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7-22

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通用12篇)

1.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一

关于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近日,县局组织人员对下属单位各基层库点开展了安全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当前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是好的,收储公司已经按照有关规定与各库点相关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人。但是,由于粮食企业体制改革后人员减少,仓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不够,各库点仓房瓦面普遍存在漏雨和围墙倒塌现象,特别是对外出租库点的仓库、房屋四周瓦檐因漏雨而没有及时修复破损严重,易下坠伤人,少数库点仓库、房屋因未及时检漏墙体已经坍塌,存在安全隐患,多数库点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有麻痹思想,存在薄弱环节,在防护措施上存在漏洞。

请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排查、指导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区分轻重缓急,结合具体情况分期分别制定符合实际的近期、中期、长期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督促有关责任人切实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粮展„2006‟190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司机关人员分片挂点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大力推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利用管理规范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三是以

设施安全、药剂安全、作业安全、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制度规程。四是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不安全设施和作业的整改力度。五是坚持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不断夯实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为“十二五”时期粮食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二

根据《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规定, 获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或《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企业, 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企业生产状况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2011年, 全省431家企业, 共持有517个生产许可证或合格证, 其中获双证企业80家, 获三证企业3家。经对企业上报的年度备案材料的审查和实地检查, 2011年年度备案工作已经结束, 现通报如下:

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备案情况

2011年, 全省共有147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持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或《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审查, 福建东南饲料有限公司等127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生产企业通过年度备案;福州富农达饲料有限公司等22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未通过年度备案。

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备案情况

2011年, 全省共有42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经审查, 福建高龙实业有限公司等36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通过年度备案。闽侯县创世纪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未通过年度备案。

三、饲料生产企业备案情况

2011年, 全省共有321家饲料生产企业 (不含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料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 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经审查, 福建昌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292家饲料生产企业通过年度备案;福清华屹饲料有限公司等29家饲料生产企业未通过年度备案。

3.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三

省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涉及爆炸性危化品企业

专项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省安监局直管企业: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吸取河北“2·28”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涉及爆炸性危化品企业专项安全检查月活动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31号)要求,今年4-5月,全省安监部门和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开展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安全检查月(以下简称专项安全检查月)活动以来,宜昌、荆州、襄阳、荆门、十堰、随州、黄石、黄冈、鄂州、潜江、仙桃、天门等安监局和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等企业十分重视,行动迅速,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月活动。重点检查和自查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运行、执行变更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安全现场作业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情况。5月中旬,省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分两组对宜昌、荆州、襄阳等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月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行动迅速。襄阳、十堰、随州、黄石、黄冈、潜江、仙桃等安监局和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安全检查月活动领导小组。鄂州市安委会新一届全体(扩大)会议通报了河北“2·28”爆炸事故的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军对安全检查活动作了具体的部署。荆州、荆门、十堰、随州、黄冈、潜江、仙桃等安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安全检查。宜昌市及远安县、夷陵区、宜都市,襄阳市、荆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实施方案。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宜昌焦化煤气公司、枣化工业公司等企业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检查组,对各个环节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荆门市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聘请专家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免费指导,督促企业尽快消除隐患。十堰市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了拉网式的大排查,做到涉爆危化企业必到,从基础管理台账到车间工作现场必看,确保不留死角。鄂州市制定了18项检查标准,组织18名专家,认真细致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宜都市安监局聘请省级化工专家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论证,对检查出的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三是狠抓整改,效果明显。宜昌市各级安监部门共排查安全隐患474条,下达执法文书124份。襄阳市共检查危化品企业100多家,查出隐患625项,已整改到位448项,尚未整改到位的均已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时限。荆门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督促隐患整改率达98%。十堰市对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十堰市金凤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责令其停产、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黄石市下达《现场检查记录》8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份,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责令停产企业1家。宜昌市西陵区安监局联合区政府办、区团委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共查出隐患116处,投入整改资金3.5万元。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2012年将投入资金488.56万元用于隐患治理,对63项隐患以及8座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进行阻隔防爆改造。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和企业对专项安全检查月活动不够重视,未按鄂安监发〔2012〕31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活动情况;二是部分企业由于生产装置建成时间较早,未经正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存在防火间距、平面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等问题。三是个别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不彻底;四是部分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混乱。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对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论证,及时发现隐患并限期整改,确保生产安全。要严格涉爆企业的安全准入条件,要将受热、遇明火和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范围,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未完成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的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加强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审批制度,履行变更程序,进行风险辨识和控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关,对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安全可靠性、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以及企业总体布局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证和审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评价质量,对在评价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评价机构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评价资质。

(三)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应招录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操作人员,确保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持续不断地加强员工培训教育,使其真正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安全操作技能。

(四)进一步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河北“2·28”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持续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请武汉市、恩施州、孝感市、咸宁市、林区安监局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荆门分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中化集团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将专项安全检查月活动情况补报省安监局并说明情况。

4.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四

各县(区)粮食局、市直粮食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包括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在内的“五大专项行动”要求,市粮食局认真落实部署,与8月5日—8月14日组织4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直粮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设备设施、台账记录、现场管理等重点安全领域。一方面,要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是否得到保障,人员的培训是否得到加强。另一方面,重点要看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重点是防火、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电气线路、挡粮板和系留装置等安全隐患的治理和防范工作是否整改到位;设备带病作业和违规操作的现象是否得到遏止;进出仓和烘干作业行为是否规范;“危仓不加固不准收粮,老库不达标不准储粮”的要求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特别是要坚决防止储粮设施坍塌、粉尘爆炸、药剂中毒、进出仓作业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能较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安全检查8个县区共计32家企业单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以前有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特别是一些规模相对较大企业,如江苏淮阴正大有限公司、淮安天参农牧水产有限公司等,逐步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加强。苏王米业等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安全条件逐步提高。但也有一些企业,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缺失,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落实。有些企业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缺失,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这些基础性工作都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差。

2、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应对措施不健全。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危险品领用登记程序不严格,没有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或缺乏经常性维护。部分企业虽已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但缺乏维护和保养,部分已失效却没能及

时充装。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有待加强。有的企业虽然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但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或者责任心不强,没能认真履行职责,无日常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无整改台账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停留在较低水平。

三、下步工作要求

5.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五

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冀建安〔2012〕4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按照工作安排,结合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6月11日—6月2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市及华北石油管理局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和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市日常监督检查中被下发隐患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书以及问题较多的施工现场,以查劣为主。检查的重点是:施工现场“脏乱”整治、安全防控、量化记分执行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查施工现场71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对22个企业,46名违章人员进行记分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不履行安全职责的南通苏中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开元溪府住宅小区项目、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张家口龙山水郡二期项目、衡水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翡翠华府二区1#-5#8#9#楼、河北兴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故城县老干部局综合楼项目,河北顺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水恒远监理有限公司、河北建信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给予不同金额的经济处罚,共处罚金28.5万元。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视,把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切实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特别是在“脏乱”整治、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工作方面、专项整治和安全防护用品整治方面作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和“脏乱”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上执行力度不够,工作不够深入,在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现象。对县域主管部门、建设工程业务指导力度不够,县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普遍低于市区工程。对违规行为量化记分数量偏少,执行不严,个别市大部分县到目前仍未执行。

(二)部分建设单位不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存在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的现象。不能及时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部分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较差,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备资料的审核以及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审核不严或根本不审核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人员(总监、安全监理)擅自离岗;对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要求不严格,下发监理通知后没有及时组织复查验收或有走过场的现象普遍。

(四)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薄弱,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和验收流于形式,“三违”现象时

有发生。

(五)个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单双排脚手架混搭,剪刀撑没有连续设置;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拉结;临边、预留洞口防护不严密,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技术方案没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塔吊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安(拆)告知手续,信号工脱岗或没有配备,塔吊基础乱堆杂物,积水较多;“脏乱”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还有个别现场存在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

三、下步要求

(一)对于此次检查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于现场安全管理较差的施工现场,要增加安全生产检查频次,积极督促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进行量化记分。

(二)要积极引导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水平

(三)要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附着式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等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检查,对查出的安

全隐患,要举一反三,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要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使用登记、安(拆)告知等重要环节的管理。

(四)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大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五)大力推行施工现场“一卡通”。要本着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行施工现场“一卡通”,将进入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纳入“一卡通”管理,将安全标准化工作覆盖到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

(六)加强对县域安监机构和施工现场的指导。利用现场培训、共同检查、理论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县区安监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

6.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六

2016年春节之前, 根据省市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精神, 杭州市富阳区农机监督管理站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农机警务室深入道路、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 纠正违章行为, 加大对超报废年限拖拉机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酒驾、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 确保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二是加大宣传, 营造氛围。依托农民信箱发送手机安全短信等形式, 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为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7.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七

情况报告

施甸县安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我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通知》施府办[2010]24号文件的通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落实,整体工作扎实推进。于4月26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47个在建项目学校组织好项目的自检自查,并于4月27-28日教育局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相关辖区内项目建设15个项目学校的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意识

我局充分认识此次安全大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成立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程大朝 施甸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茂林 施甸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成员: 赵 勇 施甸县教育副局长

李云飞 施甸县教育副局长 王志芳 施甸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施金玉 施甸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赵 龙 施甸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段宏瑞 施甸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何兴海 施甸县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李绍东 施甸县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

蒋发勇 施甸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杨彰军 施甸县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二、坚持检查原则,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于2010年初我局与辖区内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校园、初级中学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使项目安全层层落实。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治理方案、明确治理单位、明确治理时间,明确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发现问题一说了之,一走了之,互相推诿。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指定具体的责任人负责,跟踪落实,确保每项检查工作到位。在整个检查过程中严格细致,始终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难于整改的实行了跟踪管理、统一挂号、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整改消号,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从严处理。

三、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排查隐患

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辖区各乡镇项目学校进行了严格细致、突出重点、不留死角、不留余地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主要检查了: 有无施工简介、有无施工标志牌、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是否按规范大赦脚手架(含防护网)、有无安全施工标宣传标语、施工场地是否规范有序、施工用电架设是否规范等7项内容。

从检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良好,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措施有保障,平时有检查、有维护、有记录、有安全档案。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例如,有部分项目无施工简介;有部分项目无明显施工标志牌;有部分项目隔离措施不到位,设置了安全防护栏,但是没有做到全封闭使用,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有部分项目架设了脚手架,但是不够规范;有部分项目质量宣传不到位,无安全施工宣传标语;有部分项目施工用电架设不规范;有部分项目施工场地建筑材料放置不规范,建筑材料放置较凌乱。

四、积极消除隐患,提升安全意识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对重点项目的的突击检查以及结合学校的自检自查情况来看,学校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学校3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使监理单位充分发挥职责,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限期整改,并要求项目学校于4月30日将整改的情况反馈上报。

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的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安全的氛围,使全体师生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把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一切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在县危改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中,即积极配合上级危改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工作,又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管理,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定计划、定措施、定人员。工程承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以最快时间完成建设任务,交付学校使用。为此施工队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整个工程的施工实行分式负责、统一协作,还在缺水的情况下,用拖拉机运水进行施工。

(三)施工中按程序由质监站和监理方进行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下步的施工,同时各种建筑材料进场前驻场员和监理都认真检查,按规定进行各种性能试验,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为项目建设质量把好材料关。

(四)严格按图施工,对施工中需要变更的地方,都由设计单位出据设计变更通知,然后才能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杜绝了随意更改图纸和不按图施工的现象。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学校设立基建专户,上级资金拨到户后,及时拨给施工单位,做到专款传用,项目建设实行预决算制度,开工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预算,增加的工程量甲乙双方认真做好签证,由原预算单位进行决算,保证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加强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施工中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字合同,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做好围栏、悬挂安全标志等,确保了施工安全。

(七)施工中学校加强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档案资料装订完整、规范、齐全、真实反映整个项目建设施工过程。

施甸县教育局

8.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八

为吸取****办事处 “6.4”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彻底消除工地现场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办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开展了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对在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针对我街道的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我办公室及时从各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抽调人员,有组织的对街道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个别工地存在违规操作、违规作业的现象。由于利益的趋势,个别业主和包工头未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工人冒险作业。

2、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低下,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不戴安全帽和穿拖鞋的现象仍有存在。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混乱,施工用电电线乱拉乱接,施工道路不畅通。

二、有针对性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治措施和方法。

1、强化安全生产认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我办以东兴办事处榕江华府“5.4”事故为教训为例,采用宣传渠道和方式,继续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在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工地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责令其停工。

3、强化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个不放过”和“尊重科学、事实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

磐边街道办事处村镇办公室

9.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九

市安委会:

根据南平市和我市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林业实际,开展了以“迎国庆、查隐患、促整改、抓落实、保安全”为主题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我局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局于9月17日下发《邵武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邵林安[2013]44号),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林政股、产业股、安卫办、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邵武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针对“中秋、国庆”期间易发森林火灾、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等特点,通过安全宣传栏、黑板报、手机短信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建立和完善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装备,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迅速控制和救援,减少损失,确保社会稳定。截至10月10日止,我局共开展安全宣传栏3期、黑板报17期,发送手机短信700条,为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营造出良好氛围。

三、强化整改、消除隐患
针对林业生产规律和节假日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我局开展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覆盖地检查。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强化隐患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80多人次,检查51家企业,查出隐患43条,其中:立即整改42条,当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我检查组还要求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登记建档、组织整改,在节前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局检查组对消防设施不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公众聚集场所,责令林业站进行跟踪整改,严格监管,抓好隐患整改复检验收。凡是逾期不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决不能遗患成灾。

10.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

州局安办:

接X邮传[2007]35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州邮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后,我局领导根据近期省公司、州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立即安排布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检查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局“一把手”亲自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XXX局长任组长,XXX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办、市场部、金融业务部、监督检查部等相关人员组成。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县局监督检查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开展,具体分工为:生产现场、邮件营投安全由市场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金融资金票款安全由金融业务部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机要安全、档案安全由监督检查部负责。

二、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以生产现场、窗口收寄和投递安全、邮件运输安全、资金票款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邮政网络信息安全、机要通信和档案安全为重点,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部(室)、班组、支局(所)分别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不间断、管理无空挡、责任不落空,严防死守,确保一方平安。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一)、资金票款安全

1、提前布置安排好“十一”期间资金票款安全相关工作;制定节日安全检查方案,落实节日“异常情况”、“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节日期间由领导值班(代班)安排和其他管理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2、严格执行金库、邮储网点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有节日授权、授信委托书,无白条抵库现象,库存现金不超限。

3、金库管理:落实值守制度、交接班制度;金库保险柜(大门)密码、钥匙分管,按规定使用保险柜密码;加强金库“五大簿”的管理与登记。

4、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押运钞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严格执行运钞车各项安全制度。

5、确保安防设施能正常使用,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职工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二)、消防安全

严格执行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计算机中心机房、邮件处理中心、档案室、办公楼的相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配备有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提高员工的防火灭火技能与火险逃生能力。

(三)、生产现场安全

1、加强邮件处理中心重点生产部位监控,严控邮件被盗、丢失、短少、损毁。

2、确保邮件处理中心消防系统、灭火器能正常使用,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3、邮件处理中心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私自使用电器,严禁超负荷运行,防止电路老化。

(四)、道路交通安全

1、严格车辆驾驶员管理,杜绝违章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尤其是酒后驾驶等现象,严禁违规带人带物,私拉、私运各类禁运物品。

2、严格车辆维护,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和维护保养需要,定期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行驶;邮运车辆的油箱锁、车厢锁、灭火器配备完好,符合要求。

3、不得随意调班、换班,注意关心了解职工思想、生活,防止驾押人员带情绪工作。

(五)、收寄、投递安全

1、认真执行收寄邮件验视把关制度,严防违禁寄物品、危险品、反动书刊、毒品等流入邮政渠道寄递。

2、严格邮件封装规格,以防封皮破损、内件散落、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伤害生产作业处理人员。

3、妥善保管好各类待投邮件,无人值守的支局(所)收寄的邮件和票款不得留存过夜。

4、严禁丢失、损毁、积压、延误各类邮件报刊,严防机要邮件失密泄密。

(六)、信息网络安全

1、做好县局中心机房设备及网点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2、保障专门人员在周末和节假日营业时间值班。

3、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查杀病毒。

(七)、做好信访及安抚工作,保证“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州局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效益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了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XX县邮政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县邮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报告》来源于范文大全网,本站为所有正式会员免费提供文章查找帮助。欢迎阅读县邮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报告。

11.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一

关于转发《关于全市开展整肃工作纪律

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纪检委长纪发[2011]35号《关于全市开展整肃工作纪律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尽快成立整肃工作纪律领导组,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并将此次活动总结(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务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报市局纪检监察室。

邮箱地址:zjjjjcs@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长纪发[2011]35号

关于全市开展整肃工作纪律专项检查的

情 况 通 报

各县(市)区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局、办党组(党委),市直各纪检组(纪委),各大中专院校、各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党委、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狠刹玩乐享受之风,积极推进整肃纪律作风常态化,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优化发展环境,以良好的作风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公安、新闻媒体等多部门,就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自去年全省开展整肃工作纪律专项检

查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按照省委狠刹“玩乐享受之风、虚干懒惰之风和乱讲闲话之风”等三股歪风的要求、省纪委“五个不准”的规定和市委《关于整顿作风严肃纪律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若干规定》(长办发[2010]46号),认真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普遍能够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令行禁止,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转型跨越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各界群众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关注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但是,专项检查中也发现,在干部队伍特别是少数党员干部中,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涣散、作风飘浮,贪图玩乐享受,有的甚至仍在上班时间到茶社、棋牌室、桑拿、歌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参与打麻将、洗浴、唱歌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现将2011年以来市纪委组织的4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11月14日专项检查情况

2011年11月14日下午,市纪委纪律作风检查组在屯留县康庄工业园黄金海岸KTV暗访,发现屯留县环保局4名工作人员在一包间内唱歌。经查,这4名工作人员分别是李瑛(县环保局纪检组组长);孙建鑫(县环保局法制科科长);王平(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张文红(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以上人员抗拒检查,在相关人员已

指认其真实身份后,仍以虚假身份信息欺骗检查组,与检查组对峙两个多小时,影响极其恶劣。2011年11月16日,经屯留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屯留县环保局纪检组长李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和屯留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文红、孙建鑫、王平3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建议屯留县环保局免去张文红、孙建鑫、王平3人所任职务;责令屯留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侯宝山写出深刻检查。

二、2011年11月9日专项检查情况 1、2011年11月9日下午,市纪委纪律作风检查组在市区云步街“三泰茶楼”检查时,发现有山西太行路桥公司工程师张立军、张涛、白惠义和助理工程师牛犇、原海龙5名工作人员打麻将,涉及金额为7680元。已移交当地派出所按规定进行处罚。

2011年11月16日经山西太行路桥有限公司党委和山西太行路桥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立军、张涛、白惠义、牛犇、原海龙5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2、2O1l年11月9日下午,在市区旧长邯路 “千子莲足疗店”发现郊区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灵在一房间内足疗。

2011年11月17日,经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陈志灵郊区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2011年8月12日专项检查情况

2011年8月12日下午,长治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专业中队执法人员牛延德、李小林在桐景花园某棋牌室玩牌。

2011年l1月17日,经长治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队务会研究决定,给予牛延德、李小林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2011年4月12日专项检查情况 1、2011年4月21日,长治市园林局驻政务大厅主任(正股)魏林昌在花园歌城唱歌。

2011年11月17日,经长治市园林局党组研究块定,免去魏林昌园林局驻政务大厅主任(正股)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2、2Ol1年4月21日,长治县粮食局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宋玉堂在长治市“在水一方”洗浴中心洗浴。

2011年l1月18日,经长治县纪委常委会和长治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宋玉堂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3、2011年4月21日,长治市教育学院文科部副主任(正科)成林在上党宾馆洗浴。

2011年11月18日,经长治市教育学院党委研究块定,免去成林文科部副主任(正科)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4、2011年4月21日,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程苏芳在“千子莲足疗店”足疗。

2011年11月18日,经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程苏芳行政记大过处分。

按照晋纪发[2010]17号《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和长办发[2010]46号《关于整顿作风严肃纪律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若干规定》,为继续加大作风建设整肃力度,狠刹不良风气,切实加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市纪委、监察局要求:

1、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追感,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严于自律,敢抓敢管,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按照“五个不准”的要求,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对不制止、不查处或整改见效不明显的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通报事例为鉴,集中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自查和整改存在的不良风气,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全市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

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底线”,远离法律和规定明令禁止的“高压线”,引以为戒、克己慎行,做到 “有敬畏心、责任心、自省心”,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整治个别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违反省市关于整顿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畅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顶风违纪人员,一律从重从严处理。

5、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情况,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纪律作风 督查 通报 报:省纪委、市委

12.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二

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好步、开好头,根据《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1‟109号),苏州市《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11‟32号)等文件精神,市安监站于2月21日至3月10日对我市已复工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具体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对本企业所有的复工工程进行一次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对每个工地检查后填写“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记录表”书面报安监站。第二阶段为安监站组织监督抽查阶段,根据企业上报的已复工工程情况,对已复工的在建工程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节后复工履行程序是否到位,参建各方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本次专项检查期间,全市有150多家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并提交了“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记录表”。安监站各片区共抽查了146个复工工程,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较为重视,安全意识和水平有所提高,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自查自纠,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复工前的检查验收,对大部分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能严格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控预防工作,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文明施工程度良好。大部分监理企业能按要求配臵现场监理人员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但是在检查时,我们亦发现仍然有极少数施工企业项目部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盲目生产,重生产、轻投入,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投入不到位、复工前的验收不细致等。为此,检查组共发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其中局部停工4份,限期整改7份),监理安全管理行为整改通知书1份。

二、存在主要问题

1.由于春节期间停工时间较长同时个别项目部未能很好地进行节后复工的检查、整改,致使工地的施工现场存在道路积水且不畅通、安全网破损、张挂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配电箱破损或PE线不到位,机械设备锈蚀,楼层临边、洞口等防护不严或缺失,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与专项方案要求不符等现象。

2.部分工地由于仅少量工人到位进行零星工程的施工,项目部存在麻痹心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岗或与报建的人员不符;个别项目部的班组活动未分开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教育职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的作用;未能很好地对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无针对性;对职工生活区疏于管理,致使职工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宿舍内仍有小灶、电线随意乱拉乱拖现象。

3.个别监理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未能及时制止。工地已有较多工人在施工,但项目总监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复工验收,未签发复工令,也未要求工地停止施工,过程控制把关不严。

4.现场有较多工地未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运输车辆规范运输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设臵洗车台和防尘措施,仍有部分工程的临时围栏采用单层彩钢板或木板搭设,不美观也不牢固。

三、处理情况

以下施工企业因未很好进行节后复工检查,且承建的工程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被要求停工整改,予以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项目经理在昆承接新的业务:

1.昆山陆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段启余)2.上海羿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志明)3.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银聪)4.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福东)以下监理单位因未很好的执行相关文件且承监的工程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被签发“监理安全管理行为整改通知书”,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项目总监在昆承接新的业务:

1.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刘守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此次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根据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总结、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在本次检查中未被检查到的单位和工地,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都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对在建工程继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将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为新的一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项目部的人员管理,强化各方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管理的通知》(昆住建„2010‟403号)要求,安监站在今后的检查中将加强对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理到位情况的检查,发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不到位或与安全监督申报人员不一致的将对其进行网上通报批评。对企业一年内在建项目中因人员不在位被多次通报的将对该企业记录不良行为,作为年底综合考评和招投标业绩依据。

3.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关于启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监站将加大对特种人员证书、到位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使用其他部门核发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对人员多次不在位的将对企业记录不良行为。4.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加大对在建工程重大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民工生活临时设施、防扬尘措施等的管理,提高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力度,进行跟踪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安监站将严格按照住建局《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运输车辆规范运输管理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建立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保持持续稳定。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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