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党内除名的通报(精选10篇)
1.给予党内除名的通报 篇一
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
×××:
因你担任生产总监职务的聘任状和目标协议管理书已于20××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且经公司民主考核评议认为你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期达到和完成聘任状以及目标协议管理书所要求和约定的标准,已不适宜继续担任生产总监职务,公司经研究决定对你进行转岗任职安排,但你本人拒绝接受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和职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自本决定签收之日起,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和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请你于签收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及到财务处结算工资。
××××有限公司
20××年元月12日
2.关于给予某某人除名处分的决定 篇二
江xx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xxxxx元。xxxx年x月xx日,xx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xxxx)台温刑初字第xxx号判决江x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鉴于上述错误事实,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xx镇镇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xxxx年x月x日批准,决定给予江xx行政开除处分。
本决定自xxxx年x月x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向镇政府或上级政府提出申诉。
xx市xx镇人民政府
3.党内警告的处分通报 篇三
何xx,男,1975年8月出生,汉族,xx街道办事处xx村人,中专文化,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xx年9月6日,何xxd以孩子上学的名义,在饭店请客7桌70余人,收受礼金21000元。何修涛作为一名党员,在当前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顶风而上举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2条、第21条之规定,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何修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沙河街道纪工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村支部书记何修波进行诫勉谈话。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检验着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必须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讲纪律,自上率下,抵制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严格“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xx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xx经济开发区监察局
4.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坚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坚持依法依纪,科学规范,长抓不懈。
第二条 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各级党组织,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 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通报的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2、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3、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4、党费的收缴情况。
(二)即时通报的内容:
1、各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
2、组织分工、联系点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第四条 通报形式
(一)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
(二)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三)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四)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五)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五条 通报要求
(一)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二)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在不同范围内通报。
(三)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六条 通报时限、方式
(一)通报时限
固定通报原则一年一次,即时通报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
(二)通报的方式
1、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
2、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5、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七条 组织实施
5.党内通报批评 篇五
06级动医第二学生党支部:杨xx
06级动医第三学生党支部:张xx
07级动科学生党支部:周xx
07级动医动检学生党支部:许xx
08、09级学生党支部:李xx
希望以上同志引起重视,其他党员能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端正思想,规范行为,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
6.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的原则。
第二章 通报主体和对象
第三条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学校党委和各支部。第四条 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报范围,必要时可扩大到全体师生。
第三章 通报内容
第五条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下列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二、党委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工作的决策、决议、决定事项及推进情况;
三、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
四、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等工作情况;
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述职述廉情况;
七、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七、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评先评优、表彰奖惩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八、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九、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评聘情况;
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十二、涉及教职员工、师生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
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处理情况;
十四、其他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 通报方式、时限和要求
第六条 党内情况通报通过下列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一、会议通报。可采取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适用于可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
二、文件通报。可采取党内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适用于可向党组织和党员传达的重要事项。
三、公示通报。可采取公开栏、意见箱、显示屏、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适用于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专项工作。
四、专题通报。可采取查询答复、意见反馈、接访等形式。适用于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单位进行专题通报。
五、媒体通报。可采取校园网、广播、报纸等媒体形式,适用于党内重大活动和可向全体党员、师生和社会公开的重要事项。
六、其它通报。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形式,适用于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情况。
第七条 各级党组织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年度性工作内容半年通报一次;一般性工作应在1个月内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情况及时通报。
第八条 党组织要做好涉密内容的通报工作。对于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和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事项,应根据工作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不予通报:
一、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
二、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其他不宜通报的情况。
第五章 通报程序
第十条 党内重要情况按以下程序进行通报:
一、党务工作部门提出拟通报事项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意见,报党委审定。一般事项由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事项由党委书记审定,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党务工作部门组织实施通报,及时将通报内容向审定对象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党组织对开展党内通报工作情况年底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检查情况。
第十二条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对于应当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第十三条 对不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给予单位通报批评的决定怎么写 篇七
根据县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县扶贫和移民办等13个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的决定》(会计生字〔xxxx〕37号),截止至xxxx年11月25日,全县教育系统仍有珠兰示范学校、高排初中、中村中心小学、白鹅中心小学、石门初中、西江中心小学等6个单位共13名教职工或家属未履行下半年公职人员(含聘用人员)环孕检。
为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经研究,决定对珠兰示范学校、高排初中、中村中心小学、白鹅中心小学、石门初中、西江中心小学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在xxxx~xxxx年度学校工作评价“班子建设”项目中分别扣除“执行力、落实力”分值2分。
各学校校长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监督好学校教职工和家属配合计生部门履行环孕检,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上述学校校长要责成未参检人员务必于12月10前参加环孕检。逾期未检的,县教育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对该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对单位法人代表给予组织处理。
附件:xxxx年下半年公职人员未参加环孕检人员名单
8.给予学生通报批评决定 篇八
宫xx,男,1991年09月出生,山东省威海市人,计算机113班学生,学号1110210084。该生在未经班主任、辅导员同意的情况下,于20xx年3月20日下午私自离校,前往沈阳看望朋友。这种行为在全院同学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回校后,该生勇于承认错误,表明认真学习的态度,其态度与悔改表现良好。为严肃校纪校规,维护良好的学风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浙科院政『』117号)规定,决定给予宫青山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分。希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营造信息学院良好的学习氛围。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xx年4月2日
9.给予党内除名的通报 篇九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第六十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十四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 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一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0.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篇十
为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镇党委和各党支部,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1、党务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各党支部决议事项、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人事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三、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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