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巡查日志范本(共6篇)
1.公路路政巡查日志范本 篇一
黄山市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规范农村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及时掌握农村公路路产状况和运行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应当遵守全面、及时和巡查与调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实行动态巡查和务勤相结合,定时定载巡查与机动调度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农村公路路面、桥梁、附属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二)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的非交通标志的控制管理;
(三)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安全管理的检查;
(四)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检查;
(五)及时、准确、快速收集传报农村公路信息;
(六)遇有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持公路畅通。
第五条 实施农村公路路政巡查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巡查时车内未经批准不得带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抢救伤员除外。第六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注重仪表,在执法过程中讲究文明礼貌,做到先敬礼,再出示表明身份,然后处理问题,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七条 实施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应当提前制定巡查方案,确保巡查工作全面、细致。巡查过程中应该认真做好《路政巡查记录》,及时填写《路政巡查日记》。记录、报表准确、详实、精炼。
第八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损坏公路,破坏路产等行为,路政人员现场要及时制止;
第九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公路路面、桥梁有明显有碍行车安全的障碍或因素应当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清理和消除,一时无法处理的,应当采取临时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在巡查中接到机动调度指令后必须立即行动快速处置,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问题或情况处理结束以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的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处置,保护现场,救助伤员;认真勘察事故现场路产损失情况,按程序调查取证;做好路产损失的索赔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疏导车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中应严格按规定的路线执勤巡查。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实行车上流动巡查和车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一般路段可采用车上流动巡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对重点路段(危险桥梁、涵洞、危险路段、施工路段等)需采用车下实地检查的方法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巡查频率为15天/月,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出发检查。
第十五条 爱护路政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和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做到随时随地能出车。
2.公路路政巡查日志范本 篇二
项目申报指南
一、前言
根据交通部“公路路网管理及应急处置”相关要求,结合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养护管理业务需求,将设立专门科技项目,开展《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养护管理及路政巡查子系统项目》课题研究,该项目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提升北京市公路管理与服务水平,并对推进国家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为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质量,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现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择优选择本项目的研究单位。
二、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蓬勃发展,公路运输能力不断提高,但长期以来,我国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缺乏有效的公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尚未建立对区域公路数据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的机制和技术手段,限制了各级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和运营管理等的监管力度,缺乏快速有效的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机制和手段,无法为公众出行提供统一高效实用的信息服务,政府管理及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有限。
另一方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交通行业做好“三个服务”的重要体现。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作为交通应急管理重要的技术支撑,是提高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路交通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交通部正在大力推进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与公路应急处置系统的建设。国家科技部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中也安排了相关课题,开展攻关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
北京市路政局是负责北京市公路、城市道路、轨道、铁路道口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北京市市域公路网总里程已达到14453公里,面对日益发展的公路交通要求,目前路政局承担的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非常繁重,而现有的大量传统作业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工作要求。而目前各区县公路分局的公路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信息化程度相对很弱。在这种形势下,特别急需建立功能强大、覆盖全市路网范围、能在公路日常管理和应急事件中发挥作用、并向公众提供出行信息服务的公路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系统。
为了强化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并结合交通部颁布的《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路政局目前正在组织“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养护管理及路政巡查子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北京市在公路信息化建设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面临着难得的发展契机。
2、项目主要内容 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根据北京市路政局的基础条件和业务管理需求,以北京市公路网为对象,重点考虑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的需求,纳入北京市交通视频监控点的建设内容,充分考虑与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养护管理及路政巡查子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及公路交通流量采集系统的衔接,建设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以及相应的通信网络和外场设备,实现北京市公路路网高水平的日常运行管理、高效的应急处置和方便实用动态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
本项目应以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为对象,以实现其建设目标为基本原则,以为该系统的工程建设提供依据为目标,开展“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内容应涵盖现状分析、需求分析、系统提供的服务内容分析、系统建设内容分析、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分项设计、投资估算、工程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等。
3、项目要求
(1)要求编制完成的“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可直接用于指导系统的工程建设;
(2)建设方案应合理把握路政局层面对全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的定位,遵循“统筹规划、平战结合、规范运行”的原则;(3)建设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发展思路,充分考虑北京市公路行业的实际特点和需求;(4)建设方案应充分考虑与北京市路政局已建、在建和拟建系统的良好衔接;
(5)本项目完成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前;(6)本项目的经费支持不超过18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申报者资格
1、项目申报者的构成 本项目接受法人申报。
项目申报者的主体由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构成。申报单位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申报负责人。申报负责人首先应是组织项目申报和正式提出项目申报的负责人,同时在该项目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研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2、申报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照指南发布之日计算);(2)具有高级职称;
(3)具有十年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科研工作经验及交通信息化/智能交通领域工作经验;
(4)应具有主持交通运输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交通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经历;
(5)应深入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发展思路,熟知北京公路行业发展状况。
3、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为公路交通领域技术实力强的大型科研机构;
(2)掌握国家在公路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领域的相关政策规定,具有把握国家公路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发展动向的能力;(3)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
(4)承担过不少于10项交通运输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5项交通信息化工程项目,不少于5项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科研和工程项目;
(5)近5年内承担交通运输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总额在1500万以上;
(6)应具有为交通行业政府部门提供路网信息报送或应急处置信息服务的经验和能力;(7)熟知北京市公路行业情况。
四、申报文件的编制要求
1、申报文件的编写
申报者应仔细阅读项目申报指南,了解指南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指南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及商务条件后,编制申报文件。
2、申报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申报文件以及申报者与北京市路政局有关申报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申报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指南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 法定计量单位。
3、申报文件的组成(1)项目申报书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对申报项目的理解:包括项目定位,建设原则,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发展动向,国家相关项目的情况等;
2)对北京市路政局的建设基础、现状条件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建设的需求分析;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4)项目总体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5)项目研究内容框架; 6)项目研究进度计划; 7)项目组人员安排; 8)项目研究经费预算;
9)申报单位意见(申报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签章)。(2)项目申报者相关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者承担的相关项目情况(附证明材料); 3)能够证明申报单位具备申报资格的其它证明材料; 4)申报负责人具备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5月20日。
七、申报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者需在2007年5月21日11时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路政局科技安全处。联系人:赵静
电话:(010)63032255-1022 传真:(010)63032255-1046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内大街317号 邮编:100053
3.路政巡查制度 篇三
一、路政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上路巡查,实行巡查与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必须保证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二、路政执法人员上路执行公务时必须二人以上,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持证上岗,做好巡查记录。
三、外业巡查采用四班三运转,路政巡查一般每天全程巡查不得少于四次;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路巡查处理。
四、实施路政巡查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匀速,时速不得高于60公里。
4.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忻州公路分局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中强化养护路政联合巡查机制,以些来达到降低巡查成本,确保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一、公路养护巡查采用统一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
二、公路管理段路政人员和养护中心人员负责本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根据养护工程质量实行计量支付管理,定期不定期对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立和规范养护记录。
三、及时制止、查处非法损害公路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对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及时补设缺失公路标志、扶正歪斜公路标志,对公路路面、桥梁、界桩、行道树、路缘石等路产进行管理;查看非公路标志设置是否按程序许可,设置是否规范,并做好路政许可施工现场的管护工作和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日常养护中,查看是否需要进行路面保洁、平台整治、边坡整修、绿化林木修剪、桥梁设施维护等工程。
四、明确巡查内容养护道班和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对所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上报公路巡查情况,并根据路况情况制定月(旬)生产作业计划,并报站领导审核后实施。
五、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采取日常巡查、定期巡查、不定期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养护道班以日常巡查为主,在发生大的洪水、冰雪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等特殊情况下需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巡查。
六、巡路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其公路设施的行为,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七、巡路人员在进行巡路工作时,必须携带米尺、巡查记录等用品,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
5.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实施细则 篇五
XXXXX区管养公路,由XXX养护中心、XX养护中心及XXX养护中心负责各个中心下级道班分别进行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巡查道班负责。路政巡查由公路管理站路政室负责,在XX、XX、XX养护中心设立路政巡查一队、二队、三队,负责辖区路政巡查工作。为整合公路管理资源,提高公路巡查频率和处置效率,更好地保障公路完好安全通畅,根据《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政养护联合协作巡查机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路政养护联合协作巡查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联合,路政、养护人员联合对养护施工现场、重点养护工程、涉路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二是协作,路政人员、养护人员在进行路政巡查、养护巡查时,同时巡查对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养护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警示标志、巡查记录等用品。路政巡查人员按规定着装,配戴执法证件,携带通信设备、勘查设备,抢险救护装备,作业标志、执法文书和票据等。巡查前应当对巡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巡查车辆严禁搭载与工作无关人员。养护协作人员巡查路政方面情况时,不得以行政执法的名义,不得使用路政法律文书。
三、协作巡查时,路政人员同时巡查公路养护方面以下内容:
(一)路基:边坡是否存在水毁,挡土墙等路基构造是否发生明显位移变形,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
(二)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三)桥(涵)构造物:桥(涵)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在法定范围内是否有非法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现象;涵洞圬工体是否损坏,洞内是否有阻塞、淤积等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隧道上方和洞口处在法定范围内是否有非法采矿、采石、取土和倾倒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五)沿线绿化: 沿线路树、绿化植物是否有枯死、折断、病虫害,是否有妨碍视距、遮挡标志牌、花基损坏等情况。
(六)沿线设施: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里程碑(牌)、百米桩(牌)、轮廓标、示警桩、防撞桶(墩)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
四、协作巡查时,养护人员同时巡查路政管理方面以下内容:
(一)路面:路面状况,公路标志标线、隔离栅、护栏、里程碑等路产设施外观情况。
(二)公路、公路用地:是否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毁坏、擅自移动或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桥下空间、涵洞是否堆放物品、搭建设施、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三)公路建筑控制区:是否存在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扩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情形。
(四)广告控制区: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广告标牌等行为。
(五)施工作业区:标志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五、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分三组联合,由公路站路政室一队与东部养护中心联合,二队与中部养护中心联合,三队与西部养护中心联合,时间一般安排每周3联合巡查,若有变动以路政室通知为准,具体巡查路线由管理路政室制定。
联合巡查养护施工等作业现场时,应当使用路政执法专用车辆,对路政管理和公路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具体位置,准确描述检查勘验路产损失,并拍摄完整影像资料,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一并处理。
六、各道班除了做好养护协作巡查外,在日常养护中,加强路面巡路检查,掌握路面情况,随时排除有损路面的各种因素,遇重大险情或有路政违章事案和损坏路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养护中心跟公路站路政室。
七、巡查路况记录
(一)日常的养护巡查发现路政管理方面问题及时通知对方进行处理,必要时可用书面告知。
(二)日常巡查结束后,路政人员应当填写路政巡查记录(养护协作巡查告知内容一并写入巡查记录);养护人员应当填写养护巡查记录(路政协作巡查告知内容一并写入巡查记录)。
(三)巡查结束后路政人员填写路政巡查记录、《路政协作巡查告知表》。养护中心巡查员应当填写《养护巡查记录》、《养护协作巡查告知表》,路况巡查告知表应当及时送交对方,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传送和签收。路政人员根据告知内容依据相关法规跟进处理,养护中心巡查员根据告知表内容及时通知分管路段道班跟进处理排除隐患。
八、公路管理站辖区养护线路,联合巡查每周不小于一次,路政巡查国道每周不小于三次,省道及其他公路干线每周不小于二次,养护巡查为每天不少于一次。路政部门与养护部门在保证各自巡查频率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协作巡查班次,做到不重不漏。
九、各个养护中心做好路况协作巡查工作外,日常路况巡查工作也必须落实到位,遇到影响路面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养护中心进行处理,养护中心接到告知后应及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做好安全维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并督促分管道班按修复时限完成修复工作,及对修复质量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遇到损坏路产侵占路权及损坏路面路肩、绿化及沿线设施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拍照取证,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及时上报养护中心及路政室,相关路产侵权行为由路政人员进行执法处理,并协助路政人员处理好路面污染,以确保洁、美的公路环境。
6.浅谈如何提高路政巡查质量 篇六
路政巡查工作是路政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位路政外业人员每天必做的“功课”,路政人员通过日常道路巡查可以及时掌握高速公路路产状况和路况信息,从而更好地维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和通行环境。如何提高路政巡查质量,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由于路面巡查是路政人员的日常工作,大家对辖段道路及设施等十分熟悉,时间一长,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心理。因此,路政人员必须端正思想,抱着对工作负责、对岗位负责、对司乘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巡查工作,避免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式的路政巡逻。
二、巡逻中做到多观察。路面巡查时,巡逻车辆应按规定保持匀速行驶,这样有利于车内路政员对路面、公路两侧等环境进行观察。在日常巡逻中,路政人员要带着一颗善于“发现问题”的心进行巡查,提高发现率和工作效率,确保路政巡逻“有质有量”。
三、巡逻中做到多过问。从路政巡逻的目的来看,就是要通过巡逻提前预防或干预影响道路行车安全和侵占路产路权事件的发生。在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如路面有抛洒物、障碍物等,应及时清理;故障车停放路肩,应及时过问并解决;发现公路控制区两侧有建筑材料等情况,也必须认真了解,对可能出现的违章建筑提前干预和控制„„另外,对巡查中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交警、养护、收费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做到第一时间信息上报并与中控室做好信息交流和互通。
四、巡逻中做到多记录。巡查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将当班期间巡逻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解决方案真实反映,巡查记录不仅要详细填写纠正制止违章情况、路产损失和稽查情况,还应填写车辆、装备交接情况以及路政巡查中未尽事项,同时要准确注明各起事件所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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