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中心护栏合同书

2024-09-15

便民中心护栏合同书(精选10篇)

1.便民中心护栏合同书 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单价合同的方式,甲方决定将交通驾校、另安路、渝建路、金佛路、大梁山、武陵山防护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承担该项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造价

1、每公里护栏安装造价为__万元,其中包含:材料费__万/公里,人工安装费万/公里,运费万元/公里(含:上下车搬运费等)。

以上单价包含施工中的各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税金、利润、各项管理费用以及材料费和安装费用。其中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点自行运输到施工地段。

二、工程质量

1、波形梁钢护栏产品必须符合交通部《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xx)的规定,甲方按照交通部20xx年颁布《JT F80/1―20xx》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施工规范对工程进行严格检查验收。

2、护栏立柱、波形梁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3、为保证防护栏的整体强度,护栏立柱的埋置深度及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波形防护栏的端头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作要求的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4、基坑的深度、宽度应不小于设计尺寸,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必须满足设计标号要求。

5、甲方按设计要求提供波形防护栏的安装材料,具体规格和型号如下:名称、规格、单位

二、波型梁板

长4320mm×宽310mm×厚3cm每块

立柱直径114mm×长1400mm×4.5mm每根

托架长300mm×宽70mm×4.5mm每个

乙方按设计图纸检查甲方提供的材料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进行安装。

6、乙方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实行责任终身制。乙方施工中如因质量问题无条件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自行负责,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和无条件修复,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工程安全

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期间材料堆放要符合要求,施工地段两头设置明显规范的施工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论出现人员、车辆、牲畜等一切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施工期间应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四、其它事项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和监理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每月20日向甲方上报工程进度表。

五、费用支付

甲方需全额工程款先支付乙方后,乙方再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该工程质量的验收。

六、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于__年__月__日进场,__年__月__日竣工交付使用,如乙方超过工期,将承担一切因延误工期所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政治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2.钢护栏安全施工责任合同 篇二

甲方:绍诸高速公路诸暨段SAJA06项目部

乙方:钢护栏施工队

工程名称:绍诸高速公路诸暨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签约地:项目部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和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双方订立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一、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有关安全施工责任方面的规定。

2、督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各级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甲方应对乙方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积极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4、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安全防犯意识。

5、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代安全事项。

6、乙方在整个施工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安全考核合格,项目部针对指挥部文件,给予施工队3000元奖励。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合同段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设专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督促施工安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

3、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督促、检查和指挥,对于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组织好安全施工。乙方应按行业有关规定配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区域和现场应按规范设置明显和齐全的标牌、施工标志、锥形标等相关防护用具。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的砂石料、废弃物和开挖基坑周围要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警示设施。外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反光背心,穿施工服装,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须遵守交通规则,夜间做到不施工,夜间施工材料,物资应撤离施工场地。在施工的危险点、地域,夜间应设置闪烁警示灯。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必要时有人持旗指挥。

5、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检查、督促。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现场、工具、用具、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地下管线及高压等架空线路的安全。施工前需进行现场勘察,清楚地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铺设情况,不得盲目施工,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在地下管线情况难以查清时,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擅自施工,等查清管线情况后再行施工。

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光缆、电缆等)损坏,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涉。

8、乙方应为所有的参加施工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复印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全部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负责,与甲方无涉。甲方对乙方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不承担有关伤亡赔偿或补偿的责任。

9、施工期间需确保施工路段道路畅通,并服从当地交警进行交通管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结果与损失。

2、甲主有权对乙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如有不予落实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缺陷责任期期满时失效。

甲方:绍诸高速公路诸暨段SAJA06标项目部

代表:

乙方:

钢护栏施工队队长

代表:

2021年

3.便民中心护栏合同书 篇三

工程承包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徐州众兴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安徽省徐明高速3标。1.2分包范围:波形梁钢护栏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期和进度要求

2.1总工期从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11日

第三条

质量标准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监理规程、技术交底、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健立健全自检体系,采取必要的技术、工艺措施,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内优外美,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优良工程等级。

第四条

劳务分包式及劳务报酬

4.1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安装(包括工人、机械、转运等),单价按照16元/m计算(不含税),此单价包含一切费用,不作任何 调整。

4.2工程数量以乙方实际安装数量为准(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数量为准),最终以业主、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

双方职责

5.1甲方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5.2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对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接受业主、监理、设计、质量监督等部门的各项指令,并将这些指令全面、及时、准确地下达反馈给乙方。

5.3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外部施工关系,相邻施工段不可避免的施工干扰问题由甲方统一协调解决,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排和裁决,且不另行增加费用。

5.4甲方按时提供图纸及相应的技术。

5.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6乙方除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外,还应执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5.7乙方根据施工队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按甲方要求提供下朋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 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的严格实施。

5.8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的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为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提高甲、乙双方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确保甲、乙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发生,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协议作为施工协议的补充。

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若产生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工程结算程序和支付方式

7.1 合同签订后且乙方进场施工满3日,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 1 万元,余款结算:中途乙方以借款的方式预支生活费,待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8%,待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2%工程款。乙方出具收据为准,不承担各种税率费用。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根据本合同精神,另作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8.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各自所在地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8.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完工结束,结清工程尾款自动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蚌埠

方:

代 表 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方:

代 表 人:

4.便民服务中心 篇四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主线,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由“抓事务、抓管理”向“抓产业、抓服务”转移,通过职能整合,组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是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因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镇规服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挂职锻炼的党委委员协助抓好规服工作建设。按照市上要求,应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48项服务内容已全面进驻,做到了应进必进。但是有的项目在我镇涉及到的很少。如5.6.7项(林业局),14.15.16.17项(规划局),33.34项(城管局)等。

便民中心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村镇国土林业农业类、司法、城管等六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7人。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实行村四职干部、村大生轮流坐班制。

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作用,我镇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切实推行“七公开”,即:项目名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开;实行“五规定”,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双岗制、和考勤请假等制度的建立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都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我镇实行便民服务中心与乡镇政务公开一体化,在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互相补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在便民服务推进过程中,根据镇情,我镇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提高了全镇便民服务水平。

在便民服务建设中,我镇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与便民惠民服务站工作相结合;三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四是把便民服务中心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规范,措施完善

一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便民服务中心采取“集中办公”与“个别值班”相结合。“集中办公”即:每逢赶场天,所有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准时满员到岗,并实行中午不休息的连续工作制。“个别值班”即:非赶场天,便民服务站轮流安排一至二名工作人员值班以维持便民服务站的日常接待、接件、咨询等工作。每逢“集中办公”时间,均要按照“领导接待日”的要求,由一名党政领导在便民服务站带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二是镇村联动,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提高办事效率,使便民服务站起到最大化的便民、惠民作用,我镇采取了“办理+全程代理”的服务模式,另设村级便民服务点,除了完成政策咨询服务外,还要完成村民要求的代办事项。全程代理实行无偿服务,申请人只需交纳审批办证的有关费用,一律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乡镇经济困难,便民中心必备的一些办公设备还不能解决,无法完全推进网上办公。如LED显示屏、查询触摸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2、村级便民服务室条件有限,只有一台电脑,还有时无网络,对于群众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不能满足。

3、对于便民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内容市上能否相对统一制定,乡镇再按照各自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

4、对便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市上相关部门能否组织一些业务培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宣传工作。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所以要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要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集会宣传等,让群众认识到中心确实是好,确实便民。

(二)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决定其必须带头依法行政。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职务行为,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对全体工作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培训,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进行工作。

(三)拓宽服务领域。只有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深入开展新的服务,乡镇便民中心才能把群众中建立起对乡镇便民中心的信任、依赖和支持。乡镇便民中心要坚持在做好大厅窗口工作作为到中心的群众提供好服务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具备两种素质:一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要“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因此,抓队伍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后,一要强化宗旨教育,二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三要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能。

5.便民中心优秀材料 篇五

事迹材料

绒盖乡党委于2011年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共有5名工作人员组成,岗位涉及乡民政救助、政策咨询、医疗养老等10个服务窗的各项农村服务项目,服务中心以热情周到,公正公开,高效廉洁、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宗旨,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岗位工作制”等工作制度,满足人民群从的需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截止2014年11月,从她们手中办理出各类服务事项1211件,平均结办率98%以上,得到县、乡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信任。

一、主动服务,视群众为亲人

便民服务中心是一个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其工作作风好坏严重影响着服务中心的形象,在工作中,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遵守,忙时、闲时一样耐心“的”五个一样服务承诺。一些群众由对于各种政策法规不了解,与群众发生各类矛盾后,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怒气未消,中心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做好工作记录,一边与对口部门工作人员做好衔接,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为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因为中心工作涉及面广,针对各行各业的服务项目,所以要求中心工作人员熟悉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每个人都以“巾帼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文化修养。积累专业知识,比业务,比特长,比服务,比贡献。从每件小事做起,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及学习要求,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中心的干部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乐于奉献,不辞辛劳

因为针对广大群众的岗位,农村群众办事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有时还未上班就来了,有时下班时间到了才来,不管下雨,天晴,都是没有任何定数的,所以在岗位上班的工作人员是非常辛苦的,有时工作起来很忙,照顾不了家庭,有的甚至连吃个中午饭都不准时,但是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有这种奉献精神,他们忙碌起来什么事情都可以放弃,正是由于这奉献的精神,中心的工作得到有序、正常的开展,得到更多的群众的好的评价。

四、以身作则,管理规范,大力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开展

泽仁正呷作为绒盖乡便民中心“一把手”,总是这样要求自己:在做人上讲诚信,在做事上求实效;生活中关心同志,工作上严格要求。熟悉泽仁正呷同志的人都知道,她是个言必信、行必果的人,且工作时极能吃苦耐劳。在中心工作期间,她带领中心干部日夜加班,协同配合乡党委政府搞好群众工作,对与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认真分析认真对待,近年来,随着群众工作的不断深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工作思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群众工作深深联系在一起,她能始终如一的工作在一线,和同事们亲自走访调研并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与群众和同事打成一片,在她的带动和影响下,同志工作热情高涨,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业绩,收到了实际效果,也得到了上级的好评。她这种忘我工作、奋勇拼搏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全乡的广大干部,极大地鼓舞了同志们工作热情。

6.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篇六

一、单位和个人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负责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中心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效办事项。

二、进驻中心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窗口负责了解该事项上级办结所须时限,经中心审核后公示。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10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取件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度

一、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后须到市及以上单位办理、审批、核定的不须本人亲自到场可办理的事项,均可实行代办服务。

二、代办服务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不违规接件。

三、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严禁利用代办收取任何代办费、车船费、招待费以及与办事成本无关的费用。

四、代办服务实行限时办结,须代办的事项,在中心运转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五、代办服务办理程序

(一)窗口受理的上报件属于代办服务范围,应开具上报件告知书,填写中心代办件交接表,中心确认后,由中心统一代办。

(二)项目办结后,中心与窗口办理交接手续。

六、责任追究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属代办服务范围的项目,未实行全程代办的。

(二)代办窗口推诿、不积极配合,造成项目办理时限过长的。

(三)项目办结后,窗口向办事群众摊派费用的。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大冶市行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并联审批的内容

并联审批是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统一受理申请,并行或联合审批进行的行政服务方式。

二、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

并联审批的要求是“一口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限时完成、超时问责”。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有关并联审批事项的受理、抄告、催办、汇兑和咨询工作,各有关业务窗口负责所涉事项的审批或上报和反馈工作。

(一)一口受理

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对申请人要求或受理申请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为其提供并联审批相关事项的咨询服务。

(二)抄告相关

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即将写有申请人名称、地址、审批事项、联系人及通信方式等内容通过传真或计算机传送给相关审批部门。

(三)联合审批

1、现场查勘。需现场查勘的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审批部门到现场踏勘。

2、联合会审。相关项目需要联合会审的,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形成会审意见。

(四)限时完成。相关项目审批的各责任窗口,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各环节的审查工作。

(五)超时问责。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影响整个并联审批程序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并联审批责任制

(一)政务公开制

凡涉及并联审批的事项,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除印制办事须知,对外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外,要对并联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特别加以说明。

(二)分工负责制

各责任窗口要按照并联审批要求,各司其职,并按相关的工作程序,确定专人负责,保证并联审批有序实施。并联审批的实施由各部门负责窗口协调上级对应部门进行审批,镇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三)服务承诺制

各责任窗口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批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解答有关问题;加强各窗口之间的协调,争取对应的上级部门支持,提高办事效率。

(四)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机制

对责任处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并联审批要求的,依照《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予以追究。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评估制度

一、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提升效能建设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创新型的便民服务中心,特制定本制度。

二、效能考评是根据镇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实施的具体内容,对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采用自评、互评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日和年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效能考评的项目为:组织学习、作风建设、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创新意识和制度执行落实。

四、效能考核评估的具体方案是:根据镇政府与各服务窗口(相关部门)制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订工作人员效能评估考核评分表。对照《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五、考评结果与个人考核、评优和服务窗口评优挂钩。考评后,服务窗口及个人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考评结果为后位或对相关部门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的,必须查找原因,彻底整改,并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本制度由镇纪委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评估考核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确保中心正常、有序运行,争创市级便民服务示范中心,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窗口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行为规范,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接电话时或者与当事人交流时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2、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半天)扣5分;

3、因公或因私请假,未按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定提交请假条的,每次扣1分。

4、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次扣6分。

第三条 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热情服务,并依法办理行政服务事项。

1、因业务不熟悉造成行政服务事项不能按期办结的,每次扣5分;

2、因工作态度问题引起投诉或者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6分。第四条 窗口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全程代办制等管理制度,细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咨询,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1、对当事人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不满意的,每次扣5分;

2、将当事人推到部门去咨询的,每次扣10分;

3、向当事人解答问题不一次性完整地告知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分别扣2 分;

4、窗口服务人员未在3日内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以材料不齐为理由不予办理,并未在本周内(节假日顺延)向部门领导和镇便民服务中心报告的,扣该窗口工作人员和直接责任人2分;

5、未按规定办理行政服务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第五条 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在受理或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经查实的;受镇便民服务中心或镇政府通报批评的,其他较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每次扣20分;

2、以任何形式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每次扣10分,取消所有评奖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 窗口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镇便民服务中心查证属实的,有年终评优时可以优先:

1、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的。

2、为促进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5 分;

3、因当事人的过错使窗口服务人员受到委屈,且该窗口服务人员未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加5分;

4、因窗口服务人员的优质服务受到当事人的感谢或表扬的,加5分;其他情况受到表扬的,加5分(受到省、市级考察、检查部门表扬的,加10分)。

第七条 镇便民服务中心每评出优秀窗口1—2个,优秀窗口服务人员1—2名。

第八条 窗口服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投诉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中心”工作人员,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8996046。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者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进行处理。对投诉人及投诉事项予以保密。

四、“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照“中心”管理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负责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五、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对中心转来的群众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及时报告“中心”,并同时反馈给投诉人。

六、“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三天内给予答复。

七、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

一、责任追究制内容

窗口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国家、集体、群众、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诉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窗口人员或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的责任的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

(二)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三)无不可抗拒因素,未限时办结有关业务工作的;

(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其他违纪违规的。

三、责任追究办法

对违反上述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窗口和部门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1、工作人员离开本工作岗位未写明或交待去向的;

2、首问责任人工作态度粗暴、故意刁难的;

3、办事人员手续齐全、又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而不办的;

4、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差错的;

5、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文办事的,但能在第一次催办期限内完成的;

6、对下属管理不严,造成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制度的部门负责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

1、无故旷工、不遵守工作纪律,致使正在办理的事项被耽误的;

2、业务水平低,办事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办公差错较多或出现严重差错,造成损失和较大影响的;

4、不执行有关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5、不文明服务,办事推诿,冷落服务对象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收取、截留、滞留公文或申办资料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2、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机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3、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差,多次(3次及以上)受到投诉的;

4、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

5、服务态度特别恶劣,侮辱、打骂服务对象的;

6、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

7、部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熟视无睹,不作处理,甚至隐瞒、包庇、护短、说情的。

四、责任追究由镇纪委会同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曾家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市级便民服务示范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是曾家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服务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第三条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五个公开、二件管理、六制办理”的运作模式。

(一)五个公开。指对办理事项的审批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

(二)二件管理。指对即办件(立即办)、上报件的管理。

(三)六制办理,指对一般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全程代办制、效能评估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便民中心是镇党委、政府的常设机构,由镇委镇政府直接领导,镇党委书记是便民中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政府负责对便民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对便民中心的不定期考核等。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监察室,其他工作人员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第五条 便民中心的职责:

(一)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

(二)发布各类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农副产品、劳务输出等信息;

(三)根据职能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帐服务等业务;

(四)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五)受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六)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服务等;

(七)组织全镇重大项目和企业的联合服务;

(八)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九)研究和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第六条 便民中心设臵的窗口为:民政、城建、文化、劳动、新农合、土地、水利、农技畜牧等部门。

第七条 便民服务中心除抽调到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进入窗口办公。

第八条 窗口工作人员纳入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由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考核,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九条 便民服务中心(室)实行每周一至五工作制,作息时间:上午8:00 — 12:00,下午2:30— 5:30(5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6:00)。

第十条 便民服务中心(室)实行上下班考勤。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结果由便民服务中心(室)主任负责汇总。

第十一条 便民服务中心(室)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留言栏登记或书面请假制度。半天以上的(含半天)工作人员请假由中心负责人审批,并及时报镇党政办备案;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员请假由村主任审批,并及时补充人员上岗。因病请假的,须凭医疗病历卡核实。

2、无论何种原因,服务窗口不能缺岗脱人,便民服务中心(室)至少要有1-2名工作人员在岗,并做好交接工作,服务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镇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代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并作相应适当处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举报电话***,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的窗口及其服务人员,镇便民中心应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对情况严重的,镇政府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镇便民服务中心会同镇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7.便民服务中心信息 篇七

(2012年6月5日)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乡便民服务中心积极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跨越”这一主题,从窗口服务工作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做起,以三个结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相结合。便民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全力打造学习型便民服务中心,努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让人人都成为服务能手。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特点,便民服务中心坚持每两月组织窗口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一次,半年开展专题讲座一次。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余加强自学,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打下基础。

二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为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服务好、效率高的“政务服务超市”,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把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在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廉政服务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激发窗口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工作热情,营造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8.便民中心护栏合同书 篇八

今年以来,仪陇县立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始终执行 “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优化服务路径,以便民办事为出发点,以提升服务水平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竭力构建便利、快捷、高效的便民服务平台。

一是明确服务重点。对2009年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已办事项的梳理分析归类,将民政、计生、劳动保障和涉农补贴等年均办件量较大的事项,作为窗口服务的重点和热点事项,要求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政策,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服务过程。进一步健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和《窗口办件管理办法》,采取抽查、互查、暗访和群众评价等方式,对各窗口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流程等日常服务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着力提升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

三是化解服务难点。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各自的服务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分别在快办服务、引导服务、重点服务、政策服务上出实招,不断应对化解难点,打造便民服务品牌,积极适应便民服务工作创新的新局面。

9.便民服务中心职能 篇九

1、负责规范化服务的宣传、培训管理工作。

2、负责各村户口迁移的资料审查工作,包括出生入户、婚迁入户、非转农入户(政策允许范围内)、大学生毕业户口回原籍、民政、老年证、残疾人等便民事务的咨询、办理工作。负责对涉及整体搬迁的村、组已停止户口迁移的作好政策解释工作。

3、负责聚源镇政府网站的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4、负责村级财务日常报结帐业务工作。

5、负责残联工作,免费发放轮椅、安装假肢等用品用具;为全镇贫困聋儿逐步免费配助听器;免费为白内障人员开展复明手术。为特困、贫困残疾人家庭代办特困专项补助,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代办《残疾证》。

6、负责撰写、编制、报送相关各种信息、资料、报表。

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二: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及办事程序,以适应便民服务的要求。

三、代表本部门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窗口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与行政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即办件的审批件办理,负责上报件的协调、督促。

四、对接待受理事项要严格按照“便民利民八项制度”的要求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扯皮。

五、自觉服从中心主任安排,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六、佩证上岗,服务要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

七、遵守作息时间,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八、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三: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2、计生服务中心负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扶助、独生子女证等的办理、药具管理发放、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流动人口管理等服务。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劳动人事、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城镇养老保险等业务办理,提供用工信息政策咨询。

4、民政科负责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的审批,评残助残,救灾救济,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及社会优抚等业务办理。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良种补贴的发放、农业相关工作

6、村级公章管理处负责农村公章管理。

7、工人新村户籍管理。

8、兵役登记

9、逐步推行全程代办代理、上门服务、网上信息查询服务、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的标准化服务模式。

篇四: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惠农政策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中、省、市、区的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接受群众政策咨询。

二、负责全面、准确、及时的搞好全镇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汇总、初审、上报工作。

三、负责全镇退耕还林、粮食和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专项资金的补贴核定、监督管理和资金兑现工作。

社会事务、民政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事务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负责本镇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整理,承办各类民政救助款物的发放工作。

三、负责本镇救灾救济工作。

四、负责本镇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金的管理发放。

五、负责本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审查、申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六、认真做好民政对象上访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保障 性住房、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本镇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

三、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四、负责为相关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五、负责劳动监察、政策咨询等服务;

六、负责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生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1、依法履行镇政府对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职能,及时为镇党委、政府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

2、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指导村级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负责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如实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3、抓好镇、村、中心户三级服务网络,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节育避孕和生殖保健服务。

4、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流出流入的育龄妇女做好查证、办证及建档等服务工作。

5、负责依法做好申请再生育指标及各项优惠政策的核定、上报服务工作。

6、协助、指导村民委员会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7、协助上级及时、准确地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以及申诉、复议并做好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所服务窗口职责

1、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

3、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4、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5、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司法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认真搞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农合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1、负责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开展宣传动员和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建立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报销台帐。

3、按照规定审核、报销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汇总、上报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情况;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填写、发放和管理合作医疗证。

4、监督检查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定期向社会公示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

6、为农民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咨询服务,对发生的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等进行调查处理。

7、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五: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一)行政服务

1.民政项目:

办理、代办与民政相关的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供养、低保对象子女免费就学、老年证、残疾人证申请、审核、农民住房保险、医疗救助;

2.计生项目:

办理与计生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代理二胎生育、特殊情况再生育等审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初审;

3.新农医项目: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资金结算,医疗费用报销;

4.工业项目:

受理、代理工业建设项目、农业招商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行政许可证件、执照等;及生产经营中所需政府解决的工商、税收、用水、用电、用地等问题;

5.乡政府初审盖章项目:

办理本级政府须出具证明、初审项目;分管项目签字后盖章;

6.城建、土管项目:

受理、代理农民、居民私人建房等与国土、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等申请、审批;采矿权登记;

7.农业、水利项目:

农业合同鉴证等有关证明、证件,代理动植物检疫、渔业养殖证、采砂许可证

8、林业项目(林业站)

受理、代理与林业的木材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核准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猎捕证及野外用火审批、林地征占用。

9、公安项目(派出所):

户口申报、登记,办理居民身份证、户籍迁移;流动人口暂住证。

10、供用电项目(供电所):

供用电增容,电表安装,工业、农业、经营供电安装。

(二).信息服务

1、发布上级有关“三农”有法律政策信息;

2、发布用工信息,开展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培训需求登记职业介绍协助组织劳务输出;

3、利用“农技110”平台和农民信箱,发布农作物畜禽良种农副产品加工及贸易等信息,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科技知识等咨询服务;

4、发布投资建设兴办企业农业招商等有关经济发展的政策信息产业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三).法律服务

1、劳动维权,为经济困难户和特殊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2、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3、受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信访举报投诉等事宜;

10.便民中心职责 篇十

(一)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

(二)协助乡党委、政府发布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根据职能办理入驻中心的各项行政服务,并在乡镇(社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开

展政策服务、科技服务等业务;

(四)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五)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六)规范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做到规范审批和服务;

(七)严格收费管理,杜绝违规违征收费行为。第三章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第十七条便民中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评比、学习和项目管理机制。在建立内部管理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便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勤奋学习,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端正态度、热情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便民中心实行“六公开、五件管理”的运作模式。

六公开:即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期限和收费标准在办公场所公示。

五件管理:即实行“即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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