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审批部

2024-08-21

银行信贷审批部(精选12篇)

1.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一

信贷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贷审批体制,提高******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审批质量和效率,规范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管理,根据《******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独立审批人是指根据行长授权,独立从事信贷业务审批的专业人员。独立审批人根据调查、审查、(审议)情况结合专业判断按规则进行独立审批,不受任何其他人干预。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审批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熟悉、了解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掌握本行各项信贷管理制度及有关规章规定,熟悉各类信贷业务处理流程;能够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办法。

(三)掌握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熟悉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方法

(四)视野宽阔,思维面广,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分析、风险识别和独立判断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会议组织能力和主持能力。

第三章 资格认定

第四条 独立审批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经本行行长办公会审定。

第四章 权利与责任

第五条 对独立审批人实行授权管理,由本行行长对其授权,分级审批。

第六条 独立审批人按照程序、政策和制度规定在权限内审批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具体范围和权限由授权书确定。

第七条 独立审批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提交审批的信贷业务,有权独立决定贷与不贷并就额度、期限、利率、方式、避险措施、限制性条款和管理要求等要素提出具体审批意见。

(二)对提交审批的信贷业务,有权要求相关分支机构解释说明有关情况并补充相关资料;对审批中发现的重大疑虑,有权到有关分支机构核实查证,确需到客户实地查证的,需相关部门或相关分支机构人员陪同;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贷业务,有权拒绝审批。

(三)有权查阅分支机构信贷档案、业务报表、信贷相关会议文件等资料,了解所审批信贷业务执行及贷后管理情况。

(四)有权拒绝各种不正当干预。

(五)有权向总行反映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按照信贷制度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独立审批人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合规尽职,客观公正。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及本行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意见和审议内容。

(三)正确处理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四)在书面授权范围内按规定审批信贷业务,承担审批责任;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不得违反程序、减少程序或逆程序进行决策。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信贷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见以及分支机构的审议意见。

(六)经常了解国民经济形势及各类与信贷业务相关的经济信息、行业信息、企业经营管理信息,不断学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信贷政策制度等。

(七)按照信贷制度规定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独立审批人与分支机构就信贷业务管理和审批工作进行必要、有效沟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保证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

第十条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本行人力资源部要定期组织对独立审批人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经济理论、财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管理、法律

法规,以及信贷政策制度等,以提高独立审批人政策执行、风险识别、合规经营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十一条 建立定期调研制度。独立审批人自己或会同专职审议人等每年要组织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更新对项目、客户的感性认识,提高审批能力。

第十二条 建立专项审计制度。审计部门每年将独立审批人审批的信贷业务纳入专项审计范围,实行离任审计和不良贷款专项审计,以评价其尽职履责情况。

(一)离任审计。独立审批人离任审计比照现行同级别干部离任审计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不良贷款专项审计。独立审批人审批的信贷业务不良率达到容忍度或短期内集中发生不良时,应进行不良贷款专项审计,确认不良发生的原因,形成审计报告报本行党委。本行党委根据审计结论决定是否采取中止独立审批人工作、或解聘独立审批人、或更换独立审批人等必要措施。

第十三条 建立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独立审批人工作的考核评价分为考核评价和聘任期满考核评价。定期考核评价结果向本行党委报告。

第十四条 对独立审批人的考核评价主要从职业操守、大局观念、专业水平、决策能力和勤勉敬业、审批信贷业务的质量、审批数量、审批效率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采取百分计分制。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独立审批人给予表彰,并视情况给予考核加分:

(一)通过信贷审批有效制止重大信贷风险发生,避免我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受到本行采纳,并被推广应用的。

第六章 独立审批人问责与免责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解聘独立审批人:

(一)在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在信贷审批中明知或应该发现风险却忽视或未发现风险,或在明知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仍然审批通过,致使发生重大风险的。

(三)有其他重大违规行为或受到记过(含)以上纪律处分的。

第十七条 因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以及因道德风险被解聘的独立审批人,解聘后不得再聘任独立审批人岗位。

第十八条 独立审批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和有关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调查和审查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真实、限制性条款和管理条款不落实、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独立审批人审批的信贷资产质量出现问题的,经本行党委认定独立审批人按制度规定审批业务,勤勉尽职,无主观

故意,没有道德风险的,可直接免除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二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审批制度,改革

一、传统信贷审批制度的弊端

(一) 传统的信贷审批制度

目前, 国有银行和先进股份制银行已经改革了传统的信贷审批制度, 但是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市联社改制而来, 本身继承了原有的较为陈旧的体制和机制, 因此, 目前大多数还是沿用了传统的信贷审批制度, 即使改进也是细枝末节, 未涉及实质。

传统的信贷审批制度特点为多层审批, 领导负责。一般为支行客户经理发起, 支行公司部门调查审核, 交审批部门审批, 支行权限内的项目由支行信审会投票决定, 支行信审会由分管支行领导、公司部门领导、审批部门领导等各部门领导组成;支行权限外的项目要上报总行公司部门, 公司部门对项目进行再次深入补充调查后移交总行审批部门, 总行审批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总行信审会, 总行信审会由分管行长、公司部门、信审部门、财务部门等领导组成。

(二) 传统信贷审批制度的弊端

(1) 审批流程过长, 审批效率低下

可以看到, 传统的信贷审批流程, 从项目的发起到最后放款, 需要经过层层把关, 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而本身的这种耗费却又并未起到相互制约控制风险的目的, 而仅是走过场。如在这种制度下, 客户经理负责对项目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同时各级的公司部门也要对调查报告负责, 这种制度本身是期待调查的深入和对风险点把控的全面, 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各个部门形成的调查报告基本一致, 只是徒增了几次降低效率的环节。这种制度之下, 对责任的认定和追究会成为更大的问题。

(2) 审批岗位不专业, 审批人员不专职

传统的信审会仍然实施的是委员会制, 即是由各个部门的领导担当信审会委员。这种信审会制度在独立性、专业性和效率性上都存在损失。独立性上, 信审会委员成员中由公司部门等前台部门领导, 他们的绩效是与项目的成败关联了, 这就很难保证其在表决时候的客观。为了修正制度的缺陷, 有些信审会进行了细枝末节的改造, 在信审会中加入一些非领导职务的委员。笔者认为, 只要这些委员是非专职的, 只要这些委员还隶属于本身的部门, 那在对项目投票时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客观。专业性上, 姑且不论领导们的信贷专业水平如何, 因为领导一般管理事务较多, 基本是上会当天才看到项目, 因此, 期待领导委员们能够做出专业的意见存在一定困难。最后效率上, 因为项目通过后需要领导委员签字, 决议签发也需要领导委员签字, 而领导基本是大会小会不断, 因此, 有时是项目做的时间短而等领导签字时间长, 严重影响了审批效率。

二、信贷审批制度的改革

(一) 垂直管理, 简化流程

首先是改造审批流程。由于农村商业银行都是地方性金融机构, 整个流程条线层级较短, 应该效率更高。因此, 垂直化条线管理是改革的方向。具体而言, 总行授信评审部直接派驻首席信贷审查官, 组建其所领导的分行授信评审部, 该评审部不仅在业务上受总行授信评审部直接指导, 而且信贷审查官和分行授信评审部人员在行政上与所派驻单位全部脱钩, 人事关系直属于总行。派驻信贷审查官及其所领导的分行授信评审部不仅要负责总行各项授信制度在分行的贯彻落实、所驻分行授信项下的授信业务的信用评级复审和评审, 还要对超分行行长权限的授信项目进行尽职审查, 并向总行授信审批部出具评审报告, 而且也要对已经实施的授信项目进行尽职检查。

(二) 实施专职审批人制度

实施专职审批人制度, 在这里分两个层次。首先是分支行层次, 分支行层次的首席信贷审批官必须是具备一定权限的专职审批人, 其权限小于或等于分支行权限。在其权限内的, 信贷审批官可以召集其他专职审批人或者以信审会议形式决定, 超出支行权限的项目, 分支行信审部门负责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上交总行授信审批部门。

总行层次, 要求部门基本由专职审批人构成, 每个人根据自身权限, 召集3到5人进行快速审批。超出权限项目, 由专职审批人组成信审会议投票决定。这样的决策机制可以解决现实施的制度所带来的弊端。首先, 专职审批人专业水准提高, 看问题较为深刻;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是专职审批人有充足的时间去消化一个项目, 能够更实质性地把握风险点;最后在项目签发环节, 专职审批人职责单一性, 因此保证了签发效率。

(三) 对等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专职审批人制度要能够成功实施, 与之匹配的激励约束建设非常基础。分支行层次, 对只属于总行的审批官以及部门人员, 要实行总行核定与分支行绩效相结合的薪酬模式, 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励分支行人员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能够积极推动业务的发展。责任方面, 分支行信贷审批官对其权限内的贷款要负绝对责任。总行层次专职审批人同样必须对自己审批项目负责。同时, 分支行的信贷审批官与总行的专职审批人可以进行轮流换岗, 以促进交流和防止权力集中产生。

3.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三

他还认为,上海自贸区第二项重大方面是尝试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虽然传统银行在牌照设立方面非常复杂,但银监会会谨慎加快民营银行的探索。

除此之外,他还表示,利率市场化,是金融改革实质性的一步,利率市场化对市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对银行的经营管理和盈利都带来机遇和挑战,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较大,因为商业银行是做资金买卖的,这方面冲击比较大。另外对表外业务有帮助,目前表外业务实际上是有经营风险,但在利率放开之后,市场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商业银行要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发各类创新型产品。不过与此同时,由于利率市场化,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会增加,人员的要求更高了,风险定价的能力也将更高。

整体而言,他认为,银监会将减少强制审批,强化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要更加注重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上海自贸区归根接地是为企业贸易和投资提供便利,尝试设立民营银行,也是为企业提供服务。

4.商业银行审批流程 篇四

1、收件。客户经理根据银行内部文件要求收集借款人与担保人相关资料,该步骤至关重要,是授信审查审批的重要依据,一定要按要求提供,有困难的可及时沟通寻找变通办法;

2、客户经理调查并形成报告。根据收集的资料与实地走访,结合其他手段(上网查找资料、与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等先汇报等)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报告,客户经理一般会根据需要要求企业补充资料;

3、支行审查员审查(一般为客户经理部负责人),一般只对客户经理的调查报告与材料的表面及授信可行性进行审查,有可能要求企业补充资料;

4、支行有权审批人(一般为负责人)或支行审贷小组审查审批,该步骤一般较快,仅通读调查报告对授信项目形成认识,对授信可行性进行审查,权限内的进行审批;

5、分行收件。对授信材料的完整性审查后提交审查员审查;

6、分行审查员审查。与支行审查员职责类似,但因其不属对外营业机构,无业务拓展压力,对支行报送材料审查时将更加严格,此时所要补充的资料也比较多,该步骤主要的目的是剔除支行与企业对授信项目的包装,还原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充分发现风险;

7、分行信审部审贷小组审查审批。与支行有权审批人或支行审贷小组职责一致;

8、分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批,与分行信审部审贷小组审查审批一样,但该步骤一步起决定性的作用;

9、分行信用审批委员会主任委员或有权审批人审批,主任委员一般享有一票否决权,但不常用;

10、总行流程与分行类似。

三级审批流程无7、8点。

5.民生银行审查审批改革 篇五

“集权化管理”开端

2001年,民生银行在国内率先推出“专家评审制度”,各分行行长退出贷款评审会;2002年起,该行更是推行独立信贷评审体制,强化信贷风险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化、职业化,实行总行垂直派出体制,实现彻底的审贷分离。

这两项举措被认为是民生银行“集权化管理”、“大总行”体制的开端。

值得一提的是,民生银行在成立之初就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非独立核算单位,这为该行日后在授信评审、资产管理、会计处理、稽核等方面的集权化管理提供了基础。

“过去的管理体制以行政管理为主线,信贷审批缺乏独立性,容易形成‘一言堂’。贷审会名为集体领导,实则无人负责,出了问题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搪塞过去。”民生银行行长洪崎曾如此总结旧的审贷机制。

“独立评审体系将贷款审批独立于业务拓展,分行长没有贷款决策权,但他对贷款有否决权,这是全国同业中的首次试点。”该行主管风险条线的副行长邵平说。

按照民生银行的说法,授信独立评审制度是指对授信业务审查、分析实行独立于各级经营机构、由总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系。

该制度的初衷是为提高信贷审批的技术水平,使以价值和风险原理为驱动的业务决策涵盖授信活动全过程,抵制信贷审批过程中的行政干预,排除由于短期行为和利益驱动以及道德腐败引发的风险。

“第一次革命”

推行改革的一个重要考虑是,“中国银行业95%以上的风险、不良贷款都出在支行,支行绝不能做风险业务。”董文标曾如此概念性地指出,“民生银行在中国银行业做的第一次革命就是,任何有风险敞口的业务包括贷款,分支行行长没有授权。任何贷款项目,自有总行的独立评审体系来决策。”

当然,任何改革都是渐进式的发展过程,即使是“第一次革命”亦不例外。

据民生银行副行长赵品璋(原首席授信评审官)介绍,2002年,该行授信独立评审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当年,民生银行试点性地在北京、上海、广州地区派出由总行领导的信贷评审专员办公室,派驻信贷审查专员,并由这些总行派驻的专员负责主持分行贷审会。

2003年,总行派驻独立评审机构的范围由此前的3家分行扩展到向9家分行,而未派驻机构的高风险业务一律上收总行。次年,民生银行进一步整合评审资源,分别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成立华北、华东和华南三大区域授信评审中心,使授信评审工作更贴近市场,提高了效率。

经过四年机构设置、扩张、评审资源整合以及评审流程的优化,邵平认为,独立评审体制可以达到独立评审、贴近市场、提高效率和控制风险之目的。截至2005年末,民生银行不良贷款率已经降至1.28%。

2006年7月,董文标出任董事长。此前,由于民生银行2005年放弃了在香港进行IPO的计划,而业务的持续高速发展也使银行资本消耗大大超出预期,加之外部市场的变革使得该行以往的“拳头”产品,即批发业务变得越来越难做了。

内外部因素共同推动,使得民生银行必须步入“转型”期——公司业务集中经营改革,即公司业务上收分行,支行不再提供批发服务。“这对评审如何贴近市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生银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石杰说。

于是,专业责任人审批制度在2006年应运而生。简言之,就是在2004年成立的三大区域授信评审中心设立以重要产业链和产品为划分依据的专业评审室。几个月后,贸易融资评审中心和华中评审中心又相继成立。

次年,民生银行正式启动行业评审,根据存量授信行业分布及利润贡献度分析测算,将房地产、能源、交通、电力四大行业纳入行业授信评审体系,建立专业的行业评审机构。

这项改革不仅为2008年事业部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使民生银行初步形成了以区域、产品、行业为评审对象的纵横交错的三维度评审体制。

“大总行制”星火燎原

回头看,授信独立评审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无疑是艰难的。

因为“中央集权”式的新制度,剥夺了分支行长们的贷款权,以往引以为傲的“一枝笔”变成总行直属的“数枝笔”。

起初,各分行长们并不全都从心眼里认可这种改革,甚至有对抗情绪。但没多久,成果显现了。

“民生银行成立之初的客户定位是服务于民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不过当时的信用环境很差,坏账率一度高达8%以上。”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赵继臣说。

不过,这一不良率水平在此后五年内连年下降。尤其是2001年、2002年专家评审制度和独立授信评审体系的推出实施,该行不良率水平从2001年末的4.25%骤降至2002年末的2.04%,2003年末更是下降到1.29%。而据银监会统计数据,当时国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率为17.8%,股份行的不良贷款率为7.92%。

这让以往的“一枝笔”们倍感信服,独立授信评审体系施行的阻力也越来越小。2010年9月末,民生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0.75%,业内领先。

直到今天,由于授信权限上收,几乎各家银行都成为中央集权的“大总行”体制。

其共同特征不外乎:一是削弱分支行信贷业务权限,利用总行或区域性中心的专业、独立优势,集中处理评级授信和信贷审批;二是人员配备、人员管理和费用方面,不断强化信贷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并试行垂直管理;三是注重行业风险研究;四是加强风险管理的系统整合,扩大风险控制的覆盖面,并在人员培训、权责分配、激励机制、考查考核和稽查监督上提供强力支持。

这不能不说是民生银行独立授信评审制度的示范效应。

跟进“事业部改革”

2008年,民生银行将其业务占比高达90%的公司业务部进行全盘事业部改革,成立地产、能源、交通、冶金等八大事业部。为适应事业部改革,该行的授信评审及风险管理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动。

推行事业部制改革后,民生银行实行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向各事业部派驻风险总监的制度。在派驻风险总监的监督和指导下,各事业部逐步建立自身多层次架构的风险预防及监控机制,并履行多项风险管理职能,涉及确定目标客户、客户准入、分级监控、贷后管理及风险管理决策等,实现了对风险资产的集中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

例如,地产事业部实施“区域、客户、业态、产品”四维组合发展策略以平滑行业波动风险,加快推动区域梯度发展战略及客户调整战略实施,将信贷资源优化配置到安全底线较高的区域、客户和项目,在较好控制风险前提下实现了业务较快增长。

能源金融事业部深入研究国内外经济金融及能源产业发展态势,立足国家产业政策,把握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机遇,及时退出小火电、小热电、独立焦化等高风险领域的部分客户,转而增加绿色能源领域的龙头企业贷款投放,实施“退电进煤”战略,立足煤炭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大力发展以煤炭采掘业为主的产业链融资。

与此同时,分行保留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具有区域特色的业务、政府信用类业务以及个人贷款业务。分行具备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由授信评审部、资产监控部、法律合规部、零售银行部等部门共同协作,形成了覆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资产清收与资产保全的全流程,以及表内、表外业务全口径的风险管控机制。

2009年2月20日,民生银行推出了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商贷通”;2009年下半年,该行确定了“做民营企业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高端客户的银行”的战略定位。针对新的定位,民生银行的授信评审工作又处在不断调整和优化之中。

2004年2月,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时任行长)和副行长赵品璋(时任首席授信评审官)

为华北授信评审中心揭牌

成功的风险管理之道——民生银行迈向Basel Ⅱ

“失去一颗铁钉,丢了一只马蹄铁;丢了一只马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损了一位将军;损了一位将军,输了一场战争;输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帝国。”

这句西方谚语恰是现代风险管理的初衷。

银行经营风险,每一家都不例外。每一家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必然经历从不健全到逐渐完善的过程。

“建行初期,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及业务品种单一等原因,民生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管理重点也仅侧重于信用风险及贷前管理。此后随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逐步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各类风险管理工作仍处于条块分割状态。”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表示。

2008年底,民生银行成立风险管理部,统筹全行信用、市场、操作、科技、声誉等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并指导各经营机构在全行统一安排下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管理,实现了全行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各环节的统一把控。

千斤索从细处断。

毫无疑问,正是公司业务事业部改革的推出,使得民生银行风险管理体制需要适应新形势变化。

“风险总监”嵌入式管理

2004年,民生银行与一外资银行曾服务于同一个船舶金融项目,两家银行的综合收益分别是6%和15%。尽管外资银行收费高,但客户仍称赞其服务品质,对外表示即使收费高也愿意。

“事业部后的公司业务,项目收入应是1+n,1是利差,n是各项中间费用。国外哪有银行像中国一样,如此辛苦,却只赚取小小利差。”董文标曾如此解释事业部改革初衷。

“事业部改革的推进,使银行从以往单一做信贷业务转变为从事全面金融服务,定位一变,以往适用于纯信用管理的风险体系便不再适用于事业部了。”民生银行行长洪崎说。

该行主管风险条线副行长邵平表示,2008年,为加强对事业部的风险管理,民生银行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向各事业部派驻风险总监,并制定了《派驻风险总监工作制度》,以确保其有效行使风险管理职权,更好服务于事业部。

与此同时,以派驻风险总监为中心,民生银行还在每个事业部内部组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团队,设立风险经理岗、政策岗、评审岗、作业岗和监控岗,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贷前、贷中、贷后每个环节,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组织架构搭建完后,一个更大的问题摆在风险管理部面前:如何对事业部进行全面风险评价。这项工作难度较大,因为民生银行事业部改革在国内业界尚属“吃螃蟹”首例,其风险评价体系自然也无任何参考版本。

民生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赵继臣说,为全面掌握各事业部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和风险状况,逐步建立并完善以资本约束为核心、以真实效益为目标、以资产质量为基础的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制度,民生银行实行了以季为周期,定期开展对事业部风险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

具体而言,综合评价包括八个部分:资本充足状况、盈利状况、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经营与管理状况、声誉风险。其中,前六项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后两项则以定性为主。

根据上述八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汇总情况,风险管理部将评定各事业部的风险等级,并将结果分为一至五级,每级又分为A、B、C三等。

“这一结果既可作为衡量各事业部风险状况的依据,提交总行绩效考核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考评的依据,还可作为总行授权管理、配置经济资本、对各事业部业绩考核和责任人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赵继臣表示。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评价派驻风险总监?

根据《派驻风险总监专业履职评价细则》,总行对派驻风险总监的评价分两部分:一是根据所驻事业部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打分,包括企业关键绩效指标(KPI)考核结果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二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评价,包括业务操作评价、风险管理评价及自律和学习发展评价等。

实际效果看,派驻风险总监制度的结果让人满意。2010年9月末,民生银行不良贷款率仅0.75%;拨备覆盖率259.40%。2010年1季度,该行总资产收益率水平及增长幅度在国内股份行中均排名第一。

全面风险管理架构

正如董文标所说,2000-2005年,民生银行用最传统的规模增长方式完成了7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但2006-2009年间,该行明显放慢了发展速度,以存贷款25%的增长换来了35%的利润增长。

一切都是为了配合公司金融事业部改革。

2009年3月,民生银行董事会换届,董文标以全票被推选连任董事长。此后没多久,民生银行便出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目前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董文标说,该《规划》明确了民生银行未来几年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与工作重点,确定了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及全面风险的管理策略。

据规划,未来三年,民生银行将按照“全面管理、集中管理、独立管理、垂直管理和程序管理”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部机构、全部业务、全部风险、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体制完善、技术先进、流程高效、服务优良的风险管理公共平台,大力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最终要实现全行风险管理的“六大转变”。

邵平解释说,六大转变包括:从单一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全面风险管理,从控制风险转向主动管理与经营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转向资本管理,从简单关注风控指标转向全过程风险管理,从经验定性管理转向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管理,从静态创利与不良考核转向动态风险调整后收益和经济增加值考核。

“如果按《规划》走,民生银行三五年后的风险管理水平应成为‘同业最先进’之一。”民生银行洪崎说。

他同时表示,民生银行要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架构,还须依据全行发展战略调整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目前,民生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即董事会是全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全行总体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并以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的形式向经营层下达定量和定性目标;经营层负责根据总体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相应的风险政策和操作流程,并通过风险报告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汇报全行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此外,董事会通过聘请外部咨询公司每半年对民生银行全行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有针对性的管理意见,对经营层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董事会的作用是定战略、定风险偏好、定所有一切重要问题,且督促经营层实施的。”董文标说。

第二层次,即在经营层面,由民生银行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全行风险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构建由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组成的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邵平称,其中:各业务经营单位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直接控制本经营单元每笔业务和每项操作环节的风险;各级风险管理部门是第二道防线,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内部审计部门是第三道防线,负责以风险和合规为导向,通过审计监督,对风险管理进行事后评估和反馈调整。

巴塞尔Ⅱ的使命

2009年6月,确认成为第八家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后,民生银行专门制定了《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方案》。

董文标说,按照该方案,民生银行将在2013年底达到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要求,并申请成为新资本协议达标银行。根据这一目标,未来四年该行计划完成6个大项目44个子项目的建设工作,分别涵盖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2010年初,民生银行在全行范围内召开新资本协议实施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动员大会。洪崎在会上指出:“实施新资本协议对于提高我行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业务战略转型,满足监管要求,实现业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后,该行按《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启动了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

“最初阶段,我们重点开展了第一支柱重点项目的建设,并积极提升第二支柱相关风险的管理水平。”邵平表示,在信用风险计量及应用项目方面,又可以分为零售和非零售两大块。

其中,非零售方面,民生银行目前已初步完成了对30多类法人客户的评级与限额管理体系的设计、建设工作,实现了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对所有客户评级管理的全覆盖。近期,该行按照新设计的评级模型和管理流程对全行法人客户进行了客户评级,对相关风险参数进行了测算。

结果表明,民生银行客户总体等级处于较高水平,实施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也能有效节约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据2010年6月末数据,内部评级法能帮助该行节约非零售信贷资产的资本占用120多亿元,若考虑零售业务资本节约,实施内部评级初级法后全行可节约资本200多亿元;若实施内部评级高级法,节约资本可达300亿元以上。

“下一步,我行将逐步推进债项评级工作,并将推进评级结果在风险授权、信贷准入与退出、贷款定价、限额管理等风险管理的全流程中进行应用。”赵继臣说。

他表示,市场风险计量及应用项目方面,民生银行一年多来完成了三项工作。一是理顺了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实现了全行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的分离管理,确立了前中后台分离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理顺了相关部门的市场风险管理权责;二是初步完成了市场风险政策框架的规划工作,并确定将在民生银行建立自上而下三层次的市场风险制度体系;三是启动了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的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行将全面开展市场风险VAR模型及相应IT系统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完善市场风险的经济资本计量管理,风险限额管理、经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赵继臣说。

6.XX银行资金业务审批管理 篇六

一、债券回购业务

(一)债券正回购业务

由交易员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资金营运中心分管副经理、总经理。在分管副经理、总经理同意后,即可进行操作。

(二)债券逆回购业务

1、单笔金额20000万元(含)以下由资金营运中心分管副经理进行审批。

2、单笔金额20000——40000万元(含)以下由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进行审批。

3、单笔金额40000万元以上由资金营运中心主管行长进行审批。

二、同业存款

存放同业、同业存放无论金额大小,每笔均由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资金营运中心主管行长、行长审核,签署意见后,由董事长做最终审批

三、同业拆借

网上拆借、网下拆借无论金额大小,每笔均由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资金营运中心主管行长、行长审核,签署意见后,由董事长做最终审批

四、债券交易

(一)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等国家信用级别的债券

1、单笔金额20000万元(含)以下由资金营运中心总经

理审批。

2、单笔金额20000——30000万元(含)由资金营运中心主管行长审批。

3、单笔金额30000——40000万元(含)由行长审批。

4、单笔金额4000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做最终审批。

(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和次级债等非国家信用等级债券

1、单笔金额5000万元(含)以下由资金营运中心主管行长进行审批。

2、单笔金额5000-10000万元(含)由行长进行审批。

3、单笔金额1000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做最终审批。

五、信用产品

(一)信用债券产品投资

信用债券产品投资实行限额管理。企业债、中票、融资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本行债券投资总余额的40%。按主体信用评级状况,投资企业债、中票、融资券应满足以下比例限制:

1、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水平的企业债、中票、融资券余额,不得低于本行相应企业债、中票、融资券投资余额的70%。

2、不得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及以下水平的企业债、中票、融资券。

3、不得投资于发行企业属性为民营企业或外企的企业债、中票、融资券。投资单只企业债、中票、融资券的比例应控制在该只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托管量的30%以内。

(二)其他信用产品风险管理

其他信用产品是指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各类理财产品、信托计划、银行间联合投资项目等。其他信用产品认购相关要求具体参照该产品说明书或其他说明资料进行,认购最高额度一般为该产品发行量的50%。特殊情况经行长、董事长同意,认购最高额度可为该产品发行量的100%。其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依据其产品特征纳入企业债、中票或短期融资券进行风险管理。人民银行批准的可投资的公司债券纳入企业债类别进行统一风险管理。

(三)信用产品投资审核管理

7.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七

一、集中后增加了后台集中点审批环节

与以往审批权限分散在网点相比, 账户集中后商业银行所辖营业网点所有开、变、销账户资料均须全部扫描上传到后台集中点在系统中序时排队审批。一方面营业网点增加了账户扫描工作量延长了账户审批时间, 另一方面分散的劳动量集中到后台集中点序时排队等候也延长了账户审批时间。特别是验资转基本账户的审批效率影响更大。集中前验资转基本账户, 网点待人行核准后即可自行审批转正常启用, 但集中后要等上传后台集中点审批合格后才能启用, 客户等待时间较长, 常常引起客户不满。

二、集中后账户资料要求更加严格、规范

集中管理的前提是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 否则集中管理的效率就无从谈起, 账户集中管理也不例外, 账户集中点的职责就是要在统一标准下保证账户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在无前台营销压力和内部合规管控日益严厉的情况下, 后台审批人员审核资料将更加严格, 要求收到的账户资料将更加合规。电子账户资料存在任何瑕疵都会退营业网点改正后重新扫描上传。

三、集中后上传的账户资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是银行传统的基础业务, 但受人行账户管理规定多、基层柜员轮岗频繁、开户资料手续繁杂、内外部监管要求越来越高等因素影响, 账户集中点审核营业网点上传的电子账户资料往往存在“开户资料审查不严缺少证明材料”、“申请书选项缺少必填内容”、“账户信息更改不及时”、“账户户名与预留印鉴不符”、“预开户时误操作错误造成户名、性质录入错误”等问题;致使后台审批工作不能顺畅进行, 反复退回营业网点更改后再上传后台审批, 不仅影响了账户审批效率, 而且成倍增加了营业网点和后台人员的工作量。

四、集中后后台账户审批人员数量有限

账户电子影像集中后, 后台集中点配备数名后台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通过系统收到账户影像资料后, 需要登录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是否存在久悬账户、信息是否一致;审核开户资料是否完整合规;通过录入账号调用核心业务系统中的客户/账户信息, 核对预开户信息录入是否正确、完整;选择存款人种类和审批种类, 标注资料类型, 录入账户资料有效期;根据审核情况录入审批意见。集中审批人员每天要对几十户账户资料进行相关流程处理, 工作量较大, 受“审批事项至迟不晚于半个工作日”制度制约, 审批人员经常要加班才能完成账户审批任务。由于商业银行人员使用较为紧张, 无法保证充足的人员从事后台审批工作, 在客观上也增加了账户的审批时间。

如何在目前的制度和流程状况下提高电子影像集中后账户的审批效率, 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加强学习, 保持账户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营业网点账户营销人员、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要加强人行账户管理规定学习, 特别要加强新文件、新规定和新系统的学习, 做到熟知规定、熟悉流程。在对客户营销账户开户时, 为客户提供所需资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避免客户因材料准备不足而往返多次。同时, 最大限度地保持账户经办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避免因轮岗造成的业务脱节和账户初审业务水平下降。

(二) 加大考核, 将账户上传质量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营业网点账户经办人员要加强账户资料的初审, 会计主管要做好复核把关工作, 只有做好账户资料上传前的前期初审工作, 才能保证后续审批点顺利通过。同时, 账户集中点也要加强网点账户资料退回等管理差错的记录和定期通报, 制订账户集中管理考核办法, 加大考核力度, 将营业网点账户初审上报质量纳入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绩效考核范畴, 作为会计主管和营业机构会计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 关注细节, 确保上传账户资料一次审核通过

后台审核人员要及时与网点账户受理经办人员沟通, 对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反馈, 迅速纠偏。收集、整理上传资料中的常见问题并编制下发《结算账户开户常见问题》和《开销户注意事项提示》等相关工作要求, 做到营业网点与集中审批人员政策理解一致、标准把握一致, 从而保证审批工作顺畅, 减少资料往返时间, 提高账户一次审核通过效率。

(四) 开通账户绿色通道, 建立例外审批机制

8.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八

1、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1)拟开办业务的定义;

(2)拟开办业务的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

(3)拟开办业务成本和收益预测;

(4)拟开办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

(5)拟开办业务的支持系统;

(6)开发和实施拟开办业务的方案。

3、拟开办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风险控制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4、最近3年案件和违法违规情况。

5、离岸银行业务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名单、履历。

6、经营离岸银行业务的场所和设施情况简介。

7、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9.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九

摘自:金融市场21世纪经济报道[微博]王 冠;张祎琪2013-07-18 03:27

[导读]目前,北京已有多家银行针对首套房贷的优惠从8.5折提高到9折以上,部分银行甚至表示“没有任何优惠”。

本报记者 王 冠

实习记者 张祎琪 北京报道

6月一场猝不及防的流动性危机,使得银行勒紧了“钱袋子”。

记者通过多方了解到,6月最后一周,北京各家银行都停办了住房贷款审批业务。而随着央行向部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之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已经连续三周维持在3%-4%低位,本周开始,北京地区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已逐渐恢复审批。不过,流动性虽暂时得到缓解,但仍难言乐观。在此背景下,各家银行不约而同地上调了住房贷款利率。

本报记者从多家银行分支机构得知,除工行首套房仍可享受8.5折优惠利率外,多数银行首套房贷款按照基准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则普遍上调10%-30%,个别银行甚至停止办理个人住房按揭业务。

另外,记者获悉利率市场化方案有望在近期出台,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或将成为其路线图的起点。

房贷恢复审批

6月的“钱荒”虽已暂时告解,但对各家金融机构已造成实质性影响。伴随钱荒在6月20日达到高潮,6月最后一周多家银行暂停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

“事实上,按照各大银行对下半年放贷额度的二次核对,6月份收紧放贷额度基本上成了惯例,尤其是需要按季度调整贷款额度。所以6月末,各家银行暂时关闭了住房贷款的闸口。”浦发银行一家支行个贷主管解释。

亦有业内人士指出,个别银行甚至从年前开始就在压缩个人房贷,房贷业务的占比总体上处于下降趋势,而经营性贷款的比例在上升。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6月底,尤其是“钱荒”之后,央行重申要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银行不得不考虑缩减房贷业务,以腾挪资金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企业客户和其他业务。

不过,随着近日流动性危机有所缓解,各家银行又重新启动房贷审批。记者从北京多家银行分支网点了解到,除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已经停止办理个人住房按揭外,其他银行已经重启该项业务。

工行一位客户经理表示:“北京地区的房贷需求仍然很大,银行放贷速度较快,上半年额度在6月前早已用完,所谓的‘钱荒’更多的是说额度用完了。最近因为重新划拨下半年贷款总额度,情况已经有所好转。”

麦田房产一位中介人士表示,从与他们合作的情况来看,从6月初到现在,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已经没有房贷额度了,光大还有部分额度,但贷款利率没有优惠。一些大行,如建行、工行贷款还相对容易。

他还补充道,现在的房贷申请各支行都需先向北京分行申报,再由其统筹安排,银行缺钱可能会导致房贷放款慢或购房者申请房贷后要较长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供房。

首套房利率优惠难觅

即便过了6月末的“中考”,银行不仅没有放宽贷款发放,近期反而逐步上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目前,北京已有多家银行针对首套房贷的优惠从8.5折提高到9折以上,部分银行甚至表示“没有任何优惠”。

根据记者调查,仅有工行、建行首套房不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按照8.5折优惠。中行丰台区支行一名客户经理介绍,若为一手房,贷款利率可享受8.5折优惠;若为二手房,可申请到的利率优惠大概为9.5折,具体视个人信用、资金情况而定。

华夏银行海淀区某支行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首套房贷款从2013年7月8日起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执行9折优惠,之前为8.5折。

“首套房贷款若是一手房的话,不对个人进行开放,只对有项目合作的开放。利率执行8.5折优惠。二手房的贷款利率优惠则上调到了9折。”渤海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二套房贷款利率则普遍上浮至10%-30%。一位招行客服人员透露,实际上能以上浮10%贷到已经很困难,对购房者资质要求非常高。工行和平里支行一位客户经理亦表示,除了对其有项目合作的房地产商楼盘房贷利率执行最低上浮标准10%以外,其他个人购房者实际贷款利率都上浮10%之上。

四大行中,中行、建行、农行对于二套房首付按照70%执行,仅工行表示能贷到至多四成。建行表示,若2013年4月8日前在房管局登记的二套住房可贷到4成贷款。

10.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审批表 篇十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高校助学贷款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学号:班级专业:院系所在学校:

贷款次数:□首次 □再次 □三次 □四次 □五次

1注:本表、身份证、学籍档案(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审批表)上的姓名要求一致。本表共

6页(含封面、)。

高校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一、高校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高校助学贷款的认识等内容。

2.二级院系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对学生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和公示,报学院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同意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高校助学贷款审批表》,并根据《审批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二级院系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对以上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送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批。

4.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对审批后的《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高校助学贷款审批表》按要求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湖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批。

5.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根据审批结果,组织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为学生建立个人银行账户、制作银行卡或存折,并按要求发放贷款。

二、违约学生约束机制:

1.助学贷款学生有关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学生违约情况通报给全国所有银行和金融系统。

2.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3.在校园网、校友网、各级助学贷款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4.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

三、其它事项:

1.高校助学贷款利率按照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正常学制内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正常学制之外和毕业后的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

11.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十一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分立原因及有关情况简要说明。

(2)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3)分立实施方案。

(4)分立后原公司的遗留业务处置及风险控制方案。

(5)进行资产评估的,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未进行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分立前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程序、材料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及完整性的法律意见书。

(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分立完成情况报告材料目录

(1)完成公司分立有关情况的报告,包括变更金融许可证、工商变更登记、对外公告等情况的说明。

(2)分立后各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银行信贷审批部 篇十二

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指标。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务计划书或交易展业计划。

3、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至少包括:

(1)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指导原则、业务操作规程(业务操作规程应体现交易前台、中台与后台分离的原则)和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计划;

(2)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模型指标及量化管理指标;

(3)交易品种及其风险控制制度;

(4)风险报告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5)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研究与开发的管理制度及后评价制度;

(6)交易员守则;

(7)交易主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各级主管人员与交易员的问责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8)对前、中、后台主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4、衍生产品交易的会计制度。

5、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

6、风险敞口量化或限额的授权管理制度。

7、交易场所、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报告。

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上一篇:学校的教学方案-辅助教学下一篇:中级经济师 经济基础知识考试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