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蜘蛛作文

2024-09-25

我喜爱的蜘蛛作文(精选16篇)

1.我喜爱的蜘蛛作文 篇一

那天清晨,我正在小路上散步,青草地上挂着一颗颗晶莹的露珠,野花上也沾满了些许的水雾,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

突然,一张银白色的蜘蛛网挡住了我的去路。

这张蛛网很大,线条十分清晰,在太阳的照耀下银光闪闪,挺漂亮。

一只小飞虫扑打着嗡嗡作响的翅膀飞了过来。

它要遭殃了!我心想。

果然,那只黑色的胖蜘蛛大摇大摆地走来了,待小飞虫挣扎得筋疲力尽后,一口一口地把它吃掉了。它可真会享受!

回到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温和地问我:“你是不是觉得它很轻松?”“对呀!”我不假思索地答道。

爸爸神秘地笑了笑。他对我说:“那你今晚再去看看,瞧瞧蜘蛛在干什么。”

我从爸爸神秘的笑中看出来,结果一定不简单。

晚上10点钟,我和爸爸一起下了楼。这真是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我又来到了那张蛛网前,“沙沙沙,沙沙沙……”这是什么声音?爸爸打开手电筒,只见那只蜘蛛正在拆网。好好的网,为什么要拆了它?我奇怪地问爸爸。“因为过了一天,它的网已经没有粘性了,”父亲严肃地说,“所以它要拆了重织。表面上看它很轻松,一张网就能一辈子不饿肚子。其实,在你休息的时候,它在忙碌地工作呢!”

“孩子,你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努力,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父亲望着我说道。

许多年过去了,可那个月光如水的晚上和爸爸说的话,我却怎么也忘不了。

2.我喜爱的蜘蛛作文 篇二

小乌龟团团是我和姥姥、姥爷在儿童公园里买回来的。当时, 那么多小乌龟待在一起, 我一眼就选中了它。它不像其他小乌龟那样东张西望, 爬来爬去。它胆怯极了, 总是缩成一团, 偶尔伸出头来, 又马上缩回去了, 翠绿翠绿的小身体显得那样与众不同。我对姥姥、姥爷说:“看它缩成一团的样子多可爱, 我们以后就叫它团团吧!”

团团刚来时, 胆怯的毛病一点儿都没改。只要一有人靠近它的玻璃缸, 它就马上缩成一团。任凭你怎么晃动它, 它就是不露出头来。就连姥爷给它换水, 它都如临大敌。我只好在旁边安慰它说:“别怕, 换完水, 你的家就干净了!”

别看团团胆子小, 胃口却大极了!而且还很挑食, 从来不吃别的小乌龟爱吃的杂食, 就爱吃肉。鱼肉、虾肉、猪肉, 是肉都爱吃。姥爷时常开玩笑地说:“这可真是冯靖轩同志的小乌龟呀, 连口味都一模一样!”

后来, 团团渐渐习惯了在家中的生活, 变得有趣极了!它总爱沿着玻璃缸壁往上爬, 然后再像打滑梯一样滑落下来。姥爷开始还担心它会爬出来逃跑, 后来才知道, 这是团团在锻炼身体呢!我也时常用手指逗它玩儿, 一会儿逗它来这边, 一会儿逗它来那边, 结果, 团团被我逗得在玻璃缸里团团转。每当这时, 我都会大声说:“我太喜欢团团了!”

可是, 可爱的小乌龟团团现在已经不在了。乌龟是需要冬眠的, 可冬天的家里热热的, 破坏了它的生存规律。有时我也在想, 是不是团团太孤独了?因为在那个玻璃缸里只有一只小乌龟。

3.我喜爱的乐器——琵琶 篇三

在秦代(前221—前207年)人们根据北鼓的形式,创造出一种直柄、圆型音箱、两面蒙皮、竖抱、用手演奏的弹拨乐器,名“弦北鼓”,又名琵琶。傅玄《琵琶赋序》“杜挚以为兴之秦末,盖苦长城役,百姓弦孝而鼓之。”到了汉代,约在公元前105年,我国的劳动人民又参考了筝、筑,箜篌之为乐器,创造出一种木制直柄、圆形音箱、四弦十二柱、竖抱、用手弹拨的乐器,也称之为琵琶,后人称这种琵琶为秦琵琶。晋代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以善弹秦琵琶而闻名于世,故人们又称秦琵琶为阮咸,简称为阮。

公元四世纪(约在公元350年左右),随着与西域的文化交流,有一种曲项琵琶,半梨形木质音箱、四弦四柱(即只有相位而无品位),横置胸前,用拨子弹奏的四弦琵琶和用手指弹奏的五弦琵琶传入我国的北方,公元551年以前又传入我国的南方。为适应我国歌舞艺术的发展,在隋唐时期大大地兴盛起来,被视为当时的重要弹拨乐器之一,唐代大曲常用它来领奏。

唐宋以来,在上述两种琵琶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形成了半梨形音箱,以桐木板蒙面,琴颈向后弯曲,琴杆与琴面上设四弦、四相、九至十三品的琵琶,用手或义甲弹拨(即假指甲或用拨子弹奏)的琵琶。

关于琵琶的演奏方法,它是随着琵琶这件乐器的形成和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得以发展的。由于曲项琵琶经西域传入内地,用拨子弹奏的方法使用了多年。阮咸用手弹方法,有相当长的历史,并积累了一套较丰富的演奏方法。这样,在北魏时期,两种方法相互借鉴和反复实践,逐步形成了用手弹琵琶的演奏方法。这样,历来多数人认为在唐代贞观(公元627-649年)之前用拔弹奏。唐段安节在《琵琶录》中记载:“贞观中(公元638年左右)裴洛儿弹琵琶,始废拔用手,今所谓琵琶是也。”但在北魏时期云岗石崖(公元460-494年之间开凿)里,已经有不少用手弹奏琵琶的雕刻形象,而手弹琵琶的使用时间至少在云岗石崖开凿之前已经开始应用了,以后经过了极其漫长的时间,才把这种方法加以推广。

宋元以后的琵琶,吸取曲项琵琶的形式,结合秦琵琶的优点改革而成,原始的曲项琵琶有相无品,用拨子弹奏。经过我国人民在长期的音乐艺术实践中不断改进,吸收了阮的多柱手弹等优点,发展成为十四个柱(品位),由拨弹为手弹。在形式、音域、演奏效果诸方面已与原先的曲项琵琶大不相同了。新中国成立后,琵琶有了更大的发展,除了音箱进行了更合理的改革之外,由丝弦改为钢丝弦或尼龙缠钢丝弦,增加为三十一个柱位(六相二十五品)具有十二半音,可转十二个调,扩大了音域和音量,音色清脆明亮,提高了琵琶的表现能力。

汉代的王昭君与琵琶有着关联,如《王昭君歌》中写到“琵琶声中苦调多,萧萧羌笛声相和,谁怜一曲传乐府,能使千秋伤绮罗”。董思恭在《昭君怨》中有诗“琵琶马上弹,行路曲中难……斟酌江颜改,徒劳握镜看”。这是写昭君当年出塞时怀抱琵琶这一典故有关,昭君的琵琶演奏技巧如何,已无从考究,诗人们在作品中引用昭君这一典故的最终目的也并不在此,诗人所关注的昭君那远离中原故土的孤寂与苍凉,琵琶是渲染这种凄凉感的一种工具,王昭君加上琵琶就形成了一种最高层的感伤,而这一切所要表现的无非是诗人自身对人生失意或者年华逝去,或者怀念家乡的感伤。

琵琶作为古老而又具有代表性的民族乐器,自古就与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诗与琵琶艺术的交融上,因而得出乐因诗而丰韵,诗因乐而飘逸的结论。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鼎盛时期,在大唐帝国时期,由于音乐自身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及统治者的重视等原因,以歌舞大曲为主体的宫廷燕乐成为当时音乐的大宗,这在当时世界音乐领域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据《通典·坐部伎》记载:“坐部伎即燕乐,以琵琶为主,故谓之琵琶曲”。可见,琵琶是当时燕乐乐队中独占鳌头,独领风骚的乐器。大型乐舞中的歌、舞、乐均以琵琶为主奏乐器,琵琶随着燕乐而兴盛起来,上至宫廷,下至民间,成为一种雅俗共赏的乐器。在江陵一代更是出现了“琵琶多于饭甄,措大多于鲫鱼”的程度,琵琶音乐在唐代迎来了历史的第一个高峰,其中不乏音乐上的圣手。

诗人王维、刘希夷等就是琵琶演奏的高手,由王维作曲并演奏的《郁轮袍》更是成为流传千古的琵琶名曲,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中领略到当时高超的琵琶演奏技巧,由“转轴拨弦三两声”至“唯见江心秋月白”是描写琵琶演奏的上乘之作,诗人用比拟、比喻、对比、抑扬、纵横等多种手法进行正面的描写;同时,诗人通过描写自然景色和听众的感受来渲染和烘托琵琶女的演奏,“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诗人分别从琵琶的左右手指法和当时流行的琵琶大曲方面着手,使我们了解到唐代琵琶在演奏上已有了复杂的手法和庞大的曲目。“大弦”“小弦”句是对琵琶不同弦的不同音质的描写,从“急雨”和“私语”二词中发现当时的琵琶已经有了很强的情感表达力。至于“大珠小珠落玉盘”句更是将琵琶那叮咚有韵,如珍珠般高雅的乐音以文字的形式再次给后人以美的享受,诗人将景物描写融入其中,更富有一番韵味,宛如音乐正向读者的心田灌注,这一切主观上是因为诗人文学驾驭水平的高超,客观上则美轮美奂地表现了当时的琵琶演奏技术的高超,白居易更有“谁能截得曹刚手,插向重莲衣袖中”的诗句,琵琶的演奏能让人“不合出京城”甚至想“截得曹刚手”,可见曹刚是一位技术怎样精湛的演奏家,同时也反映了一个朝代的琵琶演奏技术。

当代琵琶艺术家吴厚元作曲的作品《诉——读唐代琵琶行》有感,就很好地展现了琵琶艺术的这一“功能”。作者吴厚元读白居易《琵琶行》有感,紧紧抓住琵琶女本身是长安歌女,曾学琵琶子穆、曹二善才,后因年长色衰而为贾人妇的悲惨身世,抚今忆昔作了丰富的遐想与发挥,乐曲以自由的吟诵性曲调开始,犹如唐代大曲的散序,时紧时松,时强时弱,似乎是琵琶女在诉说着心中的怨恨,感叹成为天涯沦落人的悲哀,接着是抒情有慢中板,犹如文曲之入拍,曲调委婉而优美,这是琵琶女在回忆过去在京城中的岁月。

宫廷中盛大的乐舞场面,令人不胜感叹,婀娜的舞姿中不无带有几分宫怨春思有伤感之情,而后,旋律向上移高四度予以发挥,这时,插入一段节奏自由的华彩乐段,大幅度的推挽音,犹如宫女的哭泣声,哀怨而悲哀,乐曲进入展开性阶段后,旋律时而流动时而沉吟,音区高低对比,琵琶上运用了遮、分、扫、滚、轮、推、挽等多种手法,加以演绎,对“轻拢慢捻抹复挑”一句作了技法上的诠释,紧接着的快板犹如大曲的入破,繁音促节,用十六分音符弹奏,欢快的舞姿令人眼花缭乱,将“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展现得精彩而又恰当,最后,是一大段节奏自由的长轮表现的乐段,充分表现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悲哀,三连音的挑奏,给人一种空谷回声之感,让人体验到了当年歌舞升平的景象已经一去不复返的苍凉,这首乐曲作为用音乐表达方式的“读后感”是一部相当杰出的作品,乐曲无论在结构还是情感体验上,都与诗作《琵琶行》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琵琶曲《春江花月夜》是我国最具代表性的民族音乐精品之一,作者已无从考,基本上被认定为文人和音乐人在长期创作和探索中孕育的结晶,全曲曲调典雅宁静,旋律婉转、悠扬,如一幅工笔精细的山水画,又如一首读来飘逸,空灵,柔美的山水诗,整首乐曲通过琵琶清晰明丽的音色所呈现出来的春江浩荡,花影婆娑,皓月当空之景,同时也抒发了人们对自然的珍爱之情,这首先就在中心蕴意上与诗歌达到和谐统一。不仅如此,乐曲在结构上与诗歌也有一个吻合处,《春江花月夜》在旋律上还运用了“换头合尾”的手法,既乐曲的每一段开头不同,而都以一小段相似的旋律结尾,这使得乐曲环环相扣,连绵起伏,时而激荡,时而低回,把整首乐曲内涵和韵致发挥得淋漓尽致,乐曲中每段结尾的那一小段相似的地位发挥着同样的作用,这便使得乐曲与诗歌在结构上也相吻合,有相映成趣的意味,因此,无论从意蕴上说,还是从结构上分析,琵琶曲《春江花月夜》都是以诗作为模本,为素材的。诗人加上音乐的智慧,使得它们两者在气质上浑然一体,最终使得琵琶曲《春江花月夜》成为琵琶艺术作品的不可多得的精品。

再从琵琶乐器的声色方面看,琵琶文曲多运用轻柔而舒缓的声色表现一种清新或哀怨的情感,武曲则旷达而又豪放,能造成一种跌宕起伏,颇有气魄的势态,这由于琵琶乐曲自身的文学性特征和琵琶乐曲特有的声色的存在,使得琵琶乐曲在用音乐的形式表现唐诗作品方面具有可能和可行性,如文曲一般旋律优美抒情,节奏轻缓,演奏上注重左手的推拉吟揉等技巧,乐曲表现内心细腻情感或对自然景色的描绘。武曲则是乐曲情绪激烈威武雄壮,节奏复杂多变,表现上富有戏剧性,注重右手力度较大的演奏技巧,多表现了强烈的气氛和情绪,代表乐曲如《十面埋伏》等,无论是文曲还是武曲,都能表现一定的情节或故事,都可以看出琵琶传统乐曲具有丰富的表现性和耐人细细品味的深刻的内涵这一特点,这一特点可以认为是琵琶传统乐曲所具有的文学性。

在多年的教学中,我非常注意情感交融,培养孩子们对音乐的感受力,让孩子们体验音乐,从而获得相应的音乐知识和琵琶弹奏技能,让孩子们真正地理解曲子,并将这些感情融入到他们的演奏中,让他们从演奏中了解音乐,也学会一些做人的道理。

琵琶除了作为独奏乐器使用之外,也用于伴奏歌曲、歌舞、曲艺,戏曲及多种多样的器乐合奏。而且近年来有不少学生因喜爱这个乐器,想学习演奏,很多人在询问琵琶妈好学吗?我想以我自己学习演奏琵琶的经验,不要急于求成马上听见美妙的声音,基础练好,一切就好了,并且非常深刻地体会到琵琶乃至于中国民乐的伟大与美好,它的精魄在于愉悦自己进而再感化他人。它的声音是一种绝美的享受,而且学习它也能培养孩子良好的气质,尤其女孩抱着琵琶时就会有一种脱俗的美,似乎能够脱离尘世一般,更像一幅绝美的画,不禁让人赞叹。在学习的过程中,引领学生去了解中国的古代文化,传统的文化修养以及情感的体验和表现在琵琶演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充分的情感体验和表达,能够让演奏者更好地体味、感悟和表现作品,继而演奏出声色俱佳、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所以琵琶是名副其实的民乐之王,是中华民族艺苑中之瑰宝。

4.我发现了蜘蛛的秘密作文 篇四

因为正是夏天,飞来的苍蝇、飞蛾很多,所以小蜘蛛织网时,它都能饱餐一顿。但是我发现每当它捕食的时候,只要有猎物被网粘上了,它不是一下子就冲过去把它吃掉的,而是从嘴里吐出一种东西,等他慢慢变软再把那些虫子吃掉。

为什么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猎物被粘上了,蜘蛛都会知道呢?为什么蜘蛛不会被自己织的网粘住呢?

为了弄清楚这两个问题,我做了两个试验。我把一只死蝗虫放在网上,小蜘蛛却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用牙签引起振动,小蜘蛛飞快地吐东西。原来,蜘蛛是通过网的振动来捕捉食物的。

有一天,我和伙伴到草丛中去玩,突然我们发现一只正在补网的蜘蛛,“我们看看谁先把那只蜘蛛打下来吧!”说完我们便奋力地扑了上去。经过我们的“强力攻击”,蜘蛛织的网终于支撑不下去了。不一会儿,蜘蛛就掉到了小水坑里,我摸了摸它,滑滑的,像涂了石灰粉似的。原来,蜘蛛走动时不被粘住是因为它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油质啊!

5.我喜爱的运动作文 篇五

穿上轮滑鞋的感觉是很奇妙的,与平时走路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很容易摔倒,我戴上了头盔、护肘、护腕和护膝等护具。因为我从小有了一点基础,我适应很快,老师还特意教了我一个花样动作。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我也掌握了这个动作的基本要领。周围轮滑高手们潇洒自如的样子,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学得比他们还要好。

6.我喜爱的老师作文 篇六

我觉得覃老师最大的特点就是懂孩子,善于调动起孩子们学习英语的兴趣。

刚转来深圳上英语课时,我完全听不懂。覃老师很理解我,不会提问我让我出丑。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了,我终于举起了手,尝试着回答问题。那时,全班同学都在覃老师的带动下为我鼓掌。

从那以后,我爱上了覃老师的英语课。每次第一节是英语课的时候,我都非常开心。记得三年级时每周三的英语课是下午,每逢那天,我就感觉度日如年。

因为喜欢,所以会努力。努力,就会有进步。三年级上学期英语期末考试,我考了98分,覃老师特意表扬了我,还送了我一盒荧光笔。我很开心,更加努力地学习英语,成绩基本都保持在90分以上。但在三年级下册期末复习时,有一张卷子因为粗心我才考了77分。覃老师没有批评我,只是让我把卷子重做一遍,还鼓励我说:“你可以的!”这大大鼓舞了我的信心。最后一张综合卷,我考了全班第三,96分。

就因为碰到了这样一位懂孩子,会教学的好老师,我从一开始英语只能考60多分,变成了现在都能保持在90分以上,这是多么巨大的转变啊!

可惜的是,四年级不再是覃老师教我们英语了,但我和李晓萌会经常去看她,班上大多数同学也都很怀念她。我甚至在幻想:是否有一天,覃老师会突然出现在我们班,继续当我们的英语老师呢?

7.我喜爱的一处景观 篇七

围绕自己游览过或了解到的一处自然景观,写一篇习作。可以写著名的旅游景点,也可以写身边的景物。写之前要想想主要突出哪一点奇特之处,大体按怎样的顺序写。

小朋友,蓝天白云,大海小岛,名山大川,风雨雾雪……这美丽的大自然,是否让你流连忘返,叹为观止?北京的故宫、八达岭,南京的雨花台、中山陵,杭州的西湖、六和塔……这些著名的旅游景点,是否吸引你游览观光,让你自豪无比?大街小巷、小桥流水、教学大楼、升国旗台……这身边的景观,是否吸引你驻足侧目,凝思良久?

这些景观,都是我们这次作文的好材料。那么,怎样用手里的笔将其中的一处景观呈现在读者眼前呢?

首先,要有顺序。写景物要找一个落脚点,从这个落脚点开始,按照一定的顺序介绍景物,就做到了有顺序地写。一般可以按你所看到的景物的先后为序,让读者的视线跟着你的脚步,一步步地把景物介绍给大家,这种方法叫移步换景法。也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把你印象最深的一处景观,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变化,详细地介绍出来。还可以按照空间的顺序,从上到下,或从前到后,或从左到右,或从外到内,或整体到局部等来介绍。如《鸟的天堂》中观大榕树是按由远及近的顺序写的,《雅鲁藏布大峡谷》是按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写的,《火烧云》是按时间顺序写的。写景,做到有序介绍,文章就会条理清楚,便于读者了解你笔下的景物。

第二,要有特点。有顺序地介绍景物,并不是眉毛胡须一把抓,看到什么就写什么,而是要抓住景物中一两个最耀眼、最有特点的部分,从形状、大小、色彩、味道、声响等方面进行重点描写,写出这个景物与其他景物不同的地方;次要的可以一笔带过,该删掉的一些过程就删去。只有重点突出,才能把景观描写得有声有色,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三,要有想象。要想让你介绍的景物鲜活、生动地呈现在读者眼前,你就得展开丰富的想象或联想,把比喻、拟人、夸张、排比等多种修辞手法运用到描写中去,这样读者就会被你的文字所吸引。如《观潮》中描写大潮由远及近的变化时,作者联想到了“水墙”“千万匹白色战马齐头并进”“那声音如同山崩地裂”,让读者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到钱塘江大潮的奇特。又如《火烧云》一文,作者的想象是多么丰富,多么奇妙,仿佛天空在演播变幻莫测的动画片,又如天边打翻了五彩调色盘,色彩千变万化。

8.我喜爱的老师作文 篇八

他的脸憨厚而刚毅。有一对烔烔有神的双眼。个子不高,却有一个“啤酒”肚。我们称他为“刘老师”。

这位刘老师的心情“时好时坏”,“好”起来总和我们开玩笑,总引得我们全班哈哈大笑,下课时觉得过得好快,真想延长时间。但“坏”的时候,表情非常严肃,这表情好像凝固了似的,一节课都没变过表情,我觉得真像度日如年!

比方说有一次,刘老师心情非常好,上课正在完成功课时,突然大声道:“写完没啊?!”然后全班都被吓到了。然后这位刘老师对一位同学说﹕“你的黄金屋还没有被偷完啊?倒了没?”随后全班引起了爆笑。

但心情不好生气时,这位刘老师就绷着一张严肃的脸进来,随后开口就是:“某某某,你的试卷分数9分,全年级倒数第一……” 班上的人就都寡不言你不语了,好像要被野狼吃的小羔羊,缩在角落里等待着被刘老师骂。就这样,全班只有刘老师在讲话。

9.我喜爱的小狗作文 篇九

我家养了一只一条活泼可爱的小花狗DD小贝。

它的鼻子可是远近闻名的厉害。有一次。爸爸的手机不知是长腿跑了还是长翅膀飞了,找的把家都给“翻”了。小贝就使用了看家本领DD闻“万”里。他顺着闻到的气味走,突然,他跑了过来,似乎在说:“手机在这里!手机在这里!”

它的鼻子很厉害,吃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吃火锅,小贝我也一起带去了,在吃火锅时,它摇摇头,我以为它是想回家,我抱住它,它反而跳上桌子来,把前爪拿住骨头,右腿保持平衡,津津有味地吃起来,那骨头,他吃了一个又一个,桌子上的骨头以是空空如也。唉!想吃骨头早说吗!干吗来了个狗急跳“桌”呢?它汪汪叫了几声,好象在说:“你不早问!”

10.我喜爱的歌坛十二金钗 篇十

林黛玉---王菲:

黛玉是我喜欢的才女,她聪明、清醒,天赋异禀,红颜薄命。她的才华勿庸置疑,品味也是超凡脱俗的。与之对照,王菲在香港歌坛也算是一个外房远亲,才气纵横,特立独行,唱自己的歌走自己的路。王菲的格调虽有些清高,但歌实在好听,fans也就不计其数。而且菲菲的作品多是可以流传后世的,虽有人指责她模仿爱尔兰小红莓,但写诗不也是从熟读唐诗三百首开始的吗?菲菲初出道的时候,香港歌坛的主流还在翻唱日本歌曲。而菲菲眼光好,有远见,一开始就看准了西洋作品中灵异诡魅的风格,从而别出心裁,用飘忽轻灵的声线打造出自己的空间。时光流转,现在的新晋女星常常以唱得酷似王菲而洋洋自得。王菲一年只出一张碟,里面都是精雕细琢值得珍藏的金曲。2002年,我最大的遗憾就是菲菲没有出碟。

薛宝钗---蔡琴:

红楼中我最爱宝钗。可能很多人觉得她工于心计,又太懂得人情世故。其实宝钗也很可怜,一个纤纤弱质的女子,父亲早丧,母亲懦弱,哥哥又不成器,她若不懂得周旋其间,如何生存?宝姐姐其实从无害人之心,而且她一向雍容华贵,美貌大方,就连"小丫头们也都与她亲近"。比起林妹妹的冰雪聪明,她应该是另一种智慧了。可以比照宝钗的是蔡琴,也是同样的雍容华贵,同样的艳压群芳。蔡琴的CD一向都是音像店的金牌试音碟。她的低音沉缓厚重,如同一条流经岁月的大河;她的高音饱满丰润,像天鹅绒抚过你的耳膜。还记得那张《当蔡琴遇上鲍比达》么?开头就是一段没有配器的鼻音哼唱,如水一般流过,又仿佛午夜的大提琴,低调,从容,有淡淡的哀伤和深沉的喜悲。

王熙凤---梅艳芳

这两个都是鲜艳热烈的人,都是游刃有余的高手,都是把命运抓在自己手里的女子。熙凤有点《涩女郎》里男人婆的意思,依靠自己的心智,在完全属于男性的世界里杀出一条血路;梅艳芳不但敢于舞台形象百变,而且无论唱腔做派,都一贯保持了技压群雄的气势。两个人都是豪爽大气霸道,然而随着时光流逝,会不会后悔光芒太过耀眼,照得到别人却温暖不了自己?

元春---黄莺莺:

元春的高贵和贤淑都深藏在宫中,她的青春美貌也大多化作高邈的叹息。黄莺莺的歌声也常常给人繁花落尽的感伤,有一种天使坠落凡尘的味道。黄莺莺不曾红得发紫,也少见宣传,但她歌声的穿透力却出类拔萃。《葬心》、《春光》、《雪在烧》……无论听上多少遍,也都是打动人心的。坐看云起的悠然,加上闲说玄宗的澹然,黄莺莺的歌声最适合我们在月光下一边听一边缅怀无奈的青春。

探春——张清芳:

探春胆识过人,善于持家,虽也有几分男儿气,但向来都是藏在骨子里,不似熙凤般外露。喜爱之余,我不禁拿歌坛长青树张清芳来作比。张清芳有一副清亮的好嗓子,高音有穿云裂帛之势,却不是一味的高,在至高处仍不失婉转,张弛有度。

惜春---周蕙:

惜春的智慧足以看透许多繁华景象后的本质。她的聪明用在画画、下棋等陶冶性情的活动中,将美丽与内涵融于一炉。外表并不出众的周蕙也是,凭借实力强劲的歌声,一出道即被媒体称为"王菲和许美静的混合体"。周蕙内敛的歌声,会慢慢在你胸中漾起百转千回。《风铃》、《好想好好爱你》……无不低吟浅唱,渐入佳境。

秦可卿---林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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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兼具薛林二人之长,虽外表柔弱,但内心刚强,也是绝顶灵秀的一个女人。对我来说,林忆莲就和可卿一样,像是风情万种但绝不媚俗的莲花。林忆莲的唱腔中有王菲的特立独行,有蔡琴的婉转低回,但绝对一听就知道是忆莲的歌声。林忆莲对歌迷的号召力极大,本身也具有多方面发展的潜力。她在歌坛的地位,就如同张曼玉在影坛的地位一样。

妙玉---齐豫:

妙玉是十二钗中最远离尘世的冰雪美人,不苟同于世事浊流,自隐于青山小径。而齐豫的歌声,也是让你一听就想归隐江湖的。一棵橄榄树,一面湖水,九月的高跟鞋,在都市的雨中奏响船歌。和三毛一样喜欢流浪的齐豫,不愿受到任何束缚。齐豫超然物外的率真本性,都在歌声中展露无疑。

湘云——郑秀文:

湘云是个不会掩饰自己的可爱小丫头,个性十足,敢爱敢恨,她头枕芍药瓣,醉卧石上的故事让人过目不忘。与之对应的歌坛MM是Sammi。她唱《小心女人》时,像个淘气的男孩子在舞台上蹦来蹦去,颇有几分湘云的娇憨。而她的《眉飞色舞》中又包含了太多的不在乎,就如同湘云偶然的任性。有时候不在乎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才把世事都抛在脑后。

李纨——叶倩文:

贤良贞德的李纨,具有母性美,包容大度,气质如兰。叶倩文也是这样,很少绯闻,安安静静地唱歌,细水长流地拿奖,歌曲风格也是较为平稳的流行情歌路子。她的走红,凭借的是唱功和实力。在梅艳芳、陈慧娴退隐后与王菲横空出世前的真空地带,还多亏了叶倩文为女歌手打下了半壁江山。

巧姐——梁咏琪:

11.我喜爱的小狗作文 篇十一

贝贝的外形别提有多么可爱!那炯炯有神的眼珠子,看起来水汪汪的!漆黑又灵巧的鼻子显得特别圆,还有那一身黄白相间的绒毛,好象给他穿了件毛茸茸的花衣裳,真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呀!

记得我第一次到爸爸厂里去,一进门就看见一只叫贝贝的哈巴狗朝我大叫,我看见了连忙闪开生怕它来咬我一口,还好有一根铁链拴着它的脖子,可是我越靠近它,它就叫得越加响亮,跟我像仇人似的,不咬到我就不罢休。

渐渐地,我去爸爸厂里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和贝贝的关系就越来越亲密。见到我后,贝贝就显得特别礼貌,在我脚边转来转去、嗅来嗅去,还摇着尾巴,好像在说:“很高兴见到你,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它也很偏食哦!有一次,吃饭时,我给它丢了一块骨头,贝贝见了,懒洋洋的爬过去,嗅了嗅,这时,爸爸给它丢了块红烧排骨,它见了,就连忙跑过去,叼起排骨,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他有时也很调皮,每当我到书店里买书时,它就会悄悄地跟在我后面,当我转过头去,它就会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不让我发现,好像在跟我玩捉迷藏似的,可每次都让我找到,还被我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呢!可它不罢休,死缠着我不可,最后,我还是拿它没办法。它还是一条忠实的看门狗呢!只要看见陌生人,它就会汪汪大叫,只要看到熟人,他就会和蔼地摇着尾巴。

12.我喜爱的小狗作文 篇十二

它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就像两颗圆圆的珍珠。它嗅觉灵敏的鼻子上面有一个小小的黑点。它有两只尖尖的`耳朵,一只白色,一只黄色,听见有一点响声就竖起来,张着大大的嘴巴“汪汪”叫起来。

我家的小狗很聪明。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我看见“乖乖”急忙的跑过来,就像一只凶猛的狮子向我跑来。它跑过来用锋利的牙齿咬我的裤子拉着我走,我跟着它跑过去了,看见一只小鸡掉到了坑里,正在叽叽喳喳的叫,当我把小鸡救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乖乖”在,我会生活的更快乐。

它睡觉的时候就像死了一样。如果你拿一根东西去弄它的鼻子的话,头一次它会不管,如果接着弄它就不认人的咬你。

它喜欢吃生肉,熟面条,它吃一种东西,就难以改变。有时,你拿着肉它就会跳起来抢食物。我就利用它这点,拿着肉训练它站立的姿势。

13.我喜爱《打开天窗》 篇十三

这本书的作者是蒋方舟。书中收录了蒋方舟写的60多篇散文,堪称真正意义上的新概念作文。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天下第一刀》这篇文章。蒋方舟把自己说成是一把分段刀,用这把刀,娴熟地给《飞机遇险的时候》等课文做了分段手术,里面有这么一段写得最为精彩——

一日,我正在闲逛,已有几天没分段,手怪痒痒的。恰好,《飞机遇险的时候》走来。不愧是遇过险的飞机,比其他课文勇敢多了,但是它的腿还是不断地打哆嗦。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嚓、嚓、嚓”。老师看见我熟练的刀法,鼓掌叫道:“哇噻,分段技术已达到‘神仙画画’的地步了。”

你看,她的语言多么幽默风趣,想象多么丰富奇崛,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像这样好玩的文字多着呢!像《出售妈妈》《上课吃糖》《孩子是怎么來的》《给右腿的信》……真是个原汁原味的儿童世界!这里没有装腔作势,没有虚情假意,没有生搬硬套,没有无病呻吟,所写的都是我们小孩真实的生活和心理,写得鲜活生动,意气飞扬!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呢?另外,蒋方舟还出了一本《正在发育》,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呢。

(指导老师:吴宗彦)

14.我喜爱的金鱼作文 篇十四

今年寒假,我们搬到新家过年。打开新家大门,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大鱼缸,里面游着许多活泼可爱的金鱼。这可是我盼望已久的心愿啊,今天总算实现了。原来,爷爷给我一个意外的惊喜,他已经买了好些天了,从不告诉我。

走近鱼缸,里面有九条神态各异的金鱼。一条全身通黑,长着一双鼓起的大大水泡眼,我叫它“小黑”;一条雪白雪白的,身上有几个闪亮的小点儿,可好看了,我叫它“小白”;有两条个子比较大的,全身通红,好像穿上了一条红裙子,我给它们取名叫“大红”;还有五条个头较小的全身通红的金鱼,只是尾巴和它们不一样是透明的,边上还有黑色点缀,可漂亮了,我管它们叫“小美丽”。我非常喜欢这些可爱的小精灵。

小鱼们吃食可有趣了,每天爷爷来到鱼缸边,轻轻地敲了敲鱼缸,小鱼儿们都游过来,张大嘴巴,好像在说:“我饿了,给我吃的吧!”爷爷让我拿出鱼食投进几粒,只见鱼儿们都抢起来。小黑一马当先,着急地的游过来。平日里温顺的小白,也不甘示弱一下就超过了洋洋得意的小黑,张开大嘴把鱼食吃了,后面的小美丽们你挤我,我挤你,都没有吃到鱼食,却把机会拱手让给了大红。

平时,爷爷几天就给金鱼们换水,清洗鱼缸。这几天,爷爷有事出差了好几天,可怜的小鱼儿们受苦了。昨天,奶奶突然叫起来了,“阿贝,快来看,金鱼怎么了?”我赶紧过来一看,只见有两条金鱼翻身浮在水面,好像要死了。我抓了几粒鱼食投进去,并打开增氧器。过了一会儿,这些小鱼又活蹦乱跳了,我松了一口气。可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今天早上,我看见小黑又浮在水面上,这回真的死了,我好难过。奶奶捞起小黑放在垃圾桶里,并让我打下手,把缸里的水全换掉,我吃力地端来一盆盆清水放在鱼缸里,小鱼儿们在那里又自由自在地玩耍着,看着这些金鱼,我心想:小鱼儿们,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千万不要再出什么事了。

15.我喜爱的老师作文 篇十五

胡老师的脸圆圆的,脸上总挂着微笑,头发黑黑的,经常扎一个马尾,她的穿着打扮很时尚,很有活力。如果我们很听话,胡老师就很温柔,但是如果有同学调皮捣蛋,胡老师就会装“凶”,温柔的她其实是为了震慑那些调皮的同学。

胡老师不但教我们知识,还教会我们学习方法:课前预习和阶段复习,这样才能温故而知新。胡老师上课时语言生动活泼,善于抓住同学们的心理,利用讲故事、角色扮演等形式让同学们快乐学习。二年级时她给我们上了一堂公开课《狐假虎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好像我自己就是那只狡猾的小狐狸。

胡老师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很关心我。在胡老师的悉心教导和鼓励下,我的书写有很大进步,语文成绩明显提高,并获得了期末语文免考的荣誉。我很感谢胡老师。我要像胡老师一样写一手好字,语文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16.我喜爱《原子在我家中》 篇十六

《原子在我家中》一书用幽默风趣的笔调,向读者介绍了物理学家费米献身于科学的一生,生动地再现了费米获得诺贝尔物理奖的整个过程,真实地叙述了费米一九四二年怎样第一次主持用原子能反应堆完成自持链式反应。由于本书是由曾是意大利罗马大学理科学生的费米夫人亲笔撰写的,因此,书中不但充满了浓厚的生活气息,而且穿插了许多物理学理论,使人在了解费米生平的同时,获得许多物理学知识。一九七九年美籍物理学家李政道来中国,曾把它推荐给科技大学少年班学生,作为青少年立志成材的必读书。

我们原来总觉得,成为科学家必须要有得天独厚的优厚条件。可是《原子在我家中》一书告诉我们,费米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一九○一年九月,他诞生在意大利罗马。父亲是个普通的铁路职员,母亲是个小学教师。由于母亲三年连生三个孩子,费米又最后出世,因此小时候身体异常瘦弱。幼年时,老师提问:“铁能制造什么?”他仅会回答:“铁能做一些床。”但当他稍懂事时,就已知道去从科学里寻找乐趣了。他对科学有如饥似渴的追求。上小学时,学校学的知识他总嫌不够。他不仅能做到每门功课都名列前茅,而且已开始按自己的兴趣来选择课程学习了。他最喜欢的是物理学、数学。在欧洲寒冷的冬季里,家中无取暖设备,手上又害了冻疮,他为了坚持学习,两只小手只好放在大腿下面取暖,翻书则用舌尖。家里没有藏书,他每星期三都去市场上看书,十三岁时就已经开始阅读整部的物理学专著。他的父亲有个同事,很赞赏他的才能,将数学和物理学的书籍按顺序一本本借给他看,并常常给他一些题目做,每次出题还附加声明:题目高于他现有水平,不希望他解出。可他总能成功。后来,这位“老师”竟把自己做不出的题目拿来请学生解答。他小时候就喜欢用自己的简陋的仪器做一些小型的物理实验,象测定地磁场强度等。在游戏时,也不忘探求奥秘的物理学知识,比如他问自己:为什么陀螺旋转时,开始是歪着的,过一会儿却能直立起来?最后他搞出了一套自己的“陀螺理论”(后来才知道高年级课本上已有现成的)。考大学时,他写的《论弦的振动》的论文受到主考教授的称誉。

费米青少年时期的这种努力钻研精神,毕生没有懈怠。这导致他的巨大成就。搞物理学的人一般都知道费米在原子物理上的两个伟大贡献。

一九三四年一月,居里和居里夫人发现了人工放射现象,这使费米振奋。他很快找到了居里夫妇实验的不足之处,决定不用带电的α粒子而用不带电的中子去轰击各种元素,以产生更大的人工放射性。中子不带电,轰击力显著提高。但中子速度太快,达不到稳、准、狠轰击原子核的目的。不久,费米发现用石蜡包围中子源,轰击银原子核时,可使银的人工放射性提高一百倍,原来石蜡等轻原素物质将中子减速了,快中子变成了慢中子,中子轰击准确率显著提高。一九三八年,费米因这一重大成果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金。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费米没有同意大利法西斯同流合污,他离开故土来到美国。战争没有能阻碍费米科学研究的进程。到美国三年后,他在芝加哥大学主持了第一次原子能反应堆自持链式反应。这次实验用的中子减速剂石墨,足够给全世界每人做一支铅笔。可见实验工作量之大。不久,他又赶在希特勒德国之前,主持造出了第一颗原子弹。

对费米,有人认为他没吃多少“苦头”,太一帆风顺了,是否能作为青少年学习的榜样呢?我以为,费米也并不那么“风顺”。在他一生,时时都有可能因为遭到挫折而使他的科学工作失败。假如他没有在青少年时刻苦学习打基础;没有不知疲倦地努力工作,尤其是没有在政治上及时摆脱墨索里尼法西斯军人政权的控制,他是不可能成功的。

费米是世界首屈一指的物理学家,可从费米夫人的这本书来看,他仍是个人,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我们从书中看到的费米生气勃勃,幽默、风趣,踢球、登山,样样在行。和伙伴们一起登山旅行时,他的背包总是最大最重,原来他把别人的东西塞进了自己的包里了,可这并不妨碍他第一个站在山顶上挥手。很难想象费米少年时期还是个“淘气包”。他曾干过在安静的教室里放“臭气弹”害得老师上不了课的恶作剧。直到人们称呼他“费米教授”时,他才断绝了这些“歪门邪道”。

费米在家庭生活上也是朴素和讲究实际的。年轻时他曾幻想过“理想妻子”:农村血统,身强力壮,运动员身材,不信宗教,四老俱在(妻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并且最好是金发碧眼。当他回到现实中选择妻子时,费米夫人对照那“六条标准”竟然是一条也不符合的。现实告诉了费米,真正的夫妻不在于“六条标准”,而在于志同道合,相亲相爱,有为科学献身的共同理想。事实上,费米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的。费米的缝纫手艺也不错,谈恋爱时,他曾对未婚妻吹嘘过自己亲手做的“灯笼裤”。结婚那天,由于买来的衬衫袖子太长,急得他直“甩水袖”,万般无奈只能躲在家里拆改,致使新郎成了最后一个赶赴婚礼的人,连必带的鲜花也被他忘了。

对于科学的追求,费米是永不停顿的。他虽因患癌症仅活了五十三个春秋,可到五十岁时,他还在学习回旋加速器新技术,并造出了当时功率最大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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