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2024-07-04

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精选12篇)

1.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一

平坝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平卫食药监字„2012‟49号

关于开展2012年综治宣传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宣传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驻县厂矿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动员全县人民参与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平坝”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卫食药监局决定五月份在全县卫食药监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卫食药监系统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平坝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华(县卫食药监局局长)

副 组 长:杨忠才(县卫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员:朱波(县人民医院院长)

郭德良(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王宏(县中医院院长)

赵启良(县疾控中心主任)

陈贵黔(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施光勇(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朱群国(县卫食药监局办公室负责人)

廖翠玲(县合医办主任)

石祥良(县卫生局医政股副股长)

刘勇(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菊英(城关卫生院院长)

孟兴鹏(乐平卫生院院长)

莫正周(马场卫生院院长)

韦佳林(天龙卫生院院长)

王愧明(白云卫生院院长)

朱海(羊昌卫生院院长)

罗键(高峰卫生院院长)

张翠(夏云卫生院院长)

韦虎啸(十字卫生院院长)

李树权(齐伯卫生院院长)

涂应波(高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食药局,由杨忠才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朱群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石祥良、龙广宇同

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宣传要点

1、充分认识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

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宣传卫生部、中央综

治办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

见》,大力宣传创建 “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2、以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积极做好卫生法规宣

传活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

法》、《执法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等卫生法律

法规。

3、以维稳保平安为重点,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

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信

访条例》等维稳保平安法律法规。

4、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综治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平

安创建水平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各单位充分发挥在创建“平安平

坝”中的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宣传卫生部门在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

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中所采取的各

项新思路、新举措及探索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6、宣传本单位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进行齐抓共

管的情况;宣传卫生系统职工开展群防群治的经验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7、广泛宣传各种治安防范知识,提高公民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和网络等新闻

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专题讲座、悬挂宣传横幅、条幅

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县卫食药监局机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

院、贵航三0三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

院、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十乡镇卫生院、驻县厂场医院必须制

作悬挂1幅以上“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完成照片请于5月4日前送到局办公室;上述单位必须办“平安

建设”宣传栏1期以上。

(三)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册,举办

图片展、成果展,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提高职工及群众的知晓率。

(四)“大走访”宣传。在综治宣传月期间。卫生系统所有

挂村帮扶人员,要在挂帮村的村支两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困难

群体、老党员、“两释”人员、信访对象和治安案件受害人大走

访活动,让群众了解、理解、支持社会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综治

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

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留存图片资料。

(二)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宣

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突出宣传综治工作、平安建

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动态和新成效;宣传月期间各医疗卫生

单位必须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幕必须滚动播放综合治理宣传内

容。对职工进行一次法制培训。

(三)广泛动员,齐抓共管。加强联系,积极参与、配合相

关部门开展综治工作,提升职工安全感;要发挥媒体作用,大造

舆论氛围,形成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四)结合单位特点,积极开展医药市场和餐饮消费专项整

治行动,充分利用卫生下乡、义诊等活动,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

传,形成工作于宣传良好互动的态势。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在4月28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宣传月

活动方案;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总结,并将活动情况于

5月28日前书面报告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月活动通知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卫生局,市药监局。

抄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平坝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2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26份

平坝县卫食药监系统“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1、平安建设,从我做起。

2、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平安平坝。

3、稳定才能发展,平安才能幸福。

4、平坝是我家,平安靠大家。

5、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

6、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创一方文明。

7、群防群治构建平安生活,同心同德创建平安社会。

8、人人勤防范,处处保平安。

9、平安大家共保,幸福大家共享。

10、共建平安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11、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一生才安全。

12、一心一意谋发展,真抓实干保平安。

13、平安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县的有效途径。

14、构建平安平坝、和谐平坝,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全面发展。

15、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共同打造平安平坝。

16、社区住着你我他,平安建设靠大家。

2.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二

您有创业的金点子吗?

如果您有好的项目或创意,却又苦于无资金,那么把您的好项目拿出来,我们帮您来创富。我们本着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寻找创新人才,为充满创业激情的广大青年创造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宗旨,为您的好项目寻找资金,为您融资。

为了帮助广大创业者创富当老板,《创富指南》杂志特举办“创富杯”首届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帮助有好项目缺少资金的创业者推广项目,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把项目持有人、资金持有人以及项目的需求方,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连接起来,帮助缺乏资金的项目持有人寻找到有眼光的投资创业人,为缺乏项目的投资创业人寻找项目提供参考,实现资本、项目和人才的完美结合。

一、主办

《创富指南》杂志

二、协办

《科学致富》杂志

《科技创业月刊》杂志(财富版)

武汉创富指南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创富指南网

中国科学致富网

科技创业财富网

三、参赛条件

1、社会个人:有好的创意或可操作性的创业计划,希望成功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2、企业(实体):具有市场前景(潜力)的项目,希望将事业做大做强的企业或实体。

四、参赛内容及要求

1、项目类:

内容:专利技术、个人成果、发明创造、科研项目等项目及其它一切项目。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可操作性,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2、创意类:

内容:新颖的创业点子或创业计划。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创意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价值的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五、评选流程

1、上报材料。由个人或参赛单位上报项目介绍、基本情况等参评材料到《创富指南》杂志策划部,由《创富指南》评审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

2、读者投票。对于通过初审的参选项目,将同时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发布项目情况,进行集中展示,由读者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

(1)邮寄投票:我们将所有的项目进行编号,读者选出你所喜爱的项目,将评选表寄给杂志社。

(2)短信投票:将你所喜爱的项目通过短信的形式发给我们。

(3)网上投票:我们将在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项目信息,读者可通过中国创富指南网的投票点进行投票。

3、投票结果公布。《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统计投票结果,再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最终评选出各奖项的获奖名单,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并对每个项目给予针对性的评语。同时,我们将从参与投票的读者中随机抽出若干读者奖。

4、奖项设立

(1)项目类:

最具潜力的创业项目10名

最适合个人创业的项目 10名

评选标准:创业项目不求专业和面面俱到,也不求利润率最高,但一定要有可行性,内容可简单些,清晰明了即可,基本内容有四点:

①计划安排:用几句话简单的叙述创业项目内容。

②市场分析:包括市场前景,目标客户分析。

③项目运作:如何经营的详细计划。

④资金计划及成本收益、投资回报的分析。

(2)创意类:

①创业计划奖10名

评选标准:比较清晰的创业构思,与众不同的创业计划,内容包括自己今后要如何创业,采取什么方式,会取得什么样的结果。写清意图即可,字数不限。

②金点子奖 10名

评选标准:所谓金点子,就是能够点石成金,一个好的点子就可以变成金子,商业点子、生活点子等各方面的点子都可以,比如水果销售点子,钱包如何更安全,这些好的点子如果运用到实际中去,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价值,我们将根据点子的市场价值为主要取向。

(3)读者奖:

①幸运奖10名

评选标准:《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从有效选票中抽取10名为幸运读者。

②参与奖:

最佳参与奖20 优秀参与奖50名

评选标准:根据读者选票填写内容与最终评选结果的一致程度设奖。

(4)奖项说明

对于入选项目,我们将授予铜牌,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创富指南》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

对于获奖读者,将吸收成《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会员,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优惠待遇。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奖品主要为《创富指南》杂志自营产品,价值从几十到几千元不等。

5、评选委员会

此次评选主要依据读者投票数决定,为了保证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我们将邀请学者、营销顾问专家、企业杰出人士等专业权威评选机构组成《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的资格审核、票数统计等服务工作。评选委员会也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选监督机构,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参赛费用:本次评选原则上不收取参赛报名费,对于入选项目如需宣传推广,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

六、参选待遇

1、凡参加评选的人员,均有机会在《创富指南》杂志、《科学致富》杂志、《科技创业月刊》(财富版)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科技创业财富网等创业类媒体上推广你的项目。

2、对于获奖人员,《创富指南》杂志将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个人资料和项目基本情况刊登在杂志上。并根据自愿原则在《创富指南》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等媒体上宣传推广项目。

3、加入《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广等相关优惠待遇。

4、《创富指南》杂志活动特别报道组将对有代表性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实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展示创业者的创业风采。

七、参与方式

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项目介绍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单位:请持项目(创意)介绍、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技术证书、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评选活动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资料寄至:

①信件方式:武汉武昌丁字桥路51号弘业俊园B座1102室策划部高林(收)

邮编:(430071)

②电子邮件:gaolin215@163.com

有问题请咨询:

座机:027-51896431027-87262780

手机:13995516095

3.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三

关于开展2013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区直属学校、民办校: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翔安区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厦翔综治办[2013]2号)精神,现将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3月1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

二、宣传内容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毒法》、《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宣传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引导师生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采取理性方法走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宣传治安防范基本常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宣传形式:

1.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2.悬挂一批宣传标语和横幅;

3.出版一期宣传栏。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收集开展宣传活动的材料,存档备查。

附件: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2013年3月4日

附件: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1.手拉手参与平安建设,心连心共享安居乐业。

2.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处处营造和谐氛围。

3.平安连着千万家,综合治理靠大家。

4.手拉手参与平安建设,心连心共建和谐翔安。

5.平安翔安你我共创,翔安平安你我共享。

6.平安建设手拉手,和谐生活心连心。

4.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四

关于开展尊老敬老活动的通知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为社会发展和学校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应当受到全校上下的普遍尊重。根据市县文件精神要求,10月份是尊老敬老活动月,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学校决定今年10月份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尊老敬老活动月”活动,活动月的主题是:敬老、助老、办实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活动。各班团支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唤起全校师生员工敬老、养老、助老意识。大力宣传我校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为,继续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宣传全校师生员工敬老、助老的先进事迹,促进我校老年人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积极开展敬老、助老活动,注重为老年人办实事。各班团支部要积极组织本班团员为我校老教师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打扫房间,提水,整理房间等。

三、各班同学在国庆期间,走向社会敬老院为孤寡老人献爱心服务,让老人过一个开心幸福的重阳节。

四、各班同学利用假期收集有关重阳的中华经典诗文,每人至少交两篇。

五、号召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家里为自己的爷爷奶奶洗衣、做饭、打扫整理房间,为他们洗一次脚,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

5.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五

2010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是实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第十个年头,也是新一周期妇女发展纲要编制工作的启动年。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发展纲要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根据省妇儿工委统一要求,2010年3月继续开展妇女发展纲要

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全面落实纲要目标,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妇女发展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妇女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要抓住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的有利契机,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妇女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和发展妇女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妇女发展纲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侵害妇女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大力宣传妇女事业的巨大成就,宣传广大妇女的作用和贡献,进一步促进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妇儿工委统一部署,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内容,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成效的宣传活动。要采取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举办妇女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召开座谈会、开展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为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措施,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妇女发展纲要达标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要围绕妇女参政、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政策,加大投入,落实责任,认真解决,确保妇女发展纲要目标的实现。要从妇女实际需要出发,继续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加强调研,认真做好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编制工作。各区县要结合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制定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提供依据。要立足本地妇女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推动将妇女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6.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六

入选理由 提出要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是对广大职业院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重要举措。

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宣讲。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结合本地本校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宣讲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教育部继续组织2013年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培育凝练并发布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第10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着力推动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学生、凝聚学生、激励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扎实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宣传新时期学雷锋典型事迹。组织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各地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组织、精心筹划,继续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

7.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七

通 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电子版见卫生部网站,中国卫生部医政司首页/最新信息/血液管理/动态)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生的生命”。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号召全市公民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大力弘扬无偿献血仁爱和奉献精神。

二、活动范围: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及各领域范围。

三、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2元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省会的重点宣传活动内容:

1.召开高校、企事业单位座谈会。委托河北省血液中心组织召开高校、企事业单位团委书记座谈会,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发放 1

宣传月主题海报和宣传册,在寒假及双节前动员适龄青年参加无偿献血。

2.组织志愿者活动。在文化广场组织全市无偿献血宣传日活动,拟定致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的感谢信,感谢和鼓励志愿者的服务。组织无偿献血志愿者在市内各大商场、超市、社区等人群聚集区域分发宣传册。

3.组织“血站开放日”活动。省血液中心选择时间确定为“血站开放日”,通过报纸刊发通知,安排报名参观者、统一参观河北省血液中心,由省血液中心领导现场接待,介绍概况,并安排参观无偿献血科普馆和采供血流程。

4.多方位宣传活动。由省血液中心制作发放,在各医疗机构、采血车、献血屋、企事业单位张贴宣传品,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刻录千张无偿献血知识光盘,在医院宣传屏幕上播放。各献血屋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月活动主题标语。

5.组织无偿献血车走进局机关活动。邀请无偿献血车开进市卫生局机关,组织机关干部及有关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参加无偿献血。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参照省会的重点宣传活动内容,按照卫生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多种形式、各具特色不同范围的无偿献血活动,将宣传月工作推向深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五、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提高对无偿献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宣传活动作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辖区内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进行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利用报纸、电视、标语、横幅等方式进行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开展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大力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机构,在显著位臵张贴无偿献血宣传图片,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等处播放无偿献血宣传光盘。

8.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八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3月份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营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深化“平安仙游”建设,推动综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升综治、平安建设“四率”水平,进一步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安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仙游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传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重要部署,宣传近年来各地综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宣传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一方平安取得的新成效。

(二)大力宣传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升政法维稳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宣传我县开展“平安仙游”建设以来取得的成就。着力从领导重视、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化解矛盾、平安创建和专项治理等方面,全面反映我县“平安仙游”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

(四)深入宣传“五五”普法活动。宣传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活动安排

宣传活动月县里拟开展“八个一”活动:

(一)一支宣传队演出。已建立宣传队的乡镇(街道),要抓紧节目排练和宣传演出组织工作。尚未建立平安文艺宣传队的乡镇3月10日前务必完成队伍组建、编排宣传节目,并开始演出宣传。各乡镇(街道)平安文艺宣传队要在宣传月中进村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演出,平原镇街演出宣传20场次以上,山区乡镇演出10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协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协会)

(二)一次联防队伍现场考核。由县综治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治安联防中队进行一次突击现场考核。由县综治办考核组确定时间、指定地点分别对各中队全体队员进行紧急集合,对联防队的整体应对情况、精神面貌、着装情况、装备情况进行考核,为联防队伍集中培训、提高素质提供真实情况。(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各派出所)

(三)一场法律咨询平安宣传集中活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城中心区举行联合法律咨询、平安宣传活动,同时县政法各部门派出力量参与乡镇(街道)法律咨询、平安宣传活动点的活动(县法院派出9名法官参与鲤南、赖店、盖尾3个点的活动,县检察院派出9名检察官参与大济、龙华、度尾点的活动,县公安局派出9名警官参与郊尾、枫亭、榜头点的活动,县司法局派出3人参与园庄点的活动)。各乡镇(街道)综治委要在集镇区设活动点,组织综治服务中心核心成员单位和部分联动单位参加,做好活动场所、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在活动过程中认真接待、登记、解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不能解决的,由综治服务中心进行分流交办,限期解决。(责任单位: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综治委)

(四)一节法制平安宣传课。由县教育局部署,统一时间,由学校的综治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为各学校师生上一节法制、平安宣传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学校)

(五)一支平安宣传小喇叭进村入户。推广郊尾镇的做法,由县综治办为全县325个村(社区)赠送已录制平安宣传内容的手提小喇叭,在郊尾镇举行小喇叭赠送仪式,之后各村(社区)集中时间用小喇叭在各村(社区)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责

任单位:县综治办,各乡镇街道综治办)

(六)一支队伍培训。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对全县村级综治协管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对全县治安联防中队队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对“两会”主任进行以会代训;以村为单位召开平安中心户长座谈会,以会代训。(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派出所、司法所)

(七)一个交通法规宣传、交通事故警示图片展。(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八)一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要求按照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综治平安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仙法治办[2010]2号)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部门要切实把综治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宣传内容及方法步骤上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二)发挥主导作用。要积极向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对我县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切实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形成规模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搞好集中宣传。要利用公益广告牌、电子屏幕、户外视频、宣传标语、挂图、流动宣传报栏、文艺演出、大型宣传活

动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深入到城市社区、农村集市、繁华地段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拓宽宣传领域,扩大综治平安建设宣传的覆盖面。县直各单位都要悬挂综治、平安建设的宣传标语。

(四)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综治月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加大巡防工作。当前正值元宵期间,民间活动较多,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安排好治安联防中队和村(社区)治安联防小分队的治安巡防工作,在巡逻覆盖面、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第一季度我县及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满意率、党政重视率。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3月25日前务必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重具体做法、实效、数据,避免空对空)以书面形式报送县综治办。联系人:史剑森。

仙游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0年2月25日

9.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九

关于开展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努力构建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环境,全面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努力遏制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结合国庆活动安全保卫整体工作部署,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丰台区成立“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张建国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广电中心、区消防支队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街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支队,消防支队刘杰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各街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二、提示范围

“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范围涵盖全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重点是以下七类场所:

(一)公共娱乐场所;

(二)易燃易爆场所;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写字楼、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繁华街区、文物古建和平房胡同区;

(五)城区、城乡结合部、“小旅馆、小歌厅、小洗浴、小餐馆、小作坊、小网吧”等“六小”单位;

(六)农村地区的农家乐旅游场所;

(七)城乡居民社区。

三、提示形式

(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刊播消防安全“三提示”内容;

(二)利用公交、地铁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公益传媒等媒介,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每日播发消防安全“三提示”内容;

(三)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放印有消防安全“三提示”内容的宣传画、提示卡等资料;

(四)在易燃易爆场所及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在社会单位的安全出口和存放灭火、逃生设备器材的位置设立醒目的指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六小”单位设置逃生路线图和消防安全提示标志;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流动务工人员居住区的楼门、楼梯、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标志。

四、提示内容

提示内容要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由社会各单位结合各自-2-实际制作,并设置在醒目位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注意事项;

(二)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

(三)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将组织开展“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纳入消防宣传的基础工作,作为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的常态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努力实现消防安全“三提示”覆盖所有社区单位和居民社区的目标。

(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合作机制。各单位要主动协调教育、卫生、文化、民防等政府职能部门,积极联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社会媒体,主动指导社会单位,采取各种形式,制作、设置、播放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三提示”内容和标志,提高消防宣传面,扩大消防宣传效果。

(三)主动加强督促指导,建立责任机制。丰台区将“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纳入国庆安保工作范畴,定期检查通报。各单位要将 “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公安派出所民警要结合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督促指导居民社区和“六小”单位,在重点部位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志。

(四)及时汇总反馈,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各单位要将开展

-3-“三提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狠抓落实。要及时汇总开展“三提示”的场所、数量、形式等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最后一周工作情况报区消防支队。

主题词:消防 三提示 宣传 通知

10.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十

关于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板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搞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公司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板报评比活动。要求参展的板报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结合部门安全工作实际。内容形式不限,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和谐、色彩协调、图文并茂、创意新颖、自行设计、制作版面。公司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板报进行评比,对评选出的优秀板报将给予奖励。

或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元;二等奖1名,奖金元。

宣传板报评比标准:

1.板报内容立意突出,内容丰富多彩紧扣主题25分;

2.版面空间分布得当,新颖合理,搭配和谐美观25分;

3.字画安排恰当,色彩搭配合理美观大方25分;

4.结合安全工作实际,重点突出25分。

辽宁汇隆投资有限公司

11.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十一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局各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认真做好统计“六五”普法总结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15‟3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产品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作品要紧紧围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主题,介绍“六五”普法对我市统计工作的重要影响,交流普法工作中的做法、经验,推荐普法手段创新与完善等特点亮点。

二、作品形式

征集的普法产品资料包括:①公益广告(≤90秒)、动画(≤3分钟)、微电影(≤8分钟)、微视频(≤90秒)、形象标识等;②法治宣传课件、讲座录像;③法治格言、警句、故事、歌曲、书画、宣传画、挂图、漫画等(作品集);④曲艺作品等

三、征集对象

本部门及所辖区域内的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只要作品符合本通知征集要求的,均可参加。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8日前截止。

五、作品用途

(一)市统计局将选取优秀产品资料参与国家、省统计局的评选活动,同时在市统计信息网等刊载。

(二)各地要对报送作品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对报送作品拥有知识产权,可在全国范围内免费用于公益性普法宣传,因内容和知识产权产生争议,由报送单位负责。

六、其他事项

(一)奖项设置。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各取1、3、6名,集体奖项以县(市)区局为单位设立活动优秀组织奖,给予表彰并报省局评奖。

(二)评审规则。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统计局长和市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按得票次数由高到低选出获奖个人及单位。

(三)投稿方式。各县(市)区局要做好本级及所辖地区投稿工作的汇总工作,于5月28日前以光盘等电子版形式通过“腾讯通”或直接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并附书面作品目录。市局各部门投稿直接报市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中彬,电话:80801020。

12.关于开展“120急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红头) 篇十二

动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我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根据市教安字(2010)48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教育系统开展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望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法制平遥,创优发展环境

二、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

各学校要围绕“建设法制平遥,创优发展环境”的主题,在总结去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以向在校全体师生宣传《宪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晋中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晋中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工作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开展一次以学习法律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二)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三)请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四)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或法制演讲比赛、法制文艺表演等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安排好本校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抓好重点,突出主题。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要紧紧抓住《宪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重点,突出“建设法制平遥,创优发展环境’这个主题,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充分认识在宣传活动中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平遥、和谐平遥建设的积极作用。

(三)突出中心,形式多样。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重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教育,通过开展法律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深入开展。各校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保证各种活动的质量,使宣传活动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突出实用性、活动性。切实保证各项活动取得积极效果,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十二月八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全法制股,并将电子文档发至安全法制股邮箱:pyjyaq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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