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2024-09-01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精选8篇)

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篇一

1.1 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 医院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具体而言,现金收付及保管只能由出纳员来负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支付前的任何现金;负责应收账款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负责应付账款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的工作;保管支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银行存款账工作;负责调整银行存款账的人员应同负责银行存款账、现金日记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人员分离;现金支出的审批人应同出纳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从而做到不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2 授权审批 医院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具体而言,医院应当建立不同额度的审批权制度、财会科长的审批限额、院长的审批限额,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应当实行集团决策和审批制度,必须由医院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决议,慎用对货币资金支付“一支笔”决策审批的做法;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超范围支出,财会部门应当拒绝支付;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1.3 原始凭证的审查 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一种凭证)。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以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白条支付款项。

1.4 会计记录控制 医院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发生货币资金支出应立即入账,不得拖延,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

收入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出纳员记录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第3者编制。

2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1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应包括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回避制度。

2.1.1 现金管理制度 要严格掌握现金使用范围,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上,应当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库存现金不准超过限额,不准坐支现金。

2.1.2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每所医院只能在1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不准过多、过滥开设银行存款账户;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1.3 内部牵制制度 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等登记工作,以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工作。

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不能由出纳人员一人保管,应实行印鉴分管制度。

2.1.4 回避制度 医院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医院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院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无关人员不得接触资金。

2.2 货币资金收入流程控制 货币资金收入流程是指货币资金收入各个环节应履行的合法程序和手续。

流程控制是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各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只有建立严密的货币资金收入程序和手续,才能防止有人蓄意舞弊。

目前,大部分医院门诊和住院处实行计算机收款,收款员应于每天工作结束后,将当天的医药收入现金收入数同计算机自动记录的累计数相核对,并填制收款单连同计算机上自动打印的纸带交于出纳员登记现金日记账。

如果发现现金收入数同计算机记录的累计数不一致,应对差异进行调查。

该流程的控制要点:①患者退款时,应由财务科指定人员审批,预防收款员捡拾患者扔掉收据假退款;②财务科“预收入医疗款”总账余额要与住院处“预收医疗款”明细账定期核对,防止结算员假退住院患者预交住院押金。

2.3 货币资金支出流程及控制 医院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手续如下:

2.3.1 支付申请 医院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申请表中应注明用款人、款项用途、支取金额、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结算)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3.2 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或令其按规定改正后重新审批。

2.3.3 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2.3.4 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2.3.5 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必须要有原始凭证,以保证报销费用数额的真实和正确。

费用报销前,必须由业务部门主管、会计部门主管、医院领导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才能办理费用支付。

货币资金的会计核算虽然不复杂,但是由于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很容易造成流失。

因此,医院在组织会计核算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对于保障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货币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篇二

一、案例及分析

【案例】:原上海市市政二公司五分公司财务科出纳员邓德林利用其负责保管空白支票、现金和制作未达账款调节表等工作之便, 从1994年至2000年期间, 先后45次作案, 共计贪污公款107万元。

【分析】:上述案例发生的原因主要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 银行印鉴保管不严。该公司的印鉴、支票是按规定由两人分开保管, 但由于存放印鉴的写字台没有加以特别防护, 给保管支票的邓德林钻了空子, 盗得了印鉴。 (2) 疏于对支票领用备查簿的检查。该公司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未对支票领用簿进行检查, 给邓截留空白支票创造了条件。 (3) 对银行存款抽查不力。几年来, 该公司未有人对银行存款真实情况进行抽查, 无法及时发现邓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 (4) 有关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无力识别伪造的银行对账单。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 邓每月伪造银行对账单, 表面做到“账账相符”。而该公司有关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无力识别, 使邓长期作案得逞。 (5) 对重要岗位人员任用不慎。主管部门在得知邓参与赌博情况后, 曾建议该公司将邓调离岗位。但管理与监督制度缺失, 致使邓得以长期作案。 (6) 财务检查不细致, 内审不力。市政二公司每年都对分公司进行财务检查和年度审计, 但均未及时发现疑点。

通过案件的分析, 本文认为, 预防会计人员失职、犯错、犯罪, 应从加强银行存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强化企业会计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着手。

(一) 强化企业银行存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 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1. 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 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在企业内, 某几种相互关联的职务、岗位, 如果由一个人来担任, 就会增加发生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 也增加了发生差错和舞弊以后进行掩饰的可能性。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岗位、职务应坚持不相容原则, 确保不同岗位、职务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特别强调, 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 建立授权批准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也是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不可或缺的措施。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等内容, 其中特别强调货币资金收支的严格授权审批制度。

3. 建立企业会计系统控制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和稽核流程, 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 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4.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

要求树立风险意识,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对外投资、筹集资金、对外担保等是重点防范的对象。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手段, 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的防范和控制。特别是入世后, 这将是企业财务管理必须重视的重要课题。

5. 建立信息技术控制制度。

随着企业集团化的发展, 越来越要求财务会计核算处理、管理分析和预测信息处理日益快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内部会计制度系统,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预防和自动纠错的防范功能的会计核算管理软件, 减少人为的操纵、人为的失误等现象, 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

6. 加强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印章管理。

(1) 加强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每日结存库存现金, 登记现金日记账, 保证账实相符。 (2)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照《支付管理办法》等规定,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办理存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结存情况,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 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管理。如:支票、汇票、信用证、股票、债券等, 需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 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4) 加强印章和管理。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必须由专人分开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

7. 发挥内审的功能。

支持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工作, 充分调动内审人员的积极性, 敢于同违反会计行为的人和事做斗争。内审不仅要事后监督, 更要事前发现、事中控制, 使问题止于萌芽。

8. 发挥中介的作用。

聘请中介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内部会计制度实施有效评价, 对其中有重大缺陷的提出书面报告。

(二) 加强企业会计队伍建设, 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

1. 会计人员上岗必须符合《会计法》的要求。

一是要持《会计证》上岗, 二是必须具备与其会计岗位相应的会计技术资格, 三是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四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要好。企业应按这些要求, 把好用人关。

2. 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

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知识, 具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能力, 重要的是具备适应复杂多变的会计环境的能力, 运用会计基本原理、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来解决新问题。为此, 要改变过去那种会计岗位长期不变制, 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结合会计委派制, 业务交流学习等形式, 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3. 培养会计人员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1) 会计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依法办事、保守秘密”。爱岗敬业就是要热爱本职工作, 尽心尽力做好本岗工作。依法办事就是要知法守法, 客观公正办事。特别要不受权势和压力的影响, 于公于己都问心无愧。保守秘密就是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 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2) 职业道德教育必须积极推进, 落到实处。首先职业道德教育应列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专业职务资格等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教育灌输到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中去。其次是会计人员应从我做起, 加强自身修养,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后是要与个人的岗位评聘、职称评聘、培养任用、工资奖金分配等挂钩。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由“无形”为“有形”, 由“虚”为“实”, 转“软”为“硬”。

二、企业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我国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的整体情况可以简单概括为:企业对货币资金的制度建设和管理活动还停留在现金的资产形态 (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的保管和管理上, 在对货币资金流入的进程进行控制、对货币资金流入的可能性进行研究和控制, 对货币资金流出企业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对现金的资产形态按照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进行管理等方面通常是一种粗线条的。在企业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方面, 企业除国家有关规定之外, 基本上没有制定有企业特色的管理制度。即使如此, 大多企业也仅限于对存量现金即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的管理。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的风险研究, 进而通过风险预警系统来进行货币资金的管理根本不可能进行。

(一) 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从企业的整体制度建设来看,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比较落后。企业并未制定出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又具有企业特色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出台后, 企业一般仅是按照这些规定, 并未依此对本企业的相关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视和具体细化。

(二) 对内部控制缺乏深入的认识, 还停留在传统内部审计的范围内, 审计的目的仅仅是查错防弊。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理论缺乏必要的追踪, 对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缺乏足够的重视。

(三) 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企业还远未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和较为科学的制度形成机制。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还未引起足够重视, 组织结构及其权责分派体系尚需进行改进和完善, 管理者还未认识到企业经营者的文化素质提高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对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企业的管理者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理论知识, 对员工的培训或培养未成为企业经常性或日常性的一项工作, 管理者的主要精力还是在怎样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上面, 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等等。

(四) 没有建立相应风险预警系统, 仅仅停留在传统的依靠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人员的经验估计基础之上。

表现在: (1) 企业风险意识淡薄, 没有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对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2) 未建立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的制度, 确定相应的风险分析评价指标, 即便在每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对企业的相关经济指标进行了分析, 也仅限于企业上级部门制定的对企业及其领导层的考核指标。对与考核指标无关, 但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趋势有预警作用的指标并未进行分析研究。特别对企业持续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货币资金量方面的指标的分析研究极少涉及。

(五) 对货币资金的控制活动不完善或者还不健全。

由于企业对货币资金的控制仅仅局限于现金的支出和存量现金方面, 对整个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及其现金净流量的分析、控制工作尚未开展。

1. 在控制手段的运用上比较单一。

比如在现金支出方面, 企业多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但在具体内容和具体操作上, 又因企业而异。从企业的业务活动看, 其体现就是现金支出的授权审批基本上集中在企业的上层领导手中;现金收入一般由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理, 不需经过相关领导审批。有的总经理一味强调形式上的一支笔, 即总经理本人对所有的支出享有绝对的权力;有些总经理则根据重要性原则对一支笔的权限进行了划分, 一些不太重要或日常性的支出由有关部门经理、总会计师或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进行审批, 涉及重大或需要进行特别控制的项目开支, 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 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在这方面没有形成一定的制度规定, 完全取决于总经理个人的理解或偏好。

2. 关键职位和相关业务未完全分离。

在关键职位的分离上和执行有关业务时, 业务审批人员与业务经办人员、业务经办人员与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与会计事项处理人员经常没有做到完全分离。比如付款受理、审核、支票或汇票的出具、支票或汇票的签章等业务由一人进行办理的情况时有发生。

3. 企业内控意识淡薄。

从总的控制活动的有关政策和程序来看, 企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的建设比较滞后, 没有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控制活动, 以保障和控制企业货币资金, 保障企业现金资产的安全完整。预算控制意识较为淡薄, 有的甚至流于形式。

(六) 科学的内部信息系统建设的严重滞后, 导致相关信息的传递和沟通不及时、不畅通。

近些年来, 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企业的组织结构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信息处理与传递方式、企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未作出相应的调整, 以顺应外部环境变化。

(七) 缺乏一套对整个货币资金控制过程的监控。

包括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人才和缺乏相应的部门的监控活动。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需要涉及货币资金整个流程的控制活动, 也需要一个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的监控系统。对货币资金的关注和揭示、对管理制度本身和评价、针对近年来各单位开展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和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评价等内容根本未予涉及。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如果规范管理、违章必究、控制到位, 舞弊案件是可以避免或及早发现的, 而不是等到舞弊案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才寻找补救措施。管理实践证明:得控则强, 失控则弱, 无控则乱。

摘要: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企业货币资金的收付频繁, 业务量大, 出现记账错误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很容易被经管人员非法挪用、侵吞。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往往都与货币资金有关。笔者结合案例总结了企业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现状并就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朱荣恩.内部控制案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

3.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探讨 篇三

貨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其中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换句话说货币资金就是一个企业的血液,他在企业的各个部门和生产环节流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企业拥有一个合理高效的货币资金内制体系是不可或缺的。为此,重点剖析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内容及在实施时所存在的漏洞,并根据问题提出针对性较强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企业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6)04012802

1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内容及其目的

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可主要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货币资金内控的基础即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职控制,也就是在内部控制中占有核心地位的职务分工控制。具体表现为主管会计人员应负责各分类账的登记及各类凭证的编制。货币资金的收支与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并根据所发生的业务内容签发原始凭证,定期与银行发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未达账项,做到账实相符。合理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审核凭证和账目、盘点现金及核对银行账。企业应专设信用人员负责调查和审批顾客信用、保管汇票、提示收付款等。其次是货币资金收入方面的控制,企业应在收入业务发生时及时开具相应的发票。在往来业务结算上尽量避免使用现金,若实在因条件有限不能采用转账结算方式的要在凭证结算方式栏上做好备注并及时将收到现金送存银行,不得坐支销货款及私自挪用公款等。再者是货币资金支出方面的控制,企业应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重要的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并及时准确入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现金。最后是货币资金保管方面的控制,企业库存现金的存量不得超过法律法规的规定限额。

企业实施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为了达到:一是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性;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资产的核心,同时也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由于其收付频繁、业务量大因而存在记账错误的可能性,从而增加了其被经管人员非法挪用、侵吞的风险。怎么才能确保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意义所在。二是确保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完整性即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发生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时,是否完整记录到相关账目中,这就要求相关的核算部门按照规定来进行业务核算,正确的编制会计凭证,保证其业务核算过程及其核算手续的完整。三是确保货币资金的合法性,为了确保企业货币资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满足,应该对企业每笔对外支出的资金进行认真审核,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支出,其中审核程序要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每笔资金收支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四是提高货币资金的效益性,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财富最大化,而货币资金作为企业的灵魂资产,是企业实现最终目标的重要媒介。因此各种筹资、投资手段成为企业调度资金的重要渠道,在进行投资、筹资决策时应对各种方案进行综合分析,防止或减少资金的闲置和浪费,最大限度的发挥其经济效益。

2 企业在实施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

2.1 现金业务控制常见的漏洞

一是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即出纳人员有意将企业的收入通过各种手段加以少记,而支出部分又多记,采用这样的方式将多出部分据为己有。二是涂改凭证、更改金额。即涂改凭证上的日期或者将凭证上的支出金额放大,从而将多报的支出占为己有。三是撕毁票据或收据、盗用凭证,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撕毁相关票据、收据或用盗窃的空白发票向客户开票,将从客户手中收取的现金私有化。四是身兼二职,利用钱账兼管的机会“偷梁换柱”、“虚构内容”、“重复报销”,从而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五是利用现金日记账循环入账挪用现金,即趁尚未登记总账之际,采取少加现金收入日记账、多加现金支出日记账合计数的手段。

2.2 银行存款业务管理控制中常见的漏洞

(1)私自提取现金或填制一些购物单,有些单位财务人员和出纳串通一气,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开具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用来提取现金或采购物品,并且将这些支出不记录在账目中,个人独自将现金或物品占为己有。(2)公款私存套取利息。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将企业的一些款项私自转入自己的账户中然后在存入银行,以此来收取利息,或是将企业的闲散资金转出去炒股、投资等。(3)制造余额漏洞、涂改银行对账单。财务人员有意私自制造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上的漏洞,有的甚至是直接涂改或伪造银行对账单的上金额,以此达到隐藏自己通过转账支票套购商品和提取现金的不法行为。(4)移“银”接“现”。会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不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与现金收支业务分开编制记账凭证,以此达到将现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2.3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控制中常见的漏洞

由于外埠存款远离企业管理本部,资金的收付业务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反映到企业资金控制中心,因此对外埠存款的管理也就更加困难。主要表现为:(1)非法设立外埠存款账户;(2)外埠存款的岗位责任制度不明确,没有具体的管理措施;(3)企业对外埠存款资金没有统一调度权。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1)使用和签发不合理、不合法、手续不齐全;(2)非法背书转让。在途资金方面存在的漏洞包括,企业未着重审查在途货币资金的核算对象、核算时间与核算内容,极易造成收到在途货币资金时相关人员不做账务处理,导致其被贪污或挪作他用。存出投资款方面的问题有,不经过授权审批就私自将企业资金转入存出投资款账户。存储投资款的金额没有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造成了大量的闲置资金,从而大大的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3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漏洞的原因

3.1 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参差不齐

很多中小型企业都存在着一个普遍的问题“任人唯亲”,从而导致企业员工职业道德低下。例如:公司里有的会计人员“半路出家”业务不精通,甚至有从事会计行业的员工还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追求物质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抓住一切漏洞和机会,利用各种手段贪污现金。

3.2 牵制机制不健全

具体表现在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分工不明显,缺乏监督和牵制机制。例如:公司出纳除了办理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的本职业务之外,还进行会计凭证的审核业务。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会计与出纳同为一人,由一个人办理有关现金与银行存款业务的全过程。严重违法了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职责分开的要求。

3.3 家族经营模式问题显著

许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成员一起创业共同经营的,这种家族式的经营方式,使得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掌握在裙带关系很浓的家族成员手中。特别是企业各个重要部门一般都会选择自己人来管理,例如:现金的收支都是经过公司出纳之手,现在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都是老板亲戚朋友担任。这种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其实并不科学,因为在这样的体系下,基本很难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位。

3.4 内控制度不健全

很多中小企业领导在行使管理权时并不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往往把自己行为凌驾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之上,在这样的压力下,对于企业从业人员来说也只能按照老板的意思去执行,一旦这样,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就会作为自我欣赏摆设。今后公司在处理某些事务时,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也就不言而喻。

3.5 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不规范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评价规范不到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和自我评价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职能。内部控制评价是合理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步骤,有助于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的自我完善。

4 强化企业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4.1 现金的内控措施

(1)按岗设人、职能分开。一是做到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工作分开,禁止一人兼任;二是对于现金的收支、管理,以及原始凭证的签发、整理、归档和保管、日记账的登记工作由企业出纳人员负责,而且企业的各种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等财务工作应该由其他人担任,出纳不可以兼任;三是公司财务印鉴也应该做到分开保管。只有这样做到权责明晰、相互制衡的控制体系,才能避免企业资金被个人占有或私吞的问题。

(2)现金的收支必须要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对现金收支原因的佐证,日常现金管理中,比如一些零散的收支可以采用现金收支,但是大部分交易应该由转账支付;如遇有需要支票付款时,应该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并按照正规的程序办理和完善手续。

(3)加强检查与监督,日常公司的现金收支工作要做详细记录,公司的审计或财务部门领导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让有关人员处理。

(4)企业应定期轮换出纳人员,一方面出纳每日都与资金打交道,若长期从事该项工作极容易产生麻痹和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长期从事一项工作,不利于发现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极易形成惰性,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4.2 银行存款的内控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及授权审批控制。例如:银行存款的收支与记录应该分开,遇到超过部门规定权限的事项,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2)企业开立或是注销账户或是办理相关结算业务时候,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办理。企业的财务主管应该定期对公司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正,发现违法乱纪的事件,要及时的严格处理。

(3)為了保证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及资产的安全性。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之前,应对原始凭证及有关合同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再办理相关的结算业务,并签字盖章以示结算。

(4)企业应对记账环节加强控制,以保证银行存款业务账账相符。并且要安排专人对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防止舞弊事件的发生。会计人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做到账实相符。

(5)加强银行存款业务内部审计,保证业务的合法合规,核算准确可靠。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与结算及时妥当。

4.3 其他货币资金的内控措施

其他货币资金在控制方法和措施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总的来说应采取的控制措施有:一是设置“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进行核算;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即安排专业人员对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加以管理,以便企业对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的变动信息准确把握;三是对其他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核对,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查,避免流失。

现实工作中,由于货币资金流动性强,这给企业监管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加上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甚至是大企业的内部控制都不健全,还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因此,造成不少企业部分流动资金流失问题的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企业管理层应加强资金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王世定,徐玉德.货币资金控制实务与案例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4.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篇四

——货币资金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各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铁通公司流动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是公司各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货币资金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1、确保货币资金业务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完整;

2、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3、确保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合法、合规;

4、确保货币资金结算及时、准确;

5、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持货币资金持有量。第四条 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岗位分工及授权审批

第六条 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财会部门统一集中,所有货币资金收支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一核算。

第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岗位应当实行定期轮换。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八条 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九条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员办理货币资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第十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审批。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财会人员应当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和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员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第十二条 单位对于大额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领导成员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风险。

第十三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现金管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是单位财会部门控制的用于零星开支的库存现金。

单位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只能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管理库存现金。

第十五条 单位财会部门必须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铁通公司流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现金收支业务的范围和额度,对不属于现金收支范围或超出收支额度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六条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入的控制,对现金收入应当实施以下控制:

1、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现金的业务、部门和人员;

2、规定不同经济业务收取现金的程序和方法;

3、控制现金的解缴时间,特别是对远离单位本部的收现部门和人员,必须明确规定现金解缴财会部门的时间;

4、收款经办人员只负责办理收款业务,不得同时担任开票和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工作。

第十七条 单位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第十八条 单位收取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单位自身经济业务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现金支出的控制,现金借款支出的额度和审批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铁通公司流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现金支出应当实施以下控制:

1、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因业务活动需要预支现金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现金预支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等内容,必要时附相关有效证明;

2、有权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对预支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现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因特殊情况需要,对超出正常范围的现金支付业务,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3、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现金预支申请进行复核,复核现金支付的范围、批准额度、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制证人员编制现金付款凭证;

4、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付款凭证,按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5、业务人员报销时,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业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财会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审查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支出范围和额度是否与申请批准的一致,原始凭证的填制是否规定要求,审核无误后由财会人员编制现金付款凭证,财会主管或指定审核人员应当在付款凭证及其相关附件签章;

6、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和所列数额,按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报销手续,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在付款凭证和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

第二十条 现金收付必须当面点清,不准以支票套取现金。结账时发生多出款,应当在当日列账上缴,严禁保留账外资金。短少款由责任者当时赔付,不准以营业款或找零款滚欠。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加强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二条

现金必须存放在本单位保险柜内,不得在保险柜内放臵个人现金、存款单据及有价证券等,不得在保险柜内放臵其他物品,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除正常收付款业务外不得与个人串换现金。

单位财会部门应当配备验钞机,出纳人员必须对收存入库的现钞进行验证。

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当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互核对,确保帐实相符。对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审批后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金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指银行存款是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帐户上的货币资金。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帐户。开设帐户均应报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备案。

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所属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银行开设银行存款日记帐。财会部门应当按照不同的银行帐户,分别编制银行收付款凭证,并按照不同的银行帐户连续编号。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分别制定银行收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

单位在办理银行收付款业务时,应当实施以下控制:

1、单位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按照规定,授权经办人员办理涉及银行收付款项的经济事项。

审批人员应当根据单位内控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对业务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审批事项,财会人员应当拒绝办理;

2、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当根据经济事项的类别、性质、以及对方单位的信用情况和本单位的财务政策,会同财会人员确定收付款项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

3、对于单位发生的银行收付款业务,业务主管和经办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注明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用途等,购臵实物资产的必须附有验收部门或领用人员的验收签章;

4、单位财会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进行审核,审查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审查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超越审批权限和范围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和主管人员是否在原始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对不符合规定的,财会部门应要求经办人员补办手续或拒绝办理;对审核无误的,财会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在相关原始凭证上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收付,财会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批示,编制银行收付款记账凭证;

5、出纳人员根据银行收付款凭证,按照结算方式的要求,办理收付结算手续,并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办理完毕的银行收付款业务,应当在收付款记账凭证和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6、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与出纳员进行对账,核对银行存款明细账(或总账)的发生额及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相符,确保银行存款收支业务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 单位财会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定期与出纳人员进行对账,核对银行存款明细账(或总账)的发生额及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相符,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财会主管应当不定期抽查银行收付款凭证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相符;月末,财会主管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结存余额准确无误。财会主管应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审查、核对,每月不少于1次,并设立专用记录簿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检查人和被检查人均要在检查记录簿上签字。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尽量采用票据结算方式以减少现金支出。建立备查账薄,严格票据结算管理。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所指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货币资金中具有单独存放地点和专门用途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

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其他货币资金进行管理,在会计核算时要同现金、银行存款相区别,单独设臵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必要时设立辅助台账。

第三十条 单位要加强对外埠存款的监督控制,对外埠存款应当实施以下控制:

1、加强对外埠存款账户设立的审批,明确审批程序和有权审批人;

2、明确外埠存款岗位责任制度,一旦设立外埠存款账户,应当立即明确外埠存款资金管理的责任人,明确外埠存款的使用者;

3、指定外埠存款的具体管理措施,对外埠存款管理的方法、原则及程序进行规范;

4、确保单位对外埠存款资金的统一调度权;

5、对外埠存款要及时清理,当单位不需要设立外埠存款时,财会部门要及时收回余额,注销外埠存款账户。

第三十一条 单位要加强对信用卡存款的监督控制,严格限制信用卡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需要办理信用卡的,使用部门或人员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成员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单位只能办理“单位卡”,不准办理“个人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将其他存款账户和销售收入转入其账户,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单位应当明确规定使用信用卡可以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范围,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透支使用。

财会部门要指定专人建立信用卡辅助台账,随时掌握信用卡的办理、发放、使用和注销情况。

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及时办理其他货币资金业务的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第三十三条 业务备用金由财务部门和单位经理核定,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财务部门要定期审核备用金的支取和使用情况,凡不再需要备用金的,应及时清理收回。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组织财会部门和其他专业人员,定期执行清查盘点与核对制度,防止挪用或侵占其他货币资金的事项发生,避免其他货币资金资产的流失。

票据和印章管理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购买、保管、零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纪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名章应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各类印章应当妥善保管,严防盗用。

第三十七条 各类印章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事项和范围,不得乱用、错用。按规定需要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三十九条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臵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现象。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5、营业款的收缴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营业收入的收款和存缴的业务流程是否健全、规范,是否按照执行。

5.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篇五

【摘要】货币资金是单位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单位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完善而有效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对加强单位经营管理、保护单位财产安全、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货币资金是单位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其业务收支十分频繁,流动性极大,此外货币资金既是资本运动的起点,又是资本运动的终点。货币资金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控制风险,单位在组织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加强货币资金的控制与核算,对于保障单位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货币资金的定义及特点

货币资金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组织经济业务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具体表现为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货币资金特点为:流动性强;具有同其他经营业务的广泛联系性;国家宏观管理要求严格。

单位根据货币资金业务的特点,结合单位自身的经营管理实际,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和核算方法,对货币资金实施严密的管理,可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从而更有利于单位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一)职责分工和职权分离制度

货币资金收支应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负责、分别办理,职责分明、职权分离。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和签发、日记账的登记。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并且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员检查所附原始

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二)授权和批准制度

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必须按权限进行调查批准。单位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和批准,才能对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和批准,不允许接触这些业务,这一控制方式使某些事件在发生时就得到控制。要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同时也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他们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经办财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三)内部记录和核对制度

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业务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录,并且各种收付款业务应集中到会计部门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或付款凭证。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把好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符合三道关,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及时和正确。

出纳员要自觉进行经常性的对账工作,包括每日货币资金的账面数字和实际数字,应定期核对相符;每月末都要向银行索要各存款户的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未达账项。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内审人员应负责收支凭证和账目的定期审计和现金的突击盘点及银行账的定期核对。

(四)安全制度

对货币资金须有健全的保护措施,有专人负责保管,有专人进行内部监督。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非经单位领导集体特别授权,不得接触货币资金。出纳员应对购入票证及时登记、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开具时必须按编号顺序连续使用,对已经使用和作废的支票要在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作废票证应加盖“作废”章,全份保存,并详细登记,由领用人员签名作证。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两人掌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公

司总经理私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复核制度,定期审查有关凭证的填制、记账及算账工作。

(五)严密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

货币资金的收支事项,均应有一定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使各项业务按正常渠道运行。每笔收款都要开票;每笔支出都应有单位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人员复核;尽可能使用转账结算,现金结算的款项应及时送存银行。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章;支付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的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为依据,付款后,须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章。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在允许的现金开支范围内进行现金支付;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遵守关于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开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得出借银行存款账户。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

(一)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就是将某些职务分别由两个或一个以上的部门担任,合理设计各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这样既可避免或减少发生差错和舞弊行为,又能防止掩盖错误。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组织分工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即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也就是说不能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应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不能一人多岗,身兼数职。各业务的授权者、审核者、记录者、执行者应当分离;财产、物资、现金、有价证券等资产的批准者、保管者、记录者、报告者应当分离。

(二)依靠规范的操作程序和严格的控制

手续控制任何货币资金的收付都应按其业务规律建立管理手续

制度。内部财务控制就是要使这一审批手续规范化、制度化,以减少某些不必要的开支,并揭示出与货币资金业务有关的其它业务在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填制或取得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经审批、复核后方可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的依据。

(三)对现金收支业务审批权限控制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方式、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两种形式。授权批准要求单位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四)对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控制

对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控制可通过库存现金限额控制。库存现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应送存银行,可降低货币资金被盗风险,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统筹使用;会计主管人员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盘点,以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就是实施账实定期盘点控制;现金支出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签发支票应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对于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应经领导集体决策和审批;采取妥善措施确保除实物保管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实物,选择合格的保险箱、安全的场所等保障措施,确保库存现金实物安全。

(五)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对货币资金效益进行控制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方法是通过对现金投资或现金使用的预算,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使单位获得最大的收益。如结合货币资金的预算编制,在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一定时期货币资金存量进行合理预测的情况下,可通过实施一些推延货币资金支付的采购政策和加速货币回笼的销售政策;还可以通过收回投资,如转让债券、股票或进行票据贴现等解决货币支出的缺口;同样,可以通过加快采购

货币资金支付的采购政策,降低采购成本、推行一定的赊销政策、提高售价或扩大销量或参与各种投资,以降低货币资金的储存量。为有利于单位货币资金收支不断、保持平衡,要从事前对货币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加以控制,使单位在预算期内保持一个合理的货币资金余额。为实现以上目的,在进行筹资、投资决策时,对各种方案要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备选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

(六)对银行账户、票据控制

对于银行账户管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制度来执行。严格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款和结算,不得出借账户;应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对背书转让票据应有原始记录或复印件;不准签发空头或远期支票。加强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并且备查簿需作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约束比个人的自觉性更可靠、更有效。

(七)建立内部稽核制度的控制

实行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货币资金在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笔货币资金的收付都必须经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审查其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对一切现金、银行存款应及时入账,加强稽核工作。在核算和管理货币资金的过程中,认真审查货币资金的收付凭证,以及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同时检查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以及有价证券和票据的保管情况。

(八)内部报告制度的控制

这种控制方法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货币资金控制环节适时运用内部报告控制方法十分重要,应切实发挥好内部报告控制方法的作用。其一,货币资

6.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篇六

2.2 关于授权审批制度的控制 企业应当制定审批人对企业货币资金业务往来的审批授权方式、程序、权限和相关的控制措施,所有审批人员不得超越其应有的权限范围;明确经办人员在办理货币业务时的工作要求和权限范围;在办理货币业务时,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及时准确的入账。

2.3 对支付业务的控制 对于支付业务,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货币授权制度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支付业务。①支付申请。在企业部门或者个人需要用款时,应当向审批人提出申请,注明所需金额、用途和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并且要附有原始单据或者相关证明。②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规定中其职责和授权权限以及相应的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坚决拒绝,对于金额重大或者有重要意义的申请,应当集体决策或者联合签署。③支付复核。根据规定,财务部门应当制定专人对于已经批准的申请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包括权限、范围、审核的程序和手续,以及相关票据,金额的准确性以及资金使用方式的合法性等。在复核准确无误后,交给出纳办理支付。④办理支付。由出纳员根据复核无误的申请办理相应支付手续,同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或者银行存款日记账。

2.4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①企业应当加强对现金限额的管理,对于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当那个及时存入银行。企业需要明确现金的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进行现金的使用与保管;对于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付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存款进行交易。②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应当至少开设一个基本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转账,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结算的法律法规,禁止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远期支票或者其他票据,禁止签发、取得或者转让债权债务的票据,禁止没有任何理由的拒绝付款,随意占用他人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结算制度,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和与预留签名不符的支票。企业应当每个月都指定出纳以外的人员对银行存款的账户进行核对,并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定实际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符合。如果企业使用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手段,更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执行网上支付操作人员的不相容职务分离,防止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改变支付业务的严格流程。

7.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篇七

一、货币资金控制的要点

货币资金在资本运动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货币资金具有高度的流动性, 也是最容易被侵占或挪用的资金项目。为进一步保证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应重视以下控制点。

1. 控制货币资金支出。

严格判定每笔货币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切实做到“4审4看”:一审支付申请, 看是否有理有据;二审支付程序, 看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手续是否正确完备;三审支付复核, 看复核工作是否到位;四审支付办理, 看执行人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程序、用途办理, 出纳人员是否及时登记现金或银行账目。

2. 管理货币资金的流入。

要弄清资金是从哪里来的, 以什么形式来的, 应该来多少, 来了多少, 还缺多少, 缺的钱怎么办。对已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 不得私设小金库, 不得账外设账, 严禁收款不入账。

3. 限制银行开户。

对银行账户的开设、管理等要作出具体规定, 既要防止多头开户也要防止所属部门与非会计单位私自开户;要定期对银行开户点进行认真清理和检查。

4. 做好现金盘存。

现金的日常盘点工作基本上由现金出纳人员自行完成, 月末、年终以及必要的情况下, 应增加第三者 (如会计主管, 审计人员等) 参与盘点或监督盘点, 以保证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 严防纰漏。

5. 强调与银行、客户对账。

对账能使双方或多方经济交易明朗化。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应按照规定, 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对账难度较大:一是因为社会信用危机的影响, 使得赖账、逃债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客户分散, 增加了对账的难度。因此, 应建立相应的客户对账制度, 明确责任, 按期按时与客户进行往来款项的核对, 确保货币资金的及时、足额收付。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控制货币资金的关键是要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及对其的严格执行。笔者总结多方面的实践经验, 以下几项制度十分关键。

1. 预算控制制度。

资金预算是对企业一定时期内货币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的统筹安排。资金预算编制是否准确, 直接影响到企业货币资金的流转与资金的使用效益的高低。因此, 建立并严格执行货币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可以避免或减少货币资金流转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保证资金安全。

2. 授权审批制度。

企业应当对货币资金支出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明确授权审批人的批准权限、程序、责任、相关控制措施以及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货币资金收入要实行项目负责制, 收入项目审核、签收、制单、登记、现金入库及送存银行以及票证收存管理都要制定具体办法, 明确专人管理。

3. 内部银行控制制度。

内部银行是企业引入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 用于内部资金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企业内部银行主要进行企业内部日常资金调度、运用与结算, 以控制企业内部资金流量、流向与流程, 防止可能发生的失控与失误。

4. 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结算的票据管理, 应用制度方式明确由银行出纳人员负责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和领用的造册登记, 以及背书转让、注销等各项工作。企业的财务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等应分别由会计主管人员、票据签发人或被授人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另外,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 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 内部稽核制度。

完善货币资金业务的内部稽核制度, 明确相关机构或人员的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相关岗位的人员的设置情况、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印章及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

6. 岗位分工责任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岗位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出纳或其他会计人员独自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业务的人员应实行定期轮换岗位, 以便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7. 安全保卫制度。

8.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设计 篇八

关键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设计;存在问题;对策

一、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健全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现阶段,我国企业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即主要表现在,首先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缺乏针对性,导致企业不能够充分发挥其体系应有的功能;其次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缺乏科学性,该体系中部分知识严重脱离了科学性,不利于更为高效的实施、应用;最后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不强,往往使得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一纸空文,甚至只是成为了一件企业“装饰品”。

2.企业现金收支业务管理的纰漏较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一是撕毁票据、盗用凭证;二是私自更改凭证金额以及内容,导致凭证丧失真实性与准确性;三是无证无账现象严重导致企业怨账、赖账日益增加;四是由于出纳人员私自提现,造成账单金额与票据金额不一致。

3.企业货币资金内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下。货币资金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货币资金内部管理专业知识薄弱,使其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不能够满足现行企业资金管理的需求;其次是货币资金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其大多数企业货币资金管理人员不能够充分的认识到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最后是企业货币资金部门缺乏完善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导致不能够充分调动起广大企业货币资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自主性。

二、加强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的对策

健全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为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诸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指导。现阶段,基于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因此,这就需要不断汲取国内外先进的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经验,按照我国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的发展特点与需求,通过实现对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有效的对策,即实现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货币资金完整性控制设计、货币资金安全性控制设计、货币资金合法性控制设计以及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设计。

1.建立健全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条件。因此,建立健全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首先是立足于传统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之上,不断借鉴、分析以及总结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与知识,围绕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发展观,不断创新与完善;其次是全面掌握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以风险为切入点和核心,建立起风险管理型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障做好现行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控制;再次是明确不同的岗位职责以及职责范围,各为其政,各施其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并且,建立反馈系统,定期的向货币资金管理部门反馈信息,力求实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透明度、公平性以及合理性;最后是不断加大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其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2.不断完善印章和票据管理。企业货币资金印章和有关票据是确保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顺利高效开展的关键性因素,基于近几年来企业违法犯纪行为日益突出,因此,财务专用章交予会计人员专人保管,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赋予其职责,若出现问题直接追究保管人的责任。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力求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3.加强企业内部的货币资金审计工作。有效地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高效进行,完整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离不开有效的审计工作,因此,这就需要企业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工作的独立性,切实最大限度的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应有的作用。

4.加强对企业资金管理人员的管理与教育。企业货币资金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工作的高效性。因此,首先,应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管理人员的企业文化熏陶,使其能够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进而,帮助货币资金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与诚信、绩效和企业的品牌相挂钩;其次,加强对企业货币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养,确保其能够剔除传统的糟粕知识,以一颗积极进取的心态不断接受国内外先进的知识;最后是制定责权利与奖罚制相结合的制度,按照货币资金的业绩给予相应的薪酬以及精神鼓励,力求充分调动广大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自主性。

5.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设计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是服从企业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合理、高效地持有和使用货币资金的控制方法。企业可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在合理预测一定时期货币资金存量的情况下,通过实施一些推迟货币资金支付的采购政策和加速货币回笼的销售政策,还可以通过收回投资等方法,解决货币支出的缺口,但同时应权衡采取以上措施所付出的代价、成本或机会成本,选择一项最优的解决方案。

企业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从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上来加以控制,就能有效地使企业的货币资金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三、小结

综合以上可知,企业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于现行企业货币资金控制体系做出了仔细的思考与研究,研究结果显示,现行企业货币资金控制体系中仍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即缺乏健全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现金收支业务管理的纰漏较大以及企业货币资金内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下等,给企业的前进道路造成了巨大的障碍,为此,针对于以上种种问题,本文给予了一些相关性的建议,即建立健全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印章和票据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的货币资金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 安国栋. 浅析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J].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1, (08)

[2] 杜春雨. 谈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J]. 铁路采购与物流, 2008, (11)

[3] 张煊. 浅析货币资金内部控制[J]. 大众标准化, 2007,(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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