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供货合同书

2024-10-24

茶叶供货合同书(精选12篇)

1.茶叶供货合同书 篇一

编号:

*****医院

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 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规

定,保证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以下简称器械、耗材)质量,确保

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

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效期要求

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甲方的要求相一

致。器械、耗材的最终选择及使用由甲方决定。

乙方供应的医用器械、耗材的有效期应在失效期前一年以上(需同

时符合:生产不超过两年)。

第二条:器械、耗材的证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标准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公司资质材料以及所供产品的生产

企业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一次性

使用产品的同批次检验报告、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等(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合同期内乙方证件

更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3.进口产品需提供盖有供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

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口岸检验报

告书》复印件。

第三条:器械、耗材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质量完全符合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保证供应的器械、耗材是证照齐全、质

量好、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乙方承诺:坚决杜绝“证照

不全、假冒、伪劣、过期、近效、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出售

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

2.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进入医院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证照、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运输要求,到

达甲方的器械、耗材、包装缺失或破损的,乙方负责补充或调换,甲

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因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证照、质量等瑕疵而引发的医疗事故

或纠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用、手术

费用、材料费用、赔偿病人或其亲属的因人身损害赔偿的全部费用)

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供货期限

1.乙方接到甲方总务设备科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做到货、票、《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同行(出库单据上应明确载示:品名、型号、批号、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利于甲方验收登记)。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核对实物

与采购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2.对急救用器械、耗材,乙方必须立即供货,不得拖延(最迟不超

过72小时内送达甲方)。

3.器械、耗材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价格与结算方式

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物价政策并严格执行与甲方进行

价格竞争性谈判的结果,乙方承诺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医院价格,高出部份甲方有权拒付;由于乙方提供产品价格有误

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国家物价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负责。

2.甲方验收产品后,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免造成过期、失

效、积压现象发生。

3.甲方在乙方所供产品使用后(产品应无质量问题、且证照及发票

等手续齐全、价格合理、无其他纠纷)180天内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或甲

方联系不到乙方时,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若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理由,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2.如乙方交付器械、耗材的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否则按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若产品调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

合同不再履行。

4.如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承诺其所供器械、耗材属于“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挂网品种的均已挂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应无条件在质量有效期内予以退货;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损失。

3.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产品。甲方将为乙方建立“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4.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变更。

6.本合同有效期半年,若甲方在半年内因工作需要须进行植入性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谈判或招标后未与乙方签订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但乙方对已使用产品的质量仍负相应责任)。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2.茶叶供货合同书 篇二

在设备、材料供货市场中,核电供货产品(尤其是核级设备、材料等)的特点是设计复杂、投资大、部件材料品种多、制造周期长、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进度紧等,这给合同有效的执行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对此,合同任何一方的“失误”或“不作为”不仅会给他方造成一定的损失,而且还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连锁反应,索赔也就伴随而来。通过对供货合同索赔工作的实践和积累,并加以提炼总结、反馈,可以有效弥补并完善我国设备供货合同方面的索赔制度;同时,索赔的有效开展是对合同履行的维护,也是对守约方利益的保障。

1 索赔的概念

1.1 索赔的定义

(1) 广义概念。索赔一词来源于英文的claim,在法律英语中,claim主要意思是主张某种自己应有的权利(包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获得工期延长、费用补偿、违约金等。 (2) 设备合同中概念。在设备合同中,索赔概念为,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对己方的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行为,包括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修复缺陷、赔偿实际损失、支付延迟支付的利息等。索赔实际上是购买方与供应商之间就分担合同执行风险的责任再分配,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有效控制方法。

1.2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违约金: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量的金钱。

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本文所探讨的赔偿金仅是因供应方违约所应支付的赔偿金,即违约赔偿金。

二者相同之处在于:均具有补偿性;不同之处在于:违约金的支付主要在于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而赔偿金的支付主要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为准。

违约金主要适用于合同法,而赔偿金不仅仅适用于合同法,而且还适用于刑法、民法、劳动法等等。从此概念上来讲,赔偿金的适用范围比违约金要广得多。

1.3 构成索赔的要件

(1) 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索赔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法的合同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责任,更谈不上索赔的存在。 (2) 存在违约行为。主张索赔的另外一种前提是存在供应方的违约行为,即供应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包括法定或合同约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法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则购买方无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3) 违约责任的确定。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金责任为约定违约金责任,而非法定违约金责任,前提条件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必须有违约金责任的相关约定,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确定,否则就无法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4) 当事人违反合同行为不具免责事由。我国《合同法》主要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为或对购买方产生了实际损失,只要该行为不具有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宽限期等),合同违约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2 索赔开展存在的问题

2.1 国内供货合同索赔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内工程建设方面成功的索赔案例一般发生在施工合同中,涉及设备供货合同方面的索赔很少,成功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核电行业欠缺完备的索赔专有制度和指导操作程序。

2.2 索赔开展存在被动性

供货合同执行,为保证交货进度和设备质量,争夺并掌控有限的市场资源,促使厂家更倾向于核电项目,在合同执行中难免存在“相互妥协”之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因市场资源有限导致部分供应方市场地位强势、合同执行被动局面,此种状况给合同索赔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

2.3 国内供应商守约意识淡薄

国内供应商(甚至部分国外厂家)认为只要保证了设备的交货义务,未给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又未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交货延误与否不存在任何的影响,合同守约意识淡薄。

2.4 证据收集困难、责任不清

核电建设周期长,供货合同执行跨度长,期间难免出现合同转手执行情况,加上合同执行欠缺精细化管理,相关索赔证据已丢失或收集困难;同时,亦会导致部分违约责任无法准确定位,给索赔有效开展带来障碍和困难。

3 索赔意义与作用

依据目前开展的索赔,索赔的意义与作用在于: (1) 建立了有效的索赔登记制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实时做好违约事实、证据及责任理清的登记和保存; (2) 形成了实际损失收到即刻处理的良好工作作风,维护了业主方的利益; (3) 强化了合同双方的合同履约意识,维护了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促进后续合同的执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或完善了国内索赔制度; (4) 有形或无形地提升了合作双方的合同管理水平。

如在某核电站某设备供货合同索赔结算过程中,双方通过对违约事项(如设备与文件交付延误、现场服务提供延误等)证据的翔实收集与整理,依据事实客观公平公正的处理原则,经过双方友好沟通,共同梳理出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高达68项,且经过坦诚沟通,针对存在的问题双方共同制定了后续解决、改善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后续合同执行的改善与提升,大大加强了“大工程”、“大项目”的团队建设。

4 后续索赔改进思路

(1) 加强索赔的预判性,依据经验,加强索赔事件事前预判,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补救措施,努力将索赔费用控制在最低点; (2) 加强索赔证据材料收集和积累,及时掌握一切可能涉及索赔的证明性资料,以事实和数据说话; (3) 继续完善合同条款,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如原材料等物价上涨),应尽量签署相关规避风险的约束条款,注重合同条款文字的缜密性; (4) 作为业主方的合同执行人员应首先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起到表率作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索赔事件,往往是合同双方均负有责任,对此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依据合同,合情合理合法地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费用; (5) 中国核电行业应有益尝试建立索赔联动机制,如建立常态管理组织机构,实时实现各个核电业主索赔经验共享与反馈。

5 结束语

总之,鉴于核电行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国内供货合同方面的索赔总结和处理思路较为欠缺,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之用,以期促进国内供货合同索赔制度的持续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简论供货合同的履约风险管理 篇三

关键词:供货合同;合同管理;履约风险防范

供货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常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过程管理粗放引起合同履约纠纷,使履约方遭受损失,增加了管理成本,如何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提高合同履约工作效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使用案例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尤其提高对合同法等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大量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目的。因此,在企业管理中,积极普及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使管理者掌握合同的订立、生效、构成要素、违约责任等知识,对于提高合同管理及执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而以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合同案例为学习对象,通过对实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矛盾、困惑进行解析,并探讨相应的解决办法、思路、对策等,可以调动管理者学习经济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探索兴趣,使其学会由此及彼、融会贯通,从而实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进而为实现合同行为等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法律理论基础。

二、提前介入,做好合同签订工作管理

(一)深入了解签约对象,做好对签约方的资信调查

首先,做好签约方主体资格的审查。签约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①营业执照。核对对方营业执照,及其核定的经营范围,查看其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注册资本,是否年检,可登录工商管理部门网站进行相关查验。②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核发给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凭证,它不仅是判断合同对方能否为企业开具发票的凭据,也是验定其开具的发票是否有效的依据。税务登记证的核对可以通过登录税务局相关网站进行税号查询、核对,如果在网上无法查询,也可以打电话到注册地工商机关和税务机关询问。③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国家授予企业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诸如建筑行业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均为企业的资质证书。可通过登录相关管理部门网站核查该类证书真伪。

签约方是自然人的,应注重审查其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通过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其次,做好签约方代表的资格调查。主要对以下几类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收集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印章的确认;

(2)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授权委托书(载明姓名/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期限、签名、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确认。

(二)注意合同生效要件的确认

首先,签约双方应在达成一致的合同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其次,法人代表应在合同文本法人代表处亲笔签名,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有效、规范的委托书证明。第三,合同文本不得涂改,若不得已出现涂改,应由签约双方在所有涂改处盖章确认。第四,注意合同附件资料的审查,尤其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审查,签约双方应在各自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三、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企业内部,合同从起草、签订到履约、结束,有一个流转的过程。在这个流转过程中,对各个环节间的衔接、监督与管理,对于合同的顺利实现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应在企业主动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分解细化合同管理流程,分清工作界面,划分各个部门的权责范围,达到流程通畅、管理高效的工作目标。首先,应统一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防止令出多头,组织混乱;其次,应根据合同重要程度做好授权管理的界面划分,严格授权程序,兼顾灵活性与严肃性,确保有效授权,提高管理效率。

四、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实现现代化数据平台管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广泛运用,现代经济结构、国际经济形式及贸易形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电子商务平台迅速兴起,极大地缩短了交易时间,改变了交易方式,企业跨国化、集团化运作能力因为计算机的强大信息处理功能而得以大大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合同管理工作应着重长远,做好合同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统一文本、统一编码,对供货产品实施条码管理、履约信息跟踪并纳入合同信息管理中,大力提高计算机系统对合同全程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信息共享与数据处理优势,从而为实现企业精益化管理、集约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履约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归纳、整理和知识普及

履约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货风险

交货风险常常由于货物交接过程不规范、单据缺失或确认方式无效造成。譬如,供货方对送货单据的签收规定不明确,送货单上经常只有收货方工作人员的签名,没有加盖公章,这就会在法律上产生交货义务履行与否的证明问题,因为是个人签收,很可能产生法律风险隐患。因此,在货物交接环节,应明确交接单据要求,交接单据应以书面形式设立,要求收货方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并在交接单据上签字,注明收货日期并加盖公章,或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货方指定人员签收即为有效,同时约定收货方收货应提交的资料。

(二)付款风险

对于收货方而言,付款风险主要反映在对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或付款收据的审验工作上,在审验工作中,应根据国家关于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发票构成要素包括出票方收票方信息、发票专用章签章、发票金额、相关价款税款的计算是否正确等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收据管理,应规范收据格式及内容,包括收款人名称、收款金额、对应的合同名称或编号;款项是否已支付、收款方的公章等等。

(三)收款风险

对于收款方而言,应加强对付款方出具的商业票据,包括支票、商业汇票等等的审验,审验人应熟悉国家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审查出票信息、出票日期、出票金额及背书签章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4.供货合同书 篇四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坚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理解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光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理解甲方订单;可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理解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光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到达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光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供给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职责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供给的货物完全贴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贴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能够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职责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职责,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景,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供给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供给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职责。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职责: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职责。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供给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职责: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资料。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坚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供给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终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光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章) 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5.供货合同书简易 篇五

供方:

**配电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通过公开招标,**为中标人。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兹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提供配电箱的品名、数量及金额:

二、运送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质量检验:货到后由甲方指定接收单位验收,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需出具证明。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货到验收完毕且无质量问题,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元。

五、服务承诺

1、我公司承诺对所有提供产品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费维修服务。

2、我方对所出售的钢琴提供免费调律一次。

3、我方郑重承诺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我公司所供货物均由生产厂家直接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我公司负责。

4、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

5、我公司针对采购方项目授权本地专门售后服务单位,可为采购方提供随时上门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我公司将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保证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6、售后服务热线:**,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或一方因特殊困难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妥善予以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6.水泥供货合同书 篇六

甲 方:××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乙 方 :浩隆伟业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半壁店物业管理中心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1. 润滑油供货范围、内容及标准

1.1 乙方须按照《供货合同附加条款》(以下简称“附加条款”)内规定,向甲方提供专业润滑油产品与相关专业服务。

1.2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之润滑油供货内容及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标或同等标准之润滑油产品。

1.3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所规定之时间及安排足够人员与设备为甲方提供润滑油与相关专业服务。

1.4 乙方准备设备润滑油推荐表供甲方参考。

1.5 乙方须定时提供各类最新之润滑油资讯与质量报告供甲方参考。

1.6 乙方技术人员定时与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检查各润滑油循环系统如管线、油箱和滤芯等,提出相关建议。

1.7 乙方制定各润滑油系统清洁方案供甲方参考。

1.8 乙方对甲方提出灌注润滑油相关之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及需要时提供现场技术咨询。

1.9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不少于一天的基本润滑基础知识与润滑油相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知识课程。

1.10乙方对甲方人员就有关本厂房使用润滑油种类, 提供不少于一天的润滑油应用课程。内容包括正确选择、使用、存储和处理润滑剂。

1.11乙方技术工程师定期或按甲方合理要求抽取油样,进行相关项目测试和分析,并在十五天内向甲方出具分析报告。分析内容主要为黏度、水含量 、酸值等。同时,分析报告会给出油品是否可以继续服务的建议,以决定是否延长更换油品时间并跟踪设备使用状况。

1.12乙方协助甲方工厂建立适当的润滑管理模式,以保证设备得到良好维护,减少维修频率、时间,节约费用。

1.13乙方提供协助简化使用润滑剂的`产品的方案供甲方参考,以减少库存(降低库存费用)。同时可减少润滑剂的误用可能性。

1.14乙方提供协助甲方处理废油与提供废油回收方案。

2.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2 甲方有全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

2.3 合同期内,按附加条款所列润滑油品,经甲方选定后均由乙方配送,甲方不再从其他渠道购进同类油品,以免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难于确定责任。但甲方保留对选定润滑油品之最终权利,可按甲方需要进行增删。

2.4 甲方应享有在全年购买金额超过 ¥_300,000.00额外回扣价约全年购入价之 2 %。

3.乙方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提供甲方润滑油品应不高于零售价格。

3.2 负责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甲方人员培训。

3.3 应考虑接纳甲方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议。

3.4 需负担所有运输费用。

3.5 乙方保证按甲方需求提供及时供应,保质、保量, 如遇其一出现问题, 乙方需对甲方作出合理赔偿。

3.6 乙方只对由甲方选定并由乙方供应之加德士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对甲方选定之其他产品,乙方可提供合理化使用建议。

4.费用

供货费用按月结算,每月乙方应提交详实的润滑油供货费用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审查核对后,润滑油供货费在甲方收到乙方所发的收费通知单后30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

5. 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二年,由 年 12 月 1 日至 年 11 月 30 日止。有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6. 保密责任

6.1甲乙双方对本合约有关条款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7.1供货过程中,如遇有争议问题,双方应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2 若乙方润滑油供货水平不理想,多次投诉或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况没有完满解决,甲方有绝对权利单方面终止合约。

合约双方

吾等同意本润滑油供货合约所载之条件及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___

**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公司盖章及签署)

日期 :

乙 方: 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公司盖章及签署)

7.绿化苗木供货合同书 篇七

供货方:陕西唐苑园林观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陕西鸿达水景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园林绿化工程的需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苗木达成如下供购协议:

一、供货苗木清单

序 号 名称

单 位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价

胸径

(cm)地径

(cm)

冠幅

(cm)高度

(cm)1 皂角 株 60-65320 500 210 32000 6720000 2 国槐 株 26-30300 450 550 5500 3025000 3 国槐 株 37-45300 450 230 6200

1426000国槐 株 50-52320 480 400 12000 4800000 5 国槐 株 53-55320 480 200 17000 3400000 6 柳树 株 55-59450 350 300 10000 3000000 7 柳树 株 60-69450 350 300 12000 3600000 8 油松 株 20-25300 400 550 12000 6600000 9 合欢 株 30-35350 450 200 14000 2800000

合计

2940

35371000

大写:叁仟伍佰叁拾柒万壹仟元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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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价款为暂定价,实际数额以乙方实际进场苗木数量据实结算。

二、供货苗木质量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定苗木。对苗木土球等按规定做好包装,苗木到场后及时

积极配合甲方按规定验收,对不能达到规格要求的,包装不合格导致土球松散的,运输过程中导致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等不达标苗木,甲方有权利拒绝验收。并扣除相应苗木款。以上苗木乙方需保证质量但不保证栽植后成活。

三、供货时间

苗木采购实施过程从2012年2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之间进行。具体分阶段供货时间和每个阶段要货数量、品种、价值以乙方阶段性要货计划为准。供货地点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内,拉运和装车由甲方负责,卸车由甲方负责,协议期限内的栽种和养护均由乙方完成,甲方有义务在技术方面予以指导。因运输道路特殊情况或季节原因如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运输的,供货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

五、其他

供货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补充协议附后。甲乙双方若有不遵守协议造成纠纷的,有违约方承担相应损失。

如造成严重后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持合同及相关文件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裁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8.设备产品供货合同书(项目合同) 篇八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合同金额 小写: 大写: 交货期: 合同细则

第一条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及时向用户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条 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安装、调试。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负责人姓名、地点、电话,以便乙方送货、安装调试。第四条 乙方所供设备必须与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配置等相一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单位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如发生所供产品与甲方要求不符,用户单位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有疑问,且乙方对此疑问有不同意见,甲方有权抽取货物样品送.............部门或............研究所检测,若质量有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必须向甲方用户单位提供设备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附件,售后服务三年的质保。

第七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用户单位地点送货、安装调试,用户单位当场清点到货品种及数量,无误后用户单位负责人在乙方提供的送货明细单上签字盖章,如所送货物品种数量与所订购的品种数量不符,所缺品种、数量需在所送货物明细单相应位置注明。并交由乙方进行货物修正。

第八条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之前清全部货款。如不合格,甲方将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或退换通知书,整改退换后经重新验收并达到合格后方能按协议(合同)付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

2、在产品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所供设备损坏(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承诺维修或更换。

3、如发现乙方违反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第十条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有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购货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供货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9.商超供货合同 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10.供货合同砂子、石子 篇十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他同类品牌。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砂子6500方,单价28元,总价182000元(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2、1-2石子6500方,单价50元,总价325000元(叁拾贰万伍仟元整);

3、1-4石子5500方,单价40元,总价220000元(贰拾贰万元整)。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

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批结,送货单位向甲方供货,一月一结算。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12月20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11.地材供货合同 篇十一

供货方:

购货方:

供货方与购货方本着公平平等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就**公司合同有关事项签订如下:

一、供货范围:黄砂、青砂、石子、灰砂砖。

二、供货价格:黄砂80元/m³,青砂70元/m³,石子(各种规格)65元/m³,灰砂砖0.35元/块。

三、供货地点:供货方按购货方需求的质量和数量,供货到凯迪潜力村项目工地,按购货方要求的地点卸货。

四、收货方式:购货方专人负责现场实收货物数量,并开具入库单,供货方对收货方按标准进行的收货,不得就数量产生异议。

五、结算方式:供货方所供货物达到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时,购货方及时支付货数,不许拖延,有特殊原因,在征得供货方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根据供货方的要求延期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所有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在此过程中发生任何责任和事故均由供货方承担。

2、货物到达及安放在指定地点时,购货方有专人负责验收货物,现场实收数量,并开具货物入库单,交供货方,收货方不许弄虚作假,克扣供货数量。

3、货物质量是必须按购货方的正常要求进行,做到供货及时,保证数量。

4、双方每进行一次结算时,必须凭双方的货物入库单核对办理。

5、购货方的购砂、石大多是为项目道路场平施工使用,且为购货方现场自建的简易搅拌站使用,供货方有责任保证购货方的搅拌站正常运转和使用,及时为购货方解决一切外部干扰因素。

七、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价格,一经签字,不因市场因素而发生变更,直到凯迪潜力村一期项目施工完毕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未涉及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供货方:购货方:

12.供货商合同书(正规) 篇十二

供货商:河北威县腾达橡塑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

订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甲方经营范围内乙方需求指定产品,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质量、单价、规格

(1)产品名称: pvc型材供挤胶条颗粒

(2)产品单价:甲方因成本须上调价格须提前7天以电话通知乙方并说明涨价原因。

(3)产品质量:我厂生产的胶条颗粒专业生产用于塑钢型材共挤,质量稳定可靠,硬度适中,具有粘结强度高 拉力大 表面光亮水密性和气密性强,抗老化性能优良,与型材的粘接性强。始终秉承“确保质量,保证质量”的理念,继续为广大型材生产厂家提供优质的胶条颗粒。

(4)产品规格:袋装,每袋25±0.1公斤。

(5)甲方依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产品质量规格及报价单,向乙方提供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具体的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以乙方订货单为准。

二、订货及供货

(1)乙方提前前向甲方提供次月总预估订货量,甲方应根据乙方总预估订货量生产备货。若甲方如不能满足乙方的预估订货量,应于收到乙方预估订货量订单后7天内通知乙方。

(2)甲方收到乙方正式订单或电话订单后,应于当日在订单上签字回传并向乙方电话确认,若乙方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受甲方书面异议,视同甲乙双方确认该订单成立。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交货方式及地点: 山东.济宁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甲方送货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客户应当自收到货物时起当场完成验收。在验收中,乙方如果发现产品质量,数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当天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在“发货签收单”上签字注明实收数量、收货时间,以便双方核实解决,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场完成验收的,验收后对产品如有异议可另行通知甲方。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

六、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在交售甲方经营范围内乙方需求指定产品中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确属甲方责任时,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产品予以退换货处理。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客户无正当理由,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乙方按总值的10%赔偿甲方。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付款总值的1% 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甲方:河北威县腾达橡塑制品厂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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