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

2024-10-15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共8篇)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 篇一

完善农村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者:程仁平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组织化程度而创建的一种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是农民群众在实践中的伟大创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新阶段农村经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必然产物,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着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紧迫性。近几年,宜都市围绕兴农富民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已阻碍了农村经济向更深层次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市委、市政府把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作为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切入点,加快培育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去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702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117个,占16.7%;行业协会带动型9个,占1.3%;专业市场带动型6个,占0.9%;经纪人队伍和农庄业主带动型570个,占81.2%。网络基地45万亩,带动农户8.5万户,实现产业化经营收入7.68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0%,综合商品率达到75%。在发展类型上,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多元化特点: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即由龙头企业发起,创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合作组织。目前,全市有龙头企业118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年实现销售收入5.7亿元,利税9600万元,带领农户5万多户。二是行业协会带动型。即由行业经营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实行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如市柑桔销售协会、市无公害水产养殖协会等。三是经纪人销售合作型。即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农产品产加销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目前我市农村从事经纪服务的有500多人。四是农庄经济型。即由农村能人围绕某一产品自发组建的庄园式合作组织。如聂家河镇发展种养业农庄40多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3000多亩。在发展趋势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四个转变的特点,即由松散间接的合作经营向紧密直接的利益联合体转变,由亲戚邻里间联合向跨地区跨所有制合作转变,由单纯产后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转变,由能人单独闯市场向集团作战转变。

(二)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巨大作用,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一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同时也是经济实体,它长期活跃于市场与生产者之间,能及时捕捉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并通过为农民提供种苗、技术和营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其服务内容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无形指挥棒,改变了过去结构调整热在市里、忙在乡里、急在村里、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二是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通过发展过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促使一大批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加入,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村专业协会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具活力的组织载体,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三是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农村专业协会把农村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和优势整合,实现了农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了农产品市场开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规模、没有品牌的农产品很难打开市场销路,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经营的农产品数量较大,质量较高,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且诚信水平相对较高,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五是促进农技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典型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能有效地解决一些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政府部门包不了,而农民单家独户又办不了的事,尤其在技术服务上,协会通过发挥本组织成员的整体技术优势,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有力地促进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六是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创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后,促使农村干部改变过去重生产轻流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而通过抓流通促生产,并逐步开始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指导农业生产。

(三)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艰巨性。目前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初创阶段,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会员与协会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大部分协会之间缺乏必要的再联合,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二是活动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运作的成本虽然较低,但仍需要一定资金才能维持正常运转,而目前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组织活动经费基本上靠大户赞助,靠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解决,自身没有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三是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协会组织没有登记注册,有的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有的协会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协会成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分协会属官办性质,政府干预较多,偏离了协会发展的基本方向,不利于协会自身的发展与壮大。四是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手段滞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特别是少数合作组织带头人精明不开明,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

和发展。五是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产业化龙头企业可见含量较低,产品加工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与农户利益联接不够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全市因势利导,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结果。当前,我们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既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可供借鉴的办法经验,又有农民的发展热情和愿望,更面临着难得的政策机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宜都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兴办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生产水平,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5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组织20个以上,规范完善10个,力争各主导产业都要有1-2个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第一,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一是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各地要选择1-2个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组织有活力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在资金、技术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二是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扩大影响,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目的。三是加大典型推广力度。认真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干部领建、企业带建、能人创建、农户合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典型经验,以带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全面发展。第二,抓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源于农民,萌芽于农村。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发展动态,善于发现农民的合作意愿,发现可以作为专业合作基础的产业,发现有眼光、有奉献精神、有组织管理才能的农村能人,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引导,使其成为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组织。要按照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农技服务中心领办一批的办法,适时推动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第三,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组织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政府行为。规范合作组织发展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政府对合作组织的工作应以指导和引导为主,不断强化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绝不能随意干预甚至包办。二是规范合作组织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可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对具备社团法人条件的可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三是规范合作组织管理。要严格会员入会条件,加强会员管理,增强会员诚信意识,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引进有管理经验的专家参与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合作经营管理水平。四是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第四,抓创新。重点是体制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在体制机制新方面,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结成一定组织。在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对处在起步阶段尚未规范运作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分类指导,加大扶持,逐步规范,达到专业协会标准后,再到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运作机制创新方面,要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指导各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向一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第五,抓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讲座等形式,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协会会员开展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更快更好发展。第六、抓龙头企业发展。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资产重组和资本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和带动力。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土地、实施订单生产等建立专业化生产基地,满足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要在不断完善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产业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关系。要着力打造农业精品名牌,使一批高质量的农业特色品牌走向市场。

三、加强领导,加大扶持,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第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要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与深化农村改革相衔接,与优化产业结构相配套,与农村社会事业进步相适应,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并制定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产业化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方面,优先选择农村专业协会组织作为实施载体,为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机会。今年,市政府将对有一定带动能力、效益显著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表彰,每个奖励3000元。第二,要形成推动合力。市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市民政、工商部门要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登记注册,不断改进登记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市农村信用社及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对实力强、资信高的专业协会提高信贷额度。市农业、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市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以双学双比等活动载体,组织带领农村妇女、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总之,各部门要从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需要出发,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制定优惠政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支持,并提供优质服务。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知识和重大作用,大力宣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特别是宣传农村专业协会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如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了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同时,要严肃处理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便起到警示和监督作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使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数量上有一个大的增加,在规模上有一个大的扩张,在质量上有一个大的飞跃,在组织化程度上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繁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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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 篇二

1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利于引导农民自发的组织起来,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走自主化、高效化、集约化的农业发展道路。从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形势来看,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是非常有意义的。

1.1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 单个农民是无法进入市场的, 分散弱小的农民个体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进入市场, 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对我国小规模的农户来说, 组织起来进入市场, 保护自身利益更为必要。因此在现阶段大力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组织意义更重大。

1.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

农业生产与工业及其他产业的生产有所不同, 受地域性、季节性和农民认识水平的影响较大, 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最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有利于确立农民市场主体地位, 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 促进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和合作转变;有利于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带动农业结构调整, 促进产业化经营。

1.3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 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目前, 社会化大生产要求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内部分工越来越细,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 就是要以专业化的生产、服务和销售方式, 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 实现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有效对接,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只有这样, 农民才能够获得生产环节的利益, 而且获得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 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1.4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没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就没有农村的小康, 就实现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城乡经济全面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必须发展农村合作经济。

2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足

一些政府部门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没有把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 发展思路不清晰, 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在工作中, 没有将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摆到应有的位置;不能把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 对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过问不多, 任其发展, 自生自灭, 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和不平衡。

2.2 合作组织规模偏小

农民自发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往往是白手起家, 他们在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标准化生产、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信息搜集以及经营网点分布等方面, 都与专业化的大公司有较大的差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过小, 以乡村为单位组建的农村合作组织既没有较强的加工增值能力, 也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市场竞争力极为脆弱, 这就加大了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难度。

2.3 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

目前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大部分协会在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还不完善, 内部既无章程, 又没有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活动较松散, 基本停留在盟芽状态, 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合作组织。这种状况不但会影响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带动力, 还可能留下发展隐患, 制约自身健康发展。

3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对策

3.1 制定发展政策

建设新农村,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政府的政策支持非常重要。各级政府要在财政、信贷、工商、建设、国土、税收等方面尽可能地对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优惠和扶持, 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搞好农田水利、道路、通讯、农村电网、市场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较好的硬件环境。

3.2 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和出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的规范和要求, 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原则和目标, 构建出适合当地特点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并就该组织体系中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和政府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职能定位等问题作出相关规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也要根据其自身的特点, 制定自己的组织运行章程, 以确保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正常运行。

3.3 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成员素质

要培训一支高素质的业务辅导员队伍, 指导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实施民主管理, 完善自律机制, 增强服务功能。总结推广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以及热心为民、乐于奉献、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优秀带头人, 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共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4 借鉴国际经验, 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相当程度后, 要汲取国际成功经验,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 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成员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等, 要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新路子。

摘要:在我国广大农村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 这是新形势下我国农业生产出现的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这些新的模式虽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它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 在其诞生和发展的过程中, 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要在其发展过程中, 采取相应的对策, 助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唐宗昆:农村生产组织形式创新的障碍分析.农业经济, 2008.01

[2]冯岳: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福建理论学习, 2007.09

3.建设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篇三

1、建设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到2006年元月底,全县建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4个,其中专业协会9个,行业协会5个,人会农户达700余户,企业达60个。主要包括:反季节香菇协会、杂交水稻制种协会、蜂业协会、水电协会、养猪协会、花卉苗木协会、中药材产销服务社、金银花协会、木竹协会等。这些组织的创建,对促进铜鼓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提高农业组织化,逐步实现产业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农户,按照产业类别合作原则,联合起来组建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对外统一购进和销售,对内统一技术指导和管理,生产车间在农户。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找到了应对大市场的载体,提高了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化规模逐步得到发展。

3、依托特色农业,实行产销互动,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在发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铜鼓根据实际,依托本地特色优势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生产、销售产品。如:众发合作社、双红合作社等反季节香菇协会,用冷藏车将反季节香菇运销南昌、湖南、广东、上海、福建等地市场,仅2005年就组织销售香菇1万余吨,创收4400余万元,既提高了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4、适合当前农村责任制实际,作为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的载体。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解决了政府包揽不了、单个农户又不好办的事;也完善了农村科技、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大段镇隘口村是铜鼓县一个杂交水稻制种较为集中的村,全村共有300亩制种基地,协会成立以前(2004年),由于稻种在扬花季节时碰上下雨天气,气温下降,加上不懂技术,导致40多亩颗粒无收,其余的也大大减产。协会成立后,经常请来专家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不仅保证了制种的科技化、标准化,而且大大提高了科技含量。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化程度低,服务职能初浅。目前,大部分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仅限于一般性的技术指导、低水平信息引导,未能提升服务内容,讲客观问题多,轻办会宗旨,没有形成专业化生产的分工与合作。有的专业协会成立时还开个会,成立后基本没有开展活动,或只收点会费,开个年会,没有真正开展工作,名存实亡。农户生产独立,管理分散,产品自销,让农户感觉协会有与没有一个样,即使加入了协会也积极性不高,协会凝聚力不强。

2、管理不规范,合作机制脆弱。铜鼓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都属于“官办”性质,是由政府主导建立起来的。如木竹协会的秘书长是由林业局林政股长兼任,水电协会的秘书长是由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兼任,菇业协会的秘书长是由原绿色办(现农业局)的工作人员担任,这就决定了合作经济组织与会员之间必然存在一层隔阂,协会好象是各个单位的下属组织,在他们看来,协会的任务不是服务农户、企业,而是一种指导甚至是领导关系,或者要么干脆什么事都不管,什么事都不做。

3、搭建平台不够,信息流通不畅。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新品种、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引导、服务;但支持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息、技术、市场流通三大平台很不健全。

4、经费投入不足,内部运作艰难。铜鼓各种合作组织除水竹协会、水电协会能收取部分会费外,其他协会则几乎没有任何经费。经费的紧缺,导致了协会运转的举步维艰。协会缺乏经济支撑,运转艰难,形同虚设;管理人员缺少报酬,责权利不统一,人浮于事;协会与会员缺乏正常的利益机制;经营运作不规范,多为松散型组织。

三、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两点建议

1、在服务上下功夫,紧密协会与会员的连接。一是要实现业务指导功能。任何一个行业,要想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不仅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优秀的员工队伍,还需要先进的理念,需要业务指导。如行业的宏观规划、产品设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只有实现了业务指导;会员才会感到协会有用;愿意接受协会的指导。二是要实现专业服务功能。企业、农户限于自身力量和视野,不可能拿出很大精力来协调诸如专利申请、许可证报批、新产品检验等工作,行业协会可以充分发挥自己联系面广和专业人才集中的优势,帮助他们办理一些“难缠”的事情,真正做到为企业、农户发展排忧解难。只有实现了专业服务,会员才会觉得离不开协会,才会自觉支持协会开展工作。三是要实现综合协调功能。行业协会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发挥综合协调功能,为企业、农户的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内外部环境,诸如协调与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等。只有实现了综合协调功能,会员才会觉得协会才是真正可信的“娘家人”,他们也才愿意出资、出力,而协会的发展也将会因而获得取之不尽的动力。

4.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篇四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在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农牧民专业合作、农牧民协会、村民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我旗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我旗共有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181户,其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养殖专业合作社110户,出资额达11216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53%和52%。其中较为规范的有萨拉沁民族奶食品专业合作社、顺城养殖专业合作社、五一细毛羊协会、五一马铃薯协会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农牧民增收,推进农村牧区基层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绝大多数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才刚刚建立,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对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促使其健康发展已成为推进新农村牧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主要作用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坚持对内服务和对外经营并重,在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促进了生产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生产力的聚合,增加了对现代农牧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能力,促进了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以我旗奶食品加工行业为例,过去牧民们都是单打独斗,难以形成规模优势。自2007年以来,萨拉沁民族奶食专业合作社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对我旗传统奶食品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萨拉沁民族奶食专业合作社以赛音呼都嘎苏木贺日斯台嘎查的全体牧户为主要成员,2009年争取旗农开办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41万元,购置了较为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提高了奶食品的精深加工能力。目前萨拉沁民族奶食品专业合作社成员已发展到110户505人,年加工鲜奶能力达20吨,2011年社员人均奶食纯收入增加500元。同时,合作社着眼于长远发展,2011,争取到各类项目资金达200多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合作社和该嘎查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建立高产饲料基地300亩,投入资金60万元,引进良种西门塔尔牛140头,投入资金98万元,修建嘎查砂石路9公里投入资金90万元,为嘎查50个牧户安装了太阳能照明灯,合作社出资2万元为社员缴纳了3年的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费,使社员的生产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二)农牧民增收明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通过提供市场信息、组织农牧民生产、实行品牌经营、开展产品促销,同时,各个专业合作社都注重于服务,通过直接参与

市场信息和营销,减少了中间环节,改变了原来靠外来的小贩上门收购,农牧民利益得不到保护的状况,增强了合作社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了农畜产品收益。如顺城育肥牛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是哈毕日嘎镇大营子村83户农牧民集资入股组成。公司主要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经营育肥牛产业,现在主要经营优良西门塔尔牛的育肥、交易、屠宰、加工、冷储、销售、技术指导等业务。主要产品有育肥牛冷鲜肉、牛排、口条、精选牛肉、风干牛肉等。2011年,顺城育肥牛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滚动出栏育肥牛1040头,实现盈利83万元,合作社成员农牧民实现人均增收2000多元。2012年顺城育肥牛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在现有员工的基础之上,再进一步解决20户成员的再就业问题。使人均收入在2011年基础上,每户增收3000元。

(三)提高了农畜产品质量。围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增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按照生态、绿色、安全的要求,注重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合作社社员的生产管理,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五一种畜场曾因培育出内蒙古细毛羊而著名,细毛羊作为该场优势产业得到认可。时至今日,选育细毛羊技术力量仍有一定群众基础。场领导把握这一机遇,引得群众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成立细毛羊养殖协会,发展细毛羊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品种质量,实现农牧民增收致

富。协会积极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经营面临的资金技术、引种管理、改良繁育、生产销售等问题。组织群众到南京国际羊毛拍卖会推介五一种畜场细羊毛,以每吨1.5万元价格销售到天津毛纺集团120吨,而零散户同样质量的羊毛每吨最高售价还卖不到1.2万元;河北石家庄客商在实地考察后,以每只450元价格一次性购买了该场120只母羔羊,以每只800元价格购买了3只公羔羊,比散户每只分别高出100元和300元,为群众增收近40万元。

(四)降低市场风险。五一马铃薯协会成立于2010年,由25个马铃薯种植大户组成,主要目的:种薯质量把关、化肥农药的批量购进,作为大客户对外销售,减少市场风险。

二、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带动作用偏弱

尽管近年来我旗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较快,但对于农牧户的覆盖率仍然较低。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仅占全旗农牧户10%左右。由于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牧户数量少,内容单一,因而对农牧业产业化、农牧民组织化和农畜产品商品化发展的带动作用还很有限。

(二)服务层次偏低

目前大部分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经营活动,主要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如精深加工、销售等农牧民期盼的,对提高附加值,提高

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由于受合作社经济实力薄弱及技术人才短缺等影响,开展的较少,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偏低。

(三)内部运作欠规范

多数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合同约束不强,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市场行情好时,表现出不合作,市场行情不好时,才会依赖合作,嘎查村领导或大户发起组建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股独大”现象较突出。尽管不少合作经济组织把销售环节中产生的利润拿出一部分来分给农牧户,因大多数会员一般只交少量股金或会员费,享受股金分配的份额也不多,且有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未进行二次分配,流通过程中的大多数利润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人获得的。

三、几点建议

把握好发展农牧民合作组织的着力点。当前,我旗农牧民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推动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金融部门应加强业务创新,提供便利、多样的信贷服务。结合基层信用社改革,提高农村牧区合作金融发展水平,为农牧民合作组织提供信贷支持。其次,建立和完善扶持政策。应落实对农牧民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把对农牧民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具体化。安排专项资

5.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 篇五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

毕胜利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民间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载体,它在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正逐步发展壮大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也应看到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还很弱。

2、信息不畅,技术与服务整体跟不上,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也是影响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大难题。

3、运行机制不健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障,有一些组织规章制度不健全,与农民的关系多为订单形式或买卖合同关系,没有建立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

4、一些部门和干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足,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农民不交税了就和经济总量没有多大关

系了,因而在帮助和扶持上不够积极,并有推诿现象的发生。

二、几点建议

1、确立农合组织法律地位。建议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确定他们的法律地位,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地方性的法规来保护、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转变广大农民思想观念。培养广大农民增强合作意识、市场风险意识,引导他们转变旧的思想观念,自觉自愿的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共同谋求经济利益,共同致富。

3、加大农合组织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的网络平台的作用,多层次、多角度的向广大农民宣传推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作用,提高广大农户参与发展的积极性,扩大合作组织的影响力,让农民消除“与已无关”的旧思想,体会参加合作组织的好处。

4、积极给予政策资金扶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给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支持,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资金上进行倾斜,全方面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以便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大力发展。

5、加强农合组织内部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要因地制宜,依托资源和特色优势,选择发展模式,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大对其成员的培训力

6.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 篇六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困境对策

一.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较好地满足了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组织化的平台,并取得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规模效益。不仅如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专业化经营也大大加快了农业内部的分工、分业。组织起来的农民以专业合作的形式展开农业市场化经营,不但可以获得社会分工、协作的生产力,而且通过扩展规模、突破地域限制而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区域化布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生产力,从组织、制度和结构的层面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支撑。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它改变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势单力薄的地位,使个体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微观层面上结合起来,以较高的组织化程度、理顺的组织结构和适度的规模进入市场。农业合作组织还可以为成员提供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并能享受国家某些减免税待遇,有利于农业扩大再生产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发展。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困境

(一).思想困境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农民自己,另一个是政府工作人员。作为农民,由于本身的知识学历比较低,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了解不多,以为加入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等于踏上了致富的“动车”,可以迅速实现“小康”,乃至“大富”,对合作经济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潜在风险估计不足,一旦遇到发展中的问题,极容易产生“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不良后果。同时,传统的分散经营使得农民的“私有性”较为严重,在平时的生产经营中,很难产生强大的“合力”。加之有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不严密,对入社退社无明确的要求,使得很多地方合作组织发展,有利则红红火火,无利则冷冷清清,这也严重制约着一些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很多人也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够,缺乏远见,认为是农民自己的集体组织,只管建立,不负责发展,甚至任其自生自灭,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少,促进其发展的措施就更少。同时管理也显得很松散且无规律:工商、民政、科协、农委、政府等都在管,一旦遇到问题又都相互推诿、扯皮,致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二)人才困境

从农村考上大学的学生,自认为跳了“龙门”,即使遇到现在就业难的现状,很多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宁愿降低工资和各项待遇,也要留在大、中城市,实在在大、中城市找不到工作的,也只是回到县城去找工作,真正从农村来到农村去的学生少之又少。从农村考上大学的毕业生都不愿回到农村,那来自城市的大学毕业生更是不愿到农村广阔天地去工作。那些没考上大学的农村高中生是目前农村中的“高学历”者,且这一批人年富力强,正值工作的黄金年龄,但这一批人大多在外打工。现在农村中常年“驻扎”的人,除了“4050”人员,基本上就是留守未成年人。所以那为数不多的“懂理论、会操作、留得住、用得上、养得起”的青壮年就是目前农村中的“能人”。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而人才的严重缺失,使得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后劲显得不足。

(三)制度困境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大多不够完善,各项制度的制定有待完善,缺少具体明确的要求。有的合作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有的在民政部门注册、有的则根本没注册,使得各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既不方便开展活动,又不便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部门的行政介入也使得合作经济组织不能按自己的方式去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沦为政府的附属部门;加之农村地理位置不便,县域内的各金融网点分布不够科学、合理,“支农”金融服务体系容易发生“断裂”,以至形成“真空”,而与此同时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有限、民间借贷资金代价过高,所有这些都会影响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四)法律困境

虽然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就已实施,但税务、金融等方面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迟迟未出台,即使最后出台了,各项优惠措施也得不到切实的落实。《合作社法》也仅仅是从大的方面,对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提纲挈领的定性和解读,很多具体的细节和相关的问题还有待深入地研究和解决。因为法律困境的存在,合作经济组织不适用于相关经营领域的准入法律规定,无法进入农村相关经营领域受益,经济实体难以形成。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困境的对策分析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农民自己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在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身先士卒,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各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对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潜在问题和风险进入深入思考,并做好相应准备。政府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力度,通过培植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解决合作经济组织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为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

在合作经济组织的良性发展中,观念是条件,利益是根本,制度是关键,但无一例外的是最终都要落实到人。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三者才能充分发挥作用。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对农民自身潜能的开发和挖掘:而这正是真正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症结之所在。对农民进行培训,使其中的一些“能人”和相对突出者得到集中培训,从而在合作经济组织中脱颖而出,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强大的领导核心。同时要千方百计地提高待遇积极引进人才,大量引进技术型人才,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强大的技术核心,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输入新鲜的“血液”。同时积极鼓励高职院校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鼓励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去工作,树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就业理念,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中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实行公司化模式,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首先,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各项规章、章程,推进民主化管理模式。各组织在保证一人一票的基础上,按交易额或者对组织的贡献大小行使表决权,但对表决权实行最高限制。这样一方面提高了各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部分人操纵组织,妨碍组织发展的民主性。其次,按照公司制的要求,明晰产权,坚持分权制衡原则,同时完善分配机制,使各成员在实际生活中明显体会到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带来的各项好处,从而提高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作为政府部门,应大力培育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采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小额信贷的方式,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资金难问题,彻底修复“支农”金融服务体系的“断裂”之处,消除“真空”,加快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四)加快立法进程,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德国早在1898年就颁布了合作社法;美国1922年颁布了《卡帕·沃尔斯太德法》,后又制定了《合作社销售法》;日本也先后颁布实施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农林渔业组合重建整备法》、《农协助成法》,各国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文件为合作经济组织保驾护航。虽然我国在2007年也已经颁布了《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但各部门、各地区还要完善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真正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法律条件,促使其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工作者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7.苏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崛起分析 篇七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市场经济大潮涌起,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不能适应。分散的农户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往往数量不稳定,质量不合格。于是农村里的能人便创造出各种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向农户提供种苗、防疫、检测、营销等服务,使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

在农村集体经营的层面上,乡镇企业经过市场化改革,集体经济需要寻找新的实现形式。江苏省决策层为了使大量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09年发布《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

综观苏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农民专业合作社

这是以农民的营销能力、专业技术自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20世纪后期在全省萌生,到2007年底达7400多家,覆盖1/4的农户,居全国第一位。类型多样,主要有四种:1)产销合作型。这是出现最早、数量最多的一种形式,大多由能人牵头组建,为农户提供优良种苗、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和使用技术,共同开拓销售市场。2)专业服务型。为独立经营的农户提供育秧、机械插秧、植保、机收等专业服务。3)与龙头企业对接型。龙头企业通过这类合作社获得稳定合格的加工原料,合作社依托龙头企业获得农产品销售渠道。4)产加销一体型。当专业合作组织有了积累,具备自主加工、流通的实力,便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常州市金坛碧润水芹专业合作社有社员640户,带动全镇15000农民从事水芹生产、加工销往上海等地,一亩田收入6000多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拥有的资产在苏南农村的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不大,随着其它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其比重逐年下降[1]。但是它锻炼了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自组织能力,是后来出现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先导。

2土地股份合作社

自家庭联产承包制确立后,每家农户都有五六块、七八块田,耕作不便。大多数农户有人外出打工,有些承包田荒芜、半荒芜。上世纪末农户之间自发转租土地,但没有组织保障,出租户没有可靠的收入。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于2008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本着农民自愿入股进社的原则,将分散的土地加以集中,变成联合的投资资本,通过直接经营、参股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进行适度规模的企业化运作,取得农业增产,土地增益,农民增收。到2013年,淳化街道入股农户4946户,入股土地13247亩,发展了土地股份合作社13家,其中苗木种植土地股份合作社4家,果蔬种植土地股份合作社3家,水稻种植、茶叶种植、水产养殖土地股份合作社各2家。入股农户每年每亩可获得600元的土地流转金,年终参加分红,参与合作社劳动的有工资,还可在合作社的统一管理下进行自主经营取得收入。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建设,具有淳化特色的“淳茗”牌绿色蔬菜获南京市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称号,多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稻米、果蔬获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2]。

地处江北的六合区,集体经济相对较弱,2013年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199.4万元,比南京市平均水平低95.05万元。经营性收入低微,于是靠资源性收入来弥补。全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重组,办起集体参股或相对控股的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土地入股,集体和个人皆增加股份分红。一部分村还以土地指标入股进行异地合作,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入股参与六合经济开发区和中山科技园建设而获得收益。

3社区股份合作

社区股份合作是将社区经营性资产核算折股量化到户后进行的合作,这在只有资源性资产而较少有经营性资产的地方还谈不上,但在经营性资产较多的苏州、无锡已经水到渠成。

无锡第一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产生于北塘区黄巷街道,建于2012年。在城镇化“村改居”的过程中,以店面、厂房出租、土地租金、银行利息为主的集体经济收入,跑不过物价增涨和大额的社会事业开支。一些村改居社区的安置房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不足30%,缺口都由村级经济来填补[3]。村民知道村集体有资产,银行里有存款,但隔着一道“玻璃门”,看得见,摸不着,弄不清究竟有多少,更不知道村干部有什么能耐用它增收。这时苏州的昆山的一些村已出现社区股份合作,农民家家有股份,人人是股东,年年有分红。黄巷街道的陈巷村便仿照其做法,将集体的经营性物业资产通过清产核资,折算成股份量化到户,建立股份合作社,改变了原先“人人有份,人人无份”资产权属虚置的状况,由拥有股份的村民讨论资产如何增值,推举能人来经营管理。

陈巷村的做法当年就使呆滞的资产变活增值,几年间在黄巷街道各社区(原先的村)推广开来。但各村又很快出现分化:有投资经营项目的股份合作社收入上升,无投资经营项目的仍停滞不前,钱存在银行里不会用。于是大家抱团找出路,变存款为投资。黄巷街道的龙塘岸一带,以前被人叫做无锡的“大西北”,周边几个居民区有商品房、安置房、经适房、保障房小区,有农村人,也有城市搬迁过来的居民,人口密度大,生活配套少,居民经济收入不高,商业机构不愿来投资。大家推举一位退休的能人出山,将黄巷街道下属10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起来,筹集1亿元成立投资公司,开发“城乡生活综合体”。1.5万平米的大统华超市与4500平米的龙塘岸农贸市场建成,500多个就业岗位优先面向本地居民,带来了集体资产的有效增值和居民收入的增加。

无锡市大力推广黄巷街道股份合作的经验,要求经营性净资产在200万以上的村(社区)皆组建股份合作社。截止2015年底,全市累计组建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575家,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107亿元,持股农民达169.8万人,覆盖全市行政村(含涉农社区)总数的67%,70%的农民拥有了集体经济的股权,平均每个行政村的集体收入超700万元,这在全国也很少。江阴市的长江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丰厚,土地也较多。村民不仅拥有资产股份,还可以土地入股,前者发红卡股权证,后者发绿卡股权证。全村108个大股东,2850个小股东,人均股本金4万元,一年下来每户村民仅分红一笔就有几万元,在无锡市居首。

当无锡推广社区股份合作的时候,原先早走一步的苏州又找到了新的抓手:“一村二楼宇”。上世纪末乡镇企业改制,许多村建起标准厂房出租给民营企业收取租金,称为“房东经济”。后来传统的工厂外迁,租金越来越少,集体和农户的收入渐减。苏州市决策层在调研中听到群众反映:与其建厂房出租给外来的老板,不如自己规划建房自己经营。市政府集中了基层的意见,2013年出台《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提出:为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对原存量建设用地不足的农村经济组织,按照“一村二楼宇”的原则安排留用地。为社区服务用房的留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资产经营性物业用房的留用地,以协议流转出让方式供地。苏州各地近三年来稳步推进“一村二楼宇”建设,一些村还允许合作社成员以现金入股购买个人股份,增加合作经济实力和个人分红额度。

至此,苏南五市的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从产品营销、农业技术的合作开始,经由资源性资产土地的股份合作,到经营性物业财产的股份合作,逐步地走向成熟。各市、区并非几种形式都有,南京、镇江以农民专业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为主,在集体经济比较雄厚的镇村也在发展社区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常州的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与社区股份合作三足鼎立;无锡、苏州则以社区股份合作占大头,同时也有其它要素的合作。苏南的各种生产要素由低要素到高要素次第吸纳进入合作经济组织中来,交融互动,优势叠加,已成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于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困境与对策——以江苏苏南地区为例[J].农村经济,2010(4):125-129.

[2]薛继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8.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 篇八

摘要:“三农”是政府十分重视及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根本性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当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也是引发干群矛盾的焦点,强化农村审计监督工作是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关键词:审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5.16.027

1审计与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关系

1.1国家审计与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关系

国家审计又称政府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依照法定权限所实施的审计监督。它主要是对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它也是依法指导监督其他类型审计的主体。也就是说,国家审计不仅可以直接通过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而且可以指导监督开展农村审计等其他类型审计工作,全方位地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财产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也应主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其他审计组织开展农村审计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搞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

1.2农村审计与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关系

农村审计是农村审计部门及其人员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企业和基层农村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开展的审计监督。其目的是通过农村审计监督,检查农村合作经济有关组织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确保资金财产使用的合规有效性,揭露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盗窃、侵吞挪用集体财产和损失浪费等违法现象,保护国家、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离不开农村审计,笔者认为应以农村审计为主要手段来切实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因为在现有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过程中,农村审计是最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管理监督方式。

1.3内部审计与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关系

内部审计也称单位部门审计,是由本单位部门内部专职的审计组织,对本系统和本单位所实施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查错防弊,改善经营管理,以提高管理素质、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有条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配置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应予以支持指导,因为它不仅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的组成部分,而且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规范发展。

1.4社会审计与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关系

社会审计又称民间审计,主要是依法接受委托提供确认企事业单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服务。社会审计及其注册会计师已为农村企业验资、评估等审计提供了大量的中介服务,今后应继续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在扶持农村审计的发展方面,提供更多的咨询、培训和指导服务,为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而农村合作经济要健康持续发展,也要靠包括社会审计等中介机构组织的监督管理服务,包括农村审计的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就应借助和依靠社会审计这一特殊的中介组织力量,弥补自身不足,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2采取应对措施强化农村审计监督

2.1加快农村审计立法进程袁依法保障农村审计工作环境

应抓紧制定实施农村审计法律,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农村审计的地位、职责权限和监督范围、方式、程序、内容等,特别是应明确农村审计机构人员的执法主体地位,界定农村审计机构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的法律关系,规定违规违法行为的要素标志和法律责任,为深入开展农村审计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2.2理顺农村审计管理体制袁着重抓好农村审计队伍建设

有关单位应合并组建农村经济管理与审计监督部门,统一管理协调和审计监督以及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服务,依法赋予农村经济审计监督职权,同时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审计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狠抓业务培训学习,严格考核管理,全面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计水平,切实加大农村审计监督力度。

2.3完善农村审计规章制度袁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监督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调查研究、培训学习和考核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确保农村审计机构队伍建设和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建立健全包括审计复核制度、审计考核制度、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的审计质量管理制度,确定相应的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以审计责任追究为核心,完善以审计复核、审计考核和审计责任追究为主体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实行包括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各环节的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还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审计廉政制度,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审计的行为,构建农村审计监督的廉政体系和长效机制。

2.4深入农村审计调查研究袁丰富发展农村审计指导理论

当前农村审计理论仍处于较低水平,不能很好地指导具体的农村审计实际工作。因此,要全面推行农村审计监督制度,必须组织农村审计专家学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充实丰富和发展创新农村审计理论,才能更好地指导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2.5研究农村审计方式方法袁注重推动农村审计创新

现阶段农村审计鉴于起步晚和人员素质等因素,基本上沿用老一套的账项基础审计模式,并且多数采用落后繁琐的按会计核算顺序的详查方法。这样虽然审计风险小,但效率低下,重点不突出,审计重要性差,不但会造成工作量加大而且审计质量反而降低的结果。笔者认为,今后一段时期应加强对农村审计方法的研究,借鉴国内外各种审计类型的先进方法,注重创新农村审计方式,并在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素质的基础上,着力推广采用农村审计新技术新方法,争取农村审计在短期内能由账项基础审计模式向风险审计模式转变,由查错纠弊的财务收支审计向改善经营管理的管理效益审计推进,更深层次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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