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2024-06-17

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精选10篇)

1.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篇一

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2010年天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我们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有效整顿规范农资市场,打击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镇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2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检查整顿农资商户40个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全镇农业部门把农资打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于8月组织召开了全镇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农业系统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使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明确、措施落实、重点突出。各村都按照农资打假工作要求,落实了由村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订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将农资打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为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我们充分利用广播、悬挂彩图标语、开设专栏、印发资料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技术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一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资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等方式,推介展示优质农资产品,发布农资质量抽检信息和有关警示通报,积极引导优质企业和优质农资主导市场,引导农民群众到信誉好、技术强、服务优的经营网点选购农资产品,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8月开展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等活动中,全镇共组织农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人员26余人次,开展农资知识宣传咨询和放心农资展示展销活动3场次,销售优质放心农资3万公斤,参加现场咨询的群众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8月31日,10月16日镇政府组织举办全镇农业法制执法人员、种粮大户、村主任专题培训,取得了积极效果;并加印2000份宣传单,进一步扩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我市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农资经营人员依法经营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农业执法监管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三、加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从源头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县政府《2010年四川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在秋季农资打假行动期间,我们为保障“三秋”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要求转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秋季农资打假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农药市场专项抽查行动的通知》,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专项整治期间,全镇共出动执法45人次,检查整顿农资经营门市50个/次,印发宣传资料0.2万份,抽查农药品种20个。秋季农资打假的开展,有效的整顿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优质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我镇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四、加强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坚持督促各销售部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尤其以农资经营门市,和乡镇农资集散地为重点地区,以检查是否销售假劣农资、农资经营是否达到法定条件、农资产品是否符合市场准入资质、包装标识和广告宣传是否合法、进货和销售票据以及经营台帐等有关经营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为重点内容。

五、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打假力度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与服务,积极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根据农资销售经营企业资格、商业信用、守法程度等相关信息,对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动态管理。对信誉好的给予扶持鼓励并可免于例行检查;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予以警示和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二是加强对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和农业、农资技术知识培训,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对农资产品的鉴别选择能力和经营服务水平。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农资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农业执法面临的问题一是农资经营户经营的品种多而杂。据统计,我镇有农资经营户7家、,常年经营的玉米种子品种20余个、小麦品种3个、各种蔬菜品种50余个、农药品种百余个、化肥20几个品种。这既容易导致恶性竞争、违规经营,又给农民选购农资带来困难。尤其是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品种按规定可以不经过审定,其优质性、丰产性、适应性和抗逆性参差不齐,易发种子质量纠纷。二是个别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生产经营行为不尽规范甚至时有违法行为发生。一些经营人员缺乏农资和经营业务知识,无法向农民科学推介农资产品和使用方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尽规范,个别经营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为了获取较高的经营利益,钻法律法规空子,违法违规经营。三是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各地在农业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机构队伍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必须的工作经费、执法取证设施、交通工具、快速检测等工作条件没有保障,因而对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不够,取证能力较弱,快速反应能力不强,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态势。人民政府2010年10月29日

2.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篇二

诏安县农业局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 为了让农资打假行动切实有效的转化为农资经营网点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打击和杜绝假冒伪劣及违禁农资,保障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诏安县农业局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与农资经营者面对面交流,讲解农业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农资科普知识,引导农资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二是利用乡镇集贸时间,在主要集贸市场,采取送法下乡、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科普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识别真假农资的能力,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资产品,促进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放的宣传资料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科学选购与合理使用》、《我国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有哪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做到哪六个100%》、《农业五新技术》等读本2000多册;三是曝光典型案件,将在执法检查中查获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大案要案通过电视台制作成新闻予以曝光,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四是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梳理农业适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八项配套制度,并编辑成册和制成网页,登录在“农业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及广为宣传,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

3.我市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 篇三

为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保障今年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肥城市开展了以“农资打假、保春耕”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此次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对200余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各个销售点所销售的肥料及蔬菜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彻底排查。行动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肥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秩序,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行动中,继续推进禁用、限用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各街镇农技站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确保农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整顿规范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结合行动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

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正确引导农户购买农资产品。我们还印制了执法人员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

4.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四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兽药。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依托检测机构和专家队伍,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专项行动。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养殖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问题隐患多的,督促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二)狠抓违法案件查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紧盯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对于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量刑偏轻等情况出现。

(三)加强农资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推广相关服务APP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农资追溯体系。加强饲料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建设。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兽药追溯试点。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完善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评定为D级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畅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并对大要案进行曝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要求规范文书制作,发挥大要案震慑力,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水平,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组织参加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xx年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

(三)3―6月,举办“315农资打假消费维权”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四)5―11月,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五)5―6月,探索健全农资经营主体名录,建立农资领域重大失信惩戒机制。

(六)7月,举办农资打假培训班。

(七)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行动。

(八)11―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监管单位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全年畜牧业生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明确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实。按照省市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助推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篇五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

(2010年3月2日)

同志们:

我省春耕生产正逐步展开,在这春耕备耕的关键时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农资打假工作。我省分设省、市分会场,组织省、市、县有关部门同步收看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湖北、黑龙江和广西的农业、工商、质监部门分别介绍了经验,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农业部的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作了动员部署。这次会议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农资监管,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刚才,省工商局和质监局领导分别对我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讲得很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

出占农业生产投入比重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只有强化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证农民可以从正常渠道购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产品,才能为农民增收提供基本的条件保障。

三是深刻理解强化农资打假和监管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生产源头,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其安全规范的使用,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乃至生命财产安全,只有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国务院《全国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和农业部的部署要求,我厅印发了《2010年广东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在2009年整治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农产品消费、流通和出口量大,毗邻港澳,国际化程度高,特别是广州即将举办亚运会的情况,明确了今年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任务、总体安排、重大活动、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提出了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和“瘦肉精”等其他违禁药物的行为,力争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肥料、种子、兽药抽查合格率有所提高,农产品中检出禁用药物残留占不合格产品的比例有所降低,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二、突出重点,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六部委《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开拓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部门协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农资监管的牵头职责,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经济与信息化、海洋渔业、供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农资打假与农资监管工作。在建立农资供应主渠道方面,要积极与工商、供销系统协调,完善和规范现有渠道,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会商、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共同构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主渠道。

二是抓好市场整顿。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农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全面摸清情况,建立监管档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行政许可关,加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格按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农资产品审批、审定和登记,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健全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制度。

三是抓好质量监测。各地要按照省农资打假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资质量检测计划,强化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单位和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国家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

四是抓好重点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和地域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在春耕、双夏和动物疫情防控等关键时节,积极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农资市场整顿工作,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疫苗、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品种为重点,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乡镇和村级农资经营网点(门店、摊点)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五是抓好案件查处。继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和手段,规范执法行为。集中精干力量,依法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组成专案组限期查办,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

六是抓好宣传引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下乡进村现场宣传、召开会议和专题培训等形式,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农产-5-

品质量安全和农资监管的法律法规、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程及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购买农资要索取票证,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加大对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我省将在3月中下旬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在“3.15”期间,组织有关部门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农资名优企业,开展1-2次深入到村镇基层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送科技、送农资监管法律法规、送优质农资下乡,现场介绍识别真假农资的常识和农资科学使用知识、受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投诉和展示名优农资企业资料和产品,直接为农村基层提供宣传指导和服务。

6.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篇六

打假工作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9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根据《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排,为规范农资生产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农业生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

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农资生产销售行为,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春耕顺利进行,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内容与重点

(一)重点查处的产品。假冒伪劣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配方肥)、农药,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二)重点查处的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或繁育基地,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

(三)重点查处的区域。良种繁育和用种的主要地区,农资产品主要销售区、生产地及周边地区。

(四)重点查处的市场。农资产品产销相对集中地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五)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农资产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五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行为。要继续加大对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农业生产上的销售和使用。

三、日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2月23日)。各打假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2月23日前报县打假办公室(盱眙质监局二楼稽查大队;联系人:赵运川;联系电话: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126.com)。要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集中宣传各种农资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普及广大群众的识假辨假和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为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2月24日—3月24日)。各打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业户和农资市场、零售点展开全面拉网式大检查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专门检查。

(三)处理总结阶段(3月25日—4月24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切实抓住一批制假售假的典型案例,依法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力度,对影响大、危害大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提高执法检查的震慑力。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向社会公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打假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职能,详细制定本单位农资打假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进行总结。各成员单位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于4月24日前报送县打假办公室。方案、总结报送情况列入2009年度打假目标考核内容。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本次农资打假以农业局为主体,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药监局、农机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农资打假工作。

7.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篇七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利、农牧)局、新区农办,局属关于单位:

现将《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智力行动实施方案》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农质监[2012]3号)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男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质监[20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千万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全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地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时间和农业生产损失,假劣农资重大按键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资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等级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督,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

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较大的县(市)区,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地区,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各地农业行政部门要严格许可条件,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题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要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市要重点普遍检查,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强农资使用环节指导培训。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的监管。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治毒鼠强威海反弹。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制度,科学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应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立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要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并按照“无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

(四)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要建立案件线索月报制度,特别要加强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今年要把种子打假作为重中之重,药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向上级农业部门报告,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对制假售假者追查到底。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案件的查处牵头工作由假劣农资生产地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五)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

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经验,推广有效模式,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制定和完善引导扶持措施,鼓励和支持农资连锁企业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网络建设。引导连锁企业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实现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的建设,特别是乡镇和村级“放心农资站”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实现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销售率稳步提高。

(六)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各地农业部门要鼓励并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与农资打假工作。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快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情况、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褒奖机制,对失信违法企业,加大监管和曝光力度。对诚信守法企业,加大扶持和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引导农资生产经营者把追求经济效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自觉维护

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推介发布主推品种,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开展技物集合配套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去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责任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农资打假和监管责任要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包庇制假售假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二)强化综合执法

要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方面的作用,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快速反映能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各有部门的协作,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大案要案联合查处等制度,利用典型交流、内部通报、经验介绍等方式,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四)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既要坚持正面宣传,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对工作出色的要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大家责任制,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种子打假的情况要专项统计,专项报告。要坚决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对因监管不力、工作失职、使农资市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堆在查办制假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要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

六、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组织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收听收看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二)3月,组织开展第八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四)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

(五)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8.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汇报 篇八

一、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管理,提高农资经营者的法制意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1年1月13日农业局举办了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会,来自全县87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上,农业局党组书记张述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政策法规股股长曾定富、种子管理站站长王俊杰、植保站站长文斌、执法大队队长王延庆等就《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此次培训共87人,经考试,均已合格。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素质。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对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今年大春备耕和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搞好农业法规宣传,坚持为“三农”服务

充分利用“12315”、“12316”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农”服务及乡镇逢场日在金山镇、略坪镇、新盛镇、县城宇隆广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现场向农民宣讲真假伪劣种子识别和购买散装杂交水稻种子的危害性。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50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

三、加强种子备案审查,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把种子备案审查,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种子站长、政策法规股股长、执法大队队长、植保站站长为成员的种子备案审查小组,在2010年12月我局将进入我县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到我县备案的经营公司有10家,申报备案杂交玉米种子78个,杂交水稻种子89个。经审核,德阳鑫丰种业有限公司辽单527(辽审玉2007010)杂交玉米种子,无四川省引种文件,给予不备案。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

一是我局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合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1月中旬由县政府副县长白光裕亲自带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及违禁鼠药销售。

二是灵活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群众举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对个别销售没有备案的种子的门市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申报备案。

三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执法大检查,对种子经营网点和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种子市场10个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市80个次,依法收缴散装杂交水稻种子40余公斤,查处违规销售种子门市1个,销售过期农药门市1个。

四是为确保农民买到称心合格的农机产品,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力度,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农机销售、维修市场,保证春耕期间农机生产安全顺利进行,XX县农业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农机经营销售市场、农机维修网点,开展“3.15”全县农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在整个行动中,分别深入到全县10个镇,对16家农机维修网点和8家农机及配件销售点,4家农机销售门市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对农机维修设施、维修人员技术资质,零配件质量等进行了逐一核查。

在检查中,先后对2家不具备维修资格、维修人员无技术资质、无经营许可证的“三无”农机维修点进行了依法取蹄,对6家个别项目达不到技术要求,问题较轻的农机维修网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两家出售“三无”零配件、涉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按相关规定做了相应处罚,并依法扣押封存了有质量问题的零配件13件(套)。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种子价差太大;农户制种交公司才10元一公斤,卖出来都在45-60元一公斤;

9.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篇九

为全面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促进重要农产品质量稳产保供和全年农业丰收,根据《》,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规范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让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药、肥、饲料。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农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给假劣农资来一次“大扫除”,给制假售假者来一个“连窝端”。

强化日常监管,稳定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紧盯乡镇、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地区,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节,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市际、县(区)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农资下乡“忽悠团”式经营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的巡查监管,严查假劣农资游商游贩坑农害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

(一)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擅自添加其他含有隐形成分、试剂农药,以及无证生产、许可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定、未建立购销存台账等违法行为。

(二)种子: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依法引种备案、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未建立生产经营台账等违法行为。

三)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含量不符合要求、添加违禁和含有其他隐形成分药物、未经许可等违法行为。

(四)肥料:重点查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质量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五)农机:加强获证在用产品监督,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私自改装加大动力等违规违法行为。

(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添加剂超标使用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要在前一阶段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重点围绕春耕备耕期间使用量大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紧盯非法添加、含量不符合要求、侵权假冒等问题,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提高抽查效率,强化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做到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

(二)严把农业投入品审批准入关口。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依法强化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提高农资产品准入门槛。鼓励生产绿色高效农资产品,促进农药技术创新。加强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加强兽药生产企业许可管理,严把兽药生产准入关。建立健全审批登记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证后跟踪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清理、吊销和取缔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提档升级,退出一批竞争力弱的农资企业,全面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三)强化农资领域执法办案力度。

拓宽农资领域案源渠道,狠抓农资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农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严惩不贷、公开惩戒;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责任。深挖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县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重处一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必要时主动争取公安、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彻底掐断农资违法犯罪活动利益链条。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假劣农资大案要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农资信用监管。

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实行分类监管,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据《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鼓励农资行业协会、种子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五)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手段,实时掌握立案、调查、移送、处罚等情况。加强与县双打办“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市际县(区)际协查、信息上报和结果反馈,各乡镇在通报相关或本辖区进行案件协查时,及时通过农资打假与监管系统、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填报协查信息。建立健全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完善农药包装、标签二维码标注制度,加快构建农药质量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农药生产、经营可追溯。全力推进兽药追溯实施工作,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力争兽药经营企业全部实施追溯。进一步完善种子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加快实现种业可追溯管理。

(六)积极推进共治共享。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第三方机构和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鼓励疫情期间多采用远程培训、视频讲解、多媒体宣传等线上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服务热线、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农资打假工作中,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月,组织收看*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启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印发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的通知。

(二)*-*月,组织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指导各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举办活动。

(三)*月,组织参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

(四)*-*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五)*-*月,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

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打假合力。

要切实认识到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抓紧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农资打假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升执法效能,加强综合执法。

抓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机遇,完善制度体系,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夯实县域监管基础,配齐配强执法人员装备,将农资打假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加强基层农资打假执法培训,提升人员能力和素质,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协查巡查作用,提升农业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技能。

10.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 篇十

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依法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政许可登记的监督把关,结合春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的,但生产经营情况已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较严重违法行为和造成较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登记;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要严厉查处;对近几年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而造成较大损失,影响农民利益的要重点检查。

(二)突出重点农资产品,严把源头治理关。以种子、农药、肥料、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水产苗种为重点,要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档案和经营台帐,做到货物来源清楚,流向清晰,对拒绝建立农资生产经营档案的要督促整改建帐。

(三)全面开展质量抽检,严把安全使用关。实行例行抽检和飞行抽检相结合,重点抽查和全面监管相结合等方式,严防劣质农资流向市场,流向农村。特别要加大农资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突出对仓库实行突击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资质量动态监测点,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及

时公开监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核查源头,该停止生产经营的坚决停止。要在农产品出口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业投入品中禁用成份质量安全的定向监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四)狠抓违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一是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之一,组织专班专人,认真检查,清理登记;二是强化检查监督,对所有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凡发现违禁投入品的就地查办,责令企业无害化销毁;三是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的依法严查;四是大张旗鼓向农业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广泛宣传,增强对禁止使用的农药、饲料、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的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各级农业部门及其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执法渠道,加强行业执法情况交流,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特别是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动植物检疫性的病虫害、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严格彻查大要案,对违法生产经营额或造成农业生产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以及涉及群体性上访的假劣农资案件,都要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书面报告省农业厅。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在查办违法案件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触

犯刑律的行政案件,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应及时移交。

(六)加快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重点部署,分类实施、下移重心、循序渐进、扩大优质、务求实效的思路,认真组织好重点企业、农技推广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和扶持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货物直达、技物结合等多种模式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要以培育和建立企业信用为重点,结合日常监测,实行企业分类管理,推行奖优罚劣机制,保护诚信企业、品牌农资健康发展。

二、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分工负责制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综合执法机构为主抓,各行业执法协调抓,形成农资打假的强大合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谁出了问题谁承担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农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继续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法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推进。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农资打假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工作报告制度,农业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农资打假情况;二是科学推行农资主导品种公告制度,引导农民正确选购;三是推行农资生产经营服务承诺制度,确

保农民用得放心;四是推行农资质量监测制度,及时发布供求和优劣信息;五是探索农资连锁经营制度,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六是搞好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七是建立农业执法情况检查及统计制度,为农业执法提供重要依据;八是完善重大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会商制度及档案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假良好氛围。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媒(载)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普及农资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改善农资打假手段。加强执法干部培训,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防止办错案或者是错办案。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鄂农政发„2006‟91号文件精神,做到综合执法机构进编,人员定岗、经费进入财政全额拨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的支持,保障工作经费,设立案件奖励经费,逐步改善执法手段,增强农资打假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农资打假成效。

三、工作安排

见工作列表。

上一篇:同学你好观后感300字下一篇:尘埃星球的读后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