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2024-09-18

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精选8篇)

1.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篇一

蕲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国土资发„2011‟7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蕲春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别山革命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配置村、镇土地资源,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积极探索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促进全县“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即拆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性土地整治活动。拆旧区和还建区共同组成拆旧还建项目区。通过拆旧、还建、复耕、建新等措施,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趋合理的目标。保障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

挂钩项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应遵循四个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按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规划,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安排项目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

2、节约集约原则。项目区实施后,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政策综合运用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将危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搬迁扶贫、改水改厕等涉及惠农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到项目区来进行捆绑使用。

4.先易后难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近期具备土地整理条件的地方开展工作;项目区选址布局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基础,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 2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全县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需求。今明两年力争节约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各乡镇增减挂钩任务见附表)用于县办工业园相关项目用地报批;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政府得指标,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形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为今后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7月底——8月上旬)召开全县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宣传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需求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政策意义。统一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办、县政府办、新农办负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9月初)

1、拆旧区调查

拆旧区主要包括:需整体拆迁的村庄、农村空闲宅基地,废弃的农村道路、沟渠及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废弃的学校、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的露天采石场所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可用于复垦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清数量、分布、权属、利用 3 状况及复垦潜力,汇总形成拆旧区资料。(各乡镇政府负责)

2、还建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以及村委会共同协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好还建区选址和布局工作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选点布局应遵循有利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文化保护的原则,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设。(各乡镇政府、县规划局负责)

3、建新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根据各乡镇城镇规划和招商引资用地需要的实际情况,共同落实好建新区。

(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阶段(9月初—9月底)在完成拆旧地块摸底调查和选择落实建新地块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征询挂钩项目区群众意见,编制挂钩项目拆旧区、安置还建区补偿方案,经项目区农户认可后,按程序依法上报审批执行,便在挂钩项目区进行公告。(各乡镇政府、房产局、国土局负责)

(四)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9月底—10月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专项调查成果,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园区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 4 接,为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在空间和时序作统筹安排。在编制好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区实施方案,具体确定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规模、范围和布局,并逐一落实到地块,建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要求调整规划。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拆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还建区和建新区用地一并由省厅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五)挂钩项目实施阶段(2011年10月底—2012年5月底)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国土整治办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整理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验收等工作(乡镇政府、国土局、农业局负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行政村具体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房屋、附属设施等拆迁及还建区安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严禁强拆强建,确保项目建设区稳定(由乡镇政府、房产局负责)。

还建区的建设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承建高层住宅小区;二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分户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个人自愿放弃宅基地进城购买商品房,县政府在房价上给予一定补贴。不管是哪种建设模式,还建区的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拆旧区复垦出耕地面积的30%以内。(乡镇政府、建 5 设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6月初月—2012年7月底)“挂钩”项目拆旧区的复垦整理,必须在两年内竣工验收,拿到省厅验收批复。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自验。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报省国土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新增的耕地指标用文件予以确认,并单独建立台帐,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折抵指标。(新农办、国土局、农业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国土、财政、发改、住建、规划、房产、水利、农业、环保、审计、监察、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县“四大家”领导每人负责一个乡镇的增减挂钩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区域内的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专项规划的编制、挂钩指标的申请、项目区的送审 6 报批、还建区供地和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制定建新区土地的配置方案、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新地块的组织协调;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及资金监管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审批;县房产局负责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指导协调;县农业局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产业化的培育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拆旧区的林木砍伐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拆旧还建区的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三强五霸”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政府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项目实施,项目区的拆旧及农民新居还建。各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工作拆旧还建的用地工作、产业规划的制定、项目建设环境的保障、土地面积的调整等工作。

3、严格把握政策。一是拆旧还建政策。还建区和建新区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拆旧区的总面积。还建区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面积,节余的面积用于建新区的项目建设。拆旧区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还建设区和建新区占用的耕地,拆旧区整理后的耕地仍属集体所有。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当年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20%的部分;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经县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筹集、提取的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农村环境改造项目资金等);单位或个人进行投资。增减挂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区内拆迁、安置、补偿、复垦和 7 挂钩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增减挂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挂钩试点村拆迁安置数量、拆迁房屋新旧程度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县政府对挂钩村庄进行补助,确保拆旧工作能如期完成。三是工程建设政策。拆旧区的土地复垦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策,还建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实施。四是增减挂钩激励政策。各乡镇分配的任务必须足额完成,任务内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县、乡按8:2比例进行分配,即:县级使用80%,主要用于县中心城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乡镇使用20%,主要用于本地城建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以及经营城市土地的收储用地。超计划任务的县乡按对半分成,乡镇留成的用地指标,可以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有偿流通使用。

3、加强检查督办。各乡镇政府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既要配合支持,又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使项目区干部群众成为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同时建立项目建设督办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动态监管,每月向新农办报告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及现金典型经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凡未按规划实施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停止其申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扣除耕地储备库中相应的占补平衡指标;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 1、2011—2012乡镇挂钩项目拆旧区任务分解表

2、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摸底表

3、挂钩项目拆旧区拆迁户调查表

2.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篇二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问题,建议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紧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稳步推进, 建设用地需求量加大, 人地矛盾突显, 为了缓解这种紧张的局面, 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首次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工作, 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47号) 文件, 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并强调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以来, 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用地紧张的问题, 但同时在挂钩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也表现出一定的不足, 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行分析, 尝试为今后试点工作的开展实施总结经验。

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内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 从内涵上来讲, 可以简单归纳为两个方面的“挂钩”, 一方面, 建设用地的“挂钩”, 对具有复垦潜力的农村居民点及废弃工矿用地进行复垦, 增加耕地面积, 将复垦后减少的这部分建设用地用于拆迁农村居民点人口的安置和城乡建设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 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挂钩, 另一方面, 耕地的“挂钩”,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面积, 要保证不大于城乡建设用地复垦增加的耕地面积, 并且增加耕地的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质量。

2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的条件

2.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提出与实施, 正值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期间, 依照“规划先行”的指导思想, 各地在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均考虑到未来实施增减挂钩规划的可能性, 在分析现有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的前提下, 结合各地城镇体系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或计划等, 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所安排。

2.2 依规批准, 具有挂钩周转指标

《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挂钩试点工作的实施, 必须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挂钩试点工作, 未经批准实施可视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内, 不得突破。

3 挂钩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3.1 过分关注挂钩周转指标, 忽视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增减挂钩政策的本质除了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紧张的问题外, 更重要的是通过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开展实施, 提高现有耕地质量与布局,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部分地方在操作过程中过多的关注建设用地指标, 而忽视了耕地质量的提高和用地布局的优化。

3.2 耕地占补平衡重数量轻质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 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出的耕地往往在质量上都不高, 而且整理复垦难度大, 而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往往都是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耕地质量高的地块, 而在编制挂钩规划申请周转指标时将整理复垦增加耕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在质量上盲目的划等号, 片面的满足耕地占补在数量上的平衡。

3.3 农民安置问题

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实施过程中, 个别地区实行“先拆后建”或“边拆边建”的方式, 拆旧区内的农民暂时异地安置, 而对于安置采取的普遍做法是给予农民一定的安置补助金, 采取的拆建方式往往会造成资金不到位或短缺的问题, 势必会影响农民的安置质量, 另外农民的集中安置会导致区域性的租金上涨和住所短缺, 最终会导致农民得不到妥善的安置。

3.4 挂钩规划中采用的工作底图准确性欠缺

在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时, 通常采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作为工作底图, 其优势是能够比较方便的检查建新区域是否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编绘, 而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是以卫片为基础实地调查形成的, 未经过实地测量, 其划定的农村居民点边缘区域与实地有所差距, 导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圈定的拆旧区域或大或小, 存在误差。

3.5 土地权属调整不规范

由于历史原因及习俗养成, 现阶段农村宅基地面积普遍偏大, 在实施过程中农民对新分配住宅面积的不理解, 常常会产生纠纷。另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整过程中, 农民土地减少、缺失和承包责任田位置变动所带来的农民利益损失补偿不是很合理, 容易对农民权益造成伤害。

4 挂钩工作顺利开展的措施和建议

4.1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首先应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出发, 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其次加大宣传力度, 使农民了解挂钩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公开透明,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再次妥善安置拆迁农民, 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

4.2 统筹规划, 整体推进

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 确定挂钩项目区, 合理布局建新区, 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将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各类用地布局等多项内容融合在一起, 为城乡挂钩项目的实施提供规划依据。

4.3 加强耕地保护力度

为保证复垦增加耕地数量和质量均不低于建设占用耕地, 应加强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重视程度, 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单位面积土地的复垦费用, 配套完善的生产设施, 适当提高增加耕地比例, 明确复垦后耕地保护的责任, 落实到具体人或农业企业。

4.4 建立完善的资金保证与使用体系

资金问题, 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也是政府开展挂钩工作面临的比较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各级政府在实施挂钩工作之前, 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 并采取多种方式保证项目资金到位, 如利用建新区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 并采取“谁复垦, 谁受益”的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到项目实施中。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专款账户, 专款专用, 专户储存。

4.5 加大监控检查力度

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期限,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一般不超过三年, 一般项目的实施周期在二至三年时间, 此过程中可能涉及几个村屯拆迁和建新区建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确定的时间安排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 按照年度计划检查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与归还情况, 同时对于建设用地复垦耕地的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 杜绝项目实施过程中只求耕地数量、忽视耕地质量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易小燕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建议[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 32 (1) :10-13.

[2]王丽英.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思考[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7, 24 (6) :155-158.

3.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篇三

关键词: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验收

把保护18亿亩耕地定为“红线”,土地资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0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笔者认为,必须把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1 贵州省及毕节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

1.1 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

2009年7月,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贵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并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6000亩,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及时选择了积极性较高的毕节、赤水等27个县(市、区)作为增减挂钩试点。2010年11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重新调整分配周转,将国家下达的16000亩周转指标全部分解到9个市(州、地)国土资源局,由其统筹安排使用。目前,全省共批准68个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每个县周转指标规模控制在300亩以内。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首轮增减挂钩项目区共涉及拆迁农户5936户,面积16206亩,已复垦整理耕地3361.4亩,建新区使用土地4051.2亩, 1186户搬入新居。同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相继印发了《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和《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参照格式文本,以及《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2 毕节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

自2009年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先后下达(调剂)毕节地区周转指标2300亩。除赫章县外,其余8县(市、区)各分解指标300亩(黔西县200亩)。目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规划逐步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复,项目实施进展顺利。除金沙县外,其余8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已经地区局组织评审并获原则通过,正在根据专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毕节地区国土资源局正在会同地区农委、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对辖区内的增减挂钩项目进行验收。

2 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组织方式

根据《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实行县级初验、地区验收、省级核准(抽查)、报部备案。结合贵州省毕节地区的工作实际,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主要由毕节地区国土资源局会同地区农委、住建、规划、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并下设拆旧区复垦验收小组和建新区(含安置区和留用区)验收小组分别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经联合验收组汇总后给予反馈,并形成正式的书面验收意见。

3 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3.1 拆旧复垦实施情况

(1)复垦主要工程完成情况:现场查看并将实施规划确定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竣工图及测量技术报告)进行对比、分析、核对。

(2)复垦地块及新增耕地面积认定:以实测面积为准,并与项目区复垦前不小于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校核。复垦耕地面积不得小于项目区折旧复垦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等于拆旧区复垦后的耕地面积减去建新区(含安置区和留用区)占用耕地面积。

(3)复垦地块耕地质量认定:参照《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对地块平整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质量进行实地查验。

(4)复垦地块管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协议或合同。

3.2 建新安置区实施情况

(1)建新安置区建设情况:根据实施规划和工作计划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验收组到现场进行对照查验。

(2)建新安置区的安置情况:建新安置区选址是否符合实施规划,搬迁农户的房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面积,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建筑行业的相关标准,配套设施是否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完成,运行是否正常,农民是否入住;农民自行修建的房屋选址是否符合实施规划,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实施规划确定的补、赔偿标准是否补偿到位;采用货币补偿安置的农民,是否按照实施规划确定的补、赔偿标准和协议足额领取了安置费用等。

3.3 建新留用区情况

建新留用区的建新总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是否与实施规划确定的一致,以及开发利用方向是否发生改变。

3.4 土地权属调整情况

项目实施前后土地权属明晰,界址清楚,对土地权属的调整合理、合法,无争议,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和土地经营权承包证书。

3.5 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是否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并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是否进行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是否按项目进度足额拨付,是否按规定范围内开支,是否进行资金审计等。

3.6 档案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日常档案管理制度,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有关文件、图表、影像及图片等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4 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关键步骤

(1)听取项目实施及任务完成情况汇报,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等接受验收组对有关情况的质询。

(2)实地查验项目区实施完成情况,对拆旧复垦、建新安置的范围、面积、质量进行认定,对建新留用区的建新总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以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认定,听取项目区干部群众等方面的意见。

(3)查阅项目有关档案资料。

(4)验收人员填写项目竣工验收审查表,并按审查项目内容逐项签字确认。

(5)验收组汇总有关检查验收意见后,反馈验收情况。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结束后,重新进行复查。仍不合格的,收回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取消资格。

(6)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的验收意见,县(市)级人民政府按要求向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核准,省级评审通过并下达核准通知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检查验收过程中,验收组对验收意见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必须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5 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必备资料

5.1 文字资料

(1)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项目实施批准的相关文件;

(3)项目竣工报告(项目挂钩周转指标使用归还情况;拆旧区整理复垦任务完成情况,新增农用地面积、地类及质量情况;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建新安置区用地及建新留用区供地情况;建新安置区和建新留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实施挂钩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档案管理情况等);

(4)县(市、区)对项目区的竣工初验报告;

(5)拆旧地块复垦实施方案;

(6)拆旧地块复垦施工协议或合同;

(7)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文件;

(8)拆旧地块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含新增耕地分析);

(9)拆旧地块复垦耕地质量报告(农业部门认定意见),符合条件的补划为基本农田的文件及图件;

(10)复垦地块管护措施和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11)建新安置区实施方案及完成情况报告(附安置合同、协议、面积统计表及农民意见等);

(12)建新安置区工程质量的有关证明文件;

(13)建新留用区供地及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14)资金使用结算报告和资金审计报告;

(15)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

(1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

5.2 图件资料

(1)拆旧区、建新安置区和留用区实施前后的勘测定界图(标注每个拆旧地块拐点坐标,拆旧地块可单独成图,相邻的拆旧地块也可在同一张图上体现),比例尺1∶500~1∶1000;

(2)项目区位置图(示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3)项目区竣工验收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

(4)项目实施前、中、后的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

6 结束语

笔者通过参与贵州省毕节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工作,深刻地体会到虽然增减挂钩取得阶段性成效,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用地更加节约集约,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由于贵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试点工作起步较晚,无论规模、力度和效益均与周边先进省市相比差距较大。问题主要是认识不到位、思想不解放、责任不明确、措施不有力等原因,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地方对增减挂钩缺乏足够重视,认为前期投入大,拆迁复垦困难多,运作周期长;二是有的地方仅仅把开展挂钩当作增加指标的手段之一,而不是把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用地保障的一项重大举措,选点草率、布局失衡,甚至急功近利,影响滚动运行和持续发展;三是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视为部门职能,国土资源部门一肩担当,结果是推进不力、四处掣肘、难有建树。面对当前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两难”的局面,必须充分用好增减挂钩政策,趋利避害、乘势而上,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和实施规划,严把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等关键环节,规范推进增减挂钩工作,切实解决耕地保护“缺动力”、工业化城镇化“缺土地”、农民增收“缺渠道”、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缺抓手”、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缺平台”等一系列问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http://www.gov.cn/zwgk/2011-04/02/content_1837370.htm,2010-12.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3] 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10]125号).

[4] 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国土资发[2011]44号).

[5] 王丽英.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思考,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7(6):154,155-158.

4.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及《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谷城县2011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我镇2012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实际,特制定五山镇201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以利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镇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对接四个襄阳和谷城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合理配置城乡资源,按照产业化、数字化、城镇化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凸显魅力谷城的重要一“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发展为目标,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全面做好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盘活农村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继续推进“精品五山”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依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总体思路,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增减挂钩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按照谷城县对五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要求,五山项目区涉及东湾、何家湾、黄龙沟、黄峪铺、金家店、九里岗、秦家畈、田家河、闻家畈、夏家寨、小星店、熊家岗、昝家铺、下七坪等14个村和闻畈、谢湾2个社区居委会。计划拆迁安置还建166户,拟拆迁区规模295.2亩,还建区规模29.9亩,拟储备挂钩周转指标265.3亩。

三、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为了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特成立五山镇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褚春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宋长青、副书记胡明富、副镇长杨光波任副组长,党政办、国土所、城建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财政所、农经中心、供电、供水、畜牧、广电、林业、民政、电信、移动等单位及项目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国土所,由盛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资料的发放、搜集,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项目实施中的其他信息。各村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五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及拆迁补偿标准等具体政策,建立科学的保障机制。(1)房屋拆迁以村为主体负责实施,拆迁费用实行包干,即土木结构房屋每间1500元,砖混结构每间2000元(均含附属设施及地面附着物)。(2)拆迁复垦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调配用于耕种,同等条件下优先拆迁户。(3)对已纳入国土资源部门规划拆迁区内的房屋,凡就地改建的一律停止审批。(4)对拆迁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采取零星还建和集中还建两种方式,由拆迁户进行自建,国土所免费办理相关证件。①零星还建:在规划区内,在不新占耕地的前提下,无偿划拨宅基地;②集中还建:凡在谢湾还建区进行集中安置的拆迁户,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即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公益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予以适度补贴。其规划设计、三通一平、水电入户、户口迁移等均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5)所有拆迁户的原宅基地必须无偿退出,用于土地复垦。(6)未尽事宜,由镇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解答。

3、保障经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和镇统筹解决,以村为主体负责土地平整及复垦。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实际复垦面积,按每亩2500元整体打包对村(社区)进行结算,各村项目启动后,向镇挂钩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拨付补助标准的30%,施工过程中,根据进度再拨付一定资金,余款在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对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下达任务的村,予以适当奖励。

4、强化责任。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各项目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区域内的挂钩项目负总责,其他领导按项目分别包保,为项目直接人;国土资源所全员参与,分别联络各村具体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度有关部门、单位,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包保工作落实到位。镇委镇政府将拿出50万元对项目包保责任进行考核奖惩。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一是召开全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宣传增减挂钩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并结合我镇实际和现状,剖析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所面临的形势。二是在全镇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以及加强农村土地节约、合理、可持续利用的法规和政策,提高全镇人民的认识水平,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增减挂钩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2、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2月21日至2月29日)

拆迁小组成员和各村对规划区内的被拆迁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被拆迁户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住房结构、建房年限和拆迁安置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总上报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3、拆迁评估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村组织班子对每户房屋综合各种因素进行集体估价,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同时在村委会公示栏就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示,让广大群众对拆迁内容充分了解并进行监督,从而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4、协议签订及拆除阶段(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拆迁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各村(社区)项目区,与每一拆迁户笔对拆迁政策达成共识,并签订拆迁协议。在拆迁协议签订后,立即向拆迁户兑现各项补偿,并及时进行拆迁安置。

5、复垦及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完成拆迁安置后,立即组织复垦并及时申请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依照政策标准兑付建设资金,实现资金投入成效最大化和项目建设实效成果化,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

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对拓展用地空间,提高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五山镇人民政府

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篇五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两城两区五园”和推进“三化一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即按照“全域城镇化”的理念,从规划上把大洼看作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形成“两城两区五园”和“北商中居南工”的发展空间格局。“两城”即大洼温泉生态新县城、大洼临港生态新城;“两区”即红海滩湿地生态旅游度假区、北部综合商贸服务区;“五园”即石油管材机械加工产业园、数字印刷包装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鸭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三化一业”即工业集群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就是人往“两城”集中,商贸物流往“两区”聚拢,工业项目往“园区”摆布。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扎实做好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把增减挂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农垦职工危房改造结合起来,避免了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

2、组织领导到位 为推进我县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农经、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具体负责增减挂钩、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规划编制、统计汇总、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深入现场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并对规划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县里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座谈会和研讨会,听取各镇和相关部门关于用好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详实地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拆旧复垦区农民回迁摸底调查进展情况,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汇报会,每月对新居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察,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3、政策制度到位 好的政策只有坚持到底才能发挥最大效果,朝令夕改只会事倍功半。我县在推进增减挂钩试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上的各项政策措施始终秉承前后一致的原则。201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大委发„2010‟6号)和《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若干规定(试行)》(大委发„2010‟7号),在此基础上,2011年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大委发„2011‟6号)。在制定《实施细则》之前,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农民群众座谈会,充分了解群众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农民群众认可城乡一体化政策打下了良好基础。《实施细则》是对《实施方案》和《若干规定》的延续和细化,把各项原则具体为操作办法,避免了政策制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群众容易接受、容易理解,从制度上对增减挂钩工作每一步的要求都用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了明确。对每个部门、每个镇应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每个建新区内新居工程建设项目,拆旧区内复垦项目等都提出明确的时限和要求,保证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根据工作进程,县委、县政府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共大洼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大洼县委 大洼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集群化的意见》、《大洼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关于加强城乡一体化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开展。

4、宣传监督到位

为了让全县人民真正了解增减挂钩与城乡一体化工作,保证政策规定的充分公开,我们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臵,通过走访、调研、讲座等形式,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大战略中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氛围。去年9月,县委、县政府在增减挂钩大批量项目报批过程中,就召开了全县村党支部书记以上的千人领导干部培训大会,既让全体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又让他们熟知政策、掌握操作规程。在我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县政府分管领导还作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专题讲座。

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自加压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支持增减挂钩城乡一体化工作。县电视台开设了“县长走进直播间”专栏,县领导面对面与农民群众座谈,就城乡一体化工作相关问题解答群众疑问,并刻录成光盘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县政府先后编印了《大洼县城乡一体化政策汇编》小册子20000余册,确保每户一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利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拥护,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资金保障到位

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利用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系统的、综合性工程,城乡一体化实际上就是拆旧建新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县财政收入不会因此而增加,或许还会有负债。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环境得到改善,全县生产力发展要素集聚更加全面、配臵更加合理,今后发展的空间更大、速度更快,积聚的人气更高。因此,县、镇财政在用好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中,坚持把舍得投入作为第一原则,自觉主动做到资金保障到位。

城乡一体化资金需求庞大,建设资金由县、镇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多渠道融资,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进度、监理报告及合同要求等予以拨付。我县的城乡一体化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对上争取资金、融资四个渠道。财政补贴即县、镇两级财政在土地收益、县政府奖励、补贴、税收收入、专项资金、融资中安排城乡一体化补贴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整合相关单位的专项资金,共同用于城乡一体化中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城乡道路、中低产田改造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六小工程”、社会事业等项目;对上争取资金就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资金,优先用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融资就是采取贷款、证券、基金、担保、信托、BT、BOT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

6、利民惠民到位

无论是增减挂钩,还是城乡一体化,其根本目的就是生产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确保农民权益受维护、生活质量有提高。在这方面,县委、县政府不仅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实践的,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利民惠民的好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扎实开展。

在住房安置上:坚持高标准规划,力求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管理科学,不设独立的农民新居工程小区,而是将农民新居工程融入到城市高标准新型社区之中,这样农民群众才乐于搬迁居住。新型社区做到办公、社保、民政、计生、农技、公安、司法等行政服务资源齐备,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站、卫生院、物业服务站、学校、公办幼儿园、文化广场、养老院、超市、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我们规划全县的农民新居工程全部为楼房,每栋楼设计3至4个单元,设定了45、55、65、75、85、95、105和120平方米8种户型,充分满足农民群众不同的居住需要。新居工程回迁楼全部具备即迁即住条件,免去了农民装修支出。针对城乡新居工程的需要,考虑了农具房、大型农机具室内外停放场、小型畜禽舍、小菜园等附属设施的安排,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对农民现有房屋臵换按1:1或1:1.1比例拆旧换新,平房换楼房,农民进城后的安臵房屋不是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小产权房,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是由政府统一购买配送的。对群众需求额外增加的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按建筑成本核算收费;凡不足45平方米的,无偿补足面积,保证农民居者有其屋。对少数搬迁户如不愿参与房屋臵换的,可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以独立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在回迁楼分配上,制定了综合评分体系,包括签订拆迁协议先后顺序、装修程度、身体状况等多个标准,对因残疾、重症疾病行走不便或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员家庭,可优先选择一楼,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合理。

在就业安置上:农民进城后可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原有承包土地可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形式获得收入。我们明确了原土地承包权保持不变,给予确权发证,承包时间到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结束,给农民群众吃下了“定心丸”。拆旧后进城农民,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每个家庭不挑不选在24小时内至少安排一人上岗就业,新居工程物业公司优先选用回迁农民,建筑工程用工优先选用回迁农民;拆旧后进住县城新居工程的农民,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给予扶持,从事个体经营享受最高每年8000元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快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进城农民免费享受就业培训,由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物业、保洁、保育、家政服务等培训,确保每人至少掌握两项就业技能,打消农民进城后的顾虑。

在配套安置上:对搬迁进城后的农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可纳入县城居民户口统一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各种待遇。由于大洼全域为国有农场,农民进城后的农垦职工养老保险将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退休工资将翻一番;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变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30元/人/年提高到240元/人/年,最高报销额度上限由3万元提高到15万元。所涉及到的补缴保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有用工单位的,今后缴纳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这对自古以来“养儿防老”的农民群众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福音”。在搬迁进城后农民子女就学上,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到县城内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与原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入学、就读权利,免收一切学校收费;报考县内高中、职高的,在考试成绩之外加20分。

在住房补贴上:为充分调动农民进城,引导农民尽快由农民变市民,县政府给予进城农民至少三年的住房补贴予以过渡。县财政从物业费、取暖费、交通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方面对进城农民群众进行补贴,大大降低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成本。新居工程物业费执行0.9元/平方米的标准,由县、镇财政补贴0.6元/平方米,从交工之日起补贴3年。取暖费执行县定标准,从交工之日起,由县、镇财政全额补贴3年。“两管三线”(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全部列入房屋建设成本,由财政承担,有线电视前三年的收视费由县、镇财政全额补贴。同时完善城乡公交体系建设,新居工程居民享受三年的交通补贴,主要考虑进城后仍然在农村继续耕种的农民,需要由公交接送,鼓励农事龙头企业购臵内部交通车辆,接送农民工上下班,由财政予以一定补贴。

对于少数不愿进城的农民,在所在区域规划的新市镇中由政府统一建设集中居住区予以安臵。原有农垦养老保险不变,同时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和种植小区。种植小区一部分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集中棚菜生产区,一部分为农户种植蔬菜的自留地(每户20平方米),从而保证农民生产、生活所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增减挂钩与城乡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既没有成形的模式可以遵循,也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以借鉴。我县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是边干边探索,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是新居工程建设需进一步加快。增减挂钩最终体现就是把拆旧区的村屯复垦为耕地,而要按时按规定要求完成好复垦任务的前提是把拆旧区的群众安臵好。全县城乡一体化计划安排的新居工程共计15项。其中,今年计划开工10项,已开工建设项目有6项。我县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居工程建设,力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尽快具备回迁条件,确保拆旧复垦区农民按时回迁,拆旧复垦工作按时开展。

三是资金筹措上仍面临较大压力。做好增减挂钩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支撑是资金。随着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整体推进,所需资金量会越来越大。虽然来源主要有财政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对上争取资金和融资,但是前三种资金来源比较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城乡一体化的需要。目前,贷款、BT、BOT等融资方式筹措渠道还不够顺畅,金融支持与快速发展相比还是不相适应。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增减挂钩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做推进工作的精兵强将,特别是各镇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操作实施,把增减挂钩、城乡一体化政策宣传到群众之中,让群众真正地理解和熟知,并积极参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大战略中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氛围。

(二)积极推进工作进程

要构筑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设施,将增减挂钩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信息系统中,把每户的拆旧面积、附属设施评估价格、安臵面积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加快推进新居工程建设。被确定为我县新居工程的项目,由建设实施主体单位到各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要特事特办。各有关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审批时限和流程,避免由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度,若因审批环节影响项目进度,将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实践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使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尽快完善出台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相关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等,为全县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全方位体制和机制保障,使全县城乡一体化工作快速推进、有序进行。

(四)完成好阶段性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建设新居工程,安臵拆旧复垦区农民。10项新居工程要确保工程进度,年底前,6项新居工程要具备回迁条件,4项新居工程要主体竣工,要及时推进拆旧复垦,确保复垦耕地面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我县将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稳妥开展征地拆迁。

6.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篇六

来源莲山

课件 w ww.5 y kj.Co m来源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验收组各位领导:

岁末年关之际,各位领导莅临xx检查指导验收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此,我代表xx县委、县政府表示热烈欢迎!

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xx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况

xx地处zz北部,zz两省交界处,东连zz,西接zz、zz,北靠zz,南与zz毗邻。全县版图面积zzzz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面积zz万公顷,建设用地xx万公顷,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兼有低山和少数河谷平原,大体构成“六山半水二分半田,一分道路与庄园”的土地利用格局。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共完成总规模xxx公顷的拆旧复垦任务,复垦整理后新增农用地面积xxxx公顷,其中复垦整理后新增耕地面积xxx公顷。共涉及到全县xx个乡镇、x个茶场的xxx个片块。其中居民点xx个地块,面积xxx公顷;废弃砖瓦窑xx个地块,面积73.8262公顷;废弃学校7个地块,面积4.4958公顷;废弃公路5条,面积3.649公顷。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为保证增减挂钩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县委办主任为副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经信局、工业联合会抽调专人固定在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做好阶段性工作,与上级部门联络沟通,督促、指导各乡镇增减挂钩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两次专程赴市局汇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工作,寻求市局的支持和帮助。在确定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拓展用地空间的发展思路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又先后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调研论证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县xx个乡镇(场)实地踏勘,并提出可行性调研报告。通过广泛讨论,科学论证,在今年的全县冬建大会上,县委、县政府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列入冬建工程的首要实施项目。为强化责任,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分别与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订了《增减挂钩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县“人大”、“政协”两会上,再次把增减挂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了增减挂钩任务目标、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间节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形成了“县委政府主导,乡镇党委政府主体,相关部门配合,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规划引领,科学选址。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立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拆旧区以砖瓦窑用地、废弃的工矿用地和居民点整体搬迁为主;复垦区按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建新区与中心城区、开发区(园区)建设相结合,如:xx新村整体搬迁xxx户,拆除旧房xxx间,面积xxx亩,集中连片建新居,形成整体规模,产生聚集效应。

(三)尊重民意,广泛参与。为了保证项目实施能符合实际,我们尊重民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自愿原则,对拆旧地块涉及的农民进行优先安置,足额进行补偿。同时,组织了项目区所在乡、村群众代表进行了听证,做了听证会议纪要记录,收集了同意搬迁意见书,对项目的选址、布局、设计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强调因地制宜,实地对照二调现状图,认真做好现场踏勘和现状调查,让群众参与规划,并把群众的接受程度、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评判标准。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创新机制,督办问责。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比进度、比质量、比作风,县委、县政府定期组织由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参加增减挂钩工作拉练检查。同时,指挥部领导经常深入到项目区现场检查指导,增减挂钩办公室每周公布一次各乡镇工作进度情况。在此基础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问责办、挂钩办协调联动,11月中旬,县委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开展全县增减挂钩拉练检查,专题召开督办会通报进展情况,会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到各乡镇督查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并以五天为时间节点,抢时间、抓进度,县问责办根据情况实行问责。

(五)落实奖补,措施到位。县委、县政府为推动增减挂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措施。县委、县政府将民政、住建、扶贫等部门涉农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到增减挂钩项目区。同时出台了“三个一万元”奖补政策,即按新农村规划兴建房屋的农户奖励1万元,贴息贷款1万元,户平配套建设资金1万元。在拆旧区内,优先配套土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公路村村通等涉农项目。在还建区内,优先配套沼气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以及农网改造等项目。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践,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步显现。

一是有力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坚持把方便农业生产、改善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拆除砖瓦窑、迁村腾地、土地平整等措施,同步实施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建设农村新居,改变了村庄布局散乱、基础设施落后和脏、乱、差等问题,提升了村民生活质量,新农村建设大为改观。

二是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使用率。通过拆旧复垦,减少建设用地3000余亩,新增耕地3000亩,复垦后的土地路、沟、渠等生产设施完善,基本上达到了“田成方、渠相连、沟配套、路相通、林成行、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化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

三是有效地缓解建设用地压力。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我县项目用地空间将得到有效缓解,做到以农补工、工农互补、城乡互动、耕地动态与建设用地动态可望实现“两平衡”。

各位领导,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前一段虽然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还存在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靠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积极作为,认真履责,不断巩固和扩大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果,通过腾地,兴业、富民,助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

文 章

来源莲山

7.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篇七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政策,农村居民点整理

当前,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下, 城市与农村相比, 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拥有绝对优势。一方面, 城市发展日新月异, 随之而来的是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急剧增长, 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但受制于我国耕地保护国策和土地利用规划, 建设用地供给远不能达到城市扩张的需要, 随之而来的是城市向空间立体化发展, 建设成本和土地利用集约度逐年增高。另一方面, 在现实农村, 居民点分散、人均占地严重超标、“空心村”现象普遍, 工矿建设用地布局极不合理,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所占的比重非常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以下简称“挂钩”) 正是针对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遇到的这些问题而提出的[1]。通过实施“挂钩”政策, 深入挖潜农村建设用地, 既能盘活农村大量闲置土地, 提高农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度, 又能拓宽城市建设用地供地渠道, 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破解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的难题, 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快速发展。

1 政策的由来及“挂钩”内涵

2000年,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 针对当时部分农村布局过于分散、土地利用粗放等问题, 提出“立足存量, 内涵挖潜, 促进小城镇建设集约用地”意见。4年后,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倡导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挖潜整理, 提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要求。针对当时部分省市试点做法, 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发布《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 对部分地区试点工作提出进一步指导意见。2008年, 国土资源部根据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和问题总结, 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并在《办法》中明确了“挂钩”的内涵。“挂钩”工作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拟复垦整理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 (即拆旧地块) 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 (即建新地块) 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 (以下简称项目区) , 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建新拆旧等方法, 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 (尤其是耕地) 面积平衡的基础上, 最终实现耕地面积增加, 耕地质量提高,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度进一步提高, 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2]。通俗地讲, “挂钩”就是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起钩来, 将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 在相关政策和条件下, 通过减少的农村建设用地置换等量的城镇建设用地。

2“挂钩”运作模式

2.1 依据实施主体不同划分的实施类型

2.1.1 政府统筹型

这是当前比较普遍的运作模式。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利用实际情况, 将“挂钩”政策作为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破解项目用地难题的一个有效措施来统筹运作。在这种模式下, 政府作为具体组织实施者从项目区立项选址、规划编制、方案设计、企业招投标、资金筹集等方面全权负责“挂钩”工作实施。施工企业主要负责拆旧区农民安置和土地整理复垦以及建新区工程建设, 最后“挂钩”项目区由政府验收[3]。

2.1.2 市场运作型

指投资方依据“挂钩”政策, 利用当地政府一系列优惠措施, 开展项目区建新拆旧、农民安置以及土地复垦等工作。投资方在这种模式下通过土地置换获得自己需要的项目用地, 而政府在其中主要担负监管调控职能, 不具体参与项目的实施, 这种市场化的模式通常效率比较高。

2.1.3 农村集体自主型

指农村集体根据自身条件,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 利用相关优惠政策独立实施拆旧建新以及土地复垦。实施“挂钩”政策的农村一般村委比较团结,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村民富裕程度较高, 进入城镇或者改善居住环境的意愿较强。

2.2 依据实施具体方法不同划分的实施类型

2.2.1 建千户社区式

这种模式对于“城郊村”较为适用, 依据城镇规划把规模小、布局分散的若干自然村整体向城镇搬迁, 建设回迁安置房对农民进行安置, 使城郊农民转为城镇居民。

2.2.2 合村并点式

这种模式对于距离较近, 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空心村”较为适用。依据规划和设计方案将其它几个自然村合并到一个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较好的“中心村”, 对拆旧区进行整理复垦。这种模式便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好“中心村”建设。

2.2.3 整村迁建式

采用这种模式的地区一般是地质灾害易发区, 当地农民生活条件很差, 政府迁建村庄的决心较大, 并提供充足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原村旧址复垦退耕和迁出农民的生活安置[4]。

3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复垦) 挖潜潜力测算方法

3.1 农村居民点潜力理论测算

以现状人均 (户均) 居民点用地为依据,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 现状用地超过标准的部分即作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复垦) 的理论潜力。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为第i村农村居民点潜力;Si0为第i农村居民点现状用地面积;Qi为第i村规划期末农业人口;Bi为第i村农村居民点人均规划用地标准。

人口计算公式为:

式中Qiα为i村基期年农业人口;ki为i村规划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为i村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率;n为规划年限[5]。

3.2 农村居民点潜力现场调查统计法

在现状农村居民点整理 (复垦) 潜力调查过程中, 潜力主要有5大来源, 即:农村宅基地超国家标准面积形成的潜力、废弃建筑物压站土地形成的潜力、由于村庄建设缺乏规划, 农村居民点内部存在许多空闲地、农村居民点内存在零星农用地和部分村庄搬迁而形成的整理 (复垦) 潜力。

其计算公式为:其中:

S总是从1到N的自然数)

式中S总为一地区村庄整理 (复垦) 潜力面积;Si为村庄现状整理 (复垦) 潜力;S1至S5分别为5种整理潜力;Zi0为村庄现状宅基地面积;Hi为村庄现状户数;Bhi为村庄居民点户均规划用地标准[5]。

3.3 农村居民点潜力面积计算方法的确定

通过“3.1和3.2”中两种方法的计算, 农村居民整理 (复垦) 理论潜力面积与现场调查潜力面积有一定的差别。在实际确定中, 为进一步提高挖潜标准, 村庄潜力面积以理论测算方法为主, 用现场统计调查法对其进行修正[6]。

另外, 对于各类废弃工矿用地, 涉及面较为广泛, 包括土地权源清楚且图表与实地一致的矿场、废弃公路以及学校、卫生院、农贸市场、原乡镇机关等其它各类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国营独立工矿。这些土地面积一定, 利用现场统计调查法对其进行测算。

4“挂钩”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4.1“挂钩”项目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不衔接

当前“挂钩”试点区在实施建新拆旧过程中通常具有权宜性和临时性, 尤其是在建新区的规模和布局上可能会突破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建新拆旧项目区布局是“挂钩”开展的关键, 不仅要根据当前发展需要安排建新区, 也要为以后发展留足空间。挂钩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 也就是说, 挂钩规划有两大任务, 即规模与布局。规模测算依据“3”中方法可以确定, 但布局上极易出现问题。因为根据《办法》的规定, 拆旧区一旦复垦为农用地, 验收合格便是永久基本农田。所以在拆旧区的布局一定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否则容易出现“天窗”现象, 即在乡镇驻地或中心村内出现基本农田, 影响村镇发展空间。

4.2“挂钩”开展复垦耕地质量存在问题

部分地方把城乡挂钩仅仅当作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手段, 片面重视“挂钩”置换建设用地的数量, 忽视了对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质量的验收。“挂钩”项目区要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这是“挂钩”工作验收评价的核心之一。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本要求是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拆旧区土地复垦挖潜, 耕地数量是一个量化指标, 施工和验收的方法较为简单。但在复垦耕地质量的验收上, 不仅需要综合熟土层与耕作层的厚度、养分含量和蓄水能力等, 还要对复垦耕地农田水利设施进行验收。因此, 在评价方法与验收标准方面应综合各方面因素通盘考虑, 确保复垦耕地数量不减少, 质量不降低。

4.3“挂钩”项目区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般来说, 拆旧区农民住房安置和生活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利用“挂钩”政策置换土地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而获得的土地出让金。但置换土地用于商业和工业的土地出让金相差巨大, 土地置换用作商服、住宅用途, 土地出让金较高, 拆旧区农民住房安置资金较为充裕, 但这种一次性的补助会使其以后生活保障存在隐患;置换土地用于工业用地的, 土地出让金较低, 拆旧区农民获得的补偿就少, 甚至还有可能出现需要农民自身补贴一部分资金才能完成安置房建设, 这难免影响项目区农民实施的积极性。如果建新区工业项目不能为农民提供工作机会, 政府不能为拆旧区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障, 农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保障都会受到严重侵害。

4.4“挂钩”项目权属调整复杂

在农村居民点的安置过程中, 有些可能集中安置, 有些就地安置, 有些需异地 (跨村、社) 安置, 有些农民转为城镇居民, 这就使得农村居民点的安置用地会使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交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交织, 如果不能很好地规范土地权属的调整和确定, 很可能导致土地资产的流失[7]。因此, 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同时, 规范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属关系的调整是挂钩工作的关键之一。

5 促进“挂钩”工作推进的建议

5.1 加强科学引导, 统筹编制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

编制专项规划时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要求和城镇化建设水平, 科学安排建新拆旧区规模布局。统筹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挖潜、建新区产业优化布局, 以及项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以提升规划的水平、层次和综合性。在此基础上还要科学编制项目区实施计划, 制定农村居民拆建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确保挂钩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5.2 拓宽“挂钩”开展的资金渠道

为保证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有效实施, 各级政府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 应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筹措机制[8]。对于偏远农村, 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坚持“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 明晰土地产权调整及土地收益分配关系, 结合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充分调动农民对土地整理的积极性。

对城中村和城郊村, 可以试行股份制改造, 对集体土地和农民个人房产进行量化, 组成股份制公司, 让农民把持有的土地和房产作价入股, 利用公司运营的方式改造旧村, 并由政府在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上给予一定优惠, 从而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建设用地整理的积极性。

5.3 建立“挂钩”指标流转制度, 统筹开展“挂钩”工作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实施“挂钩”项目的成本不同, 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程度不同, 各地开展“挂钩”的积极性也就不同。建议建立市级各县区“挂钩”指标流转制度[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占补平衡的约束下, 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挂钩”项目经验收合格整理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进行有偿流转, 纳入全市建设用地补充指标体系, 由建设用地指标使用者对整理者进行补偿, 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地开展“挂钩”的积极性。

5.4 强化“挂钩”项目实施监管

进一步健全“挂钩”项目区评价验收体系, 按照建设用地与复垦耕地等量置换, 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质量不降低的要求, 着重对复垦耕地质量进行监管, 形成项目区耕地质量后续跟踪检查机制, 确保复垦耕地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应刚.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村居民点整理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 2010, 14 (4) :106-128, 124.

[2]赵婷婷, 张凤荣, 姜广辉, 等.北京市顺义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联动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8, 25 (6) :11-17.

[3]胡传景.建立出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制度的初步构想[J].中国房地产, 2009 (6) :54-55.

[4]罗嘉明.我国农村居民点整理研究综述[J].安徽农业科学, 2007, 35 (7) :2156-2157, 2173.

[5]甄勇.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与模式研究[D].青岛:山东农业大学, 2009.

[6]张正峰, 赵伟.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内涵与评价指标体系[J].经济地理, 2007 (1) :137-140.

[7]胡建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的法律问题[J].中国发展观察, 2007 (6) :52-54.

[8]王丽.农村土地整理资金良性循环研究[J].现代经济, 2008, 7 (1) :81-82.

8.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篇八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现状;存在问题;优化对策

引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对于耕地的占用是避免不了的,那么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吃饭方面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增减挂钩政策顺势而生,使农村与城镇视为一体,通过对农村旧的建筑物拆卸来增加土地使用量,来保证经济建设顺利实施。本文主要研讨在山东省实施增减挂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对策。具体如下:

一、增减挂钩的研究现状

(一)政策体制方面。从增减挂钩政策的提出到现在,与其相关的一些体系在不断的改进,经历了主要的几个阶段,其中包括形成、试点和规范等,主要有以下几点。

1.增减挂钩的形成阶段。我国在2004年时第一次提出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的政策,主要目的是缓解在建设中对用地使用量的增加对于农业种植的压力。

2.增减挂钩试点的阶段。在2005 年,国家对于增减挂钩的试点时会存在的问题,颁布了明确的管理规定。2006年时对第一批的试点进行了确定。2007年,我国的土资源部发文,对于挂钩试点的工作要进一步的完善。2008年,国家批准了19个省作为试点的城市。

3.增减挂钩规范阶段。增减挂钩政策在实行以后取得了较大的作用,大大的缓解了用地压力,但是依旧有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存在,因此,国务院在2010发布对城乡建设进行试点的规范性,做好农村的土地改革工作。在2011年,又下发关于城乡建设用地试点的监管工作的通知,进而加大对增减挂钩工作的管理力度与监督力度。

(二)周转指标管理方面。随着城乡建设工作的深入,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成为了国土资源部所面对的一个大问题。由于各个区域对于挂鉤周转的指标存在的意义有不同的理解,因此指标分配上存在差异。在山东省实行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挂钩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面积的规模控制,在规定时间里采用拆旧的方式开垦农用地面积,归还的面积数可以比周转指标少,质量不低于建新土地质量;嘉祥县推出节约用地考核制度,评价的结果与各个地区用地指标分配挂钩等。以上应用的方案,主要以政府为主导,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应用。

因此,有学者提出利用拍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法来统一进行配置。另外,对于挂钩指标的周转计算,国家的出台的政策并没有明确的给出相关公式,每个地方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主要有:周转指标等于见建新预留区面积、建新区规模、拆旧区变耕地的面积、建新区时建设用地的面积等。

(三)效益评价方面。我国在近年来出现了很多学者对土地效益和评价整理及探究,为构建一套系统的、科学的、实际的土地效益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进行不断的研究,并且取得了明显效果。在2008年,山东省土地管理与鹤山土地管理的项目,运用了层次分析方式综合评价两个土地管理项目的综合评价成果;在其间,王玉波等人提农村的土地整理效益是在全方面的综合效益的基础上,全方位的总结影响居民土地整理效益的原因,无论是自然、土地,还是经济、社会。

二、增减挂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区资金落实困难。资金是增减挂钩项目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如果在实行该项目时资金出现短缺将会使该项目难以推动下去。当前,山东的政府是提供增减挂钩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因为该项目在开展的过程里会需要大量的资金,单单靠着山东的政府提供的资金是比较困难的,从而对挂钩项目的稳定实施有着极大的影响。在当前的试点上来看,在拆迁、补偿的成本确实过于高,山东的政府支付的额度有点无法承担,使增减挂钩工作的实行受到阻碍。

(二)“先占后补”问题。着重经济增长、利益、业绩等,部分地方有关部门在挂钩项目的实行中,总是出现并未得到申请就对土地进行征用的状况,在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时再去补全手续,或是申请用地的数目与实际用地不同,开发的土地要高出申请很多。

(三)农民的合法利益不易得到保障。一是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政府,这就避免不了一些地方性的政府只关注城镇的行政目标与发展建设的完成,从而对农民的利益与意愿的诉求忽视掉。还有目前的公众机制还不够健全,信息传递的速度也不够迅速,因此,农民的意愿很难得的满足。二是节约用地,政府很容易被拆迁农民统一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时。三、优化对策

(一)完善增减挂钩管理办法。我们现如今所根据的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方法》,虽然在实行挂钩工作时对管理、原则、责任等方面都做了有关规定,但是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没有提出。因此,在操作办法、实施细节、拆迁补偿标准和方法等方面进一步探讨,来实现对项目主体明确、监督到位、验收严格、责任义务落实。

(二)挂钩项目区选择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自然条件、人文民俗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的差别。因此,对增减挂钩动作的开展,不要盲目的选取区域,对于农村的地理位置进行综合考量,包括城镇化进程、经济发展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各项规划的开展的情况,特别是在居民在搬迁的,得到拆迁款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推动。与此同时,挂钩项目地区的选取应当公平的听取当地人民的意见,举行听证、论证等。

(三)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首先对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大力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增减挂钩的存在的意义进行深入的普及,来确保农民的自身利益,在实施项目之前,组织当地群众,开一个座谈会。统计一些当地居民的意见,对于有争议的地方,进行协调与沟通,最后得出一个使双方都满意的方案。

结束语:适应当下国情,大力开展增减挂钩项目,促进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本文主要以指出在实施增减挂钩醒目时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对策进行优化,这样使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同时也改善了民生问题,来保障山东省经济建设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张海鹏.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践探索与理论阐释[J]. 经济学家,2011,1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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