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23

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用10篇)

1.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04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05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11月21日-12月10日)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04年12月11日-2005年3月31日)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05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05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 月1日-4月20日)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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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把学生宿舍创建为“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学习、生活和休息场所,根据我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并结合宿舍现在存在的问题和“星级宿舍”评比活动,决定从11月中旬到12月底,对学生宿舍开展宿舍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星级宿舍标准

(一)宿舍内务卫生 1.防盗门窗清洁,无脚印。2.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3.卫生间地面清洁,便池内外无污迹。

4.洗脸池内清洁,洗脸池台面生活用品摆放整齐。5.室内卫生能每日打扫,地面清洁。6.床下地面无垃圾无灰尘。7.床上、柜上、床下用品摆放整齐。8.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

9.天花板、门后、阳台无灰尘无蛛网。10.阳台地面清洁、玻璃明亮、窗框无积尘。

(二)宿舍公共行为 1.台帐完好。

2.设备、设施齐全完好。3.报修及时,赔偿及时。

4.爱护楼道、浴室、开水房、盥洗间、卫生间等公用部位设备,发现损坏主动与宿管老师联系。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

6.遵守学生宿舍关门时间,无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

(三)宿舍安全行为

1.不私拉电线、网线,不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

2.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内抽烟。3.随手关门,上好保险,防止偷盗。4.不留宿外人。

5.重要物品,人民币.有价证券妥善保管。

(四)无违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

二、星级宿舍评定办法

由宿管中心和宿工部学生干部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学期结束时,1#、2#、3#、4#、6#、7#楼宿舍均分在95分以上,5#、8#楼宿舍均分在97分以上的宿舍,被授予“星级宿舍”称号,并张贴“星级宿舍”标牌。连续两次获得“星级宿舍”称号,可升级为“文明宿舍”。获得“星级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加素质拓展分1分/人,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加素质拓展分2分/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真正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要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和解决问题作为本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辅导员进宿舍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宿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真正达到整改效果的目的。

3.强化检查,以评促建。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挖掘班主任队伍功能,有计划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深入学生宿舍,督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组织领导小组、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并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

4.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各二级学院要将此次活动与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个同学参与教育活动,促进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本次学生宿舍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和“星级宿舍”评比活动是学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12月底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实效进行表扬和评比,并将“星级宿舍”覆盖率作为年底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处

后勤服务中心

3.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三

公司所属各矿井、机关相关部门:

为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层次,进一步改善矿井机电运输环境面貌,为矿井营造安全、可靠的生产秩序,创造安全、整洁、舒心的工作环境,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经郑新公司研究决定,在复工复产及隐患整改矿井中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提升活动,现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进良 邢天亮

成 员:曾建治 张 健 毛占同 徐清波 韩思源

王兵伟 魏文政 朱文松 刘松涛 刘立果

王怀新 郝爱国 魏家聚

二、专项整治提升活动目标

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为指导,全面排查机电运输工程质量,在确保机电运输、供电系统安全设施及保护齐全可靠的前提下,重点整治: 环境卫生“脏、乱、差”,设备摆放及电缆、风水管路吊挂杂乱无序,轨道,小绞车、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等,扎实开展现场基础整改提升工作,有计划创建标准化亮点工程,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在质量,促使井下机电运输现场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专项整治提升活动开展时间 2018年 7月1日至 7月31日

四、专项整治提升活动的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活动采取矿井整治提升、郑新公司检查的方法进行。

(一)矿井全面自查、整治提升阶段:时间从 2018 年 7 月 1日~ 7 月 31 日,严格按照《机电运输工程规范》 逐项逐条进行达标自查及整改,7 月 18 日前各矿将具体整治提升方案上报郑新公司生产管理部(机电运输)。

(二)郑新公司检查阶段: 2018 年 7 月 25 日~ 7 月 31 日。

郑新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矿整治提升情况进行检查。(三)专项整治提升活动内容及标准,以附件《机电运输工程规范》 内容为准,各矿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对照自查、整治提升。

五、专项整治提升活动主要内容

1、明确矿井主体责任,矿井总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各专业副矿长为主要责任人,有切实可行完善的专项整治提升活动方案。

2、全面组织、宣传、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岗位地点要有相应的活动宣传标语,通过动员会、安全办公会、班前会等将活动意义、目标宣传贯彻到每个班组及职工。

3、各矿要进行全面排查,对照标准进行整改提升。对排查出的个别整改提升项及重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处理时,列出整改处理计划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对整改提升项目和隐患要分类别、建立台帐,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实施停运停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涉及重大技术问题,报郑新公司解决。

5、工作重点是井口房创建、主要运输路线巷道硐室的工程质量及亮化,轨道及道岔、斜巷绞车、胶带输送机、刮板机等设备设施的规范安装和使用,管线吊挂、文明卫生及现场安全管理等。

6、各矿井根据整改提升项目,有选择制定创建精品工程计划,郑新公司组织人员验收命名,达到每矿有精品亮点工程,逐步提升矿井机电运输标准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

1、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应正确认识当前形势,统一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深入工作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2、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活动的工作目标、内容和措施,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治提升。

3、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要认真细致,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或查出的整改提升项及安全隐患没有按计划整改处理,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追究总经理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4、通过检查,对整治活动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矿井进行表扬和奖励。对思想上不重视、活动方案无可操作性、自查整改提升敷衍了事、应付糊弄检查、主运输路线现场没有改观或改观不大的矿井,进行停产整顿,并给予矿井 5000--10000元的处罚。整改结束后报请郑新公司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附件: 机电运输工程规范 2018 年 7 月 1 日

郑新公司综合管理部 2018 年 7 月 1 日印发

附件:

机电运输工程规范 1.小绞车、轨道运输标准

一、工程质量

1、巷道、车场、轨道线路、管线吊挂必须有正规设计,运输计算符合规定。

2、小斜巷净高自轨面起不小于 1.9 米,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 1.6 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 0.8 米(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 1 米)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8 米; 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 0.3 米(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 0.5 米); 上、下车场及中部各车场矿车摘挂钩地点的宽度不得小于 1 米。

2)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设置躲避硐,2 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40 米。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 1.2 米,深度不得 小于 0.7 米,高度不得小于 1.8 米,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信号硐室宽度不得小于 1.5 米,深度不得小于 1.5 米,高度不得小于 2.0 米。

3、小斜巷倾角在 15° 以上要有台阶,25° 以上要有扶手。

4、小斜巷内无杂物、闲置设备、材料及矸石,水沟畅通。

5、绞车房与硐室符合设计要求。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

6、小斜巷上、下车场长度不得小于 2 倍的一次提升车辆长度。

二、轨道质量

1、轨距: 600mm,误差: 上偏差为+ 6 ㎜,下偏差为- 2 ㎜。

2、水平: 直线两股钢轨应水平,误差不大于 8 mm,曲线加高后不大于 8 mm。

3、接头平整度: 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 2 mm,不应有硬弯;轨缝不得大于 5mm,无“八害” 道钉(俯、仰、歪、扭、浮、离、弯、磨)。

4、轨枕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误差± 50mm。

5、轨道夹板螺丝紧固件齐全有效。

6、在倾角大于 15° 的小斜巷中铺轨,每隔 20 米应加装一组轨道防滑装置。变坡点处轨道要平缓过渡,严禁有接头。

三、道岔质量

1、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轨道线路的钢轨型号,消灭非标准道岔。

2、轨距: 按标准加宽后+ 3mm; 辙岔前后,轨距误差: 上偏差为+ 3 ㎜,下偏差为 0 ㎜。

3、水平: 偏差不大于 5 mm; 接头平整度: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 2 mm; 尖轨: 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 2mm,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 100mm,在尖轨顶面宽 20mm 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 2 mm。

4、开程: 尖轨开程为 80~ 110mm; 轨缝: 尖轨根部不大于 8mm;

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为 572mm,上偏差为+ 2 ㎜,下偏差为 0 ㎜;

护轨零件齐全,安装牢固,无松动、失效现象; 撑轨应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 1 mm,数量齐全,无松动现象; 辙岔: 心轨、翼轨垂直磨损不超过 7 mm,铆钉无松动,焊缝无裂纹; 滑床板应与尖轨面贴合,其间隙不超过 2 mm。

5、扣件: 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紧固有效; 道钉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 2 mm; 轨枕规格符合标准,无失效现象; 转辙器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道床整洁,道碴不埋没轨面。

6、拉杆沟槽规格为: 300(宽)*200(深)mm,长度因拉杆长度核定。

四、设备摆放

1、提升绞车必须有绞车硐室,硐室的尺寸满足绞车安装要求,开关摆放间距满足检修要求。

2、电气设备应摆放在设备硐室内,开关上架管理,电气设备接地符合要求。

3、小件必须上板,固定牢固、可靠,便于操作; 电缆必须从固定板的后部穿出,不得交叉。

五、绞车

1、滚筒装置无裂纹、破损或变形。

2、闸和闸轮:(1)闸把及拉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2)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3)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后不小于3mm,铆钉可靠不松动(4)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 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3、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有合格的支护。采用支架支护的巷道,绞车硐室前后 5 米范围内的支架棚距不得大于 600 毫米。必须保证不漏矸、不淋水、不片帮、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

4、使用超过半年的绞车安装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基础坑的尺寸、螺栓的规格、坑的浇筑及凝固时间符合绞车说明书的要求,说明书无要求的,可参照同类绞车的要求进行。使用小于半年的绞车安装可采取“四压两戗” 后加 2 个地锚型式固定。

5、压车柱,戗柱、地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压柱、戗柱严禁使用液压柱,使用压柱、戗柱的坑木直径不能小于 150 毫米。各柱下部应压在绞车底盘上(底盘上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柱窝,绞车底盘较小时应加大底盘),柱顶应打在巷道横梁上(岩石巷道应打在巷顶上),压车柱要垂直于顶底板,戗柱应前倾与底板成 75° 左右的夹角。2)戗柱,压柱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和操作。3)地锚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1)对岩石底板巷道,推广采取打绳楔的方法,深度不少于0.8 米。

(2)对底板松软的煤巷,要求采取在绞车后部横埋工字钢梁,上压立柱的形式,地锚固定在预埋的钢梁上。回柱绞车预埋钢梁不小于 2 根,其余绞车可预埋一根。每根钢梁上应打两根压柱,压柱与顶梁或岩石巷道顶垂直。与压柱接触的顶梁前后应联棚(不少于 5 棚)加固。

6、绞车司机前必须有护绳板或护绳栏(防护栏高度为 1.4m,采用Ф16mm 的圆钢加工,间距为 200mm 为宜)。

六、钢丝绳

1、选用的钢丝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第 408、409、410、411 条的相应规定。

2、钢丝绳如有死弯或压扁变形严重的必须更换,严禁拉空绳,当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 第412、413 条规定时,必须换绳。

3、钢丝绳钩头制作应按如下规定: 绳头必须装设桃形套环。

(1)钢丝绳夹的布置; 钢丝绳夹布置必须是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主绳),U 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段上,钢丝绳夹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2)钢丝绳夹的数量及绳夹间距: 钢丝绳直径< Ф 19 ㎜的,钢丝绳夹的数量不少于 4 道; 钢丝绳直径Ф 19 ㎜~32mm 的,钢丝绳夹的数量不少于 5 道。钢丝绳夹间的距离等于 6- 7 倍钢丝绳直径。钢丝绳尾段绳头第 1 与 2 道钢丝绳夹间应留有安全检查弯,间距为 6- 7 倍钢丝绳直径,以备检查钢丝绳头有滑动现象,最后 1 道钢丝绳夹距尾绳头距离不小于 50 ㎜。绳夹拧紧到钢丝绳压偏三分之一直径为宜,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保险绳与主钢丝绳的直径必须一致,保险绳卡接方式同上,但不留安全弯。

4、绞车滚筒座底绳不少于三圈,座底绳固定严禁出现“破股穿绳” 现象,多层缠绕的,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 2.5 倍。

七、安全设施

1、小斜巷上平台车场,在变坡点处必须安装气动或液动式机械联动保险杠和阻车器。

2、(1)小斜巷上平台车场变坡点下方保险杠至下车场起坡点防跑车装置之间,根据斜巷长度、甩车场数等,安装若干道跑车防护装置。(2)下车场起坡点上方及中部各甩车场必须安装常闭式挡车栏。

3、保险杠上端不准用锚杆钢丝绳固定在锚喷巷道的顶端,保险杠与其上端横梁必须采用轴座式固定。

4、小斜巷保险叉的制作要求: 采用直径不小于 40mm 的圆钢焊制,保险叉开口宽度为 3 00~ 350mm,外型尺寸长度不小于 700mm。

5、跑车防护装置每月要做一次模拟试验。

6、保险杠、阻车器应动作灵活,转动轴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垂直,另一中心线应于轨道中心线重合。

7、上平台阻车器最高点高于轨道面以上不得小于 320mm,阻车器的倾角应在 750~ 850 之间; 坑内无积水、杂物、积煤。

8、下车场起坡点外 3~ 5m 处必须设信号室,信号室尺寸深×宽× 高: 1.5m× 1.5m× 2.0m ; 斜巷中部设置的躲避硐室,躲避硐室尺寸深× 宽× 高: 0.7m× 1.2m× 1.8m。

9、下车场保险杠及各中部车场防跑车装置的操控装置如开关按钮、气动操作阀、信号电铃按钮等必须设在躲避硐(信号硐室)内。车辆在运行期间下车场及中部各车场的把钩工、信号工或其它人员必须躲避在躲避硐(信号硐室)内。

八、地辊

1、小斜巷内必须装设地辊,间距不大于 30 米,变坡点适当加密,以不磨绳为准。

2、上平台变坡点要装设大地辊,其直径不得小于 250 毫米,安装达到“平、正、稳、牢”,转动灵活的要求。

3、斜巷有起伏,绳索磨顶时,要装天辊,数量以不磨绳为准。

4、甩车道,侧帮要装立辊,数量以不磨绳为准。

九、电气信号及照明

1、上、下车场平台及中部各甩车场必须使用语音、声光行车报警装置,语音、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光的颜色为红色和绿色)吊挂位置及信号灯方向,应保证在车场口和轨道巷内均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行车信号。上、下车场及各中车场必须使用组合型打点信号装置,并有打点声、光、车场编号记忆及通话功能。

2、绞车操作硐室、上、下车场及中部各车场摘挂钩作业地点必须装设照明。

十、管理

1、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及不作业” 制度。并在上、下车场平台及中部各甩车场悬挂 “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并能声光报警。

2、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作业时有专人负责,按章作业。正确使用保险叉、保险绳、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

3、小斜巷运输使用的矿车必须采用防脱闭锁插销; 材料车装运材料、设备等时,应使材料、设备与材料车的重心保持一致,材料车两端及顶部要用有足够强度的钢丝绳、棕绳等捆绑若干道,并捆绑牢靠。车辆在车场上、下变坡点运行或车辆掉道翻车时,车内所有的一切材料不能脱落或窜出材料车外。运送超长、超宽、超重等物件时必须采用轴距加大的材料车,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4、对不经常运料的小斜巷,在不运料时,要求对小绞车的启动按钮加锁管理。

5、小斜巷的设备、安全设施、信号、钢丝绳每天应由专人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6、提升绞车、钢丝绳、安全保护设施、信号、轨道等,实现“管、修、用” 一体化管理。

7、在小斜巷安装轨道、绞车、安全设施前应由矿机电运输部门组织安监、巷道施工主管部门等对巷道工程进行验收,凡不符合机电运输设备安装条件的巷道不准安装设备。

8、轨道、绞车、安全设施等安装完成后,矿应组织机电运输、安监、安装、接收等部门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备注:

1、现场需悬挂制度明细: 小绞车、信号工、把钩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2、现场需配备记录明细: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保险设施定期检查试验记录、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3、悬挂技术参数牌板 2.井下普通胶带输送机标准

一、工程质量

1、胶带运输线,胶带输送机安装后,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和胶带运输机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行人侧不小于 700mm,另一侧不小于 300mm,高度不低于 700mm。个别地方确有难度,非行人侧最小不少于 200mm,否则运行前必须扩修。

2、机头段 40m 巷道,要求尽量保证水平,确实有困难时,坡度要一致,且不超过 6°。特殊情况,机头 15m 必须符合以上要求,贮带仓的 30m 可以加大坡度,但坡度必须一致。

3、巷道机头前后 20m 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配置有足够数量的防灭火砂箱(≥ 0.2m3)、砂袋(10 个)和灭火器材(2-4 个),灭火器材放置整齐,便于紧急使用时顺利取出。

4、机巷内管网平直,无漏风、漏水现象,布置合理,吊挂一致。

二、现场装备管理

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胶带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下运时,必须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2、皮带的搭接,搭接长度不低于 500 ㎜。受煤点的缓冲装置(包括缓冲托辊、缓冲滑槽等)必须齐全、完好,挡煤板要正规设计、正规加工,安装验收,明确维护责任。

3、胶带机头、机尾设有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网。在大于 16° 斜巷中胶带机,应全程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的安全措施。

4、滤煤装置灵活可靠,金属物体不磨擦皮带表面,滤煤器周围积煤及时清理,无堆积。

5、跨越皮带处有可靠的行人过桥,过桥有扶手,宽度不小于600 ㎜。

6、机头、机尾处必须打设不少于两根的点柱,点柱直径不少于 150mm,点柱不得打在减速机或电机上。所有压柱必须进行刷漆(木压柱褪皮),标准为红白条相间,每段长度为 200mm。

7、机头设有可靠的洒水降尘装置动作可靠,固定牢固(采用固定支架),水压正常,洒水呈雾状,降尘效果明显。

8、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输送带张紧力下降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保护安装要求和试验方法及周期详见郑煤集团《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安装及试验技术规范》(郑煤机电便字〔 2018〕 8 号)。

9、电气设备上架管理,接地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小件上板集中管理,布线整齐无失爆现象,电动机综合保护装置整定合理。

10、皮带接头平整、完整无缺、无破损,皮带运行不打滑、不打漂、不跑偏,上皮带不出皮带棍,下皮带不磨机架,机架平直无弯曲、无变形。

11、机巷卫生整洁无积煤、无杂物、无积水,巷邦经常冲刷,无煤尘飞扬,机头、机尾及搭接处有照明。

三、技术管理

1、胶带输送机安装前,必须有完整的选型计算资料。

2、井下禁止使用非阻燃胶带。新购置的胶带在入井时,必须有资质检测检验中心出具的阻燃胶带检测检验合格证件。

3、皮带司机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皮带操作技能和了解技术特征,手指口述描述本工作岗位设备现状。备注:

1、现场需悬挂制度明细: 皮带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2、现场需配备记录明细: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皮带保护定期检查试验记录、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

3.井下刮板输送机标准

1、两台刮板输送机搭接运输时,同向搭接长度不小于 500mm,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 300mm,刮板输送机与胶带输送机搭接时,搭接长度和机头、机尾高度差不小于 500mm,两台

输送机垂直搭接,浇煤必须浇到下部输送机的中心。

2、刮板输送机机头架应安装底托梁,必须采用稳固的压柱(综采工作面刮板机除外)进行固定。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 150mm 的圆木,支设在刮板机底座和巷道顶板上,支设角度不小于 80°,顶板固定处要背牢、背实,不得松动,所有木压柱必须退皮、进行刷漆,标准为红白条相间,每段长度为 200mm。

3、刮板输送机机尾架采用直径不小于 150mm 的圆木或可调方式的压柱固定,压柱数量不少于 2 个,垂直支设在刮板机底座两侧和巷道顶板上,其余要求同机头压柱。

4、每部刮板输送机不少于两个底槽坑,底槽坑的长度不小于1.2m,宽度大于溜槽宽,深度不小于 500mm,并定期清理槽坑内部积煤。

5、刮板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刮板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6、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安装的刮板输送机两侧必须安装挡煤板。

7、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超过 15m。

8、机头设有可靠的洒水降尘装置,动作可靠,固定牢固(采用固定支架),水压正常,洒水呈雾状,降尘效果明显。

9、刮板运输机安装达到“三平、三直、两不、两无、一稳、一齐全、一不漏”,即: 三平: 溜槽口平,电机与减速器底座平,对轮中心线接触平; 三直: 机头、溜槽、机尾直,电机与减速器中心直,链轮直; 两不: 运转时刮板链不跑偏、不飘链; 两无:架体无严重变形、无开焊; 一稳: 整台刮板运输机运转时平稳;

一齐全: 刮板齐全; 一不漏: 溜槽界面严密不漏煤。备注:

1、现场需悬挂制度明细: 刮板机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2、现场需配备记录明细: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4.井下管路、电缆吊挂标准

一、管路吊挂标准:

1、根据管道的用途和安装地点的现场情况,制定设计方案。Ф 150mm 及以上管道的安装走向、长度、高度、架设方式等设计方案,必须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科长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执行。

2、严禁使用铁丝吊挂管道,吊挂用绳索安全系数不小于 5。

3、垂直安装的管道,管道卡子的最大间距不超过 8m; 水平安装的管道,支承点的间距为 3~ 5m; 水平或倾斜的管道,支承点距起弯或变坡点的间距为 0.5~ 1.2m。

4、垂直或倾斜敷设的管道,必须按规定加设足够的管子支座,承受轴向的静、动载荷,以防止管道下滑或引发事故。

5、倾斜安装的管道要牢固,必要时管道与管道卡子之间添加垫木,保证管道不下滑。吊有电缆的巷道中,管道要安装在巷道的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除瓦斯抽放管外,其他管道可以在电缆下方 300mm 以外的地方安装。

6、要在适当的位置装设减压阀,防止介质压力过高,管道崩裂伤人。瓦斯抽放管道要在易积水的地方装设放水阀门,防止积水增加管道载荷和阻力。管道严禁吊挂其它重物或当作导体和接地线。

7、管道严禁出现“跑、冒、滴、漏” 现象。管道支承、吊挂和紧固装置不变形、不弯曲、无裂口、无锈蚀,否则应及时加固或更换。

8、巷道内管路的敷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及时修护。

9、管路吊挂原则上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敷设在同一侧时,应与电缆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且敷设在电缆下方,原则上管路敷设距底板至少保持 200mm 以上距离。

10、巷道内从迎头向外 100m 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刷漆的颜色建议遵照如下规定: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绿色,排水管路黑色。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艳美观。

11、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管径、长度(管路编号)、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标识及箭头用白色或红色油漆标注,指示流向。直线管道 15~ 20m 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侧均要标注箭头。DN100(4 寸)及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 2 倍,DN100(4 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 1.5 倍。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12、每根管路都应有编号,排水管路用字母“PS” 表示,压风管路用字母“YF” 表示,供水管路用“GS” 表示,乳化液管用“RH” 等,直径用“DN” 标识,单位为 mm,编号为管子的序号,例如 YF-DN100-88。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字母、数字颜色与箭头颜色一致。管子编号统一喷在距管接口右侧0.8 米的位置并便于观看。

13、供风、供水管路每隔 50m 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当遇到钻场处安装一个三通和截止阀,截止阀一律口朝上倾斜 30度布置,管路要求密封完好。

二、电缆吊挂标准: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 30° 以下的井巷中吊挂电缆,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 30° 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 3m,在立井筒内不得超过 6m。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300mm 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监控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电缆坠落时严禁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 在井筒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 300mm以外的地方; 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100mm 以上的地方,保证本安型电缆在上,非本安型电缆在下的吊挂原则。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

6、井巷内敷设电缆需跨越巷道时,应拐弯敷设,电缆的弯曲度应大于电缆允许的弯曲半径(即电缆直径的 20 倍),且应从平行敷设的电缆后面通过。通过巷顶时应按照电缆顺序排列整齐。

7、井巷内敷设电缆跨巷后可能造成通信、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竖直方向吊挂顺序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采取在巷顶交叉电缆的方法调整电缆顺序。

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 10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截面、维护人的标志牌。穿墙套管必须用不燃性防渗水材料封堵严密。5.井口房创建标准

一、井口房内需悬挂规章制度明细

副井上下人管理制度、井口入井检身制度、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信号把钩工交接班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提升超长超重物料管理制度。

二、提升参数技术特征牌制作示例 XX 矿提升参数技术特征牌 绞车型号 提升钢丝绳型号 最大提升速度(m/s)提升高度(m)最大提升载荷

设 计(实际最大提升载荷(kN)差设计(实kN)际

罐笼一次允许最(大kN提)升人数X 人

备注:

1、单滚筒绞车需略去最大提升载荷差一栏参数

2、牌板尺寸 800mm× 500mm

三、现场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1、井口信号工必须由责任心强、精力充沛、熟悉本矿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的人员担任,衣帽穿戴整洁。

2、岗位描述、手指口述

岗位描述: 报告领导,我叫 XXX,是当班信号把钩工,持有效证件上岗。井筒深度 XXXm,XXX 罐道,本系统最大提升重量不超过 XXXt,每次最多提升 XXX 人,信号、安全门与提升信号闭锁、运转正常。报告完毕,请指示。手指口述:(1)罐笼已到位,摇台已放下,安全门、罐门已打开,请各位领导接受验身后有序入罐。罐门已关闭,请站稳扶好,准备关闭安全门。

(2)升井: 罐笼已停稳,安全门、罐门已打开,您辛苦啦,请慢走。

四、罐笼基本要求

1、罐笼除锈后喷涂红丹防锈漆作为底漆,面漆喷涂黑漆。

2、罐笼内不能有淋水、杂物、积煤。

3、罐底阻车器与罐挡应能联动控制,减小职工劳动强度。

4、罐帘门

(1)罐笼安装使用罐门时罐门不得向外打开,门轴必须防脱;

(2)罐笼安装使用罐帘门时,罐帘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200mm,横杆应保证平直,不得出现弯曲变形;(3)罐门或者罐帘高度不得小于 1.2m,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 250mm。

五、井口安全门

1、为便于实现《煤矿安全规程》 第 395 条规定的各项闭锁要求,井口、井底安全门应加装气缸或液压缸,采用风动或液动控制,逐步取消手动控制。

2、安全门在完善各项电气闭锁的基础上,应安装与罐位之间的机械闭锁装置(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不能打开),机械闭锁装置可采用电磁锁、机械闭锁杆等装置。

4.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四

关于开展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

整治活动的通知

运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客运市场规范有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顺利实施,全所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所成立全县道路旅客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刘学深任组长,陈新铭、李喜良、柯庆华任副组长,刘宁平、唐然学、石文武、汤海翔为成员。

二、整治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三、整治方法

采取路面巡查、提醒告诫、举报受理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四、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站(场)监督与路面巡查相结合,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巡查工作,重点查处:

1.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

2.以欺骗、暴力手段招揽旅客;

3.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

4.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是不按世博安保要求对入沪车辆进行安检和对旅客实行实名制登记。

五、各组职责及人员分工

1.举报受理组

职责: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将受理案件按职责分工转交相关股室办理,做好举报记录的统计、汇总工作。

责任人:陈新铭成员:汤海翔、邵晓青。

2.路面巡查组

负责对省道S325、S221线违章客运车辆的检查、巡查工作。责任人:柯庆华成员:唐然学、汪崭新、程敏、江胜、周移民,3.站(场)监督组

负责对汽车中心站和杰达石台分公司客运停车场的监督管理以及城区摄像头的的监控管理工作。

责任人:李喜良成员:李仁民、陈绍忠、王林,4.案件处理组

负责对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的处理以及汇总整治期间的各类处罚台帐。

责任人:柯庆华成员:李晓平、项文浩,5.后勤保障组

负责执法用车的调配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生活保障。责任人:刘宁平

六、工作要求

1.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化解和处置。

2.严肃工作纪律,统一处罚标准。

3.对违规驾驶员的处理,做到处罚和记分同步进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5.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五

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局:

近段以来,各地猪肉、禽蛋及制品等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不法商贩经营病害猪肉等现象有所抬头,且进入夏季,动物病原微生物的致病能力增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仍严重威胁着畜产品安全。为了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和蔓延,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上市动物产品的食用安全,促进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7月份,对全市畜禽屠宰、畜产品加工、冷藏、经营等单位(个人)开展一次夏季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和“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开展一次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辖区内各经营单位动物卫生状况及生产、经营、使用畜产品情况,严肃查处一批不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确

保畜产品消费安全,全面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案件查处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生猪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产品冷库、农贸市场畜禽产品经营摊位、畜禽产品经营超市、学校食堂(生制肉品)和入沪(京、广)产销联建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是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和个人借价格上涨之机制、售病死肉行为及经营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产品行为;二是重点督查外运牲畜耳标佩带情况及生猪屠宰产地检疫证明和耳标的回收情况;三是重点查看畜产品加工、储藏和经营场所卫生、消毒情况及畜产品来源等;四是重点查看“产销联建”单位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情况。

四、整治时间

2007年7月1日—31日,为期一个月,以各县(区)自查为主,市监督所重点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各县(区)于8月3日前将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以书面材料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五、具体措施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要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大整治巡查的密度和频率,及时防范、查处

各种不法行为;二是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纠正违法相结合,立案查处与纠正行业违规相结合的方式,边查边整,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者,当场纠正或查处;三是发现可疑畜产品要按程序采样、取证、立案处理;四是加大畜禽产品抽样检测力度:冷库按畜产品摆放方位,从上、中、下、左、右的不同方位取样送检,每样100--200克,畜产品超市按每50千克抽检一个样品。各县、区所有抽检的样品,于7月20日前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化验室进行畜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局、畜牧局„1993‟107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畜禽产品专项整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分清职责,狠抓落实,尽快见效。同时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整治行动期间,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程序合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我市畜牧部门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取应对措施,有效处置。整治行动期间,市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各县区也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当前生猪市场行情较好,生猪大范围长途调运频繁,各县(区)要切实加大检疫监管力度,防止染疫生猪进入流通环节,对染疫畜禽尤其是高致病性蓝耳病等新发疫情,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对病死猪采取“四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县区要按照市局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发动人民群众,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在宣传和信息发布过程中,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立足于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畜牧业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应对和处置不实信息。

6.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六

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工商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力推进户外广告管理水平,着力构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确保我区在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争先进位、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户外广告(含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8月11日-8月15日。

二、整治内容和点位

(一)整治内容

对全区户外广告字迹残缺不全、广告载体陈旧破损、广告内容过时或内容不健康等污染视觉、有损市容的户外广告及时更新到位,对违规设置的广告进行全面拆除,对牛皮癣进行彻底清除。对该设而未设的施工工地、干道沿线影响市容市貌的区域要及时设置围拦广告。

(二)整治点位

1.受检点位,城区内各干道沿线。(公益广告由广告管理单位负责;如未明确管理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单位负责;商业广告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

2.全区各园区。(由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3.各公交站台。(未拍卖的由区交通局负责,已拍卖的由区城乡管理局负责)

4.施工工地围栏(墙)。(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

三、整治步骤

(一)自查梳理阶段(8月11日-8月13日)。各单位及时制定整治措施,分解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人头,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逐一检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

(二)自行整改阶段(8月14日-8月15日)。对牛皮癣和存在问题的户外广告,要逐一进行整治,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检查督促阶段(8月15日-8月16日)。区文明办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未按时限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将进行全区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活动是做好迎接文明创建指数测评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组织推动、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单位要将所承担的户外广告整治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个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须在8月16日上午10:00前将整治情况报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照片及整改情况通过协同发送至区文明办收文员处)。

(二)坚持依法整治。要科学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和各种预案,把问题考虑在前,避免手忙脚乱,避免激化矛盾。要加强宣传力度,争取群众和相关单位、企业的理解、支持,有效推动整改。

(三)强化日常管理。要加强常态巡查,防止户外广告管理回潮和问题反弹,对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执法人员的责任。

***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七

关于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教师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团结务实、爱岗敬业、清廉高效的工作环境,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贯彻落实奔教党字【2011】38号文件精神精神,扎实推进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中开展教师作风整顿活动,确保各项制度和纪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激情滦南、实力滦南、文化滦南、和谐滦南”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狠抓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解决学校教师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转变教师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为促进我县教育协调、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师作风整顿活动,重点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纪律松弛、自律不严、甘于平庸等不良风气,大力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懒、散、拖”问题,增强全校教师的大局意识、坚定信心、弘扬正气、严明纪律、严谨治教,全面打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教师队伍。通过活动的开展,权利

推进教育体系、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教育管理、教师队伍的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校教师工作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教师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春光

副组长:李明海 王殿阁 张海春 张彩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明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辉史宜三 张莉茹 王梦山 刘淑芹 张丽敏裴毅梅夏宝港赵经纬 闫胜光及其他各年级组长为成员。

四、整治重点

一是解决学习不深入的问题。针对干部职工学习政策理论不深入,突出解决不会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问题;针对工作水平原地踏步,不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重点解决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针对开拓意识不强、工作水平不高,解决新问题办法不多等状况,加快解决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

二是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问题。突出解决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认真解决工作得过且过、安于现状、不求上进的问题;逐一解决工作不主动、不深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问题。

三是解决不尽职、不尽责的问题。突出解决工作敷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其岗,不谋其职,在其位,不谋其责,职责不清,履行不力,工作不负责、不落实等问题。

四是解决纪律松弛、工作涣散的问题。加强教师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突出解决迟到早退、上班串岗、擅自脱岗、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问题。

五是解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突出解决党的宗旨观念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心中没有学生、对学生缺乏感情;服务意识不强、搪塞刁难学生家长等问题。

五、活动步骤

教师作风整顿活动从今年10月10开始,到11月1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统一思想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7日)。学校制定作风整顿方案,召开教师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对作风整顿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学习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县委书记张国栋在全县改进机关作风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滦南县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条规定以及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等。明确加强教师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每位教师要做好学习笔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发动,切实增强理论水平,提高业务素质,强化宗旨观念和创先争优意识,自觉做到勤奋务实、廉洁从教,树立干部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7日)。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教师作风整顿活动的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要认真对照县委书记张国栋讲话中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通过个人自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找本人和

学校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每位教师要结合自身实际,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学校对每位教师的自查自纠报告进行梳理汇总后撰写本学校工作作风自查自纠报告,并通过征求意见会、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整改,完善提高阶段(10月28日至11月4日)。召开教师作风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制度和纪律自我检查,并深刻剖析。要认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整改,整改措施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制度不健全的,要完善规章制度,对执行不力的,要严格督促按规章制度执行。

(四)检查考核,巩固提高阶段(11月5日至11月11日)。创新检查考核办法。采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每位教师进行检查考核。学校教师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查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查党员校级领导勤政廉政情况;查工作纪律、会风会纪、上下班签到制、请(销)假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查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注重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将作风建设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终综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教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持县委统一领导、教育局统一组织、局领导包片、股室站馆负责人包校、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校长亲自抓、负总责。相应成立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保障作风整顿落到实处。各年级领导要加强本年级教师作风整顿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上下联系,沟通信息,及时向学校教师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采取明查暗访、公开曝光等形式,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改进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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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11]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商务部《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省酒类流通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酒类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食品,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促进我省酒类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以《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依据,按照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的工作方针,对酒类流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整治范围是从事酒类经营的批发和零售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酒类经营者)、白酒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检查重点要以城市、乡镇的消费集中地,农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作为检查区域;把各类酒类批发市场、名酒专卖店、城乡集贸市场、小超市、社区(街道)小买部、酒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把各类白酒、葡萄酒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开展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已办理的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等情况。对未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掌握酒类经营从业人员、经营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将备案登记信息按要求上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

(二)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对酒类经营者和酒类商品的检查,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1、要全面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

2、白酒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在批发酒类产品时,是否按规定填写《随附单》。

3、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是否索取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的行为;填写《随附单》是否真实,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

4、对未按要求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要在补办《随附单》手续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要以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随附单》为切入点,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酒类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快建立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已制定酒类流通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地区,要加以修改完善;未制定酒类流通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地方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加强酒类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挥酒类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 放心酒 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三、时间安排

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和省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整治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于6月10日前,将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省商务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11月15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酒类流通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1日-15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12月16日-25日省商务厅组织对各市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全省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指导。酒类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负第一责任 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周密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大力宣传和报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规范企业,增强酒类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从合法、正规的渠道购进酒类商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

(三)严格依法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流通行业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全力配合相关执法机关查处案件。坚决杜绝以检查为名的乱罚款、乱收费、限制酒类流通等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从即日起至6月20日每周五上午11:30前填报2011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报表(附件1);从6月20日至12月20日,每月20日上午11:30前填报2011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报表(附件1)和2011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市场情况报表(附件2),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商务厅。6月18日前将本地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将本地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本地酒类流通市场基本情况、专项行动基本情况、执法检查情况、案件查处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典型案例、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申得时 刘慧云

电 话:0531-89013865 0531-89013821(传真)

9.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九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强化校园安全,促进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安达市教育局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镇内四所学校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2日——2018年6月12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管理,召开主题教育。

1.完善机制建设。镇内四所学校要将重点学生教育管理作为学校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建立排查、约谈、家访、疏导、评估五种机制,通过逐人摸排,确定重点教育管理对象,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采取约谈、家访、心里疏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跟踪教育管理对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将教育管理效果纳入个人考核内容,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2.开展主题教育。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全校师生专题动员大会,举行“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签字仪式,书写承诺书,营造声势浩大的治理氛围。教育学生团结友爱,珍惜同学情、师生情,从自我做起,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等。

(二)加强教育,全面增强学生法律素养

1.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师生的法律素养。学校政教处结合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结合主题班会和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四所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教育疏导作用,对重点学生、留守儿童、离异子女等进行心里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乐观豁达、团结友爱、与人为善的处事观和交友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3.开展家庭教育。举办家长培训班,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的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引导工作。坚决摒弃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无原则的袒护学生的错误教育观,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性教育氛围。

(三)构建网络,强化校园暴力防控体系

1.建立网状巡查机制。各校园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对校园实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职责要求及时限要求,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2.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加强门禁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成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建立信息应急处置机制,防止事态发展。

4.强化警校共建。积极联系当地民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教会学生自护自救常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5.及时掌控问题导向。要加强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提升事后处理水平,充分发挥家校委员会作用,积极与社会各界沟通,及时掌控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通过网络等媒体发酵扩大。各校要制定应急事件处理机制及制度、措施。

五、具体要求

1.成立机构,高度重视。镇内四所学校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机构,要在此次校园欺凌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和厌烦情绪,切实把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提高实效。各校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在校门口、校内重点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安全教育遍及学校角角落落,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3.加强督查,严肃追责。本次整治活动时间为3月12日至6月12日,各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在三个月时间取得实效。同时,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利,重视程度不高,导致暴力事件发生的学校和个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吉星岗镇中心学校

10.XXXX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十

各区域公司、各部室:

近期国内煤矿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以来,在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发生三起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为进一步做好我司瓦斯防治工作,杜绝瓦斯事故发生,根据华润煤业各矿井的实际情况,决定在二季度组织开展瓦斯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杜绝瓦斯事故。

二、主要内容

瓦斯专项整治活动以“查死角、堵漏洞、除隐患、严管理、强技术”为主题,重点排查和治理以下内容:

(一)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

(二)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采掘工作面及期各巷道(包括瓦斯排放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实现通风可靠。

(三)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应抽采瓦斯的矿井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抽采达到抽采指标要求,促进抽掘采平衡。

(四)强化综合防突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执行防突规定,健全防突机构和队伍,制定区域性防突措施,生产安排必须给瓦斯抽 采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五)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

(六)强化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瓦斯管理机构健全,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无电气设备失爆。

三、进度安排

本次瓦斯防治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先由区域公司和矿井自查,后期煤业集团技术部组织抽查。

(一)区域公司自查自改(2013年4月1日-5月31日)。各区域公司根据本通知精神,针对系统建设、采掘布局、责任制度、现场管理、职工培训、安全投入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时加以整改。区域公司要根据自查情况编制自查报告,于6月1日前上报。

(二)组织督促检查(2013年6月1日-6月30日)。煤业集团技术部组织对区域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并抽查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级责任。各区域公司要按照有关要求,具体实施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专项检查。各区域公司要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督促各煤矿严格落实国家瓦斯防治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夯实企业安全基础。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现场 管理是否到位。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是否实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是否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专职管理队伍。

(三)加强督促检查。煤业集团技术部将组织对区域公司瓦斯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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