打成残疾。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终,为了梦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他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是的,他是梦想与现实的化身,为了心中的信仰,他抛弃了亲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最终牺牲的情节,就算是临死之前,他依旧是那样毫不屈服,甚至于让要枪毙他的士兵失去了杀他的勇气,也许这太梦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够不死的。

他那个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经答应协助他越狱,同志们也在全力准备营救,但他却坚持要蒙泰尼里抛弃天主教与他相认,同赴征程。为什么要提出这种对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宁可放弃继续驱逐奥地利占领者的事业呢?我思索后的结论是:牛虻是把亲情放在梦想之上的,没有了亲情,宁可放弃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两者同等看待的,尽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儿子之后,精神崩溃,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杀),信仰依然是无比坚定的。尽管是反动的信仰,“花岗岩脑袋”也胜过“墙头草”。

我不明白,能否称牛虻为英雄。因为他的苦难是在对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润下产生的。就像他自我说的“当时的我幼稚的认为,所有欺骗了你的人都应当下地狱,可是我却不明白,我正跳下一个地狱!”可是,他的苦痛有无非来自于那个社会,尤其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那个神权至上的年代。而亚瑟比别人更早的清醒带来的却是痛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这吃人的礼数!”而若牛虻还在,他便是要说“这吃人的神像啊!”

他离开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简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种生活,简直比死还痛苦。有的时候,活下来会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还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样的残酷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细节,他在街上碰到一个被喝醉的父亲打伤得六岁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给他包扎伤口,细心的照顾他,在说到怎样处理小孩的时候,他说“也许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块石头,把他投进河里去。可是那样就会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这个小孩,真是太不走运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猫那样保护自我!”,是啊,那个小孩就像当时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样,被人伤害了之后,像一条狗一样在绝望里挣扎,可是牛虻让没有死,只是那么单纯的一个愿望,要活着。人不也应当有这种执着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督教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终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当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可是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牛虻读书心得2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感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感情,也不承认自我就是以往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承认了自我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感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惨。被自我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我最爱的人误解,被自我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完美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最终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感情抱有期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期望的现状。

牛虻读书心得3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欢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小时候牛虻和琼玛一齐学过的,这也是牛虻最终的笔迹,写完这首诗后牛虻被带到了刑场,在无数次的枪声后,他倒下了……

亚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他的传奇。年轻时亚瑟书中这样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毛,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亚瑟)是: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以往那个像画一样的青年会变得如此难堪,一前一后的外貌比较,让我们感到了牛虻所经历的事是何等悲惨。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俩个人,可是再一次忏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的革命的行动和队友名字,以至于他们全部入狱。出狱后他不仅仅得知出卖他的是他无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并且神父就是他父亲。加上琼玛认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卖导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连串的打击使牛虻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最终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牛虻。

牛虻在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后,拖着残损的躯体回到意大利,依旧继续他的革命事业,他就是“感情与革命”的绝唱。那是神父亲已经是红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业正是反对宗教统治。命运总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爱的父亲,在矛盾的斗争中,牛虻身心疲惫,可是对于革命事业他从未放弃。在死之前,牛虻还是逼着他父亲:选择上帝还是选择他。最终蒙泰尼里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伟大的红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须会后悔,你所忠诚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还会爱上帝吗?你必须会后悔自我当初没选择牛虻吧!

“为了人生梦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牛虻:革命与感情的绝唱!

牛虻读书心得4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终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终都丧生了,原因不一样,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一样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明白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我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终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教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仅有上帝。最终,牛虻死了这本不应当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期望牛虻能欢乐,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书心得5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督教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终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当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可是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5.妞妞读书心得感悟 篇五

这个可怜的孩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听到音乐时她能记住音乐的顺序和节奏然后暂时忘却钻心的疼痛;她爱和爸爸一起到“外外”用感觉触摸世间万物;她语言天赋极佳很多话一听就会用,一次磕着了感觉到疼后她就记住这个词,于是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总是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平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

对于妞妞的病情及原因,文中有无数次的探讨自责和假设,人都是矛盾体,到底怎样做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实在难以说清。但不管怎样发展,不减的永远是人间那种情谊。

用文中的一句话做结尾吧!

6.座右铭:企业家创业、读书的感悟 篇六

奇正实业董事长雷菊芳女士,20年前“勇敢地一跳”,辞去公职,告别“金字塔”,租了两间房子,借了两张桌子,开始了发掘藏药的创业历程……终于成为带有传奇色彩的企业家。《孙子兵法》有道是:“凡战,以奇胜,以正合。奇正之术,不竭于江河。正者,正业正直之道;奇者,兵家之权术谋变。”雷菊芳艰苦创业的最深感悟就是“人要走正道,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因之,她的座右铭是“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是《老子》中的话,告诉我们:最好的人像水那样,帮助万物而不与之相争。雷菊芳最喜欢读的书,一部是张维迎的《经济增长的国王》,这本书对企业家的地位、职能、素质,以及企业家产生的条件和改革创新的关系等问题说得明白;另一部是藏传佛教的重要著作《利器之轮》,教你在变幻莫测的世间万象中学会“处世法门”。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毅然离开民航总局后,仅用10 年时间就创建了股份制的航空企业,业绩卓著,名声显赫。有趣的是,当人们问起他的人生感悟时,陈总说“歇即菩提。”毫无疑问,这是佛教术语。《楞严经》有言,“狂心顿歇,歇即菩提。”旨意是只有狂妄的心消除之后,妄心转为菩提心,那时才能真心不二。陈总在创建企业的大千世界中悟出了一个道理,“生有所得,死有所归”;“修炼其身,体现自我”。“自从读罢楞严后,从此不读世间糟粕书”。看来大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意味,不能不让人认为这也是一种“执著”。

亚信集团前董事长丁健最爱读的两部著作,一是英文原版的《自私的基因》,一是《庄子》。《庄子》自然不必说了,《自私的基因》则应该说上几句。这是英国学者理查德·道金斯的名著。作者认为,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更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因为作为选择单元,不仅要求长寿,而且必须能够精确地复制自己。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着生命的机器。于是丁健大彻大悟,“世界没有谁都一样,世界没有谁都不一样。”这话的真谛,惟有一个可以聊天喝咖啡的邻居——联想的杨元庆能够“心有灵犀一点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天下有一知己,足矣!

7.暑假读书感悟心得 篇七

今年暑假,拜读了俞正强老师写的《种子课》这本书,特别是书中的一句话“莳也若子置也若弃”,让我思绪良多,感触颇深。“莳也若子置也若弃”源于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他用“莳也若子置也若弃”来描述树的态度。俞老师在书中很形象的这样描述:如果将某一知识系统作为一棵树,这棵树的生长过程表现为若干节“课”,那么,一定有一些课需要莳也若子,充分理透脉络;一定有一些课可以置也若弃,让学生充分自主。“莳也若子”的课,通常处于起点或节点,谓之“种子课”。“置也若弃”的课,通常处于点与点之间,谓之“生长课”。

俞老师的这段话寓意深刻,愈品愈感其厚重,愈品愈明晰。之前的一些困惑也都豁然开朗,是啊,学好“种子课”,后面才会有“生长的力量”,而不是没有生长的重复。比如《厘米的认识》就是一节“种子课”,这节种子课就是可供迁移、可供生长的关键课。它的意义在于将数学知识植根于学生的经验之中,这样,学生的所有经验就会支撑种子的芽进行生长。因此,种子课的特点是深耕细作,不怕花时间。只有把这样的“种子课”上好了,后面的《分米的认识》、《米和毫米的认识》这些“生长课”才有生长的力量,才能更“放心”地放手给孩子。当然课堂上的40分钟肯定是不够的,但俗话说的好:“磨刀不误砍柴功。”刀磨透了,当然是费时一些,但后面就会省时间了。

8.《天狼》读书心得感悟 篇八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_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9.读书感悟心得 篇九

未到退休先下岗,剩下时光咋打发?学点知识吧,还有啥用?工作了几十年,在部队当过秘书,写过材料,受过嘉奖,立过三等功;在地方编过刊物,当过宣传部长,吹拉弹唱,打球照相,样样都会,还不是照样要退下来吗?不读点书吧,大脑就会生锈,我这架50年代出厂的老机器还怎么转动?不能每天总是骂娘,厌世不公,怨天忧人,把不如意的事情全部归咎于客观。这样性情就会孤僻,失去朋友,得老年痴呆症,走进与世隔绝的死胡同。在这人生的岔路口上,最终还是读书帮我解除了困惑,找到了路标。

书是解除困惑的灵丹妙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因为书中有知识,有做人的道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强身健体的常识,还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等等。每当看到这些,我总是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尤其是近年来时间充裕后,读书的兴趣反倒更浓了。于是,我时常与书为伴,广览博采,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见书就读,边读边悟,大大丰富了自己的知识量;天天早上读晨报,每天晚上看新闻,这一习惯性动作不仅使自己的耳目更加聪慧了,而且进一步佐证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道理。读书使人聪明,厌学使人愚昧。多读书,通古今,读好书,通四方,好读书,精神爽,不读书,肚子涨,尤其是在信息灵通的当今社会,有些事情甚至是可以未卜先知的。这是我最深的读书感悟。

因为书中有黄金,有经商门道,有指路灯塔,有进步阶梯,有你需要的一切东西,只要喜欢就可以去淘。在我看来,书柜就是银行,藏书就是储蓄,读书就是存钱。它不仅仅是保存几本书籍而已,完全是知识的储备。不管在什么时候,无论你需要什么或者需要多少,都可以随时从中提取。我的一位朋友,研究生学历,93年弃医经商,现在资产过亿,除了自身天赋外,就是因为他读书多,通天下,能说会道,有丰富的知识和会经营的秘诀,才使他把蛋糕越做越大。我没有经商的天赋,也不喜欢经商,但我喜欢保存书籍,不管精装、简装、线装,散文、诗歌、故事,只要是读物,哪怕一本小册子,都喜欢收集。这些都为我写作能力的提高提供了难得的帮助。总之,只要与书为师,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学以致用,就能获得物质与精神的双丰收。

因为书中有文章,有遣词造句,有写作常识,有说话技巧,有名篇警句,它不仅能教你怎样写文章,还能够告诉你怎样写好文章。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能吟。书读得多了自然就能写出文章来,从古到今,比比皆是。有些人没有上过大学,却能写出很好的文章,就是因为他读书多、练笔多。同样是读书之人,有的没进过学堂,就靠自学,最后却无师自通,成了笔杆子;有的起早贪黑,没少受罪,结果还是个生葫芦。会读读门道,不会读读热闹,说得就是这个道理。我喜欢琢磨,一篇好的文章,不只是对它的内容感兴趣,重要的是要研究它写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写?我喜欢评论,经常对一篇文章说长道短,指手画脚,挑点毛病。我喜欢摘抄,凡是妙笔之处,都要记录下来,随时做好备份。我喜欢聊天,经常于文人墨客在一起谈天说地,以从中受到教益。我喜欢舞文弄墨,经常在茶余饭后弄个豆腐块,写个小文章等等,这些都为我写作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好记性不如懒笔头”,“学知识就是为了用”。这是我的口头禅,也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因为书中有礼仪,有文明标准,有道德要求,有法律规定,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是文明之国,礼仪之邦,老祖宗早就立下了许多规矩,这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知道和遵守的行为准则。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不在于统治者制定了多少条条框框,关键看它的教育是否成功,民众是否知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书怎能达理,不知道怎么执行,只有懂法才能守法。上下五千年,《道德经》、《三字经》、《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许许多多道德规范的制定与发展,《孔融让梨》、《劈山救母》等许许多多孝老爱亲的动人事迹,还有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风气,启迪了一代又一代人中国人的心智,激励着中华民族的每个公民,从而使得我们的民风更加淳朴,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安居乐业。打记事以来,我一直按照老祖宗“学而时习之”的遗训,经常温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位卑未敢忘忧国,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百善孝为先,万事和为贵,不断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努力为中华民族的美德而读书,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读书,力争使其融会贯通,与时俱进。

因为书中有健康,有体育锻炼的要领,有心理疾病的咨询,有美味佳肴的制作,还有吃喝拉撒睡的注意事项等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这两年,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以往不知道的现在不仅知道而且学会了,感觉自己一下聪明了许多,真的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了。比如做饭,过去知之不多,如今不敢说做得多好,蒸煮煎炒起码都会,大部分是看着书比葫芦画瓢的,时间久了,就能生出巧来;又如患了疾病,怎么求医,怎么治疗,怎样护理,应该注意什么,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跌打损伤、头痛脑热的治疗方法,都是从书本里学到的。再就是体育锻炼,从书中得知它是人生的基本功、必修课,再忙都要坚持。如今我主要锻炼项目是爬山,基本做到了每周一次雷打不动,刮风下雨雷打不动。

除此之外,读书还能修身养性,活跃思维,使人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找到好工作,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等等。

10.活着读书感悟心得 篇十

余华简洁的语言,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生动地刻画了生活的真相,让人不由自主地去思考自己的人生。我不能忘记那个小村庄,那个家庭,那头牛。

小说的主人是一个地主,他的名字叫傅贵。傅贵沉迷于赌博,最终赌博输掉了他的家族生意,失去了父亲,使他的家庭陷入贫困。贫穷的傅贵去就医,因为他的母亲生病了。他没想到半路被国民军队俘虏,然后又被解放军俘虏。直到他回家,他才知道他妈妈已经去世了。妻子贾珍艰难地抚养了两个孩子,但不幸的是,她的女儿变聋了,而她的儿子聪明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开始逐渐展开,她的妻子因为艰难而失去了生命。傅贵没有退缩。他试图学习做农活,他不得不承担养家的责任。“万事开头难”,这并不容易。但是每当生活变得美好,亲人一个个死去,只留下老傅贵和一只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可悲的是,却没有办法。

傅贵,不要因为亲人的离开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是需要勇气的。那么,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自己活着,不是为了生活以外的任何东西。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我们有幸经历了这一切,我们要尊重生命的威严。

11.飘读书心得感悟 篇十一

在这场灾难降临之后,所有的南方上等人都遇到了从未有过的困难,每个人都在生活面前妥协着、逃避着。在这些人当中,有几个人是不同的,一个是白瑞德,他被上流社会抛弃却游刃有余地解决面对的所有问题。他好像一个神,轻松地逃脱在艰难生活之外。所以,我们就容易地被另两人人感动—斯加丽和媚兰。在面对生活困难和其他一些更棘手的问题时,她们所表现出的勇敢是那么真实,尽管她们的勇敢有些不同。

斯佳丽,爱伦疼爱的活泼可爱的长女,杰拉尔德货真价实的女儿,嬷嬷会振作精神去帮助的心肝宝贝,媚兰一生都盲目信任的视为亲姐妹的嫂子,包括艾希礼在内的县内大多数小伙子爱慕的对象,白瑞德深爱的那个生气时会摔花瓶、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美丽且精明的女人……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认为她并不是一个上等女人,她从未真正热爱过那个南方上等人为之骄傲的社会公制,也从未真心去遵循那与自己格格不入的道德规范。

如果说社会公制和道德规范也是一种信仰,那么,我们就可以想象斯佳丽的内心深处从未承认过这一信仰。所以,当她怀着震惊的心情眼见旧文明崩溃而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时,她采取了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去解决。她只从实际出发看问题而不用什么道德来掩饰,她是个不怕事的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她可以置亲友的议论于不顾,忍着极端的厌恶接近那些北方佬!在她看清楚旧时代已一去不复返时,她鼓起勇气面对了,这要比艾布礼逃离现实,保存名节可取得多,所以斯佳丽是勇敢的。

而媚兰,她是一个极少的真正的上等人。她的生命中只有仁慈和爱,从未见识恶人恶事,也很难相信它们的存在,所以她从未怀疑过斯佳丽和艾希礼之间的感情。她因为斯佳丽在战时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终生盲目地守护着她。媚兰从小生活在深闺之中,说话慢声细语,从不发脾气,可是她却是斯佳丽多年来一直依靠的力量,即使是斯佳丽失去了媚兰这样一个柔弱文雅而仁慈善良的人陪伴后也是无法生活的。

更令人惊讶的是,在媚兰宁静的血液中同样蕴藏着勇敢的旗帜和号角,这是不同于斯佳丽不怕天不怕地的另一种勇敢,不轻易显露却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我们可以看到,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她手持利剑,第一时间赶到斯佳丽的身边为她厮杀;

省下自己的粮食帮助士兵;

为敌人清理坟墓;不惜与朋友决裂来庇护斯佳丽……这些绝不是可以轻松做到的。如果没恶非凡的勇气,她不可能以病躯去支援斯佳丽,不可能宽恕那些北方佬,不可能一生坚持南方联盟主义。媚兰是勇敢的,对于自己所爱的,不管人或事物,都会不惜一切去庇护,这样的勇气,同样值得称道。

斯佳丽和媚兰同样出身名门,一样地背负着最惨痛的战争的创伤,并且同样的勇敢,只是她们的勇敢在形式上是不同的,从方式和目的上看甚至存在着矛盾,但这并不妨碍她们成为令人尊敬的勇敢之人。我觉得她们的勇敢在形式上的不同,恰恰反映出一个文明破灭后人们持有的两种态度之间的摩擦,彻底的保守和果断的进取之间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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