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共10篇)
1.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篇一
关于进一步规范木兰县卫生系统关于临时聘用合同人员管理办法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临时工的管理,逐步建立以规范劳动关系为目的的新型用工制度,保障医疗卫生单位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卫生系统的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临时工聘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卫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本着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规范用工机制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木兰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卫生系统的医疗部门,即公立医院及卫生院。
第三条:单位编制有空缺,因工作需要确需配备人员,又没有合适录用人选的;单位虽无缺编,除特殊情况,需配备的个别后勤辅助岗位,原则上从严控制。确需聘用的,须经县卫生局同意。经卫生局审批,以公开,公平,公证的方式进行聘用。
第四条: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
用
第五条:木兰县卫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对各单位上报的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申请进行讨论审核,并报卫生局局长批准同意后,由卫生局人事股统一对外招聘。
第六条: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经济、刑事等不良纪录;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医生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原则上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除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原则上不再聘用;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需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本县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
(六):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第七条: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
(一):用人单位通过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上报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请示,内容应包括聘用人员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由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卫生局局长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聘用岗位;
(三):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与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主要考核被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五):对初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在城区指定的医院进行;
(六):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须提交卫生局局长审批;
(七):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予聘用。确属紧缺人才的,须经卫生局批准才能聘用。退休人员已享受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与其签订《劳务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已达退休年龄,但没能享受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第九条: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实行临时聘用人员总数包干制。卫生局每二年对编外人员总数进行一次审核批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条:用人单位必须在录用临时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经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卫生局、用人单位、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一般合同期限为1-5年。首次聘用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对平均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十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如已受聘,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须经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经审核并报局长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为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并报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需与临时聘用人员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内填报《木兰县卫生系统续聘编外人员申请表》,由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报送城区卫生局局长审核同意后方可续聘。
第四章:聘用期间待遇
本着“谁聘用谁出资”的原则,临时工的经费由用人单位自行消化。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聘用单位自定,可以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木兰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依法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为了解决过去临时聘用人员的此项待遇问题,决定分批解决:第一批为聘用期处满四年的临时聘用人员;第二批为聘用期处满二年的临时聘用人员;现在及以后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一年后享受此项待遇)
第二十条:各单位聘请的农村户口的临时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第五章: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能在执法岗位和涉密岗位工作,不能代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单位规章制度应经全体临时聘用人员会议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单位规章制度正式出台后,应组织临时聘用人员学习。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必须做好签到和记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用人单位应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每年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工作。考核结果须报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备案,作为续聘、解聘、奖惩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临时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种假期,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其党、团、工会等关系由聘用单位管理。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参加党、团和工会活动。
第二十六条:临时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卫生局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为临时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及时将受聘人员的考核评议、鉴定、奖惩、工资、岗位变动等材料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临时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二十九条:临时聘用人员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在归还聘用单位财物、办理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还应经单位审计后方可离岗。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追究用人单位领导的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人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卫生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篇二
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
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
3、建立考核制度
4、建立薪酬体系(1)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2)包含了奖惩工资(3)调资常态化
(4)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
5、续聘、解聘规定明确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成立招聘组织: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
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3、招聘程序:
院综合办公室(按照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受理申请、资格审查)→有关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意见组织考核,提出初录意见)→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院综合办公室(公示初聘结果)→相关职能科室(签订临时合同、办理手续)
4、新聘技术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执行岗位工资800元,非技术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执行岗位工资600元。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实施小组考核合格后,提出是否正式录用的意见和建议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制定岗位说明书并签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签订至每年年底。
5、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考核,考核依据《岗位说明书》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实施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调资的依据。
四、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的考核、薪酬、续聘与解聘:
(一)临床医疗岗位:
1、考核:由医务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1)所聘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参照正式职工工资执行。且享有同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2)所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同正式职工一样享受绩效工资分配,纳入所在科室核算。
(3)薪酬发放:绩效和奖励性工资按照出勤天数发放。
3、续聘与解聘:经院方组织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将解聘。
(二)临床护理岗位:
1、考核 :由护理部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和以下规定组织实施。
2、薪酬:
(1)基础工资:具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者,岗位工资1000元,薪级工资200元,绩效300元/月。无证者岗位工资800元,薪级工资200元,绩效2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者,其岗位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从试用期第一天算起)
(三)医技岗位:指在放射、CT、B超、心电图、化验室等需要执业医师证书才可上岗的岗位。
1、考核:由医务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1)基础工资:具有上岗证人员,岗位工资1200元,绩效300元/月。无证者岗位工资1000元,绩效2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者,其岗位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从试用期第一天算起)
(四)药剂岗位:
1、考核:由药剂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1)基础工资:具有上岗证人员,岗位工资1200元,绩效300元/月。无证者岗位工资1000元,绩效2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者,其岗位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从试用期第一天算起)
(五)行政岗位:
1、考核:由院领导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1)基础工资:具有上岗证人员,岗位工资1200元,绩效300元/月。无证者岗位工资1000元,绩效2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者,其岗位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从试用期第一天算起)
(六)收费岗位:
1、考核:由药剂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1)基础工资:岗位工资1000元,绩效200元/月。(2)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者,其岗位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从试用期第一天算起)
(五)工勤技能工作岗位:锅炉房
1、考核:由总务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1800元,3、续聘与解聘:考核为不合格者,解聘;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者,续聘。
(六)其他岗位:指在需要一定专业技术知识,但没有严格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如120司机。
1、考核:由所在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1)基础工资:所聘人员必须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岗位工资1000元,绩效3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者,其岗位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从试用期第一天算起)
3、续聘与解聘:考核为不合格者或发生重大问题者,解聘;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者,续聘。
五.非技术岗位
1、考核:由保卫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
(1)基础工资:岗位工资600元,薪级工资300元/月。薪级工资按出勤率发放,每缺勤一日扣发薪级工资10元。(2)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者,其岗位工资增长50。(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从试用期第一天算起)
3、续聘与解聘:考核为不合格者或发生重大问题者,解聘;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者,续聘。
六、逐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给予在本院工作两年以上,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完全相符的执业资格要求的优秀临聘技术岗位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有关待遇。目前有:
1、办理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正式职工同等待遇,以解决后顾之忧。办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与正式职工相同标准或以“基础工资”为提取标准。
2、年终奖、节假日补贴、相关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3、享受正式职工的婚、丧、病、事、产、计生假等休假时限的规定。
七、此规定从2014年 1月起试行。
八、凡以往规定与此不符者均依次规定为准。
高陵县崇皇中心卫生院
3.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篇三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切实搞好后勤保障,建立长效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凡被我部门聘用的临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人事合同的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后勤工作安排。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请假制度(详见附页:秀山高级中学总务处临时聘用人员请假条例)。
(三)为了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食堂。食堂工作人员严禁在操作间会客,只能选在工作之余和其他地点会客。否则,违反一次,扣发津贴100元。
(四)凡涉及子女在本校读书的食堂工作人员或超市工作人员必须上报服务中心备案。学生就餐或购物必须刷卡,若售餐或购物时,发现刷卡员殉私情对子女与亲戚用餐或购物不刷卡,一经查实,作辞退处理。
(五)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每餐开餐前20分钟内统一打(楼上安排一人,楼下安排二人统一打餐)学生餐就餐。不得炒私菜就餐,否则直接处罚该组师傅,第一次违反扣100元,第二次违反作辞退处理。
(六)每两个星期打扫食堂大厅(楼下冲洗,楼上拖洗)一次,食堂保洁员和厨房人员参加。若未参加者作旷工处理。(七)严禁食堂从业人员向食堂销售蔬菜等物品。各组师傅(组长),每天中午前开好第二天所需物品清单,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批,统一购买。购进的蔬菜等物品,只能由组长到收称区验收领取。
(八)加强自身政治思想素质的提升,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占小便宜,不盗窃学校和他人的财物。发现一例,作辞退处理。(九)注重从业形象和个人仪表,穿戴整洁大方,文明用语,不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嬉闹,严禁在操作间吸烟等。违反一条,一次扣津贴20元。
(十)严格上下班制度。上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开会请假一次扣5元,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会一次扣40元。一个学期迟到早退总数达8次,作辞退处理;旷会三次,作辞退处理;旷工两次作辞退处理。上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作旷工论处,造成严重后果者(出现安全事故或误餐),对责任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保持通讯畅通。水电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其他部门组长手机必须保证在早上6点至晚上9点开通。
(十二)积极处理突发事件和临时安排的工作。
秀山高级中学总务处 2011年4月30日
附:
秀山高级中学总务处临时聘用人员请假制度
请假半天至二天的由服务中心办公室批假;请假三天及以上由总务处负责人批假;请假时应交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若特殊情况不能完善相关手续的,回来上班后应及时补请假条。厨房工作人员在曾志平处请假,其他总务处聘请人员到黄波处请假。一般工作人员病事假半天扣除工资20元,病事假每天扣除工资40元,丧假在三天内不扣钱,超出三天后的每天扣除工资40元。师傅或技工病事假半天扣除工资25元,病事假每天扣除工资50元,丧假在三天内不扣钱,超出三天后的每天扣除工资50元。每月请假10天及以上者不享受绩效部分津贴。每期累计请假10天以上不能参加评优。每年请假30天以上者不能再聘用。上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2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出现安全事故或误餐),对责任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若有特殊情况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
附请假程序:
1、写好假条到组长处签字。
2、找相关的管理人员签字。
3、将假条交服务中心办公室。
4.临时人员聘用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临时聘用乙方在 棚从事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止,共 12 个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
2、职责范围和要求:。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不为乙方办理任何保险手续。
四、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甲方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缩编或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六、有关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前请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协议期限届满,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
年 月 日
年 月
5.学校临时工勤人员聘用合同 篇五
甲方:高庄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甲乙双双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数量,并对乙方提出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求。
(2)甲方根据聘用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准时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及每月元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学校所有劳务、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清理厕所有乙方负责(2)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乙方要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关爱学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声誉。(3)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擅自离职、辞职;不得再兼任有报酬性的其它职业。
3.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双双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双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签字):
6.剧组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篇六
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电影(名称拟定)由甲方出品。
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参与电影(名称拟定)(以下简称电影)的拍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聘任乙方在电影剧组中担任临时工作人员一职,负责电影拍摄中剧组安排的具体工作,聘用日期为日起到为止(具体时间以电影摄制结束为准)。
2、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酬金为月薪人民币(),按月支付。
3、付款方式:日起,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月薪即人民币(),如超过日,按上述月薪继续支付,如实际工作结束时间在日到日之间,双方约定按三个月支付乙方酬金。
4、甲方为乙方提供在电影拍摄期间的伙食、住宿、及相关因公交通方面的支持。但不支付因私医药费、因私交通费及通讯费和各项私人消费等费用。
5、乙方如果不能胜任此岗位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对乙方给予其他补偿,乙方不得提出其他要求,应于解除合同后离组,返程事宜甲方安排。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遵守电影摄制组规章制度,保证甲方能在24小时随时能与乙方联络。按本合同时间到达摄制组,认真、严谨、及时完成摄制工作。
2、在本合同期限内,倘若乙方因任何原因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暂行吊销本合同,而不必征得乙方同意。待查明原因及处理后,认可由甲方决定恢复本合同,期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以摄制工作为中心的时间和工作安排,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另外影视剧的拍摄任务,不得中途退组。如果开机时间推后,本合同所约时间也将顺延,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4、乙方应遵守摄制组的财务规定,乙方因工作需要的差旅费,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报销,未经甲方批准的差旅费、餐费、交通费、电话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请假离组所产生的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拍摄工作的后延,乙方因本着积极负责的精神,配合拍摄工作,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
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影片的内容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传播(内容包括:所以涉及影片的相关文字,图片、声音、拍摄素材和影片相关的一切资料等)。乙方如有违反保密条款的,甲方将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三、版权事宜:
该电影的一切录像带、录像、镭射影碟、电视、电影、网络、广播及一切将来发行之传播媒介等版权,皆属甲方所有,与乙方无涉。甲方有权更改影片内容,乙方不得干涉和异议。
四、其他条款:
1、仲裁约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和仲裁。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7.检察院临时人员聘用协议书 篇七
聘用单位:_ ________检察院
受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
2.职责范围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劳动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8.外用人员、临时工聘用协议书1 篇八
聘用方:(简称甲方)受聘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如本人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写明情况。
一、甲方聘任乙方在分公司 项目担任岗位工作。
二、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酬金:
1、甲方按月给乙方付酬,工资实行月薪制,月薪为含法定公休日及其它福利报酬。(取得建造师、造价师、工程师、会计师资格证者,月薪增加40-100元)。
2、遵循按劳取酬原则,以工地考勤计算薪金。
四、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甲方给乙方支付的工资中含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动。
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具体表现,对其岗位职务有权高聘或低聘,酬金标准也相应调整。
3、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分配,不按自己的业务范围和受聘岗位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解聘,解聘后扣发一个月的酬金。
4、受聘期间,乙方因自身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合同期一个月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甲方提出终止协议,解除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服从甲方按排,按聘任职务做好本职工作。
3、乙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作为依据,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在授权范围内,对所管辖的工程实施严格的管理,对责任范围内的所有的签字负终身的责任。
4、在工作中必须不断学习,廉洁自律,严禁一切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公司荣誉的行为。
5、乙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将月酬金作为责任抵押金。
7、乙方在聘任期间,按月计酬。
8、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财务科从个人月薪中代扣缴。
9、乙方受聘期间,因私事离开工作岗位,应征得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方 可离开。
10、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按合同有关条款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终止协议。
七、协议书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2、符合上述条款中的终止条件时,协议书自行终止。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
9.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所属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全体临时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
德:指个人应具有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服务)责任心、事业心,工作(服务)态度,为人态度;
能:指个人应具备的与所从事工作及处理事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技能水平; 勤:指能否自觉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制度、日常出勤、加班加点情况等。绩:指个人在从事的本职工作中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其所从事工作(服务)的数量与质量两方面取得的实绩;
廉:指执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与规章制度情况。
三、考核原则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临时聘用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计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包括平时考核和年终测评考核两部分。平时考核(占总考核的60%),年终测评(占总考核的40%)
(一)平时考核(占总考核的60%)
1、平时考核又分为基础分和加减分两部分,以85分为基数;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情况进行适当的加减,基础分与加减分之和乘以60%即为平时考核得分。该项考核由科(室、队)长具体负责、分管局长审核把关、报办公室汇总,经局党组会批准,作为全年考核的依据,与年终奖金挂钩。
2、适用加减分的情形(1)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局里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加3分;积极主动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中心工作,成绩突出,或收到南通市级以上(含南通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加3-5分。
(2)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全年没有群众投诉,加2分,在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论文评比或专业考核中取得前三名的,酌情加3-5分。
(3)遵守如皋市《市民公约》,做文明市民;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无差错,加3分。
(4)科研加分。本认真撰写工作、经济、社会信息,被内网录用的,一条加0.1分;发表论文(正式刊物、第一作者),县级刊物,1篇加1分(含《如皋统计》);市级刊物(含被南通统计内网采用),1篇加3分;省级刊物(含《江苏统计》),1篇加4分,国家级刊物(含《中国统计》),1篇加5分。此款加分合计一般不得超过5分。
3、扣分
(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每发现1次扣0.5分;迟到、早退、脱岗时间超过2小时以旷工0.5天计。
(2)旷工,半天扣1分,1天扣2分,累计超过3天扣10分。
(3)事假,全年累计超过5天,每天扣0.2分,累计超过10天,每天扣0.5分;病假,全年累计超过10天,每天扣0.2分。
(4)集体活动(局里组织的本人应该参加的各种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缺勤1次扣2分。
(5)不服从部门领导工作安排,又没有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使部门工作受到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二)考核(占总考核的40%)
考核采用民主测评打分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考核总分为100分,由局班子成员评价分(占30%)、科室对所属临时聘用人员评价分(占40%,科长和其他人员各占一半)、全体机关干部民主测评分(占30%)三部分组成。考核组召开成员会议,根据平时考核得分情况和年终测评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报局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临时聘用人员。考核结果与聘用人员年终奖金挂钩。
四、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按临时聘用人员的20%比例确定,原则上以考核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等次,考核分在70~80分的为“ 基本合格”等次;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一)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0次以上的,年内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局机关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含各项中心工作),不服从全局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的,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三)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在业务工作中私自泄露国家、机关、企业秘密、做出有损国家及机关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五)上班时间在微机上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聊天吃东西、干私活,每发现1次扣1分;被纪检及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六)吵架、骂街、斗殴,影响局内团结,影响我局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每人扣5分。影响巨大者,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七)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并经查属实的;
(八)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差,违反工作程序,有群众投诉并查证属实,每次被投诉者(责任人)扣5分。年内累计被投诉3次及以上且情况属实的,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核综合分在70分以下者;
五、考核结果:
(一)对年终考核基本合格的临时聘用人员,由相关科室、分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及时找其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帮助端正认识,促其及时整改;
(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参加考核的临时聘用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发给考核绩效奖。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3000元,评定为优秀等次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4000元,基本合格等次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2000元,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临时聘用人员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人事、监察干部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局临时聘用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10.临时人员聘用合同 篇十
临时人员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人员(乙方)
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执业资格联系电话
XXX中心卫生院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卫生局备案。
二、本合同书必须使用蓝、黑墨水工整填写,涂改处双方签字,否则无效。
三、本合同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和受聘当事人亲自签订,代签
无效。
四、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数字均为阿拉伯数字,重
要数字一律使用大写。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到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是否续聘由双方再行商定。试用期为自 年 日止。
二、岗位及职责要求
甲方聘用乙方在科室从事岗位的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受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岗位纪律
1、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分明、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
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3、乙方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并
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工作条件及待遇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防护措施,甲方积极组织乙方参加各项培训学习活动。
2、乙方工资福利待遇按甲方《临时工待遇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和变更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⑴、连续旷工超过七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
⑵、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拒不执行甲方各项工作要求或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⑷被判刑收监或劳教者。
3、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又没有合适的可调岗们的。
4、乙方因身体、工作、上学等其他情况要求解除合同者要
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到期甲方协助乙方办清解聘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由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没有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解除聘用关系。
七、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度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