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练习题(8篇)
1.建筑防火练习题 篇一
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及火灾危险性,对建筑物防火设计进行分类,世界各国有各自的规定。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将建筑分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一些特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般称“低规”)适用于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般称“高规”)适用于10层及双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 24米的公共建筑。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米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高层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一类和二类。高层一类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中的高级住宅、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公共建筑中的医院、高级旅馆;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住楼;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物高度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高层二类建筑包括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2.建筑防火练习题 篇二
当走进办公室或回到温馨的家中, 你曾有几次主动关心过房间里的防火设施, 自动报警器是否有效?它天天和我们于一个空间, 如此之近。因不是消防专业人士, 火灾又是偶发, 建筑里的防火设施几乎与我们日常工作生活没什么关联, 显得那么遥远。然而一旦发生火灾, 防火设施的功能又显得分外重要。尤其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飞速发展, 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逐渐增多, 我们在享受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美好时, 也时刻承担着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的风险。对于建筑防火, 有没有一些可以遵循的原则或方法?目前建筑防火有哪些技术?我国建筑防火的整体水平如何?时逢全国“119”消防宣传日, 本刊记者在北京采访了建筑防火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防火综合技术分会理事长李引擎。
记者:首先, 请您为我们解读一下如何理解建筑防火?对于建筑防火设计, 需要遵循什么理念或者说原则?
李引擎:消防安全是一个大概念, 建筑防火是其中的一部分。建筑物火灾是指发生于各种人为建造的物体之内的火灾。最常见、最危险、以及对人类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最大的还是这类发生于建造物之中的火灾。而火灾与其他灾害相比有自己的特点:一是火灾具有社会灾害和自然灾害双重属性。比如一些森林火灾是自然灾害, 当然自然灾害引起火灾的量比较小, 主要是社会灾害, 也就是我们在生产生活中的一些不当行为导致的火灾。二是具有普遍性和全天候性。火灾不分种族、不分国家、不分区域, 只要有人的生活生产, 一天中的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生火灾。尤其在建筑物里面, 发生火灾后, 因建筑的设计、人的行为、生理素质等不同, 直接导致火灾的后果不同。
因此, 建筑防火在设计的时候主要考虑以下3个原则:第一, 从设计上保证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 这可以预先做一些估计和预判。比如在对建筑内部供电线路设计时, 要考虑线路最大的负荷是多少;在室内装修时, 尽可能采用一些不燃或难燃的一些材料;在材料的布置上, 让其尽可能处在不太容易燃烧的状态。比如同样一块布, 作为窗帘挂在窗上, 如果没有经过特别处理, 拿一根火柴就会很容易将其点着且很快燃烧。但将这块同样的布作为墙纸贴在水泥墙上的时候, 其本身的材性没有改变, 只是粘贴位置和方式发生了改变, 这个时候再拿一根火柴去点, 就点不着了, 充其量会烧一个黑斑。在建筑设计的时候, 尽可能地在空间布局和建材使用上做一些处理, 就可以让火灾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第二, 一旦着火, 要最快地知晓火情和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自动灭火。在最初的时候把火控制住, 会大大降低其损失。如果一开始不知道着火点让其大面积燃烧, 再进行处置就非常难了。第三, 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 让其最大限度地保持稳定, 争取时间确保消防救火和人员疏散。如果在灭火过程中, 建筑物的柱子突然断了或者梁板塌了, 这个时候房子可能会倾斜或者倒塌, 对于在着火空间和周围非着火空间的人来讲, 就会有毁灭性的后果。如果支撑建筑物整体安全的梁板柱等, 在短期内不塌, 尽管火在燃烧, 也有可能为救火的人和逃生的人提供充足的救援时间以及支撑更长的时间保证人员疏散。建筑防火安全系统, 就是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一套用于防范建筑火灾的建筑设计构造和各类自动和手动设施。
记者:您刚才谈到了建筑防火设计的3个原则, 有了原则, 建筑防火又有哪些具体方法或手段呢?
李引擎:围绕以上3个原则, 可将建筑防火安全系统分成主动防火安全系统和被动防火安全系统两部分。所谓主动防火系统就是早期发现和扑灭火灾, 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减少烟气的伤害。现代化的建筑一般都有好多层和好多房间组成, 一个大楼里容纳了几千人甚至几万人, 大家彼此都是隔绝的, 单靠个人感知是不知道哪里出事儿的。一旦发生火灾, 我们可以通过建筑里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知道什么地方哪个位置发生了火灾, 这非常重要。但只有报警不行, 还得想办法处置。在现代建筑设计里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建筑设计里, 尽管外部救援是最终要依靠的, 但由于建筑太大太高, 我们现有的消防设施目前最高的救助高度是100 m, 如果超过了, 还是要先通过建筑里的消防设施进行处置。而且一辆消防车救援的时候, 一般直接对着一个着火点灭火, 其他着火点难以同时顾及。对于超高层大型建筑来讲, 一定要把“自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考虑, 发生火灾后, 通过自动灭火系统把火灾控制住甚至把它扑灭。即使扑不灭, 将其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燃烧, 这样后续的救援处置就容易得多。另外主动防火系统还有防、排烟系统, 它由防、排烟管道, 各类阀门, 送、排风机等组成;消防电源和安全疏散诱导系统, 包括消防电源、应急照明、事故广播和疏散线路指示等设施以及消防给水系统。而被动防火系统主要包括对装修材料耐燃性的处理以及结构防火等。其主要特点是尽量将火势及烟气蔓延限制在起火居室, 以减少生命及财产的损失;防止建筑物结构体提前崩塌;防止火势蔓延至邻近区域, 或防止火势从临近区域燃烧过来;与主动防火系统实现有机互补。如果现在的建筑防火系统能有效地发挥这些作用, 应该说发生火灾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即使发生了火灾, 大规模、灾难性的后果是可避免的。
记者:近年来, 古建筑火灾多发, 比如去年丽江古城的火灾, 今年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的火灾等。对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有什么改进措施?
李引擎:首先, 古建筑火灾有如下特点:从火灾诱因看, 人为火灾比重大, 自然火灾比重小。如香格里拉古城火灾的直接原因就是“如意客栈”经营者在卧室内使用取暖器不当, 入睡前未关闭电源, 取暖器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的;从所处地域看, 发达地区多、不发达地区少。其次, 古建筑致火原因主要有古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古建筑以木结构为主, 难以满足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 木构件均为立体布置, 表面积大, 表面刷涂可燃涂层, 通风条件好, 一旦发生火灾, 迅速形成立体火灾, 蔓延极其快, 容易形成大型火灾;火源、电源管理不善, 古寺庙僧人、游客使用香烛、燃油, 古民居中可燃柴草大量堆积在厨房中柴灶、燃气灶附近, 冬季用火盆取暖, 生活用电器老化, 私拉乱接电线等乱象普遍存在古建筑中;大部分古建筑贴邻布置, 既满足不了防火间距的要求, 也满足不了消防车通行要求, 一旦发生火灾, 容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情况;另外还存在消防水源不足、避雷设施不健全、缺少消防自动探测、自动灭火设施、消防管理不到位等。
对于改进措施, 一是转变观念, 根据文物的重要性, 全面而正确地评估文物原貌与消防安全性之间的关系, 确定合理的保护范围和手段, 不能笼统地以文物级别的重要性而拒绝自动消防系统。二是完善古建筑的消防立法。包括消防专项规划、改造设计、改造施工、改造验收、使用和维护等过程。三是加强消防管理,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订立防火安全检查和定期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防火档案, 制定灭火作战方案, 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四是补充和加强防火分隔措施。部分古建筑在历史形成过程中已经考虑防火分隔措施, 如防火山墙等, 而大部分古建筑是完全没有考虑防火。对于已经考虑的防火分隔古建筑, 应当衡量其有效性适当进行改进, 没有进行防火分隔的古建筑则应分范围、分层次地在不影响原貌的基础之上, 补充防火分隔措施。五是提高构件的耐火极限。目前已经有透明防火涂料, 不影响原有建筑风貌, 可以适当考虑推广应用。六是重点推进火灾的自动报警技术。在建筑内部、连廊等部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七是要考虑特殊的灭火系统。除了普通的消火栓、灭火器之外, 必须要突破现有的思维模式, 引入其他有效的灭火措施等。
记者:与国外相比, 我国目前的建筑防火系统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李引擎:总体上讲, 我国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体系、水平与国外相比, 应该说是差不多的。比如, 我国建筑防火标准规范体系已基本实现:与国际先进标准在理论上和主要做法上实现了全方位的接轨;在国内相应的标准衔接上, 体现了系统性和互补性;标准所采纳的基本技术指标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了包容和跟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做法的标准管理机制。但是, 在一些建筑防火理念和方法上还需要继续研究:首先是设计理念。建筑的平面构图和设备为防止灾害提供了一个基本条件, 我国传统的设计理念没有或极少考虑人与这些设施的互动所导致的防灾效果。而国外新的设计理念则首先考虑人是否会受益或实现这些防灾设计的目标, 以及灾害发生时, 人对各种防灾设施的作用、利用的可靠程度。当然也要估计人员错误操作的行为会对建筑防灾体系带来的严重后果。其次是防火区分的要求。防火分区的大小, 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平面布局。我国防火分区是按照楼层面积划分的, 并且每个分区面积的要求相对较小;国外既有按面积划分的, 又有按体积划分的, 并且每个分区面积相对较大, 甚至有的国家对防火分区无要求。最后, 可能在一些设备上, 国外的更现代化一点。
记者:您觉得现代化城市在建筑防火系统的管理上, 有什么难点?您又有哪些建议?
李引擎:首先, 一是建筑防火系统在最初设置时没有问题, 可是一个建筑会矗立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几十年后防火系统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就对该系统的耐久性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大家对于建筑防火系统的陌生性, 因为它和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做的具体工作不太关联, 大家对此不关心, 不关心并不代表它不重要;三是建筑防火系统位置的隐蔽性, 通常无法确定它是好是坏, 这也是一个难点。
其次是地下的建筑防火, 它比地上建筑更有危险性, 因为火灾着起来后, 烟气朝上升腾, 人的疏散也是向上的, 烟气升腾的速度要比人的奔跑速度快。假如不能很好地控制火和烟, 地下人员的疏散就有很大危险。而且消防队救火也是逆着烟而下, 消防车也下不去。
最后是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防火管理, 比如供水系统、电缆系统、燃气系统等, 这些系统在地下看不到而且是立体交错在一起的, 一出事很可能就是大事。
就城市消防救灾安全系统的建立, 我的个人建议:一是要建立统一的城市防灾救援体系。目前我国城市管理千头万绪, 所面临的灾难也多种多样, 但基本上各城市都没有统一的永久性的防灾指挥调度中心和集中的、机动性很强的专门救灾队伍。根据国外的经验做法和国内的实际情况, 目前最有可能实现的就是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建立起城市防灾统一指挥和救援中心。二是建立义务消防救灾组织。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 义务消防队由适龄青壮年组成, 他们要经过专门的灭火救灾训练, 并依据居住范围编成相应的班、队。平时他们可协助专业消防队进行宣传教育和预防灾害的工作, 如遇火灾或其他灾害发生时能召之即来, 并能立刻投入抢救等。为确保义务消防队的长久性和有效性, 国家应在相关的法令中明确其地位, 并通过保险和其他社会基金方式为义务消防员建立伤残保障。三是消防灭火指挥高智能化。从防御灾害的角度看, 现代化的城市是脆弱的。因为城市联系的某一链环一旦出事, 就可能导致全城性的灾难后果。因此, 对火灾的扑救指挥就不再是“单点”式的处理了。现代化的消防指挥灭火系统应该具有更多的宏观性、全面性和多维性考虑。四是消防装备的现代化。消防装备的专业化主要解决两大问题:如何使消防车辆在与火场有一定距离的安全地带便可高效灭火, 亲临现场的救护人员的装备有极高安全度的防护措施。为了实现迅速有效的抢救目标, 在灾害发生时地面与空中立体救灾十分必要, 因此现代消防必须配备空中快速救助系统。五是消防队伍的职业化。高智力的脑力训练将在相当程度上取代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因此要很好的研究消防体制的问题。职业化的体制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稳定, 有利于高新技术的采用。六是救火、救生一体化。由于消防队特有的准军事的组织形式和配有的一些专门的设施, 国外的消防队已将火灾时的救火救人和平时的救生工作一体化了, 消防队同时兼有救灾救生和帮助市民排忧解难等多项功能。救火救生工作的一体化有助于人们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我国的一些大城市, 市民对消防队的期盼已不再是仅仅救火了。七是完善社会安全的管理制度。从现实暴露的问题来看, 我们常常看重物质条件而忽略人的影响和人的高质量管理, 比如我们装备了一些现代化的防火设施, 但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其用途, 并且因缺少日常的管理而无法在关键时刻起作用。此外, 我们的管理多体现在官方的行政行为上, 单一的行政管理导致了一些弊端, 我经常呼吁引入经济管理, 也就是保险机制的建立。保险公司用经济手段涉入消防安全管理, 并在一定的范围内成为主体, 简单说就是某个建筑一旦承保, 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会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让其防火系统处在一个很好的状态。希望国家对于火灾险从立法到具体行动上有一些推进, 比如建立完整的评估体系和培养专业的人员等。伴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我国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势必要走向以经济维护为主, 以行政调整为辅的轨道。八是全民防火意识的提高, 平常要加强对民众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记者:据了解, 2013年8月20日, 北京市政府召开会议隆重表彰荣获首届全国“119”消防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建筑防火研究所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接下来, 您和您的建筑防火研究团队将有哪些规划?您个人有哪些设想?
3.建筑防火练习题 篇三
关键词:防火缺憾 防火对策 意义
中图分类号:TU9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7(c)-0051-01
山地古建筑是古代的时候建筑在山地上的,由于山地的地形特殊性,古建筑的周围通常是包围着较多的树木和丛林,在一定的意义上,人们对于防火意识比较薄弱,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引起树木的燃烧和火灾。这样的防火意识对于古建筑而言是危险的,因为古建筑具有较大的历史价值,同时也是古代人民的劳动和创造的结晶,所以要做好防火措施。
1 防火缺憾
1.1 古建筑本身存在隐患
山地古建筑是从古至今留下来的,在古代的时候由于条件比较简单,所以施工建造的材料过程都是比较简单化的,基本上都是采用木头材质的材料来制成的。经过多年的风干和洗礼,木头材料比较干燥,就山地古建筑本身而言是存在着火灾隐患的。由于古建筑的存在年限较长,木头的使用年限也比较长,所以在保护古建筑的过程中,常会出现木头松动空心等状况,具有较大的火灾隐患。
1.2 地形特殊
由于古建筑的建筑是依山傍水的,这就决定了古建筑地形的特殊性。所以,多数的古建筑是建造的深山老林中的,虽然具有比较独特的韵味,但对于古建筑的保护而言是具有较大的难度的。在深山老林中,古建筑的周围是树木丛林,地形又比较特殊,树木是比较容易受到山火,野火的殃及的,当风刮的比较大的时候,火灾便会迅速的蔓延,这就对古建筑防护具有较大的威胁。
1.3 救火困难
由于古建筑建造的山地上,地形比较特殊,所以一旦火灾发生,救火是比较困难的。在救火工作展开之前需要及时的发现火势的蔓延趋势,并且及时和消防队取得及时的联系,但由于山地地形的崎岖,常会使得消防队员无法及时的赶到火灾现场,并且相关的消防设备也无法及时运送到火灾的现场,这样严重导致了救火的苦难和山地古建筑的损坏。
1.4 缺乏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
虽然古建筑本身存在着火灾隐患,但现在的保护措施需要做到完善的防护。在我国多处的山地古建筑是缺乏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的,整个的消防管理是不够完善的,对于古建筑的管理是没有定期的安全检测和报告的,这就会导致管理人员对于整个的古建筑的安全状况是不了解的,所以火灾一旦发生,就不会存在完善的消防策略进行有效的控制这样便加大了消防队的难度,同时也加大了古建筑本身的安全隐患。
2 防火对策
2.1 控制山地周围树木
对于古建筑周围树木的影响,可以对于山地周围的树木进行分级的监控,根据相应的海拔高度,树种来进行分级控制,增加设备进行研究和记录。同时,可以增加人手进行山地周围的巡逻和瞭望,对于树木进行合理的保护和控制。对于树木中的水瓶,水等要注意加强控制,曾经发生过由于水瓶中有水而引发的火灾,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对于海拔较高的古建筑,可以进行适当的树木修理,避免火灾的发生,因为较高的海拔是导致消防队无法及时到达。
2.2 建立良好的防火系统
防火系统的建立是具有较重要的实際意义的。古建筑的防火系统可以包括多方面的内容的,消防组织领导,消防队训练以及消防设备的完善等。良好的防火系统是可以在一定的意义上对于火灾进行相应的防护的,同时还可以使得古建筑在火灾发生是具有及时救火的功能。在建立防火系统的同时,也是需要落实好防火岗位责任制的,使得防火系统制度较完善,这样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对于古建筑具有一定的防护作用。
2.3 提升建筑本身的防火性能
由于古建筑本身是木材为主的,所以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在现状下,常会对于古建筑进行一定的修补,所以,为了提升建筑本身的防火性能,可以在涂料中添加一些防火,阻燃的化学催化剂,从而使得建筑本身的防火性能得到提升。在古建筑的表面可以涂上一层防火涂料,形成一层防火膜,降低古建筑的燃烧性能。一旦火灾发生,古建筑本身具有的耐燃性,可以形成一定的保护作用。
2.4 加强防火意识宣传
在对于古建筑的防火中,仅仅依靠自身防火以及外在的一些防火策略是不够的。对于古建筑的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加强他们的防火意识,做到保护古建筑并且重视火灾的发生。对于游客等而言,可以使用一些显目的标语,进行相应的标注,使得他们注意到火灾的安全隐患,同时还可以增加他们对于古建筑的了解和保护。
2.5 建设消防通道
对于古建筑防火是在火灾发生过程之前的一系列措施,所以在平时的古建筑防火中可以建设相应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建设不需要多宽,但需要有足够的空间使得空气充足,同时也可以使得消防队火灾发生时可以及时的赶到。消防通道的设立还可以便于火灾发生时人员的及时疏散等。对于古建筑管理而言,这样的消防通道的设立具有一定的无形防火意识宣传的作用。
3 具有的意义
3.1 对于古建筑本身而言
山地古建筑是历史留下来给我们的遗迹,具有较大的历史意义,人们可以在游历的过程中了解相应的历史和过去。所以古建筑的防火是具有较大的意义的,可以使得古建筑本身免收火灾的困扰,还可以使得山地古建筑得到良好的保存和流传,具有重要的传承作用。
3.2 对于国家而言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过去的五千年的历史是历史的缩影,古建筑不仅是过去某种文化的象征,同时也是一个时代的历史缩影。所以我国正致力于古建筑的尽力保存,虽然在一定意义上而言,我国对于山地古建筑防火保护出于起步阶段,但通过相应的防火策略的改善,便会在一定的意义上使得山地古建筑的防火保护得到更快的发展。
4 结语
山地古建筑是一种古代文化的象征,具有较大的历史价值,反映了当时古代建筑的现状和当时的建筑特色,在历史研究方面,对于研究当时的历史现状具有较大的贡献。由于现在对于山地古建筑的防火保护意识不够明显,在山地古建筑的保护中也没有进行相应的防火策略和防火系统的建设,所以火灾隐患是存在着的,这样的现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政策整改以及合理的火灾控制。当然目前我国的山地古建筑的防火建设是出于起步的阶段,还不是特别的成熟,所以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究和深入,这样,才可以对于山地古建筑做到最好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文献
[1]虞翌青.浅谈山地古建筑的防火缺憾及防火对策[J].广东建材,2010,26(1):70-72.
[2]付勇,陈蔚勤.浅议山地古建筑的消防[J].中华民居,2012(5):76.
4.建筑防火132 篇四
禁忌l 民用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低于相应的耐火等级规定 【分析】
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一~四级。
2.确定耐火等级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火灾的危险性、建筑 的重要性、建筑物的高度、火灾荷载等。
3.建筑构件按照其燃烧性能可分为:不燃烧体(见图1—1)、难
燃烧体(见图 1-2)及燃烧体。
3.建筑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确定的。
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分为三大类:
一、不燃烧体:如砖、石、钢材、砼等。
二、难燃烧体:如经过 阻燃处理的木材、沥青砼、水泥刨
花板等。
三、燃烧体:如木材。
1.2 常用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墙的耐火极限
1、普通粘土砖墙、钢砼墙的耐火极限大量试验证明,耐火极限与厚度成正比。厚度(mm)120 180 240 370 耐火极限(h)2.50 3.50 5.50 10.50
2、加气砼墙的耐火极限
耐火极限与厚度也基本是成正比。
如加气砼砌块墙(非承重墙)
厚度(mm)75 100 200 耐火极限(h)2.50 6.00 8.00
3、轻质隔墙
木龙骨——钢丝网抹灰:0.85h
石膏板:0.30h
水泥刨花板:0.30h
板条抹灰:0.85h
钢龙骨——单层石膏板
双层石膏板:1.00h以上
4、金属墙板的耐火极限
采用铝、钢、铝合金等薄板作两面,中间或是空气层或填矿棉、岩棉等隔热
材料,耐火极限可达1.50~2.00h。
二、柱的耐火极限
1、钢砼柱的耐火极限
在通常情况下随柱截面增大而增大。如C20砼柱:
截面积(mm × mm)耐火极限(h)200×200
1.40h
300×300
3.00h
370×370 5.00h
2、钢柱的耐火极限:0.25h
三、梁的耐火极限
1、钢砼梁的耐火极限主要取决于主筋保护层的厚度。
如非预应力钢砼简支梁:
保护层厚度(mm)10 20 25 30 耐火极限(h)1.20 1.75 2.00 2.30
2、无保护钢梁耐火极限为0.25h。
四、楼板的耐火极限
简支钢砼圆孔空心板
保护层厚度(mm)10 20 30 耐火极限(h)0.9 1.25 1.50
预应力钢砼圆孔空心板
保护层厚度(mm)10 20 30 耐火极限(h)0.4 0.7 0.85
五、吊顶的耐火极限
木吊顶搁栅——钢丝网抹灰:0.25h
板条抹灰:0.25h
纸面石膏板:0.25h
钢吊顶搁栅——石棉板:0.85h
双层石膏板:0.30h 钢丝网抹灰:0.25h
六、屋顶承重构件——屋架
无保护钢屋架的耐火极限为0.25h;钢砼屋架的耐火极限主要取决于保护层厚度,一般保护层厚度为25~30mm,耐火极限为1.50~1.70h。
七.防火门类型:
分:优质(甲级、乙级、丙级)木质防火门和优质(甲级、乙级、丙级钢质防火门
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1.5小时 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1小时 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0.5小时
防火门的填充材料一般使用硅酸铝纤维或岩棉。)
注:①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的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② 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③ 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④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⑤ 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lOO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⑥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⑦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Il6--87附录二确定。
二、高层建筑分类(表3—13)一 类
居住建筑:高级住宅、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公共建筑:1.医院
1O二 类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2.高层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l500m2的商住楼 .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
.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9lO1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房间隔墙采用难燃烧体时,未提高其耐火极限
1.当降低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时,其耐火极限应相应提高,且应注意这些材料的发烟性能及其毒性。
2.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的公共建筑仍应严格控制,不降低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
【措施】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房间隔墙采用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即耐火极限由表1—1中的O.50h提高到O.75h,如图1-10所示。
禁忌3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低于1.50h和1.00h
1.将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50h,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定为1.OO h.2.在我国,多数建筑的耐火等级属于二级,钢筋混凝土楼板及屋面板通常采用的保护层厚度为15~30mm,其耐火极限达到1.50h以上(部分预制空心板约为1.OO h),因此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OO h。
禁忌4 三级耐火等级的老年人建筑或儿童活动场所等建筑、或建筑主要交通枢纽部位的吊顶,未采用不燃烧体或采用耐火极限低于0.25h的难燃烧体
1.医院、疗养院是病患的主要活动场所,病人的行动不便,儿童是需要有成年人照顾的设计者在进行建筑防火设计中更有必要为病人、儿童创造安全疏散的条件。
2.若不采用耐火极限较高的吊顶,一旦发生火灾其坍塌的可能性较大,会将这些重要的交通疏散通道封堵造成人员伤亡。【措施】
1.医院、疗养院、中小学校、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不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的难燃烧体.图1-13所示。
2. 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中的门厅、走道等部位的吊顶,应采用不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O.25h的难燃烧体。如图1-14所示。
禁忌5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或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符合相应规定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5.1.7条规定了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的设计要求(见表1.2),在建筑的防火设计中应避免超出该规定。
2.(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民用建筑只适用于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民用建筑,包括民用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3.每层防火分区的分隔体严格地说需要在同一轴线位置贯通上下各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采用二~四级 【分析】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见图1-21)发生火灾后,扑救难度相对较大,火灾延续时间长,因此对其耐火等级要求较高。
【措施】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禁忌7 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采用三、四级
1.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商业建筑、学校、食堂等均属于人员较为密集的建筑,应尽可能采用较高耐火等级的建筑。
【措施】 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禁忌8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未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1.当建筑某层发生火灾时,烟火很快会通过贯通的空间上跳下窜、上下蔓延,形成难以控制的火势这些相连通的空间是处于同一个防火 分区内.禁忌9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未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1.建筑的中庭部位是火灾竖向蔓延的主要通道,应该作为一个竖向防火分区比较合理。
2.防火分区可以灵活处理,将中庭单独作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单元。与 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如设置防火门时,其门扇应在平时保持开启状态,火灾时通过自动释放装置自行关闭,以利兼容分隔与疏散的双重功能。【措施】
1.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2.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房间与中庭相通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禁忌10 防火分区之间未采用合理的分隔
【措施】
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见图l-26)。
2.防火分区之间在防火分隔措施上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墙是指用具有4h(高层建筑为3h)以上耐火极限的非燃烧材料砌筑在独立的基础(或框架结构的梁)上,禁忌1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其某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0 m2
1.大型商业建设发展的情况来看,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 厅等由于其使用的需要,通常在面积和空间上具有较大和较高的要求,在加强其他防火设施的情况下,对商店的营业厅、展览建筑展览厅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但是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大于10000m。【措施】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 m2(见图1-27):
禁忌12 地下商店的营业厅设置在地下三层或三层以下
1.地下建筑不能开设窗户,与外界连通的出口少,发生火灾后,烟和热气流不能及时排出去,热量易聚集,此外,因地下建筑的通风不足,且导致疏散通道能见距离降低,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队员救火。2.一旦发生火灾,火灾扑救、烟气排除和人员疏散都很困难,因此地下商店的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措施】
地下商店应符合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的规定,如图l-28。所示
禁忌13 地下商店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 性的商品
【措施】
地下商店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如汽油、煤油、60。及以上的白酒、硫磺、樟脑、漆布、油布、油纸及制品等。图1-29所示。
禁忌14 地下商店的营业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灭火系统m2,或其建筑内部装修不符合相关规定,但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却达到或超过 2000
1.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所带来的危害.在满足一定标准的情况下,地下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 2000m2,而不必严格按照表1-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中对地下建筑 500m2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
禁忌1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 20000 m2时,采用有门窗洞 口的防火墙进行分隔
1.当今地下商业建筑的规模越建越大,且大量地采用防火卷帘门作为防火分隔,使得数万平方米的地下商店连成一片,其后果不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火灾的扑救工作。2.防火分区之间在防火分隔措施上可采用防火墙,若防火墙上设置门窗洞口,则该部位必然是火灾蔓延的薄弱环节,而对于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 20000m2的地下建筑来说,应该对其防火分隔更加严格,因此应避免在防火墙上设置门窗洞口。
【措施】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如图1—31所示。
禁忌16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未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满足地下商业建筑的使用要求及防火安全要求的原则下,且保证地下商店内部防火分区的划分符合规范要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严格执行融范规定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局部连通。这些措施包括:下沉式广场等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措施】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2 时,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如图1-32所示。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如图1-33所示。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98—1998(2001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如图1—35所示。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篇五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台”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l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皂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杓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术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术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6.消防建筑防火规范100题 篇六
该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1)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
(3)地下民用建筑。
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面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分别是几小时?
答:4小时、3小时。
3、我国现行规范选择什么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
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
4、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怎样划分的,共分几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加工的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其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5、厂房的耐火等级如何根据火灾危险性进行选择?
厂房的耐火等级应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相适应。甲、乙类生产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丁、戊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四级。
6、变电所、配电所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平面布置的要求是什么?
变电所、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但供上述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帖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
7、厂房的防火间距是如何规定的?
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要求是什么?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的厂房。且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宜作防火保护层。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易于泄压的门窗或轻质墙体作为泄压面积。
(3)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设施。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要通风良好。
(4)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下不宜设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密封。
9、厂房安全出口数量的要求是什么?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戌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10、厂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安全出口数量的要求是什么?
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
11、耐火等级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2500m2)及最大允许长度是(150m)。
12、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500m2)。
1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3)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14、建筑物有上下层连通开口部位时防火分区划分原则是什么?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15、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是什么?
16、如何确定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
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17、民用建筑中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规定是什么?
总蒸发量不超过6t、单台蒸发量不超过2t的锅炉,总额定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额定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可燃油和多油开关等,可贴邻民用建筑(除观众厅、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和病房外)布置,但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上述房间不宜布置在主体建筑内。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包括变压器室之间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
(2)锅炉房、变压器室内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间墙。
(3)变压器下面应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多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18、民用建筑中设置商店的规定是什么?
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有民用建筑内。住宅建筑的低层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住宅分隔开。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19、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要求是什么?
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 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20、防火墙的构造要求是什么?
(1)防火墙应截断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屋顶结构,且应高出不燃烧体屋面不小于0.4m,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不小于0.5m。
(2)当低层建筑物的屋盖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烧体时,高层工业建筑物的屋盖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包括纵向防火墙)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不高出屋面。
(3)防火墙中心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燃烧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设施。
(4)建筑物的外墙如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突出难燃烧体墙的外表面0.4m;防火带的宽度,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2.0m。对于汽车库,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5)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6)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对于高层民用建筑,严禁穿过防火墙;对于其他建筑和人防工程,不应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如必须穿过时,应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7)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民用建筑如必须设置时,其两侧的墙身截面厚度均不应小于12cm.(8)高层建筑的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不应设在其他建筑的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不限。
21、防火门的设置应注意哪些事项?
(1)防火门应为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2)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
(3)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设置顺序关门器。
(4)常开的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
(5)设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垮越变形缝,防止烟火通过变形缝蔓延扩大。
22、防火阀的位置和构造要求是什么?
(1)通风管道穿越不燃烧体楼板处应设防火阀。通风管道穿越防火墙处应设防烟防火阀,或在防火墙两侧分别设防火阀。
(2)送、回风总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应设防火阀,防止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物内的其他房间内。
(3)送、回风道穿过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大会议室、易燃物质试验室、储存量较大的可燃物品库房及贵重物品间等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处应设防火阀。
(4)多层和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楼板常是竖向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物,在这类建筑中的每层水平送、回风管道与垂直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应设防火阀。
(5)风管穿过建筑物变形缝处的两侧,均应设防火阀。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中厨房、浴室、厕所内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如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有困难时,应设防火阀。
(6)控制防火阀关闭的易熔合金片或其他感温元件应设在容易感温的部位。其动作温度应比通风系统最高正常工作温度高出25℃,宜为70℃。
(7)为使防火阀能自行严密关闭,不仅防火阀的关闭方向应与通风管内的气流方向一致,而且应使设置防火阀的通风管道应有一定的强度,在设置防火阀的管段处应设单独的支吊架,防止风管变形。
(8)进入设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房间的通风、空调管道上,应设防火阀。
23、疏散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什么条件?
(1)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并应设置楼梯间(室外楼梯除外),便于双向疏散。
(2)靠近电梯间布置,将人们经常使用的路线和应急路线结合起来,利于快速疏散。
(3)靠近外墙布置。
(4)楼梯间(除与地下室相连的楼梯、通向高层建筑避难层的楼梯外)竖向要保持上下直通,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
(5)避免人流交叉。(6)(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同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8)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 突出物。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9)首层楼梯间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10)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液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局部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24、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有什么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6)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7)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设直径为100mm或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哪类建筑应当设置封闭楼梯间?
(1)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超过5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
(2)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其地下层楼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以及地下层数为一层或二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米时。
(3)其他的地下商店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可设置封闭楼梯间,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4)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的疏散楼梯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5)高层库房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6、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的安全出口有可规定?
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的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小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27、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设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火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
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什么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1)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2)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3)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4)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5)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6)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29、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什么要求?
(1)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3)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消防电梯前应设室内消火栓;
(5)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度角。
(6)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7)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8)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
(9)高层工业建筑和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30、《建规》中何种建筑应设置消防水箱,设置有什么要求?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2)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3)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4)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31、哪种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设置在地下、半地下;
(2)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
(3)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
32、什么部位应设水幕设备?(1)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的舞台口,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
(2)应设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开口部位;
(3)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33、消防水泵房的设计要求是什么?
《建规》规定:消防水泵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高规》规定: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34、在什么情况下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应设防火阀?
(1)送、回风总管穿过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
(2)通过贵重设备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
(3)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每层送、回风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35、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应变措施有哪些?
防火间距因场地等各种原因无法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要求时,可依具体情况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1)改变建筑物内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成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7.化工建筑防火防爆设计 篇七
一、化工事故的特征
(一) 事故发生频率高、危害大
由于化工原料的特殊性和生产中的特殊条件, 导致了化工行业比其他行业更具危险性。而且化工原料本身和生产操作中的问题, 导致了事故的频繁发生, 化工企业因火灾爆炸事故死亡的人数居我国因公死亡人数第一位。由此可见, 化工事故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
(二) 对环境污染大
化工生产所涉及的原料、产品和生产后的废料等大多都有毒性和腐蚀性的, 一旦发生事故, 泄露到大气或者排放到水域中, 造成空气和水资源的污染, 危害较大, 而且难以治理。
二、爆炸的种类
爆炸是物理能量和化学能量瞬间释放的过程, 爆炸的过程一般很快, 附近的压力和温度急剧升高, 有时伴有发光和发热现象。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原子爆炸等。化工企业的爆炸主要是由于各种材料与空气的接触而形成的混合爆炸物, 在遇到火源时发生爆炸。
三、建筑物爆炸的情况
从爆炸发生在化工建筑物的位置来分, 分为内部爆炸和外部爆炸两种情况。在建筑物内部发生的爆炸, 简称内爆, 也就是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在建筑物外部发生的爆炸, 简称外爆, 也就是有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其中爆炸危险环境有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环境和火灾危险环境。在建筑的防火防爆设计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防爆设计。
四、防爆设计的意义
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仓库, 在化工建筑设计中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可以减少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几率, 一旦发生了事故, 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 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
五、化工建筑防爆设计的具体措施
(一) 采用单层建筑
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 其设计要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前提下, 尽量简单, 最好是单层建筑, 而且要在屋顶设置轻质的泄压屋盖, 设备要布置在靠近门窗的下风侧, 这样就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员工的身体健康, 万一发生事故也便于人员的疏散。
(二) 不要使用全封闭式建筑
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 应该使用敞开或者半敞开的建筑, 排除爆炸混合物的形成条件, 使易燃气体和粉尘等快速扩散, 而且, 一旦发生了爆炸事故, 气体和热量也可以快速释放, 不至于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 多层厂房的剖面设计
多层厂房的平面宽度不能过大, 否则不但达不到泄压面积的要求, 也会影响厂房的自然通风, 同时要在厂房周边设置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采用封闭的楼梯间。将顶层设置为泄压屋顶和天窗。为了防止高低厂房之间的影响, 可以使用非燃烧体防护墙, 疏散门要使用双层外开门, 防止进出时热空气的进入使厂房温度升高, 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几率。
(四) 注意建筑防爆的结构形式
对于化工建筑的防爆厂房要考虑其抗倒塌性, 如果发生了一般性的爆炸事故, 也不至于影响整个厂房的设备安全, 同时也避免了因建筑倒塌而发生的人员伤亡。在建筑的主体结构中使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或者是具备防火保护的钢框架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因为其承重能力强, 不易发生倒塌, 但是要注意使用现浇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不能使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因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在节点处的刚性较差, 会影响其整体的稳定性和抗爆性, 不适合应用在防爆建筑中。
(五) 建筑的泄爆
建筑本身具有可能会引起爆炸的因素, 想要做好建筑防爆工作, 必须将排除建筑本身所含有的引爆因素工作放在首位, 若是没有做好这项工作, 就不能实现建筑防爆的目标。在建筑中, 会存在很多的气体以及物质, 这些气体和物质与空气进行混合, 当混合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 就会引起建筑爆炸。因此, 想要做好建筑防爆工作, 必须排除与空气混合会产生爆炸的因素。例如可燃性蒸汽、粉尘或者是纤维等, 这些气体、物质与空气的混合达到爆炸极限的时候, 就会引起爆炸。面对这样的情况, 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降低气体、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程度。降低混合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 自然通风, 经常对建筑进行自然通风, 可以有效的降低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程度, 从而降低爆炸发生的几率;第二, 采用机械进行通风, 建筑主要是用窗户、门这两个地方进行通风, 但这两个地方的通风程度是有限的, 无法实现完全通风的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 可以采取机械进行通风, 从而扩大建筑通风面积, 进一步的降低气体与空气的接触程度。所谓建筑的泄爆就是要排除爆炸事故的根源, 排除建筑物本身可能就存在的引爆因素, 因此, 在使用的材料上要避免这类隐患, 例如地板的选择上要采用不易发生火花的地面, 维护结构要保证具有良好的隔热和降温性能;使用敞开式建筑利于建筑的自然通风, 排除材料与空气接触达到爆炸混合物的浓度。
(六) 建筑的抗爆
所谓抗爆就是要阻挡外界引爆因素进入化工建筑内, 例如, 要阻挡室外的可燃性气体进入室内, 可以使室内的地面高于露天装置的地面, 通过机械通风使气压高于室外气压, 全面的防止室外易燃易爆因素的侵入。与此同时, 要采用耐火性能良好的非燃烧墙和夹丝玻璃固定窗, 门不能设置在迎爆面方向, 钢筋框架也要使用抗爆强度大的材料。由此可见, 防止内部爆炸主要是靠泄爆, 防止外部爆炸主要是靠抗爆, 对于有些特殊区域可以采取局部抗爆措施, 例如增设防爆墙, 将混合之后会成为爆炸源的材料分割开, 需要在墙上设置观察窗的地方要使用防火能力强、抗爆强度高的防爆窗, 尽最大的努力, 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和事故带来的危害。
结语
总而言之, 对于化工生产中所使用的易燃易爆产品必须多加重视, 一旦这些产品出现泄漏情况, 将引发灾难性的事故, 所以必须加强化工建筑的防火防爆设计, 遵从国家颁布的法律规范, 注重选取合理的工艺技术和操作流程, 在建筑设计中多注重防火防爆性能, 最大限度降低危险指数。同时要更加注重运用新型建筑材料, 加深对防火防爆性能的理论研究, 建筑师们要在注重建筑实用性的基础上追求建筑的外观, 结合自身的功能性经验, 严格对建筑的性能把关, 注重化工建筑的安全, 尤其是注重防火和防爆性能, 全面优化化工建筑的工艺流程, 规划建筑的整体布局, 使化工企业在安全的建筑环境中进行生产。
摘要:化工行业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 但是由于化工生产的特殊性, 大多物料和成品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性, 一旦发生意外情况, 很容易引起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因此, 对于化工建筑的设计一定要考虑到防火防爆, 按照国家规范, 采用安全防护措施, 使用新型的、合理的建筑材料,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关键词:化工,建筑,防火防爆
参考文献
[1]邢燕红.浅谈化工建筑防火防爆设计[J].内蒙古石油化工, 2014 (12) :77-79.
[2]王小洪.浅析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防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3 (32) .
[3]曹武建.电气设备接地故障引发火灾事故的安全管理措施[J].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 17 (06) :52-55.
[4]周泽龙.关于化工装置建构筑物防火防爆问题的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4 (01) .
[5]宋荣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分析[J].中国化工贸易, 2014 (25) :75-75, 79.
8.建筑防火设计问题浅析 篇八
关键词建筑;防火设计;问题优化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42-0202-01
1目前建筑防火中所存在的问题
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建筑在设计过程中对于防火设计没有进行全面的考虑,使得建筑物在正式使用后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1)消防设施不足。在高层建筑的内部设计中,对于火灾报警系统或装置没有考虑到位。外围报警设备的缺乏不仅发挥不了火灾报警,也会让建筑在火灾中受到重大的损坏。
2)设计方案不严。建设单位为尽早结束施工而忽略了标准规则,常常一边施工一般设计,遇到问题时随意改动建筑防火设计方案,没有严格的设计方案就不会有高质量的施工。
3)装修材料不当。设计者仅仅重视了内部装修的美观效果,忽略了材料运用的科学性。建筑装修过多使用可燃、易燃物,最终因电源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4)内部结构不妥。对于高层建筑进行内部结构设计时,没有对相应的防火区域进行划分,随便划分防火分区,扩大了灾情的范围面积,使得火灾发生后留下巨大的隐患。
2消防设施的设置是防火保证
建筑投资规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复杂,使得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防火安全的设计。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发达,因此,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 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而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消防水池容积的确定、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是重点。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要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泵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时,则需要适当增设额外的室外消火栓。而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的同时应考虑室外供水能力综合确定,达到既节省投资的目的,同时又保证消防的安全可靠性。在我国其他一些地区,在室外给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情况下,也有仍然坚持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并储存足够的消防用水量。笔者认为若不考虑连续补水,消防水池必须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储水量根据室外给水管网能否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当然,具体设计时,还应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来确定消防水池储水量。目前大多高层住宅,由于其公共面积较小,除了电梯前室,其余部位大多是门、管道井等,很难设置消火栓,此时,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应计入消火栓总数内,否则将增大公用面积,造成浪费。因此在既能满足消防需求又可节约投资得基础上,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消火栓可计入消火栓总数内。总之,消防规范的制定要建立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在数理统计的基础上,而不是愈严愈好。
3建筑防火设计的根本是处理好“规范”“功能”“安全”诸方面的关系
建筑防火设计的根本是处理好“规范”“功能”“安全”诸方面的关系。在做建筑设计时不是仅仅简单地、牵强附会地“遵守”规范规定,而是要通过认真分析防火间距、合理分区、安全疏散等各方面的可行条件,从而妥善化解“使用功能”和“安全”之间的矛盾,最终最好防火设计。
1)性能化防火设计。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也称“以性能为基础的消防设计”,它是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考虑火灾本身发生、发展和蔓延的基本规律,结合实际火灾中积累的经验,通过对建筑物及其内部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进行综合分析和计算,从而确定性能指标和设计指标。然后再预定各种可能起火的条件和由此所造成的火、烟蔓延途径以及人员疏散情况,来选择相应的消防安全工程措施,并加以评估,核定预定的消防安全目标是否已达到。然后再视具体情况对设计方案作调整、优化。
2)防火分隔与安全通道设计。烟气在高层建筑火灾是导致人员死亡的根本原因,而建筑内部中的楼梯间、电梯井等不同的竖向管井则是导致火灾垂直蔓延的主要因素。但楼梯间、合用前室则是火灾中人员逃难的主要场地,也是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灭火的主要通道。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其防火间距控制在6m以上,与筑物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之间的防火距离分8或11m。由于云梯车在使用时应具备足够的空间,因而高层主体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需控制在14m以上,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在15或20m。因火灾发生时,在高层建筑内部会不断蔓延,为将火灾形式控制在最小范围,设计环节中必须要做好防火分区的设计,主要是通过分配防火墙将建筑规划为几个区域。一般情况下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长度在150m以上则需设置防火墙,分区面积控制在2600m以内;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标准在100m以上、1200m2以内和60m以上、600m以内。安全通道是建筑防火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公共建筑需保证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而影院、体育馆等容纳人数众多的建筑,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安全出口。楼梯是楼层主要安全出口,开敞的楼梯间容易造成烟火蔓延,不利于火灾中的人员疏散,封闭的楼梯间可控制烟气、火势蔓延,便于人员疏散工作。
3)安全疏散。安全疏散是使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发生火灾的应急情况下,安全疏散到无危险的安全地带的逃生措施。人们按疏散路线进入“安全通道”之后,就应能一直走到安全地带。在建筑防火设计中,都把通往室外或封闭、防烟楼梯间等“安全地带”的门视为“安全出口”。进到“安全出口”后,安全疏散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不超过15m处”。楼梯间不封闭,且楼梯间首层无直接对外安全疏散出口,这是非常危险的,也是很不可取的。通常二至四楼人员下楼后,必须穿过一楼室内才能到室外,如果一楼起火后,会致使二楼、三楼和四楼的人员在浓烟中窒息或者被迫跳楼,后果不堪设想啊,而楼梯间封闭,且直接对外出口,自然安全很多。
4)建筑装修。某些建筑装饰设计,为追求单纯的立面效果和室内的奇丽照明及朦胧的私密环境,而将其必要的通风、采光设施破坏或取消,使得装修后的舞厅、餐厅、营业厅、客厅等公共用房及走廊,失去了必要的自然通风、排烟条件,白天也得靠人工照明,停电便一片漆黑,不能使用,发生火灾,无法安全疏散。建筑装饰、装潢无疑是为建筑添光彩、增魅力的必要手段。但装饰设计必须立足于维护和改善建筑原本具备的防火安全功能,而决不刻意追求某种“使用效果”,置建筑消防安全于不顾,妄自为之,必然遗留下火灾隐患。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用地日益紧张,因而促进了建筑的高速发展。而且建筑物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遍布于城市的各个区域。建筑在使用中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建筑防火也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徐胡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析[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2008,12(7)33-35.
[2]王学谦,刘万臣.建筑防火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防火练习题】推荐阅读:
建筑材料防火等级08-26
古建筑防火安全对策08-30
建筑装修设计防火规范09-04
古建筑的防火措施09-20
建筑防火规范的重要性08-18
建筑工程习题答案09-04
社区防火制度07-28
电气防火措施08-27
防火措施措施09-26
防火汇报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