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产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规定

2024-08-22

火工产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规定(精选3篇)

1.火工产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规定 篇一

××××有限公司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有限公司内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出现因移动存储的使用造成公司网络感染病毒、商业机密外泄等情况,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及保密保卫工作需要,特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所述移动存储介质特指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本规定适用于非涉密软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CF卡、SD卡、MMC卡、SM卡、记忆棒、xD卡及手机、相机等移动存储介质在××××有限公司域和计算机上的使用。

1.各单位移动存储介质实行集中管理;

2.各单位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专人管理;

3.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U盘、移动硬盘类别、编号进行标识;

4.严禁在非涉密移动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

5.不得在未经许可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6.不得将手机与接入公司域的计算机进行连接;

7.已获得许可的计算机上只能使用指定的移动存储介质;

8.外来移动存储介质或与外部计算机发生连接的移动存储介质与公司域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经过中转完成;

9.未经单位保密部门许可,不得使用工具清除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痕迹;

10.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保密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移动存储介质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

2.火工产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规定 篇二

XX学院

关于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适应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需要,营造美观洁净、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我院将对横幅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等宣传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横幅(标语)管理

1、学校南大门、西大门、教学楼、实训楼等主要公共区域可以悬挂以下横幅(标语):国家法定节假日、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全院性重大活动和重要考试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横幅(标语);运动场护栏外围、篮球场(东、西)护栏外围、综合服务中心(东、西)可以悬挂相关内容的横幅(标语)。学校南大门、西大门、教学楼、实训楼等主要公共区域可以悬挂的横幅(标语)须由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悬挂。

2、各部门在校内开展宣传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栏海报幅时,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先填写《XX学院宣传横幅(标语)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申报表》(附件2),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悬挂张贴。

3、横幅(标语)的内容、制作和悬挂要符合要求,统一规范。横幅(标语)的内容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横幅(标语)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横幅(标语)悬挂方式应规范、端正。悬挂期间,悬挂单位要保持横幅(标语)的完好性。活动结束后,悬挂单位要及时拆除,悬挂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如有需要党委宣传部统一制作的横幅(标语),其规定可参看附件

3、附件4。

4、相关的活动场所或指定地点悬挂的横幅(标语)内容由相关部门审核内容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加强对悬挂横幅(标语)工作的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院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各系及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等悬挂横幅(标语)的申请。

5、室内会议性横幅由各主办方负责。

6、下列性质的宣传横幅(标语)原则上不准在校园内悬挂,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并报主管院领导同意:校外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商业性宣传横幅(标语);答谢活动赞助单位或以经营单位名义悬挂的祝贺性广告宣传横幅(标语);未经审核审批或在非规范性位置悬挂的宣传横幅(标语)。

7、党委宣传部负责对各单位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未经登记、擅自悬挂和违反本《规定》的横幅(标语)进行及时拆除。

二、宣传栏、海报等管理

8、宣传栏的设置根据职能和需要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安排,各单位不允许在校园公共区域内随意设置和制作各类宣传栏。

9、校园内设置的宣传栏,必须统一规格、规范内容、确保质量,对内容庸俗、质量低劣、有碍观瞻的宣传栏坚决取缔。归口管理的宣传栏由相应使用和管理的单位负责更新,并定期清理和清洁。

10、宣传资料必须在规定的宣传栏、张贴板内张贴,宣传栏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严禁随意张贴。严禁在建筑物墙面、路灯柱及树木等非指定区域张贴各种印刷品。

11、外单位或商业性广告不准在校内张贴。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张贴的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批、主管院领导同意,确定张贴内容,指定张贴位置,方可张贴。未经许可的宣传行为,一经查实将交由保卫部门处理。

12、海报(通知)统一张贴在海报栏内;大小符合栏框要求,不得张贴在栏框外。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

13、校园所有室外公共场所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的标语、横幅、彩旗、广告、海报、喷绘等宣传品的悬挂、张贴,均纳入校园宣传管理的范畴,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管理。

14、党委宣传部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成限期整改,如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则追究部门责任。

四、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彩虹门、气球等宣传工具的安放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学院党委宣传部

3.火工产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规定 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节约意识,培养勤俭节约办学的良好习惯,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特对学校打印机、复印机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配备

学校领导、校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分别配备打印机一台,文印室配备打印复印机一台、一体机一台。

二、使用

1.打印机由所在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及维护。

2.文印室由专人保管使用,其他人不得私自开启及使用。3.打印纸及耗材由总务处统一保管,各部门领取时做好登记,每学期汇总通报一次。

4.部门材料由所在部门打印,办公室只负责校级领导材料的打印,各部门打印材料同时做好记录,领取打印纸时一并交回。

5.部门及教研组、教师复印材料填写复印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送校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复印,50张以上的材料经分管领导签批。文印室对打、复印的材料要进行登记,总务处要进行核对考核。

三、维护

1.所有打印机、复印机在学期开始时集中维护一次,正常损坏由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以后进行维修。2.打印机、复印机属学校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和掌握正确方法,禁止锤击或拍打。复印数量不得超过50页,超过50页需暂停一段时间,让机器充分休息。外单位使用打印复印机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如有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卸。

上一篇:公司传真标准格式下一篇:那一夜,我开始成熟初一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