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行业就业调研(精选6篇)
1.工程管理行业就业调研 篇一
XX市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经过近几年跨越式发展,呈现出税收规模逐年攀升,经营行为日趋复杂,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等特点,相较而言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模式、方法都一定程度滞后企业经济发展,加之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已于今年到期,为进一步了解目前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与税收管理现状,探索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市局征管科就此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再生资源行业存在着工艺简单,发展速度快,资金流动性大,实现利税强等特点,近年来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与地方政府财税奖励政策的推动下,行业发展呈现出蓬勃燎原之势,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全市国税收入快速、跨越式发展,但其政策依赖性强、执法风险大、税收贡献不稳定等弊端也逐渐显现。
(一)户籍情况
截至2011年6月底,我市共有再生资源企业395户,其中回收企业201户,加工企业194户。主要以回收、加工废铜、废钢铁、废银、废铝、废铅、废锌等金属类再生资源和废硅、废塑料等非金属类业务为主。其中以回收废铜、废钢铁等进行加工为主的有色金属回收企业156户、加工企业
149户,大多数回收企业采取了“一厂一公司”的“1+1”经营模式。再生资源企业主要分布在XX县、XX县、XX县、XX县、XX区、XX区等区域。
(二)经济税收情况
上半年,全市再生资源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86.7亿元(所属期),应纳增值税10.86亿元。其中,回收企业销售收入56.52亿元,应纳增值税9.51亿元,增值税税负率达16.83%;加工企业销售收入130.18亿元,应纳增值税1.35亿元,增值税税负率达1.04%。全市再生资源行业入库税款18.21亿元(征收期),同比下降17.39%,占同期全市计划考核口径税收总量的43.71%。其中回收企业入库增值税16.31亿元,同比下降23.99%,加工企业入库增值税1.9亿元,同比增长221.04%。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企业停业观望与市局加大查处整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力度、金属原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与加工环节税负人为转移至回收环节动力不足是回收行业税收下降、加工行业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
(三)税收政策情况
---原有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这是近年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虚增业务、虚开发票、骗取国家退税的主要动力与原因。
---政策现状。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再生资源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执法风险,但仍然有两个方面的执法风险值得各级税务机关重视:一是目前我市仍然允许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开具收购统一发票作为企业核算的凭证,这一方面起到了促进行业发展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也为加工企业转移税负、回收企业逃避企业所得税留下了一定隐患;二是国家对纳税人销售伴生金实行免征增值税(税务总局2011年第8号公告明确了伴生金的概念:对黄金矿砂以外的其他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和其他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伴生的黄金),如何去确定纳税人伴生金含量、真实性,避免企业偷逃税将是基层税务机关面临的一个挑战。
二、管理现状
近年来,市、县两级一直高度重视再生资源税收管理,致力于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控管措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再生资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管理方式
各单位对再生资源行业在部门管理方式上基本为集中管理和属地管理两种方式,即对本单位所属范围内的再生资源企业全部划归县局税源管理科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和由再生资源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分局)分别负责企业的日常具体管理;在部门内部分工上则各具不同,部分主
管税务人员兼管小规模、个体户或其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工作面较为繁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各单位之间或同单位不同部门之间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管理能力相差较大。
---监管体系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在再生资源行业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国家再生资源经营的税收政策,积极推行了“统一管理、日常巡查、税负预警、纳税评估、重点稽查”的行业税收监控体系,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打击了偷逃骗税行为;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原料收购环节,实施了“园区牵头、搭建平台、财政为主、税务指导、部门配合、共同管理”的查验模式,丰富了货物查验手段。分别对再生资源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实施了预警监控。建立了再生资源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评估预警值异常企业及时开展了纳税评估,对情况比较严重,涉及面比较广的企业开展了专项税务稽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及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进程中,始终存在着促地方经济发展与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促行业发展与坚持税收政策等正反两方面矛盾,始终面临着如何验证、核实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如何化解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等方面难题与困惑。具体来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税收执法面临较大的政府压力
由于再生资源行业具有税负高、来得快、规模大的特点,地方政府为追逐经济总量和财政税收“短、平、快”的政绩,将再生资源行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大力扶持,在招商引资时曲解税收政策屡见不鲜,使再生资源行业得以在短时间内快速膨胀。在这种理念的导引下,地方政府干预税务机关对再生资源行业管理的现象严重存在,各级国税部门在执行税收政策的公正性、独立性、刚性等方面受到一定干扰,同时基层税务部门对当地政府的依存度非常高,有时不得不打政策“擦边球”。
(二)税收发展可持续能力堪忧
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税收政策的扶持,其固定资产投入少,经营以大量的资金流为支撑。在国家特殊的税收优惠下,能在短时间内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税收效应,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其易受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政府财税返还政策、原料价格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候鸟式定居”、工棚式发展等弊端也十分突出,一旦出现国家政策变动、财税政策监控加强,外省市强化该行业税收征管、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等情况,再生资源企业很有可能外迁或关闭,行业税源将很有可能“外流”、甚至枯竭,将会对全市税源结构、税收总量造成较大冲击。
(三)过程监控真实性把控难度大
1、实地验货难以查实。根据基层反映情况,不法企业有可能在验货环节中,弄虚作假,将一批货物多次、多地向验货机构申报验货,主管税务机关很难进行实时监控、审定。
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单纯依靠实地验货难以确保购进货物的真实性,现有验货手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造假扮演了“洗白”的角色,即无法真实确认货物真实性又增加了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
2、收购对象、过程难以确认。一方面回收经营企业虽备案登记了收购对象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但收购对象是经营者,或是经营公司人员,其真实身份难以确认。另一方面企业所购废旧物资多从废旧金属交易市场采购,收购物资难以界定是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品,还是生产企业对外出售的废料,废料中各种资源的含量、品位都无法通过现行验货方式进行确认。
3、购销价格难以掌控。回收经营企业收购环节自开收购凭证,价格自定,随意性大。国际市场有色金属价格波动较大,实际经营中还有期货定价模式,加之收购环节和开票环节时间不一致等因素导致收购价格的真实性难以把握。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销售,也是由于含量不同和销售实现时间不同,造成计税价格难以确定,而税务机关更是难以监控到位。
4、人为操控财务核算。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人为地造成再生资源企业的收购和生产环节一分为二。同时,也助长了企业人为调节价格的做法,一方面,将本来应该是在购进商品成本价格基础上全额计算征收的增值税改变为按照不含税价计征,减少了税基,而且回收经营环节几乎没有进项税抵扣,因而造成回收企业和加工企业税负的“前高后低”。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人为、随意地调节,使得回收
经营企业购销价格倒挂,造成财务核算不真实,帐面亏损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给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带来困难。从常理上来讲,具有固定关联关系的企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一般不会亏损,但经过人为调节,帐面普遍都处于亏损状态,也影响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据实征收。
5、企业能耗难以准确掌握。再生资源税收管理要求各地对再生资源行业的能耗比、物耗比等指标进行测算,通过对这些指标合理范围的分析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但在实际征管中发现,由于企业购进原材料中金属含量的不同、使用机器设备的不同、使用工艺技术和燃料的不同都导致各企业之间的物耗、能耗有较大差异,难以确定一个通用的行业能耗标准。
6、优惠政策造成增值税链条变形。由于国家对再生资源政策的实施(09年前的直接免征和近两年的先征后退),加上地方政策由于追求“面子工程”出台的一系列财税返还优惠政策(基本上是将地方税收及企业缴纳增值税25%部分全额返还),让再生资源企业在税收问题上尝到了甜头。就是连购进货物带着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的行为,也变成法人代表以及乡镇领导都不愿企业拿票出来抵扣入帐,宁愿通过查验自开收购凭证(等额或多开),达到多交税金多得返还、关联企业多抵扣少交税的非法目的。
(四)一线管理人员心理压力较大
调查中发现,伴随着近段时间我市少数企业虚开发票、骗取退税等案件浮出水面,一线税源管理干部深刻认识到了
该行业集聚的诸多执法风险隐患,加之日常税收管理中,货物查验、日常巡查等方面都需要税收管理人员签字记录,基层干部面临较大的心理压力,税源管理部门人员对再生资源行业唯恐业避之不及,普遍存在“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等现象,对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排斥心理较重。
四、工作建议
根据目前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认为坚持以风险控管为向导,专业化管理为平台,贯彻执行力为手段,评估与稽查为抓手的管理理念,推行“控制发展规模、提高准入门槛、严格票证核准、专业精细管理、强化评估稽查,引导健康发展”的管理模式以达到控制规模、降低风险为目的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树立正确理念,适度控制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对再生资源行业中存在的税收执法风险务必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风险忧患意识及大局观念。县(市)局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中潜藏的巨大执法风险,清醒看到全国各地再生资源行业违法案例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切实转变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层面,自觉维护市局各项工作决策,坚决加以贯彻落实。同时,县(市)局主要领导要更加灵活、深刻的向地方党政领导做好宣传解释,将各地违法案例及时送阅党政主要领导,促进地方党政对再生资源行业隐藏的执
法风险的思想认识,避免各地盲目攀比规模、数量,以实际行动为地方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做贡献。
为增强全市国税系统在新起点上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与动力,建议限制各单位再生资源行业、各单位现有再生资源企业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一般情况下要求其规模不应超过上一年。建立再生资源按月通报制度,市局再生资源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初及时采集数据,对各单位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同比、环比、占比等情况在市局内网进行通报,将各单位再生资源发展情况、发展趋势向全市进行发布。对再生资源行业规模仍然快速膨胀的单位,市局适时组织独立调查小组深入开展督导,对管理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追究管理人员与领导干部责任;对仍然超常规发展的再生资源企业,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部门应重点关注,适时开展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一经发现问题,实行从重从严处理,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并报送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二)注重政策宣讲,严把税务登记办理关。对符合税务登记资质,有意从事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纳税人,在其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之前,由税政法规部门联合征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部门上门进行政策宣讲,向纳税人讲透现有税收政策,讲明可能面临的税收管理手段,讲清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最大程度打消其偷税、骗税侥幸心理。对申请新办企业,应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查验生产经营场所与经营资质,了解其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对租用厂房、环保意识差、固定资
产投资较少、法人从业经历短的企业在审批环节要慎之又慎,坚决做到坚持标准不妥协,严格要求不让步。一般情况下,各单位不应再审批设立新的再生资源企业。
(三)堵塞政策漏洞,提升操作执行力。调查中发现,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近年来频繁变动,很大程度上给基层干部造成较大顾虑心理。建议市局对全市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规定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有悖总局、省局、市局有关再生资源税收管理规定的立即废止,统一阳光透明的管理口径、政策,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与前瞻性。同时,建立对各单位政策执行力度的监督机制,由监察、货劳、征管、法规等部门组织督查小组,定期深入实地检查政策执行情况,防止基层单位阴奉阳违,偷梁换柱,做到令行禁止,增强管理制度、规定的严肃性。
(四)改进验货方式,提升源头控管实效。一是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原料采购、运输、过磅、入库、购销合同等环节的票据存档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再生资源入库、出库台账,据实填写再生资源入库品种、品位、数量、单价等资料。二是探索引进具有独立鉴定资质的管理机构,成立第三方监管工作小组,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原料购进环节实行随机不定期抽查制度,一经抽查发现存在恶意虚构业务、虚报品目、虚报价格等行为,对该企业实行重点稽查、停供发票等严厉处理手段,对其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标准一律就高不就低,切实震慑不法纳税人,维护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秩序,促使企业真实购销、合法经营。
(五)重视日常巡查,提高分析比对能力。税收管理员应不定期到回收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开展巡查,特别是对关联经营模式的关联企业的日常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归档。一是提高巡查频率,税源管理部门一个月对再生资源企业的巡查应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二是提高巡查质量,日常巡查不应走马观花,要真实记录巡查时点上企业原料品种、库存、成品数量、工人人数、机器开工情况;三是按户掌握企业生产环节关键指标,税源管理部门通过掌握企业的工艺流程,通过外围数据支撑,测算企业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资金流、产能等关键指标;四是开展配比分析,通过对废料投入比、原料产出比、资金流税负进行分析,建立产量、能耗、物耗、资金等四要素的配比分析模型,认真研判企业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六)严格票证管理,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测算结果,由县(市)区局单位局长办公会合理核定其使用发票的种类、最高开票限额和最大购票数量,增强税务机关在票证领购环节的严肃性与主动性,避免增值税发票领购审批环节的随意性。二是重视收购凭证的管理。建议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在原材料购进环节中带票原料价值占购进环节原材料总价值的比例限定在某一个区间内,并逐年降低该比例,对应取得而未取得购进环节合法凭证的,坚决不允许企业填开收
购发票。促使我市再生资源购进业务尽快取得合法凭证,逐步减少自开发票量。避免企业虚开收购发票以达到多列支成本,造成亏损假象,逃避企业所得税。三是建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收购发票必须通过《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开票系统》开具,并按月将采集的收购发票信息上传至《再生资源收购发票采集系统》,从而将再生资源经营企业的收购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全部纳入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七)突出管理重点,强化税源征管。一是保持对“两头在外”企业管理高压态势。各单位必须对开展“两头在外”经营业务的企业数量和经营资质加以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再“两头在外”的经营业务。二是加强对加工企业增值税管理。第一,建立配比分析制度与模型,通过采集购进再生资源的品类、数量、金额和利用再生资源的物耗、用电用煤的能耗、人工的工耗等指标,对企业产、供、销三环节配比分析,防止企业虚假经营。第二,牢牢抓住税负这一核心不放,建立分行业的税负预警机制,对低于最低税负控制线的企业,销售额较大的企业,暂缓其进项税额的抵扣,由市局组织评估检查,对疑点问题逐个排查,防止加工企业虚抵进项。三是规范再生资源伴生金免税管理,对伴生金生产加工企业应要求其出具省级以上有检测资质的机构的检测证书,并按照国家和财政部的规定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否则不允许其做免税处理,同时要组织业务骨干尽早熟悉了解行业特点,提前重
视介入,避免走亡羊补牢的老路,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偷逃税,最大程度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八)提高财务核算要求,掌握企业资金流向。要求再审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臵账簿,同时建立《再生资源仓库台账》、《再生资源销售资金台账》、《再生资源收购资金台账》等各类台账。加强再生资源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完善货款结算制度,再生资源企业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销售额必须占企业销售总额的80%以上,尤其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单笔收购额在一千元以上的购销业务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转账结算,税务机关应掌握与企业发生业务较为频繁、业务金额比较大的业务联系人的账户情况。对未按要求设立账簿,未按规定方式结算的企业,一律停止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账户提请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九)评估与稽查主动介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一是督促纳税评估部门和稽查部门强力介入,要求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将再生资源行业列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将评估、稽查成效以文件形式向市局上报,市局组织人员随即抽查审核工作成效的真实性,避免评估、稽查流于形式。二是实现以查促管,坚决贯彻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查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虚开运输发票抵扣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并力求在整治中摸索企业违法手段、规律,及时反馈给
税源管理部门,帮助税源管理部门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点。三是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再生资源企业出现虚开、虚增等不法行为要立即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购发票,按照最高标准进行处罚,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及时提请公安部门介入,不应仅责令企业自查补税,并建立违法企业及法人代表黑名单。
(十)探索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征管实效。税收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
一是统一归口,专业管理。成立再生资源专业化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直接对县局党组负责。内设数据采集岗、系统管理岗、预警分析岗、预警处理岗、档案管理岗等专业化管理细化岗位,明晰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岗位责任、工作时限。同时,市局设立相应行业的税收分析与评估岗,通过案头采集数据,定期分析比对发布可疑分析结果,税源管理部门依据可疑结果,及时组织人员实地查验,并将结果反馈上报。实现分人分段分工,形成源头征收管理、案头评估分析、管理人员比对查找原因、反馈结案的管理模式,推进重点行业专业化管理。
二是精细流程,风险控管。建议市局业务主管部门依据 14
国家和省局相关政策,依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各环节的相关流程,进一步明晰管理程序。同时,分析查找行业管理中的主要风险点,并评定各风险点的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的风险处臵程序,对风险较高的工作流程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最大限度降低重要管理环节中的经验主义、本本主义,有效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分类管理,区别对待。主管税务机关对回收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一方面依据企业规模分类,对收购金额大、年销售额大、缴纳增值税额较大的加强重点监控、实行建档、跟踪管理;对销售额、实缴增值税规模较少,但月增减幅度变动较大,税负异常等企业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另一方面依据企业纳税诚信来分类,对依法经营、有精加工产品、增值税税负率较高的企业,给予税收支持;对涉嫌虚构业务、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坚决查处。
四是价格发布,统一税负。一方面要建立再生资源价格发布制。市局可按月分类发布当月同类期货最高、最低交易单价、5日、10日、20日及当月平均交易单价。基层税务部门可按发布的单价,结合验货时期及其产出率,定期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购进废旧物资进行比对,基本确定其开具收购凭证单价真实与否,控制企业虚高收购价格,从而抑制企
业价格虚高的可能性,降低税收执法的风险度。另一方面要保障税负预警管理实效。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实行预警管理,要牢牢抓住税负这一核心指标,分级分类统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预警值,对税负低于预警线的单位,要求其分析原因并作出书面说明,并且要对企业的说明情况由管理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和管理人员认定核实有误的企业,可以作出暂缓供票的措施,避免预警管理流于形式。
五是信息管税,强化分析。一是搭建有个性的信息管税平台。建议市局对再生资源行业进行具体细化,对再生资源企业生产经营指标、单位能耗、物耗、投入产出等具体指标进行量化,在此基础上开发可以针对细分行业、具体企业进行监控分析的再生资源信息管税平台,尊重行业发展规律、兼顾企业差异性,增强管税平台的可操作。二是注重数据分析比对。通过信息平台采集企业发票信息、货物流转、仓库库存等指标,建立细分行业、具体企业生产能力测算、企业业务真实性评估的相关分析模型,注重对企业能耗、物耗、产能、资金流等四要素进行分析比对。三是重视分析数据的利用。分析比对结果不仅仅只是数字、只是文件,应该将分析结果传送至具体管理部门、人员,责成其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研,逐个排查疑点问题,避免信息管税流于形式,缺乏实效。
六是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专业化管理不是浅层意义上的单一管理,单兵作战,而是工作分工更细化、管理服务更专业,因此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专业化管理特点,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对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出现工作失误的人员,要敢于批评,敢于处罚,切实增强法规、制度的刚性;但对已按照工作要求,因企业或不可控原因造成管辖企业出现偷逃骗税行为要区别对待,尊重干部的工作付出,凝聚干部的向心力;对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工作业绩取得成效的人员更应大张旗鼓的表扬,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激发工作干劲。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2.工程管理行业就业调研 篇二
1 基本情况
1.1根据《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5年) 》, 我市2009年制定了《菏泽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5年) 》。按照提档次、减数量的总体要求, 我市逐年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数量, 特别是2012年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 (2012) 19号”文件精神, 开展了审核清理工作。通过审核清理, 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优化资源配置, 全面推进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目前, 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由2011年的112家压缩到36家。但由于个别县区经济基础薄弱, 生猪屠宰行业发展不均, 通过审核的场点太少, 造成了偏远农村猪肉供应不足, 私屠乱宰现象时有发生, 管理难度加大。
1.2目前我市共有畜禽屠宰企业146家, 3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家禽屠宰企业103家;牛、羊、兔屠宰企业7家。其中规模以上49家, 只占33.6%, 低水平生产模式加大了管理难度。全市目前商务系统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单位经费来源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 共有100个事业编制, 车辆11台, 防护用具16套, 取证设备23台, 7套水分快速检测仪。而畜牧兽医监管执法驻场人员有304名, 90%以上没有财政编制, 多数是自筹自支人员, 靠收取检疫费发工资, 根本提不上工作经费由财政拨款来维持正常的执法监管工作, 且这些驻厂监管人员并不是专职人员, 还肩负了动物产地检疫和饲养场监管等工作。再之, 化验设备、检疫装备比较滞后, 目前还只能通过肉眼及经验进行检疫检验, 这就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移交给畜牧兽医部门后, 原来商务部门长期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不能随职能划转, 势必会给监管衔接工作带来种种困难。各级政府应建立长效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 确保职能划转后队伍稳定, 保证人员财政供养, 购置检测检疫和执法装备, 切实改善执法环境。
1.3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待宰制度现状。近年来, 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加快设施改造, 大力发展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屠宰、加工, 逐步取消了大部分设施简陋、管理落后的小型定点屠宰场点。原来偏远农村传统的自己收购生猪, 然后到定点场点集中屠宰后到集市出售的模式, 已经逐步被统一收购、定点屠宰、统一配送、进店经营所取代, 生猪定点屠宰代宰率目前不足5%。虽然规模以上企业10家, 只占27.8%, 但市场占有率却占据了80%以上, 部分规模较小的生猪屠宰场受市场挤压和冲击, 生存已成问题。
1.4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现状。近年来, 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保证动物源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 并先后启动了“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十一五”国家科披支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我市成武、郓城和鄄城三个县实施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但由于受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用房短缺、检测专业人才短缺等因素制约, 进度并不理想, 至今仍没有验收。加之检测经费无固定来源, 均不能正常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2 分析
2.1现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评价。在国家简政放权, 让市场主体在行业中握有重要话语权的大背景下, 畜禽屠宰行业应完善市场参与机制、打破垄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重点在于“盘活存量”,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推动股权激励, 释放企业活力、提升资源质量, 打破阻碍市场发展的制度藩篱,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2.2工商登记制度调整为“先照后证”后, 因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仍需严格畜禽屠宰行业的审核准入, 加大对其监管力度。
2.3畜禽屠宰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畜禽屠宰企业作为既得利益者, 负责人应是肉类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自觉守法经营意识教育, 并在此基础上, 组织企业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 屠宰场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有良好的屠宰环境, 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屠宰、检疫、检验, 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健全屠宰管理报告制度, 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 依法追究违规场 (厂) 及责任人责任, 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 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乃至拒不执行的, 撤消其定点屠宰场资格, 以此来净化肉类市场。
3 建议
3.1要尽快出台除生猪以外其他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健全完善畜禽屠宰监管体系。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涉及行业准入、畜禽产品安全监管以及打击违法行为等多个方面, 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建议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快顶层设计, 制定统一的方案, 争取支持, 把调整畜禽屠宰管理职责作为当前首要的工作任务,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实际, 坚持职责、机构、人员编制相统一的原则, 协调完成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 组建和明确履行屠宰行业管理职责的工作机构, 尽快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体系。
3.2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政府应逐步取消生猪代宰制, 减少中间环节, 让屠宰场直接与养殖户对接, 使养殖户所养的生猪进入定点屠宰场屠宰, 确保肉品安全。
3.建筑工程造价行业的调研报告 篇三
一、引言
从70年代建筑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们投身建筑行业发展,但如今,工程建筑造价行业的发展如何呢?它的就业前景,它的工资薪酬和它的社会地位又如何呢?就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相关的简单调研。
二、研究过程
我们此次的研究对象是针对09级学生,以及已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调研。对于09级学生,我们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来研究造价行业的就业前景;对于已工作的相关人员,我们进行了采访的方法来研究造价行业的工资薪酬和社会地位等问题。为了能够使调查更严谨,更加有力,我们还在网上进行了查阅,得到了一些有力的相关数据。(调查问卷请见附录1)
三、研究分析 通过对09级学生的调研,我们发现大部分都认为造价行业的就业发展还是非常好的。它的发展前景也是相当可观的,而且有专业优势。
(一)造价行业的发展前景
对于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局势来看,建筑行业是推动国家发展的经济产业支柱,我们必须大量储备造价人才。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把工程定价推向市场,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这符合国际惯例和历史发展潮流。建筑工程造价的发展要面临国际市场,这就要求抓紧学习市场经济运行且符合国际惯例的造价管理模式,按客观规律和社会需求展开研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建筑造价行业专家系统的建立与广泛使用已成为现实,因此对我国未来造价的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
1(二)造价行业的就业发展
工程造价是属于土木建筑方面的,每个工程都会需要造价预算,因而就这个工作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对于造价这个行业来说,它的就业前景是十分可观的。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市场的不断扩大,社会各行业如房地产公司、建筑安装企业、咨询公司等对造价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造价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比如我们此次2010世博会,这么一个个庞大的工程就得需要大量专业造价预算方面的人,还有安装,土建,市政等等,都需要用到造价的,这可是关乎民生的事情,重要而且严谨。可见,市场需求量是相当大,而市场却是供应不足的。
对于造价行业的就业,我们在调研过程中,通过网上的资源,也得到了比较全面的数据。
2表一
表二
表一是2009年造价行业招聘企业形势,从 2009年开1月份开始,造价行业招聘企业数在出现短期下降,春节后又出现上涨,到 2009 年10月份,已经有2300 家以上,虽然3至6月份出现一定平稳,7月开始,招聘企业数进一步扩大增长,市场对行业人才需求明显回升。
表二是造价行业主要招聘职位及人才申请职位排名对比。从中可以看出需求最多的是造价工程师,其次是造价员、项目经理等职位,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个不错的就业前景,比如造价员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三)专业优势
1、综合其他专业的相关知识,系统掌控。预算专业既要掌握设计、构造、技术、还要掌握材料及市场信息和动态;对工程整体环境及背景应有整体认识、进而应用预算知识对工程造价有整体掌控。
2、预算专业人员稍加培训甚至不培训即可参与甚至从事其他专业工作。
3、预算专业人员更适合科学合理管理工地,亦可成为精明的企业经营者。
4、预算专业人员还可以从事工程造价的监督审核等工作,专业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5、预算专业人员是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非其他专业所能代替,是这个工程能否成功获得最大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已工作的相关人员的采访,对于工资薪酬方面,他们也给予了乐观的评价。虽然一开始进入公司时工资会比较低,但只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有坚决要学好的毅力和决心,将来的前途会一片光明。
表三
注:以上调查得出均为2009年该职位在全国的平均月薪水平。
造价英才网运营总监涂女士讲到,“中华民族是人类最善于创造奇迹的民族,虽然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造价行业的中高端人才的薪资待遇并没有受到很大的冲击,随着经济的复苏,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大幅度的扩大,造价这个新兴行业发展十分迅猛,在未来的10年内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表三虽然是2009年的数据,相信2011年的月薪一定还要好,因为2011年建筑行业薪酬调查报告出炉,超七成建筑从业者对薪酬不满,可见造价行业的工资可有望提高。
同时,我们也向他们了解了造价行业的社会地位情况,都认为造价行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在日益提高。
计划经济时期,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低下,形不成自己的专业技术地位和较高水平的工作职责,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飞速发展,造价行业的地位在不断提高,造价行业执业资格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而成正比提高的。21世纪初,我国将以加入WTO为契机,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因此,造价行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已有明显大幅度提高。
如今造价工程专业人员和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障碍在不断提高,形成较高的行业“门槛”,使造价工程成为一个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专业。经过采访的了解,现在造价行业的考试难度在增大,资历的要求和技术难度也在提高,如果考出这些职业资格证书,它是有一定含金量的,同时你的社会地位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我们在采访已工作的相关人员时,他们还给予了我们宝贵的建议:
1.该专业的前景虽然是好,但公司招聘中,对于有工作经验或取得的证件等级高的人较优先考虑,例如:造价员,建筑师等等。现在大部分公司都注重对有实践经验,和对该专业有很好的认识的人的招聘。因而我们在明确目标的同时,我们要加强课外的学习。
2.寒暑假时期不要去设计院等地方实习,一定要到工地上去实习,把平时的理论学习运用到实践中。工地实习是最有用的,最能够学到东西,在看到同时我们一定要学会思考,这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如果到了工地上看不出任何的毛病缺点的话,说明学的还不到位。看到的问题越多,说明你的能力越强。
3.现在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很高,不仅需要“高素质”的、“复合型”的,还需要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希望毕业生能一到单位就能马上上岗的。所以这对我们来说需要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要在工作中培养自己的为人处世、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好的职业操守,并要有优良的团队协作精神。四.结论和自我展望
通过本次的调研,我们可以了解到近几年来,工程造价专业的就业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市场的不断扩大,社会各行业
如房地产公司、建筑安装企业、咨询公司等对造价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造价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造价行业的需求量还处于供应不足的状态,因而造价行业的就业前景、工资薪酬和社会地位是相当乐观的。
但在这些乐观的前提下,我们需要有一定思考和今后的规划,才能在我们今后的发展道路上站稳脚步。在我们还在大学期间,我们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积累社会实践。对于我们,现在可以趁寒暑假跟随师傅在工地实习,这是不错的实践,也是学习到最多知识的地方;在平时,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取得一定的证书,为今后打下坚实的地基。通过学习和实践,争做“高素质”的、“复合型”的人才。
最后,用我们采访松江建筑设计院副院长陆国军学长的话为结束语,希望能够给我们莘莘学子一定的启示与思考:“土木工程是很低调,很默默无闻的一个行业,永远不要想出名,我们只是配角,踏踏实实的工作,但是我们虽然是配角却非常的重要,缺了就是不行。”
附录1:
造价行业就业发展的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
您好!十分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接受我们的访问。我们为了了解目前造价行业发展和就业现状,以及大家对造价行业的态度。我们特意设计了这份问卷,烦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留下您宝贵的意见与建议,我们将不胜感激!
请您务必认真地回答每一个问题。你所填写的任何资料,我们将为您保密。您在此问卷上所做的调查,不会对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所以请您不必有任何顾虑,请放心作答!
一、基本信息 1.您的性别 ______A.男B.女 2.您的年级 ______
A.大一B.大二C.大三D.大四 3.您的专业 ______
A.土木工程B.工程管理C.其他______
二、对造价行业的了解和看法 1.您有听说过造价行业吗?A.有B.没有
2.您有没有想过今后从事造价行业?A.有想过B.没有想过 3.您平时是否关注过造价行业?A.关注过B.没有关注过
4.就您的了解,目前造价的就业情况是否乐观?A.非常乐观B.较乐观C.不乐观 5.接上一题,您对造价行业的看法又怎样的?
4.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篇四
近年来,虽然道路运输行业一直把安全生产列入行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就像“一道高压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提出“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在抓安全管理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而且从上到下花了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可喜成绩。但是,交通事故仍然不断发生,给人们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和后果。就拿我市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2007年“3.1”交通事故来说,县内短途客车严重超员,造成翻车事故死亡8人,伤20人的严重后果,这起重大事故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教训也是深刻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具体到道路运输行业在哪些环节容易出现不安全因素和管理问题,又如何来提升道路运输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应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对策与措施,这是本文试图探寻的主要内容。
一、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是运输业发展的命脉,必须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虽然也狠重视做好安全工作,制定一系列安全制度和措施,但我认为仍然只是流于形式,尤其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司乘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一些司乘人员不能严格遵守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准超员超载,可你上有政策,他下有对策,例如:一些司乘人员,他在站内不超员,在站外超员;二是制订建立了各种安全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发放悬挂安全明示卡和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宣传贯彻落实上不够到位;三是企业客运站更换司乘人员不能严格履行资格审查手续,严把资格审查关,在我们进行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个别司乘人员不能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和上岗证,甚至个别临时更换的司乘人员根本就没有从业资格证,特别是县内的短途客车不能做到100%持证上岗等不安全因素。
2、受利益的驱动,唯利是图。由于一些企业或司乘人员存在唯利试图的思想,在站内管理中,能严格遵守站内不超员超载的管理规定,但在行驶途中,承包车主和司乘人员,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只管让旅客上。就拿“3.1”事故暴露的情况来说,该车起始点上只有3名旅客、但路途中不断上人,最终超载一倍,造成严重超员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
3、人的因素也是造成不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人是主要因素,因此,我们以五种人,六种行为来归纳这些不安全的因素和主要隐患。一是五种人:①安全意识不强,事故苗头或违章现象较多的人员;②性格急躁,爱开赌气的人员;③爱开超速车和抢超抢会车的人员;④夜生活活跃的人;⑤家庭矛盾突出或有严重后顾之忧造成精力分散,情绪不稳的人员。二是六种行为:超速、超载、抢超、枪会、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这些都是造成不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
4、车辆技术状况好坏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车辆技术性能的好坏,是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①车辆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未能及时进行二级维护和检修。②未能及时按要求对车辆的制动系统、电器等主要部件进行检修,造成失灵。③车辆超载、超高、超宽、改型、货物装载不牢固。④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时不能严格按照维修项目进行作业,该维修的不维修。在手续不齐全、维修不到位的情况下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更有甚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对车辆进行维修。⑤对道路环境不适应。表现在对道路不熟悉,突遇窄桥、险桥。加之公路沿途两边群众的交通意识差,堆放障碍物给车辆正常运行带来不安全隐患或交通道路复杂、交通信息的影响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等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二、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和措施
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关系到公众的安危,影响到行业形象,波及到企业生存,如何创新安全管理理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已成为我们行业管理部门推进传统道路运输业向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进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拿出对策和措施,来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一)把“三关一监督”落到实处
1、严把经营单位市场准入关。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落实的关键,关键严把市场准入关。在经营资格的审定过程中,加强对客、货、维、驾培四大市场的管理,要把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确保所承包辖区内运输经营者经营资格全部达到规定条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制度,并按规定安装gps和配备灭火器。签订安全合同,核发经营许可证和营运手续。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标准关。严格落实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和营运车辆定期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强化二级维护,并要求维修企业对维修车辆按合同要求建立单车维护档案,特别是客运车辆,做到一车一档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车辆因技术故障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严格落实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运管部门要不断的督促检查运输企业,落实营运驾驶员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营运驾驶员100%持证上岗。同时对临时更换司乘人员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决不能留死角,确保安全驾驶。
4、搞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首先严格监督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从源头抓安全,认真落实客运驻站管理规定,履行驻站的管理职责,把“三关一监督”落到实处。其次,认真督查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交通部提出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要求,把“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落到实处。同时要大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立法治本、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力度,着力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5、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报告制度。对于承包辖区发生的事故,要按照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交通事故认真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并总结出发生事故的原因、经验和教训。
(二)加强全员业务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道路运输行业的运管部门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的主要职责是做好行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因此,我们首先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岗位业务培训,要想把此项工作做好,就必须每年要进行一次系统的业务学习,在学习中要把行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系统的学习,并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通过培训合格人员颁发从业人员上岗证。对持证人员每年也要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加盖年审合格章,这项工作可结合一年一度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同步进行。其次,要求各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对行业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行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对企业每季度实行安全例会制度,把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进行座谈分析,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消除方法。通过不断的学习使人人提高业务水平,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的安全氛围。
(三)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
安全管理重在于教育,特别是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标语和各个时期出现的各类重特大交通事故,进行宣传和警示教育,企业每月最少要召开一次由司机,承包车主(包括家属)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要把国家制定的安全方针、政策、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规章制度等贯穿于教育之中,也可以由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到企业进行季度性的安全管理和学习,使之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监督管理
要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强化行业监管和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首先要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围绕“三关一监督”,实行企业责任主体,政府监管主体的管理体制,建立制度明确、制度完善、考核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明确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把目标管理纳入制度化,做到企业法人每年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状),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目标管理,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使安全管理安全责任明细化。也可以按照省厅提出安全“四项机制”分片、分包、分口的管理模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上下结合,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氛围和安全体系。其次,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督查检查,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限期整改,落实责任,明确人员督办一抓到底。其三,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到每年不少于四次的安全检查,重大活动、春运、“五一”、“十一”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做到安全生产着重一个“防”、落实一个“督”,强化一个“严”。
(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性质合理设置安全管理岗位制订安全管理制度,这项工作牵扯到行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建立客、货、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管理档案,如: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客运)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6、道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
7、车辆安检人员管理制度;
8、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例会学习制度;
10、车辆外聘驾驶员管理制度;
11、查堵“三品”工作制度;
12、考核评比制度、奖惩制度等。这些都需要根据单位的实际,建立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
(六)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查或漏检的车辆出站运行,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制定检验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二是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三是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对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经安检人员签字,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通知单”24小时有效,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能准予报班。同时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营运。设立出站口,对出站口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客运标志牌和实载人数。检查合格后应当在出站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经受检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
(七)落实“四项机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应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四项机制”要求,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的承包、督察、日报、奖惩机制。把薄弱环节抓实抓好,从现在的运行中,承包机制基本到位,日报机制逐步完善,要落实关键在督察和奖惩方面。因为,通过督察能让大家明白安全工作这根弦要绷紧,时刻不能放松。在奖惩方面,要建安全生产保障金,用足上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低于上本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加强奖惩的投入,特别要在安全生产设施购置和维护、检查、评价、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方面加大资金的投入,把奖惩机制落到实处。
5.工程管理行业就业调研 篇五
2012年5月14日至19日我所开展了律师行业管理调研活动。通过采取座谈、走访当事人、查看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我律师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县仅有国资律师事务所1家。
(二)全县现有执业律师1名,申请实习律师2人。本科以上学历的有3人。
(三)律师党建基本情况。律师党员1人,组织关系在司法局党委,与司法局党委一起过组织生活。
二、调研内容1、2011年度我县律师考核情况为应考核1人实考核1人,考核结果为合格。
2、调研组一致认为省律协考核文件非常科学,可操作性强,因此完全赞成这一做法。
3、我县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律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考核文件并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挥。考核组领导认真组织人员实地查看,认真针对各所是否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是否规范执业、是否正常开业等几个方面进行突击检查。
通过现场察看资料、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个别谈话、发放整改通知等方式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律所进行规范。
4、2011年度我县没有申请执业的律师因此没有对实习律师考核情况的调研。
5、律师业务培训好的做法、经验或存在的问题。
建议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可由司法部出面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调(这倒是十分宏观的司法行政管理内容,司法部理应当仁不让),在律师、法官、检察官培训方面互相开放、互相认同;必要时,可以共同组织“法律职业年度培训”,在法律职业业务培训上策应中国司法改革的深化。
6、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县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2起及时化解了矛盾。参与城中村改造一起。
7、2011年我县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34件,我县律师仅办理6件。占4.5%。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被告人经济困难无钱请请律师的少;二是被告人及家属认为请律师不如请客送礼;三是认为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来的律师水平高因此请外地律师。
8、我县律师事务所开通了网站。
6.工程管理行业就业调研 篇六
宁波瑜伽行业的现状
瑜伽馆的经营
目前, 宁波有近50家瑜伽馆, 经营模式主要分为单店经营与连锁经营两种模式, 调查数据显示, 单店经营模式瑜伽馆占到被调查瑜伽馆总数的84.2%, 连锁经营模式馆为15.8%。瑜伽馆的收费方式有会员制、非会员制和混合制 (即会员制与非会员制并存) 三种。在宁波, 采用会员制收费制度的瑜伽馆比例居首位, 占被调查瑜伽馆总数的42.1%。其次是采用混合制收费制度的瑜伽馆, 占调查总数的57.9%。采取这种收费制度的瑜伽馆既向本会员提供服务, 也向非会员提供单次的收费服务。没有瑜伽馆实施非会员制。
瑜伽馆教练员概况
瑜伽教练员是瑜伽服务的主导, 其职业素质对瑜伽服务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通过调查, 课题组发现, 宁波瑜伽馆教练员以女性为主。被调查者中女性教练员占66.7%, 男性教练员占33.3%。瑜伽馆教练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1~40岁之间, 该年龄段的人数占被调查者人数的88.9%。55.6%的教练员具有大学文化水平, 大学文化水平以下的教练员占被调查者人数的44.4%。66.7%的教练员有4年以上瑜伽教练工作经验, 瑜伽教练工作年限处于3~4年之间的教练员占11.1%, 瑜伽教练工作年限处于1~2年之间的教练员占22.2%。关于瑜伽教练员参加瑜伽培训的频率, 11.1%的被调查者半年参加一次培训, 1~2年参加一次培训的被调查者有44.4%, 剩余44.4%的被调查者不定期参加培训。
瑜伽馆会员概况
会员是瑜伽馆的服务对象, 是瑜伽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通过调查, 发现宁波瑜伽馆会员以女性为主。被调查者中女性会员占77.5%, 男性会员只有22.5%。瑜伽馆会员年龄主要集中在18~40岁之间, 该年龄段的人数占被调查者人数的90%。其中25~30岁年龄段的会员比例最大, 占被调查者人数的32.5%, 其次是18~24岁年龄段的青年人, 占被调查者人数的30%。被调查者的职业分布广泛, 既有企业职工、公务员、医生、教师、司机, 又有学生、军警、自由职业者等等人群。其中来自企业的会员最多, 占被调查者人数的30%。宁波瑜伽馆会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82.5%的被调查者具有大学文化水平。被调查者中月收入在2000~4000元之间的会员占被调查者人数的45%, 27.5%的被调查者的月收入超过4000元。关于练习瑜伽的年限, 42.5%的被调查者练习瑜伽的时间在6个月以下, 27.5%的被调查者练习瑜伽的时间处于6个月到一年之间, 12.5%的被调查者练习瑜伽的时间处于1~2年之间, 练习瑜伽时间2年以上的被调查者为17.5%。
宁波瑜伽行业存在的问题
瑜伽行业监管缺失
瑜伽被引入我国的时间并不长, 在宁波也是近几年开始才逐渐普及。目前, 瑜伽教练员证书是各个瑜伽馆自己颁发的, 还没有正式、统一的证书。宁波很多瑜伽馆不仅教会员练习瑜伽, 还培训瑜伽教练员。一些瑜伽馆在培训教练员中追求利润最大化, 对学员进行一周培训后就颁发瑜伽教练员证书。这导致宁波的教练员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教练员不专业, 所教瑜伽动作很不规范。课题组在对瑜伽教练员的调查中, 100%的被调查者声称具有瑜伽资格证书, 参加过相关瑜伽技术、教学培训, 但是, 在对瑜伽馆会员的调查中, 却有25%的会员对瑜伽教练员的指导水平和方法不满意, 55%的会员认为瑜伽教练员的指导水平和方法一般, 只有12%的会员对瑜伽教练员的指导水平和方法基本满意, 8%的会员对瑜伽教练员的指导水平和方法很满意。可见, 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广大会员的利益, 从长远来看, 还会影响宁波瑜伽行业的发展。
瑜伽馆经营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 宁波瑜伽馆高层管理者的学历以大专为主。其次是本科学历, 其余属于大专以下学历。15.8%的瑜伽馆高层管理者的专业是体育, 21%的瑜伽馆高层管理者的专业是舞蹈, 10.5%的瑜伽馆高层管理者的专业是经济管理, 52.7%的瑜伽馆高层管理者的专业是其他。可见, 宁波瑜伽馆高层管理者的总体文化层次不高, 且大多数高层管理者所学专业不是经济管理。瑜伽馆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瑜伽馆高层管理者掌握与瑜伽运动相关的体育知识, 还要求其具备经济管理能力, 这样才能够使瑜伽馆在激烈的健身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上述情况导致宁波瑜伽馆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为了生存发展, 宁波大多数瑜伽馆频繁使用低价策略与对手竞争。过低的价格压缩了瑜伽馆的盈利空间, 最终一些瑜伽馆不得不关门大吉。例如, 2010年8月宁波最大的瑜伽馆“尹姬”宣布倒闭, 2011年11月, 大美瑜伽馆突然关门。瑜伽馆倒闭事件不仅给其会员带来了经济损失, 还影响了其他瑜伽馆的发展, 宁波瑜珈行业因此而遭遇了信任危机。
人们对瑜伽缺乏深入了解
课题组在对普通群众进行随机调查时发现, 50.22%的被调查者对瑜伽略知一二, 27.07%的被调查者对瑜伽基本了解, 14.85%的被调查者对瑜伽一无所知, 只有7.86%的被调查者对瑜伽非常了解。关于“瑜伽是否只适合女性参与”这个问题, 58.08%的被调查者选择“是”, 41.92%的被调查者选择“不是”。可见, 宁波广大群众对瑜伽还不是很了解, 而且对瑜伽存在认知误区, 从而阻碍了宁波瑜伽行业的健康发展。
促进宁波瑜伽行业发展的对策
建立瑜伽行业协会
瑜伽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行业自律。为了规范瑜伽馆教练员证书滥发问题, 宁波要建立瑜伽行业协会, 由其统一颁发教练员证书。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教练员证书的含金量, 也有利于维护广大瑜伽馆会员的利益。各瑜伽馆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这个平台进行沟通协调, 以避免因相互间恶性竞争而导致两败俱伤结局的出现。另外, 瑜伽行业协会不仅可以定期组织瑜伽馆之间进行人才、管理、技术以及优秀教练等之间的交流, 共享成功经验, 促进信息传递与知识更新, 提高竞争力, 还可以举办各种理论与文化的学术研讨活动, 组织各类瑜伽大赛和表演, 以及展览会。各瑜伽馆的会员与教练员通过参加该类活动进行互动沟通, 能够提高瑜伽行业的学术水平。
搭建瑜伽馆人才开发服务平台
人才在组织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瑜伽馆也不例外。当下, 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各级政府的目标。为了给瑜伽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以促进其发展, 宁波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瑜伽馆人才开发服务平台, 组织宁波退休专家为瑜伽馆提供商业咨询、管理培训。一般而言, 企业规模较小时, 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不突出, 矛盾也不是十分尖锐, 这就容易使企业高层管理者误以为管理不重要。为了提升宁波瑜伽馆的人才开发水平, 瑜伽馆人才开发服务平台应该主动为瑜伽馆的高层管理者, 免费提供管理方面的培训, 以促进其管理理念的转变。因为只有高层管理者意识到管理的重要性, 才会支持下级在管理上的创新, 整个瑜伽馆的管理水平才会有实质性的提升。很多瑜伽馆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瑜伽馆人才开发服务平台可以出资聘请人才管理专家, 指导瑜伽馆进行人才资源的规划与征募、人才质量的核定、人才岗位的测试与培训、人才效能的激发与开发。瑜伽馆由于管理人才缺乏, 在经营中时常遇到难以解决的管理问题。瑜伽馆人才开发服务平台可以应瑜伽馆经营者的请求, 聘请专家免费对其经营管理现状进行诊断, 帮助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加大对瑜伽知识的普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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