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电梯检查总结报告2008年年底

2024-07-01

塔吊电梯检查总结报告2008年年底

1.塔吊电梯检查总结报告2008年年底 篇一

塔吊、施工电梯定期检查及维保实施办法

设备部

(二零一五年六月修订)

为严格执行塔吊、施工电梯的定期检查及维保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或隐患,将被动维修变为主动维修,防止故障扩大甚至发生事故,降低维修成本,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如下办法:

一、运行中的每台塔吊、施工电梯的检查及维保由设备部安拆主管每月编制计划及带领安拆工实施。由设备部技术安全工程师负责监督。责任到人,即安拆工每两人为一个小组,负责指定的塔吊或施工电梯的检查及维保。每月必须按相关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和维保至少一次,认真填写《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签名并盖挂靠的安装(维保)单位章,交设备员整理后,每月20号前移交项目部存档,以备安监等部门检查。未提交表格的,检查维保人员扣100元/台·月,安拆主管扣30元/台·月。

二、督促项目部每月必须按相关要求,组织技术负责人、机管员、安全员、塔吊和电梯班长、司机等相关人员对在运行中的每台塔吊、施工电梯认真、细致检查至少一次,认真填写《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施工升降机定期自检表》。签名并盖项目章存档。

三、安拆组人员或项目部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隐患,要立刻排除,排除不了的,报告设备部安拆主管集中力量维修。如故障严重,有安全危险的,要立刻通知项目部停止使用该设备,设备部组织设备生产厂家等技术人员抢修。

四、安拆组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设备日常检查、保养不足的,必须立刻向项目部机管员反映,督促尽快整改。复查依然如故的,向项目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五、安拆组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塔吊司机、指挥、施工电梯司机有违规操作的,破坏设备安全装置的(如塔吊力矩限制器),必须保留证据,然后恢复安全装置功能。并向项目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追究责任。

六、安拆组检查维保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履行职责,完成塔吊或施工电梯的检查及维保工作。拒不执行该项工作的,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处罚。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报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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