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作约束协议

2024-10-05

商务合作约束协议(精选8篇)

1.商务合作约束协议 篇一

老人使用保护性约束三方协议

尊敬的家属:

老人入住我院,我们会尽职尽责护理好每个老人,每个床头配有呼叫器,有事随时打铃,但老年人由于年龄大认知能力下降,老人随时有各种意想不到的危险发生,如跌倒、坠床。为了确保老人安全,防止跌倒等各种意外发生,有医嘱或必要时需给老人使用保护性约束,希望得到您的配合。

一、保护性约束使用的目的:

(一)防止老人坠床、防止从轮椅上滑下。

(二)防止走路不稳防止跌倒、骨折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三)防止老人拔除身上的尿管、胃管、抓掉尿袋。

(四)防止其他危险因素的发生。

二、使用保护性约束的方法:

(一)护理员在照顾其他老人期间,为保证安全,对老人给予适当的约束,护理员在操作过程中会注意松紧度。

(二)在使用约束期间,护理员会将老人肢体处于功能位置,保证老人舒适安全。

如您对上述告知内容理解同意使用床挡、防护垫、安全标识等安全设施和约束带、约束衣、约束手套等约束设施,请签字。

家属签名:

医生签名:

老年公寓签名:

(护士签名):

年 月 日

2.商务合作约束协议 篇二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约束因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现在, 已经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从合作社内部来看, 主要表现在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社 (成) 员合作意识不强等方面。从合作社外部来看, 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政府扶持力度小等是重点。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 合作社的质量提升就很难实现。

1. 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作为其内部治理机制的组成机构, 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并相互制约。它们职能履行充分与否是合作社能否实现质量提升的关键环节, 对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时就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 明确了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 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 建立了利益分配制度, 但实际的执行却很不规范。特别是资金积累制度、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员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各类内部管理制度缺乏, 利益分配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形成。何命军、周世民通过对长沙市45家烟农专业合作社的调查表明, 股份合作型的烟农合作社未按《合作社法》规定制定完善的分配办法, 家庭农场型的烟农合作社未按《合作社法》的规定运作, 只提供农机和农资报务的烟农合作社也算不上真正的合作社[1]。全国的统计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2011年采取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的合作社有11.5万个, 只占22.6%。另外,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公共积累还没有具体量化到个人, 公共积累还存在模糊处理的问题[2]。有的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监事会, 但监事会的人选主要由核心社员掌控, 同时监事会与理事会存在着组织内地位的差异和信息的不对称, 监督也是流于形式[3]。

2. 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

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自下而上兴起的一种合作组织, 合作社的发起者大多数是农村能人。2011年底, 中国50.9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 农村能人牵头领办的合作社达45.8万个, 占总数的89.9%。常德市依法登记注册的8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 农民牵头领办的占69.7%。这些领办人虽然因为拥有技术、销售、资金等方面“稀缺要素”而在合作社中处于主导地位, 但是他 (她) 们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和管理能力欠缺导致在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和外部拓展上表现出明显的带着农村乡土文化特色的“家长制”, 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的任用也带有明显的“家族式”特点。这些在合作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管理人员, 其合作意识、管理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等普遍不高, 更难要求他们具备较高的奉献精神。尽快提高以理事长为主的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素质已经成为实现合作社质量提升的关键。

3. 社 (成) 员合作意识不强。

就现阶段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来看, 合作社的成员绝大部分是当地农民。这些合作社的大部分都是由于共享关键性稀缺资源要素而结成的, 要素所有者期望通过合作获取要素的规模收益, 而普通农户则希望合作共享稀缺要素[4]。因此, 普通农户加入合作社具有很明显“利益趋使”特征。他们对合作社的关心程度、诚信度更多地取决于能否从合作社获得更多的利益, 平时很少关心合作社的发展, 对于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和发展前景的关注度很小。在湘西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中, 有不少的合作社理事长向我们反映, 成员户即使与合作社签订了产品出售合同, 他们也会把自己的产品出售给价格更高的收购商, 而合作社对他们的处罚措施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4. 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

《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 国家相继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试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 (试行) 》两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规, 而对合作社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仅仅以通知、意见的形式颁布了一些规定。由于政策法规体系的不配套, 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难度大。以合作社的税收征管为例, 当前在征管程序和办法上都缺少具体详细的规定, 致使税收管理无章可循;代开发票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自产自销证明的真实性无法准确核实, 以农民个人名义在当地村委会申请开具自产自销证明, 直接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免税农产品发票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合作社未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造成漏征漏管等等。注册登记被变相收费, 资金、土地需求难以满足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合作社。因此, 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缺乏所需的政策支撑。

5. 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

《合作社法》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 依照本法规定, 依据各自职责,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由于政策法规中未明确赋予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很难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合作社运作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监管责任不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 政府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协调, 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试点示范、项目扶持、信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工作。实际上,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五项条件相对宽松, 而且没有对发起人自身的约束条件, 注册登记部门基本上不能发挥监督作用。政府农村工作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也因为没有明确其监督职能而没有履行本应由其承担的监督职责。到目前为止, 还没有明确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汇总工作的部门, 更谈不上对合作社的财务监督。同时, 合作社申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核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不严。调查中发现, 既有专门为了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也有平时不开展会计核算、为了争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而临时赶做假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是少数, 但也暴露出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漏洞, 使那些真正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了对国家政策的不信任感。

6. 政府扶持力度小。

到目前为止, 国家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还很少。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的优惠扶持政策只适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 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扶持政策只适合林业合作社。农业部等七部委颁布的《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中仅仅要求“凡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 均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其他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仅体现在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中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国家出台的这些扶持政策很少作出实施的细则规定, 真正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约束的成因分析

1. 发起人自身素质不高且对合作社起主导作用。

中国近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能人领办。这些能人中很大一部分是一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 文化程度不高, 多数不具备作为合作社理事长应有发现机会的能力、整合资源的能力、学习能力和处理纠纷的能力[5]。但是, 他们在拥有一般人所没有的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稀缺要素”同时, 产生了通过建立合作社获取更多收益的预期。之所以选择合作社而没有选择其他组织形式, 主要是由于合作社能给他带来更大的收益[6]。为了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 他们必然会在领办的合作社中建立对自己有利的内部治理机制, 而对自己不利的内部治理机制要尽可能的规避。因此, 他们在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财务人员的任用、在利益分配制度的选择等方面都会首先考虑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 要让自己能够主导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2. 中国当前农村务农人员普遍受教育水平偏低。

根据我们调查走访的情况, 当前农村地区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选择外出务工, 留守劳动力主要是年龄偏大的老年人和妇女, 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据调查统计, 湖南1 800万务农劳动力中, 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者高达87.03%[7]。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 他们对合作社的了解甚少, 且普遍存在中国农村社会沿袭几千年的小农意识和“小富则安”的心理, 加入合作社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搭便车”。他们不太清楚作为合作社成员应享有的权利, 根本谈不上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这直接导致了合作社的管理者在经营管理中少数人行为, 很少让成员户参与其中。由于农村务农人员自身水平的制约,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被发起人主导的现状在短时期无法发生改变。

3. 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影响了合作社对高素质人才的聘用。

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 使得从事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也具有鲜明的季节性特点。同时, 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靠天吃饭”的状况在短期内很难得到解决, 使得农业生产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合作社根本没有能力聘请具备较高素质的专门人才来从事经营管理, 专门管理人才也因为待遇偏低而不愿意到合作社工作。合作社为了节约人力成本, 多数工作只能从合作社内部选拔人才或临时从外部聘请。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 常德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少数聘请了技术顾问外 (很多技术顾问不需要支付工资) , 绝大多数只是在1 000元以内的工资水平下聘请了会计人员。

4. 政府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关系没有理顺。

从中国的发展实际来看, 先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后有《合作社法》。《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目的是国家为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而提供的法律保障, 但是, 许多不正常情况也随之而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在合作社的运营过程中要遵循以服务成员为宗旨, 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成员地位平等, 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 (额) 比例返还等原则。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 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利益, 合作社设立之前的指导和对发起人的培训工作非常重要。实际情况是合作社设立之前的指导与培训工作严重滞后, 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任务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也不可能在合作社设立之前开展必须的培训工作。同时,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五项条件相对宽松, 而且没有对发起人自身的约束条件, 登记注册不收取费用使合作社的组建几乎不需要成本, 为了考核成绩产生的“合作社”、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成立的“合作社”、为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成立的“合作社”等一批“合作社”相继出现, 有少数合作社的入社农户名册都是虚假的, 很多农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合作”。《合作社法》规定, 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的60%以上应当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 (额) 为依据按比例返还给成员, 公积金应当根据章程规定按年度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需要进行监督, 由谁来监督落实?对享受国家财政帮扶资金的合作社的资金使用如何进行监督?对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的合作社与非成员、非合作业务的甄别如何进行?合作社如何获得金融支持?农业保险如何与合作社对接等等。这些关系理顺需要国家自上而下进行制度设计。

三、基于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的基本策略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认为, 个人策略的选择受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部规范和贴现率四个因素的影响;自主治理应遵循清晰界定边界、明确占用规则、集体选择安排、实施监督检查、实行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组织权利限度、多层分权组织八项原则;对于一个自主治理的组织来说, 必须解决好制度供给问题、可信承诺问题和互相监督问题。根据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 解除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中的约束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坚守为广大社员谋取利益的办社宗旨。

农户加入合作社主要受“利益趋使”, 这是人的利己本性导致的“搭便车”。奥斯特罗姆理论认为, 个人的理性和知识能力是有限度的, 这就使得个人有可能也必须在集体行动中表现出利他的一面, 参与集体合作, 从而实现利己行为与利他行为的统一[8]。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 必须始终牢记为全体社员谋利益的宗旨, 按社员对合作社贡献大小进行利益分配, 这样才能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

2. 完善社员大会表决规章制度的民主决策机制。

奥斯特罗姆在解决制度设计中三个难题的时候向我们表示, 成功的制度基于相互理解, 合作组织如果不抱有某些共同的信仰、规范和概念, 将无法自主治理[9]。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的一种合作组织, 每一位成员都应该有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制定、修改内部规章制度的权利。这样, 才能使制定的各种内部制度更好地适应合作社的实际, 才能保证内部管理制度得以顺利的施行, 也才能促进合作社实现自己的集体目标。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对社员的约束。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在分析内部治理中面临的可信承诺问题指出, 一个组织内部在大多数人都遵守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时, 一个人在计算了自己未来的收益后可能会遵守这些制度。但以后如果违反制度能够获得的收益高遵守制度获得的收益时, 他很有可能会违反制度, 除非违反制度的行为被发现并受到处罚。因而, 合作社应该建立相关的制度来约束社员可能出现的不遵守制度行为, 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确保合作社的稳定发展。这方面国外的合作社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4. 高度重视联合社的建设。

在一个区域内把和一个产业相关的合作社联合起来成立联合社, 既能进一步提高单个合作社应对市场的能力, 又能促进该产业的发展。按照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的分权治理原则, 在进行机构建设时, 应本着分权的原则首先建立各层级基本单位, 然后在此基础上将各基本单位联合起来, 从而形成纵向分权的多层级非营利组织构架。组建联合社完全符合这一要求。因为“一旦组织了较小的单位, 再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组织建构的成本就要大大低于在没有任何基础的前提下建构组织的成本”[10]。同时, 分权式的组织安排也更能适应公共事物治理中所面临的复杂情况, 且大大降低制度的运行成本。

参考文献

[1]何命军, 周世民.长沙市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农业科学, 2012, (10) :33-35.

[2]孙浩杰, 王征兵, 汪蕴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分配机制[J].安徽农业科学, 2011, (39) .

[3]翟振才, 刘永建, 罗政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湘西北地区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 2011, (14) .

[4]孔祥智, 蒋忱忱.成员异质性对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影响分析——以四川省井县联合水果合作社为例[J].农村经济, 2010, (9) :8-11.

[5]舒歆, 骆毅.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理事长影响力研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3) :130-133.

[6]潘劲.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背后的解读[J].中国农村观察, 2011, (6) :2-11.

[7]吴易雄.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实证分析[J].职教论坛, 2012, (12) :36-40.

[8]高轩, 神克洋.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述评[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2) :74-79.

[9]王宇颖.自主治理: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路径选择[J].特区经济, 2008, (7) :170-171.

3.商务合作约束协议 篇三

关键词:诚信;道德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一、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模式的来源和发展

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的产业化组织是从传统的订单农业演变来的,最早是一些比较敏锐的个体老板或者企业,看中了跟农民直接签订农作物订单,提前约定好价格,到期上门收货,可以减少许多中间流通环节,减少中间商的不必要的加价,只需要增加一部分物流成本和上门收购农作物的人工成本,然而在货源上却大大节省了原料成本,此外,还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原料的稳定性。

但是,这种合作也有风险性,就是农民散户的知识水平有限,对于较新的农业技术的应用知道的较少,对市场各种信息的筛选和判断能力也较差,大部分人的农作物种植经验基本上还是靠传统的口口相传,或者贸然跟风。其对农户的结果就是,一是很容易受自然天气影响,靠天吃饭,很难保证丰收程度和虫害,二是受到市场的价格波动影响很大,大家扎堆种植一种作物,上市时往往卖不到高价钱。对与之签订订单协议的企业的结果就是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也很难说,有时候反而会耽误生产,影响自己的信誉和经营。

所以,后来有的企业干脆自己承包土地建立生产基地,企业利用自己的资金、贷款等优势聘请专门的技术人员,购置农业机械,自己组织种植生产,科技投入使得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更大的保障,当地村民又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一举多得。有的甚至建立起合作社,跟当地居民互利共赢,村民甚至可以入股,企业和村民的利益捆绑到了一起,心齐了更有利于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二、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模式给农户带来的好处

龙头企业首先是为了自己的节约成本和农产品有效供给,通过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拉长产业链,增加企业产值。但是在惠农户的角度也给农户带来了益处,一是企业带来了科技推广和培训,提高了当地农作物质量、产量和知名度,也提高了农民的劳动技能。二是企业安置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很多高龄闲置人口还可以到企业季节性打工,减轻了子女的负担。

三、该模式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龙头企业和闲散农户的捆绑合作主要是基于各自的现实利益,由于合作时间短,书面契约和合作制度不健全,对对方的依赖感比较强,但是信任还不充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约束机制不健全,沟通渠道不通畅。

信息不对称或者沟通渠道不畅通,容易产生误解,而且农户在合作中虽然是主体却不占据主导地位,没有足够的议价权和话语权,往往认为自己的收益分成偏低,而且在事实中也常常发生因为合同细则不明确产生纠纷,农户为了持续的使自己的产品的稳定的售卖给企业,不得不低头。

(2)农户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较低

出于人性的自私自利的本能,唯利是图的企业或者个体农户也不是没有,往往是少部分的这类人,给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合作模式带来负面影响和破窗效应,很多人为了不使自己吃亏,纷纷效仿。起初是个别爱钻营的农户在售卖过程中掺加外形相似但实际品质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企业发现后对大部分农户开始怀疑,以至于更多的农户为了自己心中的相对公平都开始掺假,如此恶性循环,最终是初期理想化的企业和农户共同繁荣的设想难以实现,反而两败俱伤。

四、诚信合作和提高双方道德素质的对策

(1)政府应该合理引导,规范各市场主体的行为。政府部门根据当地龙头企业和农户合作的发展阶段,提供惠农政策、资金支持的同时,还要提供法律指引。从村里选出德高望重的代表,建立村民间的相互监督组织,同时监管企业履行其承诺。起草政策和道德规范,增加双方的的违约风险,减少合作中的不道德行为。

(2)企业要带头建立起共担风险的体制机制。从博弈论上讲,两个组织的合作关系要想长期稳定,各自的利润分成比例从理论极限值的角度看,应该是1=50%,也就是说只有平均享未来共同收益时,各自才不会有破坏契约的冲动,从而使关系稳定,所以提出了风险共担机制。比如有的村民除了将自家土地租给企业种植,还被返聘到生产基地成为企业的员工,或者有的手头较富余的会拿出一部分资金入股参加企业经营,共同遵守企业的制度和合作规范,共担风险的同时共享利益,为了各自的长远发展,很多不诚信行为和不道德行为都得到了规避,而且增加了相互的信任、沟通和合作的诚意。

(3)农户之间也要提高自己的道德约束能力,相互抱团,通过互相传授科技知识和最新的道德规范,积极探索提高亩产和做务质量等合理合法的方法,在企业有违约苗头时共同声讨和抵抗,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而不能通过投机倒把,以次充好等手段破坏了合作关系。

五、总结

各种各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都有其优势,也有其缺陷,这是客观存在的不得不承认,但是人的主观意识是可以引导和塑造的,在龙头企业和农户合作的模式中,只要各个市场主体肯约束好自己的行为,顾及各自的长久利益,合理利用市场资源和信息,并且像“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模式学习,努力增加合作的机会和方式,加强道德约束,就能推动企业和农户的共同发展。

4.商务合作约束协议 篇四

轨”男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玉敏 王玉雪 北京报道 2014-04-05 01:20:57 评论(0)条 移动客户端

核心提示:如何利用法律和金融工具,让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多获得财产支配权?或者,未来万一离婚也可以多分财产?

21世纪经济报道 如果丈夫犯了和文章同学一样的错误,你会怎么办?当他痛哭流涕,又是写保证书又是发誓不会再犯时,作为妻子,难免不会为了孩子和家庭,且行且珍惜,选择原谅。可隐忍后,谁又敢保证这一次的宽容不会成为纵容?与其相信“日后必不再负人”的口头承诺,不如通过财务安排,保护自己与孩子的财产权益。

如何利用法律和金融工具,让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多获得财产支配权?或者,未来万一离婚也可以多分财产?为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主任王芳律师。

王芳认为,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一直存在争议,她个人倾向于无效。鉴于此,她建议女方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设立不可撤销家族信托、人寿保险、家庭财富提前传承给子女、资产代持、不动产产权按比例共有、保险信托这七种方式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家庭财产权益。

“忠诚协议”不如“夫妻财产约定”

与明星“文马”事件受到极大关注相比,以黄女士为代表的家庭主妇只能默默忍受丈夫出轨给她带来的痛苦。黄是北京一家民营企业老板的夫人,为了家庭和丈夫的事业,她五年前辞职做了全职太太。可近期她却发现了丈夫“外面有人”,其丈夫甚至干脆地承认,称外面的都是应酬,并希望黄女士原谅。为此,黄女士的丈夫还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若再犯家中财产都归黄女士。

王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法律上,这类保证书叫“忠诚协议”,内容是如果一方违反对另一方忠诚义务的话,承担什么后果。通常“忠诚协议”有两类:如果一方再背叛另一方的话,将来离婚时就净身出户,或者给另一方一大笔钱。

“忠诚协议”有无法律效力目前还存在着很大争议。“实际审判中,我看到的是法官比较倾向于无效。个别情况下可能有效,每个案子都有它的特殊性。”王芳说。

因此她建议,与其双方签订“忠诚协议”,还不如签订一份“夫妻财产约定”。这种约定,不以对方是否违反忠诚义务为前提,没有任何理由,不附加任何条件,直接约定双方的财产和债务归属。

“夫妻财产约定”签订后可能有两个后果。婚姻和平时期,此后就实行分别财产制,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夫妻双方都可以单独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第二个后果是婚姻和平时期财产继续混同,如果离婚,就按协议上的约定来分割财产,男女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

此外,普通家庭还可以通过“财富提前传承”、“资产代持”及“不动产按比例共有”等方式,使婚姻中出轨的一方获得更少的收益。

比如,男方“出轨”后,女方想要让自己和孩子多获得财产,就可以把家庭财产(不动产、公司股权和金融资产)提前传承给子女。不动产、公司股权可登记过户在子女名下,金融资产通过人寿保险传承。这样一来,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就不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让女方和子女获得更多财产。

“资产代持”就是夫妻中某一方,购买房产或汽车等不动产时,登记在自己近亲属名下,这样可隐匿一部分财产,离婚时也不纳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王芳表示,“如果一方担心另一方将来再出轨,就可以在不动产产权登记时,登记为按比例共有。按比例共有,就是妻子跟

丈夫约定房屋产权的共有比例,比如三七开、二八开。一旦双方约定并登记了按比例共有,就破除了婚姻法的法定原则。即使原房产证上登记为两人名字,没有其他约定,后来也可以去变更为按比例共有的登记。”

保险信托的两种安排

除了以上方式,对于富裕家庭来说,家族信托和人寿保险是更好的方式。目前家族信托门槛较高,一般是3000万元人民币。不过也有信托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正研究起点为1000万元的家族信托。

以“文马”事件为例,如果此时文章想弥补妻儿,可设立一个家族信托。信托计划架构为,男方作为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以一定金融资产作为信托资产,把妻子或孩子(也可以是妻子和孩子一起)设为信托受益人。“最好在信托计划设立时,就设置成不可撤销之信托。这样无论夫妻双方离婚与否,都不影响信托架构的受益人。只要信托合同里约定,信托收益是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资产,那么一旦离婚,男方既不能对信托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分割受益权。”王芳提醒。

另外一种金融工具是“大额人寿保险”。王芳称,投保人可设置为女方父母,被保险人为女方,受益人为子女。“这实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被保险人是妻子,如果妻子有意外,保险理赔金直接就到子女名下了。虽然保费由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但投保人设为了女方父母,夫妻离婚时保单资产就不分割。”

还有一种投保方式可让女方直接获益。投保人为女方父母,被保险人是女方,但购买的是终身年金险,女方每年就可从保险公司拿到一定的年金。这种情况下,父母和女方单独要有一个约定:这份父母投保的人寿保险,女方在婚内所得的生存保险金为其个人财产。

更复杂的方式是一种新型金融工具——“保险信托”。王芳介绍,这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女方父母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购买大额寿险,但保险受益人指定为信托公司。同时,女方父母和信托公司签订一份信托合同,委托人是女方父母,但受益人是女方和孩子。

至于这种“保险信托”架构怎么运行,王芳介绍,“因为父母岁数较大,购买大额寿险,女方父母去世后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一大笔钱。由于约定保险的受益人是信托公司,所以这笔钱就直接打到信托公司账户,这时家族信托就开始运转,女方和孩子就可获得信托的收益了。”

王芳表示,“这样的信托架构还有好处,一旦夫妻离婚,孩子可能归父亲或母亲抚养,但信托合同可以约定,比如孩子满18岁前,每年可从信托得到5万元,满18周岁后每年从信托里得到30万。25岁时每年100万,然后30岁时得到全部。信托合同约定收益的领取节奏,这样夫妻任何一方都控制不了孩子的资产。”

5.商务合作约束协议 篇五

激励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9‟70号 2009年7月22日

各银监局,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现就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性

(一)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层、员工(以下简称高管(员工))实施有效激励约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有利于理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者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达到激励机制与道德观念、经营目标、发展目标以及外部环境相一致,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协调、持续、稳健发展。

(二)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决策、监督和执行的责任人实施有效激励,同时有力约束其履职行为,促进履职尽责,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运行的机制保障,有利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快向产权明晰、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功能健全、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过渡。

(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员工)的经营绩效、履职规范与薪酬有机挂钩,实施正向激励和有效约束,有利于激发高管(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提升经营效益与服务“三农”的水平。

(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员工)的收入水平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控制目标进步度挂钩,有利于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克服短期行为,防止风险释放与扩散,防止内部人控制及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存款人和股东的利益,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激励约束“四结合”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奖励与问责相辅相成、相互制衡、协调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既要体现以薪酬为核心的分配激励,也要提倡精神激励,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正向作用。既要防止激励不当与约束无力,也要防止激励失效与过度约束,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调与平衡。

(二)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应充分体现业务发展与风控水平相匹配的原则,既要注重业务发展目标,也要重视质量目标、风险控制目标、内部管理目标,在风险可控、成本下降、资本充足和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坚持按劳分配、以绩取酬,使高管(员工)的报酬与经营成果好坏、个人贡献多少、岗位职责大小、工作质量高低、业务水平升降等紧密联系起来。既要防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与“大锅饭”,又要兼顾公平,防止由于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的分配不公,影响内部稳定与和谐。

(四)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围绕监管达标与持续发展规划,将高管(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远发展目标挂钩,要切实克服短期行为。

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一)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至少应包括经营效益、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四项指标,其中:经营效益指标应包括人均经营利润、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率等;业务发展指标应包括存款、各项贷款、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人均中间业务量等;风险控制指标应包括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贷款集中度、流动性比例和拨备充足率等(计算口径以银监会规定为准);内部管理指标主要考核防范各类经济案件、责任事故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情况。各法人机构应加大风险控制指标和内部管理指标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其权重原则上不低于业绩考核指标的30%。

(二)完善业务专项考核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存款、营销贷款、发行信用卡、创新业务等业务专项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速度和增长方式,不得将存贷款增长和账面盈利(未计提拨备)等单项指标,直接与高管(员工)收入挂钩,不得采取“以收定贷(即以收入目标倒推贷款投放规模)、少提拨备和高估利润等不计风险成本的方式完成盈利目标;不得以“突击增存”等不计资金成本的方式完成存款增长目标。业务考核要彻底摒弃将组织或营销数量作为唯一标准的做法,要将数量与产生的效益、潜在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综合起来进行考核,避免考核机制缺陷诱发道德和操作风险。

(三)创新绩效考核方式。一是建立健全行(社)等级和员工等级制度。在同一法人或区域内,对不同机构网点按照绩效考核指标总体评分结果实行不同等级制度,不同等级机构实行不同待遇,促进各机构间的竞争;对员工按照业务(市场)类、管理(治理)类岗位分别建立等级考核制度,实行统一级别、分开考核,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各类岗位员工自身业务或管理专长,做到人尽其才。二是实行分类考核制度。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业务规模、区域特点和机构性质等情况,将辖内各法人机构分为若干类别,实行同质同类比较和计酬,提高考核的合理性。三是推行相对评分制度。除了个别刚性指标直接得分或扣分外,其他考核指标通过计算全辖或本类别机构的平均值确定比较基准数,将各法人机构指标与基准数进行比较计算得分,使各法人机构不仅着眼于自身纵向的发展速度,还要关注系统内横向的行业平均水平与进步度。

(四)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指导职能作用,在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依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探索实施“精品网点”“经营管理十强”“业务增长十佳”“单项进步奖”、“特别鼓励奖”等评选活动,以此不断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网点建设,加大业务发展步伐,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发展后劲。

四、进一步完善激励有效的薪酬分配制度

(一)进一步优化薪酬结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员工)薪酬应由固定薪酬、当期绩效薪酬和长期风险调整收入三个部分组成。要根据机构和高管(员工)等级评定情况,在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固定薪酬,严格限制固定薪酬过高;要逐步降低当期绩效薪酬,切实防止高管(员工)为追求当期高收入而过度冒险的短期行为;要通过探索建立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建立股权期权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金、设计多项福利计划等长期风险调整收入方式,逐步扩大长期薪酬激励比重。

(二)合理确定薪酬增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依据绩效考核与监管评级等情况合理确定薪酬增幅,原则上当年平均薪酬增幅不应超过当年提足拨备后的利润增幅,限制薪酬增幅过高。对绩效考核综合进步度下降或监管评级综合级次下降的,其高管层(员工)薪酬原则上不得增加;对当年经营亏损增加的,其高管层(员工)绩效薪酬应相应调减。同时,要合理设臵各层级、各岗位高管(员工)的薪酬级差,限制薪酬级差过大。

(三)规范薪酬分配程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董(理)事会下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薪酬分配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薪酬分配方案要在征求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董(理)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薪酬分配方案事后要向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五、加快构建约束有力的相互监督体系

(一)构建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应当体现业务流程、职责分离的原则。一是做到前台操作与交易、中台监控与管理、后台监督与评价三分离,建立流程与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柜台业务、授信业务、资金业务、中间业务、会计核算、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和内部监督与纠正等主要业务领域条线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设臵相应部门和岗位。二是合规管理职能应与内部审计职能分离,合规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应受到内部审计部门定期的独立评价,应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在合规风险评估和合规性测试方面的职责。三是应建立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在合规管理方面的协作机制,要从合规风险和经营风险两个层面加强对前后台部门的监督检查,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对前后台部门的评价应在部门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对资产质量、盈利状况、风险状况、大股东变更等方面进行完整、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并对各经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在财务报告中进行专门细致的披露,提高透明度,强化市场监督与约束。

(三)探索建立经理人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职业经理制度,面向市场公开选拔和招聘优秀的经理人员,逐步形成对经理人员的科学公平的考核约束机制。对渎职和违法违规经营的经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或者终身不得担任经理、董(理)事等职务。同时要加强经理人职业道德约束,努力培养和提高经营者的职业道德观念。

六、切实建立职责分明的分层问责机制

(一)建立员工操守基金相关考核制度。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督促指导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结合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等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操守基金及相关考核制度,从员工薪酬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操守基金,并实施操守考核制度,每年根据考核情况对操守基金数额作出调整,逐年累计,在该员工离职(任)后一定时期内根据每年的考核结果和风险释放情况予以兑现,提高员工长期忠诚度,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续稳健发展。

(二)实行机构或员工等级晋升和淘汰制度。将机构和员工等级与其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机构和员工等级,真正实现等级评定能上能下,打破“大锅饭”现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和员工,要予以警诫提示,增强高管(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实行董(理)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制度。各级监管机构每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考核,充分听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做出合理公正的评价。同时,要积极探索履职行为量化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行为考核,及时登记和考核打分,提高履职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为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全面承担案件防控责任。行长(主任)、分管负责人、监督检查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被动发现案件,以及反复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必须严格按照“一案四问”“上追两级”和“双线问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同时,各级监管机构要将案件防控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结合起来,实行“有案必诫”。

(五)明确问责职权划分。一是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问责权力机构,负责对董(理)事、监事和股东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董(理)事会负责对经理层和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问责;监事会负责对内部各级问责情况的监督,对问责不到位的,监事会有权向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相关问责与质询建议。二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问责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行为,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有权提出问责处理建议。三是监管机构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责成机构加强内部问责。

6.商务合作约束协议 篇六

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丙 方:

地 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股份分配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甲方占公司股份的%;

乙方占公司股份的%;

丙方占公司股份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审批日常事项。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4、丙方担任公司执行副总

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监管

全面执行和管理公司广告业务

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 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

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7.时风与中石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篇七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 是世界上颇具影响力的跨国能源化工企业, 是中国企业500强之首, 是中国排名第1位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石化实力雄厚, 科技创新能力强, 品牌信誉好, 产品质量高, 服务热情周到, 集资源和市场一体化, 成为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 (汽油、柴油等) 和石化产品 (合成橡胶等) 的生产商和供应商。

时风集团成立于1993年5月18日, 下设农用汽车工业园、轻卡汽车工业园、巨兴轮胎工业园和热电工业园, 形成年产农用汽车130万辆、轻卡汽车5万辆、电动车5万辆、轮胎880万套和锦纶工业布4.5万t的生产能力, 是全国最大的农用汽车生产基地。时风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时风单缸发动机和中大型拖拉机是“中国名牌产品”, 时风三轮汽车、拖拉机、单缸发动机是“国家免检产品”。集团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科技水平居全国同行业首位。巨型工程子午胎是时风第2大产业, 配套于淡水河谷、必河必拓、英美资源等世界500强企业和首钢矿业、马鞍山铁矿等国内大矿山。时风锦纶工业布列全国同行业前5名, 与三角轮胎、北京首创、徐州轮胎等国内著名轮胎企业配套, 远销印度、泰国、韩国和巴基斯坦等10多个国家。

近年来, 时风建设了轮胎、锦纶工业布、油漆和涂料等产业延伸项目, 中国石化为时风提供了充足的化工原料, 使这些项目顺利达产达效。时风集团每年需求合成胶1.5万t、己内酰胺4.5万t、各类油漆原料1.5万t, 每年用于采购化工原料的资金达20亿元。时风集团与中国石化、中国石化北京销售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公司已有多年合作, 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8.英哈签署航天合作协议等 篇八

3月7日,英国航天局和哈萨克斯坦航天局在伦敦签署了一项航天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由英国航天局首席执行官帕克和哈航天局局长穆萨巴耶夫签署。双方拟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由英方为哈萨克斯坦培训卫星工程与运行领域的人员;为英国萨里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和哈萨克斯坦天旅联合股份公司在空间科学、技术验证、通信、导航和对地观测等航天项目领域的合作提供便利;促进哈天旅公司和萨里公司相关航天项目的磋商。(阳光)

日美举行首次航天全面对话

3月11日,日本和美国在东京举行了首次航天全面对话会议。这项对话由两国政府各部门专家参加,能保证从整个政府层面上来处理空间问题和航天合作,具体涉及资源与灾害管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科学发现、国家与国际安全和经济增长等广泛议题。会上,两国官员交流了各自的航天政策信息,讨论了在美国GPS和日本“准天顶”卫星系统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以及对地观测、数据交换和空间科学领域加强合作的问题,涉及空间气象观测以及小行星探测与防范。此外,双方还同意继续在国际空间站项目上开展合作,并继续就未来空间探测活动进行磋商。双方讨论了空间安全合作,表示有意深化双边空间态势感知合作。双方同意2014年初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第二次对话。(阳光)

国际通信卫星公司与阿里安公司签署新发射合同

根据同国际通信卫星公司签署的一项合同,“阿里安”5ECA重型火箭将在2017年前为国际通信卫星公司发射3颗6000千克级的卫星。这3颗卫星包括国际通信卫星公司已对外宣布的两颗“史诗”大吞吐量卫星。这两颖卫星将利用国际通信卫星公司大洋中部上空的轨位及那里相对开放的C和Ku波段频谱为该公司的其它卫星提供宽带叠加。(江山)

火星曾存在适宜生命存活环境

3月12日,NASA喷气推进实验室宣布,“好奇”号漫游车对火星表面岩石样品进行分析后发现,这颗红色星球在远古时期存在支持微生物存活的环境。“好奇”号2012年8月6日在火星表面成功着陆,是人类迄今在其它星球上登陆的最精密的移动科学实验室。NASA火星探测项目首席科学家迈耶表示,“好奇”号任务要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火星过去是否存在适合居住的环境,而“从现在知道的情况判断,答案是肯定的”。“好奇”号2月份利用机械臂末端的钻头在火星表面一块平整基岩上进行钻探。这是人类机械设备首次钻取火星岩石样品。此后,“好奇”号携带的“火星样品分析仪”和“化学与矿物学仪器”发现,样品中含有对生命至关重要的硫、氮、氢、氧、磷、碳等化学成分。(阳光)

“好奇”号恢复科学工作

美航宇局的“好奇”号火星漫游车已从2月底出现的主计算机故障中完全恢复过来,重新开始在盖尔陨石坑内开展科学探测工作,包括监测火星辐射和天气。它3月23日把从此前一次钻孔操作中得到的更多粉末样品传送给其分析仪器。该漫游车的“A面”主计算机2月底出现存储故障,被迫切换到“B面”备份,并于2月28日进入预防性的安全模式。车上10台科学仪器均可由A面或B面计算机操作,但其它设备却没有这样灵活。该局官员称,目前B面计算机运行良好,作为备份的A面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启用。(江山)

海射公司为回声星公司发射卫星

回声星公司已同海射公司签订了一份发射合同,在2015年发射回声星公司一颗卫星。具体发射哪颗卫星尚未宣布。海射公司仍在设法走出2月1日的发射失败阴影。那次失败导致国际通信卫星公司的一颗卫星被毁。海射公司总裁卡尔森表示,感谢回声星公司在海射公司仍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之时所给予的信任。他说,俄罗斯和乌克兰政府事故调查的初步报告将在几周内完成。海射公司届时将召开其自己的事故评审监督委员会会议,对调查结果进行评审,并向用户和保险商通报。这项工作可能会在5月中旬前完成。回声星公司新签的合同是在行使两年前所签的一项选择杈。(阳光)

美探月器装上首个激光通信系统

3月14日,美航宇局宣布其首个高数据率激光通信系统“月球激光通信验证”(LLCD)的空间终端已安装到拟在8月份发射的“月球大气与尘埃环境探测器”(LADEE)上。LLCD系统将能实现速度更高的卫星通信,能力接近于地面高速光纤网络。它将验证从月球轨道到地球的激光通信技术,速度6倍于目前最先进的无线电通信系统。LLCD任务还将为该局拟在2017年发射的“激光通信中继验证”任务探路,并将验证静地中继卫星同地面进行激光通信的远期可行性。工程技术人员认为,未来空间任务将能利用质量轻、功率低的激光通信技术,来提高实时通信和三维高清电视的数据质量。例如,采用LADEE探测器上的S波段通信设备下载一部普通高清电影要花639个小时,而采用LLCD技术将只需不到8分钟。(江山)

美发射第二颗高轨道天基红外预警卫星

3月19日,联合发射联盟公司的“宇宙神”5-401型火箭在卡纳维拉尔角空军站发射了美国空军“天基红外系统”(SBlRS)的第二颗静地轨道卫星,即SBIRS-GEO-2。这是“宇宙神”5火箭4个月里的第4次发射,而这样的发射频度在该系列火箭10年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SBIRS系统将接替“国防支援计划”卫星系统,利用红外探测器探测导弹羽烟,在今后20年~30年里提供及时、可靠而准确的导弹预警、导弹防御和作战空间态势感知信息。系统由数颗静地轨道卫星、搭载在大椭圆轨道卫星上的有效载荷以及地面设备和软件组成。SBIRS-GE0-2由洛马公司采用A2100M平台建造,发射质量约4500千克。它将进一步增强美对全球各地弹道导弹发射的早期预警能力,支持美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并增强战场态势感知能力。SBIRS-GEO-1已在2011年5月发射。(江山)

轨道科学公司新型火箭“天蝎”号首次发射成功

美国东部时间4月21日下午5点,美国轨道科学公司研制的新型两级运载火箭“天蝎”号(Antares),从位于弗吉尼亚州瓦劳埔岛的中大西洋地区发射中心成功发射,10分钟后,成功将3800千克的“天鹅座”模拟货舱送入250千米的预定轨道。原订今天下午发射天蝎火箭,但因为发射前机械故障而延后。

nlc202309030506

“天蝎”火箭直径3.9米,高40米,原订美国东部时间4月17日发射,由于在发射前约12分钟火箭上部脐带线过早脱落,发射暂停。按照计划,“天蝎”号首次发射成功后,将于今年夏天携带轨道科学公司研制的“天鹅座”(cygnus)货运飞船升空,正式执行为国际空间站运送货物的任务。在美国航宇局的商业运载计划中,轨道科学公司获得了8次货运飞船发射,价值19亿美元的合约。

瓦劳埔岛的中大西洋地区发射中心距离华盛顿约270千米,是专门为“天蝎”号火箭发射新建的发射场。

“质子”号火箭恢复发射

莫斯科时间3月26日深夜,国际发射发射公司的俄制“质子”M/“和风”M型运载火箭在拜科努尔发射场发射了墨西哥墨星公司的“墨星”8通信卫星。这是“质子”号火箭2012年12月出现上面级故障后的首次发射。国际发射服务公司计划在8月份之前再进行5次商业发射,基本上将每月发射一次。“质子”号已持续地展现出每年进行10次发射的能力,偶尔还超出了这一发射频度。国际发射服务公司官员称,待“质子”号完成几次成功发射后,全球航天保险商将会下调其保险费率。该火箭的费率已因近来的失败而升高,迫使国际发射服务公司相应调低了其发射价格,以保持竞争力。

此次发射的成功对墨星公司的生存至关重要。“墨星”8将部署到西经116.8度轨位,接替那里的“墨星”5。“墨星”8由劳拉空间系统公司采用1300系列平台建造,卫星发射质量5474千克,配备40路Ku波段和24路C波段转发器,将用于向北美、南美和中美洲提供视频内容与分发、宽带和蜂窝回程服务,包括向偏远地区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和应急通信等服务。设计寿命15年。(阳光)

俄延长美俄航天合作协议

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已签署法令,将美俄外层空间利用与探测协议延长到2020年。俄政府称,延长该协议符合俄利益,将有助于推动俄航天计划和美俄联合航天项目的有效实施,包括月球和火星探测。俄外交部已收到美方有关再次延长协议的照会。航天合作被视为美俄双边关系中最为成功的一个领域。俄载人飞船现是美航天员前往国际空间站的唯一运输工具,而这也为俄带来了其航天项目所需的资金。美航宇局和俄联邦航天局间的美俄航天合作协议是在1992年6月17日签署的,后来在1997年、2002年和2007年三次延长。(江山)

三菱电机完成卫星生产设施扩建

日本三菱电机公司已完成镰仓卫星生产设施的重大扩建工作,卫星生产能力将提高一倍,每年可产8颗大型卫星。该公司2011年决定投资3600万美元来开展这项扩建工作,以适应国内外通信、导航和对地观测卫星需求的增长。三菱电机计划2021年前使其航天业务年收入翻一番,达到19亿美元。三菱电机过去两年在通信和对地观测卫星出口市场上表现活跃。它拿到了采用其DS-2000卫星平台为土耳其政府建造两颗“土耳其星”的合同。扩建后的镰仓生产设施建筑面积23800平米,可降低卫星成本,并缩短交付时间。(阳光)

俄首次使用快速对接模式发射载人飞船

莫斯科时间3月29日0时43分,俄罗斯联盟FG型运载火箭在拜科努尔发射场发射了联盟TMA08M载人飞船。船上乘有两名俄罗斯和一名美国航天员。他们将加入国际空间站上的第35宇航组,在站上停留5个多月。飞船于6时28分(北京时间10时28分)与空间站自动对接。这是俄首次使用快速对接模式发射载人飞船。快速对接模式又称发射当日对接模式,指的是飞船在发射后6小时内绕地球4圈后就与空间站对接,而以往飞船在对接前要绕地球飞行34圈,花费约2天时间。快速对接不仅可节省飞船燃料,还可节约航天员和地面控制人员的时间,缩短航天员在飞船狭小空间内的停留时间。这种模式已在2012年8月以来发射的3艘进步号货运飞船上试验成功。若能在“联盟”号载人飞船上通过2次~3次测试,则俄载人飞船将在今年底到明年初彻底过渡到新模式。(阳光)

三菱电机将造3颗“准天顶”导航卫星

为提高美国GPS导航卫星在太平洋地区的精度,三菱电机公司将按价值约5.394亿美元的一项合同牵头建设日本“准天顶卫星系统”。根据合同要求,三菱电机将建造一颗静地轨道卫星和两颗大椭圆轨道卫星,在2017年建成“准天顶”系统的空间体系。政府还将同由日本电气公司牵头的一家专门公司另外签署一项价值1173亿日元的系统运行合同。加上已在轨的一颗卫星,新造的3颗卫星发射后,“准天顶”系统将由4颗卫星组成。运行合同有效期为15年。三菱电机和日本电气公司是通过竞标赢得合同的。(江山)

莎拉·布莱曼可能无法上天

俄罗斯联邦航天局局长波波夫金近日称,该局和美航宇局可能不会在2015年把英国女高音歌手莎拉·布莱曼送往国际空间站。布莱曼拟到国际空间站上逗留8天,但美航宇局和俄航天局正考虑把2015年那次飞行时间延长到一个月,而在这种情况下她将不得不让位于一位专业航天员。波波夫金并未说明将在何时做出最后决定以及布莱曼的飞行会否被重新安排到晚些时候进行。布莱曼是在2012年8月宣布她要上天的。若能成行,她将成为全球第8位太空游客。(江山)

瑞士公司拟研制小卫星运载工具

新成立的瑞士航天系统公司近日宣布将研制一种采用空中发射可重复使用亚轨道飞行器的运载系统,用于发射小型卫星。该系统称为“亚轨道飞机可复用”(SOAR),将由空客A300飞机、亚轨道有翼“航天飞机”飞行器和一次性的上面级组成。A300将驮载航天飞机起飞并上升到10千米高度。航天飞机从载机上投放后将点燃其火箭发动机,爬升到80千米高度,然后释放上面级,由上面级将卫星送入轨道。航天飞机将滑翔返回,并在跑道上着陆。SOAR将能把最重250千克的卫星送入轨道,每次发射费用约为1060万美元。该系统定于2017年开始在帕耶讷机场进行试飞。瑞士航天系统公司还在考虑在马来西亚和摩洛哥拟建的航天港使用该系统。该公司估计,SOAR系统的研制将耗资2.5亿瑞士法郎。它已同几家公司和机构建立了伙伴关系,包括达索航空和SONACA等航空航天厂家。(江山)

nlc202309030506

“龙”飞船返回地球

3月26日,执行第二次正式的国际空间站货运补给任务的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龙”货运飞船在太平洋上溅落。飞船是在当天早些时候脱离空间站的。它返航时携带了1210千克的设备和科学实验品。考虑到天气和海况因素,返航时间被推迟了一天。这艘飞船是3月1日发射升空的,两天后抵达空间站。根据同美航宇局签署的价值16亿美元的合同,太空探索公司共要执行12次正式的空间站货运补给任务。“龙”飞船2012年5月首次造访国际空间站,当时执行的是一次验证飞行任务。同年10月,它执行了首次正式的补给飞行任务。(阳光)

太空探索公司年内将再发射5次

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猎鹰”9-1.1型火箭将在6月份在范登堡空军基地首飞,7月初在卡纳维拉尔角空军站进行首次商业静地轨道卫星发射。太空探索公司希望能每三周就进行一次发射。今年是该公司准备大举进军商业市场的一年。除美航宇局业务外,该公司已拿到超过10亿美元的商业卫星发射订单,而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其6000万美元乃至更低的中型商业通信卫星发射价格。6月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将向低地轨道发射的加拿大“级联小卫星与电离层极轨探测器”,7月初向静地转移轨道发射卢森堡欧洲卫星公司的SES-8通信卫星,拟在7月底发射泰国通信公司的“泰国通信”6卫星。秋季,该公司将发射轨道通信公司的一组第二代低地轨道机器间信息传输卫星。它年内还将再向国际空间站发射一艘“龙”货运飞船。(阳光)

太空探索公司第三座发射场可能落户得州

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马斯克近日说,得克萨斯州在争取成为该公司第三座发射场所在地的竞争中似乎处于领跑地位,但还需要有支持航天发射的立法得以通过。极力争取成为该商业发射场所在地的还有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若一切顺利,太空探索技术公司会在年内就新商业发射场选址做出决定。新设施可能在2014年动工,一两年后投入发射便用。太空探索公司目前已在佛罗里达州设有发射场,加州范登堡空军基地的发射场也即将启用。

加航天员首次担任空间站指令长

3月13日,加拿大航天局航天员哈德菲尔德开始担任国际空间站指令长,领导站上第35宇航组。这是加航天员首次担任这一职务。加总理哈珀和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均对他表示祝贺。加是国际空间站计划的15个伙伴国之一,加航天局为该站提供了一部机械臂和一台双臂机器人。哈德菲尔德以及美俄各一名航天员将在站上驻守到5月份。哈德菲尔德还曾在2001年成为首位到访国际空间站的加拿大人,并在那次飞行中成为首位进行太空行走的加拿大人。(江山)

ITT埃克塞勒斯为韩卫星造遥感器

美国ITT埃克塞勒斯公司将根据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一份合同为韩国一颗静地轨道卫星建造一台先进的气象遥感器。称为“先进气象成像仪”(AMI)的这台仪器将是为美国政府民用“静地业务环境卫星”(GOES)R项目研制的“先进基线成像仪”的一个衍生型号,将用在韩拟在2017年发射的“静地韩国多用途星”(GEO-KOMPSAT)2A上。AMI将以更高的分辨率更频繁地为韩国提供更多数据,从而改善其预警系统,而这对于挽救生命财产至关重要。卖给韩国的是该公司向海外客户出售的第3台这种仪器。另两台的买家是日本。(江山)

美航宇局将发射行星搜寻卫星和中子星探测设备

美航宇局已在其“天体物理学探险者计划”下选定两项新的低成本任务,将在2017年发射。这两项任务分别是称为“凌日系外行星巡天卫星”(TESS)的一颗行星搜寻卫星和称为“中子星内部成分探测器”(NICER)的一个国际空间站实验设备。“天体物理学探险者计划”下卫星任务的经费封顶为2亿美元,空间站实验任务的经费封顶为5500万美元。TESS卫星将利用一组宽视场相机对邻近恒星进行扫描,以寻找系外行星,重点是大小与地球相仿、处于恒星周围宜居区内的行星。宜居区是指行星与恒星的距离恰好适合液态水存在。这两项任务都会加深科学家对宇宙的认识。(江山)

欧洲货运飞船将于6月发射

阿里安航天公司已证实将在6月5日采用阿里安5火箭向国际空间站发射第4艘欧空局“自动转移飞行器”货运飞船。这艘飞船原拟4月份发射,但因在圭亚那航天中心进行测试时发射航电设备箱存在问题而推迟。(阳光)

法同欧空局续签圭亚那航天中心合同

近日,法国国家空间研究中心(CNES)和欧空局签署了一项为期5年、价值5.7亿美元的合同,以使欧空局在2017年前可继续使用圭亚那航天中心。欧空局各成员国政府已在2012年11月批准签署该合同。CNES官员称,他们已通过对很大一部分工作组织竞标而成功地降低了该航天港的运行成本。圭亚那航天中心地处南美东北沿海,位置靠近赤道,且从那里起飞的火箭不会飞越人口稠密区,所以适于向静地、近极地或其它轨道发射大多数类型的卫星。该航天港由CNES、欧空局和阿里安航天公司运行使用。它曾长时间只用于发射一种火箭,但现在同时有3种火箭在那里发射,即阿里安5重型火箭、俄制联盟号中型火箭和欧洲新研制的“维加”小型火箭。CNES和欧空局官员希望欧盟委员会最终会将其列为欧洲的关键基础设施,从而同意为其提供部分经费。(阳光)

“开普勒”望远镜反作用轮仍存在问题

经过短时间休整后,美航宇局“开普勒”空间望远镜上的一个反作用轮仍存在摩擦水平过高问题,但项目官员称,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该反作用轮会很快报废,从而使望远镜的系外行星搜索任务陷于瘫痪。工程技术人员1月初注意到,望远镜上4个姿控用反作用轮中的4号轮摩擦水平增高。为此,该局决定让望远镜在1月份停止科学观测10天,寄希望于这次“轮休”能让润滑油得到重新分布,从而便问题得到解决。不过,恢复正常观测后,4号轮摩擦水平高的问题依旧存在。目前所有旨在保护反作用轮的缓解步骤部已实施,眼下还未制订出其它措施。“开普勒”上的2号反作用轮已在2012年7月报废,而这让4号轮摩擦过大问题更为令人担心。该望远镜正常运行需有3个反作用轮工作。

“开普勒”望远镜于2009年3月发射,已在2012年11月结束3.5年的主观测任务,开始执行将持续到2016年的延长期任务。截至1月份,它已探测到2740颗潜在行星,其中115颗已得到证实。(阳光)

首颗天基红外卫星存在通信问题

美国空军正在继续解决近两年前发射、目前仍未投入使用的首颗“天基红外系统”(SBIRS)卫星上出现的一个通信故障。该故障是在2012年发现的,开始时是间歇性出现,在2012年秋的两个月试用测试过程中复现频度提高。问题出现在星上,而不是出在地面系统上。相关技术人员已在问题纠正方面取得重要进展,预计卫星将在年内晚些时候完成认证过程。SBIRS系统由4颗静地轨道专用卫星、搭载在大椭圆轨道保密卫星上的红外探测器以及用于接收、处理和分发数据的地面站网络构成,用于接替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的“国防支援计划”导弹预警卫星系统。第二颗卫星3月19日在卡纳维拉尔角发射。第三颗拟在2015年发射,而第4颗则将在约1年后发射。(阳光)

俄推迟发射“联盟”2.1V轻型火箭

俄罗斯进步设计局研制的俄新型“联盟”2.1V型运载火箭的首次发射很可能将推迟到2013年下半年。俄原本拟在2012年10月进行这种轻型火箭的首射,但在8月份火箭第一级发动机地面试车失败后推迟了发射时间。“联盟”2.1V是“联盟”2.1B的一个现代化改进型号,取消了“联盟”号火箭标志性的4个外侧助推火箭,能把2.85吨的有效载荷送入200千米高的轨道。它可能在俄西北部的普列谢茨克发射场和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拜科努尔发射场发射。该型号第一级发动机由富有传奇色彩的NK-33发动机衍生而来。NK-33是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为N-1巨型火箭研制的。N-1火箭拟用于送苏联航天员登月。(江山)

上一篇:机遇的语句下一篇:湖南省衡阳市2017届高三政治下学期第三次联考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