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心得(共8篇)
1.《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心得 篇一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心得
夏茂第二中心小学 张万杰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到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读书的各种乐趣吧!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的好处。
多读书,可以让你觉得有许多的写作灵感。可以让你在写作文的方法上用的更好。在写作的时候,我们往往可以运用一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和生活哲理。让别人觉得你更富有文采,美感。
多读书,可以让你全身都有礼节。俗话说:“第一印象最重要。”从你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中,就可以让别人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所以多读书可以让人感觉你知书答礼,颇有风度。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1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老师的谆谆教导却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
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2.《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心得 篇二
1951年, 美国犹太裔小说家J·D·塞林格发表了其处女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 不久, 这部小说就成为当时的热门小说, 作者也获得了极高的荣誉。这部小说对美国读者, 以及其后的时代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尤其是对青少年, 其中的主角———霍尔顿·考尔菲德充分表现出了美国年轻人的敏感和叛逆。《麦田里的守望者》以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 在纽约城里三天的所见所闻和所经历的事情。作者试图以高度集中的时间、地点、人物来展示整个时代, 以及整个国家的时代精神面貌。小说有着明显的语言特点, 粗俗的口语和街头美式英语遍及整部小说, 这是其在年轻人中流行的原因之一。而“神秘作者”塞林格与霍尔顿一样, 是叛逆精神的代言人, 他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就渐渐地避开媒体和大众, 隐居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塞林格是美国文学史上少有的只有一部代表作却有深远影响的美国小说家, 他的神秘行踪和避世态度在某个程度上也造成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在当代读者心中传奇的经典地位。
二、《麦田里的守望者》与音乐的联系
1. 处在音乐转折阶段的小说
爵士作为一种追求音乐自由的文化运动,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十分流行。“毫无疑问, 爵士乐的诞生, 是二十世纪美国音乐生活的重大事件, 这种体现自由精神的新型音乐, 其源于生命的冲动, 肆无忌惮的即兴风格, 使爵士乐很快风靡全美国, 影响整个世界”。[1]91当时的爵士乐有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演奏者常常会不按照乐谱即兴演奏。那时候的美国爵士乐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然而, “作为在二十年代的一种文化运动, 爵士乐在三十年代就大致消亡”。[2]自从三十年代起, 爵士乐早期所带有的自由、激情创造力等特点就在各种表演中慢慢消褪, 退化成了一种由一群训练有素的乐师所进行的有组织、有准备的乐队表演。在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衰退到四十年代的世界大战期间, 美国的音乐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在渴望新生活的五十年代, 美国的青年人渐渐找到了一种属于他们自己的、充满活力的、全新的音乐表达方式, 那便是摇滚乐 (rock’n’roll) 。摇滚乐最初出现在五十年代中期的美国, 其作为节奏蓝调的一种衍生音乐形式, 有着节奏快、演奏者不断摇摆身体等特点, 因此, 早期的摇滚乐也叫做摇摆乐。它吸引了大量听众, 其中以年轻白人为主力军。其后, 摇滚乐不断发展壮大, 以惊人的生命力走向世界各地。尤其是在六十年代的英国, 披头士 (the Beatles) 和滚石乐队 (the Rolling Stone) 的大红大紫促生了一个更为成熟、鲜明的音乐范畴———摇滚 (rock) 。那时世界主流音乐已俨然是摇滚的天下。
《麦田的守望者》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 (二战后) 写成, 其出版时间为1951年。小说的写成时间有着重要的意义。四十年代后期的美国爵士乐虽已衰落, 但仍大行其道。而最早期的摇滚乐恰恰就是在1951年出现, 所以《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小说处于美国音乐历史上交替年代———两个最有文化代表意义的音乐类型———爵士与摇滚的交替期。
2. 小说的韵律
对于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大多数研究者来说, 音乐在小说里似乎是个没有太大意义或含义的研究角度。然而, 在我看来, 该小说恰恰为后来的读者描绘了一幅关于美国音乐变迁的抽象画, 而音乐类型的改朝换代恰恰是美国时代精神变化的最佳体现。在小说里, 爵士乐的颓废比比皆是, 而萌芽似的摇滚精神也蕴含其中。由此可见, 小说中关于音乐的描述是抽象的, 而不是一目了然的, 所以说是一幅抽象画。而这幅画又是如何绘成的呢?其中主要有三个部分:首先, 在小说中, 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多次走进纽约的酒吧, 描述了爵士乐表演并发表了评论。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美国爵士乐的败落景象:势利的爵士钢琴师和庸俗的爵士歌手比比皆是。其次, 霍尔顿对当时整个纽约模糊甚至是颓废的时代精神十分不满, 而“虚伪的” (phony) 爵士乐又不能成为他的情感发泄口, 因此他陷入精神困境中。但是, 正是这种精神困境, 激发着五十年代的美国青年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时代声音。最后, 霍尔顿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摇滚精神的主角 (hero) 。他对“虚伪的” (phony) 成人世界尖锐却又正确的非难, 以及他对教育的叛逆态度都预示着后来的摇滚里一些最重要的精神主题。
三、《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爵士乐的衰败
1.《麦田里的守望者》里“虚伪的” (phony) 爵士乐
“那么, 由于爵士是人们眼中的著名的‘美国本土艺术’, 加上纽约是四十年代比波普 (bebop) 爵士乐革命之地, 因此从那时开始, 纽约就成为了国际爵士之都……”。[3]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纽约是美国爵士乐的中心, 而《麦田里的守望者》恰好就是以纽约为舞台背景。作者塞林格在纽约的生活也与此相关, 他在二战后的几年间都居住在纽约, 且据说他经常晚上光顾格林威治村的酒吧。[4]纽约市的格林威治村是国际上、历史上有名的波西米亚之都, 同时也是“垮掉派运动” (the Beat Movement) 的发源之地。在小说里, 霍尔顿光顾了格林威治村里的一家很出名的夜总会, 并讽刺尖酸地描述了那里的爵士钢琴师老“欧尼” (Old Ernie) :“‘欧尼’是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夜总会……开夜总会的欧尼是个又高又胖的黑人, 会弹钢琴。这家伙势利得要命, 见了人甚至都不肯理睬, 除非你是个大人物或者名人或者别的什么。可他的钢琴确实弹得好, 事实上好得都有点流于粗俗了……有时候你真想把他那架混账钢琴翻个个儿……我不太记得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弹奏什么曲子, 不过不管是什么曲子, 他却真的把它糟蹋得一塌糊涂。他卖弄本领, 傻里傻气的把那些高音符弹得像流水一样, 还有其他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 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5]
在霍尔顿看来, 爵士乐的堕落令人厌恶。钢琴演奏者老欧尼“势利得要命”、“粗俗”、“卖弄本领”、“油腔滑调”, 并且令他“厌恶极了”。霍尔顿似乎用尽了他知道的所有骂人的话来描述老欧尼。最后, 酒吧里矫饰做作的音乐和听众使得霍尔顿感到无比郁闷, 只好离开酒吧。在这里, 爵士乐早已远离了它早期的优点:动感十足且充满着自由流溢的情感, 只剩下钢琴或别的乐器高超复杂的技巧演奏。而这种矫情的演奏在叛逆愤怒的年轻人霍尔顿眼中, 仅仅是“虚伪的” (phony) 。
后来, 霍尔顿又走进另外一家维格酒吧, 里面的爵士乐也是类似的腐败:“那个唱歌的老琴妮在唱歌之前老是在扩音器里大声说一通……听的所有那些在场的假模假式的男女高兴得都快疯了。你要是在那儿多坐会儿, 老听着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么的, 你准会痛恨起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来, 我发誓你一定会。”[5]179霍尔顿用他年轻直白的语言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爵士乐里虚伪的感情和做作的表达方式的高度厌恶。然而以霍尔顿为代表的青少年为何对爵士乐如此之厌恶?当时的爵士乐发展又是一个怎样的情况呢?
2.1945年后爵士乐的衰败
美国爵士乐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走到顶峰, 之后便渐渐地失去了早期的活力。经过了二十年代的“新奥尔良爵士乐”和三十年代的“摇摆乐” (swing) , “比波普爵士乐” (bepop) 是四十年代主流的爵士乐形式。[6]由于塞林格在1946年后才开始写作, 小说的发表时间是1951年, 因此本文只描述四十年代的爵士乐形式———“比波普爵士乐”, 以此来“见证”爵士乐的衰败。
(1) 比波普是一种晦涩难懂的“语言”
比波普虽然是一种较为高级的爵士乐形式, 但是它却由于太过于复杂而令人生畏。Dmitri Tymoczko将比波普爵士比作克里奥尔语———一种殖民者语言与当地语言的混合语, 以语法规则难懂混淆著称。“比波普开始像是……一种深奥的音乐克里奥尔语, 在四十年代早期的曼哈顿住宅区的酒吧里传播……它令人生畏, 且信仰精英主义:闪电般迅速的拍子, 远远超出了普通节拍器所能的范围……以及不规律且常常被切分的韵律, 都使得这一音乐语法非常难以驾驭……比波普有意地要成为晦涩难懂的音乐语言”。[7]任何远离大众的音乐形式都是不可能昌盛发展的。比波普渐渐变得越来越高难度, 普通乐师无法演奏它, 只有在“为数不多的曼哈顿住宅区内的酒吧”[7]里能听到这种爵士乐, 而格林威治村恰好就是那为数不多的特权区域之一。四十年代的爵士乐由于其华丽复杂的语法难以接近大众, 这也正是霍尔顿对老欧尼钢琴技巧的看法———哗众取巧且缺乏与听众的情感联系。“他卖弄本领, 傻里傻气地把那些高音符弹得像流水一样, 还有其他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 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5]107
(2) 比波普缺乏创造力
当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爵士比较于三十年代和二十年代的进步只是华丽的演奏技巧时, 它失去了爵士乐的灵魂———创造力。即兴演奏风格和个性化的音色共同构成了爵士乐的精髓和生命力。[2]“拒绝了早期自由爵士乐 (主要指二十年代以新奥尔良爵士乐为代表的爵士乐) 激进的对创新的执着, 比波普的推动者似乎整个儿地把‘创新’这个想法拒之门外”。[7]缺乏创新使得比波普, 也使得爵士乐越来越陈腐, 渐渐地失去生命力, 继而走向衰落。而这种音乐形式退化的根源在于当时的整个时代精神。二战后的美国平静但平庸, 整个社会蔓延着陈腐之气, 缺乏生命力。大约从二战结束到五十年代, “美国变得更保守, 更依赖传统信条, 甚至更信仰宗教;美国人也变得思想更狭隘, 更民族主义, 甚至有点沙文主义”。[8]因此, 从整个社会精神来看, 庸俗的比波普爵士乐之诞生是合乎情理的。陈腐的时代精神孕育了陈腐的音乐。
霍尔顿对待旧事物的态度相当激进。在小说的开始, 他对历史的态度就表明得十分清楚。“那尊曾在独立战争中使用过的混账大炮”。[5]5他将学校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大炮说成是“混账”。这个小“愤青”的玩世不恭促使他对一切陈腐的事物都带有一定的敌对情绪。因此, 当他和年老的历史老师斯宾塞先生谈话的时候, 他对年老和疾病这些旧的象征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厌恶。所以联想到四十年的陈腐爵士乐, 以霍尔顿为代表的年轻人自然会不满甚至厌恶。向往着新生的他们急切地渴望与旧事物决裂, 然而, 当时他们仍然不确定应该如何去做到。
四、霍尔顿迷失在模棱两可的年代
霍尔顿因为想要与传统和历史决裂, 所以他身陷于一个时间的断裂层:在过去与将来之间。过去已经不在, 但是未来仍然没来到。“沮丧”、“腻烦”、“糟糕”、“不知道往哪儿去好”等的表达在小说中频频出现。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内心深处不可言说的痛楚, 以及由于精神上的无归宿感, 他在自我放纵中时不时表露出来的恐惧。[9]而他的痛楚与恐惧也代表了当时大多数青少年的痛楚与恐惧。
四十年代后期至五十年代初这段时期, 美国处于一个相对的平稳期。对于“那一代刚刚熬过了大萧条和世界大战的美国人”[8]来说经济繁荣和生活安定恰恰是他们所急需的安慰。的确, 那些“老一代”的人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了。同时, 由于战后美国经济保持着高速稳定的增长, 经历过战争和经济大萧条的那一代人大多都在战后享受着富裕的生活, 以及享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正是这些既得的经济社会利益使得这一代人不愿意失去现有利益, 并想方设法去用他们的强大经济实力来巩固社会上的保守传统的社会价值。当时社会的主流舆论推崇以“光鲜的外表、显著的阶级地位、良好的家庭背景、精英主义”为领导的社会潮流。然而, 这只是美国社会上层精英分子所强烈推崇的社会潮流, 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赞同这个光灿灿的主流形象。而这异动的非主流声音是由青少年所发出的。他们试图打破由父辈所精心维护的水晶玻璃, 并建立起属于他们的、不一样的“乌托邦”。
首先, 为什么当时的青少年会上升成为一股较强大的社会力量?由于战后美国人在经济上不断富裕, 孩子们的口袋也越来越鼓;青少年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消费群体。大企业开始渐渐地注意到青少年强大的购买力, 以及他们对市场的影响力, 开始关注他们的需求和欲望。青少年也渐渐地意识到他们在社会上的重要性, 因此, 他们需要在以父辈为主导的社会舆论中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 从而改变这个保守的社会氛围。
其次, 这个时期为何被叫做“模棱两可的年代”?因为“在战后那段疗伤养元的年代, 大众媒体里的美国人形象基本都是一样的:他们是温和的、心满意足的消费者, 个个都张着大嘴巴等着别人去喂”。[8]然而, 事实上这是过度统一化了的美国人形象, 并非所有美国人都是这样的。这种不同的声音也正是青少年想要提出来的。他们希望看到多样化而不是统一化, 叛逆精神而不是保守主义, 进步而不是退步。青少年的这种进取向上的精神恰恰是当时陈腐的美国社会所急需的。
最后, 什么样的声音才能更好地代表这群激进的青少年?青少年需要一个全新的音乐形式来更好地表达他们。爵士乐作为上个年代的残留物已经变得做作、虚伪且庸俗, 完全不能作为新生代的代言人。青少年也绝对不愿意再步父辈的后尘, 所以他们迫切渴求具有革命意义的全新的音乐。然而, 在霍尔顿的那个年代, 这样一个全新的音乐流派却还未诞生。霍尔顿们因找不到合适的情感宣泄途径而倍感郁闷。霍尔顿时期的青少年虽然感到压抑、愤懑、绝望, 却不知用何种方式来改变他们的处境。
因此, 在那段模棱两可的年代, 美国青少年大多都处在一个迷茫、精神流离失所的状态, 而这样的精神状态显然是不会维持太久的。最终, 对保守时代的长期不满促生了现代音乐史上具有革命意义的音乐形式———摇滚乐。
五、摇滚精神之奋起
在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 我们处处可以感受到一股强烈的摇滚精神。
1. 摇滚的崛起
摇滚乐是美国社会变迁的副产品。“当美国的中产阶级仍在听着优雅、宁静、愉悦的流行伤感小调时, 一个来自全新世界的声音已诞生, 并将生硬硬地使旧世界那规律的音符彻底分崩离析”。[10]青少年开始远离爵士的世界, 他们“不再听, 甚至遗弃比波普这种音乐, 而去听一些更简单的音乐, 比如说……早期的摇滚乐”。[10]Piero Scaruffi在其所著的《摇滚音乐史 (1951—2000) 》里将摇滚的诞生年代定为1951年:“第一张摇滚乐专辑, Ike Turner的《Rocket 88》发行于1951年”。[10]而在另一位更著名的创始人Bill Haley的《Rock Around the Clock》在美国走红之后, 摇滚乐开始逐渐占据上风, “那首歌 (《Rock Around the Clock》) 将摇滚乐推向了全国”。[10]摇滚乐之崛起显然点燃了年轻人的热情。摇滚乐一点儿也不像爵士乐那样世故、繁琐, 它是直接的、真挚的、激烈的、年轻的。
“摇滚乐从诞生之初就带着叛逆的胎记, 来挑动年轻人的欲望, 对保守的社会体制提出尖锐质问”。[11]25摇滚乐的革命性可谓是多方面的。首先, 摇滚音乐家来自于独立音乐制作方, 而不是大音乐公司。其次, 摇滚的主要主题是讥讽权贵们的陈腐生活, 这是与社会主流舆论唱反调的。最后, 摇滚拉近了白人与黑人间的距离。正是摇滚这种音乐形式促使了所谓“愤青”的诞生。[10]
更重要的是, 一种叛逆的青年文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随之诞生, 而摇滚正是他们的一个重要标签。“一些研究者指出, 摇滚乐, 尤其是某些类别的摇滚乐, 它的社会功用是促进了青年人‘亚文化’的诞生”。[12]叛逆的独行者, 有时甚至是青少年犯罪者成为了青少年的新“偶像”, 摇滚明星们也在那不寻常的歌词里向听众传播他们的世界观。“具有‘革命性的’摇滚乐的力量超过了之前任何一种文化运动的力量……音乐开始超越简单的娱乐功用……音乐成为美国年轻一代的革命武器”。[10]
因此, 简单概括起来, 摇滚精神可以包括:自由、叛逆、激进、独立、年轻。
2.《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摇滚精神
霍尔顿的精神困境来自于时代的困顿, 而当时摇滚乐和摇滚精神尚未出现。即便如此, 《麦田里的守望者》仍表现出了分明的摇滚精神, 尤其是体现在霍尔顿身上的语言。而该小说作为一部影响深远的文学作品, 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摇滚的诞生。
(1)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叛逆语言
塞林格的确是一位能将青少年的语言特征运用得风生水起的大家。《麦田里的守望者》读起来根本感觉不到里面有成人的痕迹, 完全就像是一部由小“愤青”自己所述的回忆录。举一个说明霍尔顿用词叛逆的例子:他常常用“and all”和“or anything”这样笼统的语言来概括, 有点不想把话说得太完整、太符合语法的意味。比如“They are nice and all...”, [13]5以及“I didn’t know what he was driving a or anything”, [13]95等等。甘金萍认为, 霍尔顿不用些普通人用的句式或词, 比如“and the like”或者“and so on”的原因是他希望由此来向正统传统文化表示不满意及叛离。[14]
更为典型、更为激烈的语言叛逆则在于塞林格在小说里用了大量的骂人的不雅用语, 如“goddam, damn, hell, for Chrissake”这样骂人诅咒的话语不断在文中反复出现。这也被认为体现了霍尔顿同时代青少年的某些语言特征。这么多的诅骂在一定程度上发泄了霍尔顿对社会的强烈不满。同样的, 摇滚乐手在他们的歌曲里穿插脏话来抒发怒气。比如美国臭名昭著的摇滚乐手玛丽莲·曼森就经常在他的歌里用“fuck”、“shit”等脏话。六十年代著名的摇滚乐队滚石乐队则用一个伸出长长舌头的大红嘴巴来作为他们乐队的标志, 这也让人联想到他们乐队粗俗的音乐。
(2) “愤青”霍尔顿
主角霍尔顿是个颇有摇滚精神的小青年。他时常反戴着那顶红色的猎人帽, 以显示他的与众不同。据说由于小说的风靡五六十年代有不少美国青少年模仿霍尔顿的穿衣风格和说话方式。那时的美国校园里出现了不少小“霍尔顿”。
在小说中, 霍尔顿的许多行为都可谓是“不良”。他数次被学校开除, 在学校里表现不佳, 成绩较差;他在再次离开学校之后, 谎报实际年龄进入酒吧买醉, 与陌生女子轻佻调情, 甚至召了一个未成年的妓女到酒店里, 虽然他并没有和她发生关系。五十年代的美国青少年对霍尔顿的这些叛逆坏行为顶礼膜拜。他们羡慕霍尔顿这样的叛逆经验, 也希望亲自尝试去做类似的事情。总的来说, 霍尔顿是一个在被遗忘的年龄里被遗忘的孩子,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霍尔顿, 恰恰代表了千千万万同样被遗忘的青少年。
(3)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部具有真正摇滚精神的小说
总的来说, 小说蕴含了摇滚的真正精髓, 语言通俗且带有很强烈的个人特色, 甚至还有点粗俗, 充分体现了青少年成长中的渴望独立、特立独行、年轻气盛等特点。叙说者霍尔顿则是个典型的叛逆“摇滚”青年。对于读者来说, 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是在听一首压抑悲伤的摇滚乐曲, 里面的歌词却是年轻叛逆且充满着怒气的。
六、结语
3.《麦田里的守望者》 篇三
小说讲述了青年霍尔顿的一段人生经历。霍尔顿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家庭,16岁那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稀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討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
因此,他尽管看不惯世道,却只好苦闷、彷惶,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经典段落
不管怎样,我总忍不住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个几万个小孩子,周围没有一个大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抓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乱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抓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点评
1951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刚刚问世,就立即引起了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
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 篇四
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让我从许多书中挑中了它来看,淡淡的麦色封面,配上简单而富有诗意的字,显得是那么柔美的一本书。翻开一看,却让人大跌眼镜,这本书太特别了,脏话连篇,像起了气势或顺带说的,总会出现“他妈的”这样的字眼,这也能体会到霍尔顿到底是一个怎么样叛逆的少年。
霍尔顿厌恶学校,他说:“他们送我去学校,想让我出人头地,将来好买辆混账凯迪拉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霍尔顿盼望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说:“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跑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的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抓住。我整天就干这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了这段话,我也能想象出他所描绘的情景,麦田是多么美啊,孩子就只是跑着,大人也只是守望着,活着就是活着,就这么在安静的麦田里安安静静的活着,多美好啊,别去管学校里的那些烦心事儿,多好啊。
可是,理想与现实总是隔着那么一条道,理想越丰满,现实越骨感。
我们现在这些孩子,早熟,懂得多,也容易叛逆,很容易做出不理智的事,我觉得这本书特别好,现在看来,像是发泄一般,把青春期痛苦的事通过这本书呐喊出来,我想我一定会留着这本书,等我再大一些时,也许看懂的就不止这些了,也许我能看懂更多的,深深的涵义。霍尔顿16岁,等我16岁了,再看这本书,或许我能理解他了,或许我比他更成熟了,看透他了。
5.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总结 篇五
麦田里的守望者心得2000字范文一
雨点打在浅灰的水泥地上,染出一个黑色的小斑。黑点一个个蔓延,很快覆盖了整个地面。雨把旋转木马那朱红色的顶棚敲得“啪啪”作响,几乎没过了木马转台放着的爵士音乐。为了避开这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所有的父母都躲在了转台的屋檐下。而你,霍尔顿,却仍然坐在旋木前的长椅上。雨水像透明的长线,顺着你头上深红色鸭舌帽的帽檐,流入你的脖子,浸湿你的风衣。但你并不在乎,你反而觉得那么快乐!你看着你的妹妹菲芯穿着篮大衣,她的金发被风吹起,像一阵阵麦浪;她骑着那只很旧的棕色木马,一圈圈地转个不停。你说她看上去好看极了,自己还险些大叫大嚷起来。你浑身在颤抖,但是你不知道这是因为雨水的冰冷,还是因为内心深处的颤动。我知道,你也许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即使是和你的女友在一起;即使是在你的梦想里。
你说你讨厌女友萨丽的虚荣庸俗。但是你承认吧,你抵抗不了她的美貌。你甚至在和她见面的突然间觉得自己爱上了她,简直想跟她结婚。可是你和她谈心,当她否定你的未来时,你又开始恨她。最后你在懊悔中又突然提出分手。你仔细想来,觉得整个事情有点好笑。你放声大笑起来,你的笑声又响又傻,你可以对天发誓你真是个疯子。你内心的矛盾正像雨水一样狠狠地拍打着你头上的鸭舌帽,雨水在你的脸上流成一道道酸酸的眼泪。你真的躲不了。
你说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假模假式的电影。但是你承认吧,你仅仅是因为想消磨时间,就去看了你最痛恨的电影。你的精神世界已经极尽空虚,你甚至只能用电影来填补。你想要叛逆,但却成不了真正的叛逆。就像那北风吹掉了你的帽子,但你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风的方向,你只能够捡起翻倒在地上的帽子。你已经无力去反抗了,你只能向现实妥协。
你说你想到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用自己赚的钱在树林旁边造一座小屋,然后娶一个同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当有了孩子之后,就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可是你做不到,因为你有一个爱着你和你深爱着的妹妹菲芯。她拖着一只自己几乎拖不动的大手提箱,说要和你一起走。你觉得自己快晕过去了。你用你最凶狠的语气告诉她绝对不能让她跟你一起去。但最后你为了哄生气的她,答应她你哪儿都不去,并让她去坐那个深藏着你们无限回忆的旋转木马。看着菲芯骑木马的样子,你终于开心了,你身边的风雨不再萧瑟,它在你的眼中近乎缠绵。但缠绕的还是那悠悠的矛盾和忧愁。你还是避不开这风雨。
你坐在长椅上,早已淋得像只落汤鸡。你曾对菲芯说,你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当在麦田里玩耍的小孩跑到悬崖边的时候,你就拉住他们,不让他们掉下深渊。你知道这不像话,你知道要真这么做父亲会要你的命,但又只想干这样的事。我也知道,你张口闭口脏话连篇,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但你看不惯这狂风乱雨的世道,你会在遇到善良的修女时慷慨募捐,你会去擦掉学校墙上下流的字眼,你还会帮一个陌生的小女孩紧溜冰鞋。你想要反抗,你有着质朴单纯的理想。就算你做不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仍然可以在风雨中守望。
你可以撑开一把伞,当孩子们经过时,你就把伞举在他们头上。他们就不会被风吹得发抖,不会被雨淋得打颤。他们会用稚嫩的声音说“谢谢你”。他们会用温热的小嘴唇在你湿漉漉的脸上轻轻地碰一下。你也会因此感到无比快乐。
真的,你真的可以这么做。我想你也会愿意。你会心甘情愿地帮助每一个孩子避开风雨。而且你要相信,雨过之后,一定会有阳光穿破云层,覆盖大地。当金色的阳光抚摸你的脸庞,即使你脸上满是雨水,你仍然会感到温暖。你会很期待这一刻吗?
一定会吧。
所以,霍尔顿,无论你是在麦田里还是在风雨中,请你继续守望。守望那没有被虚假溺死的真挚,守望那没有被虚荣刺伤的质朴,守望那没有被庸俗涂抹的爱情,守望那没有被金钱名利包裹的梦想,守望所有纯洁而天真的孩子们。
麦田里的守望者心得2000字范文二
很少有书能让我一口气看完,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就是其中之一。不仅仅是因为它比较短,更主要的是这本书不论形式和还是内容都很出色。
内容上,小说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文章的最后,并未详写霍尔顿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样的对待等等,而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和一缕悲凉在额头上空盘旋。
形式上,纵览全书,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小说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故事情节及脉络还是较为清晰明了的,采用大量的插叙倒叙以及回忆式的写法,使其又不乏生动曲折之感。本书在艺术上颇具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求上进,抽烟、喝酒。乱谈恋爱甚至找妓女,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外表上的不良倾向,当然无法真正理解像霍尔顿这样的孩子,而我们多少成年人却往往用简单、粗暴、主观的方法去对待青少年(包括自己的子女),从而造成或加深两代人的隔阂(也即西方所谓的“代沟”)。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反映了青春变化期青少年的特点,无怪乎在西方社会里引起了广大青少年的巨大反响,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启发自己理解年轻一代的钥匙。
再仔细分析一下主人公霍尔顿,发现他虽然有丑恶的一面,放纵的堕落与沉沦,但我觉得作者实际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在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令人腻烦社会上顽强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这位老师对他的话“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像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污浊着霍尔顿的心灵。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则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他无法为自己设想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最后只能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与霍尔顿相比,我们对困惑和烦恼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们更应把眼光投向我们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灯,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未来.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很多挫折与不幸,但我们何必气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并且很快就会过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坚守我们的理想,在失败中振作,在振作中奋发,在奋发中取胜,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精神。也是我从《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所读得的一点启发。
麦田里的守望者心得2000字范文三
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鱼的好日子》。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到了重要的一点,霍尔顿的身上折射出了作者的影子:内心孤独却又坚守理想。
进入正文。小说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文章的最后,并未详写霍尔顿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样的对待等等,而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和一缕悲凉在额头上空盘旋。
纵览全书,小说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故事情节及脉络还是较为清晰明了的,采用大量的插叙倒叙以及回忆式的写法,使其又不乏生动曲折之感。
仔细分析一下主人公霍尔顿,发现他虽然有丑恶的一面,放纵的堕落与沉沦,但我觉得作者实际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在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令人腻烦社会上顽强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这位老师对他的话“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像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污浊着霍尔顿的心灵。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则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他无法为自己设想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最后只能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因为他的确是个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妹妹菲苾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
与霍尔顿相比,我们对困惑和烦恼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们更应把眼光投向我们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灯,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未来。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很多挫折与不幸,但我们何必气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并且很快就会过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坚守我们的理想,在失败中振作,在振作中奋发,在奋发中取胜,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精神。也是我从《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所读得的一点启发。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心得2000字范文四
2020年5月12日下午,我于蛇口线地铁上读完了塞林格大神的神作《麦田里的守望者》。觉得微信微博这种东西完全不足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触,便随便找个废弃博客,装模作样地写点感悟吧。
相信很多人,包括我,都早已听闻这本书的书名。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总是令人遐想联翩,想着里面会有什么样的思想与情怀。刚刚查阅资料才发现: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catcher”,原意是棒球队的“捕手”,由于1983年时,棒球运动在中国内地不为大众所熟悉,“catcher”被译作“守望者”。此后中国内地的绝大部分译本均沿用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名,并因为“守望者”一词的中文含义,经常在表达终极关怀的主题时被引用,产生了广泛的衍生传播。挺好的我觉得。
于是,在一篇语文阅读题的感化下,我买了这本书,然后开始断断续续地看。恩,平均每页好几句脏话,纯粹的霍尔顿的粗俗的碎碎念,你简直不知道他在扯些什么有的没的。据说读原版小说得更刺激点。
还是贴一下故事梗概吧。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至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旧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大概就是这样,有意思吗?你应该会觉得没有。然后全部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叙述。一开始读我只是顺着他的话语读着,满目的“他妈的”“混帐”“婊子养的”等等……偶尔见到几句捎带意味的话语,但也并未直击心灵。好像是塞林格刚露出自己锋芒又马上将其隐藏。又或者说,这种看似小聪明的话语,现在已经见得太多太多,比如说:“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
于是就在这几天上课的来回路上打算把它看完,一页一页地跟着霍尔顿的脚步开始行走纽约。慢慢地也就觉得有趣了,也能接受他痛骂一切的假模假式的人和事物。恩,假模假式,这个词是翻译过来的,出现频率很高。对霍尔顿来说唯一不假模假式的或许只有他自己和可爱的妹妹了。其他的,一切一切都是令人恶心且作呕的。我们都明白这世界就是需要这么多假模假式呀,才能正常运转。而这一切在这位叛逆少年的心中是那么的无法接受。他们说其实主人公有精神病,我倒是真没看出来。只是我在读的时候,就不停地想着作者写作时的光景。他一定是有过类似的经历/体验以及感悟才能写出如此直白的文字,有些细节令你感觉到他应该是在回忆童年。文学就是这样,就像我前阵子写的糟糕校园情感剧一样,没有生活中的经验,我怕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吧。现在怂了,不敢写了,因为怕被打。应该学习大师,在几十年后再把旧账翻出来数数,就像整本书最后一句那样:“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所以说又是什么让我能坐在这里放弃作业然后翻出这老旧的博客敲击键盘呢?有两处地方。
第一处是在我这本书的188页。在这之前唯一出现点题的句子只是霍尔顿在广场上听见一个孩子在唱“当你在麦田里捉到我”(实际是“遇到我”)。然后线索就全部消失。我看到时不自觉地笑了笑,思索着那关键性点明全文主旨升华主题的句子会在何种场合,何种情节下出现。
于是人家就突然出现了。在霍尔顿溜回家时,他与妹妹闲聊,当妹妹问及他喜欢的事物时,霍尔顿针对自己的理想职业说出了那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你知道当我看到这句话时什么感受吗?我鼻子一酸,非常想哭。在地铁上没哭出来。要是在家,估计得留点眼泪向塞林格致敬了。你看到这段话时,或许没什么感觉,但这才是真正让我感觉到文学艺术之奇妙的地方。我一路文字这么读着,表面上毫无波澜,可内在之中却已有一些感触在滋生,而这种内在的地方是自己根本都没有办法感受到的。我也并不觉得自己就代入角色变成了霍尔顿。然而,这段话就像扣动的扳机那般,穿透人心。我想象万千读者在看到这段话时的感受,我想象塞林格在写下这笔时的心境。哪怕我不知道这位作者的模样,我却从内心无比深的地方被他俘获。从这段话开始,我给予了这部作品完全的认可。也可以想象,为什么有激进的人,会受这本书的影响,枪杀约翰·列侬,或是谋杀里根总统。
篇幅已经过半,一切在后半段都逐渐明朗。安多里尼先生的一长串人生哲理似乎是塞林格的倾泄,印象深的一句是“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虽然我不敢苟同,但就是印象很深。
另一个激起我情感的场景是在倒数第二页了。当霍尔顿的妹妹菲苾在游乐园木马上向他挥手,上天降起倾盆大雨时,霍尔顿坐在长椅上,浑身淋湿,“突然间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心里实在快乐极了”。在那一刻,我突然间也他妈的那么快乐,由衷地感到的快乐。霍尔顿说“老天爷,我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我竟然也真的希望我在场。
这就是塞林格的文学了。我不想谈论他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以及人们各种高大上深刻的哲学的评论。这就是还幼稚的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了,对我来说,霍尔顿是不是精神病完全一点关系也没有呀。以后我应该还要再看几遍这本书,再拿笔圈画一下。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时期的我也会有不同的感触吧。忘记谁说了句,读书是最奢侈的事情,因为我们仅仅用少许的金钱以及时间就获取了一位作者在一段岁月或人生中的心血和经验。
或许我上述的言论本身就带有一点霍尔顿的色彩,这就是这本书在短期内带给我的小影响吧。看完它,我并不会对人生立下什么全新目标,抑或是改变什么生活习惯。我也不想费神去看太多作品评价以及相关的事情,像霍尔顿那样,不感兴趣。我只是很想感谢塞林格这位作者罢了,纯粹只是感激。我还很喜欢他的一部小短篇,《破碎故事之心》,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麦田里的守望者心得2000字范文五
6月20几号至今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里面的语言很有特色,在书中的第188页那么一句经典一点:“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内容提要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於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後,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後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後来和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和颜悦色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後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於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6.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优秀 篇六
那我们呢,难道连他都不如吗?我们也应该大胆的追逐自己的梦想。不管我们有着怎样的梦,只要敢追、去追就一定能够实现。比如在民国时期,你对一位外国人说,中国将来会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那你和霍尔顿就会有一样的下场。但事实上中国确实崛起了,也变强了,这说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相信你的梦想会实现而且肯努力,它就不可能实现不了。
我们实现梦想,首先就不能听别人的,别人说你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就不可能吗?在梦想这一点上,要听从自己的内心。小学有篇课文叫《詹天佑》,讲述了詹天佑修京张铁路时的故事。当时外国人认为中国自己不可能修好这条铁路,还有外国媒体放言说,能在南口以北修筑铁路的中国工程师还没出生呢!詹天佑不怕别人嘲笑,完成了京张铁路的修建。所以我们应该听自己的想法,不要管别人怎么想。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段话:可是,烟花虽美,转瞬即逝。我们要把掌握成拳,用尽全力挥向生活,这样,才是追梦路上应该有的模样。说得对。我们应该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不能坐等美梦成真,我们要努力自己去实现梦想,这世界没有那么多的心灵鸡汤,也没有那么多的好运眷顾呢,我们只能靠自己,如果我们不付出,不努力,我们将来会是什么样子?没有人在年少的时候想成为一个普通人,但是做一个不平凡的人并不容易。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学些知识,没有知识做基础,我们不可能成为脑力工作者。
而且,我们需要坚持,梦想不是努力就能实现了的,你要付出长时间的付出。尽管生活,它会把你踩在脚下遍体鳞伤。它会像玩玩具一样耍你,但我们也只能坚持下去。越挫越勇,才能实现梦想。爱迪生在发明收音机时,他的实验室意外起火,化成灰烬。他研究了三个多月的手稿也毁于一旦,但他并不放弃,第二天就开始继续研究,因为他有这种精神才能成功发明的那么多东西。若不坚持,梦想成真的几率非常之小。
7.《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心得 篇七
《麦田里的守望者》 (“The Catcher in The Rye”) 是美国作家J.D.塞林格的一部成功之作, 广受社会关注, 尤其受青少年读者喜爱。书中那位身穿风衣, 倒戴着红色鸭舌帽, 极具个性言语动作的主人公霍尔顿受到年轻人的追捧和模仿, 他的迷惘和叛逆引起了年轻读者的共鸣。《麦田里的守望者》叙述手法独具一格, 全书以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讲述了一个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16岁男孩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 担心父母责骂不敢回家, 便只身在纽约城游荡。第一天霍尔顿入住旅馆, 却被电梯工敲诈挨打;第二天见了以前的同学朋友, 喝醉了酒, 溜回家看望想念的妹妹, 发现父母回来后又溜走, 去找以前的老师, 结果发现老师是同性恋, 于是再次流浪;第三天打算逃亡偏僻的乡村躲避虚伪的社会, 回家跟妹妹告别时, 妹妹坚持要一同前往, 便只好留在家中, 后来生病了。在精神医院里, 霍尔顿把在纽约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医生, 构成了这部小说的主体内容。现实社会里的人们追求物质, 忽视精神生活, 充满了黑暗、虚伪、狡诈、欺骗, 人际关系虚假冷漠;而年轻人渴望真、善、美, 追求纯真美好, 梦想与现实的反差让他们对现实社会充满了恐惧和排斥, 他害怕长大, 渴望站在悬崖边, 做麦田的守望者, 看着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 防止他们靠近悬崖, 跌入深渊 (成人社会) 。
2.《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语言特色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成功的作品, 它准确刻画了一个战后的美国青年, 而且作品的语言生动、别具一格。全书以第一人称“我”展开自述, 而“我”只是一个16岁的少年, 所以“我”的语言是非正式的、随意的、侃侃而谈的。这正是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 独特的语言特色恰当地塑造了主人公的形象。
2.1 主人公霍尔顿语言个性化
小说中, 主人公霍尔顿表面上看是一个坏孩子形象, 他倒戴着鸭舌帽, 玩世不恭, 不务正业, 厌学酗酒, 满口脏话, 但其实他是一个心地善良, 有追求的青少年。他憎恶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冷漠, 为了抗议他故意说话一反常规, 张口闭口都是脏话, 以此宣泄对周围社会的不满和愤怒。他的语言是极具个性的, 非常符合战后找不到方向, 迷惘的美国青年一代。他们不是乖乖孩, 不是讲着斯文的、礼貌的、正统的语言;而是在言语中夹杂着对社会的不满和叛逆。语言犀利, 毫不客气, 充斥着俚语和俗语。
2.2 主人公霍尔顿语言幽默诙谐
青少年的语言是随意的、天真的、直率的, 霍尔顿也如此。他极度憎恶现实社会的虚假和欺骗, 所以他说话直言不愧, 用一种调侃的语气道出心中的不满和愤怒, 他的语言诙谐幽默, 令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显示出一个冷眼看世界的青少年不愿与空虚堕落的成人社会同流合污。
2.3 主人公霍尔顿语言非正式化
整篇小说的语言是非正式的、口语化的, 因为是一个16岁的青年在讲述自己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饱含心酸、委屈和痛苦, 所以整个故事就是一个少年在娓娓道来他的经历、感悟和所想, 他是不满的、是悲伤的, 所以他的用词都是随意的、口语化的、简单而直率的。
3.《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语言独特表现
3.1 俚语
俚语是一种非正式的、生活中的常用语, 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形成的。使用俚语, 可以让言语更生动更流畅, 更容易表达出说话者的心声和真实意思。俚语一般都比较夸张。《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霍尔顿就使用了大量的俚语。他四次被学校开除, 可见他不喜欢学校的教育, 所以他说话从来不是文质彬彬的, 而是大量使用学校不会教的俚语和俗语, 他觉得这样才能贴切地表达自己的心声。
霍尔顿多次使用“old”这个词, 在很多人名称呼前, 他都喜欢加上“old”。例如, 那个敲诈他的电梯工, 他称作“old Maurice”;他的历史老师被称作“old Spencer”, 甚至他喜欢的妹妹也被称作“old Phoebe”。除了人名外, 在一些表示物的词前, 他也加上“old”, 如“my old heart”, “the old nostrils”, “my old hunting hat.”主人公刻意重复使用一些词语, 例如“phony”一词, 表示“假的”意思。主人公多处使用该词, 可见他对社会的虚假现象和人的虚伪十分厌恶和鄙视。如“It was very phony-I mean him being such a snob and all.I don't see how he could like a phony book like that...They sound so phony when they talk.”[1]另外, crazy和kill两个词, 一词双意, 有时主人公当褒义词用, 形容事物极好, 有时却是贬义, 形容事物极坏, 可见主人公好用夸张语言。
其实霍尔顿使用这些俚语, 也表现了他矛盾的一面。一方面, 他讨厌学校和周边的同学, 不愿与他们为伍, 所以他说着粗俗的语言, 夹杂着大量的俚语, 想表现得与众不同和特立独行。另一方面, 他使用的俗语和俚语, 其他人也在使用, 他是在随大流。因为处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 他没有办法摆脱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只能顺从。
3.2 粗俗
霍尔顿的语言是粗俗的, 大量使用脏话, 比如“damn, goddamn (他妈的) ”, “hell (该死的) ”, 以及“bastard”之类的不文明的用词比比皆是。例如“I was smoking so damn much.”[2] (我抽了他妈的太多的烟) 。整本小说中, 这些词的使用是非常频繁的。俗语的使用给全书制造了一种叛逆的氛围和厌恶的情绪。甚至提到自己的东西, 即使是喜欢的东西时, 霍尔顿也照样脏话连篇。如他把喜爱的鸭舌帽称作“goddamn hunting cap”;把行李称作“my goddamn bags”。[3]一方面, 霍尔顿会满嘴脏话与他生活的环境脱不了干系, 他周边的人, 他学校的同学, 寝室的室友, 抽烟喝酒, 说脏话, 耳濡目染便会学到很多粗俗的语言。另一方面, 霍尔顿对社会、对环境、对现实有诸多不满, 他不喜欢周边的虚假和庸俗, 也讨厌人们之间的虚伪和欺诈, 为了排遣心中的厌恶情绪, 为了发泄内心的愤怒, 难免使用一些粗俗语言, 以此宣泄内心的压抑。
3.3 反正统化
霍尔顿为了表示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和叛逆, 反抗正统的文化, 任意窜改语法结构、词性、句型, 甚至诗歌。[4]在单词后加“-y”是霍尔顿惯用的, 有些词确实存在这样的结构, 而有些词则是霍尔顿自创的。本来名词后面加上“y”既可以表达褒义又可以表达贬义, 但在霍尔顿那, 全部都是贬义, 显示了主人公蔑视一切, 厌恶一切, 充满敌意的思想。
霍尔顿说话随意, 不规范, 语言中有很多语法是不规则的, 混乱的, 这正与他的个性相符。他喜欢用附着语, 比如在故事开头像“and or”“or anything”“or something”这类附着语就频频出现。这些附着语表达的是一种模糊的概念, 意思是“诸如此类”“如此等等”。使用模糊语言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不足。
4. 结语
霍尔顿之所以满嘴粗俗言语, 滥用俚语, 任意窜改正统语言, 与他生活的时代和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二战结束后的美国, 经济飞速发展, 物质生活逐渐变好, 富裕后的美国人有了物质享受后, 逐渐忘掉了一些传统的美好的道德要求, 善良、真诚、友好、互助互爱等没有了, 人们之间变得冷漠和虚伪, 人们开始觉得精神空虚, 对社会越来越不满, 信仰也逐渐消失。所以人们变得颓废和堕落, 就用酗酒、吸毒等极端方式来反抗。主人公就生活在这样的年代, 只会用消极的方式表达内心的不满, 因此他的语言是粗俗的, 反正统的。
另外, 霍尔顿的个性是要强的, 但不满意现状;但他又是消极的, 他找不到方法改变他不喜欢的人和事和物, 他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改变, 便想逃避。他想逃到深山去, 过着隐居的生活, 不受外界干扰。他迷惘、痛苦、悲观、没有自信, 却又想表现得强大。他的语言粗俗, 是想表现自己胆大;他的语言滥用俚语, 是想显示自己的个性;他的语言反正统, 是想表达自己的脱俗;他的语言模糊, 是想掩盖不自信;他的语言夸张, 是想证明自己的强大。
作者是成功的, 他形象地展示了一个具有年代特征、有个性的青年;作者的语言更是成功的, 他赋予了一个青年鲜活的生命和持续的生命力, 令读者印象深刻。经过这么多年, 这部作品依然是经典。
摘要: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它塑造了一个有个性的青年形象, 并且赋予他特立独行的语言。主人公霍尔顿的语言是非常有特色的, 也是极具代表性的。首先, 表现在语言粗俗。张口闭口都是脏话, 全书到处可见不文明用语。其次, 大量使用俚语。不分场合, 重复使用俚语是霍尔顿语言的一大特色。最后, 语言反正统性。霍尔顿的语言语法不规则, 任意窜改用词和句式;语言模糊性, 句末随意添加附着语。霍尔顿的语言与其生活的社会环境和本人的个性是有关系的。
关键词:《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语言,特色分析
参考文献
[1][2]J.D.Salinger.The Catcher in the Rye[M].LittleBrown, 1991.
[3]卢国荣.《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言特色[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05, (8) .
8.麦田里的科学守望者 篇八
当时的中国北方,很多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梦,那就是天天都能吃上白面。这在今天看来分外平常的理想,在当时却只是一个奢望。人们那时的主食主要是玉米、土豆等,相比之下,小麦单产低,容易遭受病害。1956年,黄河流域流行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小麦病害叫条锈病,使小麦每亩减产20%到30%,整个黄河流域就减产一百多亿斤,李振声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了自己对小麦的研究。
李振声选择了一种在当时很多人都不敢轻易涉及的“远缘杂交”这个研究方向,具体做法就是用小麦和一种具有很强抗病虫害能力的牧草进行杂交试验,因为牧草和小麦不是同一种植物,亲缘关系较远,所以这种杂交被称作“远缘杂交”试验。
这个试验一做就是20年,这段时间成为李振声生命中最为辛苦的时间。草与小麦的相差很大,这两个杂交起来有许多困难:第一,不容易杂交成功。第二,杂交成功以后,杂种后代是不育的,就像驴和马杂交以后产生了骡子,骡子是不能下骡子的,但是它可以干活。第三,特性差异很大,杂种分离得形形色色、各种各样,而且很不容易稳定,这样就是需要经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来培育种子。
其实,我们现在种植的普通小麦是由三种野生植物经过两次远缘杂交,经历了9000年的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才形成的。9000年之前,在中东地区古墓里边挖出来的,只有一粒小麦,这个叫一粒小麦,并不是说整个穗子只结一粒种子,而是一个小穗上只结一粒种子,这个时候产量很低。9000年以后,这种小麦遇到了一棵田间杂草,叫作拟斯卑尔脱山羊草,发生了天然杂交,使得一粒小麦就变成了二粒小麦,一个小穗上长两粒种子。加上草的特性,小麦产量随之增高了。可是到公元前5000年左右的时候,二粒小麦又和另外一个山羊草相遇,进行了第二次远缘杂交。这次,小麦产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不仅产量高、品质好,而且面粉能够发起来,于是才有了我们今天能够吃到的馒头、面包,这个发面基因就是小麦的第二个衍生亲本叫粗山羊草的贡献的。如此说来,我们要感谢小草,如果没有小草,我们今天就不可能有馒头吃,有面包吃。
1956年,正在西北工作的李振声通过对12种牧草和小麦杂交的试验,最终选择了长穗偃麦草小麦进行杂交。杂交后叫“小偃6号”的植物,还是小麦,但是把偃麦草的抗病性和很广泛的适应性转移到小麦里边来了,小偃6号就具有很多优点:抗病能力很强,产量高、品质好,大馒头蒸出来非常白,面条做出来特别有劲。到80年代末,李振声用20年时间培育出来的杂交小麦——小偃6号终于大获成功,也就是这个小偃6号,使我国的小麦产量累计增产60亿斤。
数十年前,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曾经根据中国人口数量的巨大增长和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的急剧下降,提出过一个“谁来养活中国”问题,让国人倍感耻辱;而在2005年4月22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和平崛起与亚洲的新角色”圆桌会议上,李振声以《谁来养活中国——自己养活自己》为题作报告,直接回答了布朗的这个提问:“中国人能自己养活自己!”
众所周知,中国人的粮食是南米北面,南边以大米为主,北边以面食为主,就在袁隆平先生不断钻研超级稻时,遥相呼应的北方大地上,一位76岁的李振声先生亦在超级麦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南袁北李”,中国农业在世界跳板上必将一跃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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