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2024-09-07

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共10篇)

1.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一

柳河县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版权局[2011]10号文件精神,深入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县统一部署与区域重点整治相结合,部门分工负责与强化协作配合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开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繁荣文化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加通过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侵权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日常监管力度,规范版权授权秩序,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提高执法效能;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认识和著作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侵权盗版制品、重视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坚持突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集中查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坚持打防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衔接,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务求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既要广造声势,更要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制品市场、印刷厂、网吧、电子科技销售商店等盗版制品集散地、侵权案件发生地等为重点整治领域。

重点打击内容:以制售盗版图书、盗版教材、教辅、盗版音像电子制品、网络侵权盗版、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等非法行为为重点打击内容。

四、主要任务

1、打击贩卖盗版图书、盗版教材、教辅行为。在日常监管中要坚决打击贩卖盗版图书较集中的书店,重点清理检查出版物市场、校园内及周边书店及流动书摊,防止盗版教材、教辅流入课堂。

2、打击非法制售盗版音像电子制品行为。一是强化对音像电子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监管。日常监管以贩卖盗版音像电子制品较集中商店等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监督,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在监管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部门、商城、经营者“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清理街头游商,强化对各类自由贸易市场的监管。各类早市、晚市和自由贸易市场中销售盗版音像电子制品的非法行为主动出击,坚决取缔,遏制侵权盗版行为的蔓延。

3、打击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行为。加强对县内计算机商城、卖场等场所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行为的监管,认真组织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柜台、摊位的经营行为,对新出厂的计算机预装软件要加大监管力度。

4、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在行动中建立主动监管机制,对重点网站、网吧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引导互联网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网络版权传播秩序。加强对互联网经营单位资质的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传播影视、文学、新闻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5、打击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行为。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等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等行为。

6、清理非法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集中清理非法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对以赢利为目的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的非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自查准备阶段(2011年8月1至9月15日)。

1、为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与领导,版权管理部门(县文体局、广电局,以下称版权管理部门)、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电信、网通、移动、铁通等,以下称通信管理部门)联合成立“柳河县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负责日常工作。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工作,协调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清理网上侵权信息,组织案件线索的收集、行政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强主动监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案件的线索收集、立案查处工作,加强打击侵权盗版犯罪的主体地位和阵地意识,加强主动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依法参加侵权盗版案件联合执法,依法受理版权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移送的涉嫌网络盗版侵权案件及相关线索,并加大查处力度。

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有影响的互联网和网站的主动监管,支持指导互联网行业组织开展网络行业自查自律活动,协助提供查处案件涉及的网站备案信息,对经版权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认定的侵权盗版网站依法采取断开网络接入、关闭网站、吊销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2、调研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查找和分析在各类出版物的经营、运输、传递、征订、销售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摸清底数,把握突出问题,确定具体行动措施。

3、经营业户自查自纠。组织引导各类出版物经营业户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报查找出来的侵权盗版问题和隐患,依照规定自行整改,申请检查验收。

(二)第二阶段:拉网排查,集中治理阶段(2011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1、收集案件线索。公布举报中心联系方式,做好案件线索的收集汇总工作。

2、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重点产品实行集中拉网式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侵权盗版非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震慑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3、限期整改。责令县内确定为监管的互联网单位和网站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巩固行动成果阶段(2011年10月16日——10月31日)。

总结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城及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高度,站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的高度,站在树立柳河良好形象、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本次专项行动要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畅通渠道,形成联防群治。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监管举报平台,加大对举报渠道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巩固联防群治监督管理机制。

2.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二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根据省、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德城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全面部署,积极推进,德城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日趋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保障体系 根据工作会议精神,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食药局联合下发了《全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了全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卫生局长任组长,公安、计生、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并对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提出了具体要求。卫生局与区属各医疗机构签订了《德城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责任书》,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进行全面排查并加以整改。会后,区卫生监督所作为行动的牵头单位,立即行动,制定工作目标,抽调15名卫生监督人员成立相应组织,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而保证了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上下联动,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良好氛围 1.发挥协管作用 全面摸排线索

2013年11月7日,召开26家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协管员会议,提出了总体工作要求,一是在辖区内进行一次全方位、不留死角的摸排非法行医业户线索的行动,要具体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区。二是对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假医、游医线索及时报告。三是检查药店是否存在中医坐诊标识、宣传中医治疗的。四是注意辖区“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无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为更进一步地深入打击非法行医,2014年7月24日,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专题培训会,来自全区基层医疗的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详细讲解了卫生监督协管的有关内容及打击非法行医的基础知识。同时,就下一步开展推拿按摩场所非法行医活动的专项整治和广泛宣传发动方面作了具体的部署安排。通过该次专题培训,使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认清了自己的职责,丰富了如何识别非法行医方面的知识,进一步促进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全面展开。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我们组织德州电视台、德州晚报、德城区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在德州电视台形成专题,在德州晚报上进行了大篇幅的专版报道。在市、县级多家网站上进行信息宣传60余次次。

3.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德城区专门印制了‘识别黑诊所,保障群众就医安全’的宣传册,由卫生监督员和24个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市场、小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进行广泛宣传,向群众讲解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及具体的表现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指导他们安全就医。同时,监督人员在无证行医户所在小区的宣传栏、大门口张贴取缔公告,减少了无证行医户得的生存空间。

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推向高潮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德城区卫生局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全面摸排线索。

2013年11月20日,抽调14名精干卫生监督员,在德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的大力配合下,对德城区的4家屡教不改的无证行医户进行现场取缔。现场共计收缴药品六箱、牙科器械3件,牌匾五块。德州电视台、德州报社的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此次专项行动的展开,极大地震慑了无证行医户。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今后多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让无证行医行为在我区无立足之地。

二是2013年11月29日,德城区卫生局、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联合召开了德城区药品经营单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药店必须经过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中医坐堂行医,无证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诊疗活动。对存在中医坐诊的药店,给予10天的整改期限,到期不整改,仍进行无证行医的药店,德城区卫生局与食药局将联合进行检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坚决杜绝药店无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随后,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食药局的工作人员,联合对存在中医坐诊嫌疑的30多家药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大部分药店不存在中医坐堂行为,对4家存在中医坐堂行医行为的药店进行了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

四、紧紧围绕专项整顿,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行医

1.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出重拳、多举措、卓有成效的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在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中,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日常工作与打击非法行医相结合(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走到那里不忘记询问周围有无无证行医户的线索,走到那里不忘记检查周围的已知无证行医户);二是正常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上半年组织对无证行医户的专项检查3次,白天2次、夜间一次);三是举报投诉与卫生监督协管相结合(重视举报投诉和卫生监督协管的每一条线索,出境迅速,一查到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期间,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2起,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上报有关无证行医的案件36件;四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与构成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相结合(凡是下达行政处罚的案件,到期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23件,现执行完成15件。对构成犯罪的非法行医者,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绝不姑息迁就,移送公安机关案卷3件)。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基本构成了德城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凡是被我们摸到的无证行医户,均已经偃旗息鼓。

2.常抓不懈地抓好药店坐堂行医工作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对德城区120余家药店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由于药店坐堂行医具有隐蔽性,坐诊医生不进行全天执业,在工作对涉嫌违法的药店我们采用先摸底,再进行突击检查的方式,对7家无证开展中医坐堂行医的药店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4000元,同时也促进了我市药店坐堂行医的正规发展,在我市率先设置了一家药店坐堂行医诊所。

3.开展推拿按摩场所的专项整治

为严厉打击推拿按摩场所非法行医行为,德城区针对推拿按摩机构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刮痧”“拔罐”等名义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宣传“中医”、“主治”以及非法开展针灸、正骨等诊疗活动等内容,抽调专门的队伍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共计监督检查257户次,对存在针灸、正骨等非法行医活动的3家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存在违规宣传的41家机构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摘除相关标识。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对推拿按摩行业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以推拿按摩为幌子开展疾病治疗的非法行医行为。

4.开展了农村医疗市场的整治

经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院领导的沟通探讨,2014年5月份,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村卫生室设置及管理的通知》,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8月初全面展开了农村卫生室的专项整治,凡是乡村医生在外独立执业的,一律按照无证行医进行严肃处理。

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而道远,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更加努力、细致地工作,争取做到更好。

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三

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依法严惩、延伸治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我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中,医院利用微信群、QQ群、LED屏幕、宣传牌、宣传条幅,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向辖区群众讲解什么是养老诈骗、常见养老诈骗的套路、如何正确防范养老诈骗及遇到养老诈骗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以身边真实典型的诈骗案例,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他们揭露各类常见的新型诈骗手段,如“免费抽奖”“免费领取”、保健品、药品推销、非法融资等,提高防骗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揭开了养老诈骗的层层面纱,同时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老年人经济损失,亦营造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并且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法治环境。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对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防范治理安全隐患,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力以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2

为加强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罪行为的警觉,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根据监管部门以及总行要求,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石家庄分行辖内网点通过走社区、学校、街道等,共发放单页800余份,接受咨询人超过600余人。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对人民银行关于个人账户分类管理要求、账户实名制、个人账户转账业务限制措施、买卖账户行为处罚规定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宣传与讲解,增强社会公众银行卡信息保护意识的网络安全意识。

近年来,违法违规的金融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尤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通过互联网犯罪的`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卡盗刷、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频发,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借此宣传月活动可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进行风险提示,提升广大群众的金融安全意识;以坚持普及性、统一性、公益性、服务性和持续性的标准,充分展示中信银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与决心。

本次宣传活动,中信银行石家庄除了在全辖营业网点开展宣传,还通过微信、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广泛宣传。中信银行表示,有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诈骗宣传活动”活动不仅对引导公众提升防范意识,而且对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银行的声誉也起到重要影响,在未来,中信银行会继续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形成公众金融教育的长效机制,提升宣教影响力,巩固、扩大宣教成果,为构建安全、健康的银行环境贡献力量。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3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重大的政治工程、重大的民生工程、重大的平安工程,事关民生福祉。自5月8日开始,县民政局三举措积极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5月8日、5月15日两个县城赶集日,分别在县二中门口和县文化馆门口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给来往群众宣传养老诈骗类型,以及老人年应当如何防诈骗等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

二是形式多样化,营造宣传氛围。县民政局依托线上朋友圈、微信群、微信朋友圈、LED显示屏等,通过以案说法、预警提醒、漫画等形式,打好养老诈骗“指尖阵地战”。

三是深入养老机构开展宣传活动。县社会福利中心组织在院老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进一步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4

根据四川省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公安厅)按照厅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精神,民生银行金堂支行于20xx年1月在金堂县开展了“反诈骗护万家”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真实案例、宣传图片、视频展示等,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各类常见的诈骗手段,提醒群众不轻信各种来历不明电话、信息、存款、账号等,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亲属、朋友等商议或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特别是针对临近春节,各种“黄牛票”、“特价票”、“快递员”上门送票、银行卡密码诈骗等新型手段层出不穷,提醒农民工朋友一定要抵制诱惑,不要被这些表面的“低价”或“特惠购票网站”所迷惑,一定要多思考多咨询,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贪图便宜,避免资金受损。

此次宣传共接待民众近百余民,发放各类宣传单200份,宣传案例视频10余例。通过此次宣传,有效增强民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5

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养老诈骗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农发行支行综合施策,扎实推进金融系统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纵深开展。

以网点阵地,筑牢反诈防火墙。本行利用营业厅LED电子屏、广告机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视频等方式,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养老陷阱守住养老钱”的防范意识。同时通过柜面人员宣讲,向中老年朋友科普反诈知识并答疑解惑,提升公众认知度,引导客户主动远离诈骗陷阱。

贴近群众,延伸宣传半径。本行组织员工对附近商店、社区、企业进行实地宣传,结合案例材料为群众讲解“保健品骗局”、“以房养老骗局”、“投资返利骗局”等典型案例的诈骗特点。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广大群众对防范养老诈骗的理解认识,有效提高了对诈骗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常态化宣传,挤压“施诈空间”。本行将持续针对防范养老诈骗进行专题宣传,充分运用微信等网络载体推送案例警醒,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知识,提醒中老年提防新型骗局,切实扩大了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下一步,农发行县支行将继续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深入推进反诈宣传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提升中老年人群众的金融安全意识,为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贡献农发行力量。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6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7

临近年关,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形势严峻,为遏制电信及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减少广大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邮储银行丽水市分行积极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1月8日,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组织员工在生态公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借助春节赠送春联的有利时机,向过往群众发放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宣传资料,通过一对一的交流,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能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行为。同时讲解常见的电信诈骗类型、惯用手法、诈骗的识别方法、防范和补救措施等注意事项,特别要防范网络贷款、淘宝退赔、兼职刷单等诈骗方式。

1月8日,邮储银行龙泉市支行组织开展消保沙龙活动,宣传活动中,理财经理讲解了近期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向群众宣传讲解“冒充领导诈骗”、“贷款诈骗”、“网络兼职刷单”等系列电信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段和作案方式,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讲解人员耐心对其进行一一解答。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轻信以先打款转账后办理业务以及所有涉及银行卡账号密码等情况的电话、短信和链接。

除此之外,各网点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防骗标语,在“反诈专区”、大厅、服务窗口醒目位置摆放海报、展架及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宣传,以此扩大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防范电信诈骗有了更多的认识,特别是一些老年客户纷纷表示对电信诈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效的提高了客户防范电信诈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8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济宁农商银行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

活动期间,我行以营业厅为宣传阵地,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摆放宣传折页,利用电视机及LED屏,循环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知识。

网点工作人员在营业厅进行业务营销的同时,介绍网络安全知识、解答客户提问。

银行工作人员在厅堂宣传的同时,走进社区,大力宣传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居民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骗取钱财;并告知群众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引导群众辩识骗局,提高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反诈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我行的品牌好感度,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9

为贯彻落实“11.29”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识诈防骗能力,切实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深入至财务、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我行积极开展相关防范电信诈骗罪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收到宣传通知后,我行积极响应,利用晨夕会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群众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危害。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自身及家人的财产安全。

二、了解电信诈骗手段,积极参与防范宣传活动

目前,电信诈骗手段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等形式。我行除了在厅堂跟客户讲解电信诈骗手段危害等,同时还为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易泄漏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三、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抵制电信诈骗

我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与当地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

一是在营业区域及自助设备区显目位置摆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海报。并在各支行门楣处的LED显示屏播放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随时提高警惕。

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

4.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四

作总结

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07-12-07 18:18:23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军区后勤部、市武警中队后勤处八部门联合制定的《新安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计生委《新安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结合全县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的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

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县计生系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重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并经常对电话值守和来电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加强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相互支持,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根据市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

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自6月至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措施。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县计生系统目前未出现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

三、下一步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虽然我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5.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五

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文件精神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全院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截止目前,全院未发生一起重大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未发生一起涉医暴力伤害案件,未发生一起涉医越级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建立机构、明确目标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指示,认真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我院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成立了医院一把手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开展一次集中专项行动。对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并研究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

二、全面提高医疗服务

1、核心制度是医疗实践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关键。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的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等各方面抓好落实。医护人员在接诊时,要主动热情,落实急诊首诊负责制,以病人为中心,依法执业,按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处理诊疗工作。院长查房制度持续落实,检查

各临床科室落实核心制度和病历质量情况,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加强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2、加强全院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技能的培训,切实的落实“三基”继续医学教育,将“走出去,引进来”作为一种激励,培养技术骨干,提高技术水平,形成良好的金字塔医疗梯队。对院内年轻的医师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从基础上提高个人素质,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在新技术、新业务方面,加强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力度,并定期邀请知名专家进行会诊、指导临床工作。

3、对患者的隐私保密,加强医疗告知,落实侵权责任法的法律法规要求。患者在整个诊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并在告知和履行签字手续的同时,还充分的做好了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的防范措施。

4、通过每周一次的院长业务查房对临床科主任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对临床科室医疗环节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现场点评,明确问题所在及整改要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院。各科室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

等病历资料。

三、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

我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了投诉电话。各临床科室每季度进行医疗安全质量自查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和跟踪科室的医疗安全工作,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在处理医疗纠纷和投诉中,我们热情接待投诉者,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登记,尽最大努力协调各个环节的问题,为他们解决困难,化解医患矛盾。

四、合法解决医疗纠纷

1、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务科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调处,按章办事。

2、维护稳定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稳定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保障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避免影响其他患者合法的医疗权利。

3、公平公正原则。医务科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既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及时上报原则。医务科、责任科室主任、护士长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

五、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医院内部的治安防控工作。医院已经把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行政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方面的建设,认真解

决医院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岗位的需要配备保安人数,科学、合理地布建防控力量,对易发案的重点部位如收费处、药房(发药处)、住院部等增加了治安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加大巡逻密度,强化治安管理,落实门卫值班和巡逻力量。医院在重点要害通道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录像监控,切实提高内部安全防范能力。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重点部位医院将计划增设此项工程设备。

六、建立医院与警方的协作机制,共同管好治安 加强与所辖区的公安系统进行沟通,医院的安全稳定,离不开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我院与公安系统加强联系与沟通,采取联席制等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互通情况,共商对策,齐抓共管,共同管好治安。德胜派出所指定一名所领导为联系人,医院也指定保安队长为专职联系人。派出所也深入的了解了医院的治安情况,指导医院开展治安业务工作。对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医院尽可能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处理,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应引导患方循正常、合法的途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七、定期调查社会和医务人员满意度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我院还分季度的对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了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②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满意度③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④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满意度等调查,及时了解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院的意见,及时改正,为建立和完善更安全的医疗服务环境提供了保障。

八、维护安全稳定医疗秩序

根据转发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对全院医务、护人员进了相关的培训,所有住院患者都要与医生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和激励严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严厉查处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违纪行为。

截止目前,我院未发生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事(案)件,未发生一起重大医疗安全事件,未发生一起媒体对涉医事件恶意炒作,未发生一起重大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6.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六

一、为加大整治力度,大队领导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做专题汇报,取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县政府专门召集县纪检、政法部门召开紧

急会议,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南丰县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邓春水为组长,公安局局长陈建华、交警大队长罗金明为副组长,交警、刑侦六个中队民警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考虑此类车辆分布及车主的情况,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大队还专门邀请县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执法。

二、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首先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专项行动的意义,并认真分析我县盗抢机动车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规律特点,同时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盗抢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行为的违法犯罪性、社会危害性及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宣传相关政策,努力取得广大车主、驾驶人及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鼓励群众检举,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并能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有关犯罪行为的线索,敦促违法者自醒,为顺利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营造一个较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开展清理排查工作。

1、车辆科全面清理车辆档案。以农用车、摩托车为重点清理车辆档案,并上网将车辆数据与全国盗抢机动车数据库进行比对,发现嫌疑。

2、事故科将已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暂扣的肇事车辆和以来发生的尚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逐一登记造册,并与全国盗抢机动车信息进行比对。

四、联合执法。整治领导小组把交警中队与刑侦中队编成了三个整治工作小组,分别把守县城三个进出城口。

7.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七

工作总结

“>检察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07-02-06 09:53:2

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

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用。

⒊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⒋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件,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人。收缴木材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台,鱼网余片,挽回经济损失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已经结束,但回顾整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这次行动在打击力度、宣传发动程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⒈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是林区政法系统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必要搞专项打击行动。另外,本辖区交通闭塞,居民身份单一,加之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近几年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因此,近半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⒉宣传发动的面还不够广,清查的效果不明显。由于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次数的原因,在此次行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线索,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前期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清查效果。我们今后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⒈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深对林区开展严厉打

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本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许多因素和隐患依然存在,违法犯罪案件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日事日程,作到常抓不懈。

⒉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要与公安、林政、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本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造成巨大的畏惧心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⒊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针对在专项活动反映出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以及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

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林区人民检察院

8.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八

项行动总结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打拐”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近日,我所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总结如下。一是迅速传达,提高认识。

迅速传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至每名民警,使全所干警高度重视此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积极摸排犯罪线索。

强化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受理每一起有关儿童、妇女失踪的群众报案,注意在办理群众户口事项时发现和掌握拐卖儿童妇女等违法犯罪线索,力争从中挖团伙、破大案。

三是加强入户宣传教育。

通过悬挂张贴横幅、标语营造打拐的氛围,同时进行入户走访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增强妇女、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9.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九

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355号)和《宿州市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宿政办明电【2011】173号)的部署和安排,我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切实保证了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现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制定了《泗县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副县长张亮任组长,商务局局长姚杰、政府办副主任喻凯任副组长,商务、公安、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对整治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此次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从去年11月以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00多人次,车辆50多台次,散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查处不合格肉品200多公斤,使广大消费者对肉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和法律意识都有明显提升,震慑了不法商贩,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加强屠宰厂管理,确保肉品出厂安全流通。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积极督促所有定点屠宰厂建立了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制度,主要记录生猪来源、检疫、检验、产品流向、无害化处理等信息,并要求县直属站配置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焚烧炉,与各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规范了经营行为,确保县城定点屠宰率95%,乡镇定点屠宰率达5%以上,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

(四)、坚持市场巡查,实行日常稽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对肉品质量和市场紧持每天一次以上巡查,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熟食品加工店进行重点监控,设立商务举报投拆热线电话。通过整治,维护了肉品市场秩序,基本上杜绝了私屠滥宰肉品违法上市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结合省、市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制定了《泗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清理自查,并与环保、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完成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不足,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

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量有限;二是肉品检验检查设备缺乏,手段落后,肉品检验检疫人员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肉品市场监管界限不清,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开展稽查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各项制度和台帐管理工作。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全力做好生猪屠宰及肉品保供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工作。

泗 县 商 务 局

10.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篇十

镇巴县水利局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水利局:

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对专项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专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

为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进行了扎实安排。一是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扎实安排,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这次专项行动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为重点,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而予以严厉打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镇巴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采砂现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整治工作力度,强化工作领导,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水利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文广局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以县城泾洋河七里沟河道违法侵占河道整治和泾洋河河道采砂整治为重点,向其它河道延伸的方式,着重对违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禁采区采砂、机子打砂排放浑水问题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彻底禁止了在禁采区采砂的行为,制止非法采砂30起,取缔禁采区采砂3户,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起,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罚款1500元;制止向河弃土30余起,查处向河道倒土3起,罚款500元;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侵占河道行为进行处理,经过前期告知,其中有三处自行拆除违法修建河堤,消除了防洪隐患,对5处拒不拆除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河道强制清障决定书》,于5月19日,由由县水利局组织国土、住建、文广、泾洋镇在县法院、公安局的配合下,参与联合执法人员60人,组织挖机依法强制拆除5家违法修建的河堤,消除了防洪隐患,极大的震慑违法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涉河建设项目13个,对未经审查同意的2起占用河道建房的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在简池镇渔洞河非法占河道建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当事人做出了限期拆除、罚款的行政处罚;审批办理河道采砂许可5本,征收砂石资源费23万元,堤防工程维护费7.94万元。依法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严格执法,打击违法,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5起,取缔粘网、地笼500余张付,收缴电鱼器5台,没收非法捕捞水生野动物小鲵2次499条,价值30万元,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放归自然河流,依法查处非法贩运大鲵一起90条,价值6.48万元,作出罚款10300元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县渔政部门和各乡镇成立了巡查工作组,快速反应,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水政监察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渔业法》、中省《河道管理条例》、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水资源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确保按程序办理。三是加强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对重大违法行为按照一般程序采取立案办理。今年以来,立案22起,结案8起,另外5起已强制消除违害,但罚款义务还未履行。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针对这次专项行动所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密防范,随时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以维护良好的水利生产秩序。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有关职能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和审批审查,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使一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无可乘之机。

附:

1、打击水利行业共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统计表;

2、打击水利重点区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统计表。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 报告 抄送:县安委会。档

上一篇: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下一篇:翠华山景色优秀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