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申请表

2024-06-16

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共9篇)

1.差旅费报销申请表 篇一

一、增加工作表

根据差旅费的管理办法增加三个工作表, 分别为:出差标准、数据录入、打印报销单。

二、完善工作表项目与格式

如图1、图2、图3所示。图1主要是用表格列示所有差旅费住宿、伙食补助、公杂费标准及一些较常用的火车车次的行程时间。图2列示差旅费报销时需要审核的相关项目条件, 做到录入、审核同时完成。该表可用于填制一人不同时间的出差也可用于多人同时出差的录入。图3是根据录入数据后生成的差旅费表打印出来。

三、设置数据录入工作表的公式与格式

设置B3选项内容。主要是选出出差人的职务或职称情况, 在插入—名称—定义中增加“职务”, 并将其公式定义为=出差标准!﹩A﹩3:﹩A﹩10, 再在数据有效性设置为“序列”, 来源为“=职务”。B5、B6、B8、B9、B16进行有效性设置。选B5单元格在数据有效性设置选项卡中选择“序列”, 在来源中录入“是, 否”, 然后复制到B6、B8、B16, B9在来源设置“省外, 省级, 地市级, 县级”。计算出差天数公式。B12=IF (AND (B10="", B11="") , "", DATEDIF (B10, B11, "d") +1) 。伙食补助标准及金额公式。B13=IF (B5&B8="", "", IF (B5&B8="是否", 30, IF (B5&B8="否否", 20, IF (OR (B9=出差标准!﹩B﹩15, B9=出差标准!﹩C﹩15) , 9, IF (B9=出差标准!﹩D﹩15, 6, IF (B9=出差标准!﹩E﹩14, 18) ) ) ) ) ) ;B14=IF (B12="", "", B13*B12) 。通过本公式来区分省内、外及是否参加学习或培训并在“出差标准”中选择对应补助金额;住宿标准控制数倍数 (我院文件补充规定) 。B17=IF (B16="是", IF (B5="是", B15*2, IF (B5="否", B15*1.5) ) , B15) 。通过本公式来区分省内、外及是否是单人或异性单数出差, 满足“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 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 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规定限额标准两倍 (省内1.5倍) ”, 系数是1.5或2倍, 否则为1倍。住宿费控制数公式。B18=IF (B10="", "", IF (OR (B3="正高", B3="厅级") , 300*B17, IF (B3="处级", 150*B17, IF (OR (B3="副高", B3="中级", B3="初级", B3="科级", B3="其他") , IF (B5="是", 150*B17, 100*B17) ) ) ) ) 。通过本公式来区分省内、外及出差人的职务并在出差标准中对应选择金额。设置住宿金额行的单元格为条件格式。如果B16、C16、D16、E16、F16数值大于相应的14行数值则显示为红字, 提醒是否超标。公杂费标准及金额公式。B19=IF (B8="是", "", IF (B5="是", IF (B6="否", 出差标准!﹩C﹩20, 出差标准!﹩C﹩20/2) , IF (数据录入!B6="否", 出差标准!﹩B﹩20, 出差标准!﹩B﹩20/2) ) ) 。通过本公式先判断是否为学习或培训, 因文件规定学习或培训无公杂费补助。然后再来区分省内、外及出差人是否自带车并在“出差标准”中选择对应补助金额。乘车超时伙食补助金额公式。通过公式来表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 不乘飞机, 以节约开支, 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较高等原因, 对省外出差人员在途期间, 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含12小时], 可凭车票满1 2小时, 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B25=IF ( (B23-5) >0, 60+ (B23-5) *10, 0) +IF ( (B24-5) >0, 60+ (B24-5) *10, 0) 。

四、设置打印报销单工作表的公式

每行填写一个出差人的出差项目。8行是取“数据录入表”中B列对应的数据, 9行是取“数据录入表”中C列对应的数据, 其他行以此类推。公式如:A8=IF (ISTEXT (数据录入!B4) , 数据录入!B4, "") , A8:T12区域的单元格公式基本相同。U8=IF (AND (H8="", K8="", M8="", O8="", P8="", R8="", T8="") , "", N (H8) +N (K8) +N (M8) +N (O8) +N (P8) +N (R8) +N (T8) ) 向下拖拽至U12。因这些单元格都是公式, 通过N函数将逻辑值转换为数值。V8设置同U8。h13, k13, l13, m13, n13, o13, p13, r13, s13, t13, u13, v13公式类似为=IF (SUM (H8:H12) =0, 0, SUM (H8:H12) ) ;M13=IF (SUM (M8:M12) =0, 0, MIN (SUM (M8:M12) , SUM (数据录入!B16:F16) ) ) , 此公式可总额控制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 超过控制数的按控制数列支, 小于的按实际数列支。H14=SUBSTITUTE (SUBSTITUTE (TEXT (TRUNC (FIXED (U13) ) , "[dbnum2]G/通用格式元;负[dbnum2]G/通用格式元;"&IF (U13>-0.5%, , "负") ) &TEXT (RIGHT (FIXED (U13) , 2) , "[dbnum2]0角0分;;"&IF (ABS (U13) >1%, "整", ) ) , "零角", IF (ABS (U13) <1, , "零") ) , "零分", "整") , 此单元格是将小写金额转换为大写金额的公式。设置“打印报销单”工作表的纸张大小为信封C5, 选择针式打印机, 可用单位的记账凭证纸打印。设置单元格及工作表保护公式。先将各工作表中不能修改的区域用黄色标记, 在“保护”中的“允许编辑区域”中新建区域, 指定该区域范围, 保护工作表中选中“保护工作表及锁定的单元格内容”在允许此工作表的所有用户进行列表中选中“选定未锁定的单元格”, 然后设置密码。

参考文献

2.差旅费报销规定 篇二

第一:机票/车票及订票费

机票报销需提供携程网订票单、电子客票行程单(机票)/携程开具的发票、登机牌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交通”

费用描述写明:某人某时某地某项目,如产生订票费,退票费等特殊费用需注明原因

注:

1、公司规定出差交通工具选择: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二等座、长途客车等实报实销 第二:住宿费

住宿费报销需提供发票,住宿清单(住宿清单原则上需酒店盖章)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住宿”

费用描述写明:住宿时间,住宿人数,住宿天数

注:公司规定住宿标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400元以内/间/晚 ;其他城市(二、三线城市):300元以内/间/晚 超出公司标准的需要领导审批 第三:出差交通费

策划顾问项目:每人每天80元,实报实销;

营销顾问/拓展项目及其他:每人每天60元,实报实销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交通” 费用描述写明:几人几天

注: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包车或者产生的交通费较大超出公司规定标准,需在备注中写明原因同时写清超出公司标准**元,由领导审批。如未在提交报销单上标注此项内容,需另行提交情况说明并由相关领导签字

第四:出差期间业务招待费:(如没有业务招待费,此行不填写)

出差期间产生业务招待费需凭发票实报实销,发票背面需同行同事签字,无同行同事需本人签写“无同行人”并签字

业务招待费按每人每餐20元标准扣除出差补助 费用类型选择:“业务招待费” 费用描述写明:招待**客户餐费

第五:出差期间补助:

差旅费午餐补助:如住宿费低于公司标准50元以上(含50元):65元/人/天,其中每人每天20元不需贴票,其余45元需要粘贴出差地或大连本地的交通费发票

如住宿费低于公司标准50元以下:40元/人/天,其中每人每天20元不需贴票,其余20元需要粘贴出差地或大连本地的交通费发票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补贴”此项只能填写每人每天20元,其他归入“差旅费-交通”

3.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三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因公出差的所有在职员工

2、住宿费核报规定

(一)地区分类

1、特类地区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2、一类地区 华东区 华南区 中南区 西南区

福州、杭州、宁波、温州、合肥 厦门、海口、珠海、汕头 郑州、武汉、长沙 昆明、成都、重庆 东北区 华北区 西北区 江苏区

沈阳、哈尔滨、大连 天津、青岛、济南 乌鲁木齐、西安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

3、二类地区:上述以外地区为二类地区。

4、上述特类和一类地区是指特定城市,不包括其所辖地的其它城市和郊县。

(二)住宿费最高标准 职级

地区分类标准(元/天、人)

特类 一类 二类 A级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B级 300 260 220 C级 200 160 140 注:A、B、C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

B级--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 C级--除A、B级所对应职级以外所有职级的员工

(三)报销规定

1、住宿费必须凭正规住宿发票报销,住宿费发票中应将各项内容填制齐全,不得有与住宿无关的费用支出。定额票必须加盖旅馆业公章,不得用餐饮票代替。

2、同性别员工因公一起出差的,两个人必须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不得超过其中高职级员工一个人的住宿标准,特殊情况需分开或超标准住宿的,报销时由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在发票上会签方可报销。

三、交通费核报规定

(一)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职级 飞机 火车 汽车

商务仓 普通仓 软卧 硬卧

硬座及非空调车软座 卧铺 普通

A级 √ √ √ √ √ √ √

B级

必要

非空调车软卧 √ √ √ √

C级

经批准 经批准 √ √ 经批准 √

注:A、B、C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

B级--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 C级--除A、B级所对应职级以外所有职级的员工

(二)说明:

1、公司副总、财务总监等出差乘坐飞机的必要条件是,从出发地到目的地间的里程在500公里以上,并且乘坐火车或汽车的时间超过10小时。

2、不分职级,乘坐火车卧铺的必要条件是,白天乘车时间5小时以上,夜晚乘车3小时以上。

3、乘坐火车时,如果可以乘坐卧铺而乘坐硬座的,按不同种类车型的硬座票价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具体标准是:带“T”的车次,补贴票面金额的50%;带“K”的车次,补贴票面金额的60%;普通车型的,补贴票面金额的70%。

4、出差的出发地和目的地之间有直达快速列车的,无论职级均可乘坐卧铺车。即带“Z”的车次,但需分管领导同意。

(三)市内交通费标准 职级 标准 A级

按实报销 B级

特类、一类地区(35元/天)二类地区(30元/天)备注

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实报销。注:A、B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B级--除A级所对应职级以外所有职级的员工

四、出差伙食补贴 职级

特类、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A级 按实报销 B级 80元/天

(早、晚20元,中午40元)60元/天

(早、晚15元,中午30元)

注:A、B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B级--除A、B之外的所有员工 说明:

1、出差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差天数定额补给。

2、参加公司或外部组织的各种会议并交纳会务费(含餐费的),会议期间不再享有伙食补贴,往返路程时间及非会议时间正常享有。

3、伙食补贴的发放标准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执行。

4、出差期间发生(合理情况下)招待费用或赠送礼品费用,200元以上的要请示公司领导并报办公室备案。

5、连云港市三区四县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实际费用报销,餐费补助标准15元/餐/人。

五、报销规范

1、出差返回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差旅费报销单相关内容应填写齐全,如日期、部门、姓名、出差人数、事由、起止日期和路程等,一次出差去多个地方要分开详细填写。

2、按报销补贴标准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的出差补助明细表(出差补助明细表主要有四栏,分别为出差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补助)和借款情况。差旅费报销单正面的出差补贴一栏由会计审核后填写。

3、差旅费报销单的原始票据要求粘贴平整、规范。不得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别在报销单后面;如果票据比较多的,要用废纸做底面,以防粘贴不牢造成票据丢失。

4、出差期间取得的住宿费发票,要在发票上注明实际住宿的天数;以便于工作人员审核。交通费原则上要求是电脑票,定额票必须注明日期和起止地。

5、如果发现有虚报车费、重复报销差旅费、虚领出差补助等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对可以量化的虚报金额,处以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对不能量化的,按性质和程度不同,处以通报、减薪、降职、待岗和劝退等处罚。

六、以上规定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自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江苏宜尔杉集团有限公司

4.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四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各项制度不断需要完善,为了更有利于企业的经济效应提高,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屡行各自的义务,特此制定差旅费报销制度,其隶属于镇江市丹徒树脂厂财务制度1、2、3、报销对象:因公外出人员 报销凭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作到以票为报销时段:外出人员要勤记勤结。尽量做到当月差旅准,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依据,报销结帐时一律剔除。费次月结清,即使不能当次月结清的,也要做好出差记录,长期外出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4、外出补贴:必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中罗列出具体日期,两人以上的必须有报销相对人签字证明,具体补贴如下:省内每人每天20.00元(省内必须住宿在外的可适当增加到30.00元);省外每人每天50.00 元。

特别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外出补贴,采取实报实销,即以发票报销。驾驶员与同行外出人员一同开车外出的由同行外出人员报销,驾驶员一人开车外出的允许单独补贴。

5、实行日期:年月日

5.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五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      火 轮 飞   其他交通   住宿标准  市内     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  一般 特殊          一般 特殊   务      车 船 机  括出租汽车)地区 地区 交通费   地区 地区  董事长     软 一 公     按实                按实总经理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80   100董事          舱 舱  副总经理   软 二 公     按实                按实总工程师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60   80      舱 舱 部门经理   硬 三 普     按实                按实高级工程师 卧 等 通     报销     150   250  报销    50   60总经理助理    舱 舱 其他工作   硬 四        按实                按实人员       卧 等       报销     50   150  报销    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6.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篇六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了规范出差行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a)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在600 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在总裁特批许可的情况下,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

自驾车报销标准:150公里内每车每次补助 150元,150-300公里内每车补助往返油费过路费 500元,300—600 补助 700 元,每次不限时间。600公里以上 至1000元封顶。4-2:差旅住宿、补贴标准:

(收据)报销。连续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补助。公司除交通工具、住宿费、补贴,不再报销其他费用。4-4:出差日期的计算

员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计算出差天数,出差天数(24小时)算头不算尾,但一天(24小时)超过8小时,可增加一天补助;自驾车按公里计算,补助按4-1(b)执行。4-5:员工出差前,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回来后,差旅费由出差

人本人将票据分类汇总,包括出差申请,各类票据,按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在结束出差一周内到财务报销费用,过期不予报销。4-6.员工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出差人填写签字,(多人出差

要写明人数),出差起止日期必须和火车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该发票一致。补贴按住宿日期发放。报销单由经理签字,人力、财务部经理审批签字,特殊情况总裁(委托人)签字后,出纳核实后办理。

备注:

以上费用必须在实际发生后按标准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注明起始和终止时间、地点、内容)。公司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发布日执行。

财务部 2013.12.20 篇二:差旅费报销制度(小公司实用型)差旅费报销制度(草稿)

一、目的: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经费开支管理,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据实报销。

(二)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员工出差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1、交通费:员工出差的火车票(硬座、软座、硬卧),长途汽车票、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

2、住宿费:一般地区150元/天,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200元/天。上述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3、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30元,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大市范围内公出中午确实无法赶回单位就餐的情况,按次补助午餐费10元。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员工出差前及返回公司上班当天均应去公司行政部登记。

2、员工出差路途遥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并据实报销往返机场间的专线客车费或出租车费。

3、员工公出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或携带贵重物品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报销出租车票。

4、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随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按总经理、副总经理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

5、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会议期间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与会人员不准再支报伙食补助费。

6、员工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另行报销。

7、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根据“差旅费报销单”上规定项目认真填写,伙食补助费无票据,直接在报销单上填写,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票据整齐粘帖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由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8、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批准人:

篇三:小公司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借款及报销流程

1.员工因公出差需向其直接主管上级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应写明出差事由、时间和所需差旅费金额(具体标准参见以下规定)等,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2.预借差旅费需填写《支款凭证》,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字后,交到财务助理处,财务部统一将借款支付到出差人的招商银行一卡通。

3.出差的火车票及往返机票(日期可签转)可由行政部门统一订购,由出差人员结算。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销,报销要求填写《差旅报销单》及《差旅报销明细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财务处审核,填写各种单据的方法请参照模板,财务部有权驳回不规范的填写,以保障高效的工作效率。

5.除特殊情况外,将本着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前一次的差旅费没有报销结清,则不能支取下一次的差旅费用,并停止支付一切报销费用和工资,直至差旅费用报销为止。6.出差回来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提交出差总结,否则不予报销;

二、报销标准

根据全国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情况,根据各城市的加盟费核算情况,将各省市县划分为六个级次,具体划分情况请查看办公网的财务系统模块,每个级次的住宿费、餐费及交通费标准如下:

1.住宿费用的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即标准以内的消费按实际情况报销,超过限额的按标准额度报销;

2.出差天数计算办法如下:出发时间12:00(含)之前,按一天计;出发时间12:00按半天计,返回时间12:00以后,按一天计。

3、餐费补贴是作为员工出差的餐费支付的,采取定额补贴,超支自负,节约归己的原城市间出差,级次不同时,当天以级次高者计算。4.由于业务关系发生的异地市内交通费用(武汉和异地城市之间的据实报销),在不超过按标准计算的总金额内进行实报实销,以在异地的实际天数计算。实际天数计算办法如下:到达异地时间12:00(含)之前,按一天计,12:00后到达按半天计;离开异地时间12:00点(含)按半天计,12:00后离开按一天计。异地城市间出差,级次不同时,当天以级次高者计算。

5.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上网,上网费不得超过20元/天。凭正式发票可以报销。6.员工出差原则上按上表所示的标准借款(往返交通费除外),每次每人借支差旅费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7.交通费及座机电话费按照平均计算。

三、其他规定

1.出差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乘交通工具。原则上连续乘坐火车时间在6小时以上可以购买硬卧火车票;不足六小时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购买特快、快速、普快列车硬座票,如时间及行程紧急,也可以购买票价低于150元或全程运行时间低于3小时的d字头动车组车票,一等座、二等座均可。员工如遇非常紧急情况需乘坐软卧、d字头特快列车或飞机的,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2.如果出差人员在允许购买硬卧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乘坐硬座列车,公司按硬坐车票的40%给予补贴。

7.差旅费报销管理细则 篇七

一、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根据股室站所工作特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实行差别化管理和总额控制。

二、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坚持精简、节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严格控制租车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县内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县外出差由局长批准。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变相旅游,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管理对象转嫁交通、差旅等费用,严禁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礼品等。

四、城市间交通费管控。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级次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通常乘座普通客车、动车二等座或其他硬座火车,远距离乘飞机选乘经济舱、轮船选乘二等舱以下,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城市内前往专线客车车站和办事地点打的或公交等交通费,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单位已派车和租车的不报交通费。严控租车出差,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县内租车的,纳入总额控制,凭有效票据限额报销(不超过400元/天)。

五、住宿费管控。出差需住宿的实行限额报销,住宿标准成都不得超过320元/间.天,南充或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00 元/间.天,县内不超过200元/间.天。接待单位已安排住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六、伙食补助费管控。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局按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县外100元/天.人(三州120),局机关到乡、村80元/天.人。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应按早餐不高于20元/人.顿、午餐、晚餐不高于40元/人.顿的标准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七、公杂费管控。到县外出差的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成都每人每天80元,县外其他地方每人每天50元,主要用于城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八、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报销。上级要求开会、培训的,工作人员凭文件经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外出。会议和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交通、食宿、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未统一安排食宿的,其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九、上级工作锻炼、支援、借用等人员,原则由用人单位报销其相关差旅费,局可考虑每月报销一次往返车费。

十、差旅费报销程序。股室负责人先填制派差单,明确出差地点、事由、人员、期限等,按本细则第二条报批后将出差审批单(第二联)送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对出差时间、目的地、是否派车和住宿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备注。月末出差人根据办公室出差汇总情况填制差旅报销单,附齐发票、2 公务卡消费POS凭证、核实后的派差审批单(第一联)送财务股审核后送签。在年初下达差旅费用总额度内报销,一般人员的差旅费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班子成员的差旅费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的差旅费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十一、注意事项。

1、差旅费实行按月报销。超过56天仍不报销的财务股一律不予受理,并由个人承担其公务卡借款利息。

2、报销票据要规范。发生交通费的,要有客运公司的客车票或动车票、火车票(不包括出租车小汽车发票)等。发生住宿费,应付目的地(或途中)的住宿发票,不得用餐饮发票或其他地点的发票代替出差地住宿费发票。所发生的票据必须印章齐全。不及时报销的或票据不规范的,财会股不予受理。

本制度由局财务股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如政策性变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8.机关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局工作人员因公到自治区外出差或学习培训,由局委会统一安排。出差前必须严格履行出差请假手续,填写《xx县计生局干部职工差旅(下乡)审批表》,出差时间不得超过可休公休假时间,超期按旷工论处,领导干部出差根据县委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本局工作人员到县外―自治区内出差、学习培训,必须持有通知文件,并填写《xx县计生局干部职工差旅(下乡)审批表》,不按规定履行手续、手续不完善的不予以报销。

三、本局工作人员在本县内―县城外下乡,填写《xx县计生局干部职工差旅(下乡)审批表》,县城内不属于下乡范围。

四、以上一、二、三条所列情况,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或填写审批表交办公室备存,否则不予报销相应差旅费。以上第二、三条所列情况,下乡、出差审批表由本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签,事前交局办公室主任确认,由局办公室定期统一提交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五、本制度所列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制度,超出部分自付。凡局里安排车辆的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出差、学习超过一天以上报销住宿费的必须持有通知文件。本制度印发执行后,出差、学习、下乡一律不予报销餐费。

六、出差差旅费报销次数实行月度限额制度。即,局长、书记和各副局长每月市外出差差旅费报销次数不超过6次,市内出差(含下乡)差旅费报销次数不超过6次;各在编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市外出差差旅费报销次数不超过2次,石嘴山市内出差(含下乡)差旅费报销次数不超过5次。

第二章 交通费

七、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八、工作人员应当按以下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二等舱,不包括旅游船),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凭票报销,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九、干部单人到市内或银川市出差,单位不安排车辆。出差需经分管领导、科室主任同意并报知局办公室主任确认,在石嘴山市外出差,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在石嘴山市内(含所辖县、区、乡镇,下同)出差,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报账时以车票为依据。

第三章 住宿费

十、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十一、工作人员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如下:

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每人每天330元。在自治区外出差的`住宿费参照xx政办发[2014]42号文件执行,以上住宿费标准为最高限额。

十二、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三、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十四、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

十五、在自治区内石嘴山市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在石嘴山市内(含所辖县、区、乡镇)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出差当天往返的,按全天伙食补助费标准的一半报销。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在自治区内石嘴山市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即,每人每天100元。

十六、伙食补助费报账时以《xx县民政局干部职工差旅(下乡)审批表》为依据。未按规定限额标准用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五章 监督问责

十七、工作人员自治区外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自治区内出差凭出差下乡审批表,由局办公室与次月5日前统一确认次数后报销,报销时必须有相关文件和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否则不予报销。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十八、局办公室要严格干部出差、下乡审批,认真核实,加强内控管理。局财务室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不按规定开支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六章 附 则

十九、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二十、本制度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之前通用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待车补政策实施后,再次修订完善该制度。

9.《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篇九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定义 4.职责 5.程序

5.1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报销规定 5.2 路途交通费开支标准 5.3 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 5.4 住宿费开支标准 5.5 出差补助标准 5.6 行李托运费报销标准 5.7 会务组考察费用 5.8 驻地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5.9 检修工程公司短期项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5.10 物贸公司长期驻外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5.11 参加培训学习驻地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5.12 参加学历教育人员报销规定

5.13 公司职工因病、工伤外出就医报销规定 5.14 公司职工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5.15 公司职工疗养报销规定 5.16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5.17 其他 5.18 附则 6.相关文件 7.附件 8.记录

IMP-CW-014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出差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职工差旅费、驻地市内交通费、参加培训学习、学历教育、职工因病、工伤外出就医、职工探亲路费及符合疗养条件的职工报销规定。3.定义

各单位负责人:指管理部室、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负责人。4.职责

见相关内容。

5.程序

5.1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报销规定 5.1.1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批准权限

5.1.1.1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是指,因联系技术和业务工作、工作调动、支援工作、参加各种会议、物品采购、走访、学习考察、参加对口专业的职称考试等。公司职工因工需要出差,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其批准权限为:

a、各单位负责人出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公司总经理不在岗时,由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到省外出差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到省内出差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出差,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b、公司职工按规定参加专业对口的职称考试,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

c、公司职工调动、学生分配、借调外单位(含到外单位支援工作和借工),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共同批准。

d、公司职工参加本专业岗位、技能培训,或参加本专业要求的取证培训班,由本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

e、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等人员需要报销差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1.1.2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报销差旅费时,公司领导出差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报销,其他人员出差,根据5.1.1.1条规定的批准权限,由批准人签字报销。差旅费报销实行“一人一单”,两人及以上共同填写一张报销单的,财务不予报销。5.2 路途交通费开支标准 5.2.1 乘坐飞机

5.2.1.1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出差,可以乘坐飞机,但只能乘座经济舱,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如需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经有批准权限的领导签发“工作人员乘坐飞机通知单”(格式详见本办法IMP-CW-014表1)并送交财务部,报销时由批准人在飞机票上签字方可报销。批准权限为:工作人员出差需乘坐飞机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公司总经理不在岗时,由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

5.2.1.2出差城市有高铁或动车到达的,工作人员出差不得乘坐飞机。

5.2.1.3新疆区域工作人员春节探亲假自行乘坐飞机的,按照航线非折扣全价机票款的50%予以报销;其他出差自行乘坐飞机的,按照直线火车硬卧价款予以报销。5.2.1.4工作人员境外出差乘座飞机的,据实报销。5.2.2 乘坐轮船

5.2.2.1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出差,最高可乘坐二等舱。

5.2.2.2其他人员出差一律控制在三等舱以下,超出乘坐标准乘船的,超过部分费用自理。5.2.3 乘坐道路交通工具(汽车)

不分职级,均可选乘舒适、快捷的客车。5.2.4 乘坐火车

5.2.4.1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出差、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出差,可乘坐普通火车软座、软卧;其他人员出差可乘坐普通火车硬座,如乘坐火车从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十小时的,可购买硬席卧铺票。

5.2.4.2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均可乘坐动车或高铁的一等软座或二等软座,不得购买商务座,如自行购买商务座,按照一等软座价款予以报销。5.2.5公司职工出差,符合以上乘坐标准的车船票,据实报销,超出乘坐标准的,超过部分自行负担。需代订车票的,订票手续费每张车票按不高于10元标准,凭票报销。5.2.6公司职工趁出差之便,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等,其绕道车、船费,按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报销(直线车船费按本人符合乘坐的普快火车软、硬卧或轮船舱别计算),超支部分自理。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可凭票据据实报销。但旅游和在家期间,不计发出差伙食补助。5.3 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

5.3.1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因工作时间等特殊情况要求,出发点与目的地或中转城市之间,每趟出差可报销不超过两次出租车票,出租车票必须真实有效,时间地点与出差内容一致,每次在30元以内凭据报销。

5.3.2因出差乘坐公共汽车、公共轮渡、地铁、城铁等公共交通费用,可凭单据报销。除长期驻外人员(一个月以上)可报销一次充值多次往返的公共交通费用外,其他人员不得报销公共交通充值费用。

5.3.3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车票时间与行程或工作内容必须真实一致,否则不予报销。5.4 住宿费开支标准

5.4.1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控制标准如下:

5.4.1.1一般地区: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天300元;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天26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160元。

5.4.1.2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天400元;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每人每天34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240元。

5.4.1.3直辖市及经济特区: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天600元;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天50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上述计划单列市包括:大连、青岛、宁波;经济特区包括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岛;上述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标准适用于其所辖区,其下辖县和县级市适用一般地区标准。

5.4.2一般职工住宿费控制在上述保准内报销,超支部分自理,不超支的按照节约金额的50%加发伙食补助;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在开支保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集团公司领导住宿费据实报销。

5.4.3公司司机随同集团公司领导出差的,住宿费据实报销;公司司机随同其他工作人员出差或单独出差的,按照上述住宿报销规定执行。

5.4.4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要在安全、卫生、方便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出差人员要按照各自姓名单独开具发票报销,并注明住宿天数,住宿天数没有注明的,按照实际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平均住宿费。对超支住宿费的,不得由公司领导单独签字报销。5.4.5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到一公司或公司项目部出差,项目部设立招待所的,必须在项目部招待所住宿,发生的住宿费据实报销。

5.4.6经公司批准,参加各种类型会议的,报销时附会议通知,根据会议承办单位会议通知,会议期间收取会务费或统一安排住宿的,会务费或住宿费经批准人签字,据实报销,不统一安排住宿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5.5出差补助标准

5.5.1公司职工离开驻地因公出差的,以城市间交通费、路桥通行费或住宿费为凭据,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当天来回的,按照一天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勤,实行定额包干,不再凭据报销。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5.5.1.1公司职工在驻地所属行政区内,因公出差无法回驻地就餐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0元。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到章丘市出差的,不予补贴,在章丘外、济南市内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0元。

5.5.1.2离开驻地所在行政区到其他地区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出差天数超过30天的,30天以内含30天的天数按照每人每天补助30元,超过的天数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发放出差补助。

5.5.1.3职工出差乘坐火车的,当日伙食补助为50元每人。

5.5.1.4乘坐火车、汽车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连续乘坐公司车辆,小车每满800公里,大客车每满600公里,•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5.5.1.5夜间(晚八点至次日晨七点)乘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公司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5元发放出差补助,国外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5.5.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已经核发出差伙食补助,非工作需要而发生的招待费等伙食费用,由个人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5.5.3凡参加已有会议伙食补助的出差人员,只给予往返路途期间补助,会议期间不给予补助。

5.5.4公司设立项目部时,由公司根据项目部所在地、偏远情况等,规定其补助标准。项目部工作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已经在正常出勤和出差期间发放项目补贴的,出差时,项目补贴标准高于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执行项目补贴,报销时不发出差伙食补助;项目补贴标准低于出差伙食补贴的,报销时按照两者差额核发出差伙食补助。5.6

行李托运费报销标准

5.6.1公司职工因公出差的行李托运费,根据出差的批准权限,由批准人审核并在单据上签字报销。

5.6.2公司职工调动工作公司不予派车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可按每公里0.5元以内凭据报销,最高托运费报销额不得超过300元。5.7 会务组考察费用

公司职工参加会务组、学习班组织的旅游性考察活动,费用自理。5.8 驻地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5.8.1 为加强市内交通费的管理,满足各单位市内办理业务的需要,各单位因公到驻地市内出差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凭据实报实销。

5.8.2 各单位对本部门人员日常因公市内出差,应及时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凭证(格式详见本办法IMP-CW-014表2),记录出差人员姓名、往返地点、时间及事由,报销时采用“一部门一单”制和按月报销制度,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审查后报销。

5.8.3 对出差日期与票据日期不相符的,财务部不予报销。5.9 检修工程公司短期项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检修公司承揽的电站检修、技改等项目因工期短,公司一般不单独设立项目部,同时由于集中参与检修任务的人员较多、作业期间依照出差规定处理,相对时间较长,为了节约差旅费成本支出,检修公司短期项目差旅费开支执行以下标准。5.9.1 市内交通费

短期项目人员在驻项目所在地期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车辆配备情况,提出核发市内交通费的范围和标准,经检修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共同审核、批准后执行,并于项目结束时统一次核发给项目负责人包干使用,个人报销时,不再核发、报销市内交通费。5.9.2 住宿费

不分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年龄、职称级别和项目所在地地区,分别以下规定执行: 5.9.2.1依照合同约定,由发包方无偿为短期项目人员提供住宿的,职工在发包方提供的住所内住宿,不再向职工个人核发住宿费。职工根据个人需要,自行外出租住房屋住宿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公司不予补偿或核发住宿费。

5.9.2.2发包方不提供住宿的,为方便集中管理,参与短期项目人员原则上实行集中住宿,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安排。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实行定额包干,项目部成员每人每天按照4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按照30元的标准执行。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制单,经检修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共同审核,统一核发给项目负责人包干使用,个人差旅费报销时,不再核发住宿费用。

5.9.2.3因项目处于大、中型城市以上地区等原因,上述住宿标准确实低于市场价格水平、需要调高标准的,由项目经理事先向检修公司负责人呈报,经负责人批准,项目部成员每人每天按照60元标准、其他人员每人每天按照40元的标准执行。项目结束后,凭住宿费发票或由项目负责人制单,经检修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共同审核、批准,统一次核发给项目负责人包干使用,个人报销时,不再核发住宿费。5.9.3 通讯费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求和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事先向检修公司负责人呈报核定电话人员的范围和标准,经检修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共同批准,在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天10元的限额内控制执行。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制单,经检修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共同审核,一次核发给本人,个人差旅费报销时,不再随差旅费核发电话费。5.9.4 伙食补助标准

参与短期项目人员在驻工程所在地期间的伙食补助,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办法执行:

5.9.4.1公司为项目人员配备食堂炊具、餐饮用具,设立食堂的,购置的食堂炊具、餐饮用具由公司负担,加工食品使用的原材料费用由个人负担,在驻项目所在地期间公司不再向个人计发伙食补贴。

5.9.4.2发包方食堂向项目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且不向个人或公司收取管理费的,公司不再发放食堂补贴;食堂收取管理费的,由食堂出据收取管理费的证明,公司财务予以报销,公司不再发放食堂补贴。

5.9.4.3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未设立食堂或发包方不提供食堂服务的,项目在济南、邹城、章丘辖区以内,并且未纳入公司基地服务范围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6元;项目在济南、邹城、章丘辖区以外,根据驻外自然(日历)天数,一般地区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20元。5.9.5 短期项目人员离开项目所在地出差的,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5.10 物贸公司长期驻外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5.10.1 长期驻外人员

物贸公司长期驻外人员是指: 5.10.1.1设备、材料等的催交催运人员。

5.10.1.2长驻港口、码头负责报关、清关、集港等工作的人员。5.10.2市内交通费

长期驻外人员在所派驻地期间,在公司不配备车辆或设备厂家不提供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市内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费不再据实报销,按每人每天5元标准计发市内交通补贴,包干使用。5.10.3 住宿费

长期驻外人员在派驻地期间,住宿费不分出差人员的年龄、职称级别和出差地区,分别以下情况执行:

5.10.3.1公司在派驻地为长期驻外人员购置、租赁场所或设备厂家无偿向催交催运人员提供住所的,公司不再核发住宿费。职工根据个人需要,自行外出租住房屋住宿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公司不予补偿或核发住宿费。

5.10.3.2长期驻外人员在住派驻地期间,公司或设备厂家不提供住所的,依据实际住宿天数,每人每天按照1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包干,并于报销时凭住宿费发票计发给个人。5.10.4 通讯费

驻外期间,按实际驻外自然天数和10元/天的标准核定电话费,实行定额包干使用,并于报销差旅费时计发给个人。5.10.5 伙食补助标准

长期驻外人员在派驻地期间的伙食补助,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办法执行: 5.10.5.1公司为长期驻外人员配备食堂炊具、餐饮用具,设立食堂的,购置的食堂炊具、餐饮用具由公司负担,加工食品使用的原材料费用由个人负担,在派驻地期间公司不再向个人计发伙食补贴。

5.10.5.2设备厂家食堂向长期驻外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且不向个人或公司收取管理费的,公司不再发放食堂补贴;食堂收取管理费的,由食堂出据收取管理费的证明,公司财务予以报销,公司不再发放食堂补贴。

5.10.5.3长期驻外人员在派驻地未设立食堂或设备厂家不提供食堂服务的,派驻地在济南、邹城、章丘辖区外,根据驻外自然(日历)天数,一般地区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20元。5.10.6长期驻外人员离开驻地出差的,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5.11 参加培训学习、驻地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5.11.1 因工作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参加短期的技术、业务学习班、岗位培训等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按照下列标准报销相关费用: 5.11.1.1交通费:按公司职工出差乘坐标准执行。

5.11.1.2市内交通费:培训往返途中按上述标准计发市内交通补贴,培训期间,不享受交通补贴。

5.11.1.3住宿费:报销时,附培训通知,根据主办单位收费通知,学习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经本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签字后据实报销,不实行核发,不统一安排住宿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核发。

5.11.1.4误餐补助:根据主办单位收费通知,学习、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的,不享受上述误餐补助。未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时间在30日内,参照出差补助标准执行,超过30日的,超出天数(从离开工作驻地之日算起、不管中途是否回来)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计发误餐补助。

5.11.2 培训期间,参加会务组、学习班组织的旅游性考察活动,费用自理。5.12 参加学历教育人员报销规定

5.12.1经公司批准不脱产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研究生及以上)或学位教育(硕士及以上)的人员,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5.12.1.1住宿费:学校未提供宿舍的,在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内据实报销。

5.12.1.2乘坐社会交通工具的,出差补助及市内交通费,往返途中参照出差标准执行,学习期间无任何补贴。

5.12.2经本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批准,职工参加六个月及以上的脱产学历教育的人员,参照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只报销首次入学、毕业返程两个单程的直线距离所发生的社会交通工具费用,并按路途计发市内交通费,路途或学习期间不享受出差补助等补贴,住宿费自行承担。

5.12.3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参加函授学习、自学考试的人员,交通费、住宿费不予报销。取得毕业证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按公司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5.12.4个人为晋职、晋级而自愿参加的文化实习班、补习班等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5.13 公司职工因病、工伤外出就医报销规定 5.13.1职工工伤报销规定 5.13.1.1就医批准权限

公司职工因工伤需外出就医的,需经职工医院和生产技术部同时批准,出省的经职工医院和公司总经理批准。5.13.1.2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在抢救伤者生命及康复性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经所在医院与职工医院同意,可请专家会诊或转上级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生产技术部、职工医院签字后据实报销;未经同意擅自请专家会诊或转院者,费用自行承担;康复后发生的费用由伤者自行承担;工作人员因工伤经批准外出就医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报销与就医有关的交通费、住宿费,但不发放出差补助、不报销市内交通费。5.13.1.3看护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公司职工因工伤住院,需陪床护理的,原则限于1人,经职工医院和生产技术部批准,看护人员是公司在职职工的,看护期间视同出差;看护人员属非公司在职职工的,看护费每人每天15元,住宿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80元,只报销一次往返公共交通费用,未经公司批准的看护人员,公司不支付看护费。

5.13.1.4看护人员属非公司在职职工的,看护费由人力资源部制单,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标准报销。5.13.2职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报销规定

5.13.2.1经公司领导和职工医院同意,职工外出就医,差旅费用自理。

5.13.2.2工作人员因病就医,需陪床护理的,经职工医院和公司总经理批准,看护人员是公司在职职工的,看护期间视同出差;看护人员属非公司在职职工的,费用自理。5.14 公司职工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5.14.1 管理部室、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负责人探亲时,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其他职工探亲时,经各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同时批准,探亲路费由人力资源部签字报销。

5.14.2 公司工作人员享受公司规定的探亲假,其有关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本办法出差有关规定办理,不核发伙食补助费,不报销其他公杂费。

5.14.3 职工探亲一般不报销飞机票。除新疆区域外,因故乘坐飞机的,按照不超过直线火车硬席卧铺标准报销,多支部分自理。5.15 公司职工疗养报销规定 5.15.1批准程序

由公司职工本人提出疗养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工会部门批准后,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疗养人员和时间,除省级以上劳模外,凡疗养过的职工不再重复安排疗养。5.15.2疗养期限

每期疗养期限(包括途中)为14天。5.15.3疗养路线及费用

5.15.3.1公司职工疗养购买车票、食宿、疗养路线、疗养地点可由个人自行安排,部门可协商安排夫妻同时疗养。

5.15.3.2公司职工疗养费用含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其他杂费等,共计1500元,实行一次包干、超支自理的办法。疗养人员回来后,凭主要交通费单据,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到公司工会部门办理包干费报销手续。5.16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5.16.1境外住宿费

公司人员临时到一公司国外项目工地出差的,在境外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在财政部[2001]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予以报销。5.16.2境外伙食补助标准

5.16.2.1公司人员临时到一公司国外项目工地出差的,伙食费依照[2001]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次出差20天以内的,全部发放给个人包干使用;超过20天时,除在境外往返途中,按标准发放伙食费外,在项目工地期间,伙食费补贴标准依照一公司关于该境外项目的补贴办法执行。

5.16.2.2公司人员到一公司境外项目工地支援工作或经常间歇性工作的,除在境外往返途中,按标准发放伙食费外,在项目工地期间,伙食费补贴标准依照一公司关于该境外项目的补贴办法执行。5.16.3境外公杂费

5.16.3.1是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支出等项目。公司人员到一公司境外项目工地出差的,除在境外往返途中,按标准发放公杂费外,在项目工地期间,不发放公杂费。

5.16.3.2因产品售后安装和服务、学习临时出国的,在境外期间,除在境外往返途中,按标准发放公杂费外,学习期间和设备安装期间,不按标准发放公杂费。5.17 其他

5.17.4.1公司职工参加各种会议、学习考察、产品推广、产品售后服务等因公临时出国的,在境外期间的伙食费、公杂费、国际旅费、住宿费等费用开支管理,除上述规定外,全部依照财政部[2001]73号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17.4.2出国人员备用金借款:临时因公出国人员需要借支备用金的,备用金的领取和偿还,全部使用人民币进行清算,还款时因人民币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净损益,由个人负担。5.18 附则

5.18.1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0日起施行。

5.18.2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修改及解释,各子分公司可以根据该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但不得超过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标准,报财务部批准后施行。6.相关文件

【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推荐阅读:

差旅费报销单格式07-09

企业差旅费开支报销规定07-17

内控差旅费管理办法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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