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精选10篇)
1.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一
一、判断题(10 道)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2010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
正确 错误
2.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正确 错误
3.“一报告两评议”中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本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正确 错误
4.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正确 错误
5.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正确 错误
6.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正确 错误
7.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正确 错误
8.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作出决定前不必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正确 错误
9.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得到答复前,可先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正确 错误
10.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
正确 错误
二、单选题(15 道)
1.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任职。
A.出生地 B.成长地 C.祖居地
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
A.5至10天 B.7至10天 C.7至15天
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是由()颁布的。
A.中共中央 B.全国人大 C.中共中央组织部
4.党政领导干部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5.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的责任。
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 B.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 C.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
6.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以上文化程度。
A.大学专科 B.大学本科 C.研究生
7.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由()进行。
A.主管方 B.协管方
C.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
8.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的意见。
A.纪检监察部门 B.审计部门 C.信访部门
9.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内不得提拔。
A.半年、一年 B.一年、两年 C.两年、三年
10.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A.一律无效 B.不予审批
C.重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
A.会议投票推荐 B.个别谈话推荐
C.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12.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A.1次 B.2次 C.3次
1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以上。
A.3年、4年 B.3年、3年 C.2年、3年
1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以上的成员到会。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五分之三
1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形成决定。A.实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B.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 C.实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三、多选题(8 道)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意义有()。
A.四项制度注重系统性,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重大突破 B.四项制度针对薄弱环节,是解决监督难点问题的创新之举 C.四项制度突出重点对象,是强化用人行为监督的有效措施 D.四项制度强化效果监督,是提高用人质量的有力保证 E.四项制度坚持惩防结合,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
2.以下属于《地方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特点的有()。
A.突出了对下一级党政正职任用的评议 B.合理把握了参加评议人员的范围 C.注重了评议结果的运用 D.扩大了使用的范围
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4.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等。
A.警告 B.记过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E.降职 F.调离岗位 G.免职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E.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6.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B.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C.不公示考察结果的
D.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F.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7.以下属于《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特点的有()。
A.坚持了离任必查 B.扩大了责任追究范围
C.规定了实施主体、检查内容和程序 D.强化了对结果的运用
8.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2.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二
要依据。责离任检查结果作为评价、8.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 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 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 风气总体评价“ 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 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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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 究决定不服的,9.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 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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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10.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 干部的责任。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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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选题(15 道)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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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会议投票推荐 B.个别谈话推荐
C.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未获通过的,()未获通过的 2.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 同一职务人选。同一职务人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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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次
C.3 次 提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以上 以上,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 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以上。()以上 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以上。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3 年、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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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年、3 年 C.2 年、3 年 A.5 至 10 天 B.7 至 10 天 C.7 至 15 天 A.中共中央 B.全国人大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4.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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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是由()颁布的。)》是由()颁布的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是由()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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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中共中央组织部 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内不得重新担任与 6.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内不得重新担任与 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内不得提拔 内不得提拔。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内不得提拔。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半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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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年、两年
C.两年、三年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7.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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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予审批
C.重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担任县(委书记、长职务以及县(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8.担任县
(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 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任职。()任职 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任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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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成长地 C.祖居地 A.纪检监察部门 B.审计部门 C.信访部门 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 B.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的意见。()的意见 9.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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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的责任。()的责任 10.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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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 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11.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一般 应当免去现职。应当免去现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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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A.主管方 B.协管方 C.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 A.大学专科 B.大学本科 C.研究生 A.实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B.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 C.实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五分之三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进行 进行。12.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由()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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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以上文化程度。()以上文化程度 13.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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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形成决定。)()形成决定 1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形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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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以上的成员到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以上的成员到会。()以上的成员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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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三
2.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正确 错误
3.若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正确 错误
4.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在作出决定前不必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错误
5.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领导干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错误
6.越级提拔的干部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正确 错误
7.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以只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正确 错误
8.破格提拔的干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错误
9.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若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正确 错误
10.若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正确 错误
11.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2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正确 错误
12.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错误
13.若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须追究其责任。()正确 错误
14.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不包括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正确 错误
15.对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错误
二、单选题(10 道)
1.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A.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B.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C.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D.破格提拔干部的
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A.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B.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C.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D.破格提拔干部的
3.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提出书面申诉。
A.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 B.纪检监察机关 C.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D.上级党委
4.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干部,市县党委书记应当就其()作出说明。A.任用情况
B.任职情况 C.履职情况 D.离任审计情况
5.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
A.责任追究 B.监督 C.审批 D.巡视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A.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B.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5年进行调整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7.《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种责任情形中,()种涉及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种涉及组织部长。
A.39,11,9 B.39,9,11 C.36,9,11 D.36,11,9 8.受到降职处理的,()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9.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负责组织实施。
A.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B.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C.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 D.纪检监察机关
10.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的责任。
A.单位主要领导 B.党委(党组)
C.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D.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三、多选题(15 道)
1.有责任追究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其中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
A.调离岗位 B.引咎辞职 C.辞退 D.免职、降职
2.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A.提拔使用 B.平级交流 C.隔离审查 D.到龄退休
3.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
A.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B.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C.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D.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E.在参加民主推荐时推荐的人选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
4.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A.党委(党组)B.组织人事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 D.其他相关部门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越级提拔干部的
B.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C.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D.破格提拔干部的
6.对因()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A.提拔使用 B.平级交流 C.隔离审查 D.到龄退休
7.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规定,下列不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的选项是()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D.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8.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的民主评议。
A.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B.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C.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D.上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9.《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责任追究对象有哪些()
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 B.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 C.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D.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 E.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
10.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E.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G.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不按《干部任用条
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
11.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这里的“近亲属”是指()
A.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的人员 B.与领导干部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C.与领导干部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人员 D.与领导干部有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12.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执行的有()
A.工会 B.共青团 C.妇联
D.国有企事业单位
13.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
A.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B.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 C.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 D.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14.可以参加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的人员有()A.全委会成员
B.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C.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D.下一级党委和人大的领导成员
15.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的原则。
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四
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县城乡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XXX
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称《条列》)和“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是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需要。《条列》和“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我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严格落实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以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条列》和“四项监督制度”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遵循的基本原则,虽提纲挈领,然涵盖面广,具有时代特性,是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必学的反腐“经文”。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条列》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真正触动内心。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而对我来说,更需要持之以恒加强学习,“挤”出更多时间来自觉地投入到学习当中,通过学习来强化自我教育,从而提高自律能力。决不能把贯彻落实《条列》和“四项监督制度”,当作是一项活动、一阵风,风过则止,要把制度刻在心上,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要严于律己,都要自觉做到“八个禁止、52条不准”,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勤政廉政。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都要认认真真办事,老老实实做人。
二、以四项监督制度为准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认真执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基本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着力在“四个注重”上下功夫:一是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二是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着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对那些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甚至投机取巧、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调整。四是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而杜绝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着力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四项监督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因此,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要配合XX党组,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要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要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坚持慎微、慎初,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同时,学习联系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5.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五
前不久,党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决心,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就不可能取得了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实际成效。提高执行力,学习宣传是基础。四项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和纪检干部精通,从而不断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解读四项监督制度,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提高执行力,制度配套是重点。中央及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四项制度,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离任检查的相关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提高执行力,监督检查是关键。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制度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突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如对初始提名环节、民主推荐环节和讨论决定环节等工作的检查。提高执行力,加大惩处是手段。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要采取加大惩处这一规手段。要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疏通问题反映渠道,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处理到位、宣传到位、处理到位,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威慑力。
6.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六
报告
学习时间:2010年6月1日
地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
主 持 人:邱毅
学习人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在会上,我们共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地方党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全体办公室成员认真学习和讨论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违反规定或恶意阻扰选拔任用工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讲述了地方党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此工作进行评议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职责离任的内容、离任检查的程序以及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
参加人员范围。
在学习过程中,所有参加学习人员认真听取文件精神,学习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对各项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识得以全面的提高。
7.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七
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党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无疑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网”。通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并结实际工作,我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在于深刻理解
四项监督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熟练掌握,筑牢思想的“防火墙”,打好自身的“预防针”。通过仔细研读,我觉得它的重大作用可简单概括为“创新、规范、提质”六个字。一是创新,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制度创新,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二是规范,四项监督制度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将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都有明确规定,对问题谁来追究、如何追究等情况都有具体要求,初步搭建起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失责追究“四位一体”的监督
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提质,四项监督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点,充分发挥预警作用,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上更加透明,制度上更加完善,机制上更加协调,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了标杆,有利于提高干部素质。
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核心在于联系实际
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对全县林业系统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林业工作十分繁杂,事务较多,很多方面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黄冈林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领导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选好人、用好人对于林业工作责任重大。第二,林业干部职工普遍认可的领导干部既要有管理能力,更要有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要把提高公信度作为主要坐标,用干部的品格和健全的制度来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执行。第三,林业工作涉及事务较多,管理难度较大,作为科室负责人,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能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防干部选拔任用上失真失实。在接受监督过程中,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矛盾,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违规操作不庇护、不手软,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靠阳光、靠公开、靠民主、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制度的功效。
三、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建设,更在于制度的执行。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我认为当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评价体系。牢固树立以德为先、以绩为要、以民为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坚持把“德”作为选人用人的先决条件,健全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标准,优化选拔任用办法。坚持“四考并用”(即平时考核、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考察结果综合运用),使考人、考事、考绩有机统一,增强考核效果。二是健全系统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提名、酝酿、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中的民主,着力提高干部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同时认真分析当前林业机关干部现状,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网络,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认真查核干部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增强监督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四、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
要严格遵守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用铁的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一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官本位”思想的不良影响,勤政为民,扎实工作,杜绝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二是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严肃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工作纪律。组工干部和考察组
8.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八
党委书记 苏君
提纲:
一、明确目的、认识意义
二、领会精神、掌握实质
三、加强学习、扩大宣传
四、强化执行、贯彻落实
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办法》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制度”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5月6日,中组部召开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
今天会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落实上述中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会议总的目的就是深入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掌握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营造监督制度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我院选人用人公信度。动员、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探索建立感情联络、事业激励、政治尊重、利益保障的动力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自觉性,切实增加干部职工特别是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增加全体教职工的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
下面,我代表院党委侧重在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方面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个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来,虽然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制度反腐败的新成果、监督检查的新完善、权力阳光的新彰显、民主政治的新推进、问责机制的新强化,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二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是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四项监督制度,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现实与历史结合,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长远之计,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这四个制度,是使违规失责的人受到从严处理的制度,也是保证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制度,还是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制度,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这四个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
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从而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注射了“预防针”。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这就给党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上了“反光镜”,要求他们“事前”必须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为他们戴上了“紧箍咒”,时时提醒他们有“如履薄冰”之感,慎始慎终,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
四项监督制度体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要求,解决了以往在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更具有系统性和严密性,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难点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是在完善监督体系上实现了新突破。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二是在明确责任主体上实现了新突破。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在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实现了新突破。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是在强化监督效果上实现了新突破。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猫腻”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切实做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这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加大约束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真正选好人、用好人,为实现我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一,要认真学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学院党委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面,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要切实贯彻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院党委还要修订和补充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还要组织制定我院干部考核办法。要切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切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切实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方向。做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努力营造一种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造就一支勤政廉洁、领导素质和工作作风过硬、“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第二,要全面落实,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破的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突破的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突破的是全面覆盖,对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新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突破的是离任必须检查,不搞例外。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我院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巨大而持续的推动作用。当前,学院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学院跨越式发展,实现创建“一流高职院校”的宏伟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想事、干事、成事的创业舆论导向和用人导向,需要有一支积极想事、认真做事、创业成事、敢作敢为、勇于负责的干部队伍,需要我们各级干部增强创业意识、战略意识、前瞻意识、责任意识,进而增强工作原则性、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脚踏实地促发展。不断提高谋划发展、推动发展、促成发展的本领。我们要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学院党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勇于开拓、务实肯干、建功立业的干部提拔重用,要对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不胜任现职、无所作为的干部及时调整,要坚决杜绝拉帮结派、不讲大局、跑官要官和不干事还整事行为,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上来。
第三,要认真检查,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学院党委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最无畏的勇气、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职责,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认真进行回头检查。要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违规用人问题,要严格问责,严格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增强制度的影响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今天的会议,即是一次学习,也是一次承诺,更是一次动员,一会儿德明院长将代表党委做创先争优活动动员报告,这两项工作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我们站在新起点上实现更新更大发展的重要保障。现在,我们虽然顺利迁入新校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但是摆在我们面前工作还很繁重和艰巨,校园二期工程、迎接评估、争取示范校建设、招生就业、校企联合、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建设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等,哪一项都直接关系到学院今后的发展。这些工作能否突破,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干部队伍,取决于我们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此,我们要把握这次机会,建设好“选人用人”和“创先争优”两个党建平台,强化基础,提升内涵,实现我们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保证我们的重点工作顺利完成。同时,我们要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研究制定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活动,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学院新时代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批能凝心聚力、有影响力和战斗力的党的基层组织,一支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一支充满活力和凝聚力职工队伍,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奋发有为的干事氛围,推动学院持续发展、快速发展、科学发展。
在部内学习贯彻干部监督四项制度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军
同志们:
5月6日下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这次视频会议的主题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认真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要求。我们作为组工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下面就学习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讲几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出台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制度是管源头、管根源、管长远的。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是中央的要求,社会的呼声,现实的需要。四项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该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用人监督作用。离任检查办法规定了市县委书记离任时要对其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四项制度相互配套、互相衔接,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实现了用人标准监督和选任程序监督的有机统一,上级监督、下级监督与同级监督的有机统一。
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也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界定不清,责任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责任追究办法划分了5类责任主体,有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者有关领导、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这5类对象中,就有与我们切身相关的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共有八种情形。有了责任追究办法,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怎样追究这些问题一目了然。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报告事项,有的是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有的是容易让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问题,实行这一制度,就是要防止利用干部选拔任用搞特例。总之,四项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把选人用人的要求具体化,把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细节化,使选人用人监督更具针对性,有利于增强选人用人监督的实效性。
第二、加大干部监督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
我们组工干部是四项制度执行者、实施者,同时又是被监督者。所以我们一定要抢先学、深入学,学懂、学透,达精通四项制度的要求。如果我们自己都没有学懂,学会,就不能很好的指导和带领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更谈不上运用和落实。我们部里的同志都要参加干部考察工作,如果不清楚哪八种情况要追究考察组组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那就很有可能在干部考察中犯错误,就有可能受到责任追究。特别是主管干部和干部监督的具体工作人员,更要将四项制度熟记于心,达到运用得心应手程度。如果具体工作人员没有学懂学透,那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就搞不清楚哪些情况要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也搞不清楚哪些任用情形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的意见。所以说要求大家学习好四项制度,不仅仅是有利于组织工作,同时也是对我们组工干部的一种保护和爱护。所以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一是要及时将四项制度及时印发给每个同志,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要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可以利用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的机会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三是要创新学习方式。为了增强学习效果我们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如:可以开展四项制度的专题讨论,理论测试等。今天就要组织大家进行一次理论测试。四是组织各党(工)委开展四项制度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群对于制度的知晓率。让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五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学习贯彻的做法。要使学习贯彻四项制度的过程成为领导干部熟知制度要求并带头遵守的过程,我们组工干部精通制度并灵活执行的过程,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并有序参与监督的过程。
第三、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9.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九
关于贯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的报告
XX单位:
根据区纪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制度监督的通知》要求,我委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学习讨论,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为确保“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工作顺利实施,我委成立了由XX同志为组长,XX、XX为成员的“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讨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讨论的组织与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协调,为专题学习讨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惩治和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信心和决心,更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我们通过学习动员,统一了大家的思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四项监督制度”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二、组织严密,讨论认真
为真正让“四项监督制度”为干部职工所了解,深入人心,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通过学习讨论,了解了“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明确了“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现实意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报告、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保障。对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破解了监督上的难题。“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体现了中央对干部选任工作“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的管理理念。它相互衔接配套,抓住了干部选任工作的薄弱环节,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了工作体系。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央于2002年7月就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
条例》,文件中明确提出对于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只是对于责任追究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应该怎样实施,文件并没有给出相应的操作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对“如何追究”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丰富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三是打造了整治的利器。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干部管理部门想追究,但苦于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不知“板子怎么打,打多重”。现在“四项监督制度”明确地给出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置等3种责任追究方式,并加大了相应的惩处力度,这不仅为干部管理部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也给各类相关人员树起了醒目的“警示牌”;四是提供了制度保障。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是一项富有创造性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和总结,要形成制度长期得以坚持。中央组织部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出台的《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形式多样,确保效果
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讨论座谈相结合、课前检查与课后练习相结合、单位集中测试与参与上级考核相关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具体内容,保证了学习效果。全委机关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四项监督制度”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抓住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把选人用人的要求具体化、程序细节化、责任明晰化、惩处刚性化,既突出了对主要领导干部选人用人问题的监督,又注重了选任干部的评价结果与主要领导干部的自身利益相挂钩;既加强了对选人用人过程的监督,又突出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个重点;既是违规失责干部受到从严处理的依据,又是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保证。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干部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来做好本单位的人事工作,选好人、用好人,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XXX单位
10.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十
一、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
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政治思想坚定,个人品质高尚,工作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的干部高度关注,及时纳入组织部门的视野,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分配阶段性中心任务、派驻下乡等形式来锻炼干部、了解干部、考验干部,主动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于符合德才条件的提拔任用。对一味追求政绩,忽视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的干部及时予以指导帮助,教育他们正确看待自己,客观看待职位升迁,真正扑下身子,干好工作。二是要坚持注重实绩原则。进一步建立准确的政绩评估体系,强化干部日常考察和定期考核,通过目标责任考核、民主评议干部等形式,变模糊考察为量化考核,变定性考察为定性定量相结合考察,使干部政绩考察由虚变实,干部考核工作向数字化、形象化、具体化方向迈进,让广大干部评有标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杜绝虚假政绩的影响,使真正干出成绩的干部得到组织的信任和重用。三是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要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乡、街道在推荐干部时,参加推荐会议的范围要扩大到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街道居委会书记主任等,使推荐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在确定拟提拔人选时,要坚持做到“四个一致”:凡提交区委研究的干部,必须是群众意见,基层党组织意见,考察组意见和部长办公会讨论意见相一致,不符合“四个一致”的,不提交区委讨论。
二、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
要始终按照《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严格把好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关。一是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进行严格审查。对在“文革”、“八九”政治**期间和对“@轮功”问题上的政治立场进行详细审核。二是要对考察对象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学历水平不达标、不具备干部身份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具备条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三是要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严格审查。每次考察干部都要由纪检、政法、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合把关,对有违反计生政策或财经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同时,全区要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一些工作积极、成绩比较突出但暂时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的干部,积极关注、重点培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有利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着力为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人才,增添后劲。
三、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
为使《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更加直观、有操作性,要进一步丰富充实《中共湖滨区委关于实行干部推荐、考察、任免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求,做到“四个不研究”,即不经过民主推荐的干部不研究,虽经推荐,但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研究,不经过组织部门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研究,不经过部长办公会把关的不研究,有效避免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民主推荐环节,严格按照《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规定划定参加推荐会议人员范围,真正体现广大干部职工的意愿。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经过单位党组织的集体研究,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在组织考察环节,坚持按规定实行考察预告制,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期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认真征求意见,客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在讨论决定环节,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集体研究讨论干部任免工作,以应到会人数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要对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的干部任免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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