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2024-09-20

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精选10篇)

1.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篇一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二十条红线规定

为了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二十条红线。

违反二十条的行为,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第一条

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者。第二条

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者。

第三条

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责任者。第四条

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量责任者。第五条

“一吹风”排放瓦斯责任者。

第六条

瓦检员、安监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第七条

严重违章放炮责任者。第八条

故意破坏通风设施责任者。

第九条

“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效应。第十条

井下无措施施焊及使用明火责任者。

第十一

条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擅自修改巷道支护参数。第十二条

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闭锁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扒、蹬、跳车;乘坐皮带。

第十三条

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带电检修电气设备者,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出现电气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第十四条

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五条 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并连续二次补考仍不合格者。第十六条

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责任人。

第十七条 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八条 故意破坏瓦斯检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风压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设备的责任人。

第十九条 安监员、瓦检员、瓦斯抽放泵司机等重要岗位工睡岗、脱岗的。

第二十条 未进行局部通风机切换,瓦斯电、风电闭锁试验而填写虚假记录的。

2.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 篇二

1.严禁人员酒后上岗。

2.严禁在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3.严禁在楼梯、高空作业平台上行走时使用通信设备。4.严禁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更改安全措施。5.严禁约时停送电、进行设备试运。

6.严禁在防腐作业、氨站、氢站、油库等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或无动火票动火作业。

7.严禁未经批准退出设备主要保护(或无保护)启动设备。8.严禁无操作票倒闸操作、无联系单进行停送电操作。9.严禁高风险作业项目责任部门无管理人员旁站式监督作业。

10.严禁特殊工种无证作业。

如有违反:

3.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十条红线 篇三

1.招标时必须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安质环业绩和相关资质 2.作业方案必须制定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对应的安全措施

3.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体检、教育、购买保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工前会必须告知当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点和预控措施,晚班会必须对每天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5.设备进场运输前必须经过四方确认,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设备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十不运”

6.零星零散作业必须有视频监控,通勤车辆必须安装GPS和行车记录仪 7.脚手架搭设必须经过监理验收后方可使用 8.设备带电后严禁无票或超范围作业

9.安全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履行请消假手续

10.区域总监、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

工程建设行为红线

1.严禁无方案或不按方案作业 2.严禁恶劣天气下作业 3.严禁酒后作业及驾驶车辆 4.严禁流动吸烟

5.严禁非专业电工进行临电作业 6.严禁在临边或沟沿下处走动、休息

7.严禁在起重臂下通过、停留,挖掘机作业半径内禁止进入 8.严禁在施工区域内野浴、狩猎

4.十条“红线”档 篇四

教育部将出台十条“红线” 教师体罚或骚扰学生将受处分

地震中不顾学生、体罚或骚扰学生、招生考试中营私舞弊、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将触犯师德红线。昨天,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细列举了师德红线的十项禁令,不论公办还是民办教师,如有违反将受到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

京华时报记者郭莹

□禁令

“范跑跑”行为将受处分

教育部表示,对违反《办法》中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在《办法》的各项内容中,特别在第四条里列举了十项禁止行为。

很多人都还记得,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四川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不顾学生安危自己率先跑出教室,被称为“范跑跑”,也被社会舆论认为是有损师德的行为。此次,教育部列出的教师十项禁止行为中,首次明确提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叫停给差生戴“绿领巾”

在一篇网络文章中,一位老师表示,对于自己不喜欢的学生,可以不理他,上课不提问他,对孩子视而不见。这让很多家长对老师的这种“冷暴力”行为胆战心惊。特别是曾经出现给差生戴“绿领巾”的事件,昨天,教育部也明确提出“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近年来,学校学生被老师性骚扰的案件频出,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在此次十条“红线”中,也明确纳入“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如果教师体罚学生也将被处罚。

严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办法》中提到,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都属于违反师德的行为。

教育部要求,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列举的十条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师德十条红线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

(六)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七)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八)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九)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十)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处罚

处分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教育部要求,对于违反师德红线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对于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对于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处分决定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但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除外。确定处分决定公布范围时,应当坚持有利于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原则。

教师被拘可撤销教师资格

教育部此次明确,教师因触犯十条禁令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者给予开除处分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若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外籍教师触犯红线将解聘

除了对国内教师外,此次也专门对外籍教师进行规定。《办法》要求,外籍教师出现了十条禁令中行为的,学校或者主管教育部门应当解除其聘任合同。

对于教师的违纪行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2月18日。

□出台背景

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

今年9月开学时,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就向媒体表示,由于师德问题频发,教育部格外重视师德建设,我国已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建立师德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他也表示,教育部师德红线出台后,具体的举报平台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形式可以是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保障举报畅通。

此次教育部表示,为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观点

严防教师体罚要让家长监督

近年来,人们把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归咎于少数教师师德低下,但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根本原因还在于两方面。其一,由于政府部门投入不足,导致教师队伍良莠不齐。尤其在学前教育阶段,不少幼儿园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还有相当数量的幼儿园,本身就没有办学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在这些幼儿园中,幼师比很高,老师的压力十分沉重。其二,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学校办学对上级负责,避免老师体罚学生,往往依靠行政禁令,发文禁止体罚行为等,或者要求教师自律。但这除了增加教师的焦虑、让老师在“火山口”之外,效果并不好。

“有效避免教师体罚学生的做法,当是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引入同行评价,以及家长委员会监督、评价。”熊丙奇说,前者让教师安心教学事务,有合理的教育自主权,不被非教育教学事务分散精力;后者则让学校真正重视学生权益,为保障学生权益而完善学校教学设施,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近年来,新疆、福建、重庆等多地均出台文件,规定将“严肃处理”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然而,对于“体罚”与“适当惩罚”的法律界定,在我国仍是空白。

5.安全警示二十条 篇五

1、严禁下河下塘洗澡,在河边游玩。

2、严禁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攀爬、翻高。

3、严禁携带“三易”物品及管制刀具。

4、严禁往返校园途中违反交通规则。

5、严禁上下楼道推搡、拥挤、攀爬。

6、严禁雨天回家攀险试勇,昌险渡河。

7、严禁体育课、活动、实验课不按规定操作。

8、严禁不请假擅自离校,夜不归宿。

9、严禁赌博、饮酒、偷盗、诈骗。

10、严禁攀爬栏杆,扒躺阳台护栏。

11、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在校外溜逛。

12、严禁乱动用电设施,损坏用电设备、消防设备。

13、严禁在宿舍内打闹翻跳,惹事生非。

14、严禁在校内外玩火,随意生火取暖,管理好煤炉。

15、严禁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向师生销售。

16、严禁不按时离校和到校。

17、严禁女生夜间单独行动或外出。

18、严禁不按规定开关楼道门或校门。

19、严禁就餐不使用自己的碗筷。

20、严禁学生随意食用不卫生食品,暴食暴饮。

校产管护条例

爱护校产,是每一个中学生责无旁贷的职责也是爱祖国爱家乡的具体表现。为了维护集体财产,为了使每一个中学生都能从小养成优良的思想品德,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受损失,使我校的财产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要爱护学校的教室、门窗、宿舍、玻璃,每周至少对门窗、玻璃擦洗一次,保持窗明干净,进出教室、宿舍不能用脚踢门。严禁在门框上做引体向上,严禁用坚硬器械碰、砸门窗。

2、对教室、宿舍、楼道的墙壁、地面以及阳台上瓷砖,要严加爱护,处处小心谨慎。禁止在楼梯上,走廊上追打,嬉戏,严禁用脚踢墙壁,严禁用石头,砖块锤、砸地面、墙壁、瓷砖等,摆放桌凳、各种卫生用具都要轻拿轻放。防止墙体污染,或造成墙体地面凹凸不平、瓷砖损坏。

3、爱护教室的课桌凳,在教室移动课桌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在桌凳上分界线、刻字等;严禁在教室追打嬉戏,造成桌凳碰撞,严禁在教室内、外点燃任何物品,或随意涂抹,污染环境,保持优雅的育人环境。

4、爱护教室的灯具、开关、插座、喇叭等。禁止学生随意玩弄开关、向喇叭内投物品、往插座孔塞东西,防止损坏电器或发生不安全事故。教室内电器如发生故障,应立即请学校电工维修,严禁学生自做主张,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5、严禁用坚硬器械碰、砸教室前后黑板,黑板面凹凸不平、不能用任何工具撬前面黑板的铝合金边子,下螺钉,推拉黑板等。

6、禁止拆卸落水管上的螺钉和锤、砸、撬落水管,沿降缝上的白铁皮。

7、严禁玩弄锤打消防箱箱门和各层楼上的配电箱。清除玻璃上的灰尘时要小心谨慎,以防损坏。

8、严禁随意挪动宿舍铁架床,拆卸床板,杜绝在宿舍空床上放洗脸盒洗脸,洗手、防止腐烂木板,损坏铁架。

9、教师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典范,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的榜样。每一个教师都必须带头爱护学校的一切财产,若发生损坏丢失,隐慝行为,必须依照《校产赔偿价格表》赔偿。并与师德考核挂钩。

10、各班班主任必须将爱护校产、管护校产做为班级的重要工作。经常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每周一小结,期末一总结。若本班学生发生损坏校产的行为,班主任老师不追究,将直接影响班主任评优工作,并负担学生损坏校产价值10%金额。由班主任津贴扣除。

11、爱护校产人人有责,全校师生都要以“爱护校产为荣,损坏校产可耻”为座右铭。对能大胆反映他人损坏公物行为的同学,学校将大力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2、对违返以上1----8条规定的同学,学校将视其情节,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情况,认错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赔偿损失、处分。对故意损坏校产,破坏学校设施者,学校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监护人的责任。

1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西乡县白龙塘镇初级中学 学生思想道德评价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实施《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日常行为养成。因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培养青少年的良好行为习惯入手,德育的意义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论做事还是做人。为提高学生个体和群体素质,使其发挥导向、诊断、强化学生行为的功能,特制定《学生思想道德评价考核办法》。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一项 仪表行为

第一条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穿背心、拖鞋,过短短裤裙入校上课,运动场上不能赤背。男生不留长发,男女生不烫发,不染发,女生不梳披肩发。女生一律不许化妆,不许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或染指甲。违反其中之一者,除责其理发、修整更换外,扣考核分2分。

第二项 文明礼貌行为

第二条 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明、互助互尊、谦恭礼让,行走靠右,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闹,不欺负小同学,戏弄他人,不参与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或办公室,不随便拿别人的物品。违反其中之一者一次扣2分。凡动手打人,搞小团伙结伙打架斗殴、赌博、偷盗者一次扣5分,分别受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条 尊重全体教职工和客人,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打招呼、让路、让座回答师长回话要起立,递接物品用双手,不直呼教职工姓名,不给别人起绰号,有其一者一次各扣2分。

第四条 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尊重父母、老师,服从管理教育,对长辈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态度要诚恳,不顶撞,不发脾气,顶撞者一次扣2分。

第五条 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做文明观众,不迟到、不早退,不起哄。不打口哨,不鼓倒掌,违反者每次扣1分。

第三项 学习行为

第六条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1分。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两次者加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全学期累计迟到10次、旷课累计5节以上者,分别受警告以上的处分。有事有病必须经班主任同意请假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课处理。第七条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讨论,不干与上课无关的事。上课随便说话,捣乱做小动作,影响课堂秩序,不遵守实验室规则者,每次扣2分。

第八条 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拖拉作业,违者一次扣1分,每学期作业累计15次以上者,受警告以上处分。

第九条 认真预习,主动学习,自习课不得随便出入教室,窜位,闲谈,保持教室安静,户外课不得随便回教室,违反其中之一者一次扣1分。

第十条 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违者一次扣3分,并受警告以上的处分。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第十一条 认真上好早操,做眼保健操和课间操。不做眼保健操,未经请假不上操者,各扣1分,做操不认真被全校点名5次以上者扣2分。

第四项 安全纪律行为

第十二条 在校园内不骑车、不滑车、不乱放车,校外骑车不违章。校内骑车、滑车一次扣3分;校外骑车违章一次扣5分,造成事故者扣10分。并承担全部责任,乘扒非客运车辆发现一次扣5分,往返途中违反安全规定及交通规则,凡违反每次扣10分。

第十三条 严禁课间及活动自习时间出校门,(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开证明或病假条医生处方为证)出校门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否则每次扣2分。

第十四条 在校园内不准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吹口哨,起哄,不准在楼道或路道扎堆聊天,不准在教学区和生活区踢球、打球,上下楼道拥挤滋事,每违反一次扣2分,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不准攀险试勇,坐栏杆,爬越栏杆或门窗,违反一次扣2分。不准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警示二十条的所有规定,违反者一项扣5分,下河下塘洗澡游玩从重处理。

第十六条 各种集会准时集合,安静听讲,凡做与会无关事情每次扣1分。

第十七条 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拥挤、插队、代买,不浪费粮食,不乱倒饭菜,乱倒洗碗水,违反其中之一者一次扣2分。

第十八条 学生不得在校门口聚集逗留。未经允许,严禁带外人进入校园,遵守学校住宿管理办法,未经家长或学校同意,不得在外住宿,违反之一者一次扣2分。

第十九条 不传看不健康的书刊,不看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录相、光碟,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违者一次扣2分,不参加赌博或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不参加迷信活动。违反者一次扣5分,赌博要受校纪处分。男女生要保持正常交往,凡查处传递信件、纸条、情感超常者,经教育引导不改者,一次扣5分,并通知家长严肃处理。

第五项 卫生行为

第二十条 按时认真参加值日或大扫除,不参加者除补做外一次扣2分。第二十一条 爱护校园环境,维护校园整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严禁在校内吃瓜子,保持教室、厕所和水沟的卫生,保持宿舍卫生,违反之一者,一次扣2分。

第二十二条 不乱花钱、不吸烟、不酗酒,违反者一次扣5分,并分别受警告以上的处分。

第六项 爱护公物行为

第二十三条 爱护校舍和各种公物、遵守校产管理规定,不得在黑板、墙壁、门窗、桌凳、公布栏等处乱涂抹或乱拿乱刻,不许用脚踢门,在墙壁上踏脚印,故意污染墙壁,破坏公物者加倍赔偿外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节约水电,爱护实验仪器、各类器材、用具和药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踩踏、不攀折,违反之一者,一次扣2分,同时要赔偿损失,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爱护图书,不得损坏丢失,借阅书刊要按期归还,违返者扣2分,故意损坏不偷图书者一次扣3分,并给予校纪处分。

第七项 诚信行为

第二十六条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拾金不昧。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道歉,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违反其中之一者一次扣2分。

第二十七条 不说谎,不骗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发现说谎,骗人一次扣2分。

第二十八条 讲诚信、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否则一次扣2分。

第二十九条 凡属于自己的责任,要勇于承担,不能推卸责任,遇事推卸责任者一次扣2分。

第八项 爱校爱国行为

第三十条 关心热爱班集体。无故不参加班级活动,损害班集体荣誉,每次扣2分。

第三十一条 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一切事情,违者一次减2分,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为校争光,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

第三十三条 升国旗、奏国歌不严肃,不立正,做小动作,发现一次扣2分。

第三十四条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不违法违纪,违者扣10分,严重给予纪律处分,并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评定办法

1、全体教职工有责任教育全体学生、培养、训练、检查学生的行为习惯。应随时填写“学生行为加减分数通知单”,交班主任存档登分。

2、学校统一印制“学生行为加减分数通知单”和“学生思想道德考核成绩表”,由每周值周领导、教师、纪检组组织实施,年级组长组织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班主任具体负责填写,评定本班学生行为分。

3、每学期对学生行为都要依《规范》做考核评价,班主任在随时填写学生行为加减分的同时,每月终对学生行为累计汇总,并及时做好通报工作。上交学校德育领导小组一份。

4、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75分,采用“评优记差”、“奖优罚劣”记分法。违反者按各项分数扣分,有特殊表现和贡献者可以加奖1—10分,因多次错误受校处分者在行为学期分中扣5分。

5、每学期的行为累计总分为思想素质学期成绩,记入学生报告册,思想素质成绩低于90分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成绩低于60分者,全校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毕业时思想素质总分低于60分者,即使文化课达学校规定标准,也将按结业生对待,不颁发毕业证书。思想素质考核成绩为四个等级,A级为85分以上,B级为84—75分,C级为74—60分,D级为60分以下。

三、注意事项

1、必须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得感情用事,要实事求是,让学生心服口服,不得随意加减分。

2、每位教工要正确对待,从严要求学生,凡发现学生违纪而教工不管不问一学期完未给班主任送过“通知单”学校将在教工师德考核中酌情扣分。

3、学校要求全校教职员工严格要求,齐抓共管凡放任怂恿学生干坏事一经查处必须从严处理。

4、此考核办法自分布之日起实施。

西乡县白龙塘镇初级中学严重违纪学生处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严谨治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校风,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严重违纪和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校内外参与赌博或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活动,一经发现按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没收其赌次交学校作为捐资助学款。并通知其监护人来校签订共教合同,经教育不改者,令其邻回家教育,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与打架斗欧,寻衅滋事,拉帮结伙,吃诈、偷盗、故意破坏课堂纪律辱骂顶撞老师,不服管教、情节严重报公安机关予以处治,学校给予纪律处分,所造成的损失概由肇事者负责,并由监护人缴纳100元的管教费押金,以备处理事件急用。若不再发生事故,毕业时凭押金收据如数退还。

三、凡偷看录像,VCD黄色光碟,阅读传抄淫秽书刊、抽烟、酗酒一经发现,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其购买适合青少年儿童读物十册,以充实学校的德育设施。

四、严禁学生传递“信件”和纸条,勾引、挑逗做出违规之事,或私自随便进入女生住宿区,不允许言行粗野,低级下流,不尊重女生的行为发生。女生更应该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敢于抵制来自外界的干扰,要求学生不随便单独进入老师房间,若有事必须有人陪同方可进入,更不允许在房间逗留,违者将通知家长,视其情况予以严肃处理。造成损失或后果,学校概不负责,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严禁在楼道追逐嬉闹,上下楼道故意拥挤,攀险试勇,冒险过河、强行抢渡,上河洗澡,乘坐非客运车辆,自行车违章骑快车携带凶器、威胁他人和公共财产安全,一经发现造成意外伤害的肇事者,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对以上还未造成后果的隐患行为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凡无故辍学,结伙蹓逛,随意旷课一周以上或长期不到校者学校依照义教法将名单报请地方政府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学校按旁听生对待,不准予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属于外学区的学生通知家长转回本学区学校就读,因其他原因缺课两周以上,经学校动员,仍不返校,不办理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责任自负。

七、凡故意损坏学校校产公物者,查清事实,从重处理,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属于失误而造成的,要照价赔偿,对破坏校园文化建设,毁坏踩踏花园绿化带的花木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按价值的3倍予以赔偿,并令其管护责任,若有损坏继续追究责任。

八、对以上各种违纪行为积极进行制止教育,主动向学校举报,学校给予表扬,并且对知情不报甚至进行隐瞒者其责任程度与行为人同等,必须进行从严处理,各种处分均记入学籍档案,观查改过表现,本期间每月向学校交一份思想认识,向学校进行思想汇报,一星期后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查,再报学校研究撤消处分,若到毕业仍未撤免处分的不予毕业,凡参加升学考试,参军就业,学校将其档案转送高一级学校或就业(参军)单体。对部分屡教不改,学校无法教育的学生,实行家长陪读制,配合学校进行教育,若学生能接受教育,方可免予陪读。

6.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篇六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具体包括: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我国,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灭火灾的行动。这是因为:

1、中小学生还处在生长发育期,在思维及体力方面大大弱于成年人,尚缺乏自我保护的经验很能力,遇到紧急和复杂情况,容易发生伤亡事故。

2、发生火灾以后,中小学生是被救助和保护的重点之一。如果大量的中小学生进入火场救火,反而与增加消防工作的难度。

7.销售代表时间管理“二十条军规” 篇七

1)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心态

积极的态度和心态提高工作效率

2)良好的健康状况和安全意识

健康和安全是有效率工作的基础

3)拜访客户前须电话预约

避免等候时间或不得不再次拜访

4)充分利用电话与客户和你的主管沟通

最省时间和最经济的沟通方法

5)随身携带交通地图和火车大巴时刻表

减少迷路和长途出差在候车室等候

6)定期整理你的文件夹或删除电脑中的无用档案

减少在茫茫文海中寻找所需文件的时间

7)临睡前想一想明天的工作,按重要性排列1,2,3

计划是合理利用时间的有效工具

8)将最重要的拜访按排在上午,至少2次

上午精力充沛,办事效率高

9)早出晚归避开交通高峰

避免途中浪费过多时间

10)这次可以办完的事,决不拖到下次,不给自己找借口

避免为同件事多次重复

11)避免过高承诺,学会说不

学会说不,可以减少紧急但不重要的活动

12)随身携带记录本记录,避免随手记小纸条

减少事后回忆的时间和到处寻找小纸条

13)电话交谈,简单扼要,主动要求停止

避免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14)业务报痰碧焱瓿桑不写回忆录

减少事后回忆的时间,避免遗漏

15)利用出差途中,等候客户和下班时间写报告

避免在途中和等候中浪费时间

16)长途出差线路设计,不走回头路

减少途中浪费时间

17)长途出差出发和返回时间时间定在8点以前和5点以后

增加有效工作时间

18)100公里以上长途出差需在当地住宿一天以上

减少在途时间

19)80%时间花在20%重要客户上

20%重要客户带来80%的销售

20)尽可能花一些时间与家庭团聚

8.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篇八

一是深入开展消防技能大派送。在“119”宣传周期间,大队以社区、学校、企业、在建工地、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灭火救援演习、参观消防站、体验红门生活等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从11月3日起,大队组织每天向社会开放消防站三小时活动,期间社会各界群众进行参观学习,中队战士细心的为群众讲解消防器材的用途并一一做了演示,群众通过参观和体验,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大队防火参谋组织社会单位员工,现场讲解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器的操作使用方法,并现场演示,手把手地教会群众正确使用灭火器,充分调动了市民学习消防的积极性。整个活动中,共100余人接受教育。

二是全面开展消防知识大派送。为助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群众的参与面和消防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印台大队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采取短信提醒的方式,向广大市民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利用网络媒体及户外视频、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派出消防官兵向深入市场、街道、休闲广场免费发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宣传资料。“119”活动期间,发送消防知识手机短信1万条,悬挂消防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余份。

三是积极开展消防文化大派送。从11月1日起,大队以新颖、互动的方式,开展群众性消防文化活动,在区政府广场设立“119”宣传站,通过悬挂宣传主题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展示并体验消防器材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96119”火灾隐患举报及家庭火灾预防常识等。

9.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监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及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

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他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工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集团公司、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负

责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织、纪委监察、人力资源(劳动部门)执行;对工人的留用查看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报工会审查通过后执行。

对因区、对长失职失察、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二级公司通风部门核定,二级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强行组织生产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二级公司通风部门审定,二级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的;使用命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

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二级公司、集团公司、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二级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工人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部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部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二公司安监局(部)或集团公司安监局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10.师德“十条红线”自查报告 篇十

我校在接到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后,认真按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中的第四条内容,对我校的师德“十条红线”认真开展了自查,排查内容报告如下: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我校严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教师师德教育,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校教育工作正常进行。经过广大师生的自查和互查,我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行为。

2.我校多年如一日,始终把教学安全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我校教职工把“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凡是重点地段、时段都安排有专人值班守候。学校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把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一个班、每一个学生。在遇到地震等突发事件时,我校教职工能按照要求有序的组织学生疏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存在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情况。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做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要求每个教职工要有责任的去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不应该单纯的用学习成绩来衡量他们。让所有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是每个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每个教职工要以正确、鼓励的目光对待孩子的对与错,要相信孩子们会还你一个惊喜!经过广大师生的认真排查,我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存在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情况。

4.经过排查,我校不存在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情况。

5.面对体罚学生的,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情况,我校制定了相关的师德评分制度,对发生此类事件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反省,在评优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教师教学行为进行监督与调研,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了解教师工作境况,对有此类倾向的教师提前进行劝阻与教育,保障学校师德建设有效进行。经排查,我校不存在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情况。

6.我校在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出现,经过严格认真的排查,我校不存在该类情况的发生。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事情,在本校从未发生过。学校对收取家长、学生财物的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参与教师师德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8.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现象,我校制定了对有偿补课、推销资料等现象的处罚办法,对违反规定进行相关活动的教师,将进行严厉批评,保障教师队伍的纯洁性。情况恶劣的要向上级汇报,直至事情处理后方可回校上课,考核一票否决。经过排查,我校不存在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情况。

9.我校不存在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存在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情况。

10.我校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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