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与管理

2024-11-13

科技政策与管理(通用8篇)

1.科技政策与管理 篇一

物业管理政策与法规

考试题型:单选

10、多选

10、名词解释

15、简答题20、案例分析30、论述题10

一、名词解释

物业管理法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物业管理活动中国家级有关机构、物业管理主体、服务对象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分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修改的基本法律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的普通法律两种类型。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批准和发布。《物业管理条例》属于物业管理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法律、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基于法律规范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法律事实物业管理法律事实是指物业管理法规所规定或认可的,能引起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生(产生)、变更和终止(消灭)的客观现象或原因条件、物业权属房地产所有权及其有关的其它财产权利主体上的归属、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所有权与对建筑物公用部分所享有的共用部分持分权,以及因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之总称、物业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毗邻的物业所有权属主或占用人之间,在对各自的物业行使权利是,因彼此间依法应给与相邻人便利或接受法定限制而发生的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是指物业管理活动的民事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自己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所应依法承担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不利性的法律报应(法律后果)、归责法律责任中的归责是指因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是否应当由违法行为关系当事人承担的判断过程、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法应当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财产性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民事主体因违法实施侵犯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权和公民、法人人身权的行为而应依法承受的不利性民事法律报应、过错责任类型凡是因实施了违法行为而致人损害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就被推定为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类型只要行为人作出特定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而造成损害结果,不论其主观有无过错,即使无过错仍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是所拥有物业的主人、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自律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管理规约是有共同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下同)之间就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活动所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管理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就是对要约的接受、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过错、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另一方可信赖的合同利益受到损失时,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物业管理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相互之间在物业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活动中,因对同一项与物业有关或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有相互矛盾(对立、对抗)的主张和请求,而发生的具有财产性质的争执、诉讼是法院在物业管理纠纷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仲裁是指由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依据仲裁法,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主持调解或对纠纷作出裁决的一种处理纠纷方式、调解是指物业管理纠纷不能以协商的方式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人们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的主持和协解下,以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物业管理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进行协商或经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复习思考题

我国物业管理法规的表现形式

中国现行物业管理立法体制是一个以国家立法权为核心,两级(中央和省)并重、多类结合的立法体制

确定法律规范效力等级的原则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制定机关的地位越高,一般效力等级越高。

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指定的法律规范,效力等级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法律。

后法优于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只限于同一主体制定的法)

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

1、法律关系性质的多重性

2、基本主体的特定性

3、客体的特殊性

4、国家干预程度比较大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分类

民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

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 物业产权的持有形式及含义

1、个人独有

2、共有

3、公有

4、财团所有

5、复有

含义:指财产法律关系主体对产权特别是对所有权的把持方式

基地使用权权的取得方式

1、设定取得

2、转让取得

3、继承取得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新建取得

2、因购置取得

3、因接受赠与取得

4、取得时效取得

5、因继承、分家析产、分割共有房地产和其他法律规定而取得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1)相邻的公民或者法人应该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相邻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费用由 受益人承担。

(3)相邻一方因违反自己的相邻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到危害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物业管理中民事行为无效有哪些情况

(1)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1)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胁迫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隐匿行为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乘人之危4)不是损害国家利益的一般欺诈和胁迫

简述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特征

1.法定责任与协议责任相结合2.技术规范确定的责任分量大

3.法律责任呈现复合性和复杂性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责任的归责条件由下列四要素构成:

(1)行为违法。

(2)损害结果。

损害的形式主要有人身的损害、财产的损害、精神的损害和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害。损害的范围包括直接实际损害和丧失预期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害。

(3)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联系。

(4)行为人心理主观过错状态。

违约与侵权责任的特点与区别

(1)违反原有义务不同。

违约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侵权责任违反的是法定义务

(2)保护的权利性质不同。

违约责任要保护的也是这种相对的债权及债务关系;

侵权责任的目的是保护财产所有权和与经济利益有关的人身权等绝对性权利。

(3)构成要件不同。

中国《合同法》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过错责任。

法律责任的归责类型

(1)过错责任类型。(2)无过错责任类型(3)公平责任类型

简述业主大会的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最受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简述物业管理合同的特点 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有必要介入、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性质 所有业主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

2、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的内容合法;

4、合同的形式合法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效力不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对自己的要约合承诺随意撤回。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同生效则体现了国家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确认和肯定。

前者国家不会主动干预,后者国家则会。

法律后果不同。合同不成立后果仅仅表现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一般为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无效的后果除了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表现为产生行政和刑事上的责任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

物业管理纠纷的起因及其防范

1、房地产开发商遗留问题引起

2、部分物业服务合同的差引起

3、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行政管理工作不完善引起

4、部分业主和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弱引起

5、当事人不良意识和道德引起

防范

1、简历健全物业管理法律体系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支出

3、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4、完善物业管理各期的衔接并明确维修基金的监管制度

2.科技政策与管理 篇二

关键词:科技档案,数字科技,科技管理

检索、查询“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管理”一下子检索到1400万条相关信息, 可见对于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管理问题的研究炙手可热, 观点是百花齐放, 手段是不断推陈出新,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今已经进入电子信息化时代, 电子信息、数字化已经无孔不入, 各个领域, 各个行业都在探索信息化管理、数字化管理, 那么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依旧研究传统的纸质保管、借阅已经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人类经过漫长的探索, 已经积累了一整套纸质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管理经验, 有关部门运用起来已经得心应手, 娴熟之至。本文将重点针对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数字化管理问题谈一些粗浅见解, 权当抛砖引玉, 供同行参考。

近年来有关数字科技馆建设研讨培训会议经常见诸报端, 媒体争相报道, 国家乃至各地区都在争相进行项目论证, 各路人马跃跃欲试, 都希望在数字科技馆建设过程中有所建树, 名列前茅。然而, 如果在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数字化管理工作中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势必浪费资金, 浪费人力物力, 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做到有计划地建设, 有针对性地推广, 实现合理布局, 让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真正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水平服务。

中国数字科技馆是由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共同建设的一个基于互联网传播的国家级公益性科普服务平台。中国数字科技馆是面向全体公众, 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一个网络科普园地, 通过科技馆可以激发公众的科学兴趣从而提高公众科学素养。通过这个平台上, 公众不但能增长科学知识, 了解科技动态, 分享丰富的科普资源, 而且在体验科学的同时激发创意灵感。

众所周知建设数字化科技馆, 通过中国数字科技馆这一平台, 公众可以实现网上学习科学知识、了解科技动态、体验科学过程, 并激发创意灵感。中国数字科技馆已建成90个不同学科和专业领域的专题馆以及科普图片、展览、报告、动漫、音响制品等9类科普资源库。中国数字科技馆未来发展的定位与服务模式逐步清晰, 加强为公众服务, 实现与公众互动, 开展网络科普的创新十分重要。同时还要集成各地科技馆或科普机构的科普资源, 延展科技馆的展示空间和展示时间, 以数字化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馆或科普机构的资源优势。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中国科技馆馆长徐延豪在会上指出, “科普资源建设需要‘大联合、大协作’, 希望这种联合与协作扩展至整个科技馆行业, 并充分发挥各地方馆的场馆、资源、人员等优势, 打造具有科技馆特色的数字化科普形式, 实现全国科技馆间的互动与联盟。”徐延豪表示, 今后将把中国科技馆建设成为科普资源开发中心、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 发挥实体馆、数字馆和流动馆三驾马车的作用, 更好地服务于青少年和社会大众。

有专家提出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的8个意识:优质资源意识、基层资源需求意识、应急资源意识、国家热点焦点意识、动态即时资源意识、市场意识、公众日常信息意识以及开放和融合的意识。数字科技馆发展的任务是出思想、定方向、抓基础、寻突破、拓亮点、谋发展, 以及工作中需要贯彻的十六字方针:创新、激情、责任、奉献、夯实、激活、求实、有为。

中国科技馆始终把体验科学、启迪创新、服务大众、促进和谐作为理念。体验科学就是使观众在参与、互动的实践中学习科学的情境, 感受科技的美妙与神奇, 品味科技带来的福祉与乐趣, 从而令其对科技产生强烈爱好与追求。启迪创新就要引导观众自主学习, 让观众在探索与发现的过程中, 感悟科学, 启迪智慧, 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展示科技创新历程, 传播科学文化, 促进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的形成。服务大众就是坚持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性质, 为全体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满足观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满足公众了解国家科技政策、规划和重大科技项目的需求, 为观众提供必要的休闲、游览服务。促进和谐的主要含义是提倡科学发展观, 让公众知晓人与科技、自然、社会的关系, 传播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 从而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全面发展的基本能力, 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服务。包括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工程技术, 科技馆的科普教育一方面是传播科技知识, 一方面是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和学习科学方法, 同时能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人文学科进行有机的结合。

3.科技政策与管理 篇三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大量促进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各省也出台了许多地方性科技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進入新世纪,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及适应加入WTO 的需要,全国和地方人大、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科技主管部门分别对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适时进行了“立、改、废”工作。《汇编》旨在认真梳理、甄别改革开放以来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的基础上,遴选收录现行有效部分,使社会各界更加系统、全面地了解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其贯彻实施。

《选编》共17 大类计229 件,按综合、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计划、经费与财务、高新技术产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金融支持、税收、条件与标准、科技人员、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学技术普及、国际合作和其他等板块编排,每一大类按中央、中央部门、地方的顺序,并按颁发时间先后排列。

需要者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统一邮购价:150元)。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4楼

电话:027-87822960

4.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篇四

1.物业管理的内容是:(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相关区域内的环境

卫生和秩序进行维护。)

2.(市场原则)可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前提条件。

3.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

4.新中国成立的五十多年中,公有住宅总量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再由大

到小)的过程。

5.(20世纪初)美国成立了第一个行业协会芝加哥建筑管理人协会。

6.我国的物业管理制度是由(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共同组成的。

7.(1994年3月21日)建设部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8.第二章

9.(物业管理服务)是物业管理的基础。

10.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以外的服务是(有偿服务)。

11.一级服务标准,物业管理应(每日一次)巡查小区单元门、楼梯道以及门

窗、玻璃等状况。

12.物业服务的原则是(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原则)

13.《价格法》对包括服务收费在内的价格管理规定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

价、市场调节价)。

14.以政府定价方式管理物业服务存在弊端是(1不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

质量2制约了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权的选择权3因定价标准不客观产生了大量矛盾4政府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阻碍了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

15.物业服务合同确立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法

律依据)。

16.物业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物业管理事项2物业服务质量3物业服

务费用4双方的权利义务5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6物业管理用房7

合同期限8违约责任)

17.物业收费的形式为(包干制或酬金制)

18.《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19.物业管理企业(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防

范管理制度,明确细化职责,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20.无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擅自改变物业

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21.企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是为(业主共同利益)而建设,因此无论业

主和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和场地。

第三章

1、业主是(房屋的年有权人)。

2、业主作为不动产所有权人(不受国籍限制,也不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属性限制)。

3、物业管理往往涉及多个业主利益,业主之间(即有个体利益,也有共同利益)。

4、(共同财产和共同利益)是业主之间建立联系的基础,业主公约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建立的共同契约。

5、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6、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意义:1建立单位可以对各物业管理企业的竞争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管理行为规范、信誉好、服务质量有保障的物业管理企业中标。这对于节省业主物业服务费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以及减少物业管理争议,都有重大作用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有利于遏制协议选聘物业管理

企业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3前期物业管理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创造物业管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物业服务态度,尽可能满足招标人的合理要求,体现了机会均等的市场原则。

7、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原则:(1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2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不符的资格要求。)

8、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现实意义:(1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项目时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档案资料认真清点验收,各方共同确认交接内容和交接结果,有利于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对维护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手正当权益,避免矛盾纠纷,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2可以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和售房约定,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对提高建设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3可以弥补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缺位的弊端,加强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保障开展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而在新老物业管理企业交接时进行承接查验,有利于界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

9、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包括(1物业管理资料移交2物业现场验收)

10、()逐步推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1、物业管理企业是一种(以较少自有资本而管理庞大资产)的企业。

12、(物业管理活动的特殊性、经营管理的专业性以及涉及学科多、管理复杂等特点)制定了应对物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13、同一行业的职业群体应注意(从业信念、职业操守、行业习惯、行为准则)。

14、业主首次交存住宅专用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15、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应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达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的条件是(1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2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2、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要求,(①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③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始投资额;④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⑤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⑥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账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⑦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⑧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⑨末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超过1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超过2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房地产转让的内容包括:(房屋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

5、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做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商品房预购人应当在预购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性登记手续。

7、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出租人,房屋使用人是房屋承租人。

8、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9、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改造下列义务:(1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4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5依法交纳税费;6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0、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4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11、(抵押)是《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形式之一。

12、抵押人应当在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13、契证登记制度注重当事人订立的和约,房地产权属方面的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之间(的债权与物权即同时成立)。

14、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主体转移所进行的登记。房屋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划拨、分割、合并,以及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致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钓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以房地产抵债的。以上情况房屋所有权主体都会发生产转移。)

15、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进行的程序包括(1受理申请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一,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6签发鉴定文书。)

第五章

1、我国借鉴英国模式,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住房制度的改革。

2、美国的物业管理已有(70年左右)历史。

3、美国物业经理职位层次划分为(资产经理、物业经理、楼宇经理)。

4、(1952年)日本人开始接管部分楼宇管理工作。

5、日本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分为(协会培训、企业培训、社会培训)。

6、新加坡邮政储蓄银行是(政府所有企业),其存款约占该国的60%左右。

7、除(邮政储蓄银行)外,至1982年末,新加坡银行机构达118家,总资产1020亿新元。

8、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根据国家总体规划,大力发展(综合性的新城——新市镇)。

9、香港房屋委员会注重(物业的保养、维修及改善)

5.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篇五

1、下列关于《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异议登记制度,表述不正确的是()。C

A.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向不动产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并将其异议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加以记载的过程

B.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C.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口头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

予以更正

D.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2、()制度是协调物权与债权的利益平衡机制B

A、产权登记B、预告登记C、抵押权登记D、预售备案

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材料,申请()登

记。A

A、更正 B、转移 C、变更 D、注销

4、在我国,“按揭”一词既不是在建工程抵押也不是预购商品房的抵押。而在建工程抵押也

不同于预购商品房的抵押。()√

5、在办理某房屋产权登记时,工作人员发现该房屋所有权人与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人不是同一人,同时对暂时查不清原因的,因此可以暂不予以办理登记。()√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住房公积金的特点包括()ABC

A、义务性B、互助性C、保障性D、互利性

2、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采取直接渠道进行商品房销售的优点是()。B

A.有利于发挥销售专长B.销售队伍建设成本低C.销售策略调整快捷D.销售效益好

3、房屋登记簿具有()特征ABCD

A、法定性B、权威性C、统一性D、永久性E、合理性

4、处分共有的 不动产或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四

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错

5、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有唯

一、确

6.信息科技与电子银行风险管理 篇六

信息科技发展现状

 完成了全省数据大集中

 各类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不断丰富  更好更快更优的服务

 对业务的支撑作用越来越大

 信息科技地位和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 信息科技风险日益积聚 信息科技风险的概念

 IT风险是指在对信息科技的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风险、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 特点:风险发生时影响较大

风险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对风险的估计或防范手段不足

对其他风险具有传导性

 对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对科技的不够了解,以至于没有纳入日常管理内容。

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事件

 2007年3月21日,某全国性银行因主机监控软件存在缺陷,导致业务交易阻塞,系统瘫痪近4个小时,所有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

 8月15日,某全国性银行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但由于没有避开业务高峰期,导致个人业务系统运行不畅,业务办理速度缓慢,部分代理证券业务受阻,在持续5个半小时之后,系统才逐步恢复正常 ;

 12月21日,某全国性银行因运行中心核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造成业务无法正常进行,虽启动应急预案,但仍然中断营业近1个小时;

 08年元月7日,某地方银行因主干专线的接入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在京117家支行网点柜台交易缓慢,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故障持续1个多小时才得以解决。

 06年4月,某大型银行间组织发生系统故障,导致所有银行卡跨行业务影响8个多小时

 2010年,发生多起某全国性银行、地方性银行、外资银行、银行间组织等严重信息科技运行事故。

监管当局VS信息科技风险

 2006年,银行业机构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通知;

 2007年,落实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整改及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 2008年,发布《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应急管理规范(试行)》;  2009年,发布《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 2010年,发布《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

目前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 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没有将科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

二级法人体制下的科技建设矛盾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矛盾

主要业务平台和结算渠道建设完成后,行社将成为特色业务、产品创新的主要角色

信息化快速发展造成行社科技管理的缺失:

对系统功能没有充分了解,影响业务管理,如授权、流程、劳动组合、产品创新

 科技人员不足、内部审计的空缺

现状:科技人员的缺乏,法人行社内部审计对科技信息风险管理监测的缺失

措施:未雨绸缪,结合精英培养工程,制定人才补充、培养计划

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备足够的资源和具有专业能力的信息科技审计人员,独立于本银行的日常活动,具有适当的授权访问本银行的记录

充分重视科技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关键岗位

实现A、B岗

 没有正确认识业务与科技关系

科技的工具作用:引领作用、创新作用

科技工具的双面性:提高生产力水平和风险的隐蔽性、聚集性

关键工作:

业务规划、市场调研:科技充分介入

业务需求说明书:科学、详细,业务为主、科技参与

测试:重点关注、运行风险及业务风险关键

科技工作特点:风险大、责任大、压力大

科技人员工作软环境:理解、认可、支持,科技人员不是电工

科技为业务服务,科技需要走在业务的前面

 外包风险将是银行未来主要关注的信息科技风险

案例:

2006年4月21日,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5月23日,云南农信昆明关雨信用社ATM出现故障,何鹏取1000元,取款机吐出了3700,ATM大方送钱近6万元。何鹏被抓,判无期,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又改判为8年6个月。

措施:关键系统维护必须严格管理,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清晰职责、履行审批手续,双人操作,换人复核,做好维护记录。

自己的系统自己管,落实制度、不能偷懒,外面的人员更要严管

 访问控制(内外网互联)

案例:

2004年,某大学生非法侵入合肥多家银行的计算机盗取客户资料,并公布于互联网上,对银行声誉产生了很大影响,该案是公安部成立网监部门后破获的第一起案件,该罪犯被判处2年徒刑。

某银行员工,采用拨号接入方式,在家中登陆业务系统,非法窃取资金500多万。

措施:关键系统维护必须严格管理,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双人操作,换人复核,做好维护记录。

专机专用、内外网物理分离、部署检测工具软件、不在外网机器存放敏感、涉密信息

 由业务而导致的科技风险

案例:

2010年,某大型银行一分行,提交50000笔代发工资业务,随即又进行取消操作,导致该行计算机系统停止服务20小时,该分行行长被调离岗位,科技部门负责人受到处分。

分析:数据修改、批量代发、中间业务等,业务对科技风险具有传导性。

措施:严格操作管理,对批量业务事先做好准备工作。计算机物理环境风险

 计算机实体安全:资源管理、冗余、防盗、变更、维护  机房基础设施:防火、防水、温控、冗余  机房出入管理:门禁、登记、陪同、监控  值班与监控:  物理安全域

所有设备都要有备份、冗余 银行卡的种类及功能

 按照能否提供透支功能,银行卡可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 针对发卡对象的不同,银行卡可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 按银行卡的帐号币种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种卡  储蓄功能、支付结算功能、汇兑转账功能、消费信贷功能 银行卡业务风险

 银行卡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  确定管理目标  进行风险评价

 风险控制及处置

银行卡风险管理的原则

 银行卡业务特有风险管理原则:

 从上到下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流程明晰化原则

 深刻理解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原则

 应用统计手段和系统化管理的原则

 有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原则。

银行卡业务风险

 银行卡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政策风险、声誉风险

 借记卡风险较低,主要是管理责任,包括:反洗钱、受理环境保障、风险提示义务 银行卡业务风险

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持卡人主观或者客观上的原因,违约拒付欠款而产生的坏账风险,由于信用卡属于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消费信贷产品,因此,信用风险是信用卡业务的一个最主要损失来源。

 应对措施:做好信用卡申请人员的身份、还款来源的审查工作,系统提供预警机制。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员、系统以及业务流程方面的问题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欺诈风险、内部操作风险、中介机构交易风险和系统安全风险。

 欺诈风险又分为欺诈性申请和欺诈性交易。欺诈者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而申请开户信用卡,是欺诈性申请,欺诈者盗取卡片或卡片的信息进行刷卡,是欺诈性交易。 欺诈风险也是目前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一类风险。

 应对措施:一是加强本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建立各种交易风险监控机制,构建数据分析和风险预测模型, 二是加大与中国银联、公安部门及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合作,共享银行卡风险信息和风险控制的最新措施,通过各方的力量化解风险事件, 三是做好银行卡受理环境的预防工作,按照“谁发卡,谁负责”和“谁发展的特约商户,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回访制度;加大对收单机构人员银行卡受理流程的培训,做到规范受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 四是加强对自助设备的巡查和监控力度。

 五是加强银行卡风险宣传工作,提高持卡人风险防范意识。 内部操作风险

 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银行资金损失,或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不法分子勾结、串通作案,引起发卡行或客户资金损失的风险。

 与外部欺诈风险和中介机构交易风险相比,此类案件不具有普遍性,但是由于是内部专业人员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对银行声誉的影响也更严重。 规范内部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加强监督制约

 声誉风险:往往是一种结果性的体现,银行卡业务环节中某一个利益主体在出现欺诈风险、系统安全风险或法律、政策性风险时,其未必会有直接性的财务损失,但往往会影响其良好品牌形象的维护,从而间接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 声誉风险也来自于客户的错误操作或是疏忽。安全风险会被夸大从而导致客户对银行失去信心。

 克隆网站、钓鱼网站等虚假网站会带来客户敏感信息泄露,引起资金损失从而影响银行声誉。

案例一:2009年3月8日,雷某在深圳某ATM机取钱,在正常输入密码后,听到点钞声,但出钞口未见钱出来,这时,雷某看到ATM机旁有一张“温馨提示”,就按照“温馨提示”留下的“服务热线”拨过去,对方在电话中称事主的银行卡出现故障,卡内资金已不安全,要求按提示转移到另一“安全账户内”,雷某立即在ATM上进行转账。导致资金受损1万元

 应对措施:加强对ATM机和转账业务的管理,未经持卡人主动申请并书面确认,发卡机构不得为持卡人开通电话转账、ATM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自助转账类业务  为持卡人开通自助转账业务时,要向持卡人充分提示开通有关业务的风险,并要对持卡人进行更为严格的真实身份核查,确保实名开户。同时提示持卡银行卡密码设置不能过于简单、银行卡与身份证等证件尽量不要放在一处保管,领卡时及时在卡片背面签署持卡人姓名,不要在不安全的网站链接网银。

总结

 风险是可以转移的  风险就是收益

7.浅析科技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管理 篇七

科技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地位日益重要, 特别是在世界各国抢占科技制高点的情况下, 科技水平已逐渐成为关系到国家安全及是否被科技边缘化的重要衡量指标。申报科技项目的数量与质量对于科技创新具有决定作用, 可以反映出该区域科技发展动态与科技研发实力, 并逐渐成为国家地区间科技实力对比的一个重要依据。

科技项目申报已逐渐成为科技成果的孵化平台, 资源输入与分享建立对于科技创新主体的价值实现具有重要关系。承担科技创新的一些主体在智力资源与体制上具有明显优势, 只是因资金和政策支持的缺乏, 以及主体本身之间的竞争造成科技资源消耗, 需要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引导支持, 将政策倾斜于有创新潜力的主体。

目前, 在承担科技创新的主体中按专业可分为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 企业因机制灵活, 在产学研上具有枢纽作用, 而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据统计数据显示, 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 在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中企业登记项目的获奖率也日益提高, 而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新生力量。

2 科技创新由申报重点决定

在一定程度上, 科研机构作为推动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其申报科技项目的重点说明社会需要在此方向上要进行科技创新。按照我国现行的分配科研经费的方式, 依次是由国家、各部委、省、厅局、地市五级对科研经费进行分配, 经费分配主体具有不同级别, 申报的不同级别科技项目也具有不同的技术水平和影响力。此外, 因各区域在科技与经济发展上还存在差距, 不同区域的科研机构具有不同的科技项目申报侧重点。通常来说, 申报国家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代表国际前沿技术, 要求参与项目申报的科研机构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 省部级项目则大多是特定行业需要进行技术突破, 促进行业进步并具有一定开拓意义的项目, 参与申报的科研机构多是在本区域专业领域内技术实力和科研水平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不同地区在科技项目申报上具有比较明显的差别, 经济发达地区申报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往往要比欠发达地区更多一些, 这也说明在科技创新方面欠发达地区活跃指数相对较低。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中制定的发展目标, 我国要在15年内重点开展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能源开发、农业科技、清洁能源技术以及节能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并力争实现重要技术突破, 在生物、信息、航天及材料等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成果要达到国际先进, 这也为我国科研机构确定申报项目的重点指明了方向。

3 科技创新发展水平需要项目申报类型反映

科技项目申报类型能指引一个地区行业科技创新的方向。科研机构申报的科技项目类型可以将该地区或行业在科技创新上的实际情况进行真实反映, 也就是科技发展水平。申报的高技术含量及重要影响的科技项目, 代表该科研机构的技术研究实力和研究水平。据此可见, 科技项目申报的技术含量与科技项目申报的集中度已成为能够反映一个地区或行业整体科技创新水平的可以量化的两个维度, 并成为从整体衡量国内某地区或行业科技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参考系。以某科研机构为例, 其申报的科技项目涉及国家级、省部级及地市级等多个级别, 并基本上集中于信息技术相关科技研究领域,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该科研机构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科研实力和研究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但对于医学、农学、畜牧业等传统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申报数量并未产生明显增长。此外, 科技项目申报数量也不一定同科技研发水平具有正比例关系, 因此考核项科技项目申报数量时还要加强对科技项目申报质量的重视。

国内在涉农行业的科技项目申报数量上比非农行业的申报的科技项目数量要少, 虽然从国际上来看我国小麦和水稻的科研水平在世界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科研机构申报科技项目的数量只是对一个地区或行业的科技发展活跃水平进行客观真实地反映, 申报科技项目的总体质量才能对该地区或行业的科技发展水平具有说服力。不容忽视, 我国实施的科技强国战略对于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逐年增大, 但是因涉及科研经费分配以及审查管理不严等一些客观原因, 在某些科研机构中出现了以科技项目虚报套取国家各级部门的科研经费或将本应作为项目研究的经费挪作他用等现象, 这不仅使对国家资源造成巨大浪费, 还对政府制定科技发展战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 在科研机构申报科技项目类型中还存在趋同或重复的现象, 一些科研机构申报的科技项目同质化情况严重, 即使单个科研机构内部也存在申报曾经申报过的类似科技项目等情况, 这些现象不仅不能最大程度发挥科研经费的作用, 也不能促进薄弱行业科技水平的发展。所以, 从政府部门管理者的角度来对科研机构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认真审查, 科技项目立项后要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监督, 以保证国家投入的科研经费真正用到最适宜的科研机构和科技项目中, 研究出更多的先进技术成果, 充分发挥科研经费四两拔千斤的重要作用。而且, 在科技发展战略上还要积极引导科研机构申报科技项目, 加强引导其对技术水平相对发展落后行业的科技项目申报力度,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支持。

结束语

综上所述, 随着我国制定的科技强国战略及对科技创新的加大支持力度, 科技创新逐渐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灵魂, 并成为促进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方向。基于科技项目申报这一不仅具有计划色彩而且还能充分利用市场优势的良好组织形式, 对于支持引导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 促进科技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 科研机构在科技项目申报及立项过程中的程序还相对比较复杂, 科技项目立项事关国家科技发展规划, 与各类资源分配都具有重要关系, 所以要严格筛选科技项目申报企业, 组织各领域专家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认真评审。由此可见, 经过科技主管部门择优选出的科研机构承担的科技项目对于推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实施, 促进科技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科研机构作为推动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在科研项目的研究过程中, 采用不同形式开展相关技术研究, 科技项目申报对于实现科技创新也至关重要。结合科技项目申报实际较深入地分析了科技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可为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提供了一定借鉴作用。

关键词:科技项目申报,科技创新,科技管理

参考文献

[1]高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 2009, 10.

[2]王媛.浅谈如何加强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J].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0, 4.

[3]王清杨, 王绪银.对科技项目重复列题结果的随机分析[J].发展战略与系统工程, 2008, 4.

8.德国的废物管理政策与循环经济 篇八

德国循环经济的规模已经十分可观。2000年,德国50%的生活垃圾得到了再利用,包装纸和废旧玻璃的回收率达到80%,废纸回收率达到60%,建筑废物回收率为90%。冶金行业产生的95%的矿渣、70%以上的粉尘和矿泥已得到重新利用。德国废旧汽车再利用率也不断提高,到2006年废旧汽车的再利用率将达到85%。由于德国经济绝对规模较大,德国循环经济的绝对规模也相应较大。

四个层次的法律法规

德国有关废物管理和循环经济的专项法律为《循环经济与废物法》,出台于1994年,生效于1996年。但这并不是说,德国从1996年才开始搞循环经济。德国循环经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那时,西德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包括1972年的《垃圾处理法》,1974年的《控制大气排放法》,1976的《控制水污染防治法》,1983年的《控制燃烧污染法》。1986年,西德还建立了联邦及各州的环保局,全面负责制定和推行全国环保法规政策。

德国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四个层次,即宪法、普通专项法律、条例和指南。1996年《循环经济与废物法》生效,成为该国建设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的总纲性专项法律。1998年《农业和自然保护法》颁行。德国还有一些涉及循环经济的相关条例和指南。相关的条例有:有毒废物以及残余废物的分类条例,废物和残余物控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包装以及包装废物管理条例,污水污泥管理条例。相关的指南有:废物管理技术指南,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技术指南。此外,德国各州也制定法规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如1999年,柏林州颁行了《柏林循环经济与废物法》。

核心原则和优先考虑

在废物管理上,《循环经济与废物法》确立了循环经济原则:避免产生一循环使用一最终处置。这也是其规定的废物管理优先顺序。具体来说,首先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避免或尽量减少各种废物、污染物的产生;其次是对不能避免产生但又可利用的废物加以回收利用,使之回到经济循环中去;再次,只有那些不能利用的废物,才允许进行最终的无害化处置。

人们常常简单地认为循环经济只是把废物资源化,但实际上,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流程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而废物再生利用只是减少废物最终处理量的方式之一。

德国推行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与其多年来奉行的环境政策原则相一致。德国环境政策原则为:第一,预防原则——环境政策的制定应做到防微杜渐,避免先污染后治理,治理的成本往往远高于预防的成本;第二,排污者负担原则(责任原则)——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害的人要负责并承担避免或消除环境受损的费用;第三,合作伙伴原则(参与原则)——经济界、公民以及社会团体应参与解决环境问题。这三条原则贯穿在《循环经济与废物清除法》当中。

企业的责任与意识

《循环经济与废物法》规定,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有分离垃圾的装置,废纸、玻璃、塑料以及金属等垃圾要分开,以保证它们得到最大程度的再利用。在通过法律明确了自己在维持循环经济发展上所负责任的情况下,德国企业已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与自身发展休戚相关的事情。同时,各企业努力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因为这会极大地提高企业的声誉。

在《循环经济和废物法》的框架下,德国还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促进各行业废物再利用的法规,使饮料包装、废铁、矿渣、废汽车、废旧电子商品等都“变废为宝”。德国从2003年10月开始实施对饮料瓶收取押金的规定,消费者为了要回押金,就不会随意扔掉瓶子了。1.5升以上的需要支付0.5欧元(约值人民币5元),1.5升以下需付0.25欧元。但回收的责任仍然在企业。

为了监督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处理垃圾的情况,德国还设立了专门机构。生产企业必须向监督机构证明其有足够能力回收废旧产品,这样才会被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产生垃圾的企业必须向监督部门报告生产的垃圾的种类、规模和处理措施等情况。每年排放2000吨以上具有较大危害性垃圾的生产企业有义务事先提交处理垃圾的方案,以便于有关部门监督。

贴上“绿点系统”的标识

“绿点系统”作为民间企业发起和创建的废物回收系统,享受德国政府的免税政策。这既是民间参与循环经济的样板,也反映了成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负责绿点系统营运的二元系统组织DSD,成立于1990年,目前有1.6万个公司加入,占包装企业的90%。1991年德国公布了《包装法》,首次用法律的形式来约束商品包装的生产和经营。该条例的核心原则就是排污者负担原则——谁生产包装谁就该回收包装。在此基础上,由DSD推行回收再利用包装的“绿点系统”。贴上“绿点系统”的标识,就意味着产品包装可以回收利用,符合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的要求。DSD成员按照规定向DSD组织支付了一定使用费后,就取得“绿点”包装回收标识的使用权。DSD组织则利用成员交纳的费用,负责收集包装垃圾并进行清理、分拣及循环再生利用。不参加该组织的企业则需按照1996年颁行的《循环经济法与废料法》,自行回收处理包装材料。DSD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回收废旧包装件的不同类型而分别按重量、体积或面积进行计算。

DSD回收范围限于销售包装废物,这大约占德国每年使用的包装废物的一半。DSD二元系统的运作循环圈为:包装产品制造商一把包装卖给生产企业进行包装或灌装一生产企业向二元系统缴纳绿点费,生产企业的一次性包装产品可印上绿点标识一交给商店销售一消费者消费一消费后废弃包装由绿点公司用其投资制作的垃圾收集箱回收一由绿点公司或与其签约的回收商将废物分类收集后,运到再生工厂一生产再生原料(或制成其他产品)一返回包装产品制造商,生产再循环制品。

颇具作用的行业自律

德国企业的行业自律在废物回收和再利用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负责生产的单位自愿地承担义务是补充法律规定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1996年汽车工业及相关行业的代表就允诺,到2002年将旧汽车中的废物重量比例降到15%,到2015年减少到5%,同时将为德国的小汽车建设一个涉及而广的回收和利用系统。另外,德国的汽车生产商和进口商还允诺无偿地回收至少已使用过12年以上的旧车。

此外,德国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大城小镇均由垃圾箱“装备”起来。每家户外都置有三个符合规格的垃圾桶,分别以绿、蓝、黑等色标志其容纳纸类、玻璃、一般垃圾的不同功用,桶底装有轮子,方便搬运。德国民众的循环经济意识很强。居民区都有分类垃圾箱,大部分民众都能自觉地把不同的垃圾分类投放,从而大大保证了垃圾的再利用。

对中国的启示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一,循环经济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的大产业,中国应该参与这方面的产业分工与合作。

第二,针对废物管理,可借鉴德国的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法律应强调预防在先的原则,而当前我国的“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强调废物污染的事后处理。

第三,可通过立法规定消费者在循环经济中的义务,并通过媒体的宣传,提高相关部门、机构、工业企业以及公众的环保责任感和循环经济意识。

上一篇:竹之歌_700字作文下一篇:拟古其十二,拟古其十二李白,拟古其十二的意思,拟古其十二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