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注册

2024-07-21

工商行政注册(精选8篇)

1.工商行政注册 篇一

某工商局注册登记管理行政指导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运用行政指导手段的自觉性,将行政指导融入登记及年检工作,提升企业监督管理效能,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管领域推进行政指导的日常化、业务化、长效化和规范化,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政指导的工作目标

1、在工商部门登记事务管辖范围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过程,采取建议、引导、提示等非强制性的方法,指导企业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及年检事务;帮助企业解决登记注册问题,规范经营,做大做强,提升登记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在企业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政策等相关规定,在监管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过程中,主动自觉地实施行政指导,灵活采取说服、劝告、建议、提示、提醒、指导等非强制性方式方法,引导经营者依法取得合法市场地位、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退出市场,有效遏制各种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促使行政指导的日常化、业务化、长效化、规范化,提升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管理方式全面融入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规导为先,通过采取提醒、告诫、教导、规劝、预警、建议、说服等方式,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引导,在指导中体现“服务发展”的主题,推进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行政指导主要内容

(一)注册登记职能

1、指导投资人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包括本级名称、冠名名称及不含行政区划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适用范围、名称的构成要素、投资主体的规定、各级冠名条件及登记机关、办理程序、提交材料、预先核准的名称的使用及期限规定、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2、指导投资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设立的条件、涉及前置许可的事项及审批机关、审批文件的时限要求、章程的制订及相关特别规定、组织机构及人员任职规定、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3、指导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限要求、申请变更事项可能涉及的其它事项变动、变更事项涉及的前置许可及审批机关、审批文件的时限要求、股东无法出席会议的特殊处理、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其中申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指导内容还包括增减资注意事项、减资公告的刊登时间及期满的计算方式、验资报告的记载要求及时限规定、债务担保及清偿情况等;申请股东变更的指导内容还包括拟转让股东向其它股东征求意见的方式、《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等;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指导内容还包括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的出具要求等;变更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期限、出资期限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提醒企业办理相关延期或变更手续。

4、指导企业申请备案

指导的内容包括备案的适用范围、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其中清算组备案申请指导内容还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构成规定等;备案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期限、出资期限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提醒企业办理相关延期或变更手续。

5、指导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通知程序的履行、清算公告的刊登要求、公告期满的计算、清算报告的内容及要求、申请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6、指导投资人申请股权出资

指导的内容包括可出资的股权范围、股权出资的条件、与其它出资方式的异同、股权出资的程序及特别规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二)企业年检类事务

1、指导企业通过CA证书网上申报年检;

2、指导企业准备书式材料,对应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指导内容还包括审计报告的类型及注意事项;

3、对年检中发现企业存在登记违法行为的,指导其及时纠违;

4、对年检中发现企业登记事项变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指导其办理变更登记;

5、对年检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指导其规范经营;

6、年检中发现企业前置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或经营期限、出资期限即将届满的予以提示提醒。

7、指导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适用范围、名称的构成要素、投资主体的限制规定、提交材

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8、指导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设立的条件、涉及前置许可的事项及审批机关、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9、指导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变更、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10、指导港澳台居民(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港澳居民(农民)设立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的经营范围、组成形式、从业人员及经营场所的特别规定、登记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11、指导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

指导的内容包括验照提交的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二)企业监督职能

1、无照经营行政指导。摸清辖区无照经营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情况,说明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违法性和法律责任,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指导,达到消除无照、和谐执法目的。主要类型:无需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无照经营行政指导;需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无照经营行政指导;营业执照或前置许可审批文件过期、被注(吊)销企业无照经营行政指导;涉及安全生产、公众聚集场所等无照经营行政指导;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者行政指导等。

2、登记事项变动行政指导。针对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存在违反注册登记事项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导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纠正,达到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目的。主要类型:擅自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登记事项行政指导;审批许可期限、经营期限、出资期限、承诺期限到期企业行政指导;“三虚一逃”企业行政指导;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政指导;制定企业章程行政指导等。

3、逾期年检(验照)行政指导。针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企业和未按规定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未参检(未验照)原因,引导补检(补验照)或办理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主要类型:申请补检企业行政指导,逾期未检企业行政指导,个体工商户验照行政指导等。

4、其他类型行政指导。针对各类专项整治对象、高风险行业等需要重点监管服务的市场主体,开展针对性的行政指导,促进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主要类型:登记代理机构、经纪人等市场中介组织行政指导,网吧、商场、娱乐场所等涉及公众聚集场所企业行政指导,市场开办者行政指导等。

(三)外资企业监督管理职能

(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缴资期限界满前30日,提醒公司按时缴资;

(2)对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即将失效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提前30日提醒其按期提交相关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3)对经营期限即将到期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提前30日向其提醒办理延长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

(4)每年6月30日之前,提醒公司或分支机构按时参加年检;

(5)在巡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建议企业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或注销登记,告诫企业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内资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要将登记事务行政指导列为企业登记工作的一项内容加以部署、考评,加强督查指导;要深化行政指导理念教育,要以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为联系服务的重点,深入挂钩联系的企业走访调研,做到多跟踪、多指导、多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帮助企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把注册官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落到实处。3.总结经验,提升服务

2、各单位在企业监管中实施行政指导,要讲求方式方法,统筹、灵活开展;将行政指导与巡查监管、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结合;将即时指导与一般指导、特别指导结合;将抽象指导与具体指导结合,避免行政指导与业务脱节与日常工作脱节,避免为行政指导而行政指导。

3、基层工商所在监管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发放提醒类监管文书,及时提醒企业办理有关登记事务,以及在巡查中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疑问进行现场指导和解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准确制作指导文书,针对问题及其注意事项制作行政指导建议书、行政指导方案或行政指导工作指南

2.工商行政注册 篇二

姚某某是A公司的注册监理工程师。A公司于2007年承接了B市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工程的监理工作, 姚某某是B市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专业安装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007年9月3日, B市建设委员会对地铁十号线机电1标进行检查时, 发现负责该项目监理的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姚某某没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下, 同意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进行大型表冷器安装。B市建设委员会认为, 姚某某没有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第4.2.1条第5款规定, 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决定给予负责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专业安装工程监理的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姚某某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交至本执法组织。

姚某某收到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在60日内向B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B市人民政府经复议后决定维持B市建设委员会上述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请求与依据:

姚某某不服B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1月29日作出的《B市建委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B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请求撤销B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姚某某认为B市建设委员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主要事实不清、适用依据不当、程序不合法及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等情形。

一、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存在主要事实不清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B市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9月3日对地铁十号线机电1标进行检查时, 发现姚某某没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下, 同意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进行大型表冷器安装。检查时, 表冷器设备已经安装就位。

首先, 姚某某已经按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审查, 只是由于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 姚某某没有书面签字。姚某某已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对某空调器有限公司上报的地铁十号线大型表冷器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能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只是由于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的表格中“申报人”、“技术负责人”、“审批人”的填写及盖章不符合规定要求, 姚某某没有在相应表格中签字。因此, B市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9月3日在检查时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中没有姚某某的书面签字。但是, 在B市建设委员会检查后的5天内, 姚某某就已经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签字手续, 姚某某也于2007年9月8日签字。姚某某已经按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审查, 并进行了口头同意, 此行为应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其次,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表冷器设备已经安装就位”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情况只是表冷器设备的框架结构组装完, 其他空气过滤器装置、冷热交换装置、维护保温板、电器控制部分都还未安装。根据表冷器设备的实际情况, 其框架结构安装本身不安全风险比较小。

二、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的适用依据不当

B市建设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时, 应优先适用国家的法律。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如上所述, 姚某某的行为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并且没有造成安全隐患的危害后果因此, 对姚某某的行为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B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和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姚某某进行处罚, 应属于适用依据不当。

三、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的程序不合法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 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B市建设委员会2006年7月21日发布实施的《B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时, 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下达《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B市建设委员会在检查时没有依法向姚某某下达《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也不符合行政处罚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四、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2006年B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的《B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负有监理责任的,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发生四级重大事故的, 责令停止监理工程师在B市建筑市场执业3个月至6个月。……”姚某某的行为既未造成安全隐患, 更没有造成重大事故, B市建设委员会对姚某某处以停止执业六个月不符合上述规定, 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综上所述, B市建设委员会作为B市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执法,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B市建设委员会对姚某某实施的行政处罚事实不清, 适用法律不当, 行政处罚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 处罚明显不当, 侵犯了姚某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 特向B市人民政府请求撤销B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维护姚某某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服建设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争议纠纷的行政案件。本案直接关系到目前工程监理行业颇为关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与防范的热点问题。

工程监理制自1988年实施以来, 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管理体制, 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明确规定, 工程监理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 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我国《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 没有明确要求。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及工程建设监管的加强, 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制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呼声越来越高, 同时, 为了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态势, 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首次明确监理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并提出了监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此后, 各地以此为依据制定了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由于法规规定的不明确、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之间规定不一致、责任承担不合理、权利与责任不一致等, 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定位、内容及责任不明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越来越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的风险。由于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规定比较原则、不够清晰, 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 有的地方甚至将施工单位租赁机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工地饮食卫生是否合格等内容都纳入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范围。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有扩大的风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加大, 对施工单位的责任在弱化, 如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 规定了较重的处罚;但对施工单位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但未经监理审查仍组织施工的, 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把本应属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推给了监理单位。一方面, 造成监理单位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安全生产监理上, 而忽视了监理应当关注的质量、工期、造价的控制;另一方面, 造成施工单位过分依赖监理, 忽视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及责任, 以至于有的地方出现了发生安全事故, 不问施工单位是怎么干的, 而是首先责问监理是怎么管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注册人员的处罚规定过重所带来的风险。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此规定本身既没有对执行的法规的范围进行限制, 也没有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 只要有不执行法规的行为, 即可以处以责令停止执业的较重处罚, 显然是不合理的, 造成监理工程师的执业风险加大。四是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法规较多且不统一存在对监理的处罚不当的风险。B市建设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B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 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负有监理责任的,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 发生四级重大事故的, 责令停止监理工程师在B市建筑市场执业3个月至6个月……”很显然, 对同一种违法行为, 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同。五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与权利不一致的风险。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中责任重大, 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监理单位只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责令停止施工, 如果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授意下拒绝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只能向有关部门报告, 而无其他手段。六是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执法带来的风险。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应当责令改正的不责令改正、对不应进行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风险的防范, 一是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合同的要求,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按照规定的监理程序开展工作。二是通过修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制定《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 科学界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赋予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的应有的权力与手段。三是在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明确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 合理规定行政处罚幅度。四是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保证收集及时、整理全面、保存合理, 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五是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法执法,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工程监理制自1988年实施以来, 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管理体制, 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怎样办理工商注册后的相关手续 篇三

(一)怎样刻章

刻章是拿到工商执照后的第一件事,没有公章则无法办理其它手续。刻章需要到办事大厅公安局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下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般企业,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即可满足需要。在警官发给的印模式样上参照范例填写好内容,在经公安局审批的刻章企业中选择一家来刻制。选定刻章企业后,警官将在工商执照副本中缝处盖上“印章已刻”的标记。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一般选用橡胶材质,财务专用章可选用铜或橡胶材质,人名章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铜的,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不能刻原子印,各刻章企业的收费标准有一定差异,要与对方业务人员“讨价还价”。一般12天就能取章,取章时应向刻章企业索要公安局开的刻章存根,并作为企业档案保存备查。提醒大家注意:刻章一定要经过公安局备案,不要图省事、便宜等私自刻章,以免留下隐患。实际工作中,公章等在办理其它手续时往往需要随身携带,要有保管和防范意识,以防因公章等丢失影响后续工作。

(二)怎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刻完章后应马上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是企业的“身份证”,是办理后续手续所必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办事大厅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下同)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章。参照范例填写登记表,按规定签字和盖公章,然后交纳证书费用(正本、副本、IC卡共计30元),一般五个工作日后可领到,办证收费为统一标准,不能“讲价”。领取证书时,应检查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和副本上打印的内容是否与本企业一致,还应注意不要遗失IC卡,通常的做法是将IC卡插在正本左侧塑料封皮内(面对打开的正本)。

(三)怎样办理国税登记

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新办企业必须在领取工商执照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实际工作中,为了尽早取得发票开始经营,应在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立即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国税登记到办事大厅国税登记窗口办理。合伙企业,如果没有销售行为,只是提供服务(不含修理、修配行业),不需要办理国税登记。

第一步:咨询

携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到国税登记窗口咨询,详细说明本企业的企业类型(工业、商业)和经营项目,由国税工作人员判定是否需要办理国税登记。如果需要,国税工作人员会发给税务登记表;如果不需要,可直接去地税窗口办理地税登记手续。必须注意:经营项目直接关系到税种(交哪几种税);企业类型直接关系到税率(百分之多少),要向国税工作人员准确表达,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询问清楚。

第二步:填表

税务登记表可领回单位填写。如果经办人携带的资料和印章齐全,当场填表、交表是一种好方式,有不懂的地方可当场向国税窗口工作人员询问,能减少往返次数和节省填表时间。填表前,要先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填表时,要内容真实、表达准确、字迹工整、粘贴完整;填表后,要反复核对。需要粘贴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税人员一般由企业财务人员担任。

第三步:交表

必须注意:有的税务机关规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交表。交表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并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要求一般与工商注册相同)。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还应携带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税工作人员审核所交的登记表后,发给一张领取税务登记证的通知单。通知单应妥善保管。

第四步:领证

4.工商行政注册 篇四

记工作总结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五年注册登记工作总结2007-02-01 11:13:29

二○○五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与时俱进,切实履行市场主体登记监管职能,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尽心尽力促进改革发展,同心协力完善监管体系,为××县经济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现将一年来我们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入宣传、学习《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改革起到了规范和推动作用,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契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检验,对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一是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法律学习,进一步规范企业注册登记行为。局机关专门派人参加了省、市工商局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资料,深刻领会该法的内涵,并进行了考试以检测学习效果。二是通过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将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依据、标准、条

件制作成公示栏,在基层工商所注册登记显著位置上进行公示宣传。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登记窗口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对企业提供快捷的办照服务。县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来办理登记的企业“不说不行”,“只说怎样才行”,耐心细致做好国家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竭力帮助企业办实事、好事。在文件材料基本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和“一次说清”、“一次告知清楚”,不因业务不熟而增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往返次数。

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系统、全面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在贯彻实施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许可与创新工作的关系,对行政许可法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严格按

照法律授权及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绝不随意操作;对行政许可法尚未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的,则要根据立法的原意和原则性规定,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落实。二是处理好规范行为与强化监管的关系,做到既不越轨、也不缺位。三是处理好履行职责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注意从执法体制、操作规程、监督机制和队伍管理等方面,深入研究对违法违规许可责任的风险防范和救济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其次、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制度,推动实施工作到位。工商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许可。凡是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许可项目,坚决不再实施。二是公开、透明。在现有政务公开措施的基础上、还将通过现代化信息渠道,更加主动、全面、真实地公示相关信息,积极提供查询服务,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三是便民、高效。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一个窗口对外”、“限

时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制度的规定,简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四是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许可。五是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强化对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既要纠正“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问题,也要改进监管方式,防止出现“过度监管”扰民的现象。第三、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相关工作,确保配套措施到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抓紧建立健全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决定各个过程、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有关制度,把有关工作规程、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以便操作。同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激励和约束干部依法许可、文明许可、高效许可、廉洁许可。

二、加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做到“三严格”、“三禁止”,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项目,审批中特别严格把关。一是严把前置许可关。严格审查前置许可的有效期限、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严把验资报告审查关,审查验资机构资格、验资报告中有无验资单位印章及注册会计师的盖章签字,现金出资有无银行的缴款凭证并加盖印章,实物出资有无实物清单及单据;三是严把投资主体审查关,审查投资人的职业状况和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四是严把企业“退出”关,凡需要注销的企业,由企业填报注销表,明确债权债务责任,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交回执照、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然后再予办理;五是认真做好企业(公司)变更登记,变更时,凡需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再按程序变更登记。为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及时印制了企业登记需用的

《受理通知书》、《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通知书》等七种法定告知文书,对于企业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严格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要求印制了《一次性告知书》,以方便企业办事,也为“一次性告知清楚”奠定了基础;同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个工商所进行了委托,全权委托其负责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对每个工商所分别委托受理审查人员和核准人员各一名,履行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的职责。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受委托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职责,同时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登记责任追究制。一年来,共办理各类企业设立登记户,变更登记户,注销登记户,使全县企业总数达到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户,变更登记户,注销登记户,使全县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户。

三、严格年检、验(换)照制度,认真做好年检、验(换)照工作

为了搞好今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县局领导非常重视,于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就组织召开了由各工商所所长和企业、个体登记人员参加的年检、验(换)照工作动员会,并对年检、验(换)照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特别是对年检、验照工作的时间和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强调于三月三十一日前基本结束全县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同时可因地制宜实行滚动验照贴花;于四月三十日前结束全县各类企业的年检工作。会议以后,各工商所对今年的年检、验(换)照工作十分重视,认识统一、行动迅速,一是召开了工商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局年检、验(换)照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有关年检、验(换)照工作的法律、法

规。通过学习,统一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认识,同时在会议上对年检、验(换)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人员分工,要求全体同志在该项工作中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做到齐心协力,打好总体战,确保年检、验(换)照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各工商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年检、验(换)照的有关规定,使各类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做到心中有数,按时办理;三是在年检、验(换)照工作中,各工商所所长都亲自上阵,逐户进行清理,遇到问题当场处理,对年检、验(换)照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针对部分特种行业前置许可的有关规定,凡前置许可证件不齐的,要求限期补齐后方可通过年检、验(换)照。通过全局及各工商所的努力,我县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应验照的个体工商户户,实际通过验照贴花的个体工商户户,验照率达到了。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企业的属地监

管制度,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切实履行企业登记管理的职责,对各类企业的年检过程中全部实行实地年检,从而确保年检资料的真实性,防患于未然。通过企业注册分局和各工商所的共同努力,使我局的企业年检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全县应年检企业户,实检企业户,年检率%。

四、整理规范企业档案、建立完善“经济户口”

按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逐步建立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的要求,我局狠抓了规范企业档案,建立完善“经济户口”工作。一是在过去建立“经济户口”的基础上,利用成功的经验,今年在办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过程中,各所和企业注册分局都分别即时的建好“经济户口”,上半年,结合对个体商户的验照,重新建立建全了全县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户,形成了局、所联动,属地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二是整理规范企业档案,充分

利用企业登记资料为查询单位服务,为司法部门办理案件、破产企业破产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于月日至月底,由企业注册分局负责,对我局的企业档案进行全面清理,一是清理企业的前置许可,凡发现不齐或过期的,要求企业及时补齐,否则责令其作变更登记,二是对微机数据录入不齐的进行完善,从而为企业分类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企业分类监管,促进职能到位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企业信用分类监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以×工商×号制发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局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充分依托“金信工程”、整合信用信息、确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并做了明确分工,县局办公室做好股室、队的

协调、统筹、宣传工作;企业注册分局负责各类企业登记资料的录入,同时指导各工商所做好企业回访、年检及资料的录入;市场股负责并指导对市场主体的动产抵押情况、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各类市场主体广告行为、商标使用等资料的录入;经检大队负责并指导公平交易行为资料的录入;私营企业协会并指导各类市场主体银行信用等级、依法纳税情况以及其他与信用相关的企业情况资料的录入;同时提出了具体考核的标准,县局将结合业务工作网上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项数据的收集、录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严格奖惩。

六、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深入开展深化“两满意”活动,以“为人民办事,让人民满意”为目标,改进注册登记工作,切实转变我们的工作职能,优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通过法制教育和作风整顿,推行“五项服务”,严禁“四

不准”,大力打造登记注册“窗口”形象,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水平,更好地优化投资环境,让投资者都能切切实实感受到工商部门高质量的登记注册服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五项服务”分别为:咨询服务,即通过大厅咨询窗口,主动辅导企业了解办照程序、填写登记表格;延时服务,即要求登记窗口的工商干部即使受理时间已过,也必须接待完最后一个受理对象,避免企业往返奔波和等候;上门服务,即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上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实际上延伸了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即时服务,即无论企业何时来办事,只要合情合理,就不能以窗口工作时间未到或已过为理由加以拒绝,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确保两小时内企业能领到《营业执照》;规范服务,即在登记注册窗口做到政策口径统一、人员着装规范、受理依据规范等。“四不准”是指不准强制征订报纸;不准“搭车”收取费用;不准收取咨询服务费;不准指定或介绍中介机构验资和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上述宗旨,积极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效果。例如:在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外地来梓投资的企业,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热情服务,在认真审查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后,及时报请局长审核,前后不到两小时,企业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受到了投资人称赞。今年四月,对于××来××投资兴办的“××有限公司”,为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妥一切手续,以便在×××××之前以崭新的面貌喜迎八方来客,我局局长亲自指导,要求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全力抓好此事,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从指导企业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拟写公司章程、填写表册、办理验资报告等方面全程服务,使企业从取名、准备资料到领到营业执照只用了三天时间,从而按时上报了各种材料,从而切实做到了把依法登记与优质服务有机相结合。不仅如此,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登记和“放手发

展、积极支持、合理引导、规范经营”并重方针,在登记中尽力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开辟注册登记的“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全年共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投资办理个体工商户户,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投资兴办私营企业户。今年来,个体工商户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有人;被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有人。认真落实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优化惠政策,从政策、服务等方面多种形式地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私经济或到个私企业中实现再就业,工商部门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登记费、市场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万元。

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我局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企业年检严历查处企业违法行为。通过对涉及安全生产及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和行业的严格审查,确保前置审批文件齐备,从而

避免责任事故发生,同时通过实地年检,对名存实亡的企业、逾期未报送年检资料的企业,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予以处罚,不随意降低标准。在开展对企业的年检过程中,对“×××××有限公司”等户企业由于未按时报送年检资料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款元,其中私营企业户、处罚款元。

同时,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医疗机构、网吧、非煤矿山等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局组织力量对我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单位进行彻底清理,按单位名称、证照齐全、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无照无证几种情况分别造册,从而做到了家底清,责任明,为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通过清理,我县目前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户,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户,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有家,其中成品油经营家,液化气充装站家,均取得了相应的其它许可手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申

报,正在办理之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结合××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内部传真《关于开展网吧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周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开展查处取缔活动,取得初步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已登记网吧户,其中,由于投资主体变而办理变更登记的户,已登记注册但不符合场所设置规定的网吧业户,责令其另行选择符合规定的经营地点,办理变更登记。月日,在文化、公安的配合下,查获了××镇一隐蔽的后房内查获了一地下“黑网吧”,在不到平方的小屋内,摆放着七、八台电脑,十多个未成年人站的站、坐的坐,挤在一起上网聊天、玩游戏,对其进行了没收

电脑七台、处以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为加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该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和省、市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于四月份开展了对全县范围的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通过各工商所积极的宣传工作,向个体诊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主认识,强化依法经营观念,深入大街小巷,调查个体诊所的分部情况,对所有诊所的办照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对诊所应办照而未办的诊所,动员诊所业主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利用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之机,加大对个体诊所的检查力度,限期办照。通过清理整治,对户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规范了主体资格,使个体诊所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根治。

加强对非煤矿山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主要涉及砖厂,对全县户砖厂进行了专项清理,对前置许可手续进行了完善,并督促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文

件精神,我局继续开展了无照经营专项治理和“市场主体监管月”活动,各工商所都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主要检查亮照经营和持照经营情况,对于没有亮照经营的督促其亮照经营,凡发现无照经营的,只要符合条件的,督促其及时办理了营业执照,在整个整治和检查活动中,通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消除了一些不安全隐患,震摄了无照经营行为,积极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达多户,从而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同时立案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案件件,处罚没款元。如许州工商所对于无照经营查处以教育引导和立案查处相结合今年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案件达件没收违法所的和罚款共计约元。同时,结合“监管月”活动,在全县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经营场所、前置许可证等有关情况,并逐户登记造册,消除安全隐患。

一年来,我县在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5.工商行政注册 篇五

自开始从事窗口受理工作,8年多来,她核准个体、企业名称30000多户,受理个体、企业登记户数48000多人次,接受群众电话及窗口咨询60000多人次,清查(整理)档案10000多户。多年来,由她经手办理的企业登记受理工作,没有出现过一起错误登记。在服务态度

上,始终保持一种认真、负责、耐心的态度接受企业、群众的咨询和登记申请,没有发生一起的工作投诉。

8年来,一直坚守在注册登记受理前台的第一线,天天同群众打交道。身在工商登记注册的第一线,经常要与企业老板、各类业主打交道,有人说,“登记注册干部手里掌握着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的权力,这个岗位是肥差,有权有利,风光无限。”而在这特殊岗位上,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人求于我不谋私,我求于人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正大光明做事。在登记注册服务中,同志十分注重依法行政,对一些不具备登记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一退回。有的申请人托人说情,甚至要送礼、赠物。同志坚持原则,一尘不染,并耐心解释,讲清不予办理的理由。类似的事常有出现,而她廉洁操守的品格赢得了人们的赞誉。

8年多来,她总是每天最早到单位上岗的一个,下班时她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到注册科受理窗口工作以来,由于每天坚持做到不办完当天的申请材料不下岗。对前来注册科办事的群众,她总是笑脸相迎,以诚相待,热情服务,对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做到“一口清”;对有困难的群众,她总是倾力相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量用最短的时间办结所有的手续;遇到按政策不能办理某些业务的情况时,也能做到照章办事,耐心解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受理群众的申请时,能一次解决的,决不让申请人跑两次;需要补充资料的,一次性给申请人讲清楚,决不让申请人多跑一次。对申请人提出的要求,都能给申请人一个明确的答复,让申请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6.工商行政注册 篇六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学(协)会:

现将《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1: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方案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

-1-

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窗口

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本局领导。

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4日印发

-2- 附件1:

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

窗口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登记注册窗口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窗口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树立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五型工商”为统领,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推进“便民、规范、廉洁、优质、高效”服务为宗旨,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贡献。

二、创建对象

各县(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窗口、各县(市)局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

为保证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分批进行。2011年全地区开展创建的窗口为全地区创建总数30%以上,具体创建指标为: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窗口;喀什市工商局及下辖5个工商所的登记注册窗口;各县局创建2个标准化

-3- 窗口,塔县工商局今年不安排创建指标。

三、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

(一)创建目标: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实现窗口建设标准化、窗口管理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打造政府、企业、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创建标准: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为标准进行创建、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标准化窗口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喀什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建国 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艾尔肯〃麦麦提 地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谢力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支栓成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帕尔哈提〃麦麦提热依木 地区工商局纪检组长 古丽巴哈尔〃艾合买提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郑剑锋 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 吴振宇 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 张勇 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 庞仪 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

-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工商局注册科。主 任:支栓成(兼)副主任:郭永清

主要职责:确定喀什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负责标准化窗口建设日常工作,并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各县(市)局创建进展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局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局创建工作进行初验,并及时向自治区工商局汇报工作情况,协调有关申报和验收事宜。

五、方法步骤

为保证企业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有序开展,按照动员准备、创建实施、组织申报、验收复查四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进一步健全完善窗口服务各类规章制度,征求各相关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窗口的建议、意见,增加和完善大厅硬件、软件设施。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在动员、学习基础上,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

-5- 措施,深入开展创建实施工作,并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评。

(三)组织申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参加创建工作的窗口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自评达标后,填写《申报表》,向领导小组申报验收。

(四)初验复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和《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考核细则》(另发),对申报窗口进行初验复查,初验合格的,报自治区工商局验收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是打造“服务工商”的有效抓手,也是推进效能建设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及本方案要求,建立领导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注册科室专门抓,相关科室配合抓;要严格创建标准,明确创建责任,细化创建措施,充分调动注册登记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全局是窗口,处处是环境,事事讲服务,人人是形象”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 -6- 事、靠制度运行,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机制,建立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和措施,狠抓制度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促进思想转变,用制度推动行动转变。要结合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处处、时时、事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对违反制度、违纪违法的窗口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从思想作风、敬业精神、工作质量、服务意识抓起,切实把为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的思想,变成高效快捷的服务行动;要积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立“网上工商局(所)”和工商干部“微博”、QQ群等联系公众的新平台,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扬和推广优质服务典型;要借助信息化优势,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办事流程,打开电脑就能表达意愿诉求,鼠标一点就能办理相关业务,全面营造“服务在窗口、满意在社会”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将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郭永清 *** gyq@ks.xjaic.gov.cn 古丽巴哈 *** gulbahar@ks.xjaic.gov.cn

-7-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

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标准化窗口创建条件

第一节 窗口服务建设标准

一、登记窗口行为规范

二、登记窗口硬件设施标准 第二节 登记窗口工作规范

一、岗位职责规范

二、管理制度规范

第三章 干部队伍建设标准

第一节 企业登记干部上岗条件

一、咨询人员上岗条件

二、受理人员上岗条件

-8-

三、核准人员上岗条件 第二节 窗口工作人员配臵

一、人员配臵标准

二、机构配臵标准

第四章、标准化登记窗口建设的组织与表彰

一、组织领导

二、考核验收的办法

三、激励与表彰

9-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不断提高全区登记注册干部的服务理念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树立新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窗口文明形象,统一干部考核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登记注册窗口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为目标,以构建依法、高效、和谐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为目的,结合新疆工商文化建设,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创建活动,为广大经营者和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标准统一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信息化、阳光化,实现“四个统一”要求,促进自治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和修订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参与当地政府联合办公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基层工商所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的标准化建设,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实施办法。

-10-

第二章 标准化窗口创建条件

第一节 登记窗口服务标准

一、登记许可事项公开

(一)登记依据和管辖范围公开内容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机关依法直接登记的市场主体范围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范围。

(二)登记程序公开内容 1.企业名称登记流程与时限 2.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流程与时限 3.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流程与时限 4.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流程与时限 5.非公司企业登记流程与时限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流程与时限 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流程与时限 8.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与时限 9.股权出质登记流程与时限

-11- 10.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与时限

1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流程与时限

1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流程与时限

13.网上申请登记流程与时限

(三)收费标准公开内容

收取各项规费的法律法规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登记条件公开内容

1.企业设立的前臵许可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涉及的前臵许可规定外,还包括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事项。企业设立前臵许可项目以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编制的参考目录为准。

2.企业设立条件。主要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设立时应达到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五)登记注册提交材料公开内容

1.各类企业登记申请书。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83号)附件内容和自治区工商局下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为准。

2.登记申请书和主要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1)各类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范本

-12-(2)企业章程参考范本

(六)登记许可结果公开内容

登记大厅或联合办公场所应当设臵专门窗口负责受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查询申请,提供有关电子档案材料。申请查阅复印书式登记档案材料的,应提供司法机关的单位查询函、本人工作证,或者法院立案证明和本人的律师证书,同时说明查询的主要登记事项。对查阅和复制书式档案材料的,并对申请人、查询单位、查询事项等进行登记,并对取得的登记材料进行核对后,在打印的电子登记档案材料或复制的书式登记档案材料上加盖“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专用章”。

对外提供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或者其他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登记信息或档案内容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非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使用。登记机关审核表或反映工作审查过程的档案材料,不对外提供;但纪检监察部门认为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需要调查取证的,经本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后提供。

(七)联系方式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详细地址、邮编,本机关登记注册室的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网址等。

2.本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电话。

(八)给与特别提示或具体指导的登记事项

-13- 1.股份公司登记材料

(1)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材料(2)公开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材料(3)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的登记材料

(4)股份公司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材料(5)股份公司分立合并变更登记材料(6)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材料 2.有限公司登记材料

(1)一人(自然人或法人)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材料(2)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材料(3)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登记材料

(4)有限公司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材料(5)有限公司分立合并变更登记材料(6)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材料 3.非公司企业登记材料(1)集团母公司设立登记材料(2)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登记材料(3)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登记材料 4.特殊行业企业的登记材料(1)煤炭生产企业设立登记材料(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材料 5.股权出质登记材料

-14- 6.登记注册事项的解释(1)企业登记前臵许可项目(2)外商产业指导目录解释(3)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名称要求

(4)住所或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要求

(5)出资人资格与身份证明

(6)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要求

(7)经营范围规范用语

(8)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名称要求

二、登记窗口行为规范

(一)工作人员形象 1.着装服饰规范

(1)登记注册干部必须按照要求着工商制服,保持仪容严整,服装整齐、清洁。

(2)不同季节着相应制服。遇有特殊情况时,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按照要求着装。

(3)着制服时,要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4)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

(5)男、女长袖立领衬衣作外衣穿着时,下摆应扎在裤腰

-15- 内,扎制式领带;着短袖立领夏服时,下摆应扎在裤腰内,扎制式领带;着短袖开领夏服时,下摆不扎在裤腰内。

(6)不得系扎围巾;不准戴外露饰物。

(7)男性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8)着装时应当佩戴胸徽和统一制发的胸卡,胸徽佩戴在制服左上兜上方,胸卡别在适当位臵。

(9)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时,应穿深色皮鞋(含凉鞋),配深色袜子;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不得赤足。

(10)应保持制服的洁净、平整;窗口工作人员应备两套制服;在等飞机窗口工作期间不戴制式帽。

2.仪容仪表

(1)登记窗口干部应仪容整洁,仪态端庄,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服务态度不卑不亢。

(2)勤淋浴、洗发、更衣,经常修剪毛发、指甲;不留长发、长指甲,不染指甲。女同志不浓妆艳抹,头发梳理整齐,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彩发,不在工作时间涂喷过浓的香水和化妆品。

(3)接待服务时,应当坐姿正确,立腰、挺胸;与申请人交谈时,目视对方,点头致意,面露微笑。以点头、手势交流时幅度适宜。接受申请人递交文件、证件时,自然将手伸出。

3.服务语言

-16-(1)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下午好。(2)送别语:再见,谢谢,请慢走/走好。

(3)道歉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很抱歉/请您谅解。(4)答谢语:谢谢您的夸奖/谢谢您的建议/多谢您的合作/很高兴能为您办理业务/没有关系,不客气。

(5)咨询岗: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请问您怎样称呼?/请您慢慢讲,我记下来。/您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我帮您解决。

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请问您是否已经进行了名称查询?/您的表格领取齐全了吗?/请问您是否带有身份证复印件?(6)受理岗:您好,请坐,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您需要我们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务?请稍候,我马上请示或与有关部门联系等。

(7)接待申请人时,要使用问候语。目光要柔和亲切,充满善意和真诚,不使用轻视、嘲笑、不耐烦的目光。

称呼申请人时称谓得体,得知申请人的姓氏后,可称“X先生/X女士”。

(8)与申请人交谈时,切忌使用审问式的口气,应采用主动式、或开放式的口气与人交谈。主动式多用于主动向申请人提供服务时;开放式是指同时提出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案供对方选择,以示尊重。

(9)询问申请人时应当态度诚恳、敬重,“请’字在前头,-17- 语气委婉友好,避免引起申请人的不满。

(10)在申请人陈述时,要有回应,可用“我明白了”、“我清楚了”、“嗯”、“是的”、“好”等语言回应。如有必要,随时进行记录。

(11)解答问题时应语言简明易懂,语义明确,语气轻柔和缓,清晰自然,语速适中。

申请人不理解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时,要耐心进行解释。禁止使用伤害申请人感情、损伤工商形象、引起服务纠纷、影响服务效果的语言。

(12)因故暂停受理业务时,应立即摆放指示牌或在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暂停受理”字样。

4.人工电话咨询服务

(1)听到电话铃声应及时接听,主动问好:“您好!这里是xx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科。请问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接到错拨的电话,应礼貌告知对方;电话接听结束后,应礼貌道别。

(2)接电话时,仔细聆听对方讲话,认真记录电话内容,态度和蔼、语气温和、耐心细致地回答对方询问,做到彬彬有礼、文明待人。

(3)属职责范围之内的问题,应做出准确、清晰的解答;对不属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尽可能的告知应询问的部门及联系方式;对不能准确把握的问题,应做好电话记录,及时请示主管领 -18- 导,在得到答复后回复来电人。

5.服务忌语

喂,哪个?找谁?不在/机子坏了我有什么办法/谁办的,找谁去/我解决不了/人不在,等一会儿/没到上班时间,急什么/着什么急,没看见我正忙着/墙上贴着,自己看/你想好了没有?快点/快下班了,明天再来。

不是告诉你了,怎么还不明白/说了这么多遍还不清楚吗/我没时间,自己填写/工商局不是为你一人开的/下一个,快点/眼睛睁大点,看清楚了再写!

不行(如使用“不行”应给于解释)/不知道/找领导去/你懂不懂/不知道就别说了/这是规定,就不行/干什么?快点/挤什么挤?后面等着去/说不能办就是不能办,不为什么。

有意见,告去/刚才不是和你说过了吗,怎么还问/我就这态度,不满意到别处问/你问我,我问谁/这老头、老太婆、神经病、乡下人。

(二)登记窗口工作纪律 1.不得与申请人开玩笑或闲聊。2.严禁讥笑申请人的生理缺陷。3.不得在大厅内跑动或大声喧哗。4.严禁串岗、离岗。5.禁止在大厅内吃东西。

6.办事期间禁止同事之间交头接耳、闲聊或说笑。

-19- 7.不得与申请人抢道通行。8.不得在前台接待朋友或家人。9.禁止在申请人面前打哈欠。

10.严禁在接待服务中用手或笔指点对方。

三、登记窗口硬件设施标准

(一)政务公开方式与维护

1.登记注册大厅应当设臵电子触摸屏、公示牌或者互联网查询系统、登记指南等宣传册,全面准确地说明市场主体准入的有关规定和本机关行政许可范围与内部工作状态。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采集、整理,及时更换有关内容,维护本机关登记注册场所公示系统的正常运行。

3.登记注册大厅应当提供必要的桌椅、笔墨、饮水设备、老花镜、意见簿等供申请人使用,并应保持各类服务设施完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装等候管理设备(叫号机)。

4.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本单位卫生管理规范,分工负责维护办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每日清扫办公场所,擦拭办公设备,整理办公桌面,做到整洁有序。

5.办公室内办公桌应摆放在靠登记窗口一侧。计算机显示屏、打印机及其相关书籍、电话和申请材料等办公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手机等个人物品不得放在办公桌上。

6.同一室内的计算机显示屏尽量放臵在办公桌的同一对应 -20- 位臵,保持整体划一;暖瓶、沙发、公用纸篓等公用物品的放臵应美观大方。

7.办公室内各种电源线、设备连线应理顺并捆扎固定,不得零乱放臵。文件柜内的文件应整齐摆放,保持清洁。文件柜顶不得放臵杂物。

8.营业执照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保险柜或文件柜中,实行领取使用登记制度。企业法人登记专用章、名称预先核准专用章、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应当由企业登记注册科(处)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保管,上班时交由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使用,下班前由负责人收回并锁入保险柜。

9.下班离岗前,全体工作人员应整理内务卫生,关闭个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企业登记注册科(处)负责人应将营业执照、各类印章整理入柜并锁好;最后离岗人员应当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闭,并切断办公室总电源。

(二)窗口工作岗位设臵

1.登记注册大厅一般分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咨询受理”、“领取营业执照”、“企业查询”窗口。人员较多的机关可以设臵若干个“咨询受理”窗口并编号;县级登记机关可以合并登记窗口。

2.有两个以上“咨询受理”窗口的,应当在某一窗口设臵“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绿色通道”等指示牌,以便为某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供快速通道。

-21- 3.“企业查询”窗口主要负责对外提供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登记信息,并根据查询人的要求打印或者复印查询的信息资料。查阅、复制企业基本登记信息以外登记档案材料的,律师或查阅人应当提交法院立案证明。

(三)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硬件设施

1.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人手一台计算机、文书打印机,各自的文件柜(用于放臵申请表、告知通知书和打印纸、日常使用的法规书籍等)。窗口办公室至少有一台计算机可以接通互联网。

2.登记窗口办公室应配备一部电话,一台文件粉碎机(用于粉碎作废的营业执照)和专门存放营业执照的保险柜,衣帽架等。有条件的地州市工商局应配臵传真机,用于受理以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材料。

3.登记窗口或企业登记科(处)应当有独立的企业登记档案室,档案室有专人负责。档案室防火防盗系统运行正常,档案材料摆放科学有序,便于查找。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关制度张贴于醒目处。

第二节 登记窗口工作规范

一、岗位职责规范

(一)名称核准岗位职责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向申请人发放 -22-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或告知表格下载方式,依法解答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告知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要求。

2.审查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名称登记表即其他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做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发出核准(驳回)通知书。

3.审查企业名称的延期申请,依法核准或者驳回延期申请,发出核准通知书。审查受理已预先核准、但尚未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投资人的变更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更换核准通知书。

4.向上级名称核准机关申报应由上级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申请材料;根据上级名称核准机关的意见,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者代发核准(驳回)通知书。

5.接收企业名称争议或侵权投诉材料。经审查,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名称争议或侵权投诉,应告知当事人将申诉书或举报材料直接送交本机关办公室;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告知当事人有权处理的机关。

6.负责建立和维护本机关企业名称库。及时录入已核准的企业名称;根据本机关企业登记信息数据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定期整理和修订企业名称库;向本局和上级机关提供全面、准确、实时的企业名称登记信息资料。

(二)咨询岗位职责

-23- 1.负责本机关管辖范围内企业登记业务咨询。切实履行首问负责制,耐心听取申请人或办事人的陈述,细心解答申请人(委托人)的询问,详细介绍有关登记法规和登记程序。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的承办单位。

2.根据申请人申办的具体事项,发放登记申请书(或者告知其登记申请书的下载方式),告知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要求,同时提供企业章程和登记申请书的参考样本。

3.接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在5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涉及前臵许可,申请事项是否受到法律限制,有关文件有效期是否超过时限,核对企业登记档案有关资料与申请人申报的材料是否一致或衔接。

4.履行“一次告知”义务。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出具体补正意见,并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能当场审查的申请材料,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出具《收取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5日内前来领取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5.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交与受理人员审定,说明主要内容及本人审查意见。

6.咨询人员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如遇难以处理的问题或涉及对法规政策的解释时,应当及时向科长或负责人反映。

(三)受理岗位职责

-24- 1.负责审查本机关管辖范围内企业登记申请,并依法作出受理(驳回)决定。直接审查申请人(委托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或根据咨询人员的初审意见,核对“一次告知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的内容,检查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做出受理决定。

2.根据已受理的申请内容,填写书式审查意见,核定有关登记(备案)事项,并将申请内容或登记(备案)事项等录入企业登记软件系统。填写录入完毕,将书式材料和电子档案一并报送核准人员审批。

3.根据核准人员的意见或核准决定,向企业发出核准(驳回)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当日领取营业执照的除外)。需要修改、调整书式审批材料和电子档案内容的,立即修改有关内容。

4.整理已办理完结的申请材料,按照企业登记档案归档的有关规定将全部申请材料编写页码。

5.对经局领导批准办理登记、但有关申请材料尚未齐全的档案材料,不编写页码,附具体说明后交由档案管理人员暂时保存。待所有申请材料齐全后,按上一条规定处理。

6.负责办理迁出非公司企业的审查,并开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四)核准岗位职责

1.负责管辖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

-25- 记事项的审查、核准。

2.根据受理人员报送的材料和审查意见,依法作出核准决定,签署核准意见(含电子档案)。

3.协调本机关有关部门就企业登记注册重大事项(含撤销登记决定)进行研究,形成具体意见后报送本机关主要领导审批。

4.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登记管理事项。

(五)发放营业执照岗位职责

1.负责已核准登记事项的营业执照的打印,核对有关登记事项后,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用;请申请人示出缴款单据后,发放营业执照,做好发放记录。

2.在发放营业执照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向登记档案材料扫描机构移送登记材料,同时填写《企业登记材料移送台账》。

3.将扫描完毕的登记材料送交企业登记档案室保管,履行登记档案材料交接手续。

(六)档案保管岗位职责

1.登记窗口应当制定专人负责整理、接收、保管和移交档案材料,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外提供档案材料,记录档案使用人的工作单位、身份证明、查阅档案名称及主要内容,妥善保管使用人的公函等。

2.根据《企业登记材料移送台账》记录接收登记档案材料,检查材料是否齐全、页码标注是否规范、登记材料有无污染破损等。

-26- 3.检查无误后,在《企业登记材料移送台账》上签收登记材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装订,有序摆放到档案柜中。

4.档案室防火、防盗设施齐备有效,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室内卫生整洁,档案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二、管理制度规范

(一)政务服务承诺制度

1.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承诺公告》内容,落实政务承诺。

2.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做出决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应给予解释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对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应做到专人专办,给与及时全面的行政指导,实行预约服务、跟踪服务。

4.对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应提供“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他们在办理登记注册中遇到的问题,并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二)登记窗口考勤制度

1.登记窗口全体登记干部应当提前5-10分钟到岗,签到后做好工作前的准备,按照责任分工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

2.下班时间如仍有办事人员等待,应当收取有关申请材料,发出《收取材料通知书》,约定回复意见的具体时间,然后按照

-27- 要求整理工作区后,方可签退。

3.窗口工作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1-2天向科(处)长提交请假报告,说明事由与请假时间;经批准后将报告送内勤备案。因病请假的,需提交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在上班前向科(处)长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告知本科(处)室内勤。

4.如遇紧急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科(处)长加班处理有关事务,事后补假。否则,按违反考勤制度处理。

5.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个人申请,科(处)长统筹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年休假或轮休。

(三)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1.登记大厅应当在醒目位臵放臵意见箱,或者在登记窗口安装服务满意度评价器,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工作人员。

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回访书》;申请人将《行政许可回访书》交回的,应及时存入该市场主体的有关登记档案中。

3.登记大厅应有一名科(处)长带班,负责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政务承诺事项,同时受理企业或其他申请人的投诉,妥善处理有关争议。

(四)登记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办理企业登记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科室追究当 -28- 事人的责任:

(1)工作人员未能履行“一次告知”义务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受理、核准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

(2)6个月内累计2次在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时,未向申请人书面告知补正材料或理由,未告知复议、诉讼权利的;

(3)与申请人发生争吵或有其他不文明执法行为,或者申请人连续3次或2个月内累计5次不满意其服务,经调查属实的;

(4)因保管不善丢失申请材料,造成工作延误的;(5)不按规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存在其他行政不作为行为;

(6)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交办的其他行政性工作,造成工作延误或使下级机关的工作受到影响的。

2.企业登记注册过错责任追究的方式:(1)本科(处)室通报批评;

(2)责令在本科(处)室作书面检查;(3)扣发当月部分奖金;(4)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5)在本科(处)室调换工作岗位。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并用。

3.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注册过程中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登记许可被撤销,或者因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29- 的,经本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后调离企业登记工作岗位。

4.窗口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自治区工商局“六不准”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干部队伍建设标准

第一节 企业登记干部上岗条件

一、咨询人员上岗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身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登记管理工作2年以上,本机关组织的业务法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二)基本掌握企业登记管理法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章,基本掌握企业登记前臵许可事项;

(三)宗旨意识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作风正派,工作纪律严明,能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任劳任怨。

(四)责任意识强,依法履行职责,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专业知识。

(五)符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人员上岗条件

-30-

(一)具备公务员身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登记管理工作4年以上或者连续从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2年以上,本机关组织的业务法规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二)较全面地掌握企业登记管理法规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规、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章,较全面地掌握企业登记前臵许可事项;

(三)能够独立处理一般登记事项;对于政策性较强的登记管理问题能够提出建议,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宗旨意识强,责任意识强,作风正派,工作纪律严明,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善于学习,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务实高效,甘于奉献。

(五)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工作过错,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不良行为记录。

(五)符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核准人员上岗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身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登记工作连续5年以上;

(二)熟知《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登记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较全面掌握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有关宏观经济政策;

(三)能够独立处理复杂登记事项和相关的登记管理问题,能够就本地区、本部门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提出思路、办法和相关

-31- 的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内外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四)宗旨意识强,责任意识强,能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依法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工作纪律严明,能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善于结合实际学习业务知识,(五)符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 窗口工作人员的配臵

一、人员配备标准

1.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符合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年龄搭配合理,人员配备符合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登记注册干部上岗任职与轮岗实行制度化管理,并逐渐向职业化过度。

2.直接登记注册的企业在1000户(含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的机关,企业登记注册科(处)人员编制至少2人;直接登记注册的企业在3000户(含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上的,人员编制至少4人。

(二)机构设臵标准

直接登记注册的企业在2500户(含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上的机关,登记注册机构与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分设。

第四章

标准化登记窗口的组织建设与表彰

-32-

一、组织领导

开展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是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工商的重要举措。各地州市工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标准抓好登记窗口的软硬件建设,定期组织考核验收和表彰,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考核验收办法

(一)地州市工商局负责对县级工商局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考核验收,每年进行一次;两个年度连续考核验收合格的,授予“标准化登记窗口”荣誉,并报送自治区工商局备案。

(二)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对各地州市工商局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考核验收,并授予荣誉。

(三)对已获得荣誉的登记窗口每两年复验一次。已获得“标准化登记窗口”荣誉的登记机关发生上款所列情形或者经复验已不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要求的,撤销荣誉。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考核验收:

1.隐瞒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或者本年度发生的行政复议或诉讼、经自治区工商局认定登记注册工作中确实存在过错的;

2.上级机关要求查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未处理完结或者当事人多次申诉、举报的;

3.自治区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三、激励与表彰

(一)标准化窗口建设达标的科(处)室直接进入本机关双文明先进单位,该科(处)室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年度优秀个人,不占本科(处)的优秀名额。

(二)连续四年以上保持“标准化登记窗口”荣誉的登记注册科(处)室负责人在晋升职务、给与待遇方面,本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给予重点考虑。

7.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战略转变 篇七

作为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 工商行政管理在目前的职能主要是市场秩序的监管以及行政执法活动, 是对市场的主体行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 以维护我国的市场秩序, 保证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对于目前我国所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特殊的市场状态进行社科分析, 努力开创出适应这种环境特征的新型监管方法。

同其他的市场经济一样, 我国的体制也具有一般特性, 这种特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表现在, 生产要素的活动以及资源的分配利用都是市场机制所推动的, 这主要是由于经济活动的进行主要是在这个市场环境下造成的。其次, 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参加者, 就是商品的生产者以及经营者, 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然后, 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内部活动不受政府部门的直接干涉。最后, 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作为具有现代特征的知识经济体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其本身也具有特点。 (1)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就是中国独有的经济特征; (2)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非配制度也是基本特征之一; (3) 以实现经济稳步增长为目标, 以市场机制为手段优化经济结构, 以宏观调控为基础建立有序开放的市场体系;4.近年来所强调的依法治国观念也渗透到经济体制中, 法律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工商行政管理是一项执法活动, 具有政策性, 广泛性的工作特点, 并且管理的客体范围涉及了各个领域。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资源配置主要是由市场进行调节, 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有序开放的市场, 但是由于现实中部门垄断现象、地区封锁等都阻碍了这种统一体系的建立, 因此, 流通体制的改革、市场规则的健全以及市场的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经济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高, 面对艰巨的任务, 工商部门应当为止更加努力。

改革开放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将我国的经济前进方向扭转。在我国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以及主要的执法部门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作为职能机关, 面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市场以及市场环境变化下所遇到的挑战和任务, 工商机关应当发挥其职能, 维护市场秩序, 保证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利益。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 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 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的加剧, 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 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 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 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 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 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 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 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 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 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 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 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2 怎样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特别是邓小平理论, 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 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 才有实践上的自觉, 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 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依法行政, 优化市场经济环境。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 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 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 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 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 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 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 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 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 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 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 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工商部门应当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执法目的, 打击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不正当竞争现象等, 切实在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维护国民和国家的利益。

良好的社会风尚是一个国家整体素质的体现, 构建现代文明需要工商部门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并且要切实保护企业商标的注册权以及专用权, 对于非法传销眼里打击。

加强执法。工商行政部门对于市场进行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执法, 通过对于法律的使用, 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 并推进法制化建设。以实现良好稳定健康的经济秩序。

8.浅谈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思路 篇八

关键词:工商行政 行政管理 宏观调控

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为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趋向繁荣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也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发挥强有力的规范效应。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及任务的重化,如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极大重视,人们也提出了种种对策并切实采取了有效措施,如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制建设等。应该说,这些措施是绝对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针对上述工商职能发挥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除了在完善体制、强化法制等方面继续努力外,当前应着重于以下几方面: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转变观念,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所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

转变观念作为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对策之一,这几年也一直在强调,但通过实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对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还缺乏准确的把握,仍停留于监管集贸市场而不能自拨就是一个突出的证明。因此,对于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思想、管理方式方法的广大工商管理干部尤其是基层工商干部来说,转变观念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转变观念就是要求广大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认清工商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调准管理观念和管理思想,自觉提高管理层次,从狭隘的监管集贸市场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增强监管的自觉性和准确性,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二、优化监管的外部环境

工商监管总要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这个环境涉及的因素主要包括:有关的政府部门、执法的手段、管理经费、管理对象对管理主体的认同及其成熟程度等。不可否认,尽管工商部门行使监管职能的内外环境从总体上说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会不同程度地制约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经常受到来自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从而阻碍工商部门的严格执法;(2)由于财政经费的不足,使得工商部门一直受到管理经费不足及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无法落实的困扰,从而使工商部门不得不把筹集经费和解决工资、福利问题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这无疑会因目标的多元化而制约管理的效果(市场管办难以脱钩、工商部门难以割舍管集贸市场和个体户主要就是因为经费的困扰);(3)执法手段不强,如工商监管所必须的查封、扣压、冻结等强制手段不具备,使监管力度大打折扣;(4)有关的职能交叉部门由于利益、权力的碰撞,有时互相制肘,从而影响监管效果;(5)市场主体不成熟,有时对工商监管缺乏认同感,甚至产生抵触,这也会严重影响监管效果。因此,要强化工商行政管理,必须改善监管的外部环境,使工商部门在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发挥职能作用。改善或优化监管环境,主要解决好以上五个问题,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 解决困扰工商部门的经费不足问题,赋予必要的强制监管手段,加强与各有关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促进市场主体的尽快成熟。

三、提高监管效率

现代市场经济需要高效率的行政管理,这是一条已被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所一再证明的规律。一般来说,管理效率高,管理效果自然就好。因此從提高效率角度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更具有直接的意义。如上所述,目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效率不能说是很高,而我们往往又忽视从效率角度强化工商行政管理。在现阶段,提高工商监管的效率,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提高干部素质,使工商干部掌握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具备管理现代市场经济的能力。这是一个基础性工作;(2)改革监管方式方法,即按照监管现代化大市场的要求,调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需要的监管方式方法。这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3)加强对工商监管的监督、考评,完善监督机制,使工商部门自觉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并着力提高监管的效率。这几年一直坚持的效能监察应继续坚持和加强;(4)加强工商形象建设,增强管理对象的认同感,使之自觉接受监管,并增强自觉守法意识,规范其市场行为。

四、提高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整体功能

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要与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相配套、协调。既然工商行政管理属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加强就要与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保持协调、配套,在个体突破的同时注意整体推进: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每一步骤都要考虑与其宏观调控的职能、手段相衔接,加强其他宏观调控职能或手段时也要注意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纳入其中,通盘考虑,防止工商职能与其他调控职能互相脱节,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整体功能。

上一篇:语文s版三年级下一二单元词语复习下一篇:专科毕业实习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