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D

2024-09-14

行政学D(精选8篇)

1.行政学D 篇一

全市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会议要点

(2010年1月17日)

一、2009年全市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网上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两大系统”建设为抓手,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监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及时启动“两大系统”建设,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我市把“两大系统”建设作为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迅速制定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采购设备,调试系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目前,市级“两大系统”建设已经完成,芝罘区、福山区、高新区已基本完成“两大系统”建设,福山区还将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莱山区、蓬莱市、龙口市、莱阳市、栖霞市正在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方案,开展项目清理规范。市交通局运管处、公安局驾管所、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和市国土局、外事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服从全市安排,现已顺利完成视频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正在加紧采购设备,加快推进。

(二)深入清理、有效规范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程

度明显提高。市行政审批中心、法制办对全市580多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分两批对各县市区4000多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的“五统一”;7月份,又组织专门力量,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进厅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门督查,使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在此基础上,各级各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动项目进厅,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程度。高新区建区伊始,就建成了涉企服务和便民服务两个大厅,行政审批项目100%进厅。蓬莱市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由118项增加到237项,增长一倍多。市行政审批中心积极推行集中联合年检,15个部门的44个年检项目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9个部门的19个年检项目由内部科室进入大厅办理。

(三)全方位加强窗口单位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窗口单位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龙口市确定由企业服务局对窗口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有效调动了窗口单位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莱州市实行部门领导进窗口带班制度,并在全市率先启用视频监察系统,有效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市公安局驾管所延伸服务网络,将驾驶证业务办理扩展到社区。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免除业务部门签字环节,全年为企业节省8万个工作日。市工商局所属工商注册局窗口建立了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邀请服务对象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去年群众— 2 —

参评率达95%以上,满意度达99%。市行政审批中心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百分达标考核办法,实行窗口管理日检查、月通报,定期不定期深入窗口暗访,有力地促进了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虽然全市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亟待提高,一些地方对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机构建设不够重视,资金无保证,人员待遇不落实。二是“两大系统”建设地区间、部门间不平衡,部分县市区、个别部门至今尚未启动。三是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方和单位项目进厅落实不到位、窗口权力下放不彻底。

二、全市2010年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两大系统”建设,在创新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监管手段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在运用先进科技手段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上下功夫。“两大系统”建成后,每一个进入“两大系统”办理的审批项目,都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出规范详细的办理手续、操作程序等具体的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到人,避免人为化和随意性,保证审批过程流畅严密、有序运行。要把“两大系统”应用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起来,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编制统一目录,并将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办事程序、期限、收费和申报材料,向全社会公开。二是要在运用先进科技手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上下功夫。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利用网络和视频,对行政审批办理实行全程监督,— 3 —

有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搞网内网外“双轨”运行、让群众“两头跑”、延时审批、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行政问责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把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及公务员考评内容。三是要在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完善行政审批监管网络上下功夫。各县市区在网络建设过程中,要预留好市级接口和乡镇接口,在全市建立起市、县、乡三级行政审批监管网络。要采取有力措施,破除条块分割,力争将所有行政审批业务纳入到“两大系统”监管之中。

(二)加大工作职能和行政审批项目整合力度,在提升行政审批项目集中程度上实现新突破。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两个层面的项目集中整合。第一个层面,是推动项目向各级行政审批中心集中整合。市级凡按照规定应该进厅办理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必须无条件地进入市审批中心办理。市级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调整到位后,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要根据部门“三定”,对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确保符合要求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抓好审批项目进“中心”工作。第二个层面,是推动项目向部门和单位内部职能科室集中整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内部科室设置、职责划分上,尽可能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权限向一个或相对集中的几个科室整合。有条件的— 4 —

部门可以设立审批处(科)室,把分散在部门内部若干处(科)室的审批职能整合到审批处(科)室。

(三)加强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各级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机构要按照孙永春书记“行政审批工作要重细节、抓落实、搞服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要着力抓好行政审批中心的规范管理。按照抓管理、促服务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度、AB角制度、监督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过错追究制度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授权责任制”、“首接责任制”、“超时默认制”、“一门受理制”、“一次告知制”的落实,有效提高各级行政审批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着力抓好人员素质的提升。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积极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审批事项符合规定的要尽快办、难度大的要努力办,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真正把窗口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阵地,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以热情周到的服务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领导,为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提供有力保证

(一)领导力量要加强。各级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领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同志要时刻关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加大对审批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大胆开拓创新,切实把这项工作

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项目进厅和设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要把窗口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为窗口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协调配合要到位。对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尤其是“两大系统”建设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敢于负责、勇于牵头,发挥好领导和带动作用;各参与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沟通,支持和配合好牵头部门的工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特别是在遇到职能交叉等问题时,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讲原则、讲风格,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要加强窗口与部门之间、窗口与窗口之间、窗口内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做到环环相扣,运转通畅。

(三)监督检查要有力。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对进驻窗口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廉洁勤政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考核和评比。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强化舆论监督,认真受理、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和建议,不断提高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行政学D 篇二

资料与方法

2011年1月-2013年8月收治RA患者60例, 均符合美国风湿病学会1987年修订的RA分类标准[1], 除外血栓性疾病、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抗磷脂综合征等疾病。入选者肾功能正常, 近6个月无手术、外伤史。检测前4周未使用抗凝溶栓类药物。其中活动性RA组30例均为住院患者, 男8例, 女22例, 年龄33~85岁, 平均 (55±13) 岁;病情活动的判断指标为疾病活动指数 (DAS) 28评分>2.6, 活动组RA平均 (5.8±0.7) 分。病情缓解组30例, 为出院复诊及门诊患者, 男6例, 女24例, 年龄22~85岁, 平均 (59±17) 岁;病情缓解的判断指标为DAS28评分≤2.6, 缓解组RA平均 (2.0±0.4) 分。两组年龄、性别分布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方法:清晨空腹静脉采血, 以透射比浊法检测血浆中D-二聚体水平, 正常值为<0.5 mg/L。磁珠法检测FIB, 免疫比浊法检测FDP, 红细胞沉降率 (ESR) 采用魏氏法, C反应蛋白 (CRP) 、类风湿因子 (RF) 采用免疫速率散射比浊法检测。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计量资料比较采用t检验, 采用Spearman相关分析两变量间相关性。检验水准α=0.05。

结果

两组DD、FIB和FDP结果:活动性RA组D-二聚体、FIB、FDP均升高, 与稳定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均<0.01) , 见表1。

60例RA患者中, D-二聚体升高38例, 正常22例。D-二聚体升高组ESR、CRP和RF明显高于D-二聚体正常组 (P<0.05) , 其DAS28评分高于D-二聚体水平正常组患者 (P<0.01) 。相关性分析显示, D-二聚体水平与ESR (P<0.05) 、CRP (P<0.05) 、RF (P<0.05) 、DAS28评分 (P<0.01) 均具有相关性, 见表2。

讨论

RA是以慢性滑膜炎为病理基础, 属于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 目前其病因尚未明确, 临床表现为对称性关节肿痛及进行性关节破坏伴发关节外病变。RA患者的关节滑液中常常有血浆纤维蛋白聚集, 尤其在滑膜表面, 提示纤维蛋白原代谢异常。聚集的纤维蛋白原以及其他降解产物能减少氧分和氧向软骨弥散, 增强血糖通透性, 细胞因子的产生增多, 并可诱导白细胞向炎症部位聚集[2]。关节损伤造成的局部炎性反应可以促进纤维蛋白原以及凝血酶原等血浆成分渗入关节腔内。在炎性因子介导下, 凝血酶原活化, 进而激活凝血反应导致纤维凝块的形成[3]。关节内凝血系统激活在各种炎性关节炎中均可以出现[4]。而在RA患者关节内可检测到异常增多的纤维蛋白原/纤维蛋白沉积, 是滑膜炎症的特征性病理表现。一项最新研究表明RA患者体内D-二聚体水平升高[5], 说明RA患者体内存在异常激活的凝血-纤溶系统。

为探讨凝血-纤溶系统异常与RA疾病活动的关系, 本研究检测了不同阶段RA患者血中D-二聚体水平及FIB、FDP水平, 并分析其相关因素。结果显示, 活动性RA患者血浆中D-二聚体含量明显高于对照组稳定性RA患者, 提示凝血-纤溶系统异常可能是RA的特异性表现之一。本研究数据统计, 活动性RA患者D-二聚体升高, 表明患者体内有微血栓形成[6];同时, FDP、FIB皆高, 表明患者继发性纤溶亢进。本研究数据统计, D-二聚体水平在高疾病活动度的RA患者中有明显升高, 与ESR、CRP、RF和DSA28等主要炎性指标均有相关性。RA患者血浆中FDP、FIB水平同样有明显升高, FDP、FIB也反映了RA患者的疾病活动度, 与ESR、CRP、RF和DAS28等主要炎性指标也存在有明显相关性。上述研究表明, RA患者体内同样存在凝血-纤溶系统异常, 提示在临床工作中应关注RA相关的心血管事件[7]。根据本文数据研究, 关节局部的凝血-纤溶系统异常并不只是关节局部炎症的一个伴随现象, 而是参与在RA整个关节炎症的发病过程中。临床上, 部分进展性RA患者的ESR和 (或) CRP水平并无明显升高[8], 积极探索更多可靠的活动性评价标准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本研究数据表明, FDP、DD、FIB均与DAS28、ESR、CRP呈正相关, 表明活动性RA患者纤溶水平与病情活动性密切相关。

尽管近年来对于RA的发病机制有了很多更进一步的认识, 但RA的病因及发病机制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动态监测患者纤溶水平, 进一步研究纤溶系统与RA疾病活动的关系, 早期干预, 改善微循环障碍, 有利于RA的预后, 有望成为RA治疗及病情活动性监测的新方向。

摘要:目的:检测类风湿关节炎 (RA) 患者血中血浆纤维蛋白原 (FIB) 、纤维蛋白降解产物 (FDP) 、D一二聚体 (DD) 水平, 并探讨它们与RA疾病活动的关系。方法:2011年1月-2013年8月收治RA患者60例, 其中活动性RA组30例, 稳定性RA对照组30例。记录患者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 并研究其与RA患者疾病活动度 (DAS28评分) 、红细胞沉降率 (ESR) 、C反应蛋白 (CRP) 、类风湿因子 (RF) 等指标的关系。结果:活动性RA组D-二聚体、FIB、FDP均升高, 与稳定性RA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 。在RA患者中D-二聚体增高组DAS28水平高于D-二聚体正常组 (P<0.0l) 。D-二聚体增高组RA患者的ESR、CRP和RF水平均高于D-二聚体水平正常组RA患者 (P<0.05) 。结论:RA患者血中D-二聚体和FIB、FDP水平均有升高, 且与疾病活动度密切相关。凝血-纤溶系统激活可能在RA的病情发展和病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关键词:关节炎,类风湿,D-二聚体

参考文献

[1]Arnett FC, Edsworthy SM, Bloch DA, et al.The1987 revised American Rheumatism Association criteria for chassification of rheumatioid arthritis[J].Arthritis Rheum, 1987, 31 (2) :97-100.

[2]Busso N, Hamilton JS.Extravascular coagulation and plasminogen activator/palsmin system in rheumatoid arthritis[J].Arthritis Rheum, 2002, 4 (6) :2268.

[3]Zacharski LR, Brown FE, Memoli VA, et al.Pathway of coagulation activation in situ in rheumatoid synovial tissue[J].Clin Immunopathol, 1992, 6 (3) :155-162.

[4]Berekmans RJ, Nieuwland R, Tak PP, et al.Cell--derived micmpartieles in synovial fluid from inflamed arthritic joints support coagulation exclusively via a factorⅦ-dependent nmchanism[J].Arthritis Rheum, 2002, 4 (6) :2857-2866.

[5]So AK, Variseo PA, Kemkes-Matthes B, et al.Arthritis is linked to local and systemic activation of coagulation and fibrinolysis pathways[J].J Thmmb Hacmost, 2003, 9 (l) :2510-2515.

[6]黄永祥.浅谈D-二聚体检测的临床意义[J].中国医学创新, 2011, 8 (12) :175-176.

[7]Divecha H, Sattar N, RumLey A, et al.Cardiovascular risk parameters in men with ankylosing spondylitis in comparison with non-inflammatory control subjects:relevance of systemic inflammation[J].Clin Sci (Lond) , 2005, 10 (9) :171-176.

3.从行政学角度看政府管制体制改革 篇三

关键词:行政学 政府管制体制改革 管制失灵 依法管制 民营化政府管制

0 引言

政府管制从产生发展强化到放松管制,出现至今已经走过了一个多世纪。从行政学来看,政府作为对经济社会生活权利主体的微观干预的优劣已经相当清楚的展现了,这也为我们今天从国家层面行政学角度对其整体理解奠定了深厚的基础。行政学跳出仅对政府管制程序以及监控管制进行研究的传统框架,力图研究政府管制的实质。本文目的不仅在于作学理上的评论,更希望对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行政机构改革以及政府规制市场经济的具体实践有所助益与借鉴。

1 政府管制理论概念

政府管制是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政府管制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管制行政权的行使行为,管制权的行使行为和行使过程,从根本上决定了管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因此,管制权的行使活动和行使过程应当是管制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科学管制机构体制的核心。

同时管制是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一种行为方式,那么,按照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的路径来看,通常可分为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直接管制,是政府的相关机构通过有关进入、价格、许可、认可、标准、收费等法规而直接对企业市场行为施加的管制。间接管制,是指由政府的司法机构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的管制。其中,政府的直接管制又可分为经济性管制与社会性管制。经济性管制是对诸如自然垄断行业和金融业等特殊行业的管制;社会性管制是对企业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与产品质量以及生产安全和卫生等内部性问题进行的管制。

2 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2.1 以改善公共治理结构为前提强化政府管制机构的独立性

目前,我国一些政府机构存在集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三项职能或其中两项职能为一体的现象,不利于实现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在需要政府实施专业监管的领域,形成一套政府监管机构有效监管、行业协会主动自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积极参与、传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新型治理机制。

2.2 以政府转型为突破口进行政府管制体制改革

当前,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性、迫切性: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压力逐步增大。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要求。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破除行政垄断、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在现行的政府管制体制下,行政垄断实际上有强化的倾向。在政企不分的情况下,滥用市场力量的垄断行为长期得不到遏制,工商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因而受到损害。

改革已进入战略转折期,经济社会发展积累的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如宏观调控失灵、中央与地方关系出现的一些新矛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等,都需要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应尽快实现从传统行政管制体制转向基于规则、透明、可问责的管制体制。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实现政府的三大转型:由管制型转向服务型;由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治理型;由手工作业型转向信息网络型。

2.3 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涉及的核心问题:破除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

当前行政部门主导立法,将部门利益法定化情况严重。这其中有四个关键点:①部门立法往往都试图通过立法的形式把审批权扩大;②立法中自主和随意设置收费项目;③设置处罚项目多,而且弹性大;④设置罚款区间广泛,自由量裁权大。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各利益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有专家指出,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涉及到经济、法律、政治多方面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很好的结合点,需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突破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的约束。

2.4 尽快实现依法管制,消除管制失灵风险。

政府管制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依法管制,也即通常所说的依法行政。这里的“法”必须是合理的法。否则依法行政或依法管制就成为少数强势利益集团侵害弱势利益集团的“合法”工具。在政府适度干预下经济走向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性条件为: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违法行为必须依法界定。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应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保持一致,将政府管理经济的权限,置于法治框架之下,给微观经济主体以稳定的预期。使政府管制领域有法可依,并确保行政违法行为的可诉性。

3 从政治学角度看民营化政府管制的发展

公用事业民营化之后的涨价问题关乎老百姓的权益,公用事业的涨价行为需要得到制度性规范。一般来说,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通常都是自然垄断性比较显著的基础设施产业,同时又是具有明显公共性的产业;由于其突出的自然垄断性与公共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政府往往是公用事业惟一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政府经营下的公用事业饱受管理效率与经营业绩低下的困扰,公众作为消费者无法得到满意的服务;而打破政府垄断,让民间资本成为公用事业的支配力量之一,则完全可以大幅度提高公用事业的经营效益与效率。

事实上,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基本逻辑是通过充分激发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在公用事业由政府直接经营的情况下,经营者个人的收益与其经营业绩常常缺乏直接联系,因此其必然缺乏提高管理效率与经营业绩的动力。民营化意味着经营者必须自负盈亏,其个人收益与公用事业的经营业绩息息相关。因此,经营者为了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则完全有充足的动力降低经营成本、改进管理过程、改善公用事业产品的供给状况,而其经营管理业绩的优化也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享受更为丰富的产品与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政府管制作为现代政府的一种治理工具,其意味着政府制定特定规则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政府管制的基本逻辑是通过约束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以防止其损害他人与公众的利益,这恰恰与民营化的逻辑相互补充。政府管制并不意味着政府依旧担任公用事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而是意味着政府充当公用事业经营活动的监督者,及时约束经营者个人利益最大化动机的过分膨胀,以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世界范围内的民营化实践表明,民营化大潮席卷过后必然是政府公用事业管制的跟进,价格管制、进出管制、质量管制等良好的政府管制构成了民营化公用事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基础。

因此,民营化逻辑与政府管制逻辑的互补才可能带来公用事业经营者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双赢,公用事业价格的起伏必然要处于良好政府管制的约束之下。

参考文献:

[1]乔林碧,王耀才.政府经济学[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2.

[2]毛寿龙,李梅.有限政府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美)奥立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4]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金冲及等.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行政学D 篇四

教学目标:

1、学会本课生字,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

2、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第三、四自然段。

3、理解课文内容,感受少年忘勃的非凡才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学重难点:

理解滕王阁序中诗句的意思。教法设计:

抓住重点段落,通过理解词句、图文对照、朗读想象等方法,感受课文描绘的迷人秋景,体会诗句蕴含的优美意境。教具准备:

挂图、投影片 教学时间:

二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揭示课题。

1、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一篇人物故事。(板书:16少年王勃)

2、简介王勃。

3、王勃写的《滕王阁序》非常有名,一直到今天,人们还对这篇文章赞不绝口。王勃是怎样《滕王阁序》的呢?我们学完课文就知道了。

二、借助拼音,初读课文,要求:读准字音。

1、自读课文,要求:读准字音。

2、想一想:哪个词可看出王勃写的《滕王阁序》非常有名?。

三、检查自学情况。

1、认读生字词。、讨论:你从哪个词可看出王勃写的《藤王阁序》非常有名?

3、理解“千古传诵”一词。

四、学习第一、二节。

王勃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成这篇千古传诵的名文的呢?

1、自由读1、2 段。

2、交流。

(1)“探望”还可怎么说?

(2)简介《藤王阁》。学“阁”。理解:整修一新。

(3)都督为什么请王勃参加宴会/

(4)都督要求每人写一篇文章,人们的表现怎样?(齐读)

五、学习生字。

探 左右结构的字,最后一笔是捺。

督 上面的叔的第四笔没有勾,写时要注意。序 下面不要加上一撇,应提醒学生注意。

六、作业设计:

1、朗读课文。

xiaoxue.xuekeedu.com

2、写近义词

5.行政领导学论文 篇五

摘要:素质是指事物固有的性质和特点,是人的能力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前提和基础,任何能力都无从产生。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要素的总和。领导素质是行政领导者最重要的内在条件,它从根本上决定着领导的成败得失。行政领导者的能力是其素质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一名行政领导者的素质如何,决定着他的能力水平的高低。那么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代,作为新时期的领导者,应该具备怎样的基本素质呢?本文简要概述了现代社会中行政领导者应具备的素质。

关键词:行政领导者 素质 能力

行政领导素质对于行政组织乃至社会来说是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集体行为发源之所在,是事关每一个成员现实境况、命运和利益的特别因素。行政组织生活中的兴衰荣辱、利弊优劣均与领导素质直接相关。不同的领导素质将引发不同的领导行为,进而产生不同的现实结果,使领导主体自身、群体或组织乃至社会及其成员直接受到不同性质、程度和结局的影响。领导素质是事关重大的特殊素质,抓住领导素质就能使关于领导主体的许多问题迎刃而解。在我看来,作为一个行政领导者,应该具备的素质有:政治素质、职业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但是行政领导者素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作些简要介绍。

一、行政领导者素质的基本要求

1.完美人格。伟人的最大魅力不在于他的思想和业绩,而在于这些思想和业绩所反映的人格本身。人格的完美是行政领导者具有影响力、号召力和和权威性的关键所在。亚里士多德说:与其他人比较,人们更容易和更坚定地相信完美的人,无论在什么问题上都是这样。

2.远大理想。理想促进行政领导者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就领导行为本身而言,远大的理想是号召和指引被领导者的一面大旗,这面大旗在领导者手中挥舞得越是有力,大旗下聚集的人就越多,凝成的力量就越强。

3.坚强意志。有建树的领导人物都具有坚强的意志,而且懂得如何调动别人的意志。意志是行政领导者自我完善、克服困难、实现理想的基础。具有坚强意志的人懂得如何保持自我克制和保持勇往直前的决心。

4.高度自信。一个好的行政领导者必须能够使他的下属具有信心。要做到这一点,领导者首先自己要有信心。不论是在领导者那里还是在被领导者那里,自信心都会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力量。越是具有自信心的领导,在组织中越具有号召力。

5.严于律己。组织要靠纪律来维系,而纪律要真正起作用,除纪律本身的力量外,还要靠领导者的权力和表率作用。权力属正式权威,表率作用产生非正式权威。领导者如能在遵守纪律方面高度严于律己,那就会产生一种无声的命令,从而使每个人都自觉地遵守纪律。

6.高瞻远瞩。一个只懂得现在做什么,而不懂得将来该做什么的领导者,无论如何是不会有追随者和拥护者的。真正有权威的行政领导者,都具有很强的预见力和引领被领导者的能力,能够在指出走向未来的道路时超越现在,看到未来,能够预先看到那些在事后看来一清二楚的事情。

二、行政领导者应具备的素质有:

(一)政治素质

对于行政领导者来说,政治素质是第一位的,比其他任何领导素质都重要。这是因为政治素质从根本上决定着领导的性质和活动方向。古今中外,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阶级不重视领导者的政治素质。如果行政领导者的政治素质不符合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要求,纵然他是满腹经文的治世之子,也会被弃而不用的。一个优秀的行政领导者,在政治素养方面应该是优秀的,主要表现在:

1.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指挥者,是社会组织的掌舵人。历史证明,倘若领导者领导错了方向,就会贻误和危害领导工作,招致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失败。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社会组织能否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国际间合作与冲突的考验、能否沿着正确的航道前进,会不会走到歧途,等等,这些都与各级领导者有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直接的关系。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一切动摇社会主义信念,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削弱党的领导作斗争,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定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

2.要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在社会主义社会,各级行政领导者都是人民的公仆,要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

群众疾苦,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因为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自然资源只不过是一种天生的财富,要把天然财富变为社会财富,劳动者必须掌握适当的工具,进行艰苦的劳动。劳动群众又总是不断的积累经验、改造工具,提高生产力水平,从而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生产活动,不断创造出衣、食、住、行等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物质生活资料,人类就不能生存,社会就不能发展。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劳动群众创造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实践,为人们从事一切精神生产提供了物质前提。生产活动是社会各项活动的基础。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社会变革中起主体作用,历史上的一切解决社会矛盾的革命活动,实质上都是人民群众起来推翻旧的社会制度的斗争。人民群众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变革中,社会制度的新旧更替,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革命来实现的,所以,作为一名行政领导者,要相信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

(二)职业素质

虽然行政领导者始终与国家权力紧密联系,但与其他社会分工并无特殊差异,均属社会职业阶层,因此,优良的职业素质是对行政领导者的基本要求。行政领导者职业素质的主要内容有:

1.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包括职业阅历、经验、知识、技能、方法等基本条件。职业资格是行政领导者从事职业生涯缩影具备的个人条件,即从事领导职业所需要的领导资格。这种资格主要是行政领导者在领导岗位上的年限,所经历领导岗位的种类和时间,所充当领导角色的历程和地位等等;并具备专门业务阅历和经验,这些条件对于顺利地完成领导职责具有先决作用。

2.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作为行政领导者从政的行为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爱岗敬业,有正确的职业理想,脚踏实地,不怕困难,有吃苦精神,勇于革新,忠于职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诚实守信,信守诺言,以信立业,反对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反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服务群众,端正服务态度,为群众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奉献社会,有社会责任感,为国家发展尽一份心,反对只讲索取不尽义务。

3.职业成熟度。指的是行政领导者掌握职业规律、洞察世事、熟练处理事务的程度。它包括职业规律规划的熟悉程度、职业适应程度、职业胜任程度以及对本单位的熟悉程度。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在领导活动中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

(三)文化素质

现代社会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智力的作用日趋重要。作为一名行政领导者,首先要具备宽广的知识,这是每个领导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提高行政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是领导者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只有具备了这些的基本知识,才能更好的处理日常事务,这些基本的素质主要有:较宽的知识面,懂得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一般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时也要具有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现代领导与管理知识,成为掌握业务知识与领导知识的“双内行”,从而适应整个知识系统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发展趋势,做到博与专的统一。其次要有精湛的法律知识,作为行政领导者一定要熟悉法律条文。一是要系统掌握法律知识,特别是民法,行政法以及经济法等相关知识,在行政管理体制中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手段对日常行政事务进行有效地监控;二是在掌握中国现行法律条文的前提下,特别是各国和各地区相关法律以及国际法。同时还要认识并了解到中国现有法律条文与在处理内外政务过程中相抵触的部分而未重新立法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国家利益,运用法律武器灵活处理;三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作为一个行政领导者,自己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自己的行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努力,然而,要合理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要具有良好的行政策略,而良好的行政策略又是源于行政领导者自身的素质。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组织效能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所以,一名行政领导者,应该具备宽广的知识,不断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为更好地行政打下基础。

(四)道德素质

领导者的道德素质主要包括:正直诚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谦虚谨慎、豁达大度。

1.正直诚实。一是要公正坦率、忠诚老实,办事出于公心,坚持正义,坦诚布公;为人光明正大,不阳奉阴违、吹拍逢迎。二是,要求真务实,讲求诚信;

无论什么条件下,都能当老实人,做老实事,不弄虚作假;无论对内,对外,对上,对下,都能以诚相待,表里如一,讲真话,办实事。

2.严于律己。作为一名行政领导者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经常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检讨自己。在工作方面,尽量与同事们一起上下班,不能搞特殊化,不要认为自己是领导就可以视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不见;在生活方面,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在生活作风方面要自重,否则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3.廉洁奉公。领导者要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公而忘私。作为一名领导者,应当做到“德在人先,利居人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自觉抵制各种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争权夺利等消极腐败现象,总之,领导者做人要堂堂正正,做“官”也要清清白白。

4.谦虚谨慎。作为领导者,要能正确认识自己、估价自己,能虚心向别人学习(包括向下级),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要懂得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同事和下属),平等待人,礼貌待人,要善于理解人,关心人、团结人,领导者自受命之日起,就应谨慎从事,慎用自己的权力,切勿玩忽职守。

5.豁达大度。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不计个人得失、恩怨,经得起考验,自觉抛弃个人间无原则的纠纷、瓜葛,要胸怀坦荡,有宽容精神,善于团结他人。

(五)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健康的身体素质是行政领导者不可缺少的素质。行政领导者经常日理万机地处理各种行政事务,是一项高强度的社会活动,需要付出极大的体力,需要充沛的精力来应付。在应对各种纷繁复杂的行政事务中,行政领导必须与各种各样的人与事物交往,工作压力大,没有健康的身体再好的领导者有再好的能力也是不行的。

2.从个体心理素质角度来看,心理素质主要包括气质、性格、意志等几个方面。领导者的心理素质,要求具有敢于判断的气质,竞争开放型的性格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在危险、风险、困难、突发事件等等面前需要领导者具有敢于判断的气质和坚忍不拔的意志,缺乏这种气质,就会错失良机,因此,作为一个行政领导者,更应具备这些心理素质。具体表现为:

(1)敢于决断的气质。任何决策都是有时效性要求的。在对客观事物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行政领导者应有不失面地、勇敢果断地处理问题的热情与气魄。

(2)竞争开放型的性格。竞争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奋力争先。领导者应有敢为天下先、善于争先的品格。领导者要与各种人打交道,要随时处理各种矛盾,这就决定了行政领导者要有开放的心态,宽阔的胸襟,公道正派的作风,团结众人一起去不懈地竞争。

(3)坚忍不拔的意志。开拓创新,难免遭受挫折、失败。只有具备不怕挫折与失败而百折不挠的毅力,才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因此,意志坚强是行政领导者必备的条件之一。

行政领导素质是领导主体最重要的内在条件,从根本上决定领导活动的成败得失。先天的生理条件是素质的基础,后天的实践活动使素质得以成型并不断改善。一个行政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得到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参考文献

[1]李奇.行政领导素质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2]李成言.现代行政领导学.北京大学出版,2003

6.行政监察学 篇六

第二章行政监察概述

(一)行政监察的内涵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监察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职权,对各级政府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令的公务活动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二)、行政监察与行政监督的关系

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新闻舆论机构、公民个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部门等,依照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及效能实行的监察和督促。二者监督对象相同,监督主体的外延不同,行政监督的外延大于行政监察的外延。

二、行政监察的分类

从行政监督机构的主要功能角度,把行政监察分为廉政型行政监察、效能型行政监察、廉政与效能结合型监察。

1、廉政型行政监察

廉政型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构主要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廉政状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及调查处理。

2、效能型行政监察

效能型行政监察,是指监察机关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

1.效能型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2.效能型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察被监察对象行政活动的效能,查处失误、渎职行为;

3.效能型行政监察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工作秩序,促进监察对象恪尽职守,高效率地履行职责。

(三)廉政与效能结合型行政监察

廉政与效能结合型行政监察是指既重廉政型行政监察又重效能型行政监察的监督类型。

监察主体——各级监察机关

监察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章行政监察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分析权力的滥用、腐败的横行和对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1、基本原理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官员是理性的“经济人”,把政治过程看作是市场过程。市场过程的交易对象是私人产品,而政治过程交易的对象是公共产品。总之,政治制度就是一个市场,一切活动都以起码的个人成本—收益计算为基础。

2、公共选择理论对腐败的解释

(1)角色冲突

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公共权力的实际拥有者始终存在角色的冲突和利益的矛盾。

 一方面,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而不能因为个人私利影响权力的行使。 另一方面,作为理性“经济人”,他必然有其自身利益,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2)风险成本核算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所付出的成本是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而收益是公共权力对象即受益者对他的回报。

3、公共选择学派为腐败开出的对策

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保证官员忠诚于公共利益的最好方法仍要借助于外部制衡结构,加大腐败的成本,这种有效的外部制衡结构要能真正触动官员的私利。

 严厉的处罚。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其他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种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

1、基本原理

人们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契约而组成政府,然后委托政府来治理国家。而国家、政府却没有按照公共权力委托人的意愿办事,采取了不当代理甚至不法代理的行为,从而导致了公共权力委托—代理运行失灵下的异化行为的产生。

2、委托——代理行为异化的原因分析

(1)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及其监督的必要性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所确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范围和幅度内,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客观实际情况,通过主观的合理判断而作出灵活选择的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保证行政管理活动高效运作。

2.在政府职能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弥补立法机关立法的不足。

3.有助于发挥行政权力行使者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社会公正。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表现及其危害

不当运用时的危害表现:

1.行政处罚显失公正。2.拖延履行法定职责。3.乱罚款。4.以权谋私。

第四章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变革

(一)萌芽时期—战国

(二)确立时期—秦

(三)西汉

汉武帝执政期间,在中央建立御史府、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三个并立的监察机构,以强化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又将全国分为十三部监察区,在中央御史府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区)的监察事务,监察的重点是郡国长吏、诸侯王和地方豪强。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

1.监察官低配高用,地位尊崇,权力显赫。

2.强有力的职权是监察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

3.监察机关垂直的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障碍。

4.监察制度为历朝历代所重视。

第六章行政监察机关的组织和领导体制

(二)行政监察机关领导体制的具体表现形式——双重领导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上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二、双重领导体制的内容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监察机关的领导

2.上一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领导

三、双重领导体制引发的问题

1.存在“监察黑洞”

(1)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监督,上级监察机关“管得着”但“看不着”,本级监察机关“看得着”但“管不着”。

(2)对同级人民政府所属各职能部门的监督难以落实到位。

党纪、政纪、法纪之间的关系

1、性质不同

2、对象不同

3、范围和处理手段不同 党纪处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政纪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公职。犯罪刑种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4、层次不同法纪的范围最小,其次是政纪,党纪的范围最大

第七章 行政监察管辖

二、行政监察管辖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辖原则

(二)合理分工原则

(三)灵活性原则

(四)“先查处”原则

(五)“分别处理”原则

第八章 行政监察权力

监察建议与监察决定的区别

(一)法律效力不同

监察决定法律效力高于监察建议。

(二)适用范围不同

监察建议适用情形

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

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3.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直系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补救措施主要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经济赔偿以及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监察决定适用情形

1.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中有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对于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3.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奖励。

(三)处理权限不同

1.监察建议的事项是监察机关按照其权限不能直接决定、或者监察机关虽然有权直接决定,但以提出监察建议的方式更为适宜的事项。

2.监察决定的事项是监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直接作出决定的事项。

(四)履行义务对象不同

1.监察建议的相对人不一定是真正履行义务的人;

2.监察决定的相对人就是履行义务的人。

(五)不服处理的程序不同

1.第四十二条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由监察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裁决。

2.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

定。

公务回避适用的条件:

①是被监察人员的近亲属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②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

如师生、同学、朋友、同事等关系。

回避的方式:(1)本人自行申请回避;(2)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或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决定让其回避;(3)他人要求其回避。

违反回避的法律责任

《监察机关实行回避制度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回避的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回避决定或者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评教育无效的,可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情节严重的,可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监察机关回避规定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行政监察职责及其履行

检举和控告的区别

1.检举人与所检举的违纪行为一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控告人与所控告的违纪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初步监察阶段——不能接触被检察人

文书送达的方式:(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邮寄送达(4)委托送达

第十章监察办案的策略与技巧

办案中“攻心”战术的常用方法:

(1)用思想教育攻心(2)用政策法规攻心(3)用证据攻心(4)用案例攻心(5)用结果攻心

第十一章 廉政监察

一、中国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

(一)腐败形势严峻

(二)腐败方式隐蔽:1.腐败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2.犯罪手段智能化3.洗钱,减少暴露风险。

(三)腐败形式复杂:1.腐败行为具有迷惑性。2.特权式腐败与交换式腐败共存

(四)腐败主体多样化 :1.腐败主体的级别由低层向高层变化。2.规模扩大化。3.群体性腐败增多。

(五)腐败行为扩散:1.腐败的结构化2.腐败领域泛化3.腐败呈现出区域化、国际化的倾向

二、中国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公共权力:1.权力一元化2.权力缺乏有效制约

(二)市场经济:1.市场经济的趋利性2.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三)人性:“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潜规则

(四)制度缺陷:1.监督机制不完善2.涉及腐败和贿赂的法律系统模糊不清3.政治结构缺乏透明度4.二元法制。

第十二章 美国监察制度

财产申报制度

1978年制定的《政府道德法》,从法律上确立了美国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符合财产申报条件的官员范围 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在内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中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美国一般公务员不需申报财产。

申报的财产内容:个人、配偶和抚养子女的财产及其收入;上述主体的买卖交易;

上述主体所接受的馈赠、补偿和旅行;上述主体的债务;申报人的任职协议与如参加养老金计划等有关安排;个人在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初次任职者还必须申报自己任职前两年内因个人服务而获得的5000美元以上补偿的具体来源及服务的性质等。

财产申报的类型:(1)按照申报方式来分,分为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两类。按时限划分,分为任职财产申报、在职财产申报和离职财产申报三种。

 财产申报审查的重点 官员所负责任与拥有财产的联系中是否潜在着利益冲突。

 惩罚措施

(1)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2)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

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独立检察官制度的利与弊

利:

1.将司法部长从利益冲突中解脱出来,有助于恢复人民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2.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政府高级官员调查、起诉的力度。

弊:

1.独立检察官的任命方式上,有失中立性。

2.独立检察官管辖的政府官员过多。

3.独立检察官负责调查犯罪的数量和种类过多,降低了独立检察官的任用价值,使其可能成为政党斗争的工具。

4.对调查花费的时间和经费无限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大量的浪费。

第十三章日本的监察制度

行政评价局是日本最高行政监察机关

(二)行政对话制度的特色:

1.拓宽了公民和社会监督的渠道,成为专门机关监督的一种必要的有益的补充;2.行政对话组织分布广泛,人员众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3.行政对话的形式多样、活泼。

(三)行政对话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1.扩大了行政监察机关的信息源。2.有利于政府机关了解社情民意。3.维护了公民的权利。

第十四章瑞典行政监察制度

五、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经验和启示:1.监察地位独立。(不受影响,更客观)2.行政监察专职化。(全身心投入)

3.监察权能的综合协调性。4.监察法制化。5.瑞典政治的高度透明和有效的舆论监督是监察专员制度成功的良好外部条件。

第十五章港澳台的行政监察制度

 成就

1.保证了香港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

2.促使市民的反贪意识大为增强。

(二)启示

1.政府最高层的鼎力支持是廉政公署成功的首要因素。(经费充足,装备先进)

2.有较强的独立性。(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待遇丰厚)

3.香港政府赋予廉政公署以广泛、灵活的权力。

4.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使廉政公署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5.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是廉政公署成功的一大因素。

澳门廉政公署是“反贪局+监察局+行政法院”三维一体高效能的刑事和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机构。

补充

第二十三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一)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

(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三)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

罚的;

(六)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二十四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

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

7.行政学D 篇七

一、中国行政法学研究问题分析

近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虽然国内行政法学研究有了很多的进步, 同时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态势, 但行政法学研究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总结之,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重理论研究轻实务考究, 理论与实践脱节

据调查显示, 当前国内出版、发表的关于中国行政法学方面的书籍、论文, 多是纯理论性的, 虽然这对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建构、丰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内容和规模具有重大的作用, 但是对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实践化却没有太大的益处。在行政诉讼、行政法执行过程中, 当前的研究理论实际上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很多理论的研究成果依然停留在表面形式上。虽然部分行政法学研究成果在推动行政立法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但从本质上来讲, 行政法学研究仍有很多薄弱之处。

(二) 行政法制度设计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从实践来看, 行政诉讼法、处罚法、强制法以及国家赔偿法等, 都是国内行政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 但其在法规设计上似乎存在着一些结构上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规范方面, 国内现行的行政处罚规定多定位在行政处罚设定、实施上, 多数法律条文只是对罚款决定、收缴机构进行有效的分离做出了一定的规范和要求, 但对具体行政违法行为没有具体的规范, 因此导致无法可依的现状。2011年6月, 行政强制法出台, 并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作为一项新的法律, 必然表现出其优势和先进性, 但其在具体法规上依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行政强制主要有两部分构成, 即行政强制策略与行政强制执行。根据现行行政强制法之规定, 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的期限是30天, 其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活动效率, 虽然出发点比较好, 但是却不符合实际, 因为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阻碍因素, 尤其是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送达评审, 走完这些程序所用的时间就不止30天。同时, 实践中有很多的行政机关法律并未赋予其行政强制执行权, 在需要时还要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行政机关在向法院做出执行申请时, 须等到行政相对人自接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在行政相对人的非法财产被强制执行前, 如果对已查封和冻结的财产予以解除强制措施, 则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二、完善我国行政法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我国行政法研究现状和实践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分析, 笔者认为要想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法, 就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行政法系统性建设

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 当前国内行政法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因此需要从中找出欠缺点予以完善和补足。目前国内已有行政处罚法、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 但完善的行政程序法、组织法等还没有出台, 其中组织法是当前国内行政法发展的瓶颈, 因此应当大力发展组织法, 从而建设一套比较完善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当前国内现行行政法规更多地关注的是行政处罚、许可和行政强制等方面的内容, 严重忽略了行政组织法的价值所在。

(二) 加强行政程序法治化建设

所谓行政程序法治化, 实际上是2009年行政法学研究年会上的主题, 同时也是但却中国行政法研究的核心议题, 如何制定和实施行政程序法成为当前行政法学界以及依法治国家的重要研究内容。从实践来看, 虽然在当前繁杂的法律文件中也存在着很多有关行政程序方面的规定, 但却没有实质性的研究进展。行政法研究学者们认为, 当前国内正在由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阶段, 逐渐走向程序化发展时代。当前制定统一、完善的行政程序法既是重中之重, 又具有非常大的可行性。目前来看, 由于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以及行政听证和公开等程序, 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普及, 因此这些上述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行政程序法已经完全具备了条件, 加强行政程序法治化建设已经具备了法制基础。

(三) 加快国家行政法向公共行政发转变的进程

当前国内行政法所规范的主要是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 大量的行业协会、非盈利组织以及事业单位相继涌现出来, 与普通的行业和民事活动有所不同, 其行政活动量非常的大, 活动规范应当纳入到行政法规范之列, 未来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应当将上述行业纳入到行政法规范和挑调整范围之内, 这是中国共行政法发展的重大趋势。

三、结语

总而言之, 虽然当前国内行政法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而且中国行政法也逐渐走向完善, 但我们依然要正视现行制度中的诸多问题, 尤其是法律规范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行政法律结构设计中依然还有很多的弊端, 为此应当将行政体制改革纳入到行政法律规范之中, 不断完善行政组织法, 健全程序法,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更完善、更可行的行政法治制度。

参考文献

[1]张炜达, 张茵.十七大后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的构建与完善[J].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05) .

[2]应松年, 王敬波.程序的时代—基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体系的分析[N].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年会论文集, 2009.

8.行政学D 篇八

[关键词]依法行政;公共政策学;决定

构建和谐社会是推进社会主义制度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1]为全面落实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国务院于二○○八年五月十二日发布17号

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

一、充分认识决定的政策环境

公共政策 是由环境的需要而产生的;公共政策必须适应政策环境。[2]决定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政策环境,县市政府要积极适应其环境,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 :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化解行政纠纷的功能进一步发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文件合法性和有效性逐步提高;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同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变。

二、高度重视公共政策问题构建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问题的构建在整个政策分析过程中的极端重要性:问题找准了,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半。[3]各级市县政府应该积极适应国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环境,充分认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

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4]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任务

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近些年来我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亟须改变。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

进程。

三、大力提高公共政策客体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公共政策客体是公共政策发挥作用时所指向的对象,包括政策要改变的状态、直接作用的人与事所调节的公共利益。[5]决定所指的公共政策客体是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助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市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6]。 市县政府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影响其执行决定的程度,市县政府要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

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把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有助于促进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增强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办事水平与办事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三)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

在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7]

(四)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注重政策运行过程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政策过程要做到理性化、专业化、科学化,同时吸收公民与社团参与政策过程,实现政策过程的民主化,坚持公

共选择的民主原则。[8]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前提。只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才能提高决策质量。《决定》提出,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的,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同时,为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活动,提高听证的实效性和公信力,《决定》在扩大听证范围、科学合理遴选听证代表、建立听证前告知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明确听证效力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要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市、县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制定本级、本部门有关行政决策方面的专门规定,完善决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

(三)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完善重大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行政决策实施前,应当经过本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结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要向社会公开。[9]

(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市、县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规划,定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安排4次领导集体学法讲座。要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及任职期间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10]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

市、县级政府应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各部门应定期向本级政府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措施和办法。

(六)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与反馈制度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七)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1]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五、强化公共政策评估的科学化与效应化

公共政策评估就是依据一定标准和程序,通过考察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政策效率、效能、效益及价值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政策效果或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12]政策评估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

(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市县政府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要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打击、报复检举、曝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必须受理。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要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健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

(三)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

建立政府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根据跟踪反馈和评估的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和体制,要把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依法落实决策责任。

参考文献:

[1] 华建敏.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夯实建设法治政府基础[N].北京:人民日报,2008.06.19

[2] [5]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10

[3] [8]宁骚.公共政策教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01

[4] 黄庆畅.国务院发布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N].北京:人民日报,2008.06.19

[6] [9]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http://www.shandong.gov.cn,2007.06.18

[7] 邵景均.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J].中国行政管理,2008

[10] 邵景均. 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J].现代商贸工业,2008

[11] 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5号.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7.04.29

[12] 陈振明.公共政策学[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

An analysis on“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of the city and county governments”from the visual angle of public policy

Guo Jun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Wuhan;Hubei;430074

Abstract

The 17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has deeply implemented the basic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which leads to a further enhanced concept of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whole society and new achievements for the building of the 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d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ew requirements for comprehensively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To fully implement the basic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and the speed up the building of the 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e State Council, on May 12, 2008, released the 17th document “A decision on strengthening the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of the city and county governments issued by the State Council”. This paper will present a brief analysis on the decision with the combination of the relevant knowledge concerning public policy.

Key words: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public policy;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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