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会议制度

2024-11-20

社区居委会会议制度(共10篇)

1.社区居委会会议制度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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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会议主持词

各位代表:

我受__________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委托,担任本次选举大会的主持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__________社区居委会第三届换届选举大会。今天大会应到选民名,现实到选民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下面我宣布:南京市建邺区区________街道_______社区居委会第三届换届选举大会现在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礼毕。

第一项议程:上届居委会做工作报告请上届社区居委会主任________同志作第二届社区居委会三年工作报告。(报告结束)对____主任所作的工作报告,如无不同意见,请鼓掌通过。

第二项议程:介绍选举委员会成员主任_______,主持本次大会,工作人员_______,负责监票,工作人员_______,负责监票,工作人员_______,负责唱票。第三项议程:选举筹备工作报告请选举委员会主任作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报告。

第四项议程:宣读选举办法下面请同志宣读________社区第三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停顿)对《选举办法》(草案),如无不同意见,请鼓掌通过。

第五项议程:介绍候选人下面介绍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名单、简历。下面请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每人不超过五分钟)。

1、请候选人演讲。

2、请候选人演讲。

3、请候选人演讲。

4、请候选人演讲。

刚刚四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竞选演讲,请选民对候选人提问。

第六项议程:检查票箱下面,投票选举开始;在选举之前,请工作人员上台,当众检查票箱,加上封条。

第七项议程:投票在填写选票前,我简要的介绍一下选票的填写方法: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是一张选票,主任、副主任为4选3,委员为7选6。选民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若同意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同意,就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若另选他人,则在另选他人栏内写上要选的人姓名,姓名上方空格内不作任何记号的,视作弃权票。

下面,请各位选民在各居民小组选区按次序领取选票。若选民想单独投票,可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若需他人代笔,可到“代写处”请工作人员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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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选票。填好选票后,请选民按次序投票。

第八项议程:计票各位选民,按照《选举办法》,投票截止时间为__________。现请工作人员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当众唱票、计票。下面宣布选举结果。

选民名,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选举有效。

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弃权票张。

正式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是:

同志得票张,超过本社区参加投票选民半数,并得票最高,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予以公布。同志得票张,超过本社区参加投票选民半数,并得票第二,当选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予以公布。同志得票张,超过本社区参加投票选民半数,并得票第三,当选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予以公布。、、、、、六同志得票依次为张、张,张、张、张、张,超过本社区参加投票选民半数,当选为社区居委会委员,予以公布。

现在我宣布:第三届_________社区居委会正式成立。

下面请_________为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颁发当选证书,大家欢迎。

下面请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表态发言。

下面请建邺区_________街道工委书记同志讲话。

各位选民:本次大会的议程已进行完毕,现在我宣布:建邺区_______街道_______社区第二届居委会选举大会圆满结束,谢谢大家!

xx社区第三届居委会选举大会议程

时间:2006年月日(周)上午9:00

地点:

主持人:

内 容:

一、同志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报告。

二、上届社区居委会主任同志作第二届社区居委会三年工作报告。

三、介绍选举委员会成员(监票、唱票、计票工作人员)。

四、宣读《建邺区社区居委会选举办法》。

五、介绍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作竞选演讲并接受选民提问。

六、检查票箱,当场封口。

七、投票选举(截止时间为)。

八、(时间)当众开箱,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九、街道领导为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颁发当选证书。

十、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表态发言。

十一、街道工委书记同志讲话。

2.社区支委会会议记录 篇二

主持人:毛万里

地 点:货运东一机车队学习室

参加人数:5人,牛乐 刘成 王东华 李欣 赵柳。

会议内容: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 现有入党积极分子两名:柳林 张龙,已上报上级党委,近期将参加党课培训;

2. 提醒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并由支部委员一对一跟踪考察:牛乐对柳林、李欣对张龙。

二、设计近期支部组织生活:

1. 上一次党课:与党委联系,请党校老师上一次党课,提高党员同志们的思想修养;

2. 外出考察活动:(预订在下半年)组织党员同志沪外考察,至徐州值班室看望慰问值班员生活;

三、支部网页建设;

1. 完成支部两新网站页面设置;

2. 维护好每位党员的用户名及权限;

3. 在最近一次组织生活(3月23日)中向全体党员展示,并征集相关内容,丰富网页内容;

4. 网站资料维护权限划分:内部资料管理:牛乐;外部学习资料维护:李欣;

四、今年上半年党费收缴:在最近一次组织生活(3月23日)中完成;

3.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篇三

(一)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权力机构,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社区议事委员会是议事监督机构,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的职能,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和监督的职能,并定期报告工作。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职责,依法自治。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工作,依法协助、监督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管理社区有关行政事务,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效地促进工作,团结他人,增强凝聚力。

(五)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必须提交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人意见被否

决后,可以保留意见或向社区党委、社区建设办公室反映,但必须在行动上无条件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

(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七)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依法自治,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八)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不许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主义,犯自由主义。

(九)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十)工作时间内不得同时外出,至少留一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

(十一)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出现的重大事故、灾情等突发性事件及日常工作信息。

4.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篇四

一、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

社区委员会是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管理职责。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指定的社区管理目标。

2、服务职责。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

3、教育职责。引导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青少年教育、两劳释放人员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4、监督职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服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机关或投诉部门反馈。

二、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本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社区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保证本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全面负责本社区的党建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团结支委一班人。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团结、组合、带领广大社区党员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和加强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7、积极主动协调好辖区内党组织的关系,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系、管理和监督。指导社区在职党员联络站工作,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开展活动。

8、身体力行“三个代表”,践行科学发展观,经常深入社区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1、在政府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成员的监督,定期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2、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议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会事务。

3、在出色完成自己所分管工作的同时,监督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管理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5、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

三、社区服务站工作职责 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政策,制定和辖区实际情况的服务项目发展规划。以服务站为阵地建立辖区社区委员会和各驻街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完成上级交办社区便民服务的各项任务,保证为群众办实事并落实到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宣传,社区服务活动。4 负责对辖区内服务设施、网点进行管理,负责培训社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以服务站为依托,采取低偿、有偿和无偿服务的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有组织、有内容的志愿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服务的行业管理,做好现有的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点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和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9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

2、做好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季度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3、掌握老年人基本概况,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为贫困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

4、掌握军烈属、老复员军人的变动情况,做好走访慰问及双拥工作。

5、移风易俗,搞好殡葬改革工作。

五、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政策。

2、建立政府辅助、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事业人员提供免费基本技能培训。

3、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网络。加强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应组织他们进行事业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使下岗失业职工能够及时掌握就业信息。

4、积极推动自主创业。开展创业指导,使有创业需要的群众得到帮助,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5、积极探索建立动态援助长效工作机制。摸清就业困难群体底数,建立就业援助目标责任制度,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通过多渠道帮扶,使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四零五零”等困难就业群体实现就业。

6、建立事业保险与就业联动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事业保险、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对正在享受事业保险待遇的下岗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多种途径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7、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职责

1、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并协助社区保洁队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袋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3、组织青少年开展绿地(树)认养活动,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4、配合专业管理人员督促社区居民按位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减少环境污染。

6、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扰民市场。

7、搞好社区内永久性公益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

8、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社区文化教育工作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社区成员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2、深入扎实的组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和荣誉社区居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3、走访社区成员,根据不同层次社区居民的需求,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

4、管理利用好社区文体活动场所,保证其作用的发挥。

5、配合并协调驻社区医疗单位,保证社区医疗保健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6、加强社会主义文明精神建设,教育指导居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八、社区妇女计生工作职责

1、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

2、随时走访育龄妇女,掌握育龄妇女生育情况,做好计划生育帐卡册的登记,填写和统计上报工作。

3、帮助育龄妇女落实计划生育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搞好避孕药具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4、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三自”作用,开展好“三生”服务。

5、向妇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教育妇女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向侵犯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7、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男女平等、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配合家庭、学校与社会对青少年进行教育。

5.社区居委会工作学习制度(精选) 篇五

2、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3、自觉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班子团结,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为社区居民服务。

社区居委会工作学习制度

工 作 制 度

1、按时上下班,有事向主任请假。

2、热情接待来会办事人员。

3、社区干部参加例会时,不得迟到早退。

4、每周召开社区干部例会,研究布置工作。

学习制 度

社区居委会要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建立学习日制度。

1、召集社区干部每周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每月一次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新问题进行学习、讨论。

2、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及居民小组长等每月一次学习时事政治。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和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管理。

3、协助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构,做好与社区居民有关的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4、向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定期将本社区的政务、事务、收支活动情况通过居务公开栏向社区居民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监督。财务收支按季公布,重要居务随时公布。

居务公开内容:

1、社区居委会办事程序;

2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3、社区建设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落实情况;

4、计划落实情况;

5、社区居委会干部分工情况;

6、最低生活保障、计生指标;

7社区服务项目及市民求助公示情况;

8、各项资金收支情况(包括上级拨款和社区服务收入;向社会筹资、接受社会捐助的情况;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补贴、福利等;办公经费)。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1、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成员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社区自治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区成员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表。

2、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利益。

3、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接受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业务指导。

4、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居委会成员、驻区单位代表参加。

5、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6、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议程必须包括会议筹备报告、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对各种制度的修订。

7、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须二分之一以上代表出席方能生效。有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社区代表大会会议。

8、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一般提前三天把会议内容告诉代表,让代表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

9、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决定等要单独立卷存档。

社区居民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加强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根据本社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居民公约: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区,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本《居民公约》,依法享受居民应有的权利,依法履行居民应尽的义务。

三、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大力兴办便民利民事业,搞好社区服务和建设。

四、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民事纠纷要及时调解,促进安定团结。

五、积极开展敬老爱幼、拥军优属和创建文明楼(庭院)、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活动,发扬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互爱的新风尚,人人争创文明居民。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强楼、院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美化环境,爱护花木,不乱倒垃圾,污水污物,不养家禽家畜。

七、努力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争当学习标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到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实行火葬入公墓,严禁任何方式的赌博。

八、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在不同岗位上为国家、为集体创造财富,为子孙后代谋幸福。

九、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共建,努力完成上级和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职责

1、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宣传和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社区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为社区居委会出谋划策,共同为社区发展作贡献;

2、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对社区建设有调研权、协调权和民主监督权,社区居委会贯彻社区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社区中的重大事项。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还可以根据社区代表大会的授权和社区党组织的委托,在社区就某个问题开展专项调查;

3、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要动员社区单位及居民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逐步形成社区事务共管、社区资源共享、各方优势互补、精神文明建设共建的良好氛围,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4、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主任在会前要广泛听取社区各方面的反映,注意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对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有关问题归纳整理,以便在会议中充分讨论,提出协调方案;

5、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可应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邀请,列席社区党组织有关会议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会议;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可根据需要列席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会议。

社区服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服务工作规划和计划。

2、建立社区服务站,积极开展社会福利性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化服务。

3、发展家政服务。建立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

4、开展法律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推行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完善服务管理网络。

6、对贫困救济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本社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

社区治安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社区治安工作法规和条例,向居民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

2、及时掌握辖区的治安情况,向居民进行防盗、防火教育。

3、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进行邻里互助、值班巡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教育居民遵纪守法,揭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发现犯罪分子和治安案件时,要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和劳教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

6、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做好暂住人口教育工作。

7、依法调解本辖区内的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8、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群众对社区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区文化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实施社区文化、体育、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2、搞好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3、对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社区环境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环境卫生规划及计划。

2、宣传国家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环境、卫生科普知识,使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3、开展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灾情和疫情,建立群众性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组织群众搞好环境保护和爱国卫生运动。

4、发动群众搞好社区环境卫生,搞好绿化、美化,保护花草、树木和绿地。

5、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卫生、环境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面向群众进行以传播新的婚育观念、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为重点的宣传;

2、负责对居住本区域内的育龄妇女进行管理服务;

3、及时采集、变更、核定和上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

4、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兑现省《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政策;

5、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并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义务的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思想作风建设

行为准则

团结不内耗

分工不分家

为民不谋私

创新不守旧

实干不怕苦

6.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篇六

为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的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结合年终总结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公开的原则;平等、公正原则;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原则;严格程序原则。

三.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站在改革前沿,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关系;能否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是否识大体、顾大局、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帮派

主义和小集团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

7.社区居委会、党委岗位责任制度 篇七

为增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杜区居委会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岗位职责

1、主持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建立规章制度,检查责任落实。

2、负责对上对外提交业务的签字和审核确认。

3、主持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会议。

4、负责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

5、监督检查本社区六大委员会的计划、贯彻执行情况。

6、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7、做好本社区居委会工作计划和开展规划。

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岗位职责

1、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开展工作;

2、向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出工作建议并汇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的计划和开展规划。

三、社区居委会委员的岗位职责

1、在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认真作好分管的工作;

2、向主任,副主任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

四、社区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社区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社区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社区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社区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

3、经常与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主任及服务站站长等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4、指导社区内工会、妇联、共青团开展工作。

5、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6、抓好社区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社区党委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调动学员的积极性。重视和加强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五、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在社区党委书记领导下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

2、协助社区党委书记召开社区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研究,努力探索党务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调动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按规定如期上缴党费。

5、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处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问题的来信来访。

6、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做好社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等工作。

7、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及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务专职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党内信息统计报表的信息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对本单位党组织、党员信息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做好统计分析及归档工作。

2、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学习和实践活动。草拟总支工作计划、总结。

3、管理党内文件及相关材料,负责做好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和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外调的接待工作和对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的处理。及时掌握入党申请人和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

5、协助书记组织好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8.社区居委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篇八

•居委会档案资料由专人管理,如有变动做好交接和移交手续。

•文书、会计账目、像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个人不得陈放各类文件资料。

•档案做到分类清楚,归类准确,编目有序。

•定期对档案资料做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借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坚持借查制度,做到登记清楚,数字准确。

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

•准确掌握常驻暂住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和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及信息反馈,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杜绝大月份引产和计划外生育。•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机构,发挥会员作用,指导开展会员之家活动。

•负责做好社区内计划生育的宿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检验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婚育指导服务。

社区环境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国、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组织发动群众,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城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采取综合防治手段除害防病。

•组织居民开展绿地(树)认养活动,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防止环境污染,配合专业管理人员督促社区居民按位停放机动和非机动车辆。

•经常检查居民区卫生。协助专业部门社区环境,搞好社区内永久性公益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

•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文教体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社区成员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模范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

•管理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利用好社区文体活动场所,保证其发挥作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拥军优属、邻里互助、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活动,教育居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保证社区医疗保健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使社区居民一般性医疗不出社区。

成都高新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职责主要是协助、配合街道劳动保障所开展本辖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劳动保障服务。

•宣传、贯彻、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法规。

•掌握本社区失业、下岗人员状况,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即使收集、发布市、区用工及培训信息,做好求职人员的登记,就业培训登记工作,及时将登记情况反馈给各级劳动市场和就业培训中心。做好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资料归档备案。

•重点帮扶社区“ 4050 ”人员,为特困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做好劳动就业部门的证、卡办理的初审工作。

9.党委会会议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委会会议职责,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使党委会议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二条 研究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单位具体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 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 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 研究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报批、本单位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党群工作人员职称评定与聘任方案、人事调动、奖惩、离退休工作等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政策。

第六条 研究决定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对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改选结果和分工及换届结果的审批和领导班子的配备,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

第八条 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委书记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 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 党委会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十二条 党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三条 列席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讨论结束时即退出会场,议题需表决时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党委会委员可提出党委会讨论的议题。重大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应进行充分地沟通和酝酿。

第十五条 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群工作部会前征求党委委员的建议,突出重点、统一安排,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十六条 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交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汇总议题并征 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七条 党委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到各党委委员和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

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提交单位应事先进行充分准备,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要表明本单位的态度,要提出明确具体、可供会议选择的方案。

第十九条 议题提交部门或基层单位参加会议人员应为本部门或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确需其他人员参加,应与党群工作部协商,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二十条 凡未列入党委会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一般不进行讨论。

第五章 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党委委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发表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对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

第二十三条 党委会在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时采取表决制。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 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划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若涉及党委会某一成员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应及时回避。

第二十六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委员应及时与党委有关领导沟通后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参加会议人员,除有传达任务外,要严格注意会议内容的保密,凡属应该保密的,不准向外传播。严禁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违者应严肃查处。

第二十八条 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六章 议定事项的传达、督促和落实

第二十九条 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党委、行政按其分工,积极负责传达或落实,不得拖延、推诿或另搞一套。如果对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党组织申述自己的意见,但在行动上要按集体决定执行。

第三十条

对因故未能出席党委会议的党委委员,由党 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向其传达。

第三十一条 党委委员要督促检查各自分管部门执行党委会决定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或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七章 附则

10.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模版) 篇十

发布时间:08-10-23 18:52:13 编辑:shq27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倡导居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之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是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居民公约,对辖区内的公共事务进行议事、听证、决策、协调、服务和监督评议活动。

第三条 居委会接受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并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经居住本社区的居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居委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综治委员会、民政救助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等6个专业委员会。居委会成员兼任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各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由3-5名委员组成,其委员应经居民会议确认。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任务:

(一)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争创文明市民,提高居民素质;

(三)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

(四)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做好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循序、社会救助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六)密切联系居民,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七)根据社区实际,制定居委会三年工作规划和实事计划;

(八)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教育督促居民遵守居民会议的决定和《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

(九)协调社工站与居民的关系,支持社区站开展工作,评议社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评议街道办事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任务: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1、做好居民信访接待登记工作;

2、参与居民矛盾的调解、社区单位与居民之间的纠纷协调;

3、分析社区成员之间不协调的因素及产生问题的主、客观的原因;

4、了解和掌握社区内不稳定的各种因素;

5、协助楼道组长抓好民事纠纷的调解,防止出现矛盾激化事件。

(二)司法综治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1、负责社区治安的日常工作,结合治安防范管理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治安综合治理;

2、分析社区治安状况,对社区成员反映的治安问题及发生突发性事件或暴力事件向有关部门提出应急措施;

3、组织各类社区成员开展日防、夜防工作,组织志愿者联防队伍;监督物业公司社区保安工作;

4、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5、配合社区民警与社工做好社区流出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及暂住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文教卫生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1、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

2、配合社区工作站开展社区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3、进行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培育居民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4、组织群众搞好社区环境卫生,配合物业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实现垃圾分类,保持楼道内外及外环境整洁卫生;

5、经常检查社区卫生,协助专业部门整洁社区环境,搞好社区内公

益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化;

6、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日常卫生和绿化管理工作;

(四)老龄

工作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1、宣传有关方针、政策,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热心为老年人服务,帮助解决特困、独居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实际问题;

3、组织和发动老年人参加社区各类文化、体育活动;

4、建立和完善社区老龄群团组织及为老服务网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举办老龄人的各类社区公共事业;

6、管理新民茶室、体育设施、图书馆、棋牌室;

(五)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1、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居民区重大事务调查和论证;

3、居民公约的研究和调研;

4、代表大多数居民利益,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和建议;

5、涉及大多数居民利益事情举办听证会;

6、制定居委会内实事工程或年内居委必定要完成的事项;

7、帮助居民解决各种生活困难,提供各种利民、便民服务;

(六)民政救助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1、宣传民政福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辖区内各类困难人员和优抚

对象的基本情况;

2、整合社区资源,筹集帮困资金和物资,及时开展扶贫帮困和拥军优属工作;

3、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评议小组,定期召开救助评审会。

4、协助社工站做好本社区低保居民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调查、核实、张榜公布工作。

5、对社会救济对象、残疾人、“低保”对象做到经常看望,对生活有困难的组织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包户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第八条 居民小组长协助居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发动居民自愿订立小组公约,并督促居民自觉履行。第四章 居民会议

第九条 居民会议是居民在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形式。其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撤换居委会成员;

(二)制订、修改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并督促居民自觉履行;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对全体居民具有约束力;

(三)讨论、决定居委会提请的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居民会议的决定对全体居民具有约束力;

(四)讨论、决定居委会三年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听取、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及资金筹集、收支的情况报告,评议、监督居委会成员的工作;

第十条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18周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1名代表,或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居民会议由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应当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第十二条 居委会应当于居民会议召开一周前通知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户代表、或居民代表,并应当同时向社区党组织通报。居民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居民会议作出决定,必须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知。第五章 居民代表

第十四条 居民代表是指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每个居民小组推选1-2名代表,超过30户的可适当增加代表名额。居民代表与居委会同届换届选举,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居民代表应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居民担任。其中在职人员一般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第十六条 居民代表应积极协助居委会及居民区内其他公益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作例会制度。

居委会及各专业委员会每月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居委会工作例会由居委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请假的,可委托副主任或委员召集和主持。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例会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委员召集和主持。

工作例会主要讨论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处理的途径和办法;传达和布置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意见;汇报和检查工作规划和计划落实情况等。

工作例会讨论和决定事项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工作例会可邀请居民小组长、社工列席。工作例会应做好记录。

(二)值班接待制度。

居委会应安排好每周一到周日值班接待,并公布接待人员、时间、地点。

居委会值班接待人员可以由居委会成员,每天值班接待人员不得少于1人。值班接待人员应按时到岗,不脱岗,不在值班时间做与值班不相干的事情;耐心细致接待居民群众来访、来电,并做好记录;对值班时间辖区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按街道办事处的预案程序办理。

(三)联系居民制度。

除了居民会议、工作例会等形式保持与居民的联系外,居委会成员应会同社区党组织专职人员、社工分块负责定期与居民联系,并做好记录。

(四)居务公开制定。

居委会应实行居务公开,便于居民的联系和监督。公开告知的内容包

括居委会职责任务、成员分工、为民服务项目、接待时间、经费收支情况等。

居委会每年要定期定时召开居民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居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五)公章管理制度。

居委会的公章由居委会主任保管,或者由主任授权委托他人保管。居委会公章应依据法规规定在居委会职责范围内使用;为做好用印登记,注明使用事由、使用日期、使用人姓名和地址、盖章人,以备查考。

居委会公章销毁、换新或变更,均应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办理。

(六)财物管理制度。

居委会与社工站合署办公,共同使用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街道办事处为之配置的有关物品、下拨的相关经费,居委会及社工站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对配置的房屋不得随意变更用途。

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由街道办事处统筹解决;调整统筹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应事先征得居委会同意。

居委会对添置、自制、调拨、受赠、报损的物品应建立管理台帐,由居委会主任保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居委会换届时办理移交手续。

居委会经费包括街道办事处拨付的办公经费、活动经费以及受委托向居民、单位收取或自愿筹集、受赠用于公益事业的费用等。街道办事处下设社区总站,对各居委会分设经费帐号,登记造册。居

委会经费使用开支按有关预算规定办理。第七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对非兼任社工的居委会成员由街道办事处适当给予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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