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2024-09-13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共8篇)

1.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篇一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请欣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层次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的会计行为将逐步走向规范。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目标将不再是会计报表的“三性”鉴证,而应向管理的领域有所深入和发展。

一、从审计的产生和发展论审计目标

独立审计产生于工业革命时代。那时,财产所有者对财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其真实性。他们想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因而,此时的审计目标是查错防弊。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会计业务也日趋复杂,此时,审计对象已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审查,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在此阶段,查错防弊这一目标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审计的功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

进入20世纪30~40年代,随着世界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证券市场的涌现及广大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情况的关心,整个社会注意力转而集中于收益表上。特别是1929~1933年间的世界经济危机,从客观上促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从仅仅关心企业财务状况,转变到更加关心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在此期间,审计总目标是判定被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

20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各经济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渠道推动本国的企业向海外拓展,跨国公司得到空前发展。国家间资本的相互渗透,使审计对象日趋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审计目标也从原来的仅限于验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公允性扩展到内部控制、经营决策、职能分工、企业素质、工作效率、经营效益等方面。因此,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便从传统审计中分离出来,评价企业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成为独立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二、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可谓煞费苦心。因此,注册会计师单纯的报表审计并不能解决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企业迫切需要事务所能通过审计,为其在改革管理体制,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信息,提出建议,给予帮助。但很多事务所尚无足够的能力或尚未注意紧扣企业想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工作。这也是企业对社会审计缺乏内在需求的原因之一,应引起事务所的足够重视。注册会计师应牢记,客户是上帝,企业的需求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审计报告,仅仅是对被审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但对改进管理的建议在审计报告中不便详细表述,然而众多的对企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恰恰是委托人最需要的,也是他们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所期盼的,因此,注册会计师除对会计报表“三性”表示意见外,如企业需要,可以出具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对委托人管理当局提供了建立和改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有利于企业发展,同时也检查了前期建议改进结果情况。正是这种建议和改进的循环,对委托人管理当局提高管理水平起了重大的作用,深受委托人的欢迎。

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反映,每一个科目都反映着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从每一科目中都可以分析比较,看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强弱点,注册会计师有能力通过专业知识对会计报表各科目反映经济事项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以管理建议书的方式给委托人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从管理建议书中获得收益的企业,把审计工作看作是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谋,对审计十分欢迎。审计只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其最终目标应是企业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管理建议书虽只是书面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切不可忽视。

三、 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发展论审计目标

随着会计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仅靠报表审计是难以保住市场份额的。事务所必须要有超前意识和高瞻远瞩的`思想,必须调整审计目标以适应市场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的会计行为将逐步走向规范。因此,企业的报表审计将处于次要地位,而评价企业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将成为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据统计,国际“六大”会计公司,对管理咨询业都有不同程度的介入,最突出的是安达信国际会计公司,它不仅在管理咨询业务方面所取得的收入已逐步超过了其在审计和税务等传统领域所取得收入的总和,而且,它还取得了在世界所有管理咨询公司中排名第一的地位。 国际6大会计公司中的其它几家会计公司管理咨询业务所得的收入也达到其总收入的20%以上。并且,它们也都分别在世界排名前10位的管理咨询公司中拥有席位。难怪有人说,现在的会计公司究竟是应当继续叫会计公司,还是应当称之为管理咨询公司。可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管理咨询业的挑战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为此,注册会计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竞争较为激烈,国外同行的介入使行业竞争更为激烈,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领域被分解,业务范围不断缩小。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注册会计师除了巩固已有的业务阵地外,还应向周围辐射,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同时,努力向国际同行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寻求自己的发展途径。想企业之所想,把企业需求当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同时,把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好,把形象塑造好,牢记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真谛,相信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一定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崔华清,等.影响独立审计目标的因素[J].注册会计师通讯,,(7).

[2]薛洁.谈管理建议书的重要性[J].注册会计师通讯,1997,(60).

[3]徐晓雯.当前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注册会计师通讯,,(4).

原作者:陈晓芳/邓明然

来 源: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2.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篇二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9)》第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遵守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谓“应有的关注”,指的是谨慎的审计人员在计划和实施审计业务时必须保持的职业关注,也可理解为职业谨慎。尽管各国准则对职业关注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其内涵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尽到职业关注责任的标准,也是对职业关注的最低要求;二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评价自己的专业能力是否可以胜任所承担的责任,如果不具备这种能力,则应当考虑向专家咨询或拒绝接受委托;三是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勤勉尽责,积极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是注册会计师应具备职业的敏感性,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以质疑的思维方式对可能表明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对审计程序和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

“职业关注”是一个职业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法律诉讼中,“未能勤勉尽责,尽到应有的职业关注”往往成为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因及量刑的依据。但无论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还是司法判案的角度,如何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做到“勤勉尽责,尽到起码的关注”目前仍然是个难题。

二、注册会计师保持高度职业关注的必要性

( 一) 审计过程中大量职业判断的运用

职业判断,是指在审计准则、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和职业道德要求的框架下,注册会计师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和经验,做出适合审计业务具体情况、有根据的行动决策。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从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应对措施、评价审计证据到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等所有重要审计环节都需要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由于审计从本质上说并不是单纯的技术手段的运用,也不是按程序操作就能达到审计目的的流水线作业,而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分析判断的过程,这就要求注会计师首先应是一名好的分析师,能够跳出财务知识的囿苑,从整体、全局的角度观察被审计单位本身及其所处的行业环境,关注异常的变化或信号,敏锐捕捉相关信息,确定主要风险因素和高风险领域,制定适当的审计策略。

(二)审计的局限性及审计成本的限制

审计只能是合理保证财务报告中不存在由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而不能提供绝对保证,这是由审计的局限性所致。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广泛使用审计抽样技术,这一技术虽然能提高审计效率,但对审计质量却可能构成损害。由于不能对所有的业务进行审计,需要注册会计师运用经验、判断和技巧,关注抽样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并充分关注未抽取样本可能存在的潜在的问题对财务报告的影响,以控制抽样风险和审计风险。另外,由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局限性甚至是制度失效和管理层舞弊以及审计程序实施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阻碍和困境,都需要注册会计师敏锐地关注到异常的信息。同时,对审计时间和成本的考虑也促使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职业关注。面对被审计单位庞大的信息量,要在合理的时间和成本要求下完成审计任务,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职业关注在设计最佳审计程序和获取证据的成本之间进行权衡,重点识别和查找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事项,合理安排,提高审计效率。

(三)知识更新和客户反审计能力的提高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力的挑战

注册会计师是一个高准入的行业,专业胜任能力成为一种职业道德要求。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可分为获取和保持两个阶段。专业能力的获取虽然不易,但要在知识更新迅速、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要求不断提高的环境下,要始终保持与所提供专业服务相匹配的专业胜任能力却非常困难。尤其是在当前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审计知识与能力,还要掌握法律、金融、税务、计算机、管理等知识;面对不同行业的客户,还要了解相关的业务性质特点、流程、技术和工艺等行业知识。同时,不能忽视的是,客户的反审计意识和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很多客户的财务人员就是注册会计师出身,熟悉审计程序和方法,大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这些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时刻关注自己是否具备应当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如果注册会计师承接了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则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就是未尽到应有的职业关注。

(四)审计环境的变化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关注的重要性

接连曝光的会计舞弊案和随着越来越多的注册会计师卷入法律诉讼,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受到普遍质疑,人们通常会指责注册会计师在这些会计舞弊案中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关注。虽然审计并非专为发现舞弊,但是公众对于注册会计师查找舞弊的期望却日益增加,公众期望注册会计师能在舞弊审计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在2010年11月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以下简称1141号准则) 中也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舞弊审计中的责任。实务中,舞弊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中面临的最重要、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而且由于“深口袋理论”,在司法判案时也倾向加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但事实情况是,既便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仍有可能出现失误导致审计失败。面对审计环境的变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和职业关注的重要性空前提高。

三、舞弊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特别保持的职业关注

(一)关注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及舞弊动机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高度关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尽管防止和发现舞弊的责任在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但从所有已经查证的会计舞弊案来看,绝大多数都是管理层舞弊。由于管理层处于特殊地位,其所实施的舞弊的手段和方式具有不可预见性,管理层舞弊通常会对财务报表的整体产生影响并导致重大错报,且往往是精心策划并刻意隐瞒,所导致的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很高,如果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有理由怀疑可能存在管理层舞弊,应保持警觉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切不可相信管理层的解释或借口,也不能因为被审计单位以前没有舞弊行为而放松警惕。同时,由于舞弊动机是促发舞弊行为的主要动因,那些急需获得融资及再融资资格、摘帽保牌、以良好业绩以维持股价及获取更多政治或经济利益的被审计单位都具有极强的舞弊动机,且往往会让管理层甚至治理层搬出“为了公司的利益”这样的借口而实施集体舞弊,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客户要给予高度的怀疑和特别的职业关注。

(二)关注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及审计证据的评价

常规的审计程序是针对常规的审计项目设计的,但由于舞弊手段的多样性和舞弊行为的隐蔽性,将其用于发现舞弊却可能是无效的。而且,从近年曝光的会计舞弊案的情况来,舞弊行为呈现整体性和协作性的特征,一件舞弊案往往是管理层的整体性舞弊并且是内外协同完成,极端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舞弊群体。就舞弊手段来说,也许并不多么高明和复杂,但舞弊行为却更具隐蔽性,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可能会受到阻挠和障碍,获取的是虚假的文件和伪造的证明,在客户对内众口一词和对外协同合作的环境下,蓄意隐瞒的舞弊行为更难以被发现,甚至可能导致虚假的审计证据被注册会计师误认为具有说服力。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怀疑和最起码的职业关注是远远不够的,注册会计师应以怀疑一切和推定有错的态度,设计特别的审计程序,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并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以审慎的态度,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并应以能解除对所追查事项的怀疑为标准。

(三)关注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和经营环境的变化

审计证据的外部化是风险导向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是对于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外部信息的关注和环境证据的收集往往为注册会计师所忽略。其实,任何一个公司都是处于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微观经济个体,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以及行业的竞争程度、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所占的市场份额、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认可度都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其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的变化也必然会在财务报表中有所反映。这些信息和证据虽然不具有直接证明作用,但却能为财务报表中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力的佐证。业绩压力往往促使管理层实施舞弊,甚至可能存在通过舞弊掩盖经营失败并蓄意向注册会计师转嫁法律责任的动机,因此,在舞弊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要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高度关注,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急需良好业绩的公司要格外警惕,尤其是当外部信息与财务报表信息的严重背离时,注册会计师应高度怀疑舞弊的可能性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

(四)关注道德保持的难度及对审计意见表达的影响

3.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重构分析 篇三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制度安排政府审计

一、几个相关问题阐述

1.审计是委托代理理论的产物。从审计的发展史不难看出,审计的产生是以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旨在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评价、监督和鉴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中投资日趋多元化,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继分离,甚至管理层内部也产生一定的分权制。为了解决受托方是否较好地履行了受托经济职责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性等问题,委托方出于时间、空间限制,专业背景和经济等因素影响,当无法亲自直接鉴定受托方的履约责任时,只有通过审计手段获得相关信息。

2.目前产权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CPA)事务所为营利性组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章〈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可以知道由CPA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典型的企业属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注册资本为限负有限责任。为了生存对外要运用营销技巧争取审计市场,对内要缜密安排,严格核算审计成本和经济效益,依法按期纳税。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设立程序、条件、运行模式,以及内外生存发展环境等方面具有典型的营利性组织特点。

3.审计信息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在现代企业运营高度市场化的今天,企业的每一项经济活动都会涉及到政府、金融机构、债权人、股东、经营者等多种主体。企业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优劣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并被其影响。因此不仅利益相关者—现实股东、债权人、政府等会关注企业的审计信息,而且太多的利益无关者也会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和发展潜力,以期成为潜在的投资者。从这个意义上讲,CPA事务所制造的审计信息就演变成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

二、目前CPA审计制度运营的现状及原因探析

自1994年1月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开始实施,经过20多年的实践,现实注册会计师行业日益暴露出执业质量不高、社会公信力下降等诸多问题。基于上世纪90年代经济背景下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制度安排已凸显出诸多弊端。

1.上市公司内部股东权利“虚化”,强制被动性需求导致审计质量下降。在西方,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对审计信息的需求是自愿的,其自愿性的需求动机就要求审计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性。而在我国,政府是审计信息的主要需求者。诸如企业上市、融资、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重大经济活动,都需要政府审批决策。而决策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就是CPA提供的审计报告。因此作为企业来讲,对审计信息的需求是基于政府法规约束而被动产生的。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控股主体的法人资格虚化,以及两权分离引起的大众股东权利“虚化”,会引发经营者误导潜在股东或非控股股东,造成审计委托与受托关系异化,进而操纵CPA出具虚假审计意见。由此基于被动性需求动机和审计委托关系异化,使得各方对审计信息质量的需求标准呈下降趋势。

2.出于生存需要,CPA为经济效益会牺牲审计质量。由于CPA事务所为营利性组织,所以其首要任务是生存和赚取利润。从经济学角度上讲,CPA获取利润有两种方式:第一,通过严格执行独立审计准则,制造出客观真实的审计信息产品,以此换得高的收入回报和审计品质的提升。这种方式需要付出高额的审计成本。其二,为迎合审计信息需求者的不当要求,妥协出具虚假不真实的伪劣审计报告。这种方式仅需付出较低的审计成本,仍然也可获得高额利润。显然针对我国对审计信息的功利性需求动机和行会监管乏力,以及违规成本低廉的现实,众多CPA事务所都会选择后者,以牺牲质量换取所谓的生存和效益。

3.CPA事务所的企业属性无法肩负起制造公共信息产品的使命。我们知道,审计信息作为一种商品,其使用价值即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优劣评价,政府和股民依此进行投资决策。由此看来,审计信息产品质量的高低有可能影响到政府宏观决策和企业的生存发展,还会给各利益群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引发区域经济危机和社会稳定。而现实中低廉的违规成本或根本无法兑现的各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使得CPA事务所难以担负起制造公共信息的使命。

4.中注协的民间行会性质无法有效监管CPA。由于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官本位思想过浓,民间行会的社会影响力和监管能力十分有限。可以注意到,由于国情所致CPA的各类执业准则仍由政府官方制订并发布,这就在根本上奠定了CPA的政府管理体制。可以想见,中注协在行业准则制订权的缺失,必然会影响到从业人员管理以及该行业的战略发展。也正是由于准则制订权的缺失,也就使得中注协无法有效监管CPA。

三、重构CPA制度的政府审计模式

1.重构的原则与方向

(1)从审计信息的供给角度,CPA事务所应转换为非营利性组织,保证其审计结果不受经济因素影响。CPA事务所作为营利性组织的制度安排,在实践中由于审计委托双方遵循所谓的“等价交换”的市场法则,而客观上审计质量与审计成本通常成正比,在审计收费一定的情况下,事务所会尽可能降低审计成本,换得回报。只有将CPA事务所的生存动机转化为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而非营利,才能使其在审计信息的供给上所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做出根本性的改变。

(2)从审计信息的需求角度,CPA执业活动应转变为公营性的政府行为。据调查显示,近10年来我国对审计信息的需求67.9%来自于国家强制性的法规等要求,而17.9%的审计需求才来自于股东会或董事会。显然,由于政府需要,同时按照产权理论“谁所有谁监管原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由民间资本构成的上市公司,当然应由其亲自进行审计。这样既可以减少审计委托的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避免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质量损失,也能保证出具的审计报告在广大股民中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资本市场的正常有序运作。

(3)审计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要求CPA执业民间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于生产的审计信息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共属性,因此政府本身就有义务和能力向社会公众公告公共服务产品。而且其良好的信用度和强大的国家机器有能力运用行政、法律、财税和司法等手段,再辅以严密的政府监管体系,来化解风险、补偿损失、承担后果。因此CPA执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既是审计信息固有属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职能使然。

2.重构政府审计模式

(1)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目前在中介市场上,企业为上市或融资等需要政府审批时,就从CPA事务所购买审计信息产品,交由政府审核决策。该模式的实质即政府勿需置疑地依托审计商品进行政府作为。为杜绝管理当局同CPA发生审计合谋,应由负责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运转的官方机构—证监会负责组织审计事务。通过在证监会内部成立一个类似于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的中注协的审计机构,将民间CPA组织起来,组成一个专家审计咨询团队,具体行使行政权力和专业管理的职能。当有需要审计时,由证监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在审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执业CPA形成审计组进行审计。具体在开展CPA业务时,应遵循专业决策和专家治审的原则,建立专业审计官制度。即在专业决策上由CPA负责,当形成审计报告后由执业CPA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交由证监会。这样既保证了审计工作的专业含量,也体现和增强了审计报告的政府权威性。

(2)经费保障渠道。我们知道,证监会是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其运转经费由国家财政供养。由以上的制度安排,庞大的执业CPA审计咨询团队的生存经费除必要的少量办公费用由财政给养外,其余发生在审计过程中的人、财、物等直接费用,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以法律化的形式向有价证券的交易双方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缴所形成的基金,来弥补必要的审计成本。这样既保证了有充分的经费来源,也在根本上彻底割裂了审计委托代理关系中衍生的利益契约关系,有力地保障证监会领导的CPA团队能够客观独立地开展审计业务。

(3)监督管理机制。要通过建立定期的审计信息公告制度,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来督促政府诚信审计。所以审计信息不应仅限于企业发生重大经济活动时才审计并公开,而要对企业的财经状况定时对外公布。这样既可以避免被动需求使得审计功利化,同时也促进审计信息更公开透明,及时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要运用缜密的法律法规和严厉的处罚措施,约束政府审计从业人员和CPA,以保证政府行为的严肃和权威性。还要利用党内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等手段,严格执行渎职、行(受)贿官员问责制,甚至运用国家机器追究违规当事人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等举措,来敦促官员和CPA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提供公允的审计信息服务。

参考文献:

[1]陈关亭:独立审计关系异化的分析[J].审计研究,2004(5):78-84

[2]张奇峰雷光勇: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经济学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4):61-67

[3]龙小海黄登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经济学分析:制度和机制设计[J].会计研究,2005(6):16-21

4.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篇四

颁布时间:2011-1-15发文单位: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0]108号)的要求,现就我省注册会计师2011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在我会登记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1、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当年是否执行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4、是否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5、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6、会费交纳情况;

7、其他有关情况。

三、年检申报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交的材料

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表(附件1);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汇总表(附件2);

3、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未参加人员汇总表(附件3);

4、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4);

5、会计师事务所其它从业人员汇总表(附件5);

6、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退休证、离岗退养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2)注册会计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退休人员不需提供)。应注明姓名、参保单位名称、2010年缴费情况等信息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提供社保网上系统个人参保信息页面。注册会计师进所前如属单位内退或企业改制下岗人员,且社保基金为进所前单位购买的,应同时提交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注册会计师个人会费交纳凭证复印件(应以事务所名称通过银行转账交纳会费,并在银行回单、交费收据等凭证上注明团体和个人会费数额);

(4)注册会计师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参加省注协培训的在省注协网站下载培训合格名单,参加中注协、国家会计学院及其它省级注协培训的提供相关培训证明或证书,2009年未培训但2010年已补训人员应提供完成两次培训的证明)。

7、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报告。

(二)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应当提交的材料

1、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报告;

2、事务所提交的上述材料;

3、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汇总表(附件2);

4、暂缓通过检查或不予通过检查并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附件6);

5、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7)。

上述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其中附件2-7应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如注册会计师证书“年检登记”页已填满需换证的另交一寸彩照一张(粘贴照片汇集表单独上报,如身份证号变更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相关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年检程序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认真整理和填写相关材料,于2011年2月28日前上报省注协。其中,市(州)会计师事务所须先将年检材料上报所在地注管中心(省内分所按属地原则报注管中心),经注管中心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注协(边远地区可通过特快专递报送)。

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直接向省注协报送年检材料(1、6项)。

(二)省注协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中注协有关规定,对

部份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各市(州)注管中心也应根据检查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核查。

(三)省注协将年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及媒体进行公告。

(四)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年检公告情况,携带本所注册会计师证书到省注协加盖年检专用章(除武汉市以外的其他市州事务所将证书交各注管中心统一办理)。

五、不予通过及暂缓通过年检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予通过年检:

1、依法被撤销注册,或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2、未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受刑事处罚;

5、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7、其他不适合通过年检的情形。

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省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规定撤销、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符合非执业会员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暂缓通过年检: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未按规定交清会费;

3、所在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4、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5、其它需暂缓通过的情形。

暂缓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需待暂缓事由消除并通过年检后才能继续执业。

六、有关事项

(一)事务所在上报纸质材料之前应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系统,认真核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其它从业人员有关信息,信息不正确或缺失的,应及时修改或补录,如无权修改的应书面报省注协处理。

(二)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及报送有关材料,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问题,省注协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市(州)注管中心应按本通知要求,督促所辖事务所按时完成年检上报工作,并做好年检材料的审核、汇总及实地核查工作,对任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应查清其真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年检工作取得实效。

(四)事务所应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人数以2010年末数为准(名单见附件11);

(五)自愿申请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的人员,应填报《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件8),并交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的,应同时提交《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9)。

(六)为了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年检期间省注协将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转会手续。

(七)申报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注协注册部联系。

联系电话:67818783 传真:8727057

5附件:

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表;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汇总表;

3、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未参加人员汇总表;

4、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5、会计师事务所其它从业人员汇总表;

6、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检查并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

7、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

8、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9、非执业会员登记表(执转非);

10、换证人员照片汇集表;

1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应检人员汇总表。

5.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业行为 篇五

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是表现在审计活动中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审计行为科学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既要影响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又要影响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反之亦然。但总的说来,在三者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更能发挥关键作用。审计领导职业行为需要研究的内容也包括诸多方面,但核心问题是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是指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影响和引导行为人为实现群体目标而努力时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审计行为科学要求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具有与其实现的目标相适应的有效程度。在行为科学中,关于影响领导职业行为有效性的因素,国外学者提出了“三因素情景论”、“五因素论”、“三能力论”等多种观点。就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而言,影响其有效性的因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计行为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审计行为领导者不仅包括审计主体行为的领导者,还包括审计委托者行为和被审计者行为的领导者,即审计关系各方的与审计行为有关的领导者。二是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被领导者实际就是审计行为个体及其所形成的群体,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是上述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和群体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程度。三是审计行为领导者在实施领导职业行为时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这种环境从内容上讲,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从影响的速率上讲,有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

组织职业行为是围绕提高组织效能展开的活动。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和领导职业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组织中发生的,组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着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和领导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所以,组织职业行为的效能对整个行为科学的建立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审计的组织职业行为,需要研究的是,如何建立审计行为组织,审计行为组织如何实施有效的管理,审计行为组织在总体上如何得到不断发展等。审计行为组织当然应该包括审计关系各方的行为组织,但主要应是审计主体的行为组织。在这里,我们应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的设立,应遵循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审计组织设立的结果应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的三者关系应清晰正常。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内部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实施有效的管理。有效管理的根本是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审计组织应随着整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变革而得到发展、变革和完善。现在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的发展变革没能跟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步伐,表现为动力不足、措施滞后等。

6.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篇六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于新茹潘栋梁

摘要: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还存在着种种问题,这其中包括:行业竞争秩序不良,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注册会计师自身的问题及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应意外部治理为主,内部结合进行控制,才能更好的提高其独立性,提升其执业质量。

关键词:审计质量控制内部治理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也随之壮大发展起来。可是近年来众多的会计丑闻又让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已显得尤为重要。所以,笔者就对如何提高其审计质量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希望能对审计质量的提高及今后的学习有所帮助。

1.行业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社会各界包括投资者和公司管理人员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与日俱增,这也就对注册会计师们的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对会计信息进行合理的保证,是会计信息真实化、透明化。然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现状很不乐观,不论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美国,还是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审计失败都屡屡发生。

2.存在的问题

2.1行业内部的过度竞争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过度的竞争,特别是低价竞争,严重削弱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降低服务质量。为了在低廉的收费中保持一定的利润空间,事务所愿意支付的审计成本必然降低,这样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会减少甚至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弱化甚至放弃谨慎性这一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可见审计收费额恶性竞争是一种极不道德,又极其愚蠢的行为。一则过度的降价导致执业质量的难以保证,致使审计质量下降。二则严重败坏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使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程度降低。三则大大降低了各事务所乃至全行业的收入水平。长期这样下去,无异于自相残杀,可以说竞相降价是有百害无一利的行为。

2.2注册会计师自身的问题

信用和操守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命。但是严重缺乏职业信用,执业不诚实守信的事例时有发生,尤其是注册会计师参与上市公司造假已经引发了整个行业的诚信危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度基础相当脆弱,参与造假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而且重挫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誉度。可以说,参与造假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大毒瘤,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整个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

3.控制审计质量的措施

3.1外部执业环境

3.1.1制定相关费用标准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行业也是如此。由于我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费用标准,就导致了低价格的竞争,严重削弱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降低了其审计质量,所以有必要采取措施整顿行业秩序。首先要制定费用标准;其次加强审计市场监管力度。

3.1.2完善责任制

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等部门都具有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权,但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协调和配合机制,且权力重复配置,这就形成了你管我也关,使事务所无所适从的局面。因此,要完善行业行政管理机制。从外部理清政府行政管理权与协会自律权之间的界限,对各政府行政管理监督主体进行正确定位和权利分配。明确各部门责任和权利界限,防止各政府部门与注协管理的相互冲突或逃避责任。二是,隔断或淡化政府部门与当地企业的经济关系,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特别是竞争机制,从制度根源上避免政府对企业的不当行政干预。

3.1.3完善法律制度

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风险水平,需要在诉讼条件的放宽、举证责任的修正及赔偿风险的提高等方面完善法律赔偿机制,建立能够鼓励甚至是激励审计报告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律制度,从而形成一种有审计报告使用者组成的监督力量。同时,还应尽快制定更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民事赔偿制度,重视民事赔偿责任,加大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力度。因此,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因违纪而得到的回报(如,被审单位付高额审计费用)大于他们所受到的处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仍会冒险提供虚假的是审计报告。所以,只有存在给责任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民事赔偿制度才会对违规行为发挥作用,从而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

3.2提高内部人员素质

3.2.1准入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会计、统计、审计、经济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已有了质的变化,但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门槛依然没有变化,其准入门槛,与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低。可见,这与注册会计师的基本素质,与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与注册会计师社会职能的特殊性不相适应。

现代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的是综合人才,不可能对其知识能力的把关都放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后期培训中。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将门槛提升为大学本科毕业。正规高校的学习生活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着公认的效果,此项措施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报考人数,还对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3.2.2后续教育

首先,职业道德教育。我国注册会计师教育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重专业技能轻职业道德培养的倾向,只要通过了注册会计师的6门课程考试,就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于注册会计师道德素质的考核、执业行规的强化训练、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等则放在了“无足轻重”的位置。这种局面导致了大批有才无德的注册会计师的产生,也将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隐患。笔者认为,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道德自律能力,是加强财经法纪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当前整顿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途径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其次,专业胜任能力教育。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形成、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都对注册会计师的知识层次、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与注册会计师制度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注册会计师不仅总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且整体素质不高。因此,定期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培训很有必要,除了专业和相关学科知识、技能的培训外,还应对其进行计算机知识和外语培训,同时还要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与世界经济发展相适应。

参考文献:

[1]郭颖、关瑞兰,2007,提升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路径分析[J],财务与会计,(1)

[2]龙小海、余怒涛、黄登仕等,2006,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微观动机和宏观行为;综述、分析和展望

[J],会计研究,(8)

[3]王刚、苏毓敏,2006,从行业发展看我国注册会计师选拔制度[J],财会通讯,(8)

7.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界定和履行 篇七

一、审计责任的界定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通过受托经济责任被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二者相互依托, 彼此互为帮衬。随着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委托者 (所有者) 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经济责任关系。委托者聘任专门的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所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对需要对会计报表做出评语, 接着将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出具出来, 相应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

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了承担审计责任的主体就是注册会计师, 因此注册会计师最主要的责任就是要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都需要注册会计师进行承担。但对于如何理解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司法界和会计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中对于真实性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是对一个过程的表述, “真实的程序”并不一定导致“真实的结果”。法律上对“真实”的理解却是“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

审计活动的本质中就蕴含着虚假结果和真实过程间的矛盾, 这种矛盾根本不受注册会计师主观状态影响。由于审计工作的测试性质和其固有的局限性, 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 甚至有些重要的反映失实可能未曾发现, 审计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审计本身永远存在固有风险。所以, 根据上面所说的这些, 我们可以准确判断出, 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只能合理确保已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 也仅此而已。而不能进行发散, 将注册会计师的意见作为衡量被审计单位经营能力效率的标准。同样, 注册会计师也不会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绝对保证已审计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性。

在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时, 应用不同的具体的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应承担责任, 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一般来说, 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相关利益主体损失, 包含有两个方面, 首先, 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必定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问题。一般情况下, 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保持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一般会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以, 一般情况下, 被审计单位承担会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承担审计责任的前提, 若是被审计单位没有承担会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也没有理由来承担审计责任;会计信息失真之所以能造成会计报表使用者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与事实不相称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责任的履行

会计信息作为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商品, 它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经济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如何促使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各自履行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信息 (包括会计报表与审计报告) 就显得非常重要。

1.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

首先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加强政府监管, 完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要制定统一, 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的法律标准来具体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在法律上做到有法可依, 在判决上做到有具体清楚明白的标准可依, 以便追究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严厉惩罚会计报表弄虚作假的行为, 加大打击会计作假力度。同时, 也得采取措施来帮助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切实的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被出具保留意见、拒绝发表意见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处理, 上市公司退出机制需要尽快建立并健全。

2.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就是单位负责人, 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 保证会计工作相关人员按照经单位负责人认可的程序, 要求办理会计事务, 确保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控制违法、舞弊等会计行为的发生。同时, 应该关心和重视会计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继续教育, 关心和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 聘用、培养财务会计高级管理人才, 确保整个单位的会计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行, 发挥会计反映监督的职能, 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评价制度, 要对客户的主要情况, 包括历史情况、发展情况、社会声誉、委托目的等要有基本的了解和评估, 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客户要慎重;落实三级复核制度, 是为了保证审计质量, 降低审计的风险, 最终在注册会计师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机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技术支持的力度, 建立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 保证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时遇到复杂或特殊的业务中能够及时得到专家的咨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对注册会计师在执灶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 奖励严格按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对一些注册会计师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加以辞退。

三、结束语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意识应该进行强化, 在进行设计工作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具体准侧进行, 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同时, 需要保持谨慎的职业习惯。注册会计师也要学会利用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法定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用更完备的和约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以免客户 (被审计单位) 转嫁风险。

参考文献

[1]喻婷.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界定与规范研究[J].绿色财会, 2013, (1) :89.

[2]邢风云.我国民间审计责任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3, (19) :78.

8.注册会计师审计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篇八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信息失真审计独立性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失真的原因

1.会计信息失真是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失真的直接原因

会计信息失真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成为导致审计失真的直接原因。从披露出来的情况看,会计信息失真实在令人堪忧。据报道,2005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检查中不仅发现一些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个别企业甚至存在严重的会计造假行为。

会计信息失真直接增加审计工作量,且审计难度加大,不仅仅是审计账务本身,而是要从其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入手,造成审计工作人力、物力和时间的巨大浪费。在现实审计中,审计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从某种意义上讲,审计是会计的质量保证,但同时会计也是审计的基础,如果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严重失真,则将直接导致基于这些资料的审计报告失实。

2.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轻视符合性审计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实行制度基础审计,这种审计方法由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两步骤组成。即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在符合性测试完成后,再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和范围。而实际审计时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对符合性测试的重视不够,常常流于形式,并未认真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详细的调查、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缺乏深入的了解。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仅限于对会计资料的审查,就将很难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集体舞弊行为。

3.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及本质属性,也是注册会计师这一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它影响着审计的质量和可信性。较强的审计独立性使人们更加有理由信任审计,同时审计的质量也会因独立性的增强而提高。审计只有具备独立性,为社会所信任,才能保证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的经济监督客观公正,使审计报告更有价值。独立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社会防范差错的一种有效机制。审计独立性是审计机构和人员与相关的利害关系者保持中立的一种状态,包括了机构设置的独立,人员的独立,财务的独立以及工作的独立。

4.个别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低下

注册会计师审计失真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不无关系,如青海华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混乱,伪造注册会计师的签名、盖章,违规出具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也暴露出审计程序不到位、专业判断失误等问题。

二、解决注册会计师审计失真的对策

1.加强风险意识教育,保持注册会计师职业谨慎

注册会计师应积极开展审计技术和方法的研究, 深入剖析各种舞弊行为, 研究作假的方式和方法, 研究和分析异常的交易行为、违规的会计处理事项, 积极寻求审计的技术和方法, 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尤其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 使审计人员始终保持谨慎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民间审计的风险来自全方位,既有注册会计师本身业务不精造成的风险,也有审计程序和方法本身固有的局限产生的风险;既有来自被审计单位的风险,也有来自第三方报表使用人的风险。风险意识淡薄和缺乏必要的谨慎性可能导致审计结果出现偏差, 乃至审计失败。在开展审计业务之前,注册会计师应该先充分估计审计风险,尽量将其控制到最低限度,并且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任何一个可疑之处都不放过。

2.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审计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石,是注册会计师的安身立命之本。丧失独立性,审计意见价值甚微,审计职业的社会功效难存。提高独立性应首先从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规范和审计准则入手,在实践中借助建大事务所和审计委员会来化解被审计企业管理当局施加的压力,强化行业内部的同业复查制度,达到监督和提高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和工作质量的目的。要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执业水平,还必须培育和完善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支撑环境。譬如,公司产权制度的改革,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改进以及政府各项配套改革政策的实施等,促进全社会形成追求高质量审计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新审计准则》,适应现代审计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及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颁布的会计审计准则立足于我国实际,满足了与国际准则接轨的趋势要求,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会计审计准则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做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两大源头——盈余管理和会计舞弊方面,制定了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会计和审计准则,它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和审计失真问题。

随着《新审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摆在广大注册会计师面前的首要任务是认真研读和体会新准则,树立正确的审计观念。当然,仅有先进的审计理念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相应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如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不断完善质量控制制度。

相信,《新审计准则》的颁布及准则指南的陆续出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制度越来越完善,必将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梁华李明华:从审计的角度看会计信息的失真.财会家园,2006年第6期

[2]佚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财政部网站,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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