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分公司职责(精选6篇)
1.中国电信分公司职责 篇一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一岗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覆盖和落实,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职责。
第二条 本职责适用于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有限公司机关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和分工制定。
第四条 有限公司各地区公司、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南京空港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以及所属公司的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办事处参照本职责,制定本公司(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有限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非控股合资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二章 有限公司所属各级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有限公司是公司总部、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接受集团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对所属公司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检查、管理责任。所属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单位)是其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承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同时接受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七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应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行业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精神,依法、按程序、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信息。
第八条 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执行上级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同步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等,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安全目标,检查、督促本单位及下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有限公司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执行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第十一条 有限公司定期召开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应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在职权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基层单位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第十三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价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十四条 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治理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检查较大事故隐患治理。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组织本单位较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检查生产单位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对周边单位可能造成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活动进行协调。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以及外协和周边单位可能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活动,由隐患所在单位(分公司或库、站)具体负责排查治理和监控。
第十五条 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要监督、检查、指导和落实职权范围内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立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组织制定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生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生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
第十八条 有限公司负责下级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制定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得到落实,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要为下级公司(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二十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应对本公司(单位)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外包工程和多种经营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和多种经营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条 有限公司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负责本单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本公司(单位)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单位)安全生产整体情况及基建、技改项目等方面的安全评估、可靠性管理、技术监控、安全生产突发应急事件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应组织开展本公司(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 有限公司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一节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其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二十五条 组织制定(修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六条 组织建立、健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七条 组织制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总裁承诺以及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第二十八条 保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按预算投入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九条 根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有限公司各项生产业务指标和投资计划。
第三十条 安排、部署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检查、督促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有限公司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的落实。
第三十一条 组织制定并实施有限公司突发重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 组织有限公司安全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节 主管安全生产和运营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三条 有限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和运营工作的负责人,对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 负责落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和领导下属履行好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指导下属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所属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十五条 组织落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目标、各项规章制度及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第三十六条 组织建立、健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体系,组织制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制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组织实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检查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安排部署生产计划和任务,平衡业务量与安全生产匹配、适应关系,当安全生产要素不适应生产业务的发展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十八条 新业务开展前,关键新设施、新设备、新工艺、重大技术改造和新建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组织安全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和结论。
第三十九条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第四十条 组织开展有限公司安全审计、安全检查以及管理体系审核,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组织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信息。负责组织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及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 组织实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节 主管规划投资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二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十三条 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主管规划发展投资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四条 组织制定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时,将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其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十五条 组织制定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发展计划时,充分考虑相应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使安全投入适应有限公司生产业务的发展需要。
第四十六条 组织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投资项目时,相应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四十七条 组织制定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规划时,将安全生产信息建设规划纳入其中,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与本公司信息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十八条 组织、推动和加快有限公司以及所属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使安全生产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快捷,实现信息共享。
第五节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九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十条 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有限公司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足额预算和安排安全生产资金,使安全生产资金适应本公司生产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五十二条 对新发现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行资金调剂。
第五十三条 按照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需求,本着安全生产需要优先的原则,在财务预算内,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
第五十四条 负责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需要进行奖励时,确保奖励费用得到安排。
第六节 主管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十五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十六条 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十七条 组织制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条件、标准等内容,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适应有限公司生产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五十八条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处罚机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十九条 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处罚机制,确保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得到奖励,对失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得到处罚。
第六十条 参加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第七节 主管企业管理与资产运营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十一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十二条 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主管企业管理与资产运营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十三条 指导有关部门在开展下属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工作中建立安全生产单项考核内容,并适当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
第六十四条 组织开展公司基础管理工作,以稳定、科学、高效的基础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六十五条 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并在资产处置工作中建立安全理念,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第八节 主管审计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十六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十七条 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主管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十八条 组织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进行审计。
第六十九条 组织对有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进行审计,组织对重要生产设备采购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第九节 主管运销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十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十一条 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主管运销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十二条 协调、组织油品采购、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工作,协调组织油品在系统内的合理配置和调运工作,保持油品的合理库存,保障生产服务需要。
第七十三条 协调、组织油品在采购、运输和储存期间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保障油品质量安全和减少损耗。
第十节 主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十四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十五条 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主管基本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十六条 统筹协调基本建设过程中设计安全、环保和工程质量的关系,落实“三同时”制度。
第七十七条 组织落实基本建设过程中各项规范要求,以及航空油料使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保证和建设工程的关系。
第十一节 主管党群、企业文化、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十八条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十九条 指导和监督所属公司主管党群、企业文化、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十条 组织基层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动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八十一条 组织共青团员、青年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第八十二条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确保员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八十三条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管理办法,健全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
第十二节 其它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十四条 协助有限公司领导工作的总裁助理、安全总监、总(副总)工程师、财务总(副总)监应履行领导分解的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安全技术监督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十五条 安全技术监督部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十六条 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规定、方针、政策、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有限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组织监督、检查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落实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
第八十七条 指导、督促、检查下属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十八条 组织制定和落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政策及中、长期规划,组织建立、健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体系,监督、检查SMS在下属单位安全生产中的运行情况。
第八十九条 组织落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有限公司突发重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下属单位制定本单位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第九十条 组织落实有限公司安全审计、安全检查,指导下属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九十一条 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资金预算和投入的执行情况。按照《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落实有限公司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管控,管控、掌握和督促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对下属单位事故隐患的整改效果进行检查。
第九十二条 组织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第九十三条 为下属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落实有限公司安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第九十四条 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日常维修、大修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参与基建项目中重大生产设备的选型,参加有限公司重大工程和重点机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第九十五条 负责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二节 总裁办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十六条 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公司主管办公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十七条 协助有限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根据有限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十八条 负责代表有限公司对外发布重大安全生产信息。
第九十九条 负责组织落实有限公司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干部值班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一百条 负责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公司工作会议、季度经济效益分析会、月度经济效益分析会、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例会等公司级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督办。
第一百零一条 负责协调有限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制定公司公共关系实施方案。
第一百零二条 组织安排、总结有限公司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节 行政事务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零三条 监督指导下属单位主管行政办公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零四条 组织落实有限公司的公共安全、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内部保卫、防火、防震、防汛、防灾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有限公司总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检查管理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减少违章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一百零六条 组织监督、检查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安全防火管理和机关食堂的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第四节 企划发展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零七条 指导、监督下属单位主管规划发展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零八条 组织落实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时,将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其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一百零九条 组织落实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发展计划时,充分考虑相应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使安全投入适应有限公司生产业务的发展需要。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三同时”原则,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一十一条 制定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规划时,将安全生产信息建设规划纳入其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一百一十二条 组织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使安全生产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快捷,实现信息共享。
第五节 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指导、监督下属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编制汇总有限公司系统财务预算时,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资金。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新发现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行资金调剂,使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及时得到足额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 按照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需求,安排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
第一百一十七条 负责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需要进行奖励时,负责奖励费用得到安排。
第六节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一十九条 组织落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人员编制、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等内容,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适应有限公司生产业务发展需要。
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有限公司机关新进员工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基本常识的就职教育和培训。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参与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参与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激励处罚机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七节 企业管理与资产运营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监督指导下属单位主管企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 积极推进三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第一百二十五条 组织下属单位在综合绩效考核时,将安全生产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发生改革、改制、重组等重大变革时,充分考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
第一百二十七条 负责规范并组织推进有限公司的基础管理相关工作,推进公司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负责对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的专项考核、评价工作,分析、评估资产使用效果,提出资产合理利用的建议。
第八节 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二十九条 指导、监督下属单位主管基建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工程项目中明确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在各项工程项目中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一条 确保各项工程项目质量,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一百三十二条 负责组织落实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第九节 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三十三条 监督指导下属单位主管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三十四条 负责在与炼厂、运输、仓储等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 负责督促落实航空油料采购、运输、储存环节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航空油料质量安全。
第一百三十六条 负责编制和落实有限公司资源计划,保障航油资源安全。
第十节 客户管理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三十七条 监督指导下属单位主管客户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三十八条 负责客户调研,听取客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和沟通渠道;负责对外协调处理客户对安全生产的投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负责在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工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负责收集整理客户关于有限公司生产运营、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第十一节 审计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产职责。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入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各下属单位主管审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进行审计。对重要生产设备采购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对有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资金投第十二节 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督指导各下属单位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四十六条 对有限公司本部、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有限公司本部、所属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监察意见、建议。
第一百四十八条 参与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提出意见。
第十三节 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四十九条 指导、监督下属单位主管党群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五十条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宣传党和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一百五十一条 组织基层党(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动党(团)员、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做好干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干部员工队伍的思想稳定工作。
第一百五十二条 评选先进基层党(团)组织和优秀党(团)员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总结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优秀党(团)员典型。
第十四节 工会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督指导各下属单位主管工会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百五十四条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一百五十五条 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与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配备标准的制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在评选和组织推荐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一百五十七条 根据需要参与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参加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并提出意见。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职责由有限公司安全技术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本职责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中国电信分公司职责 篇二
一、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内涵
公司清算的主要内涵为:第一, 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主要有解散和破产两种, 解散又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清算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第二, 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是指基于自己对公司的资产享有权益或者基于对公司的重大管理权限而被法律确定为公司在终止事由出现时组织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 它区别于清算组, 后者是清算主体在组织清算时, 任命或者选定具体操作公司清算事宜的临时性组织, 此为清算的实施主体。第三, 公司清算的内容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处分和分配。主要查清公司的债权、债务, 并分析债权债务的性质及收回和清偿的合理性依据, 以回收债权, 清偿债务, 安置公司的职工, 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第四, 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 从而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
二、公司清算的意义
公司股东责任和公司责任的有限性使得公司法人制度成为了人类社会自步入商品经济以来最伟大的创举。但同时, 这一法人制度的优越性也为恶意投资者利用, 造成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 损害相对方的利益。公司清算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最后一环, 是终结公司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唯一途径, 不仅保护股东的权益, 而且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 是清除公司法人制度弊端最锋利的武器。经过梳理清算程序、清理公司财产、了结公司业务、收回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维护, 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诚信才能得以维持。
三、公司清算中会计的职责
公司在解散清算过程中, 除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之外, 公司资产的清理、公司债务的清偿、公司剩余资产在股东之间的分配等及其相应的会计处理是整个清算过程的主要内容。因此, 公司解散清算的会计处理十分重要, 会计责任重大。公司因破产、解散、撤销与其他原因停止正常经营, 在宣告停业之前所进行的会计工作称清算会计。清算会计的主要工作是界定企业能够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内容及价值、界定待偿债务、变现非现金资产、偿付债务、分配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和支付清算费用。以上是公司清算中会计方面的职责, 一般情况下显得更为重要的是公司清算中会计的法律责任, 本文特别要论述的是公司清算中会计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清算中会计的法律责任
1、会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在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设过程中, 确定科学的归责原则是构建整个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基础。所谓归责原则, 是依据法律确定的标准来确认和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规则, 是确定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理论上,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类:一是主观归责原则, 又称过错责任原则;二是客观归责原则, 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只有在基于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并且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 行为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而言, 就是有过错才有责任, 无过错即无责任。其实质在于以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作为确定责任归属的根据, 是一种理性自由法则。“因为个人已尽其注意, 得免除侵权责任, 则自由不受拘束, 聪明才智可得发挥, 人人尽其注意, 一般损害亦可避免, 社会安全得以保障”。简言之,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达到了法律和道德所要求注意的程度, 其行为便无可指责, 比如意外事件。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最终要件, 作为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 有利于确定人的行为标准, 协调利益冲突, 维护社会公正。长期以来, 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 对会计职业人士基本上都采取了此原则, 其基本精神就是要求对有关行为进行社会性的价值评价, 从而使行为的是非界限和责任界限得以明确划分, 并有助于使应承担的责任形式和责任范围得到准确判定。
无过错责任原则, 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 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这一原则, 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 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进入二十世纪后,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会计职业领域有了一席之地。其出现有多方面的原因:《侵权法》的确立对会计责任归责原则产生了直接影响、公司财务舞弊与欺诈使社会提高了对会计职业的责任要求、会计职业履行职责的过程和质量难以为外界直观地观察等。
无论是会计的反映职能还是审计的验证过程, 都存在大量的主观判断。会计职业活动的特点凸显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会计法律责任不合理的一面, 即无过错责任体现了社会公众对会计职业行为及会计信息提供的“保证”的过高期望。此外, 过错责任原则在规范会计行为的同时尊重了会计行为的相对自由, 其所确立的会计法律责任起到了教育和预防作用, 可使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保持适度的弹性。因此, 应选择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2、现行法律对清算中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及其不足
现行法律对清算中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第一,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定,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 隐匿财产,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任改正, 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208条第1、2款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较重的, 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并可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破产法》第130条规定,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 刑事责任。《刑法》第162条规定,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 隐匿财产,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 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即明知隐匿公司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会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 而故意实施。过失如因疏忽大意造成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的记载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构成本罪。《公司法》第216条、《企业破产法》第131条均作了相应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 民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司清算过程中的会计民事责任的规定寥寥无几。《企业破产法》第130条规定: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 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 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但现有的法律在规制会计法律责任问题时, 仍然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 即往往比较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 而轻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节, 如前述《企业破产法》仅在第130条, 用一句话提及管理人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如何承担却未说明。然而, 公司清算的目的即是清偿债务、收回债权, 此为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 这就要求以民事法律来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各主体的利益, 清算过程中会计民事责任的缺失导致受损害人的利益得不到实际的补偿, 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
3、会计法律责任的完善
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 民事责任将成为公司清算中会计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在清算过程中, 因过错造成公司财产毁损、灭失, 或者私分、侵吞公司财产, 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出具虚假清算报告, 损害债权人或者公司股东利益的, 则无疑会对债权人或者公司股东构成侵权, 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清算实施主体违反委托合同约定, 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被清算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信息, 则构成违约, 委托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在清算过程中, 若清算实施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被清算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 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公司资金数额较大、逾期未还的, 应当依照《刑法》第271条、第272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务的, 或者索取他人财务或非法收受他人财务的, 应当依照《刑法》第382条、第385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致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则应依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完善群文职责构筑中国梦想 篇三
关键词:群众文化;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G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231-01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重要精神支撑。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思想文化领域斗争更加复杂。而群众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稳定都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把握群众文化在百姓精神生活中的引领作用
群众文化,是指职业以外,人们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是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导,以满足自身精神需要为目的,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历史现象。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体现。做好文化工作,必须坚持人民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社会的稳定,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百姓对生活的基本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满足当前的生活,更追求高品质生活,各种娱乐活动成为人们放松自我的主要表现。但是在社会竞争力的压迫下,人们的工作压力大,将多数时间用在学习知识技能或其他工作上,娱乐放松时间少之又少,导致人们之间的沟通交流的时间越来越少,人和人之间变得越来越陌生。所以为了保证人们的生活充满活力,必须进行多种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文化生活的多样性,提升人们之间的交流沟通能力,让更多人参与到娱乐生活中去,缓解压力,提高生活的幸福感。
二、夯实群众文化在市场经济领域中的辅助作用
群众文化不是商业文化,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群众文化的展开在客观上却能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文化软实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软实力对内主要体现为民族的创造力、凝聚力,对外则主要表现为国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在许多情况下,文化也是硬实力,产生GDP。在硬实力中,起基础作用的是物质,起核心作用的则是文化。因此,必须深刻认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既壮大硬实力,也增强软实力。
群众文化工作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深化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弥补经费的不足,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各地文化馆寻求再发展的主要途径。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精神生活的需求也得到了空前的增长。这就必须要有与物质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产业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借助市场规律,群众文化工作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群众,增强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好地掌握公益性与市场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这不仅需要靠群众文化工作部门的积极努力,而且更需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扶持,只有这样,才能使文化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三、完善群众文化在民族区域特有文化中的传承作用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每个地区都有自身独特的文化特色,每种文化都是一个地域的重要标志。群众文化是城市文化意识形态的代表,是城市娱乐活动的标志。要求根据城市本身特色,结合城市风貌,积极构建具有城市风格的主流文化。注意继承传统文化,在原有的文化体系条件下创新发展体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提升城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能力,促进城市整体发展水平的进步。群众文化工作更多的是要着眼于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培养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塑造民族魂,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继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努力创造中华文化的新辉煌。
可见,群文工作对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稳定都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基层的群众文化工作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满足广大人民的文化需求为目标。要着力改善文化民生,坚持重心下移,把更多的资源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农村、社区倾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要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推出更好更多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多样化文化需求。要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人民享有文化发展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精简节庆活动,抵制豪华文艺晚会,反对浮华奢靡之风。豪华文艺晚会和高成本节庆活动浪费严重,既不是文化繁荣的标志,也不是群众想要的文化生活,助长奢靡之风,影响文化建设成效,必须坚决予以抵制。
群众文化本身蕴含着重要的文化内容,是一切文化的根源。为了促进主导文化、精英文化、文化产业的进步发展,必须从群众文化的实际发展体系出发,结合群众的实际生活,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同时创新文化发展理念,在原有的文化产业基础上加强创新,为文化产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份额,提升群众文化的普及性,保证群众文化在复杂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得以延续。
参考文献:
[1]《浅析群众文化工作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吴晓红;
[2]《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分析》张玉忠2014.4;
4.分公司部门及职责 篇四
一、总经理室:
1.协调省、分公司本部各部门之间、本部与总公司、地市分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指导地市分公司开展办公,提高公司整体办公效率;
2.安排省、分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管理公司文档及信息,开发、推广、应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确保公文信息流转顺畅,有序高效,收集市场信息,开展市场调研和竞争策略研究,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3.编制省、分公司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公司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协调、安排、接待并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和监督,组织策划安排公司对外宣传公关活动,营造公司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形象;
4.督促、检查公司有关决议、决定等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落实,负责对全辖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综合档案管理。
二、办公室:
1.协调与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安排公司办公事务,提高整体办公效率; 2.安排落实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及综合性会议,起草公司综合性文件材料,管理公司文档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保公文信息流转顺畅,有序高效 3.保证;
4.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策划、安排公司对外宣传、公关活动,营造公司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形象;
5.管理公司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公司综合治理,处理公司行政事务,为公司正常运转提供综合保障;
三、人力资源部:
1.根据公司发展目标管理制度,探索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办法和途径,指导地市分公司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2.协助分解、下达地市分公司薪酬计划障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并顺利实施;
3.建立权限内地市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备人才库,加强培养锻炼,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储备优秀人才;
4.组织实施公司员工招聘,制定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指导各部门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及部门,涉及任免员工的考核,为各部门具体人才调配提供支持;
四、财务会计部:
1.贯彻落实各项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制定与解释公司的综合计划管理制度,组织完成财务会计部的各项任务;
2.分解、下达总公司制定的各类计划,负责对公司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提出完成经营计划的对策,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3.管理公司税务工作并积极配合好外部监管部门与财会、税收有关的检查工作; 4.控制公司机关各项费用使用,实施不良资产的清收及呆帐核销工作;
五、车辆保险部:
1.制定省分公司车险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竞争策略;
2.研究车险业务的风险及其特征,加强市场调研,制定并实施车险产品开发、营销和承保管理制度和实务规章,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3.指导、监督所辖分支机构车险业务经营、承保政策和产品定价等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促进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确保车险保费、利润计划的完成
4.加强对外合作,积极开拓车险中介营销渠道,组织对政府采购、集团招标、行业统保等业
5.负责对超所辖地市分公司权限的车辆保险核保、核损、核赔业务的审批,及时处理超分公司权限车险业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协调车险业务工作流程;
6.参与车险理赔政策的制定,提出改进车险理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财产保险部:
1.制定省、区分公司财产险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竞争策略;
2.研究财产险业务的风险及其特征,加强市场调研,制定并实施财产险产品开发、营销和承保管理制度和实务规章,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3.指导、监督所辖分支机构财产险业务经营、承保政策和产品定价等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促进财产险业务的健康发展,确保财产险保费、利润计划的完成; 4.业务的研究;促进财产险招标业务的规范 开展;
5.负责对超所辖地市分公司权限的财产险核保、核损、核赔业务的审批,及时处理超省、自治区分公司权限财产险业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协调财产险业务工作流程;
七、意外健康保险部:
1.制定省分公司意外险、健康险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竞争策略; 2.研究意外险、健康险业务的风险及其特征,加强市场调研,制定并实施相关险种产品开发、营销和承保管理制度和实务规章,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3.指导、监督所辖分支机构意外险、健康险业务经营、承保政策和产品定价等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确保意外险、健康险保费、利润计划的完成;
4.加强意外险、健康险客户资源管理、开发客户服务项目和手段,维护大客户资源,积极开展意外险、健康险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公关、展业和服务工作;
5.及时处理意外险、健康险超权限业务的审批和上报工作,协调业务工作流程; 6.八、农业保险部:
1.制定省分公司农险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竞争策略; 2.3.研究、推广农险业务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研究农险业务的风险及其特征,制定产品开发、营销、承保等管;
4.指导、监督、检查分支机构农险业务经营情况,负责涉农产品的开发及业务协调等。
九、客户服务管理部:
1.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金牌服务构客户服务工作的开展; 2.各类客户投诉案件,组织实施客户服务水平的评价和监督; 3.组织实施95518专线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标准化服务规范,指导所辖分支机构开展95518专项服务项目的创新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95518专线接线员的业务培训;
4.管理、维护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制定并实施网络产品营销计划,指导所辖分支机构拓展网上保险业务;
十、理赔管理部:
1.制定并组织实施分公司理赔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所辖分支机构理赔工作的开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分公司统一的理赔实务标准、流程以及理赔质量管 理体系;
3.确定并实施核赔权限管理,提出超地市分公司权限赔案的核赔审批意见,监督所辖分支机构核赔权限的履行,组织参与重大案件的理赔处理;
4.研究和应用理赔技术手段,减少诈骗案损失,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追偿工作;
5.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理赔分析报告,向业务部门提出改进和提高核保技术的建议;
十一、教育培训部:
1.根据总公司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做好分公司系统培训规划,制定分公司教育培训计划
2.在总公司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框架内,构建分公司教育培训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并执行分公司相关制度与办法;
3.管理和推动分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培训项目;
4.立项审批、项目质量评估管理,组织实施或共同实施各类培训项目;
5.负责分公司系统销售培训管理,做好直、营销队伍培训规划、项目实施、师资培养和资源配置等相关工作;
十二、信息技术部:
1.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以保证省公司业务系统和其它信息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
2.制定省公司信息技术的发展战略,以使其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配合; 3.维护,以保证省公司网络及其他硬件系统的功能和运行效率,满足保险业务系统和支持体系的需要;
4.管理和推广总公司下发的软件,在总公司统一规划下组织和管理省公司内的软件开发,为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5.负责省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策略的建立、评估及实施,根据总公司制定的灾害预防和恢复程序制定操作规范,并监督实施过程;
6.十三、渠道管理部:
1.制订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分公司个人代理业务发展规划;
2.指导个人代理营销团队建设,塑造个人代理营销文化,合理规划个人代理人职业生涯,提高个人代理人的积极性和归属感; 3.研究个人代理营销方式和技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个人代理人业务培训,提高个人代理人业务素质;
4.负责收集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兼业代理机构、公估机构的市场信息;
5.负责制定与保险中介、电子商务部机构的合作计划,协调分公司与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电子商务部、兼业代理机构、公估机构的业务合作及日常联络,参与同要保险中介机构洽谈及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监察部/审计部:
1.负责拟定授权经营工作的相关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授权经营及转授权工作;
2.负责实施法律诉讼、追偿,减少保险欺诈损失,维护公司权益,管理、审核分公司法律文件、条款和各类合同;
5.中国电信分公司职责 篇五
“一个中心”,即围绕企业健康发展这个中心,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融入到企业的管理、经营、建设、维护的各个环节,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网络信息安全的关系,建立起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管理模式,服务于企业发展的大局。
“两个手段”,即强化日常管理和技术管控这两个手段,一方面从管理方面做好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处理流程,落实各项考核措施,始终绷紧网络与信息安全这根弦;另一方面,在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技术手段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个环节”,即盯住“事前、事中、事后”这三个环节,做到事前有预警,事中有处理,事后有补救。
“四个目标”,即确保不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确保不出现被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信息安全事件;确保完成省公司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总体成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6.中国电信分公司职责 篇六
为期5年的欧盟针对微软的反垄断官司终于进入尾声,3月15日,来自欧盟15个成员国的反垄断官员开会一致表决,支持由欧盟委员会提交的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草案。欧盟委员会认为,微软滥用了其在操作系统软件领域的主导地位,应对其施以制裁。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除非欧盟与微软在最后时刻达成和解,否则微软将被欧盟委员会宣布为垄断者,并可能被处以1000万美元到10亿美元的罚款。
欧盟委员会现在意识到,已经有必要改变美国巨头公司在欧洲开展业务的方式。这次欧盟成员国支持对微软制裁的草案,将是微软自从2001年与美国司法部就反垄断官司达成和解之后面临的又一个重大挫折。
罚款对于微软影响不大,然而取消媒体播放器与Windows的捆绑销售,以及公开服务器软件与Windows兼容信息等涉及Windows源代码的敏感问题将对微软造成长期影响。对微软而言,更糟糕的是,欧盟的裁决作为一个司法判例,将可能被以后的竞争对手引用。目前,微软CEO巴尔默正在积极与欧盟斡旋,但收效甚微。
评论人士指出,从长远角度看,欧盟此举有助于平衡播放器软件市场的公平发展,并将开创以法律形式阻止微软垄断新兴软件市场的先河。微软的商业模式面临着被迫改变的局面。(陈亮)
中国电信收购十省业务
3月17日,中国电信在香港联交所公布2003年度业绩,并在收市后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向母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收购包括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十省电信业务,并计划授权董事会发行最多83.18亿股新H股集资收购,预计正式的收购条款将在下月落实。中国电信2004年新一轮的业务扩张已经拉开序幕。
此前,中国电信已经完成一次大规模的收购。在去年11月中国电信向其母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收购了安徽、江西、福建、广西、四川及重庆六省市(区)高达90亿美元的资产。尽管中国电信去年收购的六省市资产相对于中国电信原有的四省市业务而言并非优质资产,且用户迅猛增长的小灵通和宽带业务因前期投入巨大尚未能进入收益期,但收购让中国电信的本地电话用户大幅增长,业绩也相应提升,并且在全球并购研究中心和中国并购交易网评选的2003“十大并购事件”中位居榜首。(彭祯艺)
芯片厂商冲刺资本市场
美国当地时间3月17日,中芯国际以美国存托凭证(ADR)的形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以 17美元开盘,开盘即跌破发行价,最后以15.5美元收盘。3月18日中芯国际又在中国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美国发展资本公司的半导体行业分析师德鲁·佩克(Drew Peck)表示,他对中芯国际首日上市股价即下跌并不感到意外,“目前这一行业仍然有些不太稳定,市场需求持平”,中芯国际这样的芯片制造企业令投资者还不太敢大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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