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经验交流(精选8篇)
1.劳务分包管理经验交流 篇一
分包劳务安全生产责任须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自制定“三个体系”方针以来,一直严格按照方针的内容执行科学管理,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尤其重视,根据我局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式,特别强调对工程分包单位各项管理,注重“安全第一”的方针,因此,要求针对与我单位合作施工的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经过合法招投标,并经严格的资质考核后方可被录取试用;
同时,在具体生产过程中,所在项目的领导机构必须对分包企业进行“过程考核”,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将实行“过程监控管理”或“逐步解除合同”等方式,实现队伍“品牌化”的科学管理模式,为企业建造精品工程打下结实的劳务基础。
因此,我项目部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自2009年11月起,按照“三个体系、方针”的宗旨内容,将对分包劳务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更具体的管理目标和要求,特将相关内容向各分包劳务单位进行交底:
前言:
所有进场的工、管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将身份证上报给安全部登记,由所在区段负责人组织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各分包单位有主动申请办理实施的义务。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特别强调,建筑工程施工属于高危行业,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用工,不满十八周岁、男性大于五
十五、女性大于五十周岁,以及有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恐高症、色盲、聋哑、眩晕症、肢体有严重缺陷等不适于建筑施工作业病史的人员,不得录用,更不许擅自安排建筑施工作业。
一、施工单位进场的准备工作流程
1.1、所有分包单位,包括业主直接分包单位,进场前应与总包的工程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就施工合同及任务的落实,企业资质的报审、人员住宿等事宜进行安排。
1.2、本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门禁系统需要录入人员信息资料,因此,各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后,应于三日内向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等资料,要求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1.3、各施工单位应确保每位进场职工的身体健康,有重大残疾如:高血压、癫痫病、眩晕症、耳聋、智障等疾病人员不得录用。
1.4、不得安排携带妇幼儿童等亲属的职工进入本单位的生活区居住,禁止男女混居。1.5、分包单位在完善了上述第3项的内容后,并在职工正式担任工作之前,须主动向总包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申请接受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并接受工程部的专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0课时,以上包括特殊工种的人员; 1.6、特殊工种包括:(维修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司索工、机动车驾驶、大中型机械设备操作工、机修工、登高及滑板作业工、施工吊篮操作工、电器设备安装工、起重作业工等)。
1.7、所有进场的人员在没有落实上述各项工作前,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任何活动,更不可随意动用机电设备或担任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任何领导人不得违章指挥、违法用工;凡违反上述条款或因此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害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1.8、防护用品的配备:本现场按总公司CI规范要求,对安全帽的配置规定如下: 1)各级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配白色安全帽;
2)安全环境管理人员和上级指导工作的领导,配红色安全帽; 3)机电设备、指挥人员,配蓝色安全帽; 4)一线施工作业工人,配黄色安全帽。
5)凡是需要使用总包单位的设施、器械以及其他类型的工程设施时,须事先向总包方提出申请,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明确双方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权限,以便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若未经同意而擅自使用的,使用单位须承担违章责任,造成损失的,将由使用方承担。
此外,凡是两米以上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分包单位自行购置的安全带和安全帽必须具有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报告,并报经总包单位予以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各分包单位应完善的管理资料
2.1、各专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2、劳务分包合同及资质文件
2.3、安全员上岗证书
2.4、电工安全技术交底及上岗证书
2.5、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2.6、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交底
2.7、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报告及证书 2.8、焊工安全技术交底及上岗证书
2.9、职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2.10、员工三级教育卡
2.11、施工机械合格证书及生产许可证 注:本条内容,按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日常安全管理和员工教育
3.1、各单位应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2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具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名;5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具有专职安全员一名,200人以上必须至少有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各分包单位还应配备以下具有资质的专职人员:
·专业电工1~2名 ·专业机械维护 ·专业工程技术员
·专业工程质量检验员。·其他合同约定的专职人员
3.2、各单位应对自身的管理成员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管理成员做好过程的监控,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要求,并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3.3、各分包单位的管理成员,应在日常的工作中,须及时做好专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的传授,交底内容必须由双方全员实名制签名,坚持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好记录;及时落实现场安全监护防护措施,以及对违章行为的奖罚落实,教育职工不要擅自移动或破坏消防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予以严肃的处理,必要时应及时劝退有关人员。
3.4、教育职工严格遵守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不擅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场,出入施工现场
时,应随身携带身份卡和安全帽,虚心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严格执行刷卡制度。四.整改与奖罚事项
4.1、总包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并严格执行,各分包单位应紧密配合并执行管理。
4.2、各分包单位劳务队(组)或个人,在接到总包方的整改通知单后,须按期完成整改,并按规定时间申请验证人验证、回复整改通知,否则,将按未完成处理。
4.3、总包单位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落实对分包单位的考评制度,有权对违章行为按照项目部有关制度落实奖罚。
原则上,罚款单上应经由双方签字,若被罚人拒绝签字,总包方在具备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将直接从被罚单位(或个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但总包单位可通过公告或通告的形式告知被罚人(单位)处罚结果。对工作成绩较好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措施》予以奖励。
4.4、总包单位将及时公布检查与奖罚的结果,各劳务分包单位应将所接受的奖励和罚款落实到具体班组或个人,以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并及时纠正违章。
五、施工安全检查
5.1、总包安全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或安全员、电工必须参加,对检查的结果予以评价,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不按时落实整改的,将予以处罚或由工段长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其费用将从责任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2、每月的26至30日之前,总包单位将组织一次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教育和防护、文明施工等内容,由总包项目领导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参与,检查小组将对检查的结果予以评定,并落实奖罚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此条参照4.2条执行。
5.3、总包方的各项检查活动定期开展,头两次,将以多种形式向分包单位进行通知,后期将不再另行通知,自行参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若有单位在无特殊情况且未经总包方同意、连续两次以上不参加检查或集会的,将视为不配合管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生活区的安全管理
5.4、我项目部配专职管理员对生活区的住房、公共设施以及安全器材进行管理和协调,分包单位应安排专人配合管理员的工作,对本单位的员工实施生活、卫生及安全用电和消防知识传授等教育,检查或督促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善性。必要时,应向项目生活区管理员汇报解决。
5.5、各分包单位应制定有关制度,经常开展教育加强职工的团结合作精神,避免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纠纷,应能及时妥善地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妥善处理。对屡次违法乱纪的人员,应专项教育,必要时应开除不用。六.工伤事故处理
6.1、合同参保规定
6.1.1、为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总包单位在开工时已办理职工意外工伤保险,以承担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对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的支付。各分包单位应在职工参加工作前,持本单位所有职工的本人身份证向总包单位进行登记。由于分包单位或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向总包方登记和办理保险的,当职工受到伤害的,将由所在单位及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损失或赔偿责任。
6.1.2、用人的分包单位应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以保障对受伤职工经伤残鉴定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及再就业补偿金、其他补偿金的支付。
6.2、事故责任及处理原则
本条内容,参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度,具体处理按“工伤事故处理的管理规定”执行。
6.2.1、若因分包单位的员工违规违章、违反总包安全管理制度、未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整改通知要求规范作业而造成伤害的,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6.2.2、造成他人伤害的,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①若对方已参加工伤保险时,赔偿的范围仅包括受伤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及再就业补偿金、其他法律规定的补偿金;②若受伤人未参加保险的,失保部分的损失须由当事双方各自承担50%;
6.2.3、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无伤残等级的,按参保规定对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以外的部分,由责任单位支付。个别轻伤情节的,可根据就诊医院的治疗诊断结果,结合双方意见,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6.2.4、造成总包单位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追究责任人或责任者所在劳务单位的相关责任,保留处罚和索赔权利。
6.3、事故救援
6.3.1、若有意外伤害的情况发生,各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或班组长,应第一时间向总包单位通报或报警,并立即组织现场救援、筹集救援资金,使伤员得到及时的救治。对重大安全事故,须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危险区域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扩大。
6.3.2、当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调出受伤人的相关资料,如:姓名、家庭联系方式、身份证以及接受教育和交底等资料报经总包安全部核实、备用。
6.3.4、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参与事故的处理。
七、附录
《项目管理奖罚制度》附后。
各分包单位还应遵守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管理规定,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文件有冲突时,以法律条款为准。
注:本须知第六条具体参照《工伤事故处理的管理规定》执行。
XXXXX项目经理部
XXXX年XX月XX日
2.劳务分包管理经验交流 篇二
1劳务班组优选措施
首先, 加大劳务班组引进、考核和淘汰管理力度。在劳务班组选择过程中, 应不断优化劳务班组的工种和区域结构, 并逐步完善内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丰富劳务资源, 满足施工需要。具体而言, 应确保劳务班组的来源, 包括原有、介绍、 自主到工地寻找等;全面考察劳务班组, 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成控部等对拟投标的劳务班组进行考察, 特别是对他人介绍的班组, 应认真考察;同时, 还要组建合格的劳务班组库, 每年更新一两次。
其次, 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规范劳务班组招 (议) 标管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 确定劳务分包模式。在劳务班组优选过程中, 要组织劳务班组实地考察, 收取投标保证金。通过比价格、比业绩、比组织能力、比信用度、比垫资能力等, 择优选用。该过程由成控部组织, 项目部全过程参与, 公司审核确认。同时, 还要准备好备选班组, 以确保劳务班组的优越性。
最后,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班组入场前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加强劳务班组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加强班组建设, 形成班组向心力
班组长除了要具备过硬的本领外, 还要对班组成员进行政治上的教育、技术层面的指导和生产、生活上的关心, 与班组成员思想融洽、荣辱与共。在实践中, 衡量班组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团结互助, 形成班组向心力的能力, 这对劳务班组的建设意义重大。基于此, 必须认真做好劳务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帮助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的意识, 激发班组成员积极向上、认真工作的热情。同时, 还要制订各项目管理制度, 并严格落实;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严格执行打卡考勤制度, 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 以便公司进行成本分析, 解决劳务纠纷。
2.2创新项目劳务分包模式
以往, 公司一般采用纯劳务包清工模式, 而近年来作了一些尝试和延伸, 采用了包人机模式和包人机辅模式, 有的项目还采用了“大三包”模式。在这几种模式下, 项目管理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 积极与班组沟通, 通过全过程跟踪服务, 为班组解决实际难题;逐步推行劳务班组分级管理制度, 定期对劳务班组进行一次等级考评;通过加强过程监管, 有效杜绝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2.3明确岗位职责, 加大监管力度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管理制度是劳务班组成员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因此, 只有健全管理制度, 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 并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判断劳务班组成员的操作是否达标。确保生产安全是当班人员的职责, 每位成员都有责任坚守好自己的岗位, 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在质量监管过程中, 要做好图纸、技术、工艺、工序交底和跟踪检查工作。在进度监管过程中, 应根据总进度计划进行过程跟踪, 及时纠偏。在安全管理过程中, 需对组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 签订安全责任书, 宣贯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等。在材料管理过程中, 要每月对比一次现场实际完成产值与领料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然后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2.4劳务班组进度报量、结算及组员培养
在劳务班组进度报量过程中, 班组先报量, 然后由项目部审核, 公司成控部复核, 公司主要领导抽查审批。在劳务班组组员的培养过程中, 应当不断加大培训力度, 努力提高其岗位技能水平。劳务班组成员的市场竞争力和工作能力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参考指标之一。通过培训班组员工, 可以有效提高他们的岗位技能水平, 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劳务班组内部还应当为组员指定老师, 采用一帮一的培训方式, 签订师徒帮扶合同, 帮助劳务班组成员尽快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以便他们能够尽早顶岗, 这对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 应当将新班组培养成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愿意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班组, 并将合作时间长的优秀单个劳务班组培养成综合劳务班组。同时, 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技术交底会, 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
2.5考勤统计和工资发放管控
项目施工负责人员应当定期严格清查劳务人员, 准确把握劳动力动态, 及时将掌握的情况汇报给项目劳务管理人员。项目劳务管理人员需不定期地深入现场抽样检查, 严格按月优化管理劳务人员名册。
每个月末, 班组长都要组织相关人员核定劳务班组的出勤状况, 确认考勤表, 并签字、盖章、备案, 然后班组长、负责人根据当月的劳务人员出勤率和实物量计算出全部劳务人员的应得工资额, 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工资表, 最后报项目部进行审核。劳务管理人员应在仔细核对劳务人员的实际考勤结果和劳动合同书等后签字、盖章, 然后公示工资表, 最后报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备案。
劳务人员工资采用项目经理部代发制。支付劳务费之前, 班组长、负责人需向该项目劳务管理人员递交一份工资代付申请书。采用银行支付方式时, 财务人员需留存银行回执单;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时, 劳务管理人员需同财务人员以照相的方式留下影像, 与纸质资料一起构成完整的证据。每项记录都必须保存至少2年的时间, 以备检查。
3班组管理问题处理措施
一些劳务班组总想着接高价活, 或者低价接手后扯皮, 强烈要求调整价格, 导致项目管理难度增大。对于这个问题, 可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处理。项目部不应惧怕扯皮, 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 所有人都应按照法律办事。2提前向监理和业主汇报, 准备好可靠的预备班组, 然后按合同准备好清退资金, 当机立断, 清退扯皮班组。3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该报警时, 立即报警处理。
4结束语
总而言之, 在劳务班组的分包管理过程中, 不仅要持续引进先进的劳务班组, 充实现有力量, 还要不断完善内部劳务管理办法, 加强对劳务班组的培训和项目与劳务班组之间的沟通合作, 从而使各劳务班组服从管理、通力协作, 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花花.浅析如何加强三级施工企业的劳务管理[J].经营管理者, 2015 (05) .
[2]周梦宇.建设领域劳务分包管理现状浅析[J].建筑, 2014 (01) .
3.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管理与分析 篇三
关键词:建筑市场劳务分包风险管理
1 分包管理的现状
伴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工程形式的变化,工程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利益分配形式变革。建筑企业的内部结构也逐步进行了变革。在项目施工用工上也逐渐经历了由最初固定用工到包工头组织施工队再到现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承揽的过程。自2001年以来建设部已经将资质管理制度适用于劳务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劳务分包已经成为现在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经营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劳务作业分包没有统一的模式,缺乏统一的规定,致使劳务公司处于一种不明朗的状态。劳务企业虽然这几年已经发展起来,但在劳务分包作业过程中,主要的用工形式还是包工头组织劳力。安全、质量、工期、工伤、报酬等方面的管理如果缺位,在这种情况下将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
2 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劳务分包的优点
劳务分包形式的出现使得总包单位公共关系、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资源得到有效分配和利用。减少对总包方精力的分散,使总承包方更专注于管理,摆脱日常生产作业中的琐事,统一调度。
2.2 劳务分包的风险
建筑业是劳务密集型行业,劳务人员的使用量大。总包单位把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又把单项分项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按照工日或者单位工程量包给具体作业者。多重分包尾大不掉,反应迟钝,造成管理的极大不便。
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从事工作的技术含量也相对偏低,大量的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的劳动力成为施工人员。一旦管理措施不当,这些工人往往成为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
劳务队伍、劳务作业人员的合同意识契约意识差,缺乏利润时容易失去诚信,拒不履约,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社会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的相关部门对于劳务纠纷解决,以行政干预为主。如果产生劳务纠纷,即使施工企业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最后还是要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3 应对劳务分包风险的措施
根据劳务市场现状,如何做好分包方的选择与管理至关重要,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 提高思想认识,总包单位切实履行职责
劳务队伍的稳定和积极性的发挥,直接影响到施工生产,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正确认识并切实履行总包监管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劳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有重点、有计划地发掘培育一批“半紧密性”分包队伍,以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
3.2 建立专管网络,加强信息沟通
劳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总包、分包双方齐抓共管方可见效,因此首先必须要建立专管网络,落实专人负责,以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到位。建议成立由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组成的三级管理网络,落实专人负责分包队伍日常管理如劳务人员统计、用工合同管理、持证上岗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工资发放、投诉处理等维权工作。
3.3 加强劳务合同管理
劳务合同必须遵循国家规范合同范本要求,做到“全、细、实”。所谓全,就是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内容要全;细,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不能缺项,漏项,或有歧义项;实,就是合同中对劳务队的要求要实事求是。尤其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劳务合同中的分包范围和材料设备约定一定要清晰明确。
3.4 提高资格准入门槛,积极引进实力队伍
一支好的劳务队伍是完成项目施工各项管理目标的保证。在劳务选择上重点需要把关好如下的几个方面:资质审核、组织结构、现场实地考察和向其长期合作单位考证。
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市场要求;核查劳务队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格证书,近期市场建筑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务队在建工程现场实地考察,走访业主对该劳务企业的评价;尽量选择在建筑市场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好、长期合作关系的劳务企业。特别是重点关注、优先考虑那些“组织健全、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施工队伍。
此外,正确分析、评估老牌施工队伍的承建能力,避免由于任务过度集中造成不堪重负。积极引进具有实力的分包队伍,严格管理,既可有效缓解施工高峰带来的队伍短缺,又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
3.5 合理安排好施工
进度安排在劳务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好的进度编排和流水划分,能支持劳务队伍的作业面展开和工序合理搭配。从成本角度考虑,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会对按时间计算的成本费用(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现场临时设施费和水电费、施工机械和周转设备的租赁费等)会有明显的节约,同时还可得到开发商、监理单位的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也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如,增加夜间施工的照明费、模板的使用量和租赁费等。因此,在安排施工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进度安排合理的同时也提高了劳务工人的工作效率,也就是增加了工人的收入,使其愿意配合项目部的工作,实现双赢。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指导,提供有利的技术、质量保障,严格质量、安全标准,提前向劳务队伍交底,加强过程控制,而不是事后通过检查处罚劳务分包方,同时合理安排材料、器材进出场,设身处地为劳务方考虑,为其提供工作服务,满足工人工作需求,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避免出现返工、窝工,造成劳务队伍损失。
3.6 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关键岗位实行人员锁定
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制止劳务“无序”流动是工作的重点。对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锁定。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像安全员岗位,必须做到“人证一致”。
3.7 细化劳务过程管理
劳务过程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除了日常需要强调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内容外,还需要考虑因为劳务队内部管理不力造成施工现场材料浪费。最普遍也是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奖惩约束,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劳务队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8 做好劳务结算
劳务结算是整个劳务管理的最终环节,必须做到有据可查。结算时,奖惩项、代买代租项、签证零工等都需要一并考虑,切忌漏项。如果是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的,必须检查核实是否是劳务队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严格控制合同内容和重复开工,对于未经认可部分严格把关剔除。
3.9 强化分级考核,实现优胜劣汰;适应发展战略,培育核心队伍
调整劳务分包队伍考核标准,重点针对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商,除施工业绩外,把队伍性质、人员稳定性(自有员工数量及比例)、人员状况(持证情况、技能水平)、维权工作等也作为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以促进分级管理。
3.10 尊重劳动平等相待,加强沟通交流
深入推进维权工作,切实关怀劳务民工,无论是对总包单位,还是分包队伍,首先都要怀有一颗“尊重劳动平等相待”的爱心,这样才可能彼此沟通、凝聚人心。总包单位要用实际行动赢得劳务民工赞许与尊重,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生活中与劳务人员打成一片,予以关爱,这样整个团队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11 开展教育,加强培训
针对农民工法制观念普遍不强以及劳动技能普遍不高的现状,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技能培训,项目部可根据情况,利用农民工夜校条件,因地制宜加强教育、培训,同时要注意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相结合,逐步提高劳务队伍综合素质。
总之,作为具体施工作业的劳务分包方,其综合实力、操作技能、执行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成败。因此,施工单位在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的同时,更要慧眼识珠,选好分包方,并给予正确的管理,这样才能做好工程、做精品工程,才能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
4.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篇四
3.1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 b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 相关责任部门
3.3.1 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2 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 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4.1.3 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1.4 评价内容:
a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e 要考虑其环境行为能力。
上述评价应做好记录(R-01),并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工程部门妥善保存。
4.1.5 评价方法:验证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考察或座谈等形式。
4.1.6 当业主合同对分包商有质量体系要求时,应首先选择已被证实其质量体系符合要求的分包商。需要从未被证实的分包商中选择时,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审核组,•参照公司《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CCEF/QSP/T08-2002)•的有关规定对分包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应存入分包商档案。
4.1.7 工程部门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内容包括:
a 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b 劳务分包商评价表(R-01);
c 劳务分包商履历表(R-03);
d 劳务分包商审核报告(业主有要求时)。
4.1.8本公司试验室无能力完成的试(检)验/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工程等)、未设立本公司试验室的区域公司、外地施工项目的检验/检测和试验须委托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或权威检测机构承担,对其资质能力的评价,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评价,公司/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外地项目由项目经理审批,填写评价表(R-01),由项目主任工程师保存至工程竣工交付后自动失效。
4.1.9 合格分包商档案由工程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其评价表保存三年,劳务分包商履历表持续保存,如劳务分包商三年内未与本公司有劳务分包关系时,其履历表销
毁。
4.2 业主指定分包商的评价
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在使用前必须评价,合格后方可采用。
4.2.1 评价由项目经理组织,必要时可请上级工程部门、主管领导参加,评价内容同
4.1.4,并做好记录(R-01),报上级工程部门审批后备案。
4.2.2 评价不合格时,项目经理应及时与业主协商重新选择劳务分包商。业主坚持要求使用评价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商时,应形成书面文件,经业主签字(盖章)认可后方可使用,同时提出对业主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修改。
4.3 劳务分包商选择
4.3.1 工程中标后,由市场部门及时通知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区域公司工程部门会同项目部合议并根据工程特点,推荐不少于三个合格劳务分包商,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接到资料结合所掌握的分包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审核、确认,选择不少于三个合格劳务分包商,推荐给合约部门;合约部门根据工程部门推荐的合格劳务分包商与分管领导或经理商定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劳务分包商。
4.3.2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商时,合约部门根据业主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组织区域公司、项目部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如需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招标。
开标由合约部门主持,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资料进行审核,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出名次,上报公司。公司合约部门与工程部门合议确定中标分包商,然后由合约部、工程部主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经理确认,最后由合约部门负责通知中标的劳务分包商。
4.3.3 采用议标确定分包商时,合约部门组织项目部、有关责任部门确定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质量、工日单价或取费、物资设备供应及工程价款支付等),同分包商进行洽谈。
a 洽谈成功,即确定劳务分包商;
b 洽谈困难,报分管领导或经理协调,确定是否对条款进行调整,或重新选择分包商,直至洽谈成功。
4.4 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评审与签订
4.4.1 分包商确立后,合约部门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分包商投标书及其承诺,起草合同初稿,同分包商洽谈;洽谈成功,打印合同,组织项目部、有关责任部门进行评审(R-04),无异议,双方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同分包商再洽谈协商,直至成功。分包合同签订权限划分(术语和定义按管理手册第三条规定):
a 项目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5万元(含)以下分包商选择及分包合同签订;
b 专业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的选择及分包合同的签订;
c 一类区域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的选择及分包合同的签订;
d 二类区域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选择及分包合同签订;
e 三类区域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的选择及分包合同的签订;
f 合同额超过上述规定的由公司工程部推荐分包商、合约部组织招投标及分包合同签订;经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也可全部或部分委托区域/专业公司负责办理,但资料必须报公司工程部、合约部备案。
4.4.2 签订合同时,明确环保行为要求。劳务分包方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的特点及周边环境等,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环保意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并做好记录。
4.4.3 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向劳务分包方进行环保的交底工作。
4.4.4 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公司每年一次,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每季度至少一次,项目每月至少一次)依照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劳务分包方的环境行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理,并将事故处理记录存入该分包方档案。
4.4.5 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不良、社区居民投诉不断、被环境主管部门处罚2次以上的劳务分包方,由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给予分包方处罚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重罚直至退场。
4.4.6 劳务分包合同文本执行公司合约部制订的统一文本。
4.4.7 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签订的单位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在签订后30天内报公司合约部一份备案(正本)。
4.4.8 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保存
劳务分包合同正本由合约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后移交档案室存档,副本分送项目部、分包商及工程部门签收并做好发放记录。
4.4.9 劳务分包商招(议)标选择和劳务分包合同签定情况报表
项目部负责的分包商招(议)标选择和分包合同签定情况(R-05、R-06),项目合约人员于次月3日内上报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合同预算科,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包括项目部)负责的分包商招(议)标选择和分包合同签定情况(R-05、R-06),于季后5日内上报公司合约部。
4.5 劳务分包商的管理
4.5.1区域公司如使用未经充分评审、招标选择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队伍人员素质低下、管理能力差、无履约能力、对企业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用人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5.2 使用分包商应在合格分包商中选择;条件具备的工程项目提倡按专业工种选用分包商(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但专业队伍必须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中选用或队伍本身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使用“三无”队伍(即:无资质、无营业执照、无法人或委托法人);不得私招乱雇“马路队伍”,以免在发生纠纷时处理困难和形成违法用工。
4.5.3 对分包商的管理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与考核办法。区域公司每月应对项目使用的分包商检查一次,检查分包商是否按计划完成形象进度,各项管理是否合理。项目部每月应对分包商分包的工程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其各项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发现问题要尽快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另外还应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并保存记录。
4.5.4 项目部应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评价。评价时,发现分包商严重违约,已经或即将影响企业合同履行时,应重新对其进行评价,并考虑终止分包合同。终止前区域公司写出终止分包合同的书面报告,说明分包商履行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分包合同中有关终止合同的条款,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商下达终止合同通知,要求分包商在限期内撤离现场,区域公司指定专人协助项目部处理善后事宜,然后从分包商档案中重新选择分包商。
4.5.5 为确保分包商人员的素质,凡在公司系统内承担施工的分包商人员必须持有公司核发的入场证,无证者不得进场施工,入场证的核发由公司工程部根据分包商原籍工人的身份证、务工许可证核发,以防止分包商私招乱雇施工人员。入场证由区域公司统一管理。
4.5.6 凡分包队伍人员进场时都要向其宣传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管理规章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对劳务分包商的治安管理,应在与分包商签定合同中明确。
5.工程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事先未报经监理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若监理发现承包人有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应立即指令承包人予以整改,清退相应队伍和人员,并报知业主。
第二条 分包审批、登记程序
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劳务分包,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报经监理审查并报业主核备。
第三条 劳务管理
承包人应按监理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监理提交一份承包人在现场的各类职员和各个工种、各等级的工人人数及装备数量统计表,这些人员和装备必须满足或超过在投标书中所列的数量和质量。若监理认为承包人的装备和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应向承包人发出增加人员和装备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14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增加人员和装备。
第四条 工程分包、劳务协作管理
工程分包、劳务协作应符合??规定;并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避免劳务纠纷。
第五条 违规分包的处理
1、若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业主批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或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或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或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行分包的,按招标文件63.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6.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细则 篇六
(细则)
--修订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地铁D4AZZXSG-4标项目经理部
目 录
一、管理依据.....................................................1
二、劳务管理目的..................................................2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2
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2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2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3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5
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7
六、劳务队伍的管理................................................8
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8
2、劳务用工管理................................................10 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10 2.2、劳务用工权益保护.........................................10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11 3.1、查处违章主要原则.........................................11 3.2、违章处罚标准.............................................12
七、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15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项目部为了更好的遵照执行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劳务队伍随时受控于项目部管理之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工程劳务分包的严肃性、可控性。项目部特成立劳务分包领导组织机构,并制定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
成 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质检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室、办公室。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5)、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 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
(1)、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
(2)、项目书记: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部分内容。
(4)、工程技术部: 4.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4.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4.3、为劳务队伍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4、组织对劳务队伍的结算、竣工验收工作。(5)、计划合约部: 5.1、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5.2、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5.3、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5.4、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5.5、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5.6、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5.7、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5.8、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6)、物资设备部
6.1、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
6.2、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6.3、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7)、质检部
7.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7.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8)、安全环保部
8.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8.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8.3、负责和劳务队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8.4、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8.5、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9)、财务部
9.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9.2、负责劳务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9.3、根据劳务队伍提供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1、项目部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选择原则,及时向上级上报拟定劳务队伍资质,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先注册审批,不注册决不使用原则,待注册完毕审批后,由项目部组 织公开招标,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结果传公司工程部评审,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2、凡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以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必要时可组织进行二次报价。为防止劳务队伍围标,竞标时应合理确定标底,竞标报价在标底+1%~-5%范围以外的为废标。
3、保证同一竞标内容不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劳务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制约。
4、劳务队伍的招标选择确定工作,坚持在公司公布的名单中选择的原则,确因诸多因素选择确定的队伍不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单内,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5、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对长期合作,实力强、信誉好的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
6、鼓励使用以企业自有职工为框架,吸收部分劳务工组成的“架子队”。
7、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工序或单位工程,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应有备选方案。
8、在公司授权委托下的工程劳务分包,由项目部组织其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加,对施工队伍进行考察。在招标过程中,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质检部、安全部、财务部是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组织机构的主要成员。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由项目部发出邀请函或公开招标书,提供载有工程的主要条 件,主要合同条款以及开标日期、评标、定标的程序文件。在主要合同条款起草过程中,要全面充分考虑,计划合约部应予以指导和把关。并征求主管领导意见,以提高合同条款履约能力。
9、工程承包单位应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及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提交领导小组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0、对投标单位需进行业绩实地考查时,由项目部召集其所属机构主要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进行考查、评定,并整理考查资料。
11、项目部将各项资料整理完毕,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评标会议,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确定中标单位。项目部填写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记录。
12、严禁使用被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年鉴不合格的劳务队伍。
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1、合同价款的确定必须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等为参考,不得突破基准价。
2、合同谈判前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并做好谈判策划。3、合同条款应在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的基础上修改形成。
4、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
5、正常情况下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严 禁无合同进场施工,增减工程应及时补充签订合同,工程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须经公司工程部审核后,方能签订。
7、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公司上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信息资料。
8、合同履行过程中,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合同约定。
六、劳务队伍的管理
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1)、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按劳务费总额的10%向项目部缴纳履约保证金。
(2)、劳务队伍进场后,项目部各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劳务队伍进入项目的资源必须与承诺一致。如有变化,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3)、凡交由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的工程,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严禁劳务分包队伍将工程再分包。
(4)、劳务分包队伍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工程承担全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管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劳务分包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6)、根据施工现场需求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并与劳务工依法签订固定期限或以完成某项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等制度的落实;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制度清晰、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安全交底、检查制度,填写项目部要求的表格和记录;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8)、施工中严格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按要求填写施工日志、检验资料和检查记录;配备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质量责任清晰,落实到人;操作人员清楚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9)、针对项目实际要求和施工任务制定旬、月、季度计划;按照业主要求,千方百计完成施工计划。
(10)、劳务工应编成专业班组,由技术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职工担任班组长,采取小工种、工序承包、工作量包干等方式从事施工生产作业。
(11)、项目部劳务分包后施工过程中严禁以包代管。项目经理是代表处履行合同的具体责任人,也是对工程实行项目目标管理的第一执行人和责任人,对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效益负全面责任。
(12)、劳务队伍在工程终结后,项目部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安全生产、施工质量、工程实际完成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2、劳务用工管理 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1)、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2)、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在各队备案。
(3)、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对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作业证件、从业经历进行详细核查,核对身份证件、家庭住址。
(4)、劳动合同应盖劳务队伍单位公章并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5)、劳动合同签订后各单位须及时登记劳务人员从业信息。(6)、施工现场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人员、普工。
(7)、上岗人员统一佩戴用工单位制发的岗位胸卡。(8)、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
(9)、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岗位证书自动失效。2.2、劳务用工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切实维 护劳务人员权益。
(2)、用工单位应在保证劳务人员权益知情权。使之明白岗前培训、工资发放等内容。
(3)、用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严禁拖延、克扣。(4)、工资应直接发放到工人本人手中,严禁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5)、劳务用工单位负责人为工人工资发放的第一责任人。用工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负直接责任。用工单位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劳务费和工人工资。项目部监督各劳务队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本人。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确保西安地铁四号线D4AZZXSG-4标施工项目建设和谐、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项目部应把反违章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克服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不断加强安全教育,规范施工人员施工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促使施工人员自觉遵章守纪。
3.1、查处违章主要原则
(1)查禁违章和罚款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随意降低罚款 标准,要坚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处罚。
(2)不论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或未遂的事故都要同样重视,将未遂当已遂对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3)对于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施工项目,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4)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以安排,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5)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2、违章处罚标准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并且佩戴不规范的罚款100元/次; 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罚款100元/次;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次; 非机电作业人员私自动用机、电设备、发现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100元,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用电器具(含各类电热具、炊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不服从管理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作业平台未搭设1.2米防护栏罚款100元;
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应落实作业队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罚款100元;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发现第二次开除出工地;
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成品保护不及时,或污染后无法处理每处罚100元;
未经安全部门许可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20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当事人及所在施工队责任;
临边、洞口及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200元;
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的,每人罚款2000元,并责令责任人清除出场,打架闹事者所在施工队伍罚款2万元,项目部不承担任何医药费及保险索赔;
未向安全部门申请动火手续,私自在施工现场动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罚款100元/次,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在电焊、气割作业中,发现双线不到位,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氧气、乙炔瓶放置距离及与明火安全距离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 违章指挥、违章不听劝告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 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处以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违者罚款200元; 不按规范操作物料提升机200元/次; 物料提升机载人500元/次;
项目部组织开会、学习、培训每次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都要到位,负责人不到者每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不到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者每次每人罚款25元;(以签到表为依据)
对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或者回复处以罚款200元/次。拒不整改由项目部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整改,所产生费用由该队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由责任队伍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时器材情况良好,要加强管理,不得任意损坏,违者处罚200元;
施工队不服从项目部施工管理,谩骂项目管理人员的情况将处以施工队罚款2000元;
因施工队伍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围堵项目部,将处以施工队罚款2万元,如情节严重,给项目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将处以施工队罚款5万元;
26、违反以上规定者,由项目部按上述标准予以处罚。
七、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项目部按月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量,累计计量不突破合同总量或设计总量,若突破,必须要有手续完备的变更设计,质量不达标的工程坚决不计量,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计量总额必须控制在基准总价以内,不得突破基准总价。
3、每月建立各项费用清单。供应劳务队伍的材料必须采用限额发料进行控制,并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
4、按照规定流程每月为劳务队伍办理计量手续。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劳务费,并监督劳务工工资发放。
6、项目完工,及时对劳务队伍办理末次结算支付及退场手续。
7、付款应控制在应付余额以内,不得出现超支超付,原则上不得预付劳务费。
8、所有结算资料必须实行“双检制”,要有计算人、复核人签字,同时要有劳务队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
7.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模式的优势分析 篇七
2014年11月份, 住建部组织对全国部分省市共约3万个项目进行了检查, 共查出违法违规项目约1400个, 其中涉及施工单位约900个。对于违法违规单位, 分别给予了停工、罚款、暂停投标等处罚措施, 虽然没有检查到笔者电力公司, 但是, 被查处的违规现象在公司还是存在的, 试想, 一但被曝光, 势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声誉, 引起的损失是我们承担不起的代价, 笔者认为改变以往的分包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
一、切块分包模式与劳务分包模式收益率量化对比分析
建筑项目如果采用切块分包模式, 因主要材料、机械使用都是分包单位自行采购, 项目利润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必然进了分包商的腰包。而作为总包方, 我们只是收取了几个点的管理费而承担了项目的所有风险;如果采用劳务分包模式, 钢筋、混凝土、模板、脚手架、水泥等大宗物资材料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均由项目部自行采购, 项目部可以通过强化材料及机械成本控制, 进一步拓宽项目的盈利空间, 可以使项目利润实现最大化。
二、相对于切块分包模式, 实行劳务分包模式的优点
1.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方面
劳务分包模式是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有几家建筑行业龙头企业均实现了以劳务分包为主的分包管理模式, 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劳务分包与传统的切块分包模式相比, 在企业管理上的优势包括:
(1) 企业经营上规避了法律风险。目前, 住建部118号文件已将分包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严厉打击范围, 作为任何一个依法经营的企业, 只有主动去适应118号文精神,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满足监管要求, 规避法律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劳永逸。
(2) 推进劳务分包模式可以使日常管理提前适应即将实施的税制改革。当前, “营改增”政策随时实施, 劳务分包模式能全额获取主材和设备采购的增值税发票, 通过进项税的抵扣从而大幅降低税负。
(3) 适应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使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采取劳务分包模式, 电力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备案, 使备案合同与执行合同做到高度统一, 防止合同风险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推进劳务分包的实名制管理。
(4) 劳务分包模式有利于项目一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目前项目基层年轻管理人员较多, 正逐步成为项目管理的主力军。采用切块分包模式, 项目管理的主体虽为电力公司, 但项目部管理人员并没有深入到施工作业班组的管理中, 不利于年轻人稳定成长。而采用纯劳务分包模式, 项目部直接管理劳务分包, 直接对劳务班组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材料使用等进行指导和协调, 这样就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利于年轻管理干部的快速成长。
2.项目精细化管理方面
(1) 劳务分包模式可以促进项目管理效率的提高。劳务施工采用的是一级项目管理模式, 缩短了管理链条, 对项目的管控更为直接、到位, 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效率。
(2) 有利于项目经营效益的提高。采取劳务分包模式, 主材和大型设备都由企业项目部采购或租赁, 项目部可以按照公司完善的材料、设备采购和使用制度, 有效控制材料价格、质量, 防止偷工减料。同时项目部直接管控作业班组的材料使用总量, 能较好地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采用切块分包模式时, 由于工程材料均由分包商自行采购, 材料上的利润被分包商赚取, 若我们对材料质量的管理稍有不慎, 就会对整个工程质量造成不可估量的风险。
(3) 劳务分包模式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控制, 有利于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实行劳务分包模式, 由项目部不仅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进行总体控制, 同时也对作业班组直接管理, 有利于质量和安全目标的实现。而采取切块分包模式时, 分包商实际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往往达不到投标时配备承诺, 一但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必定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4) 劳务分包模式有利于对项目风险的总体控制, 防止项目管理的失控, 造成影响公司信誉和形象的现场发生。过程管理中如出现班组实力不强或不服从管理需要更换时, 可以快速更换劳务队伍, 而采取切块分包模式时在分包队伍和设备清场时很容易产生纠纷, 甚至发生影响公司信誉的不良事件。
(5) 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 切块分包模式往往采取的是每月发放部分伙食费, 到年底再统一发放余额。在收到工程款后, 由于种种原因, 也不可能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甚至挪作他用, 从而造成农民工工资纠纷, 甚至发生分包商在决算时煽动工人进行围堵项目部、上访政府部门的恶意讨薪, 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而采用纯劳务分包, 项目部可按照公司要求, 采取门禁制度、考勤制度和工资卡制度, 按照相应的合同条款统一给农民工支付工资, 避免因工资发放不到位、不及时造成的工资纠纷、恶意讨薪、寻衅滋事等风险。
三、劳务分包模式相对于切块分包模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实行劳务分包模式, 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增加的同时, 也对项目管理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 公司项目基层技术、质量、安全、经营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同时具备劳务分包模式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有限, 是制约公司劳务分包模式推进的首要因素。
2.实行劳务分包模式, 虽然有利于材料、机械成本的控制, 劳务分包结算及时便利, 但在此过程中, 基础管理工作的工作量会大大增加, 同时对工作质量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如果现场管理不善劳务分包模式就不会发挥出应有的优势。
四、结论
以上内容是笔者在工作中的体悟, 如有不当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共同探讨, 使劳务分包管理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徐成兰.加强精细化分包管理之我见[J].现代经济信息, 2012, (7) :65-65.
8.劳务分包管理经验交流 篇八
■ 实行统计报表制度,可以通过设置统计指标,及时掌握劳务分包招投标市场运行情况
通过统计报表的发放、回收、审核、评估、分析及监督检查,可以全面掌握劳务分包招投标情况,并建立招投标档案。一方面对劳务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经过统计分析,发现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不足,进而调整与完善,达到持续改进、规范管理。
■ 运用信息统计技术,可以提高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力度和效率
为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劳务分包招投标已引进了网上招投标监管与服务机制。实现了招标公告网上发布、远程投标报名、开标时间自动锁定、合同备案网上受理、合同履约网上跟踪等网上服务。运用信息统计技术,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市场信用数据库、建筑市场人力资源数据库、劳务费结算兑付数据库以及评标专家库,在招投标过程中随时采样、调用、提取相关数据,做到及时监管与服务。
■ 运用统计技术,可以规避风险、杜绝隐患
在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中,运用统计技术对所有报价进行回标分析,对分部分项报价逐一检查,避免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后来再高额索赔。同时,避免企业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材料价上做手脚,如投标中调换了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型号、变动暂定价、组价不完整、措施项目组成与技术标准的施工方案不一致等。还原了招投标的本质,真正体现了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从而可以使发包方选择出一支造价合理、素质较好的劳务队伍,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 运用统计技术,可以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整合资源
从投标需要和清单计算规则的特点出发,充分利用历史资料和所能得到的其他参考信息,结合图纸资料,运用电脑进行整合。在符合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较好地解决局部计算或复查的问题。同时,这些保存在电脑内的计算过程资料,是按照科学的表格形式来排列的,如中标,也可以马上用于对施工图工程量进一步的精确修正计算,作为结算工程量的基础数据,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资源。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资料积累的不断增长,信息统计技术的作用必然会在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中得到更好的发挥。
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中充分利用统计技术,加强统计分析,可以使管理工作持续改进。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相关信息库的资源整合、信息技术的优化将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由繁至简,健全完善,逐步趋于规范与成熟。统计技术的运用,为劳务分包招投标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 问题及建议
首先是执法力度不够。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仅靠企业市场信用评价难以达到震慑作用,尚需相应法令来规范企业行为。同时,需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制裁和严惩措施,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其次是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需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如总承包市场、执法大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筑业处、区县建委等要协调管理,否则将直接影响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再次是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由于在某种程度上对统计技术认识的欠缺,没有充分发挥统计技术在劳务招投标管理中的作用,在数据、资料的采集归纳等方面不严谨、不及时,造成数据质量不高。
统计技术应用水平的高低,体现了现代化管理素质的高低。要通过强化能力素质,努力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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