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024-09-03

购物中心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精选5篇)

1.购物中心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篇一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乙方:

房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本小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服务,保持物业的安全和整洁有序,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中“业主使用注意事项”之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工程的申报登记

一、申报登记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装饰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图、装修平面图及其它必要说明;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非业主的使用人申请装修的,还需提供业主同意其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二、申报登记程序

装修人在准备完毕上述材料后,均应在装修单位进场前三日内(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办理申报手续:

1、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连同设计方案、施工队伍资质证明、委托装修协议等报甲方审批;

2、甲方在三日内作出审批意见,若无重大改动的,经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开工;若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更改方案重新申报。

3、装修缴纳费用详见本协议第六条。

4、办理“装修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凭证方可进入荧鸿城施工),同时交纳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20元/证及其管理工本费5元/证。

5、装修许可证张贴于进户门上显眼位置(便于装修期间查验)。

6、乙方装修手续完善后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安排人员接通水、电。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因故需延长装修工程期限的,乙方须提前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条、允许施工的时间

1、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其余时间不得施工;

2、国家节假日必须静音作业,禁止使用电动工具等噪音施工。

3、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施工时间,接受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第四条、装修材料搬运及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所有装修材料遵循客、货分流的电梯管理规定,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保持楼道及消防通道畅通。

2、乙方可雇佣搬运人员运送装修材料和废弃物,但必须遵守本物业装修出入管理规定,并承担该人员在此期间的管理责任,若因此产生公共物品、设施损坏,应承担修理、更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恢复。

3、装修材料及家俱下货点、室内装修废弃物的集中堆放点由甲方指定,乙方及其供货方、委托方应遵守管理处现场管理规定,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禁止违规行为。

4、业主装修垃圾委托甲方清运的,由乙方将垃圾和废弃物堆放在甲方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临时堆放地点,由甲方组织人员统一运清到市政垃圾处理场,乙方自行清运的由乙方直接清运到市政垃圾处理场,不得堆放在楼道及公共区域影响小区美观和通行。

第五条、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网的安装要求

1、本小区禁止改变外立面在竣工交付时的状态,含颜色、附属物状态等,若甲方发现任何改变和破坏外立面的情形,有权在必要时采取一切措施予以清理、销毁而无须通知乙方(对小区商铺安装灯箱、门市经营各类物、食品的标牌要在甲方指定的位置,统一颜色、格式,乙方不得随心所欲安装,影响整体美观,并由乙方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同时由该改变者承担赔偿及整改费用。

2、业主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超出墙体的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第六条、装修相关费用

1、装修保证金住宅:元/户;

2、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平方米;

3、装修材料电梯运行费:元/平方米;

4、房屋今后二次装修应重新缴纳上述费用。

5、以上费用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交纳相关费用,对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实行统一管理。

2、向乙方就装饰装修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宣传,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监管和服务。

3、就乙方提交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申报登记、审核,并就乙方提出不符合要求的装修项目阐明不能审批的理由,避免违规装饰装修现象的发生。

4、在乙方提出装饰装修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决定是否准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5、在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检查。如因违规装修而出现损坏结构、影响外观、空调、防盗网等不按规定安装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选聘有《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装饰企业进行施工。

2、乙方有权在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允许的装修范围内,确定室内装修方案。

3、乙方应在装修动工前三天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手续,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标准、装修金额、时限、施工图纸及装饰企业资料等,由甲方进行登记备档。

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乙方可以根据相关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乙方应按照本小区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装修,不得违反协议,进行违章装修。

6、乙方施工人员的各类证件必须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如发现施工人员证件未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甲方工作人员可视其为无效证件没收。

8、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装修材料按指定货梯进行搬运(超长材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上楼)。

9、乙方的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施工人员要注意加强消防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支便携式灭火器,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电炉等电热器件,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装修施工禁止如下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含任何墙、梁、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用途、外表颜色等;

6、未作防水措施就堆码湿沙、直接在地板上搅拌沙浆、冲洗未做防水的地面和墙面;

7、在室内现浇混凝土以及铺设10厘米以上的容重不得大于原设计要求的承重荷载;

8、用电梯运输有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令电梯失衡、磨损、毁坏之物品;

9、在非指定位置装卸河沙、水泥等材料,以及其它对本小区道路、楼道环境产生污染的情况;

10、野蛮施工(如钝物敲砸墙、地面);

第九条、装修完工检查

1、业主装修完毕,到客服中心申请完工检查;客服中心在当日内或约定时间进行完工检查,并将结果进行记录。

2、装修完工检查合格,乙方填写《入住申请单》可入住,入住三个月后,客服中心进行二次检查,合格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若有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规而产生扣除时,应扣除后再退)。完工检查不合格,乙方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检查和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程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图纸审查及完工检查均为预防性措施,如发生违例事件或由于装修而导至任何后遗症的,由责任方负有完全责任。

2、在装修过程中或装修后发生违规,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含责令停工、停供水电、责令恢复、扣留工具等)制止并要求责任方整改且承担一切损失。

3、施工人员如有遗失、损坏或违反有关规定被没收证件的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

4、装修违规或未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因装修所侵害相邻权的,在未消除侵害前或整改未得到确认前,乙方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甲方有权滞扣装修保证金,直至问题解决;必要情况下,可动用装修保证金予以处理。

5、由于乙方拆墙、改造、开槽、打洞、打框、移位等造成墙面开裂、空鼓、漏水、堵塞等保修失效问题应由业主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6、违反《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中“业主使用注意事项”之内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江津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房号:

日期:日期: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装饰装修责任承诺书

***物业服务中心:

本人已详细阅读《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以了解其中的各项规定。

本人明白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之间无任何合同关系,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负任何责任。任何保修期内、外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在客户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间协商解决。

本人明白房屋产权人将对在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违反规定的问题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工程装饰装修公司对维护包括指定非客户自用区域的整个施工现场的秩序、安全、消防、卫生及成品保护负有责任。

本人明白在装修过程中,一旦对室内原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动,则开发企业将不再对该设施、设备予以保修,且所有影响后期使用的不良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本人/本公司承诺:严格按规定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不涉及禁止违章行为,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进行装修,否则本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及相关经济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2.购物中心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篇二

今年,越秀区政府力图整合流花矿泉商圈的市场资源,以广州白马服装市场为重点推动转型升级,打造“中国.流花”的全国影响力。作为“2014中国流花国际服装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白马采购节主题定为“中国风白马范”,以展示白马转型升级成果、推广原创品牌为重要切入点,推出白马十大新锐品牌评选活动、举办5场品牌新品发布会,并融合白马一楼时尚潮流区新装亮相及百团千人对接会、百家品牌“采购大聚惠”等系列营销活动,吸引了全国300余名政企名流及采购商户共赴这场服装行业的年度盛会。

原创品牌梦启白马

一部以白马场内优质品牌创始人为原型的白马梦想系列微电影——《梦想从这里出发》正式拉开了第八届白马采购节的帷幕。白马经历21年的发展,先后孕育了歌莉娅、哥弟、凯撒、朵以等全国知名原创品牌,同时还孵化了37个“中国服装成长型品牌”和25个“中国服装优秀渠道品牌”。就正如微电影最后引用媒体报道所说:“白马是流花的聚宝盘、是创业者的天堂、是梦想的摇篮,引领着一大批优秀的服装品牌从这里起步,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为推动品牌的发展,白马每年都会对过去一年在品牌建设、经营管理和营销推广上有突出表现的服装品牌进行评选。今年采购节,丽致美筑、丽迪雅、图腾、媛媛、佳酷开爆、品味、优娜、芭莉纯、外澳波仕、艾特等10个品牌从33家候选名单中脱颖而出,成为“2014年度广州白马服装市场十大新锐品牌”,他们当中有六个品牌更同期荣获“2014中国流花国际服装节优势自主服装品牌”,擦亮了“中国.流花”的品牌名片。“品味”品牌掌门人何建珍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感谢白马提供这么好的平台,让我实现了自己的服装梦,希望在白马的帮助下,品牌能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全方位扩展的目标,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白马,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中国服装品牌孵化基地”。

跨界结盟推进产业融合

今年白马采购节的主题为“中国风、白马范”,旨在体现白马培育本土服装品牌及引领中国时尚潮流的这一初衷和使命,白马将坚定地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全方位进行渠道建设,并致力于推进服装产业融合,将“原创品牌、优质产品、一手货源和厂价直销”作为白马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把白马打造成真正的服装品牌梦工厂。

而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品牌管理中心是一个建立在零售商、品牌商之间深度互动的品牌智库联盟,品牌商、零售商之间的桥梁,致力于为零售商(百货/购物中心)、品牌厂商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全力辅助中国零售商、品牌商成长。

8月16日上午,白马采购节开幕式上,在全场300名嘉宾的共同见证下,白马携手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签订了“零售渠道服务中心”的战略合作协议,IBMG商业智库作为操盘方将代表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品牌管理中心与白马共同携手进行品牌渠道拓展、为行业跨界交流搭建平台、推动专业市场及零售行业升级转型。

双方的合作也致力于共同打造一条展现中国实力的品牌之路,这就是中国风下的白马范,也是合作共赢之风范。

八月的IBMG商业智库注定色彩斑斓,我们正“心怀理想”,带领全国的百货零售企业走在转型升级的大道上……

渠道整合“对接”,与“采购”接地气

3.商铺装修协议 篇三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位于 的店铺进行装修,双方经协商并根据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店面装修价款

1店面装修总价款(详见报价单):

总价款包含 设计费、材料款、人工费、施工清运费、装卸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要求

1店面装修验收标准质量和装修效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同时符合公司店面装修要求;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三材料的供应

1店面装修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装修所用材料数量、质量、规格等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与要求不符出现问题其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材料的保管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善出现丢失现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定甲方付给乙方百分之 ,装修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百分之 ,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10%。

五店面装修

1装修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每天的损失根据店面装修总价款的2%进行扣除。

六店面装修验收

1店面装修完毕后甲方对所用材料、施工质量、店面装修的.整体形象进行初步验收,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店面初步验收合格后,店面投入使用,在初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出现任何问题的,乙方无条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他

1装修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装修中所用水电。因水电问题影响施工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乙方负责在装修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文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4.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篇四

为保证东湖楚天府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商铺租凭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出具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各项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1)功能平面图;

(2)电气系统图(注明使用功率);(3)电气结线图;

(4)天花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5)室内外立面图;(6)使用材料表;(7)施工进度表;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完成消防部门消防审批并意见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和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改变商铺外立面石材、门窗、壁灯、廊道地面材质及颜色。

7、改变店招位置、形式及色彩;

8、改变物业周边景观效果;

9、安装帘卷门、防盗窗(建议在装修时一并考虑安保系统并预埋管线)。

(六)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1、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50平方米配2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服务中心办理动火证。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七)为确保装修期间园区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分及公共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户门,以便服务中心及时检查督促。

3、装修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实行“外出外进”,即商铺装修所使用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不得占用小区居民进出通道。如有必要,商铺使用者可与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协商、约定,按指定路线出入场;未经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自辟通道与住宅区连通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坐便器,以保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随地便溺。

5、施工人员不得在园区内留宿,特殊情况需向服务中心申请并在当地公安局部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时需遵守服务中心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应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服务中心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

(八)装修期间服务中心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确保装修品质,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若需延长施工期,请提前5天到服务中心备案。

2、装修完毕后,请书面通知服务中心验收(服务中心验收前,须先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向服务中心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以便服务中心提供维修服务;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核实并存档备查。

3、室内装修应确保服务中心的维修人员能方便地检查、维修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及安全通道畅通,因此切勿封堵维修活门、渠道盖或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维修。

(九)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服务中心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应要求装修单位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闭水实验。

2、为确保用电安全,请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 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服务中心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烟感、温感、喷淋头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切勿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6、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服务中心,并在服务中心人员指导下在指定位置安装。

7、未经批准请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灯箱、广告牌。

(十)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服务中心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服务中心有权对室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一切造成强烈噪音、震动和气味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有义务提请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2、对未获得装修许可证或未经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而擅自施工,或超越装修许可证范围施工的,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3、如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商务活动,责任人应按照服务中心的整改通知及时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因装修行为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十一)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服务中心建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期间或之后,购买财产、意外及责任保险;在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2016年3月

5.物业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篇五

1. 根据商铺规划的经营使用途,不得用做餐饮或卡拉OK厅使用,以免油烟、噪声扰民。

2. 如商铺经营需要增加用电量,请到电力局办理相关增容手续。

3. 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部人员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4. 店招尺寸统一制作为(不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店铺隔墙的墙心),店招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

5. 店招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6. 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7. 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 在装修期间不得占用人行道。

9. 不得用做餐饮或卡拉OK订使用,以免油烟、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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