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2024-08-16

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8篇)

1.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篇一

2005年,我县作为某市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试点县,经过精心组织实施、大胆探索创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决定2006年在全省全面推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规范,进一步做好权力的清理审核

各单位要在去年全面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于4月15日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对行政权力进行再清理、再规范;2005年机构改革撤并、新建和职能调整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对照“三定方案”和法定授权依据,于4月20日前按程序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的清理、申报、审核、备案工作。

(一)查漏补缺。各单位要根据省、市重新确定的行政权力类别(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征收权、行政给付权、监督检查权、行政裁决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征用权、内部管理权和其他类),依据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及“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编制职权目录,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二)进一步细化、分解行政职权。根据涉政办〔2005〕77号文件《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各单位要在4月20日前确定出每个具体行政岗位的权力清单。

(三)进一步修定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修定完善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要覆盖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要载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并以有效形式在办事窗口予以公开。流程图发生变更时,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并申报审核、公布。

(四)及时做好权力目录的调整和变更。要针对行政职权的动态性特征,根据上级有关的设定和取消信息,及时按规定程序做好调整变更工作,职权目录发生变更时,要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程序及时修订、公布。

权力清理、申报、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瞒报、漏报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变更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因敷衍塞责、把关不严,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审核单位和具体审核人员的责任。

二、抓深化,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暂行办法》确定的公开内容,进行科学规划,在切实抓好重要权力事项以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事项的范围,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公开。

(一)切实抓好县政府本级的行政权力公开。县政府本级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除将县长分工、政府议事规则、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权力目录公开外,还要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作为公开的重点,充分利用政府公报、触摸屏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等多渠道、全方位定期、不定期公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布、文件查阅服务、点题公开、问策于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主动公开县政府本级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政府办要在切实做好县政府本级和办公室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公开工作,确保各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公开内容完备、形式统一、步调一致。

(二)突出权力行使的过程公开。对事关人、财、物等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充分利用确定的各种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听证和公开发布等形式,公开决策的事项和依据;在执行环节,要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事项办理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规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要建立权力运行登记制度,如实记载权力行使过程各环节的情况,并填写重要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登记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应公开的重要行政权力未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书面告诫,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格权力公开的范围、时限。各

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权力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对应当让领导班子或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在信息生效之日起2日内公布。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的,要按公开不及时行为予以相关责任人停职离岗培训或行政警告处分。

(四)抓好公开的拓展和延伸。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结合的新途径,要整体谋划、同步推进。在工作部署上,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调;在公开的载体上,要做到整合资源、相互依托;在公开内容上,要做到各有侧重、相互补充。要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班子建设、人事任免等《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除涉及党的机密外,一律进行公开。同时,各乡镇还要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宅基地审批、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医疗服务、子女上学上户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随时向村民公开,不仅要向群众公开办事结果,而且要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原则及研究决定的全过程利用公开栏等形式在辖区行政村予以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行政权力公开的有关规定,于5月1日前在本系统所属公用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切实加强对所属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督导工作,要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提高,进一步搭建好公开平台

各单位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权力公开内容、载体的通知》(涉权力办通〔2005〕1号)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公开载体。

(一)继续发挥传统公开载体的作用。要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政府公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形式,更加简便、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

(二)充分发挥“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的作用

去年我县已初步建成了“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县直各单位也均建立了各自的网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网页的管理和利用,更好地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县委信息中心和各行政部门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的日常维护和内容的编辑、更新等工作;每周至少要有一条动态公开信息在网上发布,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网上发布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网络公开内容发生变更,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县委信息中心要对各站点内容的更新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报告县权力公开办,并于下一月的前5天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应上网公开的内容,未按要求及时添加或更新,要严格按照《关于对违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涉字〔2005〕54号)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造成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充分发挥重要行政权力公开网络的作用

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专项资金、财政供养人员录用、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财政预算执行、城市规划、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九项重要行政权力,要以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公开为重点,将每一个权力行使的具体环节通过网络全面公开。行政审批网要将我县保留的188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时限、责任科室、审批流程图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全部上网公开,此项工作由县项目审批中心负责,4月25日前完成;政府采购网要将每一项采购项目的采购目录、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情况、评标专家、中标结果在信息生效之日起分阶段全部上网公开;专项资金网由财政局负责将每一笔专项资金的申请、批准、拔付以及使用情况全部上网公开;产权交易网、经营性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网必须将每一项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每个环节分阶段及时公开;财政供养人员录用网,除将财政供养人员的录用程序、结果公开外,还要将政府人事任免情况及时上网予以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要将每一项招投标项目、投标办法、参标资格申报条件、报名情况及中标结果按程序全面及时上网公开;城市规划网除将城区每一块土地的规划、使用情况公开外,还要将县规委会决定的建设项目详细情况及时上网公开;财政预算执行透明运行网,要将全县财政收支状况以及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全过程上网公开。上述九项重要行政权力行使的信息发布、运行过程、执行结果要分阶段、分环节在信息生效2日内上网予以公开,不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承办单位要明确一名副局长和2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络的维护和更新,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重要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网,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功能,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逐步建立一套程序规范、结构合理、人机同步、操作性强的权力运行系统,最大限度地克服人为控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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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篇二

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基础构架

2008年以来, 江苏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要求全省行政机关, 按照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认真梳理、优化规范、合理调整行政权力运行业务流程, 建立行政权力库。结合机关信息化建设, 对与行政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实行全程电子化运行, 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加快建设网上行政监察系统, 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 建立电子监督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 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建立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基本构架概括起来讲就是“一库四平台”:行政权力库、二个业务平台 (网上政务大厅平台、行政权力运行平台) 、二个监督平台 (法制监督平台、行政监察平台) , 其中行政权力库是整个系统运行的基本数据库, 其他平台的运行都要依靠行政权力库。系统平台结构如图1所示。

二、“阳光发改”系统的总体架构与主要功能

1. 系统总体架构

江苏省发改委在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过程中, 结合部门业务需求和管理特点, 在“一库四平台”构架的基础上, 拓展平台建设和延伸系统功能。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 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的同时, 整合投资项目数据、业务运行数据、专家数据、公文数据等相关业务数据, 建立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库, 努力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权力运行平台集成电子公文办理功能, 使得权力运行平台与OA办公平台融合。行政监察平台集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管功能与专家评审监管功能, 使得行政监察平台与投资项目管理平台、专家库管理平台等业务服务平台融合。利用内、外网门户、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绩效考核平台对业务数据进行公开和监管, 全力打造具有发改委特点的“阳光发改”系统。系统架构如图2所示。

2. 系统主要功能

权力运行平台融合了办公系统的功能, 实现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全程记录、全程留痕 (如图3所示) 。

行政监察平台对所有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察监控, 主要实现了全程监控、事项跟踪、预警纠错、督查督办、投诉处理、投资项目监管、专家评审监管、行政绩效考核、业务系统监控等功能 (如图4所示) 。

法制监督平台实现了对行政权力库和专家库的管理, 具备执法人员与行为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复议与应诉管理、招投标投诉管理等法制监督功能 (如图5所示) 。

政务大厅平台实现了所有行政权力网上申报、咨询、投诉、反馈和信息公开等功能, 与前面三个平台共同形成行政权力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 (如图6所示) 。

咨询评审专家管理平台实现了所有专家人员信息的管理, 评审规则设置及专家人员的智能抽取, 短信通知专家人员, 评审的预警分析等内容 (如图7所示) 。

三、“阳光发改”系统功能特色

“阳光发改”系统在符合江苏省有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建设要求和行政监察规范的基础上, 注重围绕发改委部门特点, 进一步更新理念, 深化延伸, 拓展内涵, 系统特色主要表现在:

(1) 实现了“三个全覆盖”。一是所有业务处室全覆盖, 省发改委35个处室的所有权力均实现了全过程网上运行。二是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 省发改委4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通过系统全程网上办理。三是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 监察部门可以在电子监察系统中对所有权力运行、公文办理、核心业务进行监察监控。

(2) 实现了“三个融合”。一是与公文办理业务相融合, 系统融合原有办公系统的公文接收、办理、印发等功能, 通过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文件的收发, 从技术上保证了各处室行政权力的全过程网上运行, 从而杜绝权力假上网、部分权力上网、事后补录补办等情况的发生。二是与部门核心业务相融合, 系统在实现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同时, 充分考虑发改委系统所有业务工作, 制定统一数据标准, 整合办公系统、专家库管理、项目投资管理等业务系统。三是与行政绩效管理相融合, 系统依据事先设定的绩效评估量化指标, 结合电子监察过程中所采集的基础数据, 可定期对行政绩效进行量化评估, 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改变传统的以人为主的弹性监督为运用电子网络技术的刚性考核。

(3) 实现了“三个延伸”。一是向部门内控管理延伸, 系统按照行政权力规范的要求规范普通公文办理过程, 实时监控所有处室内部权力事项办理过程。二是向权力运行分支流程延伸, 在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专家评审、委托评估等所有分支与环节均在网上运行, 在主流程办理过程中可随时启动。三是向非法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延伸, 对目前暂时没有明确法定依据的行政职能, 如重大项目稽察、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等, 采取暂不作为行政权力事项运行, 但先按同等要求将此类事项的办理环节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 建立规范运行模式。

(4) 实现了“三个监管”。一是通过对权力事项办理的承办人、受理事项、承诺时限、办结时间、内容附件、前置条件、程序进展等信息进行网上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督查督办, 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二是通过加强对重大项目稽察、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管, 特别是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现场的电子稽察、视频监控, 可实现包括从规划、立项审批, 到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项目建设全流程的监管。三是通过对权力事项调整、规范性文件审查、报警处理及时性、督查督办等监察业务流程和监察人员工作情况的监管, 可实现对监督监察人员的再监督。

四、“阳光发改”系统技术特点

一是, 注重规范性。系统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 实现多种业务数据、基础数据、权力运行数据、专家数据、公文数据、项目数据等资源的统一维护和管理, 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维护性, 同时提升数据安全控制、完整性保障、数据库备份、数据库重组以及性能监控等方面功能。系统提供内部消息统一短信信息管理机制, 支持在多个不同任务调度的基础上实现短信消息的发送接收, 实现定时、实时消息管理。

二是, 注重适用性。系统采用智能化技术, 解决信息智能关联, 采用分级分层次权限体系, 实现复杂组织的协作管理, 同时结合先进的工作流引擎, 实现可视化的自定义流程管理, 支持串行、并行以及复杂流程定义, 提高系统的适用性。

三是, 注重先进性。“阳光发改”系统在技术应用上, 采用基于J2EE的三层架构和SOA/Web Service技术, 保证系统的先进性, 也兼顾技术上的成熟性。

四是, 注重开放性。依据全省行政权力运行三级联网的要求, “阳光发改”系统对全省发改系统的行政权力进行统一的规范化梳理, 实现行政权力的名称、编码、法律依据、法定期限规范和一致, 并制定统一数据标准, 为三级联网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阳光发改”系统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建设的目的在于应用, 省发改委明确提出要通过抓好系统运行管理, 充分发挥系统预防腐败的作用, 让发改委全体人员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两个观念: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业务工作必须在行政监督下进行。及时制定出台与系统配套的8项长效管理制度, 进一步明确领导机制、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权力运行要求、权力变更调整依据和批准程序、权力运行监察和考核办法, 形成较为完备严密的制度体系。注重发挥系统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督查督办等功能, 加强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的监督检查, 每月通报权力运行和电子监察情况, 指出存在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 确保行政权力真上网、全上网, 真正做到阳光透明。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作为部门重点工作, 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委处室“双创双争”考核。同时, 进一步完善系统绩效评估功能, 结合电子监察过程中所采集的各部门的业务量、提前办结、超时办结等基础数据, 从政务公开、时效异常、流程异常、内容异常、督办回复及时性等方面, 定期进行量化评估, 分段通报, 年终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指标体系, 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 促进行政效能的全面提升。

3.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篇三

今年以来,我州各级各部门围绕依法治省纲要,按照省政府“今年内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实时监控、全程监控、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一、基础工作进展情况

在州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县市,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管理措施,强化协调沟通,加强培训指导,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初步实现了全州行政权力事项和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并上网运行和办理。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州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州政府办牵头的工作团队,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工作质量。

(二)以学促干,高效推进。州县两级工作人员在集中录入过程中,不断求教有关专家,加班加点、突破难点、逐步推进,录入了州本级5971项和平均每县市4000多项的权力事项,录入率达100%,按期按质完成了基础数据录入的阶段性任务。邀请省、州有关专家集中培训5次,还采用省、州、县联网的会商视频系统进行一对一方式的指导,有效解决了工作推进中的技术和应用疑难问题。

(三)强化指导,健全机制。州政府办派出以州信息公开办为主的工作团队,带领相关技术和运用人员,集中时间连续深入到13个县市,就电子政务应用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基础数据录入及应用等工作开展督促指导,深化了县市对行政权力平台建设的认识,理顺和完善了县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州、县市电子政务网络技术与应用人员信息互联互通、工作相互带动、平台协同建设的工作机制。

目前,州级51个部门完成各类行政权力录入5971项,完成率达100%,正常运行率达100%,监察点审核通过数量327560个。

各县市行权主体单位完成各类行政权力录入65425项,完成率达100%,正常运行率达100%,监察点审核通过数量1730677个。

据省上反馈,我州州本级录入的权力事项和运行流程图,与其他市州相比,相对比较完善和准确。

全州各级各部门累计运行办理事项2654件,其中:州级各部门办件运行数量累计达629件,各县市办件运行数量累计达2025件。

4.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篇四

一辈子那么长,等你几年算什么我爱的人我要亲手给她幸福 别人我不放心

我想你的时候我一定要找得到你不许你们欺负他!全世界只有我才可以!放弃你,下辈子吧!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10年07月29日 17时51分 167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权力运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哈办发[2010]14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八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09]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廉洁、公正、高效、便民为目标,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以电子监察为重要监控手段,按照“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原则,构建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使每一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每一个行使权力人员的行为都受到约束和监控,为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发展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实施范围。市直法定授权和委托组织对社会或者其他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司法权及专项资金分配权等权力都要纳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范围,重点是行政许可权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权。适当时机向县、乡两级延伸。对于应纳入制度建设而未纳入的权力,不得行使。

(三)工作目标。2009年已纳入制度建设范围的市直部门要在2010年7月底前完成制度修改完善工作,11月底前完成制度的修订和汇编工作。启动司法系统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2010年年底前完成司法部门制度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

二、基本要求

通过开展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权力配置科学化、行权裁量标准化、行权程序规范化、行权过程便捷化、行权操作公开化、权力运行网络化。

(一)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着力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少制约的问题。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承接与办理分离;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实质性审查实行审核分离;专家评审事项实行审裁分离及对专家管用分离;重大、复杂、敏感的行权事项实行集体决策。

(二)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办事条件和标准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明确行权标准和尺度。在资金、项目、资源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分配中引入公平竞争机制,以招标、拍卖的结果为裁量标准,把权力配置资源变为市场配置资源。不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要制订出公平、公正、公开而又具体、可操作的裁量标准和尺度,把权力行使者的主观自由裁量变为以制度为准绳的客观衡量。

(三)科学设定行权程序,着力解决行权人作出许可或审批决定轻率随意问题。制订简便而又严密的工作程序,在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中引入网上申报、接办分离、内部制约、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听证、公示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和手段,确保权力行使过程正当和决定合理。

(四)更加突出便民高效,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问题。把便民高效放在突出位置,在确保廉洁、公正的前提下,力求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时间最短、行权成本最低、服务对象最方便。

(五)全程公开透明,着力解决暗箱操作问题。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各项行权事项的制度、实施和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尤其要把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安排、行政许可办理、政府采购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权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六)充分运用技术防腐手段,着力解决制度落实中硬约束不足问题。将电子政务作为执行制度的有效载体,将电子监察作为确保权力按制度规范运行的重要监控手段,以制度规定的裁量标准、行权流程和基本要素为重要基础和依据,科学设计电子政务流程和电子监察节点,强力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使权力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现,绩效评估由网络自动生成。

三、基本框架

制度文本由以下要素构成:制度名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权力行使依据、办事条件和标准、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公开公示、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并附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制度名称。由行权事项和权力类别构成。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由局(含委、办等,以下统称为局)和职能处室(含二级局和具有行政职能的站、所、队等,以下统称职能处室)构成。责任人由承办人A、承办人B、职能处室负责人、评审专家、协办处室相关人员、处(局)务会参加人员和局领导等组成。不同类别的权力,上述责任链条中的环节可以精简。

(三)权力行使依据。由规定行使该项权力的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名称、条款项序号和条款中作为行权依据的实质性内容的原文构成。

(四)办事条件和标准。办事条件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申请人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办事标准指在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细化、量化的行权主体审查和决定所依据的尺度。

(五)申请与受理。包括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所需材料、申请方式和材料补正方式以及受理方式、受理结果等。

(六)审查与决定。主要指权力部门内部审查决定的步骤和方式。对于不同类别的行权事项,制度文本应明确是否采用AB角、专家评审、听证、处(局)务会集体决策等程序。

——审查。对企业登记、换证、年检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或依法由工作人员独立负责的事项,可由一人审查。凡需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事项,实行A、B角制度,制度文本须明确A、B角各自的职责。对需要进行实地考核、考察、调查的事项,审查人要形成署名报告存档。

——专家评审。凡属权力部门有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权的资金、项目和资源分配事项,进行招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行专家评审的事项,都要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属于均等化分配的资金,以及不需要政府资金投入的项目,或备案类的项目,或鼓励类、允许类需核准的项目,可不经过专家评审。

——听证。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市直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事项,制度文本应明确规定组织听证。

——处(局)务会集体讨论。对具有重大利益的授权行为、特殊行业或垄断行业的准入、资金和稀缺资源的选择性分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难以把握的政策边缘性问题,以及具有自由裁量权的事项,必须提交处(局)务会讨论,否则不能报上级审批或研究。财政资金对竞争性领域同一单位再次或多次给付的,必须在处(局)务会上和公示中特别说明。对于没有自由裁量权或自由裁量权很小的一般性行权事项、均等化的资金分配、项目备案、资格考试等,可以事前或事后在处(局)务会上通报。有些特事特办来不及开处(局)务会讨论的事项,须在下次处(局)务会上通报。属于形式性审查、可由一人承办的事项,在服务大厅(窗口)即来即办的事项,按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事项,可不经处(局)务会讨论。有些重大的行权事项,要经局务会集体讨论。

(七)公开公示。制度文本中应明确规定:制度原文和申请书示范文本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审查过程中发现行权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按效率原则竞争择优分配的资金、资源、项目及工程承包、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的结果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按公平原则均等化分配的资金、资源在单位内部公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须将专家评审、集体讨论等决议过程公开。进行网上审批的,要实现对办事过程的在线查询和动态公开。行权决定作出后,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一周。对于不宜向社会公开的行权事项的办事结果,要告知未获批准的申请人,或应当事人、利益关系人的请求告知。

(八)办事时限。指权力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到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限。制度文本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和省委再压缩20%审批时间的要求,区别以下不同情况,明确规定办理时限,并将时限分解到各个办理环节。

——当场办结。对于形式审查的企业登记、年检、换证等行为,不需要进行进一步技术分析的检验、检测、检疫行为,以及其他能够即来即办、即报即批的行为,应当场办结。

——只需一个部门办理的事项,以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确定的时限为准。该时限指在该部门运行的全部时间。

——需要市、区县(市)多层次办理事项的时限。市直部门能够下放办理权限的应尽可能下放。不宜下放而又属直管的部门(如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办理的,办事时限从区、县(市)部门受理之日算起到市直部门办结为止。凡区、县(市)已经初审的,市直部门的办事环节和办事时限应该压缩。凡区、县(市)已经现场核查的(包括勘察、检查等),市直部门一般不再重复进行。

——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各部门在确定本部门的办理时限时,要进行沟通协商,确保不超过总的时限。凡是多个部门审批同一事项、同一内容的,应改为一个部门审批为主,其他部门主要行使监督职能,并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审查中附加程序的时限。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可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限之内,但应另行规定时限,以提高办事效率。

——公示和送达的时限。行权决定作出后,经过公示,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上述时限要求是指完成行权过程的最长时限,各部门要尽量缩短具体行使权力的时限。同时,应建立领导AB角和代签制度,或采取电子印鉴,实行远程审批。

(九)收费标准。行权事项依照法律、法规收取费用的,须在制度文本中明确法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等。

(十)监督检查。制度文本中可写明“执行局按照统一标准制订的监督检查办法”。

(十一)责任追究。制度文本中可写明“执行局按照统一标准制订的责任追究办法”。

制度文本应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开公示、收费、送达等主要程序和办理时限制成流程图作为附件。

上述内容及具体要求,主要适用于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于司法权、国有资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行政权的行权事项,可从实际出发参照执行。

四、配套制度

市直部门要与“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原则相适应,制订必要的配套制度。

(一)处(局)务会制度。一是明确会议内容。确定研究讨论和通报的事项。二是明确会议的决策权限。主要是进行合规性审查,即审查是否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事,不得违背制度规定的裁量标准,弃置专家合规评审的结论和招投标的合规结果,另行确定授权对象。三是明确决议形成的程序。四是明确会务工作的要求。重大议题应提前发送有关材料;要制订统一的格式文本,规范记录与会者的发言,特别要记录不同意见。

(二)专家评审制度。一是明确应进行专家评审的行权事项。二是按管用分离原则确定专家产生的方式,包括专家提名和管理的机构、专家条件和资格、专家库的建立等。专家库中要有足够比例的系统外、区域外专家。尽可能利用相关专业的国家专家库,也可按系统组建专家库。三是明确行权事项评审专家的随机抽选方式和抽选时点。四是明确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五是明确专家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退出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六是明确专家评审结论的形成和表达形式,如票决或依据量化打分的分值。七是明确专家评审结果的运用方式。处(局)务会决策要以专家合规评审的结论为依据。

(三)规范招标、拍卖制度。一是对本部门涉及的招标、拍卖的范围和具体事项作出规定。二是制订在招标、拍卖等活动中,实行权力分解,监、管、办、审分离的制度。三是明确规定进入市场、实行电子评标、电子监察和公开透明交易的具体办法。四是明确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办法。五是细化防范权力介入、不正之风干扰的制度措施。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质审查、标段划分、专家抽选、标底设置、评标定标、招标代理、保证金缴纳等行为,避免围标、串标、转包和权钱交易等现象发生。

(四)市直部门联合办理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权事项,由市政府指定的一个部门受理(牵头)。一是明确申请与受理方式,确保一个部门受理和下达办事结果。二是明确联合审批的方式。原则上实行网上并联审批,条件暂不具备要制订出确保在限期内完成各部门审批程序的具体办法。三是明确在既定办理方式下各部门、各环节的办事时限。四是明确各部门的联系、会商办法和联络人员。五是明确受理(牵头)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责任。

(五)监督检查制度。一是制订统一的文本格式,建立行权案卷,对行权全过程记录在案,全部责任人签字。对于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的行权事项,要电子留痕。各行权处室每季度要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送交行权案卷电子版备查。二是设置申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做到有诉必查。三是市直部门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明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四是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反映和媒体曝光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五是实施电子监察,把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要素固化到电子软件上,全程跟踪监控。

(六)绩效考核制度。一是明确考核标准。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将制度建设的六项基本要求具体化、量化。二是明确考核的手段。可按考核标准设计软件,由网络自动生成绩效评估结果,再加上年终检查结果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估。三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支持项目,应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本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在事后进行绩效跟踪检查,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纳税情况,形成报告。四是明确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如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等。

(七)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有关法规和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订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一是明确部门内部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二是明确应追究责任的过错行为;三是明确各类过错的责任主体的认定办法;四是明确处理办法。

(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保障制度。一是知情权。保证其从外网查阅办事规范,查询办事过程,知晓办事结果。保证应申请人要求就行权事项进行说明、解释。对相对人的申请不予批准应当说明理由。二是平等申请的权利。所有符合条件、标准的服务对象,均依法享有获得政府赋权的平等权利,不得歧视或特殊照顾。三是陈述、申辩权。特别在行权事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时,行权部门要认真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其合理意见。四是申诉、诉讼权。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五是依法获取补偿、赔偿的权利。六是享有权力部门提供连续服务的权利。对于法规制度规定受理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在法定的全部工作时间里,权力部门必须有人受理,不得以开会、学习、公出、个人休假或部门内部的其他任何理由停办或暂时停办。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抓好推进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保证。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制度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制度建设。要明确制度建设的规划、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及时审定各项制度文本。经过评审通过的制度,要以党委(党组)文件下发执行。要指定一位班子成员、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制度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市直各纪检监察机构要抓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找准权力运行的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司法系统制度建设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要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按要求组织部分内设机构先行开展制度制订工作,选择的范围和数量由市委政法委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确定。要坚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与法律法规相统一、相协调的原则,既要防止以法律法规代替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又要避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使制度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也符合省委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确保其操作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制度建设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有机结合,配套推进,并且通过制度建设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其他各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直法制部门要认真清权确权,尽快完成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为制度建设奠定基础。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立即对各部门、各单位不宜公开的行权项目逐一进行认定,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除此之外的全部行权事项按照要求实行公开。

(三)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全面攻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使公开透明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全过程。要把行使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稀缺资源管理等权力的部门和涉及民生的部门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部门;把工程建设、土地、矿产、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资金和项目审批,司法等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领域;把行权裁量标准化、网上行权和电子监察、公开公示、限时办结等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环节强力推进。在实施重点突破的基础上,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高标准完成制度建设任务。市纪委、监察局要对没按时完成制度建设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评先评优资格。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宣传工作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制度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多形式、多渠道公开制度,扩大制度公开面,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总结正反典型,努力营造重制度、守制度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市纪委、监察局每年要对全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进行考核,同时要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向市纪委报告。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权处室每季度要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每半年按照行权记录对各处室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当事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5.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实施方案 篇五

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体系,根据《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和《**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市委九届八次、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规范、深化成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探索创新、提升水平”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和谐计生、法治计生和廉洁计生,为实现全县“好而强,大而稳的新兴卫星工业城”目标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科学分析、评估我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构建监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正确行使,防止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腐败问题。在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决策环节,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执行

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全部与行使权力或事项办理过程的有关情况。结果环节,把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明确公开的时限、形式和途径,主动征求当事人和群众的评价和意见。

2、抓好行政权力动态公开。为保证方案的正确性,还特别规定“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法律审核”。同时积极实施政务公开,在县乡村建立了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把计生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举报电话等进行了公示公开,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将各类政务信息予以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公开办事程序。将第一个子女登记程序、受理再生育审批程序、申请再生育病残鉴定程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程序、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审核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照顾10分审查程序等相关程序形成流程图(示意图),在显著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参照和监督。二是公开管理制度。主要有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期办结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和行政过错追究等制度。

三、主要工作

1、做好行政职权目录和规范性工作。一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审定各项行政职权,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取消和削减项目,坚决取消和削减,使行政职权和实际工作相符。二是针对各项行政职权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规范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减少行政职权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幅度,做到能够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

2、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示和调整,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二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把动态公开作为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创新动态公开的载体、途径和形式。三是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长效机制。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制度。加强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工作。一是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具体考核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情况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纳入民主评议之中,注重对评议结果的运用,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绩效定级、行政问责制度。

四、组织领导机构

6.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 篇六

今年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巩固深化延伸年,是市局重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我局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深化有新突破,延伸有新进展,取得新实效,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07年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邯郸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

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从维护纳税人和内部干部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规范行政执法权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围绕“四个深化、四个延伸重点,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扩大成果,扎实稳步推进,确保透明运行”的工作思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有效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具有地税特色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创建阳光地税、法治地税、效能地税机关,为优化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地税”做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07年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巩固深化延伸年,是市局重点工作之一,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大力推进“四个深化、四个延伸”,即:向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动态公开深化、向权力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及主要环节的核心深化、向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向网络建设和管理深化;向机关部门和基层科、室、所延伸、向重大事项民主参与决策延伸、向党务公开延伸、向办事公开延伸。

(一)向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深化。坚持以“动态公开为主、静态公开为辅”的原则,把权力运行过程 作为公开的重点。对外重点公开税收政策及调整情况,纳税定额的依据、核定定额的过程、征收情况、处罚情况、停歇业情况,发票的发售、征税情况、有奖发票兑奖情况、征收工本费情况,稽查计划、查案数量、查补税款、处罚情况,税收减免情况,税收登记情况,欠税公告以及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对内重点公开干部选拔程序,包括拟任干部推荐、民主测评、考核、答辩、考察、审计、公示及任用结果,经费的分配与调拨情况,包括分配总数、分配单位、数额、用途,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基建工程项目的决策、招投标、工程款使用、审计等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包括投标、评标、中标等情况,每个干部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情况。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实施动态公开,跟踪问效。

(二)向权力的核心深化。突出各级领导班子和掌管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在决策、执法、管理等主要环节的公开。要突出纳税人和内部干部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透明运行,做到热点问题重点公开、详细公开。今年要把经费的分配与调拨情况作为一个议题提交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形成决议后纳入公开的范围。要加强检查、审计力度,下大力解决各项经费真实全面公开问题。

(三)向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和敢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公开、全面公开的意识,增强部门全局观念和主动配合、支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识。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制度,围绕权力清理、建设公开载体、实施全面真实及时公开等环节,重点完善好“四类制度”:一是告知类制度。要建立健全办事依据告知、办事程序告知、税收征收依据告知、税收政策调整变化告知、申报方式告知、纳税定额、征收情况、处罚依据和结果告知、税收优惠告知、服务措施告知、内部纪律告知、监督举报机构和联系电话告知等制度,落实纳税人的知情权;二是程序类制度。要严格规范权力清理审批制度,规范公开资料的提供、审核、公开制度,受理投诉举报程序制度,公开效果评议评估程序制度,保证公开程序的科学、规范和严谨;三是监督管理类制度。要明确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时间、按规定限时办结的责任、告知的责任、及时全面真实公开的责任、公开过程中保密工作的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避免和减少公开的随意性;四是评议考核制度。要对评议考核的项目、标准、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等进行规范,重点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考核,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

(四)向公开网络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深化。重点提高公开网络的性能,逐步实现权力运行过程的网上办公、网络公开,同时加强电子公务监察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网络载体功能。今年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两个公开网页,市局负责公开税收政策文件,基层单位不再重复公开。在对外公开网页中增加定额的征收情况、处罚情况、发票的发售、代开发票、征税情况、有奖发票兑奖情况、征收工本费情况、稽查全过程包括稽查计划、查案数量、查补税款、处罚情况、执行结果,在对内公开网页增加大宗物品采购投标、评标、中标等内容、每个干部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情况。各单位明确公开网页维护管理员,对图片新闻和信息每周更新,公开、公示的内容按确定的时限及时添加,市局每季度进行网上检查通报。

(五)向机关部门和基层科、室、所延伸。从市局机关到基层,明确公开的单位、内容、时间、载体、程序、检查、考核等责任区分。基层单位重点对外公开纳税定额的依据、核定定额的过程、征收情况、处罚情况、停歇业情况。在公开的形式上,在公开全部定额户情况的基础上,还要公开同地段、同行业定额户情况,形成对比,有利纳税人互相监督。在公开的载体利用上,要方便适用,贴近实际,基层单位除网络公开外,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会议、办事指南、办税明白卡、张榜、宣传单、公告等形式。

(六)向重大事项民主参与决策延伸。把干部选拔使用、干部管理制度改革项目、税收征管、稽查方面的改革事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处置、大额经费的使用、基建工程等涉及地税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纳入公开透明的范围,实行立项、研讨、评估、群众评议到决策全过程的公开,使重大事项在群众参与中决策,在决策中实施监督,确保 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

(七)向党务公开延伸。把党务纳入公开内容,延伸到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公开党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干部队伍管理制度改革、发展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党代表的选举过程及结果、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对党支部和党员的考核情况以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公开的程序上,必须按照“提供原始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主管局长审批、特别重大的事项还要报党组会集体审核把关的程序运行。

(八)向办事公开延伸。不但公开办事程序,还要公开办事条件、办结时限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事项。推广磁县地税局纳税人参与定额核定、实施全过程公开透明运行的经验,促进执法过程透明运行。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引入群众参与机制,强化群众监督,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系统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左晓龙

副组长:张志平、房晓利、申学贵、行 可、韩江明

成 员:王友树、周耀华、赵海峰、张国山、张建生、傅建新、王学娟、亢奎武、张建芳、刘章锁、高智保、贺晓山、李章建、候育英、安洪君、李双科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全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办公室主任:行可(兼)

副主任:周耀华 负责牵头组织。

傅建新 主要负责税收执法权的对外公开。

刘章锁 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成 员:郭志斌、孟宪明、刘文军、牛建华、王 燕、吴 炯、王维真、李文涛、李东虎、靳海鹰、李炜炜、高金玲、许 勇、申秀梅、杨向军、连 辉、郝江燕、杨瑞峰、商焕君、岳海山

各级要把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组织协调、全员参与、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主管部门作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搞好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并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原则,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评价、考核评估制度、受理行政投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7.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篇七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项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全面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实行动态运行,丰富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等内容,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在工作中,我们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主要把握了“六个统一”: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继承以往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与创新公开制度措施相统一;在工作原则上,坚持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职责要求与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相统一;在公开要求上,坚持公开权力运行结果的静态公开与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相统一;在公开层次上,坚持公开基层政府及部门与公开市级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权力运行情况相统一;在公开内容与范围上,坚持全面公开权力运行情况与公开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关键部位相统一;在公开的载体上,坚持发挥传统载体作用与不断丰富公开形式相统一。在实践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创新工作方式 规范工作要求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我们要求各试点单位必须完成四个规定动作。一是依法依规清理审核。按照行政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后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法制、编制、保密等部门进行审查把关,对各试点单位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审核规范。其中,三个省级试点单位共清理出行政权力3006项,经试点单位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两级审核,目前确认2720项,并对10项涉密或不宜公开的行政权力项目进行了备案。二是编制公开职权目录。对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都向社会予以公开。三是制定公布流程图。对职权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四是实行动态公开。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主动或依申请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的状况,实现动态运行与全程监督的结合。同时,要求每一项重要行政权力行使后,行使该权力的职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将权力运行的基本情况定期报告本部门负责公开的机构备案,并按规定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开,保证权力运行过程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丰富公开载体 搭建公开平台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一是发挥传统载体的作用。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政府公报等形式,更加简便、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技术、网络手段创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式。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立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料库,逐步拓展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同时实现网上同步公开、实时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把关系社会经济发展,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中心集中管理,公开办理,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便民的作用,构建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四是不断探索公开的有效形式。倡导实行“通透式”办公模式,改变过去行政机关和部门封闭式的办公格局,实行集中、敞开的透明隔断式办公模式,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探索利用视频点播技术实现“点题公开”,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职权行使情况作为公开重点,通过热线电话、免费自助点播等形式查询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权力行使的情况。

健全公开制度 保障工作落实

8.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篇八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制度是保证。为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院有限公司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过程,扎实推进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使用权行为规范有序、行权过程依法依规,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委《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某某厅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院有限公司党委《建立权力运行防控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院有限公司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包括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在内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胡总书记还多次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强调“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建设和完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指明了方向。

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过程中,尤其需要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和廉政的制度体系做保证。近年来,院有限公司在构建反腐惩防(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体系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遏制和减少腐败起到积极作用,促进了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院有限公司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在制定制度的科学性、落实制度的有效性、执行制度的强制性等方面还或多或少地存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着力抓紧解决。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快推进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比较明显的成效。

二、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为目标,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深化党务、院务公开为载体,按照“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原则,构建院有限公司“行权有据、配臵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决策、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物管财的有效预防腐败机制,使每一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每一个行使权力人员的用权行为都受到约束和监控,从源头上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规范行权主体廉洁从业行为,防止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发生,切实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干 部职工不失足、员工权益不侵害、企业形象不受损。

(二)实施范围。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的所有岗位权力,包括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和业务处臵权等均要纳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范围。

(三)工作目标。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完成院有限公司所有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的建立和修改完善工作。

三、基本要求

通过开展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权力配臵科学化、行权裁量标准化、行权程序规范化、行权过程便捷化、行权操作公开化,从制度和机制上管住源头,守住关口。

(一)合理配置权力,建立和完善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从制度上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和各子公司管理人员的权限,合理配臵权力,严格行权程序,使每个企业管理者既能放手大胆行使岗位赋予的权力,又能相应受到上级领导、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和员工群众的交叉管理和监督。要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分立和经办、管理、审批分离等措施,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部门之间、部门与子公司之间,不同环节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关系,实现权力之间或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监督。

(二)行权规范透明,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制订简便而又严密的工作程序,明确权力行使主体、权力边界、运行步骤和监督制约等要素,确保行权规范、决策科学,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公开透明行使权力,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院有限公司商业、技术秘密或者员工个人隐私外,院有限公司各项行权事项的制度、实施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尤其要把财务预算、“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采购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行权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三)突出优质服务,促进工作高效。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细化服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把方便办事和优质高效放在突出位臵,在确保廉洁、公正的前提下,力求行权成本最低、业务接办流程最简、提供服务最便捷、办事过程最高效,服务对象最满意。

(四)逐步采取技术防腐手段,推动风险防控创新。完善院有限公司OA系统,建立ERP系统,将其作为执行制度的有效载体,并引入电子监察手段,以制度规定的裁量标准、行权流程和基本要素为重要基础和依据,科学设计办公、办事流程和电子监察节点,强力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察,使权力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现,绩效评估由网络自动生成。

四、基本原则

要围绕构建权力运行约束和监督体系目标,对决策以及人、财、物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做出细致具体、具有操作性的相应规定,并且覆盖到院有限公司的各个层级、工作的方方面面。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一)注重针对性,做到行权有据。针对查找出来的岗位权力风险,制定有效的应对防控措施,健全完善操作规范和流程,经过一段时间试行并加以修订后,固化为制度,以制度制约监督权力。对共性权力,由院有限公司制定制度,做出原则规定;对个性和专门的权力,由权力实施单位制定制度。通过制定制度,使权力纳入制度规范之中,确保行权有据,行权规范有效。

(二)注重可行性,增强制度的实效。制度条文力求简洁清楚,通俗易记;制度内容有实际明确的要求,标准细化具体,突出可行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全面性,完善制度体系。要以岗位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契机,结合院有限公司实际,抓紧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现行制度行之有效的,要继续认真执行;不适应或滞后形势发展已失去执行环境和条件的制度,要予以废止;不够严谨、存在缺陷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针对性不强或不易操作、需要细化的制度,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或进行合并、简化;还没有涵盖的方面,要尽快制定相关制度。

(四)注重科学性,形成制度合力。要抓好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的系统配套建设,使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与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权力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设有机结合,把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院有限公司运营和发展的具体环节和流程之中,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用科学的、日臻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企业科学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要努力围绕行权风险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代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问题,健全完善院有限公司一系列权力风险防控制度,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1、建立科学、和谐、充满活力的集体领导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思路及措施为: 一是建立“三权分立”制度。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强化权力制约结合起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中央《关于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章程》要求,进一步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院务会)、经理班子、监事(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各自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透明运作的内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进一步研究健全对子公司管控的办法、措施,完善子公司重大事项向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制度,加强对子公司实行集体领导的监督。通过以上举措,规范用权行为,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是建立“一把手”的“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突出总揽全局抓大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程建设项目和子公司,通过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职责、权限、任务,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权力分解、相互制约、层层监督的良好格局。各子公司也要按照院有限公司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

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制定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责任追究措施,确保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规范。

2、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抓好权力运行主体(行权人)的规范和教育。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预防行权风险和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干净干事的氛围。主要思路及措施为:

一是健全完善预防权力运行风险教育制度。要以推进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健全党性党风党纪、榜样示范、案例警示、岗位廉洁、个别谈话、参与重大建设项目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制度,积极探索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融入制度规范之中的有效途径,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预防权力运行风险的长效教育机制。

二是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学习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委员定期讲党课制度、党委委员定点联系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党性、道德修养和权力观教育,夯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出台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拓宽教育渠道,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党员教育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院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将教育与岗位结合,把教育的平台设在岗位上,强化主体的防控意识,提高员工抗诱惑、拒腐蚀能力;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反腐倡廉制度要求,深入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又勤又廉先进典型,营造反腐倡廉舆论氛围,增强教育实效。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要研究制定贯穿院有限公司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全过程的预防行权风险和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和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预防行权风险的意见,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要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分析,完善院 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把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用好用足用到位,做到自律与严管结合,强化主体的自我约束。

3、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运行风险。要不断完善院有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力求使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要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利和议事规则,确保行使权力依法依规。主要思路及措施为:

一是针对重点业务和权力风险易发高发部位,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在经济活动中设防。要始终把廉洁从业风险发生几率较高的部位、环节作为预防腐败的重点,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与时俱进的办法,拿出新对策予以解决,并充实补充到制度之中,进行流程再造、制度再建,让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围绕权力集中的部位、环节,建立制衡制度,在工作衔接处设防。通过研究整体工作中权力运行的规律,分析各个关系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形成整体工作中各个关系点之间的制衡机制。既要在宏观层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制衡制度,也要在微观层面或具体业务工作中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衡制度,形成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的机制。

三是管住细枝末节,订立针对性制度,在工作末梢上设防。要把制度设臵的触角延伸到末梢上,覆盖到院有限公司各个操作环节,既要着眼于要害部位,也要触及细枝末节,做到制度管理的全覆盖。

4、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主要思路及措施为:

一是完善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制度。要研究制定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意见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档案监督备案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

二是完善重要权力运行监控制度。要加强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干部选拔聘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风险防范和监督控制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干部选拔聘用情况检查;完善财务内审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和防范财务风险情况的监督;制定跟进监督的办法看住重点部位的操作,制定专项检查办法看住重点项目的运行,制定集中整治的办法看住易出问题的环节,使整体工作和主要环节均纳入监控体系,保障权力的健康运行。

三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在主动接受上级监督方面,要完善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制度,确保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和上级组织政令畅通;在开展同级监督方面,要完善民主生活会测评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廉洁从业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和党委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作用;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要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洁从业承诺等制度,研究制定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四是完善多方位的民主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要研究完善院有限公司院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凡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应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制定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员工参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调动员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发挥好综合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5、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惩治制度,强化对行权主体的警示效果。主要思路及措施为: 一是完善企业内部问责制度。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涵盖院有限公司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探索、推进包括诫勉谈话、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干部选拔聘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臵等问责试点,从制度层面强化对行权主体的警示效果。

二是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制度。完善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制度,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定期分析典型案例,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完善重大质量安 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二)突出抓好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制度制定之后,关键就是如何抓好制度落实的问题。

1、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宣传,使干部员工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规范制度行为,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全员遵章守纪的环境。

2、加强制度执行的考核。要落实制度执行的各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强化制度执行力,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纪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制度执行公开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

六、方法步骤

院有限公司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制定方案(2011年10月)。开展“制度预防权力运行风险的科学性有效性”调研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意见》,制定院有限公司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提出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子公司也要根据院有限公司工作方案,制订本公司的工作方案,于11月上旬前报院有限公司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漏补缺,健全制度(2011年11月中旬至2012年10月)。院有限公司和子公司要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分类进行登记,填报《制度建设一览表》,分别列出需要继续执行的、废除的、完善的、细化的、新制定的制度名称,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2012年4月底前完成院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制度初稿;2012年6月完成领导岗位权力运行制度的定稿;2012年10月完成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的权力运行制度的定稿。要制定可行计划,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三)交流研讨,推动创新(2012年11月)。认真总结交流制度建设工作创新经验,研讨和推广岗位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院有限公司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创新发展。

(四)检查验收,总结提高(2012年12月)。对制度建设情况全面自查和总结,将制度汇编成册,制度建设情况书面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院有限公司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把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具体落实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各子公司也要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抓好本公司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从而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整体规划设计,分层指导推进。要把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与加强和改进院有限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有机结合,科学制定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长远规划,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治本功能、防范功能和保障功能。第一阶段,主要针对院有限公司领导岗位和重点岗位权力,完善相关防控管理制度;第二阶段,主要针对科研和生产经营等业务关键岗位权力,完善相关防控管理制度;第三阶段,完善其它业务岗位权力的相关制度。从而,按计划有序推进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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