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定金合同书

2024-10-21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书(共7篇)

1.房屋租赁定金合同书 篇一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1

甲:

乙: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__(证书号: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

第二条__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方式。

第三条__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__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__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__在本合同的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__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__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__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2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现乙方已经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租用此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房屋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定金

2.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定金元整(大写)。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2本合同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予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第三条约定内容(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3.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3.2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月(大写)。

3.3租赁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3.4租金支付方式:个月一付,乙方以方式支付给甲方租金,甲方接收租金的银行卡卡号为:。

3.5租赁用途:

3.6租赁期内乙方需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3.6.1水费元/立方米、物业管理费元/月。

3.6.2电费按(□约定单价元/度计算/□分时及阶梯电价计算)。

3.6.3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或缺失,由承租人赔偿或修复。

第四条其他

4.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

4.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终止。

4.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可视为违约。

4.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内容签约可视为违约。

4.5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区

二、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同时乙方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付_____押_____。

2、甲方承担________。其他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若是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4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区 小区室共计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起租日为年月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 方: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5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现乙方已经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租用此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房屋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定金

2.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定金元整(大写)。

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2 本合同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予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

由甲方没收。

第三条 约定内容(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3.1 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3.2 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 元/月(大写)。

3.3 租赁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3.4 租金支付方式: 个月一付,乙方以 方式支付给甲方租金,甲方接收租金的银行卡卡号为: 。

3.5 租赁用途: 。

3.6 租赁期内乙方需承担: □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3.6.1水费 元/立方米、物业管理费 元/月。

3.6.2电费按(□约定单价 元/度计算 / □分时及阶梯电价计算)。

3.6.3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或缺失,由承租人赔偿或修复。

第四条 其他

4.1 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

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

4.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终止。

4.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可视为违约。

4.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内容签约可视为违约。

4.5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县路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类型,主要装修和设备不得弄坏或出卖,否则赔偿,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乙方租赁期间房屋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

第四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玛: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现乙方已经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租用此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定金

2.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2本合同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予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

由甲方没收。

第三条约定内容(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3.1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个月。

3.2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月(大写)。

3.3租赁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3.4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个月一付,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支付给甲方租金,甲方接收租金的银行卡卡号为:____________。

3.5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3.6租赁期内乙方需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3.6.1水费____________元/立方米、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元/月。

3.6.2电费按(□约定单价____________元/度计算/ □分时及阶梯电价计算)。

3.6.3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或缺失,由承租人赔偿或修复。

第四条其他

4.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

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

4.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终止。

4.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可视为违约。

4.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内容签约可视为违约。

4.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__室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_%。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乙方已经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租用此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第三条约定内容(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1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

2、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个月一付,先付后住。

5、租赁用途:__________。居住人数为:____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6、租赁期内乙方需承担:□水费/□电费/□上网费/□燃气费/□电话费/□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房屋租赁税费/□室内设施维修费/□车位费。

(1)水费____元/立方米、上网费____元/月、燃气费____元/度、电视收视费____元/月、治安费____元/月、物业管理费____元/月、卫生费____元/月。

(2)电费按(□约定单价____元/度计算/□分时及阶梯电价计算)。

(3)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或缺失,由承租人赔偿或修复。

7、租赁期内乙方(□在屋内指定位置可烧煮食物/□在屋内及房屋周边区域严禁烧煮食物)。

第四条其他

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可视为违约。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内容签约可视为违约。

5、本协议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区_____室共计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 元,付款方式为,起租日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 元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四、房屋租金

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付_________。

五、其他

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2、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用房,月租金为元,缴租方式,计人民币(大写)(¥元)。

3、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合同期满甲方验收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损坏、水电不欠费即可退还乙方。水费号:交费地点:__自来水公司。电卡在租赁期间由乙方保管,协议期满后归还给甲方。

4、乙方无权将该房转租给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害应及时维修,否则按价赔偿。

5、房屋附属设施:

6、乙方必须遵守当地xxx门管理规定和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卫生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7、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按照该房月租金的两倍赔偿给对方。如遇拆迁等不可控因素,则不算违约行为。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租期止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13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证书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丙方(居间方)

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房屋租赁定金合同书 篇二

一、租赁内含利率与租赁合同利率的内涵

根据租赁准则,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 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中以I租赁内含表示租赁内含利率, 以I租赁合同表示租赁合同利率) :

多数情况下是先确定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然后采用内插法求租赁内含利率。科学、准确地确定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是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的前提。

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规定根据租赁标的物的实际成本计算承租人分期偿付租金的利率。租赁合同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分, 具体采用何种利率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利率计算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就是计算租金的逆运算, 即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

二、租赁内含利率与租赁合同利率的关系

1. 公式比较。如以租赁合同利率对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 则有:

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进行比较 (其中, 出租方每期收取租金=承租人每期支付租金) , 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若公允价值>实际成本, 有:

如果第三方担保资产余值和未担保余值为零, 则租赁内含利率小于租赁合同利率;如果不为零, 则租赁内含利率与租赁合同利率的关系不好确定。

若公允价值=实际成本, 有:

则租赁内含利率大于或等于租赁合同利率。

若公允价值<实际成本, 有:

则租赁内含利率大于租赁合同利率。

通过以上分析可发现, 租赁内含利率并不一定小于租赁合同利率, 租赁准则中关于租赁内含利率小于租赁合同利率的隐含假设不准确。

2. 理论推断。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作了解释, 即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在理论上, 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均符合公允价值定义, 在实际中对资产也多以现行市价或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资产的公允价值。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理解为现行市价或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则包括租赁标的物的成本、利息和营业费用。租赁标的物的成本除了包括租赁标的物自身价值, 还应包括出租人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 如是进口的还包括进口关税;利息是指出租人因购买租赁标的物而筹措资金所支付的利息;营业费用指出租人开展租赁业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业务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可以看出, 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涵盖范围大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涵盖范围, 一般情况下大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 租赁内含利率通常情况下是大于租赁合同利率的。

三、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租赁准则规定, 在租赁期开始日, 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此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操作, 一是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不好确定, 使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 承租人由于折现率取值不同而出现相同条件下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不同的状况。

笔者认为, 租赁资产入账价值是非常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从中不难发现, 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来购买租赁物的, 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购买成本甚至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清楚的, 承租人可参照自己购置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 将购买价格加上租赁物的途中运输、保险、安装费等达到可供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费用,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按租赁合同利率折现后, 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即承租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在租赁期间进行摊销即可。

另外, 为防止承租人将融资租赁作为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出现表外融资的情况, 可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按租赁合同利率折现) 与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比较, 比值超过 (含) 90%, 就可确定为融资租赁, 这在实践中操作性更强。

摘要:租赁内含利率并不一定小于租赁合同利率, 通过公式和理论比较, 多数情况下租赁内含利率是大于租赁合同利率的, 和租赁准则的隐含假设不相符。承租人对最低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时使用租赁合同利率更为相关和可靠。同时, 确定承租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有更简单实用的方法。

3.房屋租赁定金合同书 篇三

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最后一个条件“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 这个条款显然针对一些开发商在卖楼前描绘自己将来离轨道交通多少距离、周边有多少配套设施,而交房时付诸阙如的情况而设定的,这样,消费者就不容易被吹得天花乱坠的广告所欺骗了,这个条款值得其他城市学习。

为争议问题度身定做的条款

本次制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提示,开发企业建设商品房必须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房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有其他问题的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开发企业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此外,由于北京冬天的供暖问题是购房者一大关心的问题,由此引发的能源节约条款也成了这个合同的亮点。开发商另外应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上水、下水、电、供暖、燃气等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公共绿地、道路、停车场,幼儿园、学校、会所、购物中心、体育设施等其他设施也应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买房人对开发企业入住时必须先交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等税费,存在较大争执,甚至引起集体上访。本次制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在签约时可就有关税费的缴纳是否委托进行约定。购房人不同意委托开发企业代交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等税费的,购房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自行依法缴纳。当事人双方就交费的具体事宜应进行约定。

示范文本还约定开发企业应明确所售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该物业企业必须已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同时还需约定地上停车费、地下停车费的收费标准。

综合上面讲的几大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北京新版合同的一个主要特点:它具备鲜明的地方特色,注重保护消费者,而且根据当地比较多发的房产纠纷,如虚假广告、配套设施不到位、税费交纳争议、供暖问题、停车费以及前期物业管理等,制定了密切相关的条款。

开发商大叫三难

新版合同出台后,给开发商带来更多约束,而很多条款对于开发商来讲实行起来异常艰难,而北京的开发商的“难惹”也是出了名的。对其中三个修改较大的地方,开发商提出了强烈质疑。

首先,新版合同中增加了出卖人对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承诺条款,要求出卖人承诺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空气质量,防水功能,装修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等方面必须达到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定以及和买受人约定的条件,否则需要承担赔偿甚至退房的责任。与以前的版本比较起来,不仅把质量约定的范围的规定扩大到了空气质量,而且对防水、装修、装饰的质量问题都进行了更明确的约定,提出了赔偿的方式。

而这一点对于开发商来讲扩大了责任范围。一些开发商认为对于工程材料的质量很难达到完善的控制,主要由于上游材料厂商的产品质量控制不是很严格,在如此大的工程中能够有完全质量保障的材料并不多,因此对如此多的细节进行约定增大了开发商的风险,而且建材厂商的产品质量也不会因为新版合同就有所提高,因此这样的条款对开发商来讲是不公平的。

而北京隆安律师事物所的陈旭律师对此认为,这样的规定的确增加了开发商的责任,但是其目的就是要求开发商更严格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和建材商,由此形成的风险需要开发商与建材商之间以更严格的法律合同加以约束,从而形成消费者约束开发商,开发商约束施工建材商的良性机制,形成整个产业链的良性循环。

其次,新版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还包括商品房实行节能措施的规定。此条款要求商品房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按照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同时买房人可以向出卖人要求赔偿违约金。

对此条款一些开发商认为现在为市场竞争压力使得建筑设计越来越重视外观美化,大面积采用落地玻璃、包括大面积的挑高等措施都一定程度上对能源消费有所增加,完全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行有难度。而且开发商担心很多买房人在购买的时候要求新奇美观的设计,而使用的时候又要求节能指标,这样会造成明知道这样的房子对能源有所浪费还是购买,而住房的时候有任何的不满都可以以没有达到节能措施对开发上要求索赔,这也是不公正的。

作为本次新版合同律师委员会委员的陈旭律师对此也有解释,他认为开发商在设计上有义务遵守国家相关的规定,或者与买房人事先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对房屋耗能情况进行明确约定,也可以免除开发商在这方面的责任。

最后,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旧版合同中约定在若干工作日能开发商向有关政府单位提交产权登记合同,而在新版合同中做了细微而关键的变化,要求出卖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该房屋所在楼栋的初试登记工作,取得该房屋所在楼栋的权属登记工作。

这个规定将以前开发商的提交材料义务扩展到了对办证结果进行负责。对此,很多开发商认为自己只能负责材料的提交,而接下来是政府审批的事情了,如果政府审批迟缓造成了产权证不能按期办理,而开发商确承担政府工作的责任,还是不公平的。

4.租赁定金合同 篇四

甲方: 编号: 乙方 :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房号为,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乙方同意缴纳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定金,乙方保证在甲方(电话、邮件或媒体)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甲方 项目的销售现场,与甲方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定金直接转为租金,若乙方逾期未缴纳应付租金或拒绝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所租赁的写字楼,甲方有权将该写字楼另租售他人,同时乙方所交纳定金不予退还。

三、本合同载之地址或电话如有更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保证此合同内提供之信息资料真实、确切、有效。如因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本定金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在甲乙双方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后,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甲方收回。

五、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署地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 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置业顾问签字:

5.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篇五

买 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面积: 楼层: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 %支付,即为人民币 元($ 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 %支付,即为人民币 元($ 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2)乙方于 年 月 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3)

(4)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3,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其他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并由丙方收回.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方共有人: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6.规范版租赁定金合同 篇六

丙方(中介方):

第一条:承租条件

乙方拟向甲方求租位于区弄号室的房产,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乙方愿意以人民币 元(¥ 元)的月租金求租该房产。房产现状及承租条件由附件另行规定。

第二条:意向金转定及相关责任

(一)鉴于乙方委托丙方按照附件所列承租条件与甲方进行进一步洽谈,乙方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 元 给丙方作为洽谈专用。乙方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随时查询丙方的

业务处理情况。

(二)甲方接受乙方承租要求并签署本合同的,视为甲乙双方同意依本合同各项规定完成本租赁事宜而无须另行通知。意向金则自动转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方定金,甲、乙双方承诺接受本合同及《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罚则规定的约束。自意向金转为定金之日起,甲方若反悔,不愿以本合同的约定条件签订租赁合同,或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依据本合同所交付的定金;乙方若反悔,不愿以本合同的约定条件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或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不得要求甲方返还依据本合同所交付的定金款项,但因不可抗力的除外。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定后,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同意将所得的违约金的一半金额支付给丙方作为丙方劳动的报酬。

(三)若乙方所提之要求甲方无法接受致使交易无法达成的,丙方在本条第(一)项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将上述意向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服务报酬

(二)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丙方应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等相关的交易手续。

第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先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7.融资租赁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篇七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第一, 融资租赁合同必然与另一个买卖合同相互依存。融资租赁合同本身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受益,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可见,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具有同一标的物, 出租人为了将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 必然先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 买卖合同的签订系基于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的需要, 同时也是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必要条件。

第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此点不同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一般财产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确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还可以是其他形式。但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笔者认为, 这主要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本身较为复杂, 融资数量较大、租赁期较长、涉及当事人数量较多及其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等。

第三, 融资租赁合同在确定和交付标的物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具体说来,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需要出租人作为买受人, 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来实现, 这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确定及数量、质量等均由承租人来确定, 而并不取决于买受人, 这是融资租赁合同在标的物确定方面的特殊性。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而是由承租人检查验收、领受标的物。

第四, 融资租赁合同往往牵涉三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当然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而根据199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 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 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对此, 笔者的理解是如果仅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欠租纠纷, 而不涉及其他, 也就没有必要将供货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第五,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这与一般的财产租赁合同有所不同。

第六,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可以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和出卖人,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 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索赔的权利应由出租人行使。但是, 由于买卖合同是否得到完全正当的履行, 直接涉及承租人的利益, 为此,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另外, 由于承租人更了解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 法律如此规定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第七,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这与一般财产租赁合同不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在租赁期满时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支付租赁物残余的价值购买租赁物而取得其所有权、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或以预定的租金继续承租租赁物, 等等。

第八, 融资租赁合同中在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方面也有特殊规定。《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二、融资租赁合同和保留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交易目的不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将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移转给承租人, 其目的是取得租金, 而在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尚需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特别规定;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买受人的交易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而出卖人的目的则是取得价金。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必须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如前所述,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在承租人是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时候, 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合同履行完毕后二者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不同

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有特别约定, 承租人才可于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一旦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成就, 标的物的所有权便当然移转买受人所有, 无需另订协议。

三、国融资租赁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国融资租赁市场上信用缺失, 信用体系有待完善。相较于美国租赁业租金回收率平均高达99%, 中国融资租赁租金的回收不容乐观。在相关的市场调查中, 租赁企业关心的问题, 拖欠租金占第一位。

二是相关立法有待健全。法律制度不健全, 无法可依。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租赁纠纷日益增多, 由于日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租赁立法, 使租赁机构权益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缺乏信用保险制度, 由于融资租赁的租赁对象价值大、租赁期长, 承租人一旦欠租, 将使租赁机构承担巨大风险, 严重的欠租问题给我国投资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 危及我国租赁业的生存与发展。

综上所述, 融资租赁虽然在我国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 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因此, 我国应该尽快采取措施, 使融资租赁发挥其自身的优势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人们对融资租赁合同有更深一层的认识。这不仅有利于对合同进行分类和管理, 而且对于确保融资租赁的法律适用和维护当事人权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摘要: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 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文章通过对融资租赁特征等方面的分析, 对这种新兴的融资方式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特征,区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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