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单(共15篇)
1.检验报告单 篇一
五通桥中医院
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
1、检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方可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工作。
2、报告单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清晰可辨。
3、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报告单。
4、各工作室的报告单签发前应进行审核并签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
5、未经审核的报告单禁止发往临床科室。
6、科主任应定期(每周1—2次)抽查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进行讲评,对不合格的报告单按照《检验科量化考核细则》扣罚。
2.检验报告单 篇二
关键词:检验报告,质量控制,分析,建议
0 引言
检验报告是质检机构依据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 其目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取得产品的质量特征, 用以客观准确地对受检产品进行质量评价, 并通过数据处理的方法进行整理归纳以后, 得出科学、公正、权威的产品质量性能技术报告。因此一份检验报告不只是能反映产品的质量性能好坏, 也直接关系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社会声誉。而当前质量检验报告的质量控制存在许多问题, 鉴于此对提高检验报告质量控制提出了一些建议[1,2]。
1 检验报告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份标准的检验报告应包含封面和检验报告内容两个部分。其中封面部分应包括:检验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受检单位, 委托单位, 检验类别, 质检单位名称与盖章, 以及计量、标准认证标志与符号等。而检验报告内容部分又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检验报告信息页, 另一部分是检验报告数据页。检验报告信息页内容包括除封面内容外, 还有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抽样地点, 抽样基数, 样品数量, 送样日期,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注意事项等。检验报告数据页包括检验项目对应的检验数据, 还有检验结论, 签发时间, 批准人, 审核人, 主检人的签名等。而在录入检验报告的过程中, 却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例如:在所见各石油产品、天然气等能源产品检验报告中经常出现错录、少录、少项等问题, 如缺少主检人员签字, 甚至个别检验报告没有审核人或批准人的签名, 导致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或者不符合规定[3]。
一份完整准确的检验报告还需要注意检验过程以及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检验过程中, 有的检验人员不能严格按照计量认证和质量审查认可的要求进行检验, 有的检验人员错误地使用了仪器设备, 有的检验人员不能保证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下检测, 以上种种原因都能使检验数据不够准确。例如在检验车用汽油硫含量项目时, 紫外荧光法测硫含量需要用到试样密度值, 如果检验人员测出的密度值不准确, 就会对硫含量的检验值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样在审批的过程中, 审批人员要审核检验人员得到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如果不能够仔细审阅检验报告, 并对检验结果的准确与否给出合理的结论评价, 最终会导致检验报告缺乏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4]。
2 如何做好检验报告质量控制的分析
2.1 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
检验过程中需要检验人员按照质量审查和计量认证认可的要求, 使用正确地仪器设备, 并在保证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检测, 保障检验过程合理顺利地进行, 这是做好检验报告质量控制的基础。例如:在检验车用柴油闪点 (闭口) 项目时, 要记录检验时的室温, 查看大气压仪表, 要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如果检验时室温和大气压值不查看准确, 有可能就会造成检验数据的不准确, 对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就会有影响。
2.2 编制过程的质量控制
一份高水平检验报告的外观应该是:书写或打印清晰明确, 字迹规整, 页面规范整洁, 填写全面完整, 符合规定;内质应该是:数据准确, 计量单位符合标准, 检验结果精确, 这是做好检验报告质量控制的保障。
2.3 检验结论的科学规范
检验报告的结论是完成检验工作以后对产品质量特性的整体评价, 它是产品质量是否达标的依据, 也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执法部门审查和管理的依据, 同时也是质量检验机构信誉的保障, 更是消费者保护其权益的证明。因此, 要做到科学有效、精确无误、权威公正, 这是做好检验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5]。
3 优化检验报告质量控制的建议
3.1 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
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 由不同的人负责完成抽样、检验、填写检验报告等工作。检验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检验工作质量的好坏, 同时也会关系到检验报告的水平高低。因此加强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是质量检验机构的首要工作, 要确保其工作人员能够得到合格的培训, 应该以业务水平、检验技术、以及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等方面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确保一线检验人员充分理解检验标准、规范合理的使用仪器设备, 通过提高一线检验人员的水平和素质来提高检验报告的准确性。
3.2 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 各类检验仪器设备发展迅速, 而检验工作也离不开这些仪器。质量检验机构应制定一套完整的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能够有效地控制仪器设备的采购、维护、维修、以及运行检查, 并编制详细的仪器设备操作流程。在检验过程中, 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在进行检验之前, 应检查所有使用的仪器设备以保证其完好无损。在日常管理过程中, 也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良好的使用性。
3.3 加强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现行有效性
产品检验过程中, 从头到尾都应该严格根据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来进行检验, 不能有任何的违规。近几年国家对标准化加强了管理, 标准的变动很大, 因此在检验过程中应明确标准的变化, 保证使用新推出的现行有效标准。
3.4 加强环境条件的控制
产品检验过程中, 必须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具有规定精度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是能够正常进行检验工作的最基本条件, 若缺少这基本条件, 检验工作也就无法正常的进行, 也会导致检验报告无法完成。进行检验工作时, 应严格依据规定的标准对检验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进行控制, 使其符合检验工作的环境需要, 并记录好相关的情况。例如在检验车用汽油辛烷值时, 检验人员必须要用标油, 先校准机子, 才能进行正常准确的检验工作, 如果不校准机子, 检验结果就可能产生误差。
3.5 正确、规范的检验和填写原始记录
在满足检验人员、仪器设备、标准、环境等工作条件下, 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流程和标准检验方法来进行检验工作, 才能得到正确的检验数据, 从而提高检验报告的准确性。
3.6 加强检验报告的审查和审批
对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要加强培训其监控全部检验过程的能力和理解相应准则、标准文件的能力;同时加强培养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标准文件》、《质量手册》以及评审细则等方面的理解能力, 以确保检验工作的正规化、法制化。除了提高工作人员有关的业务、技术方面的能力以外, 还应对其进行道德和法制观念方面的教育, 提高检验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 以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6,7]。
4 结语
综上所述, 检验报告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工作, 它的准确与否关系到企业、质检机构、消费者等多方权益, 对社会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希望各检验人员、审查人员对其所存在的各方面问题能够加以改正, 做到检验过程符合标准规定, 检验报告中数据精确合理, 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审批过程科学公正, 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最可靠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潘玉珍, 董德光.谈谈检验报告的质量控制[J].轻工标准与质量, 2000, (3) :41-42.
[2]邱云森, 肖苓秋.谈谈检测报告质量管理的体会[J].中外健康文摘, 2013, (19) .
[3]粟双军.对检验报告强化质量控制的建议[J].时代报告月刊, 2011, (7) :165-165.
[4]姜有伟.浅议检验报告的质量控制[J].中国技术监督, 2013, (3) :62-62.
[5]韦公远.检验报告的质量控制[J].福建质量, 2003, (3) :46-46.
[6]张勇.浅谈检验报告的质量控制[J].中国标准导报, 2012, (3) :24-24.
3.检验报告单 篇三
临床实验室的职能就是准确?迅速?及时地为临床医生提供具有诊断意义的检验信息和数据,因此,异常检验结果的处理及“危险值”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所谓检验“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处于由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因为这是一个危及生命的试验结果,所以把这种试验数值称为“危急值”?
一?危急值的建立
1.必须从实际出发建立危急值
建立时应根据本地区患者及本院检验科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單位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危急值”制度的建立应以病人为中心,以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在制定危急界限值时,要把危急值和参考值区分开,防止“危急值”定的过宽,避免使之出现危急值不危急的情况?
2.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
因检验工作者临床知识相对欠缺,在项目设置时应征求临床意见,项目设置后在执行过程中应经常向临床了解项目可行性,了解报告后病人处理情况,是否从早期报告中取得改善机会,如何避免在报告传递中延误,甚至发生对方拒收或接收后拒绝告诉姓名等?每年做一次回顾性小结,内容可包括项目设置,报告情况,并作出适当修正等?
3.职能部门的指导作用
职能部门要指导检验科制定“危急值”报告和处置的二级制度,如:1.明确检验科的报告项目,以及具体项目的质控?复核?报告和登记的具体细节;2.明确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的处理?告知和病历记录等细则?同时还要对临床?检验科执行医院“危急值”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和(或)不定期开展分析总结,持续性改进“危急值”管理制度?要明确保障制度执行的具体措施,如:制定临床?检验科违反“危急值”管理制度的具体职责,明确责任承担等?
二?“危急值”出现时的处理
1.先要查看标本是否有错,实验前各项操作是否正确,因为分析前误差占到总检验误差的50%以上,因此有时会出现检验结果与临床症状明显不符合的情况,尤其是标本采集不当是主要因素?而这些实验前因素是不能在实验中纠正的?
2.在试验中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错,当天的质控是否正常?
3.复检标本,如果复查结果与上次一样或在许可的范围内,必要时可以重新采集标本,再次复查,但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检”?
4.对处理过程要详细记录,还要建立起对检验结果中危急值的确认,同时还要了解临床患者的处理情况?并在《危急值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工作?
5.临床科室的查对?处置和记录程序?临床科室在收到医技科室关于“危急值”的报告后,应当履行必要的查对措施,制度应明确规定需要查对的项目(至少应包括患者姓名?是否做过该项检查)和查对的执行人员?明确规定当班医务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危急值”类型做好相应的处理,或做好有可能发生的病情变化的处理准备工作?
三?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危急值的管理中可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危急值”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医院的职能部门不重视?2.实验室对危急值制度的建立不够完善,一些检验项目也有待改善?3.“危急值”报告的时间不明确,报告记录不完善?4.临床科室对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的认识不够重视,不完全理解危急值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在建立管理制度时,一定要对全院各个科室进行培训,提高对危急值的认知程度,特别是职能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四?危急值临床应用的意义
1.建立符合本院“危急值”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必要措施?通过建立相对完善的“危急值”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危急值”报告的准确性;缩短“危急值”从报告到处置的间隔时间;明显提升临床的“危急值”处置能力和治疗质量;提高病员在出现“危急值”?面临生命危险状态时的治疗有效率和抢救成功率?
2.增强了检验工作者的责任心:当危急值出现时,检验人员会按制度认真分析检验结果,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的过程,促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主动学习的目的,减少了懒散情绪,同时提高了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由于危急值制度的建立,也加强了检验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使临床医生大大减少了对检验工作的抱怨,增加了理解和信任,临床实验室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检验医学得到了发展?
3.加强与护士的沟通:标本采集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有些标本的危急值的出现,是由于标本采集过程操作不当造成的?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检验科必须加强与护士的沟通,检验科最好把怎样采集标本?什么时间采集哪种标本最合适?以及采集标本中应注意的事项,做成小册子发放到科室,从源头解决标本质量问题?
4.血气分析检验报告单 篇四
姓名: 科别: 年龄: 检验项目
PH(动脉)PCO2(动脉)PO2(动脉)BEecf HCO3 SO2 K Na iCa Hct Hb 送检医生
病例号: 科 室: 床 号:
提示
送检日期
标本类型:动脉抗凝血 仪器:I-STAT 申请单号: 检验编号:
结果
检验者
试剂:CG4+ 方法: 单位
参考值
7.35-7.45
mm/Hg 35-45
mm/Hg 80-105
mmol/L 18-23
mmol/L 19-24
% 95-98
mmol/L
3.5-5.3 mmol/L 133-145
mmol/L
1.1-1.34
﹪
40-50 g/L
复核者
5.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1 篇五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生开立电子申请检验项目,必须规范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对申请内容 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送检医生需据全名。
2、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左上角标明“急”字(并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 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 集和接受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审核者的双签名(夜班除外)。报告单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
4、定量检测结果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采用“阳 性”、“阴性”表示,特殊项目用符号“+”、“-”、“+/-” 等表示。
5、检验者及审核应签全名,重要异常的报告或特殊标本的报告须经专业主管复检并签名;实习、进修人员操作检验的报告 由带教者签名。电脑打印的各种报告单检验人员、审核人员应签 全名。
6.体检中心检验报告单签发制度 篇六
1.检验报告单应包含以下信息: 实验室名称、惟一性编号、日 期、检测项目、方法及其结果、参考值、实验室声明(例如,本报告单仅对送检标本负责); 定性结果必 须以中文形式报告,不得以符号表示; 检测者和审核者签全名或盖章。
2.报告单格式按照 《病历书写规范》 的要求执行; 检验科已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可将申请单和报告单分开,格式及内容参照(病历书写规范》 的要求执行。
3.实习生、进修人员、见习期工作人员 无报告权,需由带教老师签发; 检验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专业主管考核合格,由科主任批准可获得相应的报告权。
4.所有报告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后发出: 当每天室内质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并在控时,常规报告单由专业主管指定的高年资检验人员审核后发出;
采取一定措施处理后由专业主管审核后发出。
5.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应保留 2 年。
7.检验报告单 篇七
1 发病情况及临床症状
该批鸡经汽车长途运输 (运输时间超过48小时) , 到达养殖场后2天死亡786羽, 死亡率为14.04% (786/5 600) , 到30日死亡1 308羽, 死亡率达到23.35% (1 308/5 600) 。病鸡有明显渴感, 大量饮水, 精神沉郁, 脚干, 有明显脱水症状, 部分鸡泄殖腔流出白色稀粪。
2 病理变化
剖检病鸡20只, 主要病变为胆囊肿大, 胆汁充盈、外溢 (17/20) ;卵黄滞留, 拇指大到乒乓球大小 (12/20) ;泄殖腔和肛门周围有白色水样稀 (粪8/20) ;少量病例心脏外膜有出血点 (2/20) 。
3 实验室检验
3.1 病料培养
取10只鸡的心脏、肝脏病料在鲜血琼脂平板上划线, 37 ℃培养24小时, 结果2只鸡的病料在血平板上长出3株光滑、湿润、圆形、边缘整齐、水滴状半透明的灰色菌落, 不溶血。革兰氏染色为阴性短小杆菌, 呈单个排列, 不成链。
3.2 分离培养
分别挑取血平板上的3株菌落, 同时接种于麦康凯培养基和血平板上, 其中有1株 (编号为1) 能够耐受胆盐, 显示黄白色菌落, 另外2株 (编号为2、3) 为粉红色菌落, 在血平板上均表现良好生长。
3.3 生化试验
分别挑取麦康凯培养基上的3株菌落进行生化试验, 结果表明:1号为沙门氏菌, 2、3号均为大肠杆菌, 见表1。
注:+为产酸/产气, -为阴性。
4 血清学检测
4.1 鸡白痢平板凝集试验
将采集的16份待检血清每份取50 μL, 分别滴于洁净玻板上, 滴加鸡白痢玻板凝集抗原50 μL。混匀完毕后, 将玻板置37 ℃培养箱中加温, 3~5 分钟取出, 结果16份待检血清均为液体均匀浑浊, 即不凝集, 判为阴性。
4.2 新城疫 (ND) 血凝抑制试验
取13份待检血清与标准新城疫抗原进行血凝抑制试验, 结果:GMT﹙几何平均滴度﹚=27.61=195.36>24。
4.3 禽流感琼扩试验
取9份待检血清与标准禽流感抗原进行琼扩试验, 其中有2份为阳性反应, 检出率为22.22%﹙2/9﹚。
4.4 禽流感血凝抑制试验 (AI)
取4份待检血清与标准禽流感抗原进行血凝抑制试验, 结果:GMT=26.5=90.51>24。
5结论与分析
5.1根据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细菌学和血清学检测结果表明, 仅从2只病鸡中分离到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 细菌的检出率较低, 仅为10%, 鸡白痢平板凝集试验全部为阴性, 新城疫和禽流感凝集试验结果显示母源抗体效价都高达26以上 (当抗体效价达到24以上就具有100%的保护功能) , 因此, 造成雏鸡死亡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细菌和病毒感染。综合各项试验结果, 推断此次鸡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长途运输引起应激反应继发细菌感染所致。
5.2在正常情况下, 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为条件性病原菌, 当应激使鸡体抵抗力下降时, 致使鸡发生急性大肠杆菌病、沙门氏菌病。本病例所见的病变, 如胆囊充盈、胆汁外溢、肛门周围有白色水样稀粪以及卵黄吸收不良等现象应是应激继发细菌感染所致。
8.检验报告单 篇八
【中国分类号】 R44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44-5511(2011)11-0367-01
生命危急值是一種极度异常的检验结果,此时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并给予有效的治疗,患者生命就有可能得以挽救,否则就有可能因失去最佳救治时间而危及生命。
临床实验室的工作目标就是向临床提供及时、准确的检验信息和数据,而危急值的管理在临床上尤其在急诊、ICU患者治疗抢救和手术中的应用价值更是十分突出。建立生命危急值报告制度对于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危急值项目及范围的建立
参阅相关文献,征求相关科室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我院危急值项目及范围(见下表)
歙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危急值项目表
2.危急值报告处理程序
2.1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向专业组主管报告,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查,其结果与第一次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同时从电话了解病情以确定结果的可靠性,也可电话通知病区护士,可由其派人在危急值专用登记本上签字后领取检验报告,并交由值班或床位医生,检验科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历号(门诊号或住院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值,临床联系人,电话时间(月/日/时/分),报告人,备注等记录内容,记录保存二年以上。
2.2临床医生在获知危急值报告信息后,第一时间对患者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和处理,对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者,应行重新取样送检。
2.3检验科、护理部及医务科分别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危急值处理程序和标准操作规程及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规程中必须严格规定不同的来源(门诊、急诊、住院等)的通知对象的次序(如住院的通知顺序为主治医生、住院医生、责任护士)。医院可制定相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并以文件的形式加以固定,定期以检验科危急值登记本内容对临床处理结果进行核对。
3.讨论
3.1危急值报告制度最早由Lundberg提出,现已被广泛采用,但目前尚无统一标准,因此各级医院应依据自己的规模、专业特色、样本量等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设立危急值项目及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危急值应该是当超过此限而得不到及时处理时将可能引起生命危险或不可逆转的后果的一类项目,如K、Na、Glu、WBC、Hb、PLT等指标多是疾病的直接原因,可设立危急值。而尿酸、胆固醇、甘油三酯、胆红素、转肽酶、转氨酶等基本是疾病的结果,则一般没有必要设危急值。设立危急值项目及其范围时应当做到切合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忌把正常参考值上下限当作危急值界限,既要避免因项目设置过少无法满足临床需要又要防止因范围过宽、项目过多降低了临床医生对危急值的重视和警惕性。此外,有些试验测试结果虽不表达危及生命,但对环境或公共卫生安全造成较大伤害,如甲类传染病和若干乙类传染病,体检中高ALT、高AFP也应可以"危急值"及时通知临床医生。
3.2设立危急值项目及范围时还应注意到医院患者群体来源、部门及检测方法的不同等因素的限制。不可以偏概全,尤其应注意成人与新生儿危急值范围的设置,做到客观、务实,必要时可考虑设立可能危急值,以更好地为临床与患者服务。
3.3加强危急值制度的规范性建设并不断完善,制定相应的标本采集、运输和接收、处理程序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并确保落实和实施。适当时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培训,努力做好检验质量的全面控制,尽量避免或减少由于整个分析过程中某一质量控制环节的不合格所引起的误差。
3.4因检验工作者临床知识相对欠缺,在项目设置时应充分征求临床意见,项目设置后在执行过程中应经常向临床了解项目可行性,了解报告后病人处理情况。定期回访临床科室,每年至少一次依据所设危急值项目及范围的可行性,对其进行修正。在满足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危急值, 逐步提高检验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和对危急值的发现、确认和处理水平以及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意识,通过实验室与临床的充分沟通,努力降低危急值发生率及临床不符率,以保证实验室的工作效率和提高危急值制度的高效性。
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涉及到检验科、护理部和临床医生,除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与制度外,更需要我们在工作中相互协作,在坚持中不断改进,才能在实施中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使其在提高医疗效率、确保医疗安全方面充分发挥积极而又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邱俊,顾国浩,王雪明等.生命危急值报告系统的建立与应用[J]临床检验杂志;2008,26(6):412-413
[2]任妹,彭可君,孟芳.浅谈生化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应用与完善[J]实验与检验医学,2011,29(4):403
9.临床微生物检验报告单的解读 篇九
1、有些临床常用药物药敏试验中没有
例:头孢哌酮/舒巴坦为广谱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 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等。CLSI 规定其对肠杆菌科细菌的判定折点为≤15 耐药,≥21 敏感,所 以我们将其加入到肠杆菌科细菌药敏谱中,但由于头孢哌酮/舒巴坦对葡萄球菌等革兰氏阳性球 菌 CLSI 没有判定折点,所以无法判定其对于葡萄球菌敏感或是耐药,也不应该加入葡萄球菌药 敏试验中。
2、有些新药没有列入药敏谱
首先,新药由于刚刚推广,还没有列入 CLSI 的监测范畴,没有依据加以判断。其次,药敏谱中 各类各代抗生素都具有一定代表性,不能面面俱到,如喹诺酮类二代抗菌药物环丙沙星在药敏试 验中敏感,那么对于三代超光谱抗生素左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临床医生可根据需要加以选择。
3、细菌的天然耐药 有些菌属或菌种对某些抗菌药物天然耐药或固有耐药,该耐药性具有种属特异性。
⑴肠球菌:对除青霉素、氨苄西林以外的所有青霉素类、头孢 菌素类抗生素天然耐药。⑵嗜麦芽窄食单胞菌:对亚胺培南(泰能)、美罗培南天然耐药。
⑶肺炎链球菌: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天然耐药。
⑷产气肠杆菌和阴沟肠杆菌:对头孢西丁天然耐药。
⑸克柔念珠菌:对氟康唑天然耐药。
⑹肺炎克雷伯菌:对氨苄西林天然耐药。
⑺铜绿假单胞菌:对氨苄西林、阿莫西林、阿莫西林/棒酸、复 方新诺明、头孢 1 代、头孢 2 代天然耐药。
更为特殊的是,铜绿假单胞菌对三代的头孢噻肟和头孢曲松即使药敏试验敏感,在实际临床 治疗中也需要超大剂量才会取得疗效,但人体对超大剂量的三代头孢不具有长时间的耐药性。铜 绿假单胞菌有对很多药物的诱导耐药性,在初期可能没有表现出来,一旦接触某种抗生素,沉睡 的基因被激活,耐药性表现出来,这种特性在 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尤为明显,可能在体外试验 敏感,在实际治疗中却无效,所以采用头孢噻肟和头孢曲松进行治疗时就要冒险,这在临床上是 首先要规避的。
充分了解抗菌药物体内疗效与体外药敏试验的差异和药敏试验的局限性,意在找到一定的原 因和规律性,在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之前,应先采集标本送检,再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和临床疗效调 整给药方案,使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趋向合理,减少用药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疑难危重病人的 救治成功率。
10.电池检验报告 篇十
客户姓名:
接收日期:
联系号码:
电池型号:
电池代码:
电池日期:
外检描述:
开路电压单只放电数值(放电)
4-1
4-2
4-3
4-4 时间:
分钟
分钟
分钟
分钟 电压:
V
V
V
V 注:
1、正常放电时间为
月内小于或等于
分钟;
2、时间差不大于15分钟;
3、正常数值压差小于或等于0.5V;
4、电池正常放电温度+25℃,当放电时温度每下降1℃,即电池的放电时间就缩短1分钟。
综上所述,判定此组电池:
温馨提示:请检查车辆其它潜在故障!
例:
1、控制器放电;
2、充电器充电过高或过低;
3、电机老化;
4、电源线过长或老化;
5、制动系统粘滞;
6、控制器与电机瓦数不匹配;
7、轮胎气压不足;
检测人员:
11.检验报告单 篇十一
目前,我国并没有一本为游艇量身定制的检验规范或规则。现阶段游艇的入级与船检,均按普通客船办理。检验的机构
船舶检验分为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法定检验是国家海事管理机关(海事局)对船舶的检验,是从管理角度上讲的,当然是海事局负责。而入级检验通常是跟船舶办理保险所必须的,根据国籍惯例。这个由船级社来进行。靠的是信誉,如劳式船级社,因此船级社要实行企业化管理,这就是船级社分出来的原因。但是海事局作为一个管理机构,它主要从事管理工作而不是技术工作,因此海事局通常委托授权船级社进行法定检验。所以,在国内进行船检的办理,一般是到中国海事局。检验的依据规范
中国船级社及中国海事局发布的规范及规则均可作为检验的依据。检验的步骤
审图
对于新设计建造的游艇来说,在设计完工后,向检验部门(可以是船级社也可以是海事局)提出审图申请。按选用的规范所规定的所需送审的图纸及文件资料,送交至检验部门的审图机构。审图机构审核批准后。将全套资料盖章确认。并给出批准号。而审核通过的文件资料则作为游艇建造、生产、检验的依据。
船名的申请
与普通船舶一样,游艇也需要一个船名。在生产之前,需确定好本艇的船名及船籍港。一般船名的申请要到该艇所在地的海事局申请。内河航行游艇船名申请在地方海事局,而沿海航行的游艇则需到国家海事局申请船名。值得注意的是,船名带“号”与不带“号”是不一样的。比如:太湖1号与太湖1是不一样的,一般后者用得多点。在申请船名时,可以到国家海事局的网站上查询船名是否可注(国家海事局的官方网站:www.msa.gov.cn)。
检验
游艇的检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从建造开始一直到完工,应验船师的监控下完成。比较值得好的做法是,在建造初期与验船师一起确定好各检验项目。对于重要的过程,如游艇结构的检验、首制艇完工的倾斜试验,更需要与验船师密切配合。当一条艇完工后,制造方将过程检验的文件资料及制艇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合格证明整理成册。与新艇照片等资料一并交至验船机构,作为验发船舶检验证书的依据。
后期的工作
游艇办理好船检证书后,还需办理所有权证书等工作,需要带上购艇合同交艇文件等证明资料。
关于进口艇
从国外进口一艘游艇的检验及证书的办理,与在国内制艇相差不多。同样需要补充设计图纸部分,唯一区别的是。少了过程的检验。二,现行游艇检验的不足
因为游艇沿用了普通客船的检验体制上及规范。所以在检验过程中存在了许多问题。最典型的例子是。一艘在国外早已批量生产多年的游艇,无法通过国内的检验。简要列举一些游艇检验的不足之处:没有区分游艇的尺度大小,均沿用普通客船的“每艇检验”体制。对于批量生产的小艇(如低于8米),造成极大的重复检验浪费,采用型式认可的方式似乎更为合适;
规范没有对游艇所特有的一些如三明治结构等作出规定。对于游艇舷侧普遍采用的三明治结构形式,没有合适的计算方法;规范没有对用于营运的游艇与私家游艇的游艇进行区分。而按普通客船对所有游艇进行救生、消防、锚泊系统进行规定,显然过于苛刻。三,国外游艇的入级与检验简介
12.检验报告单 篇十二
关键词: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为确保检验报告的质量, 维护质检站的形象和顾客的利益, 在出检验报告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报告应采有统一的要求
1) 报告格式应规范、统一, 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质检站备案;
2) 数值修约按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的规定进行;
3) 结果的表示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若检验标准另有规定可按标准执行;若委托方有特殊要求, 可在法定计量单位后另加注明并加括号;
4) 检验报告采用电脑打印, 不能有添加、修改、替换或者涂改的迹象;空格部分应有“以下空白”的专用印记声明;
5) 报告内容完整, 信息全面。每项检验结果都客观、明确地表述在报告中;不涉及的项目应打“/”。
报告中信息应包括以下方面:报告标题、惟一性标识 (编号) 、页码及总页数标识;质检站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委托方名称和地址;被检样品的名称、标识 (编号) 、说明、特性、状态和接收、检验完成日期;涉及的扦样方法、扦样人、扦样日期等;检验标准编号、对检验方法的偏离的说明、采用非标方法的说明以及与特定检验有关的信息 (如水分项的环境条件) ;检验项目、计量单位、标准 (标识、合同等) 要求、测定结果、单项评价、检测方法等;检验报告制表、审核、批准人的签字及签发日期;质检站未参与扦样时, 应做出本结果仅对检验样品有关的声明;未经质检站书面批准, 不得部分复制检验报告的声明;有分包项目时应对分包方做出说明;特定方法、客户要求的附加信息;由质检站扦取样品进行检验的签发种子批检验报告, 其他签发种子样品检验报告。
2 报告的编制与审批中应注意问题
1) 检验报告应采用三级签字。业务室负责检验报告的编制、盖章、发放、存档。业务室指定专人将检测原始记录、结果及其它必要信息录入计算机, 同时进行单项判定并草拟检验结论, 输出报告并签字, 交业务室主任审核;编制人对报告与原始记录的符合性负责;业务室主任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业务室主任应对照委托书/扦样单、原始记录、标准等资料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 无问题后方可签字;对报告与原始记录、扦样单、协议书、标准等的符合性负责, 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检验结论负初审责任;授权签字人负责授权范围内检验报告的批准签发。授权签字人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检验依据及结论的正确性、科学性进行审查, 无问题后签字, 加盖质检站公章并对上述内容负责。
2) 检验报告通常一式两份 (客户另有要求除外) :一份给委托方或者被抽查企业, 另一份与原始记录一并存档。
3) 业务室负责对检验报告解释。
3 报告的检验结论中应注意的问题
检验结论应以标准为依据, 判断用语应简练、清晰、明确。对于不同检验类别的报告应采用不同的判定用语。
3.1 监督检验
1) 如果对净度分析、发芽试验、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水分测定四项指标全部检测合格, 则判定用语为“该种子批经检验, 依据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判定合格”;如果以上四项指标检测有不合格项, 则判定用语为“该种子批经检验, 依据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判定不合格”。
2) 如果只对净度分析、发芽试验、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水分测定进行单项或部分项进行检测, 若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则判定用语为“该种子批经检验, 依据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判定所检项目合格”;若所检项目有不合格项, 则判定用语为“该种子批经检验, 依据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判定不合格”。
3.2 委托检验
1) 若委托方未提供判定依据, 原则上不做判定, 只出具检测结果;判定用语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 所检项目为XX”。
2) 委托方提供了判定依据 (不低于国家质量标准) ,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判定依据进行符合性判定。结论可描述如下: (1) 如果对净度分析、发芽试验、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水分测定全部进行检验均符合者, 判定用语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 符合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规定。”; (2) 若对以上四项指标全部进行检验, 有部分指标不符合者, 判定用语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 XX、XX不符合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规定。”; (3) 若对部分指标进行检验, 全部符合者, 判定用语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 所检项目符合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规定。”; (4) 若对部分指标进行检验, 有不符合项者, 判定用语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 XX、XX不符合国家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瓜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规定。”。
3) 若为委托抽样检验, 对上述表述开头应改为“该种子批经检验……。”。
4) 检验报告第二页中的单项质量指标, 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定或不判定。
4 报告盖章时注意问题
1) 报告封面左上角盖“中国合格种子检验机构标志章 (CASL) ”;质检机构全称中央处盖质检站行政章;检验结论栏内盖“检验专用章”;检验报告正本加盖骑缝章 (检验专用章) ;
2) 存档的报告各页连同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统一编码, 盖骑缝章, 其它同发放报告 (正本) ;
3) 采用非标方法检测或无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者, 不盖“CASL”章。
5 报告的补充 (或更正) 中注意问题
1) 如发现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进行实质性修改或者补充的, 以追加报告或者更换报告形式实施。追加报告应为签发“对编号为XXX检验报告补充 (或更正) ”的文件做出相关说明。
13.来料检验抽查报告 篇十三
来料检验抽查报告
企管办于3月11日抽查电机部、电子部来料检验、发现来料检验手续都比较正规,有按公司规定操作具体如下:
电机部:来料按检验规范(技术部图纸)检验,开具《原材料、零部件检验入库单》每天填写《来料检验日报表》
电子部:电机部:来料按检验规范(技术部图纸)检验,开具《原材料、零部件检验入库单》每天填写《来料检验日报表》
存在问题:检验单上没有体现具体异常情况(抽检个数、抽检中不合格品数)
报告人:黄克锋
14.检验报告单 篇十四
1 签发检验报告条件
(1) 签发检验报告的机构必须是目前从事检测工作并且是考核台格的机构。
(2) 被检种属于规程所列举的124个种类中的一种, 不能签发未列入规程的种或规程中列入种的混合种的检验报告。
(3) 检验必须采用规程规定的方法。
(4) 种子批与规程规定的要求相符合, 只有这样, 检验报告才能与种子批联系起来, 实现可追溯性。
(5) 送验样品是按规程要求扦取和处理的。
上述 (4) 和 (5) 的规定只适用于签发种子批的检验报告;一般委托检验只对样品负责的检验报告, 不要求必须符合 (4) 和 (5) 的规定。
2 检验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检验报告的格式一般包括封面和正文两部分。
2.1 封面首页内容
包括标题、报告编号、产品名称、检验类别、受检单位名称、签发报告单位名称。
2.2 封面次页内容
有关注意事项、检验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等。注意事项有六条: (1) 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无效。 (3) 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字无效。 (4) 报告涂改无效。 (5) 对检验报告有异议, 应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6) 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
2.3 正文首页内容
被检产品来源的有关信息和检验结论, 即产品名称、受检单位、生产单位、抽样地点、样品数量和代表数量、检验类别、样品编号、抽 (到) 样日期、抽 (送) 样人、种子批号、检验项目和结论等, 表下方应注明签发、审核、编写人员及日期。
2.4 正文次页内容
被检产品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方法和附加信息, 所附原始记录表都应有检验员、校核人、审核人签字及签字日期。
3 检验报告的填写
3.1 表头信息的填写
3.1.1 签发检验报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应采用全称。
3.1.2 日期填写格式按照CCYY-MM-DD, 如2010-04-25。
3.l.3种的学名与GB/T3543.2-1995中的表1一致, 不能确定种名的可用属名。
3.2 检测结果的填写
3.2.1 净度:
分析结果以净种子、其他植物种子和杂质三种分类填报, 三种成分的重量百分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植物种子和杂质, 检测结果为0填报“0.0”, 小于0.05%的填写微量。如果某一类杂质或某一类其他植物种子的重量百分率≥1.0%时, 该种类必须在报告上填报。
3.2.2 发芽试验:
以最近似的整数填报, 并按正常幼苗、硬实、新鲜不发芽种子、不正常幼苗和死种子分类填报。如果其中任何一项结果为0, 必须填报“0”。
3.2.3 水分:
测定项目应填报至最接近的0.1%。
3.2.4 品种纯度:
鉴定结果应保留一位小数, 并填报采用的鉴定方法。
4 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
种子贸易有时往往要求报告注明有关与种子质量真实性说明 (如标准、标签、合同等) 符合性情况。规程规定的报告也允许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这些符合性说明, 这种符合性说明称为检验结论。
4.1 结果判定
检验结束后, 检验机构依照种子法的规定和相关种子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承诺, 并根据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所规定的允许误差对种子质量进行科学判定。在种子检验中, 误差是客观存在的, 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 而不能完全避免。若检测值与标准规定值或标签标注值之差在允许误差之内, 则判定样品的种子质量合格;反之, 若检测值与标准规定值或标签标注值之差超过允许误差, 则判定样品的种子质量不合格。
4.2 检验结论
4.2.1 检验结论语言应简练、清晰、明确。指令性检验、仲裁检验的报告应作合格性判定结论, 检验结论的通常用语为:“依据xx标准 (或标签标注) , 该样品所检项xx、xx不合格 (或合格) ”;其他类检验的报告根据需要只作符合性判定结论, 通常用语为“依据xx标准 (或标签标注) , 该样品所检项xx符合 (或不符合) xx级标准 (或质量承诺) ”, 附页中单项判定栏可写“符合 (或不符合) ”。
4.2.2 在不能提供产品标准或检验标准、质量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指标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采用非标方法检验等情况下, 一律不出具检验报告, 只打印检验数据清单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4.2.3 委托检验样品, 由于对其样品背景及检测目的不明, 原则上不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用语为“不作结论”或“结果见附页”) 。对监督抽查或行业统检等政府部门委托的样品检验, 以及仲裁检验的检验报告, 必须作出明确的质量判定。
4.2.4 若由本质检站实施抽样, 检验结论应对抽查批次有效。否则, 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5 报告的更改
如已发出的检验报告内容有误或需补充说明, 应按照规定签署一份“对编号×××检验报告的更正”的文件, 与“更正报告”一同发至委托方, 同时声明原报告作废。
更正报告的格式、编号与原报告相同, 但在编号后加字母“G”以示更正。
6 检验报告的要求
(1) 报告要编页码, 从正文首页标起, 后面各页按共_页第_页来填写。
(2) 报告格式应规范、统一, 不能有增加、修改、替换或涂改的迹象。
(3) 同一检验报告编号只能对应一套检验报告, 包括正副本各一份。
15.检验报告单 篇十五
【关键词】木材运输;检查监督;标准化技术
木材运输现场检查是林政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整个木材运输管理乃至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中都占有重要地位。通过木材运输现场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能正确反映市场对木材需求状况及森林资源消长的变化,从木材运输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运输木材规律,还可以反映森林资源破坏情况及应采取的保护措施。本文结合平时对木材运输管理指导实践,将木材运输现场检查监督中亟待解决问题,作初步归纳,并探讨解决的思路。
1.木材树种名称
1.1普通商品木材树种的名称
木材是树木的主干,故木材名称也源于树木名称。但运输中的商品材树种,它与植物分类学中按树木的形态、构造及生理特征进行区分的乔木种类又有明显不同。目前我国能做为商品木材的树种在1500种以上,如果按种类用材是困难和不实用的,为了简便实用,所以把众多树种的木材进行归类,即以树木学的属为基础,将木材外观特征相仿、构造和材性相似、用途相同。在识别上又能区分的木材归类后命名的商品材名称,并按该名称来划分的树种。如“桦木”这个商品材树种,实际上包括植物分类系中“枫桦”“白桦”“黑桦”等桦木属的木材。
1.2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树种名称
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树种自身遗传基因的影响。加上人为的破坏,越来越多的树种,其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成了珍稀树种。为了保护这些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这一自然界和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我国政府严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国家I级保护野生植物,限制采伐、运输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对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树种木材(人工林除外)运输,不能借口商品树种而回避保护责任。
2.木材等级评定问题
木材等级的不同决定木材的价格与用途的不同。目前在木材运输管理中,主要是对锯切用原木及普遍锯材进行评等,以等内材与等外材来区分。在现场检查时,应根据其材质的优劣情况,按照各材种标准规定所允许的缺陷限度,对木材进行等级评定。
2.1锯切用原木等级评定
影响锯切用原木材质的缺陷有:节子(活节、死节、漏节)、腐朽(边材腐朽、心材腐朽)、虫眼、裂纹、外夹皮、弯曲、扭转纹、外伤、偏枯、风折木,其中造成等外原木(次加工原木)的缺陷有:“漏节、边腐、心腐、弯曲。针、阔树加工用原木三等材缺陷允许限度(超过三等材限度为等外原木)。
2.2针、阔叶树锯材等级评定
影响针、阔叶树锯材材质的缺陷有:活节、死节、腐朽、裂纹、夹皮、虫眼、钝棱、弯曲、斜纹,其中造成等外材的缺陷有:腐朽、钝棱、弯曲,允许限度(超过三等材限度即为等外材)。
3.木材规格与数量检量问题
3.1原木长度、径级检量
原木长度、径级检量执行国家标准,即GB/T144—2003原木检验标准,现场检查时,应以此为根据。
原木长度检量①原木长度是在大、小头两端断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量;②木材长度量至厘米(cm)止;③检量的材长长于原木标准规定的检尺长,但不超过负公差,仍按标准规定的检尺长计算,超过负公差,则按下一级检尺长计算。检尺径的检量(包括各种不正形的断面)是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量至毫米算至厘米,带树皮者去皮厚),再通过短径的中心垂直检量长径,其长短径之差自2cm以上,以其长短径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长短径之差小于上述规定者,以短径经进舍后为检尺径。原木的检尺径不足14cm,以lcm为一个增进单位,实际尺寸不足lcm时,足0.5cm 的增进,不足0.5cm舍去;检尺径自14cm以上(直径13.5cm可进为14cm),以2cm为一个增进单位,实际尺寸不足2cm时,足lcm增进,不足lcm舍去。
3.2其它木材材种检量
原条、锯材长度、径级的检量乃执行原标准不变;木片、木炭、商品薪材采用称重法检量;人造板数量以张数计算,规格以长与宽检量,树种以表板或主要树种检查;木竹半成品有包装的按包装件数、规格检查,无包装的,按实物检查。
3.3木材非标准检尺进位
近几年来,随着木材市场疲软,木材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为了保证木材的销售,一些地方在木材生产和交易过程中,出现脱离木材行业管理规范和国家原木检尺标准,擅自订立检尺方法的现象,我省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在木材运输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的原木径级进位计算通常使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双径级足尺计算法:即足2cm按该双径级计算,不足2cm舍去按下降一個双数计算,如9.0—9.9cm均按8cm计算。
二是单双径级足尺计算法:即同时使用单径级和双径级,不考虑整数后面的小数,如10.0—10.9cm按10cm计算、11.0—11.9按llcm计算。
这二种检尺方法使得木材规格普遍缩小,木材材积也自然缩小。降低木材规格,缩小木材材积,造成“大尺“掠夺生产者劳动果实,直接坑害林农利益,打击林农造林积极性,影响生态环境建设,同时也违背市场经济法制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属违法经营行为,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木材运输检查监督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自立检尺方法出现规格不符及超数量运输木材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木材运输现场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要检查木材树种、材种、等级、尺寸及材积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最准确、可靠的是进行每木检尺。但是,在实际木材运输检查中,要做到每车(船、排、堆)的每木检尺是不可能与不现实的。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GB/T17659—1999)应用于现场检查,可有效地提高效率。
4.1木材运输现场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4.1.1原木批形成及原木样本的抽取
在确定所运木材原木总根数的前提下,将所检查的木材视为原木批,一个原木批为91—35000根,超过35000根据的形成2个以上原木批;原木批内的原木只有号印或标志清晰才能形成原木批。采用GB/T10111的方法随机抽取原木样本。
4.1.2原木质量(含树种、尺寸和等级三项)的抽样与判定原木质量检查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原木批的合格质量水平(AQL)为2.5,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检查的严格度为正常检查。
根据原木批量大小抽取原木样本数后,以现行国家木材标准对其树种,尺寸和等级进行逐项检查,如其中某一项不符合运输证件记载规定,则判该件原木为证货不符。根据原木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原木样本中发现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表中所对应的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原木证货相符。若在原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规定所对应的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原木证货不符。
4.2锯材批量运输现场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4.2.1锯材批形成及样本抽取
一个锯材批为91-150000件(块),检尺码单上记载的锯树种,尺寸(检尺长、宽、厚)和材质,可视为锯材的检验标志。锯材样本的抽取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或分段随机抽样方法抽取。
4.2.2锯材批量检查与判定
根据锯材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对锯材单位产品规定的检验项目,逐个对样本中锯材质量特性(树种、尺寸,材质)进行检查,如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该件锯材单位产品为不合格品,并累计样品中的不合格品数(d)。
5.小结
木材标准化技术在木材运输现场检查监督中的应用,是当前批量木材检查监督中,既有法定效力,又有效提高检查效率、服务运输的行政检查方法,它可解决木材每木检验实际困难,也杜绝采用目估、凭经验判断等没有法定依据的不规范检查方法,是目前木材运输检查可推广应用的一种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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