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哪些看点

2024-06-25

《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哪些看点(共4篇)

1.《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哪些看点 篇一

曾鸣:《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解读

从上一轮电改至今,经历了13个年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当今的社会环境,特别是电力工业的环境与13年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此时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至少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政策推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会议不仅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还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改革重点,表明改革从“口号”走向实操。而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促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当其时;二是环境允许。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发展也不会像过去那样出现大幅度波动和规模性短缺的现象。这为改革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三是技术提升。随着交易平台、智能电网等技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电改提供了相对较好的技术支撑;四是社会诉求。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电力工业目前的体制机制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加上电力行业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使得改革的社会共识不断增加,社会各界对推进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诉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选择这个时间重启电改,应该说是“大势所趋”。

通过对中发[2015]9号文,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解读,感觉新方案的总体思想还是符合预期的。《意见》中对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家战略方针,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思路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所提出的“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的基本目标也契合实际需求。文件中对于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路径可以概括为“三放开、三加强、一独立”,体制框架设计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跟预期基本相同。总体而言,本轮电改方案是比较务实的,综合考虑了改革需求和可操作性原则,相比于2002年的“5号文”,更具有现实意义。

当然,《意见》只是一个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真正落实《意见》内容、深化体制改革、实现改革目标,还需要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操作文件来配套。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业内视其为第一个配套文件。第一个配套文件是有关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的,说明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同时也反映了以计划为基础逐步走向市场而不是一步迈向市场的基本路径是促进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合理路径。此外,这个配套措施也符合我们一贯强调的节能减排、提高用电效率、促进集中式和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等观点。因此,目前来看从指导层面的新方案到操作层面的配套措施,都比较契合我们的预期。

此外,《意见》秉承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安全可靠;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三是坚持保障民生;四是坚持节能减排;五是坚持科学监管。

首先,我们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应当是:在安全经济地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的情况下,同时做到节能减排。并且,若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的可靠供应得不到保障,一切改革措施终将无法实现。因此,将安全可靠作为首要基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市场化仍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实现电改目的的手段之一,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发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机制在资源优化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电力经济和系统运行中的作用范畴和具体体现形式是什么,不能教条地形而上学地理解,要科学地理性地分析论证。

第三,电力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因此需要坚持保障民生,结合我国国情和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完善价格机制等,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核心任务。

第四,能源革命的核心价值诉求是绿色低碳,节能优先,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因此,电改需要从实施国家战略全局出发,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等,坚持节能减排,从而逐步实现习主席提出的关于“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的能源革命目标。

最后,强化政府的科学监管是电力体制改革成功实施的保障,因此改革路程中,我们需不断完善电力监管机构、措施和手段,改进政府监管方法,提高对技术、安全、交易、运行等的科学监管水平。总之,五项基本原则是一切电改措施的根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或否定任何一项,否则电力体制改革将难以顺利进行。在电改方案的具体落实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项原则,各项原则之间应该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同时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理论和模式,应立足于中国电力体制的历史、现状,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与环境状况。

(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和先决条件

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发、售电价,形成完整的电价传导机制,让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将从根本上还原价格机制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此外,独立的输配电价也将明确电网企业的投资收益,保障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输电网和配电网的协调发展;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发、售电价,也将驱动市场主体进行理性决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1)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意见》指出,输配电价将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这将使电网企业摆脱了现行购销差价形成输配电收入的不确定性,更加专注电网资产运营和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于激励电网企业降本增效,保障电网企业在回收合理成本的同时获得合理收益,促进电网的良性发展。按成本加收益方式对电网输配电业务实行独立定价,监管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总收入,这是政府加强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

输配电价是电力产品价值链的中间环节,不仅关系到电网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电价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完全符合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所提出的“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要求,对于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具有积极意义。

(2)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关于市场化电价机制的形成,应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鼓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开展电力交易,采用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的双边交易合约交易模式,通过自愿协商确定电价,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3)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意见》中指出,要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我们认为,这个思路还是符合我国实际的,交叉补贴机制的改革应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在我国现有国情下,短期内完全取消交叉补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改革交叉补贴机制的过程中应秉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区工商业用户和居民的电价承受能力,在维持现有销售电价水平的基础上,以明补代替暗补、少补代替多补,逐渐提高居民电价、适当降低工业用户电价,逐步减少销售电价中交叉补贴。

另外,交叉补贴机制改革应考虑民生。普通群众最关心的是电价的上涨会“增加百姓负担”。因此,在交叉补贴改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电价的波动对居民的影响。我们之前也做过相关研究,以我国某省为例进行测算,分析取消交叉补贴对GDP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我们认为,对居民电价的调整可以考虑通过生命线电价的方式实现,具体而言,就是规定居民用户每人每月用电量在一定标准以下时,仍按现行的优惠电价予以收费,超出此规定范围的电量除收取其电费外可以征收适量的电力普遍服务基金。在以后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恢复居民用电价格的市场功能。

(二)以双边交易市场为突破口,促进多主体、跨区域市场机制建设

《意见》中对于市场化交易机制的设计,重点强调了规范准入条件,构建长期稳定、体现主体意愿的双边交易市场模式,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建设多主体、跨区域市场机制等方面内容。这几方面基本囊括了改革过程中市场化交易机制的核心问题。

首先,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动态监管是实现“完善市场化交易制度”目标的前提。2014年上半年以来,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市场在全国多个地区开始试点,被认为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化改革措施。但由于对地方政府行为缺乏有效规范监管,交易主体的准入条件不规范,导致了变相补贴高耗能企业等一系列问题。未来,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交易也更将广泛,如果市场准入不规范、监管不加强,可能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因此,可以说这一项规定,既是对过去现实状况的一种矫正,也是对未来双边乃至多边交易的约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其次,鼓励建立以双边交易模式为主的长期稳定交易机制符合客观条件。以双边交易模式为突破口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是可行路径,主要原因在于以大用户直购电为代表的双边交易在我国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试点,证明是相对而言比较契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而且一年多的实践也为后续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意见》中强调“构建体现市场主体意愿、长期稳定的双边市场模式”应该有这方面的考虑。同时,从国际上看,电力市场中普遍存在中长期的稳定合约市场和短期的动态交易市场,这是风险和利益驱动下形成的市场结构。我国还处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初期,长期稳定双边市场的建立可以很好的规避由于多方直接交易带来的一些风险,是多方交易的有力补充。但是,该条最严峻的问题还在于,如何监督和协调地方政府的行为和利益,这也是涉及到方案落实过程中比较难操作的环节。我们考虑,在未来细化方案和推出配套措施时,需要重点考虑这问题,最好能从立法上限制地方权限。

第三,短期和即时多方交易符合市场需求。通过洽谈,实现短期和即时多方交易,电网仅仅担任输送职责接收过网费,这是国际上已有的模式。应该说,这是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中比较关键的一点,它赋予了发电、售电、用户对于交易对象、电量、价格的自主选择权,而且还能通过实时信息进行调整,是探索“完全市场”的重要一步。但是,相关探索工作还是应该缓慢、有序的展开,因为很多问题(如系统安全可靠性问题、用户权益保障问题、辅助服务问题等)还需在过程中来逐步解决,过快的迈开或者一次跨的太远可能会给市场带来冲击,这也应该引起我们职能部门和相关决策者的重视。

最后,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是一个解决老问题的新方法。要实现市场化交易,解决好辅助服务是关键。在原来的体制机制下,切实有效的辅助服务责任分担机制可以说几乎是没有的。在本轮改革思路下,配售电业务要放开引入社会资本,对此,电网将不再无条件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此时建立新的辅助服务机制非常关键。《意见》中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主要通过合约方式由发电企业或者电网企业来提供,应该说符合实际情况和大众思想。但是,未来还是应该探索建立“辅助服务市场”等更加灵活的形式。

(三)明确电网企业的定位,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是提高电力市场竞争公平性与效率的重要举措

以能源革命为背景的新一轮电力改革,是一场打破旧传统,重建价值观,构建新体系的深刻变革,必将推动传统电力企业思想观念、经营目标、管理模式乃至技术路线的重大转变。《意见》指出改革电网企业的功能定位,是使其适应新的角色转换,充分发挥在能源革命中的作用;同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是提高电力市场竞争公平性与效率的重要举措。

(1)明确电网企业的定位以及它在电力体系中扮演的角色有利于改革终极目标的实现。电网企业处于联络供需各方的天然枢纽地位,拥有网络基础设施和大数据资源,是发挥产业引导、消费引导和多维资源整合的最佳平台,在涉及多元利益的资源整合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因此对电网企业的定位改革是整个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电网企业在当前电改进程中成为矛盾的焦点,我们不赞成通过简单拆分来实现表面上的“市场化”。相反,统一电网作为我国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意见》指出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并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具体地,将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等等。本次改革的思路即是如何激发电网企业的优势,使其做好其他电力企业和政府本身无法做好的事情,同时采取系统的配套的管制与激励政策措施,以及相对应的管理模式来使得电网企业的运作更公开和更有效率,总体来说是符合预期的。

(2)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才能保证电力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的更好实现。《意见》指出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并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电永远是特殊商品,所谓还原它的商品属性,不能片面地理解为一切通过市场来解决,也不能单独依靠市场规律来解决。这个商品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必须提高其使用效率,必须控制其消费总量,必须控制消费它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是用的越多越贵,必须保证消费者的使用权,等等。因此,电力市场交易就要考虑电力的上述特殊性,保证这些要求能够被满足。

那为什么本次电改提出的是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我们在之前的多个课题研究中对交易机构独立的前提条件和可行性进行过系统分析,结果表明:要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市场基础条件:一是灵活合理的价格机制,二是严格完善的监管体系,三是坚强统一的大电网平台。只有在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电力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才能更好的实现,才能为供需两侧市场的有序开放以及“多买多卖”市场格局的形成创造条件,从而为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运作提供可观的交易业务总量、可信的交易行为规范、以及可靠的交易物理载体。

但就目前我国电力市场运行状况来看,交易机构独立的三个条件并不具备。在这种情况下,不宜将电力交易机构独立。但是我国未来售电侧放开、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是改革的重点方向,为推动和实现上述目标,形成具备一定独立性的交易机构也是改革需要,因此就现阶段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是比较可取的过渡手段。

(四)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政府制定发用电计划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产物,在改革开放初期,制定发用电计划主要是解决我国面临的大范围电力短缺问题。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各地区用电需求,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传统发用电计划所坚持的“公平分配”原则,已经无法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效机组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以及提高社会整体的用电效率。此次《意见》中提出的对传统发用电计划改革指导意见,即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服务功能以及提升需求侧管理为主的供需平衡保障水平三方面内容,对于促进我国电力市场的构建,提高发电企业和用户市场参与积极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放开传统的发用电计划,是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的基本条件。只有逐步缩减传统的发用电计划,才能促使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真正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中来,从而发挥更好的发挥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提高电力企业和用户效益。

但是,在放开发用电计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有序性。发用电计划不能短时间内彻底放开,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供应侧,各机组的初始投资,使用寿命以及机组状况都不尽相同,各电厂不太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市场竞争,现阶段完全依靠市场可能会造成资源浪费,甚至国有资产流失。在用电侧,一些特殊时段区域电力系统仍会出现一定的电力缺口,需要对用户用电进行计划,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电力行业具有一定的公共事业属性,电力用户的用电安全等级也不尽相同。随着发用电计划的放开,完善政府的公益性调节服务功能就显得尤为重要。公益性调节性的发电计划是实施电力普遍服务,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及社会经济稳定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公益性电力服务是实现电力普遍服务的基础,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以及提供电力普遍服务较低的盈利水平,很难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所以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公益性发电计划,提供电力普遍服务,这一点在《意见》中的第14条也有明确指出。另一方面,系统调峰调频需要的调节性发电计划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制定合理的调节性发电计划是逐步放开发电计划后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三,随着发用电计划的放开以及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的集中并网,传统的需求侧单侧随机电力系统将逐步变为供需双侧随机系统,这会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增加了调度部门的工作难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需求侧终端的用电效率,将需求侧的可控资源作为与供应侧等同的可调控资源纳入到电力系统规划运行中,是应对双侧随机电力系统的有效途径。因此,开发需求侧资源、加强需求侧管理、协调供需双侧的可控资源,对于实现电网电力的瞬间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其在提高需求侧用电效率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有序消纳,是实现电力系统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此,4月7日发布的《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703号文件)也充分体现了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性。随着售电侧的放开,售电公司也要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配合需求侧管理相关工作的进行,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等增值服务,更好的推动我国需求侧管理工作的进行,在《意见》第19点也明确了售电公司实施需求侧管理的相关职责。

鉴此,放开发用电计划,是市场主体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中基本条件。因为安全稳定是电力系统运行的首要原则,放开发用电计划后会对当前的系统运行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何保证电力系统能够完全稳定运行,保证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保证用户的用电需求和用电安全,提高用户的用电效率是放开发用电计划后亟需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做好公益性调节性发电计划,保证基本的用电可靠性和电力普遍服务;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将需求侧可控资源纳入到电力系统运行调度中去,构建供需双侧协调调控电力系统,这也是我们多年以来一直强调的内容。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深化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实现我国电力市场公平有效竞争的必经之路。售电侧改革是本轮电改新方案的最大亮点,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公司独家垄断配售电的体制被彻底打破。与法国、英国等国类似,在我国,民营资本也将能够投资新增配电网及成立售电公司。《意见》对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机制、相关权责进行了阐述。

(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

《意见》中提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的放开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精神。

当前,面对“混改”与“电改”的双重革命,应认清两者的内在联系,促使混改帮助实现电改的最终目标。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电网企业混改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要为电改服务,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电改终极目标的实现。基于我国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新增配网环节允许民营资本参与是合理的且有利于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一方面,新增配网不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与执行电力输配职能的电网公司相比,这些环节的公用事业属性较弱。第二,在新增配网引入民营资本,能够增加其发展活力,有效提高其市场效率以及技术革新,如加快智能配用电系统的建设以及用户侧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在引入多元化资本的同时,政府应完善相应的审查监管职能,在合理的市场机制下,正确引导民营资本的发展。

(2)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并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购电主体直接购电,并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等从事售电业务。同时,根据放开售电侧市场的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界定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要求的售电主体准入条件。

这里应明确两个问题,也即新市场模式下市场主体“怎么进”、“怎么动”。“怎么进”也即明确售电主体的技术资质、资金规模,以及相关主体去哪个归口政府部门办理什么手续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怎么动”一是要明确相关主体的权责,二是要明确市场运行的业务流程,告诉相关主体怎么开展交易行为。

此外,市场主体的资质应由相应监管机构来负责审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尤其重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层监管体系的协调运作问题,避免地方政府权利过大的现象。当地方政府手握政策时,拥有绝对话语权的同时也使利益相关方找到了释放寻租的空间,有可能造成98年我国农网改造时出现的地方政府利用手中权力牟利的问题。

(3)赋予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责

《意见》重点阐述了售电主体拥有的权利与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一,售电主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在电力市场中购电,且各市场主体应通过签订合同达成购售电协议。方案提出,售电主体可以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同时,售电主体、用户、其他相关方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

第二,鼓励售电主体提供创新服务。《意见》中指出,除传统的售电业务外,鼓励售电主体通过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业务。这里,对售电主体帮助用户实现节约用电,促进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给予了鼓励,符合当前我国绿色低碳的能源发展战略。为有效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应选择有能力促进用户提高其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模式的售电企业或者机构,且这些企业或者机构能够在市场中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来提高用户用电效率或者优化用户用电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获利。同时,需要对售电主体提供用电服务实行相关政策法规约束,改变其单纯追求售电收入的盈利模式,明确其承担提高用户用电效率、为用户提供需求侧管理服务的责任,将为用户提供高效的用电策略作为其增加收益的主要途径。且政府应对供电可靠性、用电效率改善等情况进行重点配套监管。

第三,对市场主体的权责做出规定。《意见》提出,售电主体、用户、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在售电市场建立初期,这一点尤为重要。但是,各项义务该如何承担、由谁来监督和保障、各项规则该如何制定是亟需解决和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在进行售电侧电力市场设计时应遵循两个原则:第一,应促进用户不断提高其用电效率,自觉优化用电模式;第二,应引入竞争机制来促进售电主体为用户提高用电效率,而非激励售电主体通过其他不利于节能减排、不利于提高用电效率的促销方式来增加售电量。此外,如何使售电主体在盈利的同时兼顾节能减排以及分布式能源的接入等问题都需要考虑。

总体而言,在我国,要真正实现售电侧放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售电侧市场是需要充分公平有效竞争的市场,如果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市场,售电侧放开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问题。而其有效竞争取决于是否能够形成有序的市场机制和相应的市场结构。我国售电侧改革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一个竞争性的售电市场,从而提高市场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提高电网运营效率和供电服务水平,应考虑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用相适应的操作思路。通过售电侧市场的逐步开放,构建多个售电主体,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格局,构筑“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行业结构,建立政府监管下的电力市场体系,进而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最终实现增加全社会福利的目标。售电侧市场如何放开,交叉补贴、普遍服务问题如何考虑,市场规则如何设计以维护市场公平和保障市场效率,如何监管多元化市场主体等等问题,都需要引起顶层设计者的关注和慎重考虑。

(六)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

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是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分布式发电具有灵活、可控、调节性好等特点,当前以分布式发电和微电网为标志的多元电力供应体系已是当代国际能源技术革命的大势所趋。《意见》中明确了发展分布式电源的指导意见,迎合了当前开源电网的发展潮流。放开电网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对促进我国分布式电源的发展,智能电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明确了分布式电源的运行模式。即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这符合分布式电源电能就地消纳的原则,能够充分利用分布式电源的清洁电力,满足用户自身用电需求,同时合理安排剩余电量上网,一方面可以使分布式电源为系统提供一定的辅助服务;另一方面也能够加快分布式电源的资本回收周期。从而进一步促进分布式电源的建设和发展。在技术、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利用先进储能技术提高分布式发电的灵活可控性,可以提高系统对光伏发电、小型风电等分布式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和利用效率。

第二,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分布式发电并网政策,促使电网企业多接纳分布式电源。只有制定完善电源并网规范,才能够保证分布式电源正常稳定运行,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随着主动配电网等智能电网的建设,未来双向潮流流动的新型电力系统,电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系统能够接纳更多的分布式电源。如果电源接入的相关管理规范以及技术标准缺失,就会造成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技术规格,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方面这会给电力系统运行调度造成困难,另一方面也会对分布式电源的投资建设造成不良的影响。

第三,全面、科学地放开分布式电源市场,是推动分布式电源发展的重要保障。分布式电源的发展一定要做到因地制宜,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否则可能会造成资源浪费,电源建设成本回收困难,影响当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问题。因此,建设分布式电源要充分考虑各分布式电源投资点的能源资源特性、地理分布特征、电源并网难度、配电网及微网连接合理性和科学性等,在适宜开发分布式电源的地点,支持企业、机构、社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分布式电源。通过政策的合理引导,鼓励多种模式建设投资分布式电源,如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者“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

(七)以完善的立法为基础,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是实现改革目标的必由之路

纵观国外成功的规制改革,无不伴随着完善的配套法律配合,电改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以立法为基础实现电力系统的统筹规划,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营。方案对完善立法的必要性、电力统筹规划改革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重点阐述。

(1)要实现能源革命目标,必须重点改革及切实加强电力行业的统筹规划。

《意见》中重点提到各级电力规划之间的协调问题、电力规划与能源规划之间的协调问题,并且把优化规划和安全运行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这充分反映了两者的重要性。

与其他公共事业不同,电力系统是一个连续运行系统,其电能生产、供应、使用是在瞬间完成的,并需保持平衡,因此电力行业的规划、决策与运行天然具有整体性,在规划过程中,必须保持这种天然整体性不割裂,否则不仅必然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还会严重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营。

《意见》中提出,要切实加强电力行业特别是电网的统筹规划,因此必须实现电源规划与电网规划统筹协调、国家电力规划与地方电力规划的有效衔接,同时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这方面,综合资源规划应当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长期以来,节能工作在电力体系中都没有真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实施。满足电力需求增长的传统思维模式是单纯注重增加资源供应,综合资源规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了以提高需求方终端用电效率所节约的资源同样可以作为供应方替代资源这样一个新概念,使可供利用的资源显著增加,可节省大量供应侧资源投入,同时提高需求侧用电效率,是可以完全满足用电需求增长情况下的真正意义上的“大节能”。尤其当未来大规模的间歇性随机性的新能源电力接入电网之后,综合资源规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及需求侧响应对于实现电网电力的瞬间平衡具有重大的意义。

(2)强化政府的科学监管是电力体制改革成功实施的保障。

《意见》中提出,要完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保证售电侧改革和用户电力交易的稳妥进行。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要完善我国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构建组织结构健全,自律、监督、服务、协调等职能完备的电力监管组织,加强对电力投资、电力行业运营的监管力度,保障新能源的高效开发利用并促进节能减排。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做到简政放权、下放电力项目审批权限,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从电改的角度来讲,就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都要规范、简化程序,通过完善市场规则保证市场交易、规划方案的有效落实。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此外,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也是完成电改目标的重要环节,要推进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记录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且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3)电力体制改革的成功实施,必须以完善的立法为基础。

目前中央已经正式决定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电力体制改革作为国家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立法与改革有机衔接。《意见》中提出,政府在设计制订适应改革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框架中应起主导性和决定性作用。下面提出几个关键点:

第一,重新制订《电力法》,并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配套法规相衔接,形成涵盖电力供应、消费、技术、体制诸方面的电力法规体系。

第二,新《电力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应由过去的“加快发展、保障供应”转向“绿色低碳、节能优先”,绝不是仅仅在原来基础上的文字增删修订,而应作“革命性”的重塑。

第三,应当在新《电力法》中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中全社会和全体公民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明确国家电力工业综合资源规划设计主体的法律定位;明确电力市场主体各自的法律定位,尤其是规定电网企业强化公用事业的性质以及作为IRP实施主体的功能定位;明确保障、鼓励分布式发电、微电网和智能化电网大力发展的相关条款。

第四,尽快出台与新《电力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

2.《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哪些看点 篇二

近年来,在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突出抓好工业”的工作方针,开拓进取,合力攻坚,使工业发展明显加快,整体效益显著提高,科技进步作用加大,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基本实现了国有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目标,全区工业迈上新的台阶。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国有企业的脱困基础不稳固,企业亏损面扩大、产品销售率下降等问题比较突出,工业发展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O,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为了巩固和扩大国有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的成果,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下决心解决影响我压工业发展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增强信心2001年是新世纪开元之年,也是“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工业必须起好头,开好局,力争完成增加值102.8亿元,增长10.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4.3亿元,增长10%;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3.1亿元,增长工0%;企业亏损面降到35%以下。2002年要继续保持工业有个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增加值达到113亿元,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5亿元,增长15%;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3.5亿元,增长15%;企业亏损面降到25%以下。这一目标任务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国内外大环境和我区的实际。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增强信心,扎实工作,克服困难,确保完成。

二、深化企业改革,转变经营机制

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是困难企业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也是优势企业加快发展的动力所在。

(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抓住“产权制度改革”这个关键,争取在今明两年逐步将其改组为股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明确职责,规范运作,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对一般性竞争领域尚未改制的国有中小企业,大力支持其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租赁和出售等多种形式在年内基本完成改制;已改制的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提高。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益性企业也要加快改制,什么改制形式有利于企业搞活和发展、有利于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就采用什么形式,改变长期亏损的状况。

(三)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择优聘用、末位淘汰的原则,尽快建立起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按照从严控制用工数量、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格考核奖惩有据的原则,尽快建立起职工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奖勤罚懒的原则,尽快建立起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制度。对有贡献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营销人员和其他职工,可给予股份奖励、股票期权等,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重奖,尽快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分配机制。

(四)继续抓好企业破产工作。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对资不抵债、搞活无望的国有企业,坚决果断地予以破产。有可能进入国家破产计划的千方百计争取列入国家计划破产,有条件依法破产的积极稳妥地依法破产。今年,争取完成5户自治区属长期亏损企业的破产。

三、强化企业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企业改革、发展、脱困的实践充分证明,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强化三个方面的管理:

(一)强化领导班子管理。这既是搞好企业的经常性工作,也是解决我区工业问题的当务之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企业干部管理权限,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加大考核力度,不称职的果断调整,违纪违法的依照法纪坚决查处。特别是连续·了年亏损严重和改制缓慢的企业领导班子,要作为考核和调整的重点。调整下来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原待遇,更不得异地任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亏损和拖欠职工工资期间,不准购买、新建或改扩建办公楼,不准购置高档办公设备,不准购买或以“顶帐”为名更换小汽车,不准用公款为领导购买、建造和装修住房。

(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借鉴区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围绕投资、成本、财务、质量、安全等方面,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的重大投融资项目(包括并购企业)必须按决策程序决策,对决策失误而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必须严格实行成本否决制度,大力开展挖潜降耗活动,下大功夫降低产品成本;必须更加严格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资金帐外循环,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必须狠抓产品质量的提高,以质量求生存、谋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在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委派监事会制度。对自治区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将国有资产授权其经营,同时与经营者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对其他国有及顾公平、以岗定薪、奖勤罚懒的原则,尽快建立起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制度。对有贡献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营销人员和其他职工,可给予股份奖励、股票期权等,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重奖,尽快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分配机制。

(四)继续抓好企业破产工作。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对资不抵债、搞活无望的国有企业,坚决果断地予以破产。有可能进入国家破产计划的千方百计争取列入国家计划破产,有条件依法破产的积极稳妥地依法破产。今年,争取完成5户自治区属长期亏损企业的破产。

三、强化企业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企业改革、发展、脱困的实践充分证明,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强化三个方面的管理:

(一)强化领导班子管理。这既是搞好企业的经常性工作,也是解决我区工业问题的当务之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企业干部管理权限,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加大考核力度,不称职的果断调整,违纪违法的依照法纪坚决查处。特别是连续3年亏损严重和改制缓慢的企业领导班子,要作为考核和调整的重点。调整下来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原待遇,更不得异地任职。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者也要明确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分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上项目、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和担保等重大决策,必须征得出资人的同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亏损和拖欠职工工资期间,不准购买、’新建或改扩建办公楼,不准购置高档办公设备,不准购买或以“顶帐”为名更换小汽车,不准用公款为领导购买、建造和装修住房。

(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借鉴区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围绕投资、成本、财务、质量、安全等方面,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的重大投融资项目(包括并购企业)必须按决策程序决策,对决策失误而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必须严格实行成本否决制度,大力开展挖潜降耗活动,下大功夫降低产品成本;必须更加严格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资金帐外循环,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必须狠抓产品质量的提高,以质量求生存、谋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在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委派监事会制度。对自治区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将国有资产授权其

经营,同时与经营者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对其他国有及

四、减轻企业负担,创造宽松环境

下同)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注册资金超过原企业注册资金部分,按规定标准的20%收费。税务、土地、建设(房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书、土地登记证书、房屋产权证书,每证只收工本费;免收契税、土地出让金、房产交易费、勘察丈量费、变更登记费等。供水、供电单位和邮电部门为企业办理水、电、通信等过户手续,免收过户手续费、开户费;企业不增加用水、用电和不要求进行管网改造的,供水、供电部门不得向企业收取增容费。中介机构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宁政发正1999)63号文件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经资格认定的评估机构已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收费的,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再让其他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重复评估收费,否则重复评估费用由该部门支付。为了引导企业如实反映经营状况,对2000年度的亏损企业免征今明两年的所得税。

(六)多途径减轻企业负债。自治区、市县财政历年借给国有困难工业企业周转金,原则上转为国家资本金,按管理权限报批。参照国家愤转股的做法,自治区各投资公司在国有困难工业企业的债权可转为股权,帮助企业减轻负债,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机制转换。保持全区工业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必须保证必要的投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其创造))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一)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自治区计委、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及时掌握信息,认真研究政策,精心筛选项目,努力做好工作,在破产兼并、债转股、国债贴息、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等方面,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需要承诺的有关部门要积极承诺,·需要配套政策的及时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需要协调的要积极协调,坚决克服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等现象。

(二)确保各级财政对工业必要的投入。自治区财政实际用于支持工业改革与发展的资金要逐年增加,各市、县(区)财政每年用于工业的资金也要相应增加,力求与工业发展同步增长。

(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全区工业的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机构要把支持发展工业和搞活企业同自身的经营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尽快改变工业贷款特别是流动资金贷款减少的状况。在困难企业债务的处置上,要最大限度地用足用活政策,支持企业扭亏脱困,为我区的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

(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各地、市、县(区)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努力扩大各级担保中心的担保资金规模,不断提高担保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多种经济成份担保机构的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工业,努力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五)减免“三改”企业有关收费。为了支持企业加快改革改制、改造,工商行政更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注册变更登记,每件收费50元;办理商标变更登记,每件收费500元;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

(七)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在原征2%教育费附加的基础上,再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2%开征分离企业学校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补助各级政府接收企业中小学的费用,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完成中小学的分离,鼓励社会办学,‘民间办学。企业办的医院、卫生所、幼儿园等加快分离,实行社会化管理。

五、推进技术进步,加快结构调整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用优势产品替代落后产品,促进结构优化和升级,是我区工业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必须抓紧抓好。通过多种途径,到2002年使科技进步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40%左右。

(一)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今明两年,争取实施10个左右技改国债贴息项目和“双高一优”项目、40个左右自治区重点技改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上),确保技术改造投资年增长20%以上。

(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今明两年,组织实施国家和区级技术创新项目60个、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100个;组建10户自治区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争取4户通过国家级认定。

(三)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和发展若干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能力强的大公司(集团),带动全区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四)加大关闭“五小”的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坚决关闭一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质量低劣、技术落后的小企业,今明两年关闭的重点是小煤矿、小水泥、小造纸、小冶炼等。

六、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依然是我区的主导产业,工业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全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必须贯彻落实“集中精力抓好工业”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工业的领导,支持工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分级负责。自治区管理企业的扭亏脱困.由自治区负责,地、市、县管理企业的扭亏脱困由地、市、县负责,集团公司子公司的扭亏脱困由母公司负责,原自治区属企业改制后国有资产全部退出或不占控股地位企业的扭亏脱困由所在地负责。企业是扭亏脱困的主体,要把扭亏脱困的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扭亏。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在扭亏增盈上,要重点抓好盈利大户的增盈和亏损大户的减亏扭亏;在缩小亏损面上,要重视抓好大量微亏企业的扭亏脱困。

3.《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哪些看点 篇三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又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为贯彻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推进和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现针对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根据我校新时期发展目标及要求,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坚持教学工作会议制度,观念先行,不断深化办学理念。学校及各系各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科学的质量观,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切实把提高教学质量工作落到实处,确保2010年学校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

2、加强教学管理组织建设。根据科学规范、分级管理、精简高效、统一协调的原则,逐步实现教学管理工作重心向系级下移的校、系、室三级教学管理模式。健全三级教学管理队伍,明确三级教学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形成由校长负责、教务处牵头、系部为基础、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本科教学管理组织体系。学校各级要认真执行《上海建桥学院教学管理条例》,各司其责,使日常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各级教学管理队伍要加大新形势下教学管理规律的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3、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进一步强化学校文化理念对教学工作的引领作用,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加强和推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教师在校内的教学活动,调动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并引导教师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规范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促使管理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学生的行为,促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活动;日常教学管理要将科学化与人性化有机结合。全校师生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在制度上进行规范,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二、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优势特色专业

4、进一步树立科学质量观。要加深理解由高职教育到以本科教育为主转变 1

对学校发展的意义,根据学校培养技术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标定位,深刻理解“理论基础较扎实、专业口径较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和“会学习、会创新、会做人”的本科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树立“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思想和好的教风,积极为学生的成长集纳资源、为学生的成才建设通道,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5、要从上海和长三角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合理设置学科专业。各专业要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本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所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要求,建立与培养目标和生源特点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与实践体系。以通识教育为基础,构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宽泛的知识基础,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构建学生应用知识和技术解决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要确保达到国家对各专业学科基础的基本要求,注意拓宽专业口径。课程设置避免贪多贪全,理论教学避免偏专偏深,实践过程避免单纯实训。要根据相关产业和行业对专门人才的实际需求,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在人才培养过程的实践中加强研究,积累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经验,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每个系都要有1个专业争取成为上海市的特色专业,学校建设2-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6、各专业都要在区分清楚技术应用型本科人才与技能型高职高专人才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不同要求的前提下,认真探索本科人才的培养模式。积极推动各专业与社会各界、国内外高校以及校内相关专业的广泛合作与交叉渗透,积极开展“3+1”、定单式、半工半读、主辅修制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充分利用上海建桥技师学院的资源,将人才培养与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微电子学和旅游管理三专业率先进行校企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同时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

7、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要围绕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所需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要求,从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出发,建立由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要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要大于80%;提倡实验单独设课;鼓励将实践环节与职业资格模块有机结合。要高度重视每学期期末集中实

践环节,精心设计实践内容,妥善安排实践时间,周全落实实践场所,切实保证指导到位,严格完成实践考核。要加强产学研密切合作,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

8、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施“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科技能力训练计划”,依托学校实训中心和系实验室的功能作用,发挥教师指导学生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引导,大力开展创新性实验和工程训练,吸引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科技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实践,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创新教育的受益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争取获得国家级大学生自主开展创新性实验的资助项目

9、推进和实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落实不同层次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通过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平台,改革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个性化教学新模式。教师要从以语言传授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转向以语言知识传授、学习方法和应用技能指导的,课堂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的,面向全体学生与面向个体学生相结合的,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上来。要研究建立多样化的大学英语学习评价体系,重视形成性评价,加强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语言应用能力发展情况的检测。要对参与试点的教师给予政策倾斜。

10、加大核心课程建设力度,重点建设对学生培养质量影响大、覆盖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形成校、系两级核心课程体系,构建以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课程体系。有重点地培育精品课程,大力推进校、市、国家三级精品课程建设,有效发挥精品课的引导、辐射作用。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课程建设的“3个1”目标,即学校争取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每个系部至少有1门市级精品课程,每个专业至少有1门以上市级重点课程,以此带动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高质量的课程群。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教学内容。全面推广和广泛使用“国家精品课程”,积极尝试与其他高校之间的跨校选修课程机制及学分互认等,积极引进国外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研究和借鉴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享受更多的优质教学资源。

11、建立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支持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选奖励制度,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增强对教学改革成果的培育意识、应用推广意识和工作力度,争取每个专业都有校级教学成果,每个系部都能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学校获得3-4项市级教学成果,争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完善定期教研

活动制度,继续开展教学竞赛、组织教学研究公开课等,鼓励教师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目标,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开展教学方法及手段改革的实践研究;积极推广启发式教学、研究性学习、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和合作式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参考资料,引导学生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发挥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

12、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强校战略,按照“引进杰出人才,培养优秀人才,用好现有人才”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学科带头人、本科主讲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使之适应本科教学的需要,达到教学评估的要求。

13、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围绕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按课程群逐步建成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授领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学团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通过创建教学团队,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组织科学研究课题,并把研究成果转化到教学内容之中,不断取得较高水平的教改成果。通过教学团队建设,使那些学术水平高、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教师脱颖而出,培育出较多的教学名师。要充分发挥教研室在开展教学讨论、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学校每年遴选1个市级教学团队,1名市级教学名师,争取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

14、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在教学团队中,通过“一帮一”结对子,为有教学经验的老教师主讲的课程进行辅导,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要加大青年教师培养与培训的工作力度,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产学研合作、参加国内外进修和学术会议、与其它高等学校教师交流经验等,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和水平。新聘任的青年教师要有一定时间从事学生班主任工作,提高他们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5、逐步完善教师工作量制度,通过聘任、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职工待遇。热情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五、继续完善教学评估制度,建立教学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

16、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逐步形成由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课堂教学评估以及多种教学环节专项评估构成的评估系统,把日常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总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过程性评价为主。完善领导和教师听课制

度、同行评议制度、学生评教制度、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等制度,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形成教师、系部、学校三级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

17、从现在抓起、从平时抓起,按照上海市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的审核条件,明确办学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壮大师资队伍,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健全教学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为审核工作认真积累办学资料,确保学校和每个专业都顺利通过审核。

六、加强教学基础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强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着重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鼓励教师采用多种方法改造和更新实验设备,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大力改善实验教学的硬条件和软条件。通过学校实训中心的运行机制,建设学科大类实验实训中心,积极争取获得2-3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争取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力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充分挖掘校内各系、各部门的教学资源,开展校内实习、实训。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教学实验的结合,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要加强实验和实习教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应政策,引导、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验和实习教学工作。

19、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把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实践研究,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统筹规划并建立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平台,鼓励教师开发、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及网络课程,形成多学科、多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提高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水平和效果。加大对图书资料和数字资源的投入,大力培养和提高本科生通过计算机和多媒体课件学习的能力,以及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20、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严格执行教材选用的规定,鼓励使用国家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跟踪教材使用情况的反馈,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编写国家规划教材和各种创新教材,支持教师结合课程建设编写适合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编写符合本校特点的补充教材。要加强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和网络教材的有机结合,实现教材建设的立体化和多样化。每系都要争取教材入选国家级“万种新教材建设项目”,有本科教材获得上海级优秀教材。

4.《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哪些看点 篇四

教高〔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现就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采用各种措施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学质量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教学质量作为考核学校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要加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组织建设,完善由校长负责、教务处牵头、院系为基础、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本科教学管理组织体系。

2.按照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正确处理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树立全员育人思想和好的教风,规范教师与管理人员教书育人活动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端正学风,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对课堂、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教学各环节的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3.进一步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证教学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 1号)的有关规定,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证教学工作必需的各项经费。要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实践、图书资料等教学基本条件的投入,加大对教学改革所需经费的支出力度。

4.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要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教育全过程。要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 育质量,着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大学生,要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专业结构调整

5.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学科专业。要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研究建立人才需求的监测预报制度,定期发布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状况,引导高等学校及时设置、调整专业和专业方向,密切与社会用人单位的联系,培养满足国家经济社会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要根据国家对各专业建设的要求,在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要大力培育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加大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专业品牌和特色。设置新的本科专业,要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必要程序,充分考虑职业岗位和人才需求,要有成熟的学科支撑,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拥有相配套的师资条件、教学条件和图书资料等,并投入必需的开办经费,加强对新设置专业的建设和管理。

6.密切与产业和行业的联系,加强紧缺人才培养。高等学校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相关产业和行业对专门人才的实际需求,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工作。要加强与产业和行业的结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加大紧缺人才培养力度,为产业部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政策引导、信息发布、行政规范等多种措施,加强对特殊专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保护特殊专业、国防急需专业、面向艰苦地区和行业的专业,扶持和培育国家急需的新兴专业。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

7.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要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要优化课程结构,构建以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课程体系。

8.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要采取各种措施,通过推进学分制、降低必修课比例、加大选修课比例、减少课 堂讲授时数等,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全面推广和广泛使用“国家精品课程”,积极鼓励高等学校之间的跨校选修课程机制,加强高等学校之间学分互认等,使学生享受更多的优质教学资源,并逐步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机制稳定化、常规化。

9.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要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特别要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要加强产学研密切合作,拓宽大学生校外实践渠道,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基地。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质量,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

10.进一步推进和实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要全面推广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成果,充分运用优质教学软件和教学资源,深化大学英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校建立网络环境下的英语教学新模式,切实促进大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的提高。加强大学英语师资培训,造就一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骨干教师。推进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研究建立四、六级网络考试系统。鼓励开展双语教学工作,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积极聘请国外学者和专家来华从事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工作,鼓励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能力。

11.大力推进文化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要把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通过文理交叉、学科融合,实现课程的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积极支持高校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高等学校建成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的精神家园。

12.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要不断加大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力度,积极探索国内外共同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进 国外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研究和借鉴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为提高我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要大力引进国外优秀专家学者来华授课或开展教学领域的交流和研究活动。要制订学分互认的政策,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国外大学选修课程学分和学习交流,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

四、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发挥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

13.坚持教授上讲台,保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教学。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学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者不得被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被聘为教授、副教授后,如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不得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要发挥教授、副教授在教学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鼓励教授、副教授投身教学改革,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力推进启发式教学,不断取得高水平教学改革成果。要重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高水平专业人才承担教学任务和开设讲座。

1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度,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要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度,使青年教师通过为教授、副教授的主讲课程进行辅导,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提升教书育人水平。未被聘为副教授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作为基础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要加大青年教师培养与培训的工作力度,支持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产学研合作、参加国内外进修和学术会议、与其它高等学校教师交流经验等,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和水平。新聘任的青年教师要有一定时间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提高他们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5.建设教学团队,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教学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要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建设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授领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鼓励高等学校创建跨学科的教学团队。要通过创建教学团队,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开展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要充分发挥教研室在开展教学讨论、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五、加强教学评估,建立保证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16.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教育部将根据国家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新要求,继续开展并不断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定期评估制度,把教学评估的结果作为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促进教学工作、重在提高教学质量。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和公布制度,并作为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专业评估和工程教育认证、医学教育认证等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高等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7.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的内部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形成社会和企业对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评价制度、课堂教学评估制度、实践教学评估制度、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同行评议制度、学生定期反馈制度及教学督导制度等,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完善教师、院系、学校三级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教学基础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强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要根据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需要,不断改善实验和实习教学条件,采用多种方法改造和更新实验设备,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为教学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实习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教学实验的结合,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要加强实验和实习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验和实习教学工作。

19.把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信息技术正在改变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高等学校要在教学活动中广泛采用信息技术,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教学及管理的网络化和数字化。要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教师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培养和提高本科生通过计算机和多媒体课件学习的能力,以及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的能力。

20.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编写国家规划教材和各种创新教材。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努力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要加强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和网络教材的有机结合,实现教材建设的立体化和多样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及时制定本地区、本学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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