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索赔处理规定

2024-07-23

客户索赔处理规定(共9篇)

1.客户索赔处理规定 篇一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及规定

酒店顾客投诉处理管理,为了及时有效的化解顾客投诉,将因投诉造成的负面影 响降低到最小,最大程度的维护酒店声誉,同时为了规范酒店处理顾客投诉的程序,不断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提升顾客的满意度。

各类常见投诉处理标准 1.硬件投诉

1)代表酒店向客人致歉。

2)立即进行检查或安排专人查验,能及时修复的马上修复处理,修复时间过长或暂不能修复的安排为客人更换。

3)属于硬件缺陷的,向客人做好解释,尽可能通过服务弥补。2.服务投诉

1)向客人致歉,及时进行补位。2)安排优秀服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跟服。

3)需要调查处理的承诺客人答复时间,及时告知客人处理结果。4)向其表示感谢,承诺以后会重视此类问题。5)尽可能提供优质服务弥补。3.卫生投诉

1)向客人致歉。

2)及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或更换。

3)向客人表示感谢,承诺以后会重视此类问题。

4.报失投诉

1)认真聆听并记录投诉内容,待客人讲完后复述并确认客人诉求。2)及时帮助客人查找失物,帮助客人回忆事情经过。

3)如未找到,建议客人报案,如果客人不同意,向客人做好解释,结束投 诉受理;如客人同意,协助客人报警并移交警方处理。4)处理完毕,所有涉及此事的相关人员应记录备案。5.赔偿投诉

1)认真聆听并记录投诉内容,待客人讲完后复述并确认客人诉求。2)不轻易承担不属于酒店的责任。3)属于酒店责任的,尽量为酒店挽回损失。4)客人利益确实受到损失时,适当补偿。

5)需补偿的,准确确认物品价值与相应折旧,实行“先修补原则和折旧赔 偿原则”,尽量避免现金补偿。6)现金遗失原则不赔偿。6.突发事故投诉

1)突发停电、停水及其他突发事故时,受理投诉人保持镇静,向客人致歉,启动应急装置。

2)了解突发事件原因,向客人做好解释,提醒客人注意事项。3)尽可能提供优质服务弥补。顾客投诉的定义及级别 1.顾客投诉的定义

2.顾客投诉是指顾客因未能享受到其预期的出品、服务等而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提出或让他人转告,希望酒店给予回复、处理或补偿的一种要求。2 顾客投诉级别

顾客投诉分为轻微投诉、一般投诉、重大投诉。

1)轻微投诉:酒店方主观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涉及服务设施、服务意识、服 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不涉及服务态度和管理意识,引起客人抱怨、不满,给酒店造成影响较小。

2)一般投诉:酒店方主观存在一定错误,主要涉及服务设施、服务态度、服 务意识、服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引起客人的不满,对酒店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3)重大投诉:酒店方主观存在严重错误,主要涉及服务设施、服务态度、服 务意识、服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引起客人的强烈不满,给酒店造成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的负面影响。组织管理 1.酒店设立顾客投诉处理中心

组 长:客服专员 组 员:各门店第一负责人

顾客投诉处理中心的职责:负责及时处理、跟踪顾客投诉;研究、拟定重大投诉处理方案并及时向公司报告,请求指示后进行组织处置;负责定期对顾客投诉案例进行剖析,编制案例分析培训教材,制定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顾客投诉处理中心的常设机构为大堂副理处,大堂副理负责日常工作。2.顾客投诉处理中心职责划分 1)各门店第一负责人负责受理顾客直接向部门提出的投诉,超出处理权限范 围时,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向运营总监请示处理;

2)店长负责受理顾客向酒店提出的所有投诉(包括当面投诉、来电来函 投诉),超出处理权限范围时,由店长直接向客服专员/前台经理请示处理。负责协助各部门处理投诉;负责定期对《顾客投诉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 案例分析培训教材,制定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3)客服专员负责顾客投诉处理中心的日常管理;亲自负责重大投诉事件的现 场处理和处理方案拟定,超过权限范围时向前台经理请示处理。

4)前台经理负责重大投诉处理方案的决策和呈报,根据公司指示下达处理 决定。

3.顾客投诉处理中心的工作流程

1)顾客投诉处理中心将投诉电话和《顾客意见表》放置于酒店醒目位置和 客人方便使用的位置。

2)店长接到顾客投诉信息后做好记录,填写“顾客投诉登记表”(包 括客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客人要求等)。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分析,判断投诉级别。

3)属轻微投诉的,在第一时间通知责任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情况,做好记 录。

4)属一般性投诉的,通知相关部门配合,由客服专员亲自负责处理。5)处理完毕后填写《投诉处理报告》存档。(《投诉处理报告》应写明时 间、地点、投诉人、具体事件、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等)

6)投诉原因属责任部门主观过错引起的,将《投诉处理报告》复印件传递 至责任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并检查改进成效。

7)遇重大投诉时,客服专员立即通知部门第一负责人,同时报告前台经理,接受前台经理的指令,处理完毕后形成《投诉处理报告》。

8)由客服专员牵头,组织各成员定期根据《投诉处理报告》编制案例分析 培训教材,制定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9)由前台经理主持,每月召开一次《顾客投诉分析会》,提出服务质量改 进要求。

4.顾客投诉处理中心工作时限

1)顾客投诉处理中心所有人员在接到投诉处理的报告或通知后第一时间进 行处理,需进行现场处理的原则上5分钟内到达现场。

2)凡由上级领导指定人员前往处理或协助处理客人投诉的,随时向上级领 导反馈处理进程,处理完毕后5分钟内向上级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3)客服专员在处理完毕顾客投诉后在本班时间内完成《顾客投诉处理报告》 的填写,并在次日酒店例会上通报。

4)未离店客人的投诉,从受理投诉到最终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客人要求 的时间或在客人离店前予以解决或答复。

5)已离店客人的投诉,从受理投诉到最终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工作 日。

酒店顾客投诉处理流程与规范 1 客人投诉处理总流程 受理客人投诉→记录投诉内容→安抚客人情绪,承诺解决时间→投诉问题责任调查→制定投诉问题处理方案→处理投诉问题→将处理结果反馈客人→投诉问题总结和分析 轻微、一般性顾客投诉处理流程与规范

1)凡是酒店员工遇到客人对酒店有投诉、抱怨时,无论是否属于本岗位和本部门过错引起的,都要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

2)认真倾听,了解顾客投诉原因及相关情况(包括投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客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做好简短记录。无论事件性质如何均表现出对客人的信任和理解。

3)对投诉内容做出判断,属无效投诉的向客人做好解释,取得客人谅解。4)属有效投诉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即时处理,能现场处理的立即现场处理,如不能立即解决的,告知客人需要等待的时间,然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5)对要求赔礼道歉的投诉,由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当面向客人赔礼、道歉。6)如遇不属本部门业务范畴的投诉,及时向业务对口部门的管理人员反馈。在反馈的过程中,必须在现场做好对客服务,直到上一级人员到达时方可离开现场。

7)根据调查处理情况,形成处理意见。

8)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客人,与客人进行协商。根据事情性质,在自己处理权限范围内可酌情给予客人适当补偿,如赠送鲜花、水果、折扣等。

9)如处理后顾客仍不满意或其提出的要求超出受理人员权限范围时,受理人员应先安抚客人,然后逐级向上级请示处理。

10)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在接到下级关于客人投诉、抱怨的报告后,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11)检查补救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客人的满意度。

12)顾客处理处理完毕后,由投诉受理人填写《顾客投诉处理报告》存档。3.重大顾客投诉处理流程与规范

1)发生重大顾客投诉时,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大堂副理立即向运营总监报告。报告清楚投诉原因、初步调查情况、客人提出的要求等。

2)前台经理通知客服专员、涉及部门第一负责人同时赶赴现场,由前台经理 亲自向客人道歉。

3)迅速了解情况,情节严重的立即向驻店总经理报告。

4)如遇客人人身受到伤害时,首先积极组织救援,征求客人意见帮助其联系 120急救中心,并安排酒店人员陪同。

5)如遇客人财物受到伤害时,首先安排保安部保护现场。

6)由大堂副理负责安抚客人,将客人安排在大堂吧休息,积极和客人进行协 商。

7)由涉及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掌握事实证据,分清是非与责任,确定 处理方法。

8)根据酒店规定和事情的性质给予解决和补救。在处理权限范围内给予适 当补偿。超过处理权限范围时请示驻店总经理处理,如涉及的金额或影响较大时 拟定处理方案上报驻店总经理。

9)遇书面投诉,由酒店前台经理代表酒店以书面形式回复投诉者。10)遇客人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的,查明事实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 解结果。

11)遇客人向公安部门报案投诉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处理。12)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13)对无理投诉,故意影响酒店声誉或影响酒店经营活动的投诉者,规劝其离 店,规劝无效的,可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管理规定 酒店各级员工接到顾客投诉须立即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处理,处理或报告不 及时,将按制度给予处罚。酒店各级管理人员接到投诉通知和报告不到现场、不与客人沟通、不处理或 处理不及时、不按规定上报者,将按严重过失处罚。受理投诉人明知客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但又未采取补救措施或上报的,将 按严重过失处罚。投诉受理人做出权限范围之外的处理决定,由此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 承担。投诉受理人须保持良好的接待态度,因此受到客人投诉并查证属实的,将按 制度给予处罚。投诉处理完毕涉及部门须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执行,违反者将按制度给予处 罚。其它相关规定

1.酒店各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制定部门常见顾客投诉处理规范及管理细则。2.本办法未规定事宜,依酒店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施工合同示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 篇二

一、对签证与索赔的时效的规定

时效是签证与索赔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规定时限内没有主张权利,就等于放弃权利;提交签证与索赔报告后,发包人或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确认。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时效规定如下:、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应在发出后的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若未确认,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应确认,不答复视为确认。、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工程师送交报告。、暂停施工,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工程师48小时内予以答复,如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就延误工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提出修改意见也不予以确认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8小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若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超过后承包人可自行验收。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签字的,视为认可,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后继续施工。、工程价款发生调整因素的1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14天内予以确认,既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调整。、工程量的确认,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核定,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参加。收到报告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视为工程量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计算依据。不按约定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不能参加计量的结果无效。、工程款支付。下月5日前发包人按已完工程量支付85%的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达到总价款的20%时分批扣回预付款,工程价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85%时停上拨付。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成一个月内再付10%。、材料设备清点与检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检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确定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提出,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师收到报告14天内予以确认,超过时间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视为变价得到确认。、竣工验收,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14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28天内不验收,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

已被认可,从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发包人收到结算报告及资料后28天内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结算报告后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价款后14天内将工程交付发包人,竣工报告经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提供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造成结算不能,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质量保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合理使用的年限。屋面防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为两个采暖和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装修工程为2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出索赔意向或通知,发出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收到报告及资料后28天内给予答复,28天内不予答复或未要求承包人补充的,视为该索赔已被认可。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的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性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事件结束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上述事件或事由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完成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签证索赔,要充分利用视为认可和视为确认的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经济利益。

二、签证与索赔事件。

施工合同履行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费用增加时,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签证申请。当请求支付费用、顺延工期或赔偿损失未获通过时,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事件索赔规定如下:

(1)6.2款:(发包人)工程师签证的总规定

(2)7.2款:(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证的总规定

(3)4.1款:发包人交图签证

(4)7.3款:施工遇紧急情况的签证

(5)10.1款:施工组织设计签证

(6)9.1.1款:委托施工图设计签证

(7)11.1款:延期开工签证

(8)12款:发包人暂停施工签证

(9)13.1,13.2款:工期延误签证

(10)14.3款:工期提前签证

(11)17.1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12)18款:重新检验签证

(13)19.2款:工程试车签证

(14)21.1款:安全保护措施签证

(15)21.2款:危险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签证

(16)23.4款:价款调整签证

(17)25.1款:工程量计量签证

(18)26.3款:承包人同意延期支付价款签证

(19)26.4款:承包人停工签证(通知)

(20)27.2款:甲供料交料签证

(21)28.1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及代用材料签证

(22)29.3款:合理化建议的费用分摊及收益分享签证

(23)31.1款:确定变更价款签证

(24)32.1,32.2款:竣工验收签证

(25)32.7款:单项竣工签证(26)33.1,33.2款:接受竣工结算资料签证

(27)36.2款:提交索赔资料签证

(28)39.2款: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签证

(29)42.1款:使用专利技术等申报签证

(30)43.1款: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的保护措施签证

三、(1999)FIDIC合同文本对索赔的规定。

目前在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是在借鉴其它先进合同文本的基础上,通过几十年工程实践,经过工程管理专家和法律专家数次修改形成的科学结合的整体。FIDIC合同条件和示范文本的优势之处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其本身包含众多细腻和完备的程序性条款,我国现行施工合同范本对索赔程序问题的规定借鉴了FIDIC合同关于索赔条款的规定。FIDIC(1999)中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值得作深入的比较和研究,现整理出供承包人参考。

括号中“T”表示一般可以索赔工期,“C”表示一般可以索赔成本或费用,“P”表示一般可以索赔利润或预期可得利益。原有1987年版的FIDIC合同条款已1999年版所代替,新颁FIDIC中的索赔规定与1987版的对应规定条款在括号中列明。此外,打▲记号条款系1999版FIDIC合同文本新增加的索赔条款。具体分类规定如下:

1、进度控制索赔条款

(1)第1.9款(原6.3、6.4),工程师迟发图纸或指示引起工程进度的中断(T+C+P);

(2)第2.1款(原42.1),业主未按约提供场地(T+C+P);

(3)第8.4款第(a)项(原44.1)设计变更及工程量质性变化;

(4)第8.4款第(c)项(原52.2)恶劣气候条件(T);

▲(5)第8.4款第(d)项,政府行为或传染病造成的人员或货物短缺(T);

(6)第8.4款第(e)项(原40.2),业主及其雇佣的人员或其他承包商的延误、干扰(T);

▲(7)第8.5款,公共当局的延误和干扰;

(8)第8.9款(原40.2),非承包商原因的工程师指令停工(T+C); ▲(9)第16.1款,因业主方延误付款,承包商暂停施工(T+C+P);

(10)第16.4款(原44.1),业主方违约,承包商终止合同(C+P);

(11)第19.6款(原39),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C);

(12)第19.7款(原39.1),因合同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原因终止合同(C)。

2、成本控制索赔条款

▲(13)第4.6条,配合业主及工程师指定人员的工作(C);

(14)第4.12款(原12.2),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T+C);

(15)第12.3款(原32.3),如某项工作实际工程量较合同工程量变化大于10%或某项工作价格的变化超过合同总价款的0.01%或某项工作单价的变化超过1%(C+P);

▲(16)第12.4款,删除工作(P);

▲(17)第13.2款,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使成本节约(C);

(18)第13.3款(原52.2),工程变更(C+P);

(19)第13.5、第13.56款,暂定金额和计日工(C+P);

(20)第13.7款,基准日期后的法律变化(T+C);

(21)第13.8款,基准日期后的人工、材料价格上涨(C);

(22)第14.8款,业主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利息(C)。

3、质量控制索赔条款

(23)第4.7款(原17.1),工程师提供的放线参数错误(T+C+P);

(24)第7.4款(原36.4),工程师拖延检验和额外检验(T+C+P); ▲(25)第9.2款,业主无故延误竣工验收(T+C+P);

▲(26)第10.2款,业主提前使用部分工程(C+P);

▲(27)第10.3款,业主妨碍竣工验收(T+C+P);

(28)第11.2款(原49.3),因非承包商原因的缺陷修复费用及完成扫尾工程费用(C+P);

(29)第11.6款(原38.2),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重新检验(T+C+P);

▲(30)第11.8款,结果表示非承包原因的缺陷原因调查(C+P)。

4、其他索赔条款

(31)第3.1款(原5.2),工程师行使权力不当或错误(T+C);

(32)第4.24款(原27.1),现场出现化石等有价物品(T+C);

(33)第17.1款,业主方的疏忽或责任造成承包商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C);

(34)第17.4款(原8.2),修复业主风险导致工程及承包商损害(T+C+P);

(35)第17.5款(原28.1),因业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承包商招致索赔

(C);

(36)第18.1款(原25.4),应办理保险方未办保险或未使保险有效(C);

(37)第19.3款(原39.2),因不可抗力使承包商无法履行义务(T+C);

3.客户回访管理规定 篇三

客户回访管理规定(试行版)第一条 为不断优化及完善客户回访机制、加强客户回访工作、督导理财经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客户需求及意见、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业务规范发展。

第二条 所有回访必须准确、完整地保留电话录音及客户回访记录。回访记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内容:回访时间、回访人员、回访对象、回访方式、回访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等。客户回访记录的保存不得少于三年,其中电话回访的语音记录可以定期刻录成光盘保存。

第三条 客户回访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户自愿原则。在进行客户回访工作时,为确保对客户进行全面回访,应尊重客户意愿,对不愿意接受电话、拜访等回访方式的客户,可以采用短信、电邮等其他方式落实回访工作、告知及提醒等业务。

2、信息保密原则。在进行客户回访工作时,对客户资料和隐私保密,禁止泄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开展客户回访工作必须做到:未经授权,不得向公司以外的机构或人员公开回访客户信息、回访数据及回访结果;妥善保管客户回访的文件,不得丢失;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对未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3、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在进行客户回访工作时,回访中涉及利益冲突的部门或个人不得直接参与客户回访工作。

第四条 客户回访是保证理财业务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是理财客户持续管理的主要内容。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回访质量监管专员、客户回访专员分工协作,落实客户回访工作。

1、回访质量监管专员的主要职责

回访质量监管人员负责对客户回访专员的回访工作进行合规性监控,以监督和检查回访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①对客户回访工作进行抽查,监督和检查其回访的合规性;②具体安排及落实回访工作计划,管理及督导回访工作实施,按月进行工作量及质量考核。

不定期抽查可以监督和检查其客户回访的开展情况与回访工作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或回访过程中存在问题,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制定回访计划,是否按时完成回访任务,是否如实记录回访结果,是否规范执行回访留痕等。对在回访

同江投资-理财管理部

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同时按月将违规汇总情况上报。

回访过程中,若发现相关部门及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侵害客户利益行为的,知情部门及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反映,按照公司制度处理。

2、客户回访专员的主要职责

客户回访专员是公司客户回访工作的第一线,全面负责日常的客户回访工作落实,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① 根据公司客户回访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客户回访工作;② 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异常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人员;③ 应按照制度要求对各类回访记录留痕,对回访结果及时分析、总结、并做好归档管理;④ 负责在公司客户回访制度及规范的基础上,完善及优化客户回访规范、回访工作流程,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实时更新;

3、考核及处罚 对客服的考核及处罚

① 未完整准确建立/完善客户档案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从工资中扣除100-300元/次; ② 客户信息弄虚作假者,除给予500元/次处罚,还可以并处降薪、降职、调岗、辞退的处罚。

对理财经理的考核及处罚

① 回访期间客户投诉理财经理态度有问题的,核实属实的扣除当事人500元 ; ② 客户信息弄虚作假一次,当月工资扣除并辞退;

第五条 客户回访工作要精心准备、认真实施。回访专员应根据制定的回访计划及内容提纲,规范回访用语,回访过程应同步录音,真实反映客户问题和回访人员的工作态度。

第六条 客户回访方式可分为电话、短信、电邮等,回访专员应通过以下方式(电话、短信、电邮)或者其他有效可行的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

1、电话回访。回访专员应参照本规定各项内容及工作要求,对客户进行统一回访,并通过对回访电话进行录音及填写《客户回访记录表》等方式实现强制留痕,录音记录保存三年以上。对于电话回访,原则上要求用400电话进行回访;在回访专用电话及其录音系统出现异常或客户不接听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电话进行回访,但回访须有录音,回访记录和相关资料保存须按要求执行。

2、短信等方式回访。客户明确表示不想接电话时回访专员也可以通过发送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

第七条 为客户回访的内容分常规回访和专项回访两类,其中常规回访主要内容为业务规范性回访和客户服务性回访。根据回访时间、频率及内容要求,常规回访可区分为新签约回访(回访内容侧重业务规范性)和持续回访(回访内容侧重理财经理执业规范及客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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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常规回访为定期回访工作,专项回访为不定期回访工作。

(一)常规回访

常规回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确认及核实相关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对合同或协议的关键内容及重要事项进行确认及核实;调查客户对理财经理服务的需求和满意度,如理财经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专业能力等等;宣传推介公司各项服务和产品,如公司传统和创新服务的产品、措施、技术、公司理财产品等。

1、新签约回访

新签约回访是客户签约后随即开展的首次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① 对于新签约客户在客户签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② 可以询问客户对这次理财经理对产品的介绍和解释是否熟识,能否完全解答客户心中的问题。

2、持续回访

签约客户持续回访主要包括理财经理业务能力回访和客户满意度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① 理财经理执业规范:理财经理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是否具有合理的依据,是否主动、明确地进行了客观的风险揭示、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的行为;② 客户满意度:理财经理提供的投资建议是否及时,是否具有实战操作价值,确认客户的满意度情况。

(二)专项回访

专项回访为针对特定事宜或根据公司相关部门安排,对理财客户开展的非常规性质的回访工作。专项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诉客户回访:回访专员在投诉处理完毕后,与客户核实投诉方案的执行情况而开展的回访工作。客户的投诉与纠纷处理,依照《同江投资客户投诉与纠纷处理办法》等制度规范的要求执行。

2、重要业务事宜的确认,如协议变更(变更签约佣金率、变更有效期)、协议解除等;

3、解约客户回访:客户解约时应及时了解客户解约的原因及有关意见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电话、电邮等方式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客户投资状况以及服务需求;适时邀请客户参加我司客户服务活动。

4、执行公司相关部门的专项回访指令:专项回访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或营业部根据业务需要,向总部理财管理部提出具体回访需求,由总部理财管理部统筹开展的客户回访业务。

同江投资-理财管理部

第八条 回访频率

1、新签约客户回访频率:在新客户签订协议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展新签约回访。对每一位理财客户开展的新签约回访,均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自然月)内完成。对全部理财客户开展并完成的新签约回访比例应达到100%;

2、持续回访频率:对每一位理财客户开展的持续回访,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对全部理财客户开展并完成的持续回访比例应达到100%;

3、专项回访:无回访频率要求,按具体要求执行。理财客户回访计划包括回访的内容(问卷)、方式、时间、对象和执行人员等要素。各分公司、营业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理财客户制定相应的回访计划,回访计划上报总部理财管理部审批后备案并开始执行专项回访。

第九条 理财客户回访流程及主要程序

1、回访专员须在回访计划实施前,可以组织回访专员进行充分讨论和模拟演练,以便回访专员明确回访目、充分理解回访内容、掌握各项回访要求、具备一定的回访技巧;

2、回访专员根据回访客户清单,对客户进行现场、非现场回访。可同时通过电话、现场拜访、信函、邮件等多种方式确保回访目标的达成,并详细记录回访情况和客户需求。电话回访时,需配置合格的录音设备,需做好回访录音及录音文件整理、标记和存档工作;

3、回访实施过程中,如遇回访用语及问卷用语不被客户接受的情况,回访专员有权在符合监管要求、达成回访目标的前提下,根据客户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回访用语及问卷用语;

4、回访专员应利用回访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在回访过程中,除完成合规性回访内容、收集客户意见建议、了解客户情况外,应利用与客户沟通的宝贵时机,对客户讲解业务知识,解答客户疑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及防范方法,并详细了解客户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意愿。

5、回访专员如实填写《客户回访记录汇总表》,详细记录客户姓名、回访时间、回访方式、回访内容等关键信息,然后交上级主管整理归档及备查;

6、回访专员负责回访事项的跟踪结果,如有必要,应当将结果反馈给客户;

7、回访专员在回访过程中涉及投诉事项的,先安抚客户情绪再按照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处理相应事宜;

8、回访专员完成回访任务后,应及时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填写《客户回访记录表》;

9、建立理财客户回访工作档案,详细记录理财客户回访情况。回访记录及相关资料(回访录音等)应当归档保存,以备公司各部门调阅。

同江投资-理财管理部

第十条 回访跟踪及反馈

1、理财客户回访信息跟踪及反馈

回访中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客户问题、建议等由回访专员负责汇总整理,提交至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跟进处理,并及时向客户反馈问题处理结果。

如存在重大异常问题客户时,应及时反馈至上级领导,由其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二次回访。重大异常问题通常包括但不限于:① 客户对服务强烈不满和抱怨;② 代客户签名、代客户操作、存在全权委托行为、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或有关迹象;③ 客户资料严重失真或缺失。如遇重大异常问题程序如下:

(1)对涉嫌违规操作的理财经理要先由直接领导负责人开展员工面谈,面谈记录应包含面谈时间、地点、内容、员工签名、营业部分公司负责人签名等。

(2)填写营业部分公司领导对理财经理涉嫌有违规行为的综合自查结果。填写内容包括通过营业部自查方式、客户账户排查结果结合回访内容等可判定客户反映信息是否属实的相关信息,营业部分公司等领导层给予最终处理意见。

(3)营业部分公司将综合自查结果上报至总部理财管理部,由理财管理部出具最终处理意见。

客户意见建议信息反馈内容包括:回访客户详细名单及回访结果、客户意见建议等。回访专员跟进处理客户意见/建议流程:收集到理财客户意见、建议后,先评估其有效性后,组织相关人员跟进和处理客户的相关意见,并及时答复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工作。处理客户意见建议时间应控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一条 回访结果的处理

回访专员应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做好备案。回访结果应作为理财经理人员考核及服务改进的依据。

对于在回访过程中受理的理财经理投诉事件,回访专员应立即记录详细情况,按照《客户投诉与纠纷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回访质量及效果管理

1、回访执行人员应熟练演练,习惯使用规范用语及礼貌用语,尤其是多用尊称及感谢语;应积极学习及熟练掌握回访用语基本要求,合理使用下发的参考话术进行回访,关于话术内容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理财管理部,共同完善及优化;

2、回访必须用普通话,除非是客户主动要求回访人员用本地话做介绍;

3、拨打客户电话,原则上需等待20秒才可以挂断电话,给客户合理的响应时间;无效

同江投资-理财管理部 的客户回访电话,仍需做好回访工作记录,记明情况或原因。客户未接听时,需更换回访时间,至少拨打三次。回访时间应合理安排,一般是工作日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 第十三条 资料管理及报备

理财管理部应当完整记录客户回访过程、回访记录、录音和电子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公司各部门需要调阅回访资料的,须经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如需向监管机构提供回访资料的,还需向理财管理部备案。

第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对于客户回访有新的规定出台,从其规定。

4.带客户参观工厂规定范文 篇四

请业务员务必要熟读以下规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准!

为了利用好大家的工作时间,节约有限的公司资源,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现针对客户来访作以下规定:

由于大部分国外客户都有中国代理,或顾问陪同,在我们还不了解他们的背景关系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带客户参观工厂。

针对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有关规定,并且对客户的所有回答,业务员都必须遵循站在客户的角度去做回答的原则,例如说“是因为考虑到你们销售市,货期,及销售的时间……所以我们才……,而不是说你们的采购需求和我们的路线不匹配等话语。

情况一:客户要求拜访公司,希望看看我们的产品。

针对这种情况,业务员要了解客户的背景、求购的产品款式和材质、数量以及目标价格。只有当我们了解到足够多的信息后,我们才知道花个半天时间去陪同这样的客户是否有意义。如果他要做目标价格为5美金以下的公文包,那么业务员可以直接跟客户说明白我们的核心产品是以真皮为主,价格范围在……,我们担心产品无法满足你们的市场需求,担心会影响你们的销售情况,因此如果以后你们有匹配双方市场的产品采购需求,期待合作。客户听后会明白的。因此在邮件中或是在电话中必须问清楚情况再做下一步决定。

情况二:客户要求直接参观工厂。

针对这种情况,业务员同样要先了解客户的背景、求购的产品款式和材质、数量以及目标价格。当客户不是我们的目标客户,那么可参照情况一的做法。当客户是我们的目标客户,那么可以请他先到公司,我们可以说“因为工厂在郊区,路途颠颇遥远,我们在这里设一个办公室就是为了方便客户来参观,请先到我们公司观看产品,我们的产品直接反映工厂的做工和质量。假如客户对产品满意,需要看工厂,那么可以说:很高兴听到你要去参观我们的工厂,而且想看一下我们帮你生产时的具情况,就如现在这产品的质量亲眼可见,为了你能现场监控大货的质果,你可以先付定,当备好料后,我们会亲自邀请你或是你的代理来工厂,这样是不是节约了你的时间呢?

5.客户索赔处理规定 篇五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2.取得交警证明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祸理赔注意事项:1.不

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

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5.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

6.关于团购客户的销售管理规定 篇六

关于团购客户销售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城市和门店团购客户的销售管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总经理室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城市、门店团购部门

第二章

团购客户的定义和分类

第三条

团购客户系指由团购人员主动开发的、持有公司团购卡的消费者全称。第四条

团购客户分为4大类,17小类。4大类为:社区楼盘、家装公司、商务客户、项目客户。其分别定义如下:

4.1 社区楼盘:单个或组团在收房后经常地购买建材,期望可以得到优惠的价格和服务;分6小类客户,即房产客服、物业公司、楼盘中介、社团组织、专业媒体、社区其他;该类客户一般由门店团购拓展和维护,须使用88子母卡,和门店有着比较接近的关系。

4.2 家装公司:经常大批量地购买建材,持续消费能力较强,期望可以得到折扣返利和优良的服务,主要是指为家庭及个人提供设计装饰服务的公司;无小类;该类客户一般由门店团购拓展和维护,须使用77卡,和门店有着比较接近的关系。

4.3 商务客户:经常小批量的多次购买建材,持续消费能力较强,期望可以得到返利和优良的服务,主要是指有日常采购行为的单位和公司。分8小类,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事业单位、宾馆酒店、政府机构、建材经销商、商务其他;该类客户一般由门店团购拓展和维护,须使用66卡,和门店有着比较接近的关系。

4.4 项目客户:一次性购买大量的建材,期望可以得到较低的工程价格和配送服务,主要是指房产全装修、办公楼、厂房、酒店等大宗项目的工程采购行为;分3小类,即房产开发商、工程装饰公司、项目其他;该类客户一般由团购总部和门店共同拓展和控制,须使用77卡,按《团购项目客户操作流程》执行。

第三章

团购客户的销售政策

第五条

团购客户的优惠方式分为折扣、返利、积分兑奖、年底抽奖四种。基本原则为买得越多,获利越多。

第六条

社区楼盘客户的销售政策

6.1只有社区楼盘可以设置子母卡,子卡可以折扣、积分兑奖、年底抽奖,但不能返利;母卡无卡面折扣,分可返利和不可返利两种;

6.2 社区楼盘子卡的最高折扣可根据不同的城市,由所在区域或门店统一制定后上报团购总部,但同一城市的门店折扣必须一致。上海城市的卡面折扣最高

好美加团字(2006)第01号/CCDC-060101-I(内部文档/严禁外传)

积满10万分,赠送100元以下的礼品(参阅《团购客户手册》)积满20万分,赠送200元以下的礼品(参阅《团购客户手册》)积满30万分,赠送300元以下的礼品(参阅《团购客户手册》)依此类推;

10.5年底抽奖以城市为单位设立1个抽将组,但同一城市有10个门店以上的可设立2个抽将组;IT根据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客户消费积分予以编号并输入电脑,按《好美家网站抽奖活动的程序开发流程》执行; 10.6年底抽奖奖品的总金额必须控制在不高于团购客户消费总额的0.05%;每个抽奖组的具体奖项名额为(详见《好美家团购消费抽奖活动细则》): 一等奖

≤1个 二等奖

≤4个

三等奖

≤8个 四等奖

≤25个 五等奖

≤35个

10.7各门店团购负责人必须每季度统计积分发放礼品的清单及年底时统计参加抽奖和中奖的客户名单上报团购总部。第十一条

关于返利和团购卡操作

11.1团购客户返利周期为每年2次,即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返利最多跨一个周期;门店团购负责人在返利周期到达后三天内填写《团购客户返利汇总审批表》,经门店IT、财务、店长、区域等领导签字后上报总部审批,同时门店IT负责将此返利清单输入系统;特殊返利客户需事先签订协议上报总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11.2团购客户返利的主要形式为礼券。客户购买使用该礼券,应计入不可返利销售,如客户需提取现金,则根据《关于团购返利提现的相关操作规定》执行; 11.3团购卡仅能在办理开通该卡的门店内使用。客户在办理团购卡时须填写《好美家团购卡申请表》,确认履行《好美家团购卡使用规则》,如系个人应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如非个人还应留存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11.4对需送货的团购客户,各店营业员须主动询问客户是否有团购卡,并将商品信息输入该卡,然后再通过服务台结算;对自提的团购客户,在经过收银通道时,各店收银员须主动询问客户是否有团购卡,并用客户团购卡进行结算; 11.5团购卡操作有关财务事宜按《团购卡使用的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团购操作的有关系统事宜按《团购卡系统操作手册》执行。

7.客户服务部规章制度及规定 篇七

客户服务部工作职能

负责业户入住、退租、建立业户档案及日常管理等各类手续的办理。

负责项目内部及外围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含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外墙清洗等),并根据业户需求提供特约保洁服务。

负责大厦对内、外餐厅的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俱乐部及商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公共区域及外围绿化植物的养护工作。

负责各项费用的通知及追缴工作。

负责落实业户满意度调查及业户各种投诉的处理工作,并进行回访。

负责邮件、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根据业户需求开展的其他服务工作。

部门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规定统一着装,规范仪容仪表。

三、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

五、认真学习安全消防知识,提高安全防火意识。

六、爱护设施、设备,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七、礼貌规范地接听电话。

八、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九、掌握业户情况,注意对业户信息予以保密。

8.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 篇八

一、客户上门时间以《来客登记表》及《客户跟进登记》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业绩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负责到底,业绩和佣金归最初接洽销售员所有。

二、客户来到现场时,案场秘书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人电话邀约或者是否收到宣传单页,以判断客户归属。

三、如客户来到现场,能说出销售员姓名或大致长相,应该销售员接待;若该销售员休息或因公外出,且知道该客户可能要来并告知同事和秘书,则由最后一位轮序人员热情接待,事后需及时(当天)向现场经理和原接待人通报(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

四、客户的第一次来访后,第一次回访须在3天内回访,第二、三次回访须在10天以内,第四次及以上须在15天以内回访,若已超出客户有效期限,则视之为新客户。

五、来电咨询的客户,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由秘书分配。以邀约来访率进行考核。

六、多名置业顾问与同一组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首先查证回访记录,符合客户认证标准的,实行分单:业绩和佣金归所有接洽销售员所有。

七、客户介绍客户上门。

1.客户经推荐后,点名要找原销售员,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如该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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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 销售人员不在,则由当值人员接待,如此客户成交业绩归当值人员所有,佣金两人均分。

2.如客户经秘书询问后没有表明客户介绍,也没有提出找原销售员的,由轮值人员接待,业绩和佣金归属该轮值人员。

八、与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本公司领导带上门的客户及业务伙伴带上门的客户购房,如果对方未指定置业顾问接待,则由当轮人员接待,属于该置业顾问业绩。

九、客户第二次上门,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认出该客户,或是该客户指认该置业顾问的,应主动交还第一次接待人员继续接待;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正常轮休或者因工外出,且已告知秘书或经理今天该客户要来的,当轮人员应该义务接待;如果未和该客户约好时间,且由当轮当场促成签约的,实行分单,如果成交业绩归原销售员所有,佣金首接销售员占70%,错过接待轮次不予补接;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在场,而没有认出该客户,该客户也没有指认该置业顾问,当成新客户接待。

十、客户中途要求更换销售人员的,如属于服务质量问题,销售经理确认后应予以更换并由销售经理指定销售人员负责客户今后联系与接待,成交后前销售人员将不再享受提成分配;如属其它原因,销售部经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十一、若有销售人员离职或被辞退,其全部客户资料应转交现场销售经理,并由营销经理合理分配。

十二、不详之处,由现场销售经理作出解释,并权衡处理。

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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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客户索赔处理规定 篇九

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客户受电工程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检查和监督,适应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6号)《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8号)3术语和定义客户受电工程:指供电企业直供范围内由客户出资、属客户资产的新装或增容供电工程、用电变更工程以及迁杆移线工程。4职责各供电企业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客户受电工程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场部门负责执行客户受电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纠风和稽查机构负责对客户受电工程管理情况监督检查。5资质核查和信息公布5.1供电企业应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入网承揽业务。

5.2拟入网承揽业务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应向供电企业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简介(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政府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适用于设计单位);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适用于施工单位);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证书(适用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4)企业联系信息5.3供电企业收齐第

5.2条所述资料后,应向申报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单。材料不齐全的,应通知申报单位补齐相关资料。

5.4供电企业对资质核查无误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通过网站、营业厅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名单,供客户自主查询选择,公布的信息包括:(1)企业简介(2)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3)企业联系信息 6客户受电工程服务6.1供电企业在受理新装、增容、变更等用电业务时要以书面形式向客户明确告知业主对受电工程具有自主选择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权利及相关信息的查询方式。

6.2客户可自主选择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客户在供电企业公布名单之外选择的,供电企业应要求客户提供所选择单位第

5.2条列出的资料并进行核查登记。只要具备相应资质,供电企业不得拒绝。6.3供电企业应对客户受电工程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标准咨询服务,包括:提供答复供电方案、设计资料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装表接电等。6.4客户受电工程存在以下情况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整改:(1)客户选择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2)设计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3)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4)施工工艺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5)受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6)其他影响供用电安全的情况。6.5供电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制订客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对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共同维护客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发现以下行为的,供电企业应及时向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报告:(1)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3)超越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的;(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7 7检查和监督

7.1公司系统各级纠风和稽查机构按照本规定对客户受电工程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列行为应追究责任:(1)对客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2)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另行设立“二次许可”,排挤竞争者的;(3)允许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承揽客户受电工程业务,导致出现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事故的;(4)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客户受电工程开展检验,导致出现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事故,对公司和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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