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共10篇)
1.学校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篇一
各部门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保安部:
1、每日班前班后检查消防控制中心运行情况。
2、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3、巡查时应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是否有效正常。
4、排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5、每月进行一次消防火灾隐患排查。
6、防火检查时,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员,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7、做好以上检查内容通报、督促、落实。
前厅部:
1、每日班前班后检查前台所有的用电设施,确保安全使用。
2、随时查看监控系统,掌握酒店内各方位火灾,火险及其它安全事件的动态情况。
3、做好各项事件的记录,汇报。
工程部:
1、每月进行一次防火设施设备检查。
2、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控制中心,室外消防给水管网。
3、消防栓、控制柜、消防水泵每15天起动运行一次。
4、巡查用电用水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5、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6、做好以上内容信息记录、沟通、落实。
客房部:
1、当班员工在班前班后对所在岗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在操作过程中不得占用疏散通道。
3、排除客房用电设施使用情况消除隐患。
4、每月参加酒店防火巡查工作。
5、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管理人员,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6、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沟通、整改、落实。
2.防火巡查制度 篇二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少于2次。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
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3.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篇三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火用电的增多,火灾的多发性、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消防安全已经引起社会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执行上级指示,确保“安全生产、平安矿区”,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理》,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消防重点位置,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巡查指定专人进行要害部位检查巡查位置:配电室,引、鼓风机电机、线路,锅炉电控柜、线路,水暖电控柜、电机、线路,点炉用材料,照明设施等。
2、建立检查巡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巡查人、时间,存在的隐患,解决方案,没解决的理由,向上级汇报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社区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篇四
根据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实际,通过社区自查自纠、社区按网格化要求巡查、消防安全生产执法中队检查、街道统一组织排查整治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平安,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和整治,重大隐患必须上报街道或相关职能部门。
二、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主动开展消防安全监管与整治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种投诉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治。
三、按照网格化分工,做好巡查、登记、上报等工作,对日常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主动整治、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对较大问题或拒不整改单位报柳北消防大队处理,其中属无证照经营行为的直接报解放工商所处理。
四、加强对经营者和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指导,经常提醒居民、企业消防安全防护,提醒新开业商户及时接受检查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加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通过规范企业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消除隐患、处罚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自身消防安全防护水平。对重点防护企业,每周巡查要到位,每月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六、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应当填写记录表,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九、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每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班一次。
5.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篇五
为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确保各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由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行政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各单位部门具体实施,各单位必须制定相关责任制度,要求定人、定职责。
2、各单位实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与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实际落实工作归口各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行政部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工厂负责任人报告本工厂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消防安全巡查的内容:
设备、电源、工人操作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现场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吸尘设置、废物料处理、通风管道、(木工、油漆、安包、调漆房、所有仓库)工作场地、;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隐患、关闭电源。
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消防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设备、电源、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公司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在单位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装的消防设施,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学校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篇六
防 火 安 全 巡 查 检 查 制 度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安全意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公司、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保护职工生命、国家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本公司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公司、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公司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周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公司(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占用疏散通道;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 疏散的障碍物;
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 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值班应由公司领导带班。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
本公司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公司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关人员必须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公司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
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部门、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减少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本公司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动火审批制度,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批。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火施工或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必须事先向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涉及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应与施工公司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使用明火取暖须由使用部门申请,经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炉具,并建立炉火使用制度,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仓库、变电室、汽车库、木工房、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电热设备取暖。
采用明火或高温进行烘燥、烤炒、熬炼或使用淬火、退火、保温设备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在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品作业场所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
和携带火种。
与承建本公司各种工程项目的施工队签订的合同中,要有防火防爆的协议。此项工作由基建部门负责,主管消防的职能部门监督执行。
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承担。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凡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关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严禁违章操作;
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6、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专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本公司义务消防队由生产车间、班组的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公司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资)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专职消防队的防火职责:
根据本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防火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
定期或不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形势,找出问题,拿出办法,指导工作;
负责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交办的日常工作;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选防火逐级责任制
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督促本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参加本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负责训练本公司义务消防队。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专职消防队的执勤备战职责:
熟悉本公司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
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认真贯彻执行内务、纪律、执勤、灭火战斗条令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进行灭火技术、战术训练和体育锻炼;管理和保养好消防车辆和器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迅速出动,积极扑救,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命令或应援参加期公司的火灾扑救。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降低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工作。
本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以下内容由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原则要求如下)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本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公司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敷设燃气、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本公司其他领导及消防工作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季度逐级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下列公司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司和个人; 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公司和个人;
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不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逐级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7.学校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篇七
第一条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 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合理科学,演练一年2—3次;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良好;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四条 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五条 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第一条 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由社会单位保安负责完成。
第二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社会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在夜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进行改正。
第四条 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存档备查。
第六条 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
1、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积极配合落实。
第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要求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物资和组织保障。第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8.学校值班巡查制度 篇八
巡查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并安排1--2名教师轮换巡查。具体制度如下:
.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查看。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教室、及办公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校道的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教室及各教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巡查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9.学校安全工作巡查制度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利益,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制度。
1.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协调、督查和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各室分管教师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在每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及恶劣天气季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3.发动全体教职工定期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4.建立相应的安全档案资料。(包括安全隐患自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表等)
安 全 工 作 巡 查 制 度
10.社区防火巡查制度(范文模版) 篇十
一、社区巡逻队建立每天消防巡查制度,对辖区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居民住宅楼院及居民住户有无火灾危险;
(二)住宅楼内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三)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四)社区消防车通道或住宅楼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二、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将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进行记录,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每周应参加一次消防安全巡查。
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一、对巡查、检查时发现问题社区居委会应及时督促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消防科(大队)查处。
二、建立火灾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辖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家庭。
三、建立火灾隐患回访制度,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社区消防干事每月走访存在隐患的单位和家庭,敦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由社区消防干事负责统计、管理、维修、保养。
二、社区义务巡逻队在巡查时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社区消防干事报告。
三、社区消防干事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四、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组织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五、消防器材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宣传教育室、《社区防火公约》牌、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橱窗)及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宣传氛围。
二、社区消防站每半年要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对社区内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教育,每年要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
三、加强学生放假期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根据季节特点,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不同季节防火要求或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辖区内单位和居民。
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五、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六、社区消防站要定期组织消防管理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
阿尔卡迪亚社区于2005建成,现有住宅楼 栋,居民 户,人。社区周围单位 个。义务消防队1个,人员 人。社区居委会人员数,人。书记:,副书记:。社区警务室:警长:,警员:。社区消防助理员:蚌山公安分局消防科:。
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职责
社区居委会为了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辖区公民的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社区消防干事工作职责
社区消防干事由社区综治主任兼任,是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做好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持社区消防站日常工作;
二、及时掌握社区所辖区域内的消防情况;
三、组织开展社区内消防安全检查;
四、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五、开展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社区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七、协助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做好各类义务消防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
社区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
一、每季度参加对社区内有关单位、商业门面、居民住宅楼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二、每年开展一次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熟悉社区水源道路,每年接受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三、每年制定、修改社区灭火作战预案,每年组织群众进行一次灭火、逃生演练。
四、每年举办一次居民灭火技能、逃生知识培训班,提高居民自救能力。
五、社区义务消防队负责报告火警、扑救社区初起火灾、及时疏散火场群众。
六、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迅速报告火场情况、水源情况,并维持火场秩序。
社区巡逻队消防工作职责
一、每天沿社区道路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一)居民住宅楼院及居民住户有无火灾危险;
(二)住宅楼内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三)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四)社区消防车通道或住宅楼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对辖区单位和居民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提醒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心火烛,预防火灾。
三、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当事人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应及时向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
四、加强对隐患严重的部位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家庭的巡查。
社区消防服务队工作职责
一、对每个老、弱、病、残和出租户家庭进行专人挂钩服务。
二、定期上门为老、弱、病、残和出租户家庭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义务检修用火、用电、用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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