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2024-06-19

温州市劳动合同范本(8篇)

1.温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篇一

编号:

广 州 市 职 工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电话: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乙方(职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____)管理和专业技术类/(____)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元/周);

2、计件工资:_____________(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3、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或周____)。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 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三、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 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年__月__日

2.温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篇二

关键词:用人单位,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用

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中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明确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试用期的规定, 同时, 也完善了违约的一些规定。此法的立法目的是要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实现劳资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可见, 这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权益的新法。但是, 在新法颁布后的几个月里, 就出现了“华为辞职”事件和沃尔玛裁员事件等大型企业集体解雇员工的情形, 显现了用人单位没有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带给其和劳动者的困惑, 特别是对新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

要正确地运用新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作者欲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义

近年来, 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严重, 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 通过签订短期合同逃避一些自己应尽的职责。在现实中, 企业与劳动者一年一签的情况较为普遍, 甚至有的一年要签多次, 劳动者在企业的工作缺乏安全感、归属感和稳定感, 使得劳动关系不稳定, 在整个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很难和谐。

为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新法中规定的这项制度能够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较稳定长期的劳动关系, 保证劳动者职业稳定, 保证用人单位的用人规划预期和连续性, 是一项双赢的法律制度。从劳动者的角度而言, 企业与本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将会使劳动者产生较强的归属感, 劳动者不需要担心自己的“黄金年龄段”结束之后, 被用人单位辞退。使得劳动者将心思都花在如何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如何为单位更好地工作、创收, 以期使自己有更大的收益。对用人单位来说, 有一群稳定的、享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劳动者愿意为之连续工作, 这对它来说无疑是企业存续及发展的最大力量, 对一家企业而言应该是极其有利的。从全社会角度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具有保障社会政治经济秩序良好运行的价值。通过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 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减少纠纷, 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

2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提出了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 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即: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满了一定的年限, 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就在劳动者手中了, 以上三种情形, 如果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单位就只能与之订立, 没有任何余地。

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满一年, 但这家企业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就视为两者之间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 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带来的影响

法律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华为事件、沃尔玛事件就纷纷上演了, 许多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将社会退回到无异于“固定工”和吃大锅饭的年代, 觉得若干年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成为用人的常态, 将出现用人单位用人“能进不能出”、或 “能进难出” , 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情况。甚至有呼声要将新法中的这一规定废除。显然这是对新法中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一定的误解, 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并不是说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之解除合同了, 法律明确规定了连续与企业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十九种情形的, 才能要求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完全有对劳动者的一个审核、考核的权利,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必然的。同时, 像华为、沃尔玛等企业会在新法实施前出现集体裁员的事件, 完全是因为企业没有完全领会新法的涵义, 新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 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 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新法明确规定了在该法施行后再次续订 ( 签订) 劳动合同才作为计算第一次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即《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才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丝毫没有加重企业现有的责任, 仅仅是表现在要稳定劳动关系上而已。而且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有一个补偿, 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之后没有补偿, 这对于企业来说反击是降低成本。

对劳动者而言, 也要明确一点, 就是即便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不等于握住了一个铁饭碗, 如果在企业里不好好表现, 如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法规规定的10多种情况的, 合同都有可能被解除, 也有可以被终止。劳动者应该明白, 如果遇到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 或者可以裁员的状况下, 仍然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需要解除就得解除, 需要裁员就得裁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绝不意味着“永久员工”, 更不是“铁饭碗”。从解除的法定条件上看,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无根本区别。

可见, 《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是对于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而言, 都是一项有利于双赢的措施, 有利于增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提高劳动积极性, 可以促进企业的长足进步。可以从本质上改变之前不正当、不规范的用工行为, 将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充分落实。

参考文献

[1]刘俐.新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与企业应对策略[J].法制与经济, 2008, (12) .

3.温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篇三

关键词:解除劳动合同;预告期;违约金;竞业限制

自市场经济体系始建至今,附“城镇化”发展并行,劳资冲突伴随双方利益博弈而从未间断,使本可施以私法规范调整的劳资关系最终不得不以国家强制立法进行干预。根据《劳动合同法》分别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及目前审判实务来看,国家立法机关对劳动者采取了“倾斜式保护原则”,在合同期限、合同解除等方面均有体现。

一、基于具体制定劳动者单方解除的预告期

解除劳动合同,即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在尚未全部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法定解除事由的出现,或合同当事人单、双方以某种原因提前将合同关系归于灭失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一旦解除,即意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用工关系所建立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分为下述两种:一是双方协议解除,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解除事宜协商一致而解除;二是单方提出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作出解除意思表示。针对上述两种情形,“双方协议解除”的法定解除条件即双方达成合意,对解除程序未作限制性规定。而关于“单方提出解除”则作出了进一步细分,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分别采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与“附带预告期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此基础上划分为因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过错性解除”或“非过错性解除”及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二、明确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适用不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参照“倾斜式保护原则”,立法多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出发点,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亦要求其遵守如下程序: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后则需提前三十天,以此便于用人单位有充足时间安排劳动者离职后的接替工作,确保劳动过程的连续性;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关于此项解除权的适用范围,除上述程序外,未再有其他法律约定或限制,均无区别的一律适用于所有劳动合同,且勿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抑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纵观各国劳动法规则对此多有限制条件,如提前通知解除权仅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明确约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予适用,约定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只可依正当法定事由方可解除。

三、增加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合同程序规定

现实中,针对用人单位法定可予解除的过错情形主要有下述几种:劳动者营私舞弊、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详情参见《劳动合同法》第39条)。区分过错性或非过错性解除的意义在于是否需要预告期,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形下作出的解除行为,无须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即意味无法定解除程序。现行法规对此亦仅作略提:针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确认用人单位违法,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如劳动者诉诸司法部门,工会应予支持帮助。换言之,我国劳动法规制度对于过错性解除暂无必经程序的适用,用人单位既无提前通知义务,劳动者亦难寻自我申辩权,赋予工会组织的权益亦只是事后建议权,至于用人单位听从与否,法律无从过问。理论上看,工会是由广大职工组成的群众组织,是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但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上文提及到工会组织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有支持与帮助义务,对用人单位亦有监督义务,但通常这些义务往往止步于书面,难以联系实际事例并在其中发挥法律本意赋予的职能作用。

四、完善合同违约金与竞业限制相关的规定

根据一般“禁止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禁止设定违约金,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即仅可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约定”设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此处体现了法律对于一般劳动者劳动权的重视与保护,若对所有劳动者不加区分,也不曾考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所支出的费用而一概禁止约定违约金,那么必然致使一部分享有用人单位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可能在任何情况下任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有失公允。而针对竞业限制的完善,可从以下方面考虑:有针对性的订立竞业限制条款,综合衡量各自的正当利益与地位的强弱势,明确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且保持两者金额适当的平等与合理。

五、相关建议

綜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之所以常见理论与实践的脱轨,其原因大多还是受制于理论的可行性较差,比如某些用人单位根本不存在工会组织,或名为职工代表,实则由高层操控等;职工对此现象或不知情,或不知“痛”。为保障工会及其成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规定,工会成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法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判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解除合同期间应得报酬等,以法律强制手段为职工集体事业保驾护航。、与此同时,要确保工会监督权的实现,亦有赖于制度的完善,笔者建议可尝试下述两个改善方案,藉此加强工会监督,使之权利真正付诸于实际:其一,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即在工会编内设置劳动法律监督岗,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安排工作时间、未成年工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其二,设立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即对用人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建档跟踪,制定群众举报细则,采取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参考文献:

[1]徐昭.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经济补偿制度分析[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11):203-204.

[2]何永强.劳动合同解除,程序也应合法[J].企业与法,2015(5):68-70.

4.杭州市劳动合同 篇四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方式: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一)固按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须要,有权常设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该服从。如甲方需调剂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弥补协定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项确定: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三)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______结算。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执行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法核发乙方工资:

(一)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二)计时工资:岗位工种尺度为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三)计件工资:甲方按颁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四)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_元/月。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调配制度、群体工资协商成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辨缴交社会保险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伤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掩护规定,包含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供给合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常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加入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办法,进行生产和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支配乙方进行体检。

乙方有权谢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功课,对甲方及其管理职员疏忽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请求矫正并向有关部门揭发、控诉。

七、劳动纪律

甲方依据国度跟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轨制,公示和告诉乙方;乙方应自发遵照,遵从治理,踊跃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形进行检讨、督促、考察和赏罚。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如乙方控制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守旧贸易机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制约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九、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调停与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剂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5.杭州市劳动合同 篇五

杭州市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

(三)劳动者退休或者退职;

(四)劳动者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五)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终结时为止:

(一)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任期未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九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前款第(三)项所指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用人单位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的,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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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 篇六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甲方)与杨省志(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2个月为试用期(即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服务):总工程师。

(二)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管理类

工人类。

(三)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四)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的,需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综合工作时间工资为年薪总包18万

元即每月 元,但在乙方注册师证未注册到检测中心之前,均按月工资5000 元计算发放。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本条款所称“年薪、月工资”均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部分、节日津贴、高温补贴、计生奖、考核奖。

(二)甲方每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综合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六、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乙方承诺保守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所知悉的一切商业秘密或或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

元作为违约金,若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此完全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注册师证在签订此合同满三个月,仍未注册到甲方检测中心,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被行政拘留、被刑事拘留、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一经核实,甲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的考核,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情况,予以降职、降薪、调整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不得向甲方隐瞒病史及受伤经历,否则甲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甲方依本条第2—6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向乙方作出经济补偿。

9、若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加班的时间须经甲方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10、甲方按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管理类工人类。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 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 月。

(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3

编号:_________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盛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盛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盛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适用于本市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招(聘)用的所有劳动者;职工的用工性质(包括合同制职工、异地迁转户粮的合同制职工、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请在合同的第一段中注明,但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含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中列明,或另行签订其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书一式三份,鉴证后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__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 元月(或_________ 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

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

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举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 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

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 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5

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不作为强制性文书。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

三、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五、本合同中的空白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白栏,请打上“/”。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需要补充约定的事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条中补充约定。

七、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甲方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12333。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完成_________建筑工程任务)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工程项目_________班组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依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甲方按规定具体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在□中打“√”,选一种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1、按日计薪:_________元/日;试用期为_________元/日。

2、按月计薪:_________元/月;试用期为_________元/月。

3、按建筑面积计薪:_________元/平方米。

4、其它: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三)甲方采用按建筑面积计薪的,可按工期进度结算乙方工资,但每月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应当依照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对乙方先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预防,避免和减少工伤、职业危害。

甲方应当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

六、劳动纪律:乙方要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规范,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对危害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七、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7.温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篇七

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无需提前通知: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风险:

1、第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 没有书面协议或虽有书面协议, 但协议内容笼统, 不具体。

2、第二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 证据不足或证据的证明力不足。如:录用条件含糊、不明确,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明晰等等。

3、在处理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时, 未按规定送达处理文件。

应对措施:

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一项权利, 在有关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中, 用人单位必须有翔实有力的证据证明其行为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才能避免纠纷。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并以列举的形式具体载明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协商结果。如: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债权与债务、涉密与竞业禁止、个人违约金与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档案与社会保险转移等等。

2、以第二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的依据必须是用人单位的文件、规章制度及搜集到的相关文书资料等。如:具体的录用条件文件、涉及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严重失职及营私舞弊的事实、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计算依据及计算结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件等。

特别要注意的一点是, 如要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制定得很详细, 严格规定哪些行为构成违反规章制度, 根据不同的行为制定不同的罚则, 这样劳动者会明了自己行为的后果, 不会产生歧义, 同时, 诉讼时证据更明确。

3、按合法程序送达处理文件。在处理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时, 处理文件一定要采用司法规定的程序送达当事人, 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旦发生争议, 用人单位能够做到有理有据。

二、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风险: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虽按规定进行了上述工作, 但记录、资料不全或丢失。

2、通知形式 (书面通知) 、通知期限 (提前3 0日) 不符合法定要求, 通知未按司法规定的程序送达等。

应对措施:

1、用人单位必须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劳动者, 按规定进行调整岗位或另行安排工作岗位、进行培训及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等工作, 同时要做好记录, 保存好相关资料。与这些劳动者面谈时, 最好以书面表格形式, 使劳动者就调整岗位或另行安排工作岗位、进行培训及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事项签署自己意见并签名。

2、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形式: (1)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并送达; (2) 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为通知, 劳动者领取额外工资并签字即为送达。如果通知送达的时间不足三十日的, 按第二种方式通知。

三、经济性裁员、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员的; (4) 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 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法律风险:

1、操作程序不符合规定, 如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情况说明、听取意见、报告方案等。

2、裁减人员时, 对人员情况了解不透, 对应当优先留用人员未留用。

应对措施: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性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 违反法定程序是法律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企业的经济性裁员往往带有一定规模性, 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具有集体诉讼的特点, 这种法律风险更为严重。因此, 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程序操作, 掌握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情况和家庭情况, 加大裁员工作的透明度, 就能避免法律风险。

总之, 劳动合同既能签订, 也能解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只要按规定执行, 依合法程序操作, 就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法律风险, 同时, 也能使《劳动合同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

8.劳动合同加盖劳动者私章是否有效 篇八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3月15日期间,王勇与柳州市某贸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对于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存在不同意见。王勇认为某贸易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并没有其签名,只是加盖了有“王勇”字样的私章,而该私章不是其本人所持有的,劳动合同书上的印章亦不是其加盖的,其与某贸易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王勇于2010年5月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某贸易公司加付其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15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倍工资17000元。

[处理结果:]

裁决某贸易公司加付王勇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15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倍工资17000元。

[案例分析:]

双方对于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各执一词,某贸易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加盖有“王勇”字样的私章,但没有王勇本人的签名。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刻制公民私章的相应程序,且公民刻制私章不需要出具身份证件,也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因此,公民的私章不具备确定个人身份特性,不具有唯一性。在某贸易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私章系王勇所有且王勇曾使用过的情形下,仅凭加盖有“王勇”字样的私章,不足以证明双方签订过劳动合同,某贸易公司的观点缺乏依据,故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专家建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如劳动者因种种原因无法签字,要求加盖私章的,用人单位应收集、保留该私章系劳动者所持有并使用的证据,以避免出现本案中的情形,导致用人单位加付一倍工资,增加单位用人成本。

注:本文中王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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