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包括

2024-08-15

三项制度包括(11篇)

1.三项制度包括 篇一

医院规章制度包括那些?

规章制度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医疗工作制度

第三部分:岗位责任制

第一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共18章)

第一章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第二章 医德规范要求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四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五章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章 硬件的使用管理

第七章 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八章 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九章 药品采购制度

第十章 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员工的住宿、交通制度

第十三章 食堂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车辆服务制度

第十五章 维修组的工作制度

第十六章 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七章 卫生、清洁制度

第十八章 洗衣房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医疗工作制度(共23章)

第一章 行政总值班制度

第二章 病例书写制度

第三章 查房制度

第四章 查对制度

第五章 医嘱制度

第六章 会诊制度

第七章 转院、转科制度

第八章 病例讨论制度

第九章 病房管理制度

第十章 护理工作制度

第十一章 分级护理制度

第十二章 护理文件书写

第十三章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

第十四章 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十五章 消毒、隔离制度

第十六章 处方制度

第十七章 病案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纠纷制度

第十九章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第二十章 探视陪伴制度

第二十一章 病人出入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 赔偿制度

第二十三章 抗生素使用制度

第三部分 岗位责任制(共52章)第一章 院长的岗位职责

第二章 业务副院长的岗位职责 第三章 办公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第四章 首诊医师负责制 第五章 三级医师责任制

第六章 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七章 挂号员、收费员岗位职责 第八章 临床科主任岗位职责

第九章 临床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第十章 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第十一章 药剂科主任岗位职责 第十二章 中药师岗位职责 第十三章 药剂士岗位职责 第十四章 检验科主任岗位职责 第十五章 主管检验师、士岗位职责 第十六章 放射科主任岗位职责 第十七章 放射科医师、士岗位职责 第十八章 理疗科医师、士岗位职责 第十九章 功能检查科医师、士岗位职责 第二十章 麻醉医师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章 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第二十二章 门诊部护士长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章 门诊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章 门诊注射室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章 手术室护士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章 治疗室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七章 病房护士长岗位职责 第二十八章 病房护士岗位职责 第二十九章 供应室护士岗位职责 第三十章 急诊室护士岗位职责 第三十一章 巡回护士岗位职责 第三十二章 洗手护士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章 器械护士岗位职责 第三十四章 病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五章 计算机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六章 后勤保障部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章 汽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章 厨师岗位职责

第三十九章 洗衣工岗位职责 第四十章 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十一章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十二章 导医岗位职责 第四十三章 库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十四章 医疗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十五章 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 第四十六章 人事科干事岗位职责

第四十七章 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第四十八章 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十九章 医院质量管理小组岗位职责 第五十章 医院医疗事故签定小组岗位职责 第五十一章 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第五十二章 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2.三项制度包括 篇二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本文使用的资料主要来自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与三项制度相关的政策文件;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年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险情况》,卫生部发布的历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以及卫生部历年积累的新农合运行情况数据。为便于比较分析,数据的时间范围限定在2007年至2010年,即从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开始,截至资料数据相对完整的2010年。

2 结果

2.1 保障范围

2.1.1 保障人群参保(合)情况

在农村地区,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参合率逐年提高。2010年,全国共有8.36亿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5.99%,基本实现了对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在城镇地区,随着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城镇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数也不断增加。2010年,全国共有4.3亿人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占新农合未覆盖人口的92.05%(表1)。

注:“年末总人口”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1》。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缺乏信息共享,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及在城镇就学的农村居民子女在参加新农合的同时,也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而表1列出的城镇地区参保人数并未剔除重复参保人数,因此,表1计算得出的城镇地区居民参保率要高于实际情况。从目前三项制度的运行情况看,新农合制度已获得农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而在城镇地区,由于缴费水平较高等原因,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资金难以落实,个体、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难以负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进一步扩面存在困难;居民医保则尚未形成动员和组织散居居民参保的有效手段,散居居民的参保率较低。以沈阳市为例,2008年该市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总体参保率为73%,其中在校学生的参保率为94.3%,而散居居民的参保率仅为44.7%[1]。

2.1.2 医疗服务保障范围

从覆盖的医疗服务内容看,新农合制度主要保障疾病、分娩、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健康体检、康复项目等,保障范围较宽;居民医保主要保障疾病、分娩、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和康复项目;职工医保的保障范围仅限于疾病和康复项目,保障范围较窄。

从覆盖的医疗服务形式看,新农合制度自建立之初即同时覆盖了住院服务和门诊服务,目前,全国有96.9%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已经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统筹模式,统筹基金对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均给予补偿。职工医保虽然也同时对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给予补偿,但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而普通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缺乏互助共济。居民医保目前主要对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给予补偿,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补偿仅在少数地区开展试点,尚未全面推开[2]。

2.2 保障程度

保障程度包含参保(合)人员受益面和实际补偿水平两个方面,受益面是指获得补偿的人次数与参保(合)人数的比例,衡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宽度;实际补偿水平是指实际补偿额与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衡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深度。由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尚未开展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补偿,此处仅对三项制度的住院补偿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绝大多数住院病例均能获得补偿,三项制度的住院补偿受益面基本等同于参保(合)人员的年住院率,主要受参保(合)人员年龄结构的影响。新农合监测地区的数据显示,老年人的住院率是普通人群的2.6倍[3],因此,老年人口占比越高,年住院率和住院补偿受益面越宽。实际住院补偿比是指医保补偿额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主要受筹资水平和住院费用水平的影响。三项制度中,职工医保和新农合老年人口占比较高,居民医保以未成年人为主;职工医保筹资水平最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相对较低,因此,职工医保住院补偿受益面最宽,实际住院补偿比也明显高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居民医保住院补偿受益面明显低于其他两项制度,实际住院补偿比略高于新农合(表2)。

在对普通疾病住院费用进行补偿的同时,新农合自2010年起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和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救治白血病患儿7 200余名,实际补偿比65%;共救治先心病患儿22 600余名,实际补偿比78%;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药肺结核等疾病的实际补偿比均接近65%[4]。

2.3 保障效果

2.3.1 对参保(合)人员住院经济负担的影响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直接作用是对参保(合)人员的医疗费用给予部分补偿,但能否切实减轻参保(合)人员的疾病经济负担还需联系历年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进行考察。从2007年到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补偿额均呈上升趋势,但次均住院补偿额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收入和住院费用,因此,这一时期,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自付额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住院经济负担明显减轻(图1)。同一时期,城镇参保职工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补偿额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也持续上升,但次均住院费用和次均住院补偿额的增长速度均低于工资,参保职工次均住院补偿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由17.2%下降到15.2%,次均住院自付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从8.71%下降到7.44%,参保职工住院经济负担的减轻主要得益于工资水平的增长,职工医保的保障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图2)。

2.3.2 对参保(合)人员就医行为的影响

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补偿在减轻参保(合)人员疾病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对参保(合)人员在疾病发生时是否就医具有一定影响。根据第三次、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从2003年到2008年,新农合参合人员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和应住院未住院比例均明显下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也大幅下降,但应住院未住院比例有所上升,未住院原因中经济困难原因占比达78.6%(表3)。这表明,新农合制度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支付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因经济原因放弃就医的现象,对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而职工医保在缓解参保人员疾病经济负担,尤其是住院大病经济负担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数据来源:第三次、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3 讨论与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目前已经初步为城乡居民编织起了“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的医疗保障网,在建设全面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由于制度建设时间较短,目前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仍存在保障范围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采取针对措施,完善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3.1 优化制度设计,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参保率

由于扩面困难和重复参保等原因,我国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实际参保率尚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革职工医保对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员和自雇人员的参保缴费要求,采取“低缴费、低保障”的方式降低职工医保的进入门槛,或允许这部分人员加入居民医保;二是充分挖掘城镇就业人员和非就业人员之间的家庭和血缘联系,发挥城镇职工就业单位的组织优势,将就业人员未就业供养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医保缴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与职工医保的相关工作进行有机整合,改善散居居民参保效果;三是建立卫生行政部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有效杜绝重复参保行为,并逐步实现跨区域联网即时结报,为流动人员就医补偿提供便利[5]。

3.2 完善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水平,为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奠定基础

目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建立起长效、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较低的筹资水平不足以支持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定额筹资也使得制度的筹资水平没有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合)人员的收入状况联系起来,不能及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也缺乏对不同收入人群的调剂作用,筹资公平性较差[6]。建议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中建立起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级财政支付能力、医疗费用增长水平相适应,筹资主体责任明确,筹资标准稳定增长,公平合理的筹资机制,逐步将定额筹资转变为按比例筹资,不断提高各项基本医保制度的筹资水平,为提高保障水平奠定基础。同时,为确保职工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应逐步调整职工医保制度对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政策,明确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责任,以扩大筹资来源,确保制度公平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做好准备[7]。

3.3 扩大保障范围,完善补偿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

目前,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采取“保大不保小”的策略,统筹基金对普通门诊费用不予补偿,这既不利于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门诊服务、防止小病拖成大病,也限制了参保人员的实际受益面,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虽然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管理经办的工作量,但通过实行供方支付方式改革等管理手段,也可以同时收到规范供方服务行为和使参保人员切实受益的效果。在这方面,新农合制度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建议借鉴新农合制度的工作经验,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中积极稳妥地推进门诊统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在职工医保中探索推进门诊统筹[8],其具体的工作做法和积累的经验教训,对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启示作用,值得认真地评估和总结。

参考文献

[1]柴立娜.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公正性运行[J].现代营销,2011,(12):214.

[2]王宗凡.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难题分析[J].中国医疗保险,2010,(10):18-21.

[3]程念,付晓光,汪早立.部分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老年人的住院及受益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10):36-38.

[4]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新农合工作2011年进展和2012年重点[EB/OL].2012-02-27.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3582/201202/54209.htm.

[5]李一杰.某地农民医疗保障状况及满意度调查分析[J].社区医学杂志,2012,10(12):6-7.

[6]张晓,刘蓉,胡汉辉.建立与经济增长同步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J].中国医疗保险,2011,(1):25-29.

[7]何文炯,杨一心.社会医疗保险筹资若干问题辨析[J].中国医疗保险,2011,(3):34-37.

3.三项制度包括 篇三

近年来,在企业改革深化、经营机制转变、劳动分配机制变化的进程中,工会的维护职能凸显。如何才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更好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项基本职能。我个人认为突出维护职能重要的是抓好“三项制度”建设,即: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

一、职代会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

职代会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基本制度。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职代会各项制度是提高职代会质量的前提和基础。要充实强化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坚持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全部提交职代会审议;凡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方针,须经职代会作出决议后再实施。公司行政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监督,并把对领导干部的评议与对领导干部的资金、任免挂钩。要进一步扩大民主直选厂长的范围,真正落实职代会的民主选举权。要调整职代会的组织制度。要扩大一线职工代表比例,职工代表中退休职工、不在岗职工务工人员也应占一定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对有关重大问题应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职代会各项制度如果都能得到落实,就能极大地增强职工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有效地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

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构成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依据,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对劳动关系诸多问题进行共决,劳动合同应在集体合同的规范和保护下,职工与企业进行签订,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也要靠集体合同来进行自我调节。为保证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时效性,要建立健全合同内容公开、履约责任、监督检查、平等协商、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和履约奖惩等制度。抓好此项工作使职工的经济权益得到保障。

三、厂务公开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

厂务公开是落实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落实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重要体现,是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代表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为了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厂务公开是职代会的补充和延伸,为此在加强厂务公开制度建设过程中,把厂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融汇到职代会制度建设之中。通过深化厂务公开进一步充实、丰富职代会内容,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把实情及时告诉职工,争取做到形式适当、内容真实、时间及时,保证公开的连续性,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要坚持边公开边议事的原则,组织职工谏言献策参政议政,使各项决策更加完善。

4.公司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方面 篇四

一、各部门岗位责任制。

二、人力资源类

1、招聘管理制度

2、培训管理制度

3、辞聘管理制度

4、薪酬管理制度

5、绩效管理手册

6、员工手册

7、新员工入职培训手册

8、考核管理制度

9、考勤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类制度

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值班管理制度

3、印章管理制度

4、车辆管理制度

5、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6、餐厅管理制度

7、会议管理制度

8、档案管理制度

9、宿舍管理制度

10、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1、保密制度

12、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13、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4、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四、财务类制度

1、信用管理制度

2、员工交通补助管理办法

3、报销管理制度

4、出差费用管理制度还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5.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四个方面 篇五

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四个方面:(1)会计法律。其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指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其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指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其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发布的根据本地区情况会计规范性文件。

2.我国现行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指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6.三项制度(范文) 篇六

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制定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和《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近日“出炉”,从省教育厅获悉,这三项制度的出台,旨在巩固“两基”成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整班移交

不让一名学生辍学

《整班移交制度》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应整班升入初中学校,整班移交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制度》还按月份对整班移交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每年6月份以前,对县域内小学六年级学生人数进行摸底统计,制定整班移交方案,并与接收学校签订工作责任书;每年7月份,学生进行整班移交。移交时,乡(镇、办事处)中心校要将辖区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相关资料整体移交给接收的初中学校,并填写交接表;秋季开学时,对照交接表,逐个核对学生是否全部到校报到。接收学校要于3天内向移交学校通报未报名注册学生情况,摸清去向;每年秋季开学后15天内,对整班移交情况进行专门检查。

排查报告

摸清学生去向

《排查报告制度》规定:每年春季和秋季,中小学校要按照省统一下发的校历组织学生注册。班主任应及时清查本班学生注册情况,向学校报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经学校两次以上家访仍未到校注册的,学校要在3天内将情况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组织劝返复学。

学生无故旷课达一周以上,具体去向明确,学校两次以上劝返未果的,填报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对具体去向不明的,由学校和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当地派出所报告查找下落。

劝返复学

降低辍学率

《劝返复学制度》中明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7.三项制度包括 篇七

一是加强检务公开告知制度。2013年以来,该院在法定期间内,当面或书面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诉求表达途径,并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醒、解释涉及被害人重大利益的诉讼权利。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动提供民事诉讼诉状格式,最大限度地便利被害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努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在践行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该院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代理费用,以及监护人缺失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加害人的案件,经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或在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下,由其近亲属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案件承办人负责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律师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该院共为12名未成年被害人指定了代理人,有效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个人隐私保护制度。该院在工作过程中对涉及未成年被害人隐私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到出庭公诉以及案件办结后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保密。工作台账、内部文书等材料不得随意翻阅,对外公开的诉讼文书不得披露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资料,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卷宗进行封存。截至目前,该院共封存未成年被害人案件36件48人,未产生因隐私泄露而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

8.三项制度信息 篇八

今年以来,我镇围绕打造“幸福新塘边”目标,大力倡导以“团队和谐是最好的福利,帮助别人是最美的快乐,收获成功是最大的满足,勤奋工作是最强的优势”为主的“四最”价值理念,以落实“三项制度”为载体,各项工作务实高效推进。

一、注重公开明示,实现三项情况一清二楚。公开干部信息、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等内容,让办事主体知晓事情“找谁办”、“怎么办”。一是干部信息全面公开。在镇机关大院显眼处制作公示牌,公开干部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投诉方式,以及服务承诺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干部去向实时显示。在镇机关各办公室门口,统一制作“人员去向牌”,标明在岗、下村和公出等三种状态,在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也便于镇督查办效能督查。三是服务流程方便查阅。将诸多工作流程整合成为一套便携式服务卡片,包括计划生育、民政社保、建房审批等8大类33项服务内容,每项服务内容对应详细说明。同时,修编《我镇村级工作指导手册》发放到农户手中,方便办事群众查阅。

二、注重环环相扣,实现三个节点一线贯穿。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和接待流程,通过重点抓好三个节点,达到全程服务目标。一是热情导办。明确便民服务中心主值班干部为“导办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负责做好办事群众的接待、引导、协调、联系等工作,提供“保姆式”服务。二是即时承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即时对需办理事项进行答复或办理。三是定向承诺。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事项,由“导办员”现场填写《首问首办流程登记单》收下相关材料后,填写“连心服务承诺卡”,进行服务承诺,并亮明身份和联系方式,方便办事群众“后续跟踪”。

三、注重督查跟进,实现三种模式一路并进。广开渠道,创新督查方式,进一步强化执行力,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推行交办工作销号制度。对各办公室月度工作填写《交办单》进行交办,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完成期限。次月初进行“回头看”,对完成的工作进行统一“销号”,对未完成而继续交办的,承办干部要作出说明,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二是推行线上工作督办制度。各分管领导按照各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工作计划,每月进行比照,针对工作进度偏慢、项目质量欠缺等情况,开具《督办单》进行督办,并限期反馈督办结果。三是推行面上工作通报制度。通过编印《新塘边督查通报》、《新塘边通讯》,发布幸福乡村建设进度排行榜,全面落实“工作绩效提升年”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9.三项制度 篇九

第一条 为强化滨江高中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山市党政机关首问首办负责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首问责任制适用于滨江高中办理相关相关审批、备案、登记,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和咨询、投诉事项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首问首办负责制,是指学校接待、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等相关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首办责任人,全面负责办理、答复相关事项,或引导、协调、联系相关单位(科室)和人员办理、答复相关事项并全程跟踪、督办的制度。

第四条学校在相关办公室设立公示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第五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要按照热情接待、实事求是、照章办事、尽快办结的要求,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对接待受理事项应当进行书面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接待时间,服务对象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所办理、咨询或投诉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和数量。承诺办理或答复时间,监督投诉电话,首问首办责任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向服务对象出具或寄发。

第六条 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等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根据不同情形履行如下义务:

(一)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首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一律当场答复或办理;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三天内给予答复或办理;需请示上级的重大事项,一周内给予答复或办理。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

(二)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不属于首问首办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首办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具体承办科室并协助办理。若具体承办人不在,首问首办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具体承办人。

(三)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能范围内的,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告知该事项主管单位、科室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妥善处理。

第七条 滨江高中全体教职员工应强化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明确本单位、本科室以及个人岗位职责,了解各科室的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将首问首办负责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工作认真、办理质量好、群众满意、业绩突出的首问首办责任人予以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九条 违反首问首办负责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并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法纪条规处理:

(一)首问首办责任人接待、受理过程使用文明忌语、态度蛮横粗暴被服务对象投诉的;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推诿扯皮、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的;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移交承办人员或承办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承办事项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并且未向服务对象做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四)故意拖延不办、刁难服务对象、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正确履行领办、导办、承办、上报义务,致使可以解决的事项未能及时解决,引发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学校党总支负责滨江高中实施首问首办负责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滨江高中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山市滨江高级中学服务承诺制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滨江高中全体教职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滨江高中全体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是指滨江高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的职能权责,针对本单位的管理服务任务,向社会公开作出工作内容、程序、质量、时限、纪律等方面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的制度。第四条 服务承诺的内容:

(一)服务准则承诺:忠诚办教、大爱育人,做人民满意教师、创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服务内容承诺:

1.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规范招生政策。学校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

3.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各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擅立收费项目,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4.加强师德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师德教育活动,造就一支具有忠诚教育的事业心、认真履职的责任心、视生如子的爱心、永不放弃的恒心的“四心型”教师队伍。

5.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各类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考试、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收费标准等,一律向社会公开;对办事程序、质量标准、办事时限等信守承诺。

6.办好群众来访。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咨询,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做到有诉必复,有错必纠。

(三)服务效能承诺:

1.在处理各项行政事务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比规定时限提前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对没有时限要求的,各科室呈报的请示和转报件,且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资料完整的,要从收到请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应书面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及办结时限。

4.学生学籍注册在受理之日即时办理。

5.对来信来访及时处理,一般问题来访当场答复,各类信访1个月内办结,重大问题来信来访3个月内办结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6.学生办理学生休学、转学等手续,在理由充足、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随到随办。

(四)服务形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杜绝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热 3 情为群众服务,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对服务对象做到一声问候,一句请坐,一杯热茶,热情周到。

(五)服务质量承诺:严格执行组织领导零缺位、依法行政零过错、群众知情零障碍、服务群众零隔阂、干群关系零距离的“五零服务”,开展阳光工程、群众测评、回访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六)服务模式承诺: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时间紧迫的加班办,行动不便的登门办。

(七)服务管理承诺:执行“六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方便群众办事;执行失职追究制,规范行政行为;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

(八)举报监督承诺:严格遵守《江山市滨江高级中学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4222436。

第五条 学校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承诺:学校行政楼公告栏张贴

第六条 学校将服务承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积极主动履行承诺、群众满意、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明确本单位服务承诺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或服务承诺不兑现、违背服务承诺的,应责令改正,并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法纪条规处理。

第八条 学校党总支负责滨江高中实施服务承诺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规定由滨江高中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山市滨江高级中学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滨江高中干部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促进提能增效,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市委、市政府、教育局、学校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山市滨江高级中学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滨江高中全体教职员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是指滨江高中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教育局各项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及时有效开展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的责任制度。第四条 滨江高中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负全面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承担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具体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作承担直接责任。督促检查机构负责人承担督促检查责任。

第五条 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安排,按照任务分工,由责任单位制订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实施项目化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标准化管理规范,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

(三)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徐洪先为组长、书记郑贤根为副组长的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江山市滨江高级中学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规定》。按照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要求,将工作职责、任务、计划及完成情况等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交办反馈制度。督查机构负责对工作实施推进情况、履职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书面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并跟踪反馈。

第六条 各科室工作方案、分工、计划和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校办公室。

第七条 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工作落实、督促检查、催办督办、通报评价。第八条 滨江高中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开展督促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对未按规定执行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的,应责令改正,并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法纪条规处理。

第十条 校党总支负责滨江高中实施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度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10.三项制度包括 篇十

内部数据显示,从2014年至2020年,健康险年均增速预计可达25%以上,到2020年健康险赔付支出占比将从目前的1.3%提升至4.5%左右。

保险新“国十条”和《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的接连出台,将商业健康保险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权威渠道获悉,保监会正在与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协调,争取落实三项利于健康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是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日在一次行业闭门会议上透露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三项税优政策具体包括:争取制定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研究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

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是发展商业健康险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如美国对企业为员工、公民个人和自由职业者为自己购买健康保险免税。但目前我国仅对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尚为空白。

不过,就在上述闭门会议上传出,为鼓励个人运用商业保险做好健康保障财务安排,保监会正在争取制定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政策,协调相关部委研究利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盘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简单储蓄转变成互助共济,大幅提升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

此外,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也正在研究中。上述人士透露说,为更好实现大病保险的“保本微利”,保监会表示,可以比照根据不同风险计算大病保险最低资本的思路,研究根据风险特征,降低、减免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标准。

再者是研究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上述人士说,“现在已对一年期及以上的商业健康险免征营业税,而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业务比一般商业健康险政策性更强,属于准公共产品服务,要争取免征营业税,这也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基本医保经办的运行成本。”

事实上,除上述正在积极落实中的税优政策外,业内人士也提出建议,是否可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健康管理业务扣除体检成本之后再收取营业税。“随着健康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健康保险公司的产品也涉及以服务为主的健康管理产品。由于这类产品的业务营业额中向保险人收取的体检费用所占的比重大,而体检费用作为成本并未转换成直接营业额。”

毋庸置疑的是,税优政策是促进商业健康险发展的主要杠杆,能够将潜在需求有效转换为现实购买力。记者获悉的一组内部数据显示,从2014年至2020年的7年间,健康险年均增速预计可以达到25%以上,到2020年全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将达到6000亿元,赔付支出可达到4000亿元。若按照平均16%的增速计算,预计到2020年,我国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将为9万亿元,届时,商业健康险的赔付支出将从目前的1.3%提升至4.5%左右。

知情人士透露称,除落实税优政策尽快落地之外,保监会也在加快健康险监管制度的完善,做好制度顶层设计,包括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大病保险有关制度进行修订。

与此同时,地方保监局也在加大向当地政府的汇报工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尽快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地方的具体配套文件,以促进地区商业健康险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摘自:《上海证券报》

11.安全三项制度 篇十一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

3、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人员和责任,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和落实责任。

4、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在制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时应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

大松安字(2014)1号

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贯彻企业安全生产的决定,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督促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的落实和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

4、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现场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险情时,采取应急措施,指令职工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并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

7、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8、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负责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女工保护工作,监督国家规定的工时、休假制度的执行。

10、指导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1、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3、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9、制定公司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0、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档案。

1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公司其他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分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与安全工作并举。

3、督促所分管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4、在结合制订计划、增产措施,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改造方案时,必须遵守和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面貌,使作业环境达到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6、在所分管范围内发生人身伤亡,或一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事故时,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抢救,参与和协调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7、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公司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一)生产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每月要按时将上月份的生产事故统计情况报送安全专职机构汇总。

3、在生产调度中如发现有重大危险时,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应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

5、在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组织好全厂的均衡生产。

(二)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试验工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三)办公室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4、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5、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6、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7、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8、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9、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四)财务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生产部部长安全职责

1、协助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外来学习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部门每月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经常布置、检查本部门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二)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察工作。

3、组织对本部门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

5、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本部门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本区域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三违”行为。

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4、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做好本区域的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车间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协助车间主任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本部门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部门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7、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8、参加本部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基本原则 公司建立安全专项资金,用以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的推广、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的资金要专款专用。

2、编制安全资金计划:

①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②辅助设备设施:有关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设备设施。

③隐患整改项目: 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④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 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⑤应急救援投入: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1、帐物清楚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维修保养 对设备、设施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常规检查。

3、安全管理 对于各种设施设备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损坏赔偿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

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鉴定报废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

手续。定期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并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对设备的报损、报失应报领导备案,并在有关帐目中注销。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设备部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各部门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组织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备部是消防安全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演练,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3、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全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库房、变电室、特种设备场所)的巡视检查。

(三)消防安全教育

1、通过开展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2、定期普遍教育,利用会议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3、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4、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5、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教育。

(四)火源管理

1、明火作业管理

①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②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设备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③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④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⑤动火作业完毕,设备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⑥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2、吸烟管理

①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区)内吸咽,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②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③吸烟区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五)电源管理

1、公司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厂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①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公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②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③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④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⑤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2、消防器材的管理

①对消防器材实行分区存放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②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2、加强通风设施,并定期对通风设施、除尘装置等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理。

4、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发放和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

1、库房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采购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定期排查,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每半个月对本部门、区域等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3、认真登记。各部门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设备部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5、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限期及时排查。

6、制定预案,动态管理,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公司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二)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班组、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对作业的部门或个人处罚50-2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2、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300元。

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次。

5、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

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

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10、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次。

11、凡因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2、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

(三)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7、对违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公司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员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

4、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节假日期间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汛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服务。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主持。

3、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会人员为各部门经理、主任、安全部门成员。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领导同意另行派人参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所在地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安全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安监局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公司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安全生产主管副职必须经过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取得资格后 登记注册(备案),并颁发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2、注册副职职责是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决策和部署,定期向同级安监部门报告;

夜间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穿工作服,配证上岗。

3、上班时严禁睡岗、结伙聊天。

4、上班时不得私自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班交接签字不得弄虚作假。

6、对进厂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证、登记。

7、值班时不得喝酒,严禁赌博和拉班结派。

8、服从上级分配,做好夜间保卫安全工作。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的安全防护准备

①检查供油系统,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检查手柄位置,进行保护性空运转。

②检查穿戴。不准戴围巾、手套、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长头发的应戴好安全帽。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

③刀具安装前,做好质地检查,镶嵌式、紧固式刀具要安装牢靠。④使用各类刀具,必须清理好接触面、安装面、定位面。

2、自动进给时,必须脱开手动手柄,并调整好行程挡块,紧固。

3、先停车后变速。进给未停,不得停止主轴转动。

4、机床、刀具未停稳,不得用异物强制刹车,不得测量工件。

5、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拭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消除铁屑时,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手直接清理或嘴吹。

6、严禁在工作台面上敲打、校直工件或乱堆放工件。

7、夹紧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所用的板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8、工作时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取卸工件时,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9、拆装铣刀时,台面应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10、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用手摇进刀。

11、不准带手套操作机床。

12、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禁止串岗聊天,擅离机床。

13、发现异常声音,立即停车检查,不得凑合使用。

14、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好机床,工作台面锁紧或安全到位,加油维护,切断电源,收好工、量、刀刃具,搞好场地卫生。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供油系统,按规定对机床加油。检查各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进行保护性空运转。

2、不准戴围巾、手套、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长头发的应戴好安全帽。

3、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在机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4、禁止把工、夹具或工件放在车床床身上和主轴变速箱上。

5、开车时不准改变主轴转速,溜板箱上纵、横自动手柄不能同时抬起使用,不准用手摸旋转工件,不准用手拉铁屑,禁止用手刹车。开车时精神一定要集中,不准离开机床。

6、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

7、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8、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

和手接触工件表面。

9、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10、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11、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12、下班前擦净机床,整好场地,拉下电闸。擦机床时小心刀尖,铁屑划破;擦导轨时摇动溜板箱,注意避免撞床头、卡盘、刀架等。

13、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拉下电闸,保持现场,及时汇报有关人员共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3、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掩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6、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5、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二)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三)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料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呆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运行的设备下面操作。

9、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工正对孔。

11、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变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变电所是我公司的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与变电所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入内。

2、因工作需要或经领导批准允许进入的人员,可在值班人员带领下进入。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

3、配电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和干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与配电室要求不符的杂物,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配电室的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各种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5、从事各种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配电室应有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设施(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绝缘棒等),并定期进行耐压试验。未经电气安全运行负责人批准不得借出变电所所有的安全工具和设施。

7、配电室各种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进行,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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