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简报

2024-07-13

瘦肉精简报(精选4篇)

1.瘦肉精简报 篇一

畜牧兽医局开展“瘦肉精”清查清缴

工作的通告

“瘦肉精”是肾上腺素类神经兴奋剂,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根据农业部和省、市畜牧兽医局关于“瘦肉精”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经延寿县畜牧兽医局“瘦肉精”专项整治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瘦肉精”等违禁物清缴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严禁违法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严禁将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人用药品作为“瘦肉精”使用,严禁生产销售含“瘦肉精”饲料,严禁使用含“瘦肉精”饲料饲养牲畜,严禁收购贩运、屠宰、加工、使用含“瘦肉精”牲畜及其肉制品。

二、自本通告之日起15天内主动向当地畜牧部门上缴瘦肉精的,对养殖场(户)免予处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从轻、减轻处罚。逾期查获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及肉制品会对人产生严重危害,可能导致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如发生“瘦肉精”中毒情况以及发现有违法采购、生产加工、经营销售、藏匿、使用瘦肉精的,应立即向当地畜牧部门举报。

延寿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53024255 53024366

延寿县畜牧兽医局

2.瘦肉精检测制度 篇二

一、为落实屠宰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规范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屠宰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瘦肉精”快速检测人员负责抽样和检测。

三、同一批次生猪50头以下,至少抽检1头;50头以上,按照不少于3%进行抽检。同一批次生猪来自多个养殖场(户)的,抽样样品应涵盖每个场(户),且每个场(户)抽样数量不能少于1头。尿样每份不少于60毫升。

四、每份样品应同时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三种“瘦肉精”类物质。

五、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发现阳性的,应立即停止屠宰,通知货主将同批生猪转入隔离间进行隔离,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按规定抽样进行确证检测。

3.瘦肉精事件总结 篇三

目前,能够实现这种功能的物质是一类叫做β-兴奋剂(β-agonist)的药物,比如在中国造成中毒的克仑特罗(clenbuterol)和美国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又译雷托巴胺(Ractopamine)。 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而在台湾,由于从美国进口的猪肉里含有 瘦肉精,几乎挑起一场政治争端。由于西方国家一般不消费动物内脏(内脏特别是肝脏则会残留瘦肉精),因而,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瘦肉精这类物质的使用是合法的。

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其它这样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同样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而造成安全隐患。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到禁用。

中国大陆首次发生的“瘦肉精”中毒事件:从外地回广州探亲的王小姐投诉,她一家六口进食了含“瘦肉精”的猪肝后发生手脚发抖、头痛、气促等不适。这是广州市首宗“瘦肉精”导致中毒事件。

王小姐称,25日中午,她在白云区新市肉菜市场102档购买了八两猪肝回家用姜片炒食,一家八口晚上6时30分开始吃晚餐,有两名成人和三名儿童均进食了这道菜。到了晚上9时,上述六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手脚发抖、头痛、心慌等不适,赶快上床睡觉休息,没有及时到医院诊治。第二天,中毒者58岁仲老太症状越发严重,被送到医院后诊断为“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王小姐怀疑是猪肝的问题遂将吃剩的炒猪肝送到广州市防疫站检测。送检菜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为阳性,猪肝送检样品中的确含违禁禽畜饲料添加剂“瘦肉精”。此前大陆曾在市面上售卖的猪肝中检测出“瘦肉精”,但进食含“瘦肉精”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在国内还是首次。

更为严重的是发生在4月,上海两名运动员因食用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肉品,在尿检中出现阳性而被禁赛。

1月12日消息,杭州数十人食用添加“瘦肉精”猪肉中毒。杭州郊县数十人因此而引起食物中毒。据报道,1月19日下午3点到10日早上6点,该地数十余名群众相继出现脸色潮红、胸闷、心悸等食物中毒现象,在当地卫生局送检的红烧肉肉汤里,省疾控中心检测出了不同浓度的“瘦肉精”。据了解,猪肉来源于当地的两家农贸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省杭州、金华、嘉兴等地已发生六起类似中毒事件。病人一般在食用该类食物后20分钟发生中毒现象,最长的也发生在四个小时之内。

8月,广东信宜市北界镇又发生一起特大群众食物中毒事故,事件中共有50多人因食用在当地西江市场购买的猪肉而被送入医院接受检查治疗,中毒者主要是该镇西江中学的师生和附近村民。当地卫生部门怀疑肇事者卖的是含有“瘦肉精”的猪肉。

208月初消息,鹤山市龙口镇龙口村圩兽医李锡荣,承接了一个养猪场,猪场的药柜中遗留有一包“瘦肉精”。同年9月,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农民吕海文,向李锡荣请教如何使养出的猪更值钱,李提出自己有“瘦肉精”,并主动提出可以卖给他。随后,吕海文从李锡荣处买得“瘦肉精”约500克。

3月12日,吕海文将喂养了“瘦肉精”的9头猪,卖给杏坛镇麦村陈某经营的屠场屠宰。次日凌晨陈某批发给多名肉贩,并在杏坛镇内10多个市场出售,致使进食过有毒猪内脏的630多名村民中毒,幸得杏坛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及时抢救,而没有发生死亡事件。

年8月26日讯:“瘦肉精”猪肉又毒倒530人:事发广东信宜北界,是至今在国内发生的中毒人数最多的同类大案之一。肇事猪肉是由一个叫梁汝勇的专业户所养,共3头猪。据当地政府统计,在这次“中毒事件”中,到医院打针的有530人,其中学生300人,群众230人。在医院中有病历可查的共51人。循着养猪户梁某查下去,承包该局属下某饮料厂的负责人也进入了工作组的视野,他们二人被信宜市公安局传唤审查后,已经作了坦白,承认确实给该批生猪喂食了含有“瘦肉精”的饲料添加剂。这些饲料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大致有两个:一个是四川、浙江、广西等地的地下工厂,他们生产的是含有违禁药物的的添加剂和小包装盐酸克伦特罗;另一个是广东省一些预混料生产企业,地下工厂。另外,为牟取暴利和收回扣,一些饲料厂的供销员半明半暗地推销小包装盐酸克伦特罗和偷卖含盐酸克伦特罗禁药的大猪预混合饲料,也助长了此类违禁药品的蔓延。此次中毒事件之所以发病快、影响面大,关键在于养猪户特别贪心,喂食瘦肉精过量所致。

2001年11月17日报道,北京首例“瘦肉精”中毒案:11月2日晚,陆续到协和医院就诊的14位中毒人员是午餐时曾集体进食过猪肝,随即表现出肌肉震颤、心悸、恶心呕吐等症状。经过治疗,绝大多数中毒者症状缓解,仅少数须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目前中毒者已经全部出院。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卫生局在对北京市场上的86头生猪的抽检中发现,“瘦肉精”的检出率为25%。这一数据与农业部对北京市场的抽查情况基本相符。

2001年11月7日,广东省河源市发生了一起特大集体食物中毒案,原因就是这种“瘦肉精”中毒。据事后统计,在整个事件过程当中,河源市共有484人因服食有毒猪肉,住院观察、治疗。这是广东省近年来发生的较大一起有毒猪肉集体中毒案件。

11月8日,两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的养猪户被刑事拘留。据他们交代,他们的饲料全部来自河源市金冠饲料批发部。11月9日,该批发部负责人陈朝强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同时还起获了七袋半被转移、藏匿在别处的可疑猪饲料。塑料袋上既无品名、厂址,又无生产日期。经鉴定,这些饲料里确实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也就是“瘦肉精”。11月10日,他的供货商,台山市中洋饲料有限公司的经理林清源,被带回河源市协助调查。

3月25日消息:3月14日上午10时,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接到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报告,一名3岁患儿疑似“瘦肉精”中毒。该所即派人员前往调查。据了解,该患儿家庭13日午餐食用自烹猪肝后不久,患儿母亲和外婆先是心跳加速、四肢发抖、心慌等症状,尔后,患儿亦有相同病状。三人分别被送医院就诊。

14日下午,市卫生监督所又获悉3月14日、15日,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等几所医院相继收治数名中毒患者,共计26人。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的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这些患者均在食用猪内脏(24人吃的是猪肝、两人吃的是猪肺)后发病。这些有毒猪内脏相对集中地采购于市4个农贸市场的个体肉摊,据了解,这批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来自浙江嘉兴。该市疾控中心从中毒者吃剩的猪肝样品中测得“猪肉精”含量超标5倍以上。

204月广东湛江发生首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据了解,事件发生在4月4日,广东遂溪县河头镇朱屋村的35名村民食用了由朱某私自宰杀的猪肉和一些猪内脏。没多久,其中的31人先后出现心悸、心跳加速、头痛、头晕眼花、四肢发麻无力等中毒症状。这些来历不明的毒猪肉经检疫部门检验后发现含有“瘦肉精”成分。而据随后的进一步调查了解,造成这起“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竟是养猪业主所喂养的猪患了“哮喘病”,为了给猪看病,业主向不明身份的人购买了一些“治喘药粉”,给猪服用后仅5天就出栏进行了屠宰。真是搞不懂是“人给猪治病”还是“猪使人生病”啊!

10月21日,辽阳62人“瘦肉精”中毒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卫生部门也高度关注,已派出专家组专项调查“瘦肉精”中毒事件。随后辽阳市拨款18万元检测生猪尿样。

3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约有近百名群众下午开始陆续到杏坛镇医院治疗。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查证,中毒原因是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所致,受害者讲都是吃了市场上买来的猪肉后引起病症的。据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猪是从外地买来的,并经过了当地检疫站部门的检查。

204月3日讯:“瘦肉精”害倒祖孙三人。一天晚上十一点多,家住广州东园新村的王女士正上高中的儿子忽然觉得全身乏力、头痛、心悸、心跳加速、手指震颤等。她本人及其70多岁的老母亲也相继出现类似的症状。在医院急诊室里,当班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罪魁祸首就是半小时前喝的那碗加入了“瘦肉精”的猪肺汤。

…:江西省赣州江西应用技术学院黄金校区75名学生误食含瘦肉精猪肉,集体中毒!

“瘦肉精”放倒上海泳花周洁

中国游泳运动员本来已经在各类国际兴奋剂检测中保持“清白”长达4年,而此次兴奋剂事件的根源竟然和4年前如出一辙,中国泳将再一次倒在“瘦肉精”的“埋伏”中!

:上海300余人瘦肉精中毒!

广东省惠州市5名工人猪肝中毒,瘦肉精超标1000倍

11月,浙江嘉兴中茂塑胶实业有限公司70名员工在午饭后开始出现手脚发麻、心率加快、呕吐等症状,医院确认为瘦肉精中毒 。

2月19日,广州市出现“瘦肉精”恶性中毒事件,截至20日上午10时,广州市累计接到21宗疑似瘦肉精中毒事件报告,共67人发病,较前一日的报告新增10宗,增加病人21人。

双汇瘦肉精事件这个世界上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再一次‘感受’瘦肉精的‘洗礼’

203月15日,央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将双汇发展(000895.SZ)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当天午后,上万手卖单将双汇发展砸在跌停板上,双汇发展当天巨量成交6.51亿元。3月16日起,双汇发展随即停牌至今。双汇发展的二级市场**暂缓,但基金界的天空密云涌起,一周多的时间内,暗流之下,基金公司与基民的角力战已然拉开。

这个比《还珠格格》还长的‘瘦肉精’什么时间才是个头啊!!!!!

早在3月,我国农业部严令禁止β——激动剂在畜牧业上的应用。

19上半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出国检办[98]2号文件《关于加强供港活猪检疫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所有供港生猪进行严格的β兴奋剂尿样检制度。一旦发现,销毁所有生猪,禁止其猪肉在香港上市。

19,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兽药饲料的专项查处,并出台农牧发[]1号文件,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瘦肉精”的规定。

1999年5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

204月3日,农业部联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单独就“瘦肉精”问题发出紧急通知(农牧发[]4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联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盐酸克伦特罗”的查处。

2001年初,农业部颁布了强制性行业标准《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确定了两种测定方法。

2001年6月,农业部、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又再次专门发文(农牧发[2001]14号),通知的措辞已升级为“严厉打击”,并再一次强调,“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即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

到了年,鉴于“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农业部又先后以193号公告的形式,禁止将“盐酸克伦特罗”等数十种药物用于任何食品动物,对“瘦肉精”从原料到制剂一律封杀。

农业部部长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就“瘦肉精”的问题做了专题回答,并强调:农业部对四个试点城市共进行了四次定点跟踪监测,其中有些城市的生猪样品中仍有少量被检出的“瘦肉精”。今后将会继续加大对“瘦肉精”的定点监测力度。筹建瘦肉精检测仪等等的相关实验室

随后,深圳、福州、厦门、上海、北京等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瘦肉精”的打击力度,纷纷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禁用“瘦肉精”创造了较适宜的法制环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年3月17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等8个部局联合颁发的国食药监察[2004]66号文件中,把“瘦肉精”的防堵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做了专项规定: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以检查“瘦肉精”生产使用窝点为突破口,对“瘦肉精”检出率过高的地区实施重点整治。

4.“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篇四

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加强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瘦肉精”监督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本食品安全工作安排以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部署要求,制定XX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要求,以生猪为重点,对“瘦肉精”生产流通以及养殖、收购贩运、屠宰、销售、餐饮等各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坚决杜绝“瘦肉精”事件发生,促进畜牧及其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以生猪养殖、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行为。

重点是:

1、全镇所有生猪养殖户。

2、学校、机关食堂及酒店等餐饮行业单位。

3、饲料、兽药批发和经营店。

三、整治措施

1、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要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饲料、兽药批发及经营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涉及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检查包装标注生产许可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必要时要求经销商提供产品厂家许可信息资料查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2、镇兽医站强化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免疫、自配料、食槽料、生猪育肥期饲料、促生长剂类饲料添加剂和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情况。建立养殖户使用禁用药物的“黑名单”制度,落实养殖户生猪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保障养殖业安全。

3、加大抽检和处罚力度。对生猪养殖户、农贸市场及餐饮行业加强监管及抽检,及时记录抽检详细资料,包括抽样时间、被抽检的养殖户名称、负责人姓名、抽样数量及检测结果。对不合格的猪肉,要立即强制退市,并依法处罚及责令经营者进行停业整顿。派出所对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犯罪案件逐一依法查处。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中旬)

本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对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按职责进行分工,并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和制作出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发送给每一个生猪养殖户、餐饮经营户和饲料销售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

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6下旬)

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整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集中力量查处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经营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各包村干部加强对各村“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7上旬)

8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对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验收,并将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食安委负责领导全镇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本级动物检疫、兽医、卫生等部门,按实施方案要求的整治重点和内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村之间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做好联动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并采取集中时间、拉网式全履盖专项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暗访督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及时通报线索,严肃查处销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不法行为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3、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各村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制度,大力推进“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抓紧制定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办法,完善生猪生产与销售的监管衔接机制。落实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制度,针对牲畜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和餐饮等环节,制定生产经营户“瘦肉精”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积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抓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群众消费信心;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生猪收购贩运经营户、屠宰场、和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经管者的法制观念;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使违法行为没有藏身之地。

附件:“瘦肉精”品种目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瘦肉精”品种目录

盐酸克伦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

沙丁胺醇(Salbutamol)

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 Sulfate)

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

西马特罗(Cimatero1)

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班布特罗(Bambuterol)

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马布特罗(Mabutero1)

西布特罗(Cimbutero1)

澳布特罗(Brombuter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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