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2024-09-23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精选6篇)

1.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篇一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2篇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1

近年来,xx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便捷的交通区位优势,从加快县域经济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出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稳步推进各项旅游工作,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根据《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旅整治组[2019]2号)《xx州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完善做好全州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大旅整治组[2019]1号)和《xx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及省、州、县会议精神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将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全县始终将抓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二是制定并印发了《xx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涉旅部门工作责任,明确整治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组建了县旅游综合执法大队,为xx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林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各派出1名执法人员到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实行派驻制管理,形成联合联动执法。四是落实“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市场监管,纪委监委其他涉旅部门,监察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模式。五是成立了县长任指挥长,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级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地点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成员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处理指挥中心交办的任务。

(二)明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足额支付导游领队报酬等;旅行社宣传、招徕、组织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导游领队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和私拿回扣;旅行社聘用“黑导”、使用“黑车”等行为。

二是景区景点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a级景区服务质量下滑、配套设施老化的现象;查处景区违规建设和违规开发等行为;禁止景区(点)内的虚假宣传、拉客揽客、尾随兜售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宗教活动场所欺诈、诱骗游客消费,强迫和诱骗游客“祈福”“烧香”“点灯”等欺诈行为。

三是旅游星级饭店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宾馆饭店、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旅游星级饭店设施不达标,安全隐患大、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四是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和公路沿线服务区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旅游商品销售企业、服务区与司导人员或者旅行社串通,通过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行为;是否存在证照不全、无证营运、一店多证、不明码标价、阴阳价、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依规打击“黑车”“黑的”,整治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行为;整治高速路口、客运站、景区景点等游客密集地自驾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行为。

(三)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进展情况

我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第37次常务会,会上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旅游革命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会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诚信评价体系工作。一是推动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全县共有899家涉旅企业纳入诚信评价体系,基本实现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二是建设诚信评价体系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诚信体制平台,主要监控住宿和餐饮动态管理,关闭一家删除一家,新开一家系统入录一家,真正做到实时监控。

(四)一部手机游云南体验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提升一部手机游云南体验工作,按照“权威、诚信、优惠、便捷”标准,高位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工程。

加强对城市名片及水目山、云南驿两个景区名片、宣传视频、景区直播等上线资源的优化和提升,确保xx文化旅游资源权威、经典、精彩上线;二是以“严选+内容+体验”为思路的商品整体运营规划,加快xx特色旅游商品上线销售进度,进一步丰富xx商品内容和购物体验;为方便及时处置投诉,对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实时监控,建设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大力推进xx旅游应急投诉处置电子屏建设。公交乘车扫码上线功能已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毕,即将着手建设。加强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全县范围4g网络的全覆盖以及wifi信号对主要旅游目的地和重点旅游集散地的覆盖,全面打通干线公路与主要旅游目的地“最后一公里”和环线“断头路”,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三是推进xx智慧景区的建设。加快水目山4a级景区智慧厕所的升级改造、智慧停车场的建设并上线;推进云南驿2a级智慧景区的建设,实现“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任务和功能全覆盖;四是完善智慧服务体系。优化提升景区票务系统、导游导览导航、智慧厕所、互动体验、咨询和投诉等智慧化服务体系,推动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为游客提供信息查询、票务预订、语音讲解等智慧化体验服务;五是完善智慧营销体系。组织开展营销推广、事件直播等活动,将哑巴节、七人节、天峰山歌会等独具xx特色节庆歌会直播流接入游云南平台,丰富“一部手机游云南”直播内容,并持续推进其应用。

(五)全域旅游推进情况

全域旅游示范区正在创建,全域旅游规划已完成编制,现处于评审阶段。面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形势和全省旅游革命新任务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一是促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加大对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利用开发,加大对下庄土碱、东山刺绣、银器手工艺品等传统旅游商品的升级提质力度。着力培育体现xx特色的旅游文化创意商品品牌体系。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演艺、节会活动等结合。目前,全县共有各级非遗保护项目63项,各级传承人91名。建立县级生态保护区、传习所、传承保护基地13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传承和产业发展体系。培育了一批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以银饰品加工、刺绣、泥塑、土陶等为主的民间工艺从业队伍不断壮大,使更多的民间手工技艺者参与到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中来,丰富了旅游市场。二是促进旅游与教育的融合,发展研学旅游和红色旅游。以王德三、王复生烈士故居及王孝达烈士故居为平台,发展红色旅游。三是推进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布局谋划“xx州东部新兴旅游度假区”。

(六)涉旅安全工作情况

为确保开展好旅游市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査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第二季度涉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企业签订2019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旅游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现状的基础上,仔细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任务,迅速部署,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落实”。二是对涉旅安全生产隐患排査治理及检查工作结合我县旅游实际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特别对“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国庆”、“州庆”等节假日及重点时段进行了细化分工任务和值班值守进行了重点安排。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全县旅游市场各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及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加强对各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旅游法》的学习教育。三是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安排部署三管三必须原则,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对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酒店、文物古建等旅游行业等自查自纠。要求每个员工都要熟悉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及时督导各文化旅游企业结合十一类排查重点和要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改,对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承诺书。

(七)涉旅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我局及时召开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与各企业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系统内干部职工签订了《扫黑除恶个人承诺书》,制定并向全社会发放了《xx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报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在全社会和行业系统内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舆论氛围。对网吧、娱乐场所、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在显要位置对外发布“举报”提醒和举报电话。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坚决打击“黑车”、“黑导”、无照经营、欺行霸市的行为,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部门开展以会代训扫黑除恶专题知识讲座4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各旅游企业在显要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81条,联合新闻单位开展新闻宣传报道8次,运用现代网络及微信公众号宣传6件次。

(八)旅游投诉件处理情况

共接到投诉35件,(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32件,12345政务热线1件,网上信访2件),接到投诉件后,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能按照规定的时内及时响应,了解情况,及时处理,涉及到成员单位的及时分发督促办理,成员单位责任心、配合意识强,所有投诉件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通过投诉件的及时处理,消除了行业领域的一些不安全因数,确保了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九)旅游市场整治执法检查情况

我局开展了“春节”、“国庆”、“州庆”等节前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安全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和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了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团费”;a级景区服务质量下滑、配套设施老化;宾馆饭店、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根除“不合理低价游”。对旅游区域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处理的当即进行解决,不能当即改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紧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控制事故发生。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有裸露电线在外,未穿防火管,杂物间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台账管理不全。检查组及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稳定。

对旅游企业景区(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如下领域进行检查:一是旅游企业单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的配套保障措施;二是证照手续、安全规则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和日常安全管理台账建设等制度建设;三是旅游市场主体自主开展安全工作部署、自检自查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演练等情况;四是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生态环保、森林防火等宣传氛围营造情况,通过抽查情况良好,对个别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深入,个别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负责人给员工上一堂消防安全和应急安全救援课,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与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应急知识。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2019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6车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户191户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5条,行政处罚3家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管辖区域面散、广问题,没有专门的执法车辆;二是高星级酒店发展缓慢、旅游商品同质化、经营管理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整治工作还需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拓展和延伸,巩固成果的任务还比较重,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四是旅游执法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牢树“大旅游”理念,强化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职责,巩固整治成果。

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职能作用,加快融合xx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协调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职能。形成合力,统筹解决好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和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二)紧密结合工作,大力开展行业作风治理整顿。

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将治理整顿工作与旅游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参与中了解情况,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面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力度。通过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认真解决影响旅游服务质量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规定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要积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我局将通过合理配置旅游产品和资源,淘汰和摒弃落后的业态和运作模式,有效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旅游行业监管,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确保xx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2

根据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文旅发〔2019〕5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工作实际,我局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方位开展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市场有序规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文化市场整治行动

认真按照市文旅局的相关要求,确定了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分工,重点是在今年的7、8、9三个月对全县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对全县网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结合,截止目前,累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检查范围全部覆盖全县22家网吧,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网吧3家、处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家,现已对4家违规网吧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治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根据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不断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中,检查书刊、音像出租店45家次,均未发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有效的遏止了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向学生乱伸“黑手”的现象,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加强重大假日前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在重点时段全面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在高考、中考前夕对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进行严格的大检查,要求暂停营业,各位业主均能够主动配合,同时对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灭火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在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在国庆前夕全部整改到位,全力确保文化市场安全,为中秋、国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截至目前,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件,均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为接纳未成人员上网、未对上网消费者进行实名制登记、涉嫌接纳未成年人(110接警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依法治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完成了2019年旅行社业务年检,全县2家旅行社顺利通过年检。积极开展对2家旅行社、草坝aaa景区旅游市场的日常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条,规范了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同时,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目前共接受旅游咨询350余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二、目前存在问题

1、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查处力度,但由于网吧经营者投入大,计算机更新换代快,同行间竞相压价,市场竞争激烈、营业时间受限,为争抢顾客,提高电脑使用率,尽快赚回成本获取利润,部分经营业主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一定会被及时查处,专找文化执法空子,出现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

2、实名制上网登记未得到很好落实。从日常检查身份证刷卡上网和互联网上网消费实名登记情况看,两者均起一定作用,但实际执行情况仍不理想,仍然存在不进行实名制登记、甚至未予登记的情况。

3、旅游景区(点)周边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脏、乱、差”等现象。

三、今后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内部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目标考核细则,以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2、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继续做好网吧、娱乐、音像、演出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

3、坚持“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放过,对工作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对存在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播出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播出无小事,共同努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任务的顺利完成。

2.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篇二

大会主持词

××××××××

(2012年6月1日)

同志们,广大农家旅游业主们:

大家好!

正当全区上下共同推进××××景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广泛动员全区上下,特别是集中公安、城管、工商、物价、旅游等执法部门力量,在××××××景区开展综合执法行动,治理并遏制当前××××××景区存在的追车拉客、围追兜售、欺客宰客等各类影响景区形象、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为广大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维护××××××对外良好旅游形象。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同志,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镇、××××主要负责人和×××镇的旅游业主代表等。共计280余人。

今天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一是区旅游局局长×××× 1

宣读区政府《通告》;二是相关单位就××××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发言;三是×××××同志作重要讲话。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在会议正式开始之前我先宣布2条会议纪律:

第一,请大家将手机关闭或调整至震动状态;第二,会议期间所有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现在,会议正式开始。

首先,进行大会第一项议程:请区旅游局局长××××宣读区政府《通告》;

………………

下面,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请区公安分局发言(发言完毕);请协兴城管执法大队(发言完毕);请交警大队主发言(发言完毕);请区工商局发言(发言完毕);请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发言(发言完毕);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言(发言完毕);请区物价局发言。

……………………

下面,进行大会第三项议程:请××××××同志讲话 ……………………

同志们:刚才,××××就做好××××××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达到的工作目的,对广大农家旅游业主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请大家务必认真领会。区

旅游局××××局长宣读了《通告》,相关职能部门也都做了发言。可以说,这次大会开得很圆满、很成功。

下面,我就大会的落实情况提几点要求:

第一,各单位散会后,要迅速对会议的主要精神要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

第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的具体部署,迅速行动,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强力整治规范××××××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第三,广大农家旅游业主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序经营,主动维护××××××景区良好旅游形象。

同志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为构建和谐、有序的广安旅游环境而努力奋斗!

3.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方案 篇三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镇(街)、有关单位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五、职责分工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4.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篇四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产品质量的部署要求,扎实规范我省建材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我省建材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我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促进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各地要根据当地建材产业的实际,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重点建材产品和获得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的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抽样、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对发现企业存在应当撤(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情形的,要依法依程序提出撤(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的意见,并按规定程序管理。重点建材有: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安全的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

(二)组织开展建材产品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各市、州质监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具体实际,确定家具、人造板、建筑扣件、建筑钢材、水泥及其制品等建筑材料生产集中区域,在地方政府具体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推动建材产品质量的提高。工商、商务等部门要以建材交易市场为重点加强整治规范,进一步强化建材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及暖房子工程使用建材的监管工作。环保部门开展对家具、人造板、水泥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三)突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查实。一是重点打击制售、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行为,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以次充好等违法问题;二是严厉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公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三是严厉查处人造板甲醛释放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四是严厉查处制售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热轧带肋钢筋、建筑扣件、水泥、人造板等产品的行为。对违法企业或窝点要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应当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或个人涉嫌犯罪的,一律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增强威慑力。

(四)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力度。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地条钢”和使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企业和窝点要按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的要求,坚决予以断电。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加快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切实提高水泥及其产品质量。依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6〕第50号令)的要求,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快淘汰各种规格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程。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依据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新颁布的技术标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淘汰规模小、设备简陋、消耗大、不具备生产、销售、租赁合格建材能力的企业。

(五)继续深入开展“清新居室”行动。自6月20日至9月30日,继续联合开展“清新居室百日行动”,把“清新居室”行动作为执法打假贴近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抓手,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照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售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以查处木制家具(含办公家具)、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为重点,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三是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组织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四是组织开展“检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为居民免费检测有关装饰装修材料和室内空气质量等活动;五是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平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执法检查和检测服务活动的宣传,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清新居室”行动的良好氛围。

(六)切实保障“建材下乡”产品的质量。各职能部门要根据2011年我省建材下乡工作的实际,积极推动建材下乡的质量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限制销售、使用石棉建材产品,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材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

各地专项整治协调机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本辖区生产、销售、使用上述产品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市场,在报上级专项整治协调机构的同时,部署开展有力度、有声势、讲实效的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工作。上级专项整治协调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市级重点整治区域、市场,实行挂牌督办。

三、主要措施

(一)标本兼治,提高专项整治的有效性。既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专项打击的针对性,又要着眼长远,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引导和促进形成建材市场主体守信、自律的机制。

(二)努力推动落实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各级质监、建设、商务、工商、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租赁和使用单位质量诚信档案,建立“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名单,开展分类治理。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和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风信用建设,逐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三)加强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落实责任。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牵头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建筑工程使用环节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各地建材整治协调机构成员单位都要加强沟通联系,巩固现有配合机制,共享信息资源,特别是要探索建立部门间的检查结果、案件等信息通报制度。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适时组织部门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实每一起案件涉及的假冒伪劣建材的来源和流向。对生产、销售、租赁、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的单位,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四)联合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各地要建立各部门联合督查督办的工作制度,将重点区域、大案要案作为联合督查督办的主要对象,使联合督查督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督查督办的作用,解决突出问题。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开展联合督查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各地的建材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市、州的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找准本辖区内的建材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工作方式,迅速做出本地区整治工作具体部署。要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落实。

(二)坚持大案要案报告和严重违法企业通报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发现涉案产品货值巨大、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规定逐级上报。

5.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篇五

施方案

公安局整治特种行业等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整顿特种行业典当业、寄卖业、出租屋、娱乐场所等市场秩序,堵塞“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窝赃销赃渠道,减少和遏制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社会。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决定从3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典当行、寄卖行、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场所的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

人为本、执法为民思想。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对寄卖业、典当业、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清理整顿,有效预防和遏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为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特种行业工作制度,规范行业管理,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完善治安工作台帐,减少和遏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三、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整治的日常工作。

四、清理范围

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典当行、寄卖行、出租房屋和娱乐场所,及特种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清查镇、镇等地区。

五、方法步骤

此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从3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共90天,分四个步骤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以治安大队为主,各派出所配合,对全县的典当行、寄卖行、出租房屋、废旧物品收购点和娱乐场所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整顿阶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典当行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典当行、寄卖行、废旧物品收购点进行严格检查。凡属无证经营的,经营条件达不到“9有”行业标准的、有窝赃、销赃行为的,一律依法取缔、依法处罚。建章立制阶段。对清理整顿中清查出来的问题。分三步整章建制、规范管理:

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治安大队为主,召集特种行业的从业人员开会,学习职业道德规范,行业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的基本制度和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健全制度,落实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强化责任。对特种行业要进行详细台帐记录,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责任民警。治安大队负责对开云镇的特种行业的日常管理,其他地方由所在地派出所管理,报治安大队备案。各特种行业业主均应跟责任单位签订治安责任状。责任民警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工作台帐。验收考评阶段。县政法委组织公安局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效果良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对领导不重视,清理工作开展不好,底数不清,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

有关人员责任。

6.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篇六

2005年04月12日 15:0

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牵头工作抓紧抓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提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 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厦门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旅游环境并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决定开展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厦门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是—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基本实现“五无”和“三提高”。

“五无”是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提高”是城市改善旅游环境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一)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整治对象是我市主要旅游景点周边100米内的商店、流动商贩,主要游览街道上的商店,旅游定点商店,旅游饭店内的商场等。整治重点是:

1、开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欺客宰客行为的专项整治;

2、依据《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查处旅游经营者采用付给司机、导游等人员“介绍费”的方式招揽客源的违法行为,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要积极发挥旅游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鼓励、支持同业企业签定《诚信经营公约》,旅游购物、消费场所共同公开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给司机、导游人员回扣,不欺客宰客,并开展大规模的公众宣传,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整顿“一日游”市场

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开展“厦门一日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力争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整治重点是:

1、查处散落在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的“黄牛”等非法中介者以及社会饭店、招待所违法招揽经营“厦门一日游”的行为;

2、查处“海上一日游”违规经营行为;

3、严厉打击“黑车”、“黑船”非法营运旅游运输业务和“野导”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争取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

4、对旅游汽车、旅游船舶的基本状况、旅游交通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开展大检查,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消除各种安全稳患,做到旅游交通无重大事故。

(三)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强化导游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是:

1、学习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

2、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佣金收授制度,并依法纳入企业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管理,严厉查处司机、导游人员私拿私授回扣的违法行为;

3、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专职导游”所属旅行社必须全面负起对导游的教育、管理责任;对“社会导游”,则统一由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由该机构对外独立开展导游人事代理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

4、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厦门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5、尽快建立起厦门导游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除名公示制度。

(四)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

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的工作重点是:

1、坚决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旅行社,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不给导游人员合理报酬,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2、建立旅行社市场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强化市场检查监督,迫使一批违规旅行社退出市场;通过年检等行业管理手段和建立旅行社信誉档案制度、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机制、旅行社违规违纪公示制度等,形成低质旅行社市场淘汰机制;

3、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打击违规违纪经营,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在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期间,暂停审批国内旅行社。

三、工作机制

抓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必须启动、建立和完善四大机制:

(一)启动创优工作机制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将为厦门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创优工作机制在厦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是政府主导机制的体现,是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和全体市民同心促旅游的凝聚力所在。要落实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再次启动创优工作机制,在以市长挂帅的“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成立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形成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浩大声势和强力局面。

(二)建立城市综合执法机制

根据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具体工作目标,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由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建立“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8家有海上客运管理执法权的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海上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治”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等。

(三)建立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一是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行业管理相结合,采取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我市的旅游环境和旅游市场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二是发挥旅游协会的行业监督作用,聘请游客、市民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旅游活动的各环节及同业诚信承诺进行有效的全面、全程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计划和组织下,选择典型案例,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根据重点和深层次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

一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针对我市旅游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我市旅游专业执法队伍的建设,健全旅游投诉直接受理机制,确实解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职能、编制、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将各部门设立的投诉电话与旅游投诉电话建立通联网络,全面受理旅游者和市民对厦门旅游消费的各类投诉、意见和建议。三是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对受理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介入,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起,从严从快处理。

四、工作安排

根据厦门旅游市场的实际,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分为四个工作阶段、四个重点时段和十项主题行动。

(一)工作阶段

1、宣传部署阶段(1—3月)

召开“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通过《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行业社会齐动员、共抓市场整顿的氛围。

2、全面展开阶段(4—8月)

整顿和规范市场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机制开始运行,旅游行政执法检查紧密跟进,对整顿不力的旅游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3、重点检查阶段(9—10月)

集中力量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执业行为和旅游购物、消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优胜劣汰机制。

4、督查整改阶段(11—12月)

对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迎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组织的交叉检查,重点督查整改存在问题,总结主题年工作。

(二)重点时段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和7月中旬—9月上旬的暑期旅游旺季,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作用。

(三)主题行动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十项主题行为。

1、整顿“一日游”市场秩序

从2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开展“厦门一日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力争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

2、综合整治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从2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配合“全国旅游行业打假打非联合行动”开展工作,力争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3、建立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体系

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由市旅游局在景点、餐馆、购物点等旅游接待环节和相关单位聘请“社会监督员”,由旅行社在接待的每个团队中由游客选定代表,作为“临时社会监督员”,以文字、电话和意见表等方式,向旅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企业、新闻媒体联合在第四季度开展“游客话厦门”有奖征文活动。

4、签定同业《诚信经营公约》

3月份,由市旅游协会牵头,鼓励、支持同业企业就诚信待客、优质服务等共同准则签定《诚信经营公约》,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

5、杜绝私拿私授回扣行为

3月份,市旅游局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各旅游消费场所必须与旅行社实行公收佣金制度,各旅行社均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明确导游的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

6、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3月份,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厦门市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力争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

7、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3月份开始至全年,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8、实施旅行社、导游违规公示制度

4月份,开始实施厦门市旅行社、导游人员的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违规违纪公示制度。

9、建设标准化的旅游厕所

3月份开始至全年,全面推广《旅游厕所建设国家标准》,按照厦门从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旅游厕所,较大范围地解决旅游环境中这个普遍薄弱的问题。

10、开展理性旅游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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