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集团岳清瑞人简历(通用3篇)
1.中冶集团岳清瑞人简历 篇一
中冶集团党委全面启动对子公司巡察工作
根据五矿集团党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7年4月13日,中冶集团党委全面启动对子公司的巡察工作。4月13日上午,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中冶建工。4月14日上午,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正式进驻中国五冶。
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中冶集团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组织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和整体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五矿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冶董事长国文清担任;副组长由五矿集团副总经理,中冶集团总经理、中国中冶党委书记张兆祥,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德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与监察部合署办公。
中冶集团党委将在三年内实现对二级子公司巡察全覆盖,今年将完成对18家子公司的巡察任务。巡察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着重监督检查党的领导弱化的突出问题;抓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着重监督检查党的建设缺失的突出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重点,着重监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着重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违规违纪情况。
中冶集团党委巡察组正式进驻中冶建工和中国五冶后,分别组织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石德新参加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巡察是巡视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横向巡视要覆盖,纵向巡察要延伸,补齐了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打通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通道,有利于发现并推动解决发生在基层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巡察要严格把握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把政治巡视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重点关注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三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要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坚持标本兼治。巡察组要把能否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质量的标准,发现问题“不偏不漏”,报告问题“不折不扣”,既不夸大问题,也不淡化问题,既要对集团党委负责,也要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负责。被巡察单位党委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配合巡察组工作,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究根源,通过问题倒逼改革,推动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
在中冶建工、中国五冶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巡察组分别通报了中冶集团党委的巡察通知和巡察公告,对巡察内容、巡察对象、巡察时间、巡察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做了具体说明。中冶建工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晋川,中国五冶党委书记、董事长程并强分别代表公司党委表态,要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冶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决不欺骗隐瞒,决不弄虚作假,决不敷衍拖延,全力配合巡察组完成巡察任务;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通过问题整改倒逼企业改革,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冶集团党委巡察组成员,中冶建工、中国五冶领导班子成员、总部中层以上干部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纪委书记,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了巡察工作动员会。
2.中冶集团岳清瑞人简历 篇二
宁夏中冶美利纸业集团董事长刘崇喜的事迹。1985年,大学毕业不久的刘崇喜离开机关办造纸厂,已经扭亏为盈的造纸厂由于污染严重被曝光,勒令整改。在整改时他竟提出“不再向黄河排一滴污水”的豪言壮语,使数千职工大惊失色:投入数千万元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每天光向治污池投放药物就需18万元,他不是要把企业整死吗?刘崇喜却是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后走的另一条生态治污的路子。他派出500台推土机,推平两万多座沙丘,采用方格麦秸杆治沙植树的方法。他规定职工每人每年必须种500棵树,并身先士卒,率领数千职工,睡在沙坡下,吃在风沙里,一棵一棵种树。用了7年时间,投入 4.8亿元,种树50万亩,修了200多公里路,铺管道筑渠20公里,引黄河水流入林区,修了5个人工湖,使这个年降雨量180毫米蒸发量却高达1900多毫米的大沙漠,出现了绿树连绵的林区、水鸟成群的湖泊!现已建成工业园,树木造纸,污水处理后排到湖里,竟可以直接饮用,用湖水浇灌树林,形成良性循环体系,50万亩林子5年可收回成本。更可贵的是,把腾格里大沙漠整整“劝退”了10公里,造福一方百姓,可谓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双赢,他所领导的企业成了我国西部最大的造纸企业。
六(1)班徐灵楠
3.中冶集团岳清瑞人简历 篇三
情况的总结报告
致:集团办公厅法律事务办公室
国资委于2008年5月提出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明确要求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力争用三年时间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新三年目标提出以来,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根据集团办公厅中冶集办[2010]32号文的要求,特此将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进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未设置总法律顾问;但是,公司根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要求加强了公司法制建设;目前,公司有专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两名,专门从事法律风险防范。
二、规章制度、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情况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公司相继出台了《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合同专用章管理规定》、《MCCTR-OM2007-15合同管理操作规范》、《MCCTR-OM2007-16ERP操作规范》,做到了法律风险防范和处置有制度可依,有程序可循,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理的规范化、体系化和制度化;同时,公司成立了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关键部门经理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组成,对公司的重大项目实行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防控,事后认真总结,做好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
三、经济合同法律审核情况
公司专门制定并出台了《合同管理规定》,并通过ERP系统理顺了合同审批流程,从合同方的选择、定价、合同条款的起草、谈判直到合同的签订进行全过程管控。经统计,签订合同数量为1208个,法律审核数量1208个,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另外,对于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工作均有专门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意见。
建立了经济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各部门经理签字后即可盖章;人民币50万元≤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盖章。人民币200万元≤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由总经理签字后盖章。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由董事长签字后盖章。各部门应通过ERP系统按上述权限要求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前来盖章。建立了经济合同标准文本制度,囊括
了《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保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和《国际购销合同》等。
四、根据相关情况分析,公司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进展取得了一些成绩
1、公司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方面已基本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对照国资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执行得比较好。
2、在贯彻落实集团三年法制工作计划过程中,公司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公司专门成立了法律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律事务归口管理的责任部门,并有两名专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公司每年年底均对以前颁布实施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并将各类规章重新汇总,编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或者进行修订。
3、公司设置了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了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但在人员的配置和职能的发挥上还需进一步加强;重要子企业设置总法律顾问还需要逐步的落实和推进。
4、公司未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但同时,潜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新的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