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共10篇)
1.律师函(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纠纷) 篇一
律师致函
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陕西YYYY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Y公司)聘请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XX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YY公司特授权本律师全权处理其与贵公司之间的《产品服务合同》纠纷事宜,现致函如下:
2009年6月5日双方就榆林醋酸项目指挥部-黑水球阀合作事宜签订KHS09-XY07号《产品服务合同》。约定YY公司按照贵方授权使用贵方品牌进行阀门推广和销售并负责与用户的协调沟通,货款的回笼。贵方以销售合同总价与内部核算总价的差价计301万元支付给YY公司作为合同的服务费。2010年2月4日双方又就榆林醋酸项目-黑水增补球阀合作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贵方按照该次差价计28万元支付给YY公司作为服务费。两次共计329万元。合同签订后,我方公司按约履行了义务。截止2013年5月3日,贵方共计付款243万元RMB,后来又付款20万,尚欠66万RMB至今未付。
本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贵方迟延付款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贵方不但应支付欠款66万,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故请贵司在收到此律师函后5个工作日内对欠款66万元RMB的数额进一步核对并及时履行,逾期将视为对数额的确认并同意履行。
鉴于,YY公司经营的实际困难,希望贵司能够理解我司的实际
处境并支付欠款。以维持彼此间的良好友谊。我相信贵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制造企业,有实力,更有诚意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顺祝商祺!
本律师联系电话:
XXXXXXXX律师 年月日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2.合同催款律师函 篇二
律 师 函
(20**年)字
产等诉讼保全措施,贵公司除依法清偿全部欠款外,还应承担违约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三、建议贵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精神,及时向**公司清偿欠款,妥善解决争议。贵公司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致电: **公司联系人:,电话:
律师:,电话: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3.买卖合同催款律师函 篇三
本律师接受B公司(下称“B”)委托,就贵司拖欠B货款事宜,致函如下:
据B反映,该司与贵司于20 年 月 日签订《 买卖合同》壹份,约定由B向贵司提供C产品,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元,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现B按约定履行了合同,将货物发往贵司,但是贵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B多次催款,并于20 年 月 日向贵司发函催款,贵司仍旧一直未予付款。
本律师经审核B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其反映的情况基本符合客观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据此,本律师经授权告知如下,贵司在收到本函后十日内,务必向B支付所欠全部货款计人民币 元。如贵司逾期仍未支付或者没有支付完毕,B将依法维权,通过司法途径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审慎,以免讼累。
张xx律师
4.催签买卖合同律师函 篇四
XXXX先生: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XX律师就您与XX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一事郑重致函于您:
2012年1月13日,您与XX公司签订《恒港●水木清华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书》),认购了“XXXXXX”8栋1102房。该房屋的建筑面积130.86平方米,认购单价3760元/平方米,认购总价为492034元。然而基于您选择一次性付款,最终您与XX公司达成的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单价3593.10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470193元。依照《认购书》的相关规定,您应当于2012年2月20日前往“XXXXXX”售楼处签署《商品买卖合同》并付清剩余房款440193元,同时,您还向XX公司交付了三万元定金作为履行上述签约义务的保证。XX公司按《认购书》的约定多次通知您前往“XXXXXX”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但您至今尚未履行签约义务。
为此,本律师郑重建议,请您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到“XXXXX”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与办理相关手续、交缴相关费用。逾期,XX公司将根据《认购书》相关约定,将该房对外另行出售,且不退还您已付的定金。
如您对上述事实存有异议,也可及时与本律师联系。若期限届满,您仍未就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事宜作出答复,本律师将代理XX公师函
司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请慎虑,以免诉累!
2014
律师电话:
5.就个人欠款律师函催款 篇五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姚XX(以下简称“姚女士”)委托,依法指派本律师处理您与姚女士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事宜。为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的影响,今特向您致函如下:
据委托人向我们提供的材料来看,您于xxxxx年12月24日向姚女士借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借款方应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全面的履行还款义务。该款虽经姚女士的多次催要,您却至今不予归还,您的拒不还款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侵害了姚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
鉴于此,我们郑重向您提出如下要求:
请您在接到本律师函之日起三日内将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万元给付给姚女士。
希望您能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我们将依授权提起诉讼,届时您不仅要如数偿还借款本金,对于借款的利息亦应由您来承担。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致函人:xxxx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蔡xx
执业证号:xxxxxxxxx
6.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函 篇六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的大力协助和配合!
关于本公司在 201* 年 ** 月 ** 日向贵单位所租位于 **市场地,作为********使用,租赁期到月 ** 日止。
现因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我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将全部移往新的场地。现以书面形式向贵单位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会在 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我公司在此祝贵公司业务顺利、兴隆!
********************有限公司
7.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篇七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 区 的住房(产权人为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此款适用除长期租赁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房屋租金总计为 元,每月为 元。该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6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个月结束前继续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一次。乙方租赁房屋属于保障部门租赁社会个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为甲方按市场租金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租金的,保障对象应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每月为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每隔6个月由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返还给保障对象。(此款仅适用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条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签订合同时 个月租金标准向房屋产权人缴纳押金,为 元。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与房屋产权人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产权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房屋产权人维修。房屋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
第十条 房屋产权人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水、供暖管、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人对住房使用情况及住户有关资料的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产权人验房验收及办理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费用等交接事项。验收时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产权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或房屋产权人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或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3、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4、其它:
第十八条 协议履行期限内,如一方违约的,除正常结算外,另外需按三个月租金数额计算违约金补偿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意见(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
设施设备名称 |
数量 |
完好状态 |
8.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篇八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乙方及时腾退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银行扣收协议
公共租赁住房租户委托扣收协议
为满足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缴纳租金的需求,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基于签订的本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代扣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应提供甲方指定的银行借记卡作为租金代扣的银行介质。乙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应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应遵守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户名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户名保持一致。乙方持有的银行卡受银行相应的银行卡的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银行代扣的方式扣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款项。扣收的款项总额种类包括三部分:租金、押金、违约金。其中,租金是按R月 □季 □年扣收,每个缴租期按 R月 □季 □年计算,乙方须在每个缴租期25日前(如果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按照本租赁合同的要求,将租金足额存入乙方扣款账户;押金及违约金均按照甲方提供的扣款信息进行代扣。乙方若对扣收的金额、方式等有异议,应联系甲方进行处理。
第三条 在每个租金扣收日,乙方应保证代扣的银行账户的可用余额充足且账户状态正常,如果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或账户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代扣的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或者账户状态非正常而造成的扣收失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需要变更代扣的银行卡(账户),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而导致的代扣失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因甲方或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获得的不当利益,甲方有追索相应金额的权利。
第六条 在本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终止且不欠缴租金、违约金等金额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七条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监管政策;法律或监管政策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第八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9.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篇九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住房租赁协议。
(一)出租房屋地址:甲方有一套座落在城北苑的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2011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全年租金肆仟元整,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所耗的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电话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按时缴纳,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无故收回租赁住房,由甲方退回所剩房租并罚款捌佰元整付给乙方,如果乙方中途退租,所剩租金不予退回,乙方在租赁期内不能转让住房。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缴纳财产责任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作为财产损坏赔付金,如果乙方要改装卫生间,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并在退租时由乙方负责恢复原貌,更改费由乙方负担。如果没有恢复原貌,甲方不退乙方的财产保证金,同时在合同期间,房屋内所有的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退房时租房内的设施如有损坏未维修,甲方扣除乙方的财产保证金。如果合同期满后,屋内所有设施没有损坏,卫生间恢复原貌,则退回财产责任保证金。
(五)本合同未及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0.律师函 商品房合同违约催缴 篇十
(2015)函字第012号
***:
本所接受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司发本律师函。
2014年10月29日,你购买了**公司开发的**小区第*幢一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总价计***元),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而你违约,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虽经***公司多次催促,你至今没有交清房款**万元或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根据合同约定,超过90天未付清余款或未办理按揭贷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你还应承担支付**公司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避免损失的扩大,望你自接到本律师函之日起10日内,将所欠**公司房款**万元如数支付或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否则,**公司将解除合同。届时,本所将根据***公司的授权依法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你承担。
(律师所公章)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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