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合作习题集(课程作业)(通用8篇)
1.国际经济合作习题集(课程作业) 篇一
《国际经济合作》练习题(3)
《国际经济合作》练习题(3)
一、填空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对债务风险的承担以公司的________________为限。在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一个跨国公司要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必须考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三个要素。
4、在来料加工装配业务中,受托方应在来料加工装配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段时间内,持_____________________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5、1999年10月,我国某公司与一外国公司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250万美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合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应为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6、在各项国际承包工程中,都有预付款,其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__%。
二、名词解释
1、融资租赁
2、最密切联系原则
3、外汇风险
4、选择性招标
5、补偿贸易
三、多项选择题
1.发行外国债券的主要市场在()。
A、美国
B、英国
C、瑞士
D、日本
E、德国
2.()都属于境外货币市场。
A、欧洲货币市场
B、亚洲美元市场
C、欧洲债券市场
D、杨基债券市场
E、巴拿马离岸金融市场
3.契约式进入的主要方式有()。
A、生产合同
B、许可贸易
C、特许经营
D、战略联盟
E、国际分包
4.跨国公司在面临的风险因素有()。
A、政治风险
B、法律风险
C、汇率变动风险
D、利率变动风险
E、通货膨胀率变动风险
5.融资租赁的特点有()。
A、至少有三方当事人
B、租期较短
C、完全付清租赁
D、承租人可中途解约
E、承租人不得中途解约
6、在我国的补偿贸易业务中,常用的补偿方式有()。
A、以我国现有的大量出口商品补偿
B、以间接产品补偿
C、以直接产品补偿
D、混合补偿
E、部分补偿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明、报表中()需要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A、企业的章程、协议
B、合资企业的出资证明书
C、合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
D、合资企业的清算会计报表
E、合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
A、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
B、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C、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D、能生产出口适销产品
E、能填补国内空白
四、简述
1、简述我国开展对外投资的作用及相对优势是什么?
2、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目的是什么?
五、案例分析
为了签定一份水坝建筑合同,主办人刊登了资格预审公告:
(1)承包商必须为国内公司,或者
(2)大部分股份为国内合伙人拥有;或者
(3)与一地方公司组成合资企业。
合同又进一步规定,该承包商只能雇佣当地的本国建筑工人。这些条件是否合理?它们可否为国际竞争性招标的原则所接受?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填空
1、有限责任制;注册资本;25%
2、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现为商务部)
3、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
4、《加工装配登记手册》
5、175万6、10%-15%
二、名词解释
1、融资租赁——当企业需要添置设备时,不是借入资金,而是由租赁公司按照企业的要求,购入并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给企业,以融物代替融资。
2、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中,选择与合同本身的要素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而不是与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3、外汇风险——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由于未能预期到的汇率变动而给跨国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
4、选择性招标——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或有关资料,向若干被认为最有能力和信誉的承包人发出邀请而进行的招标。
5、补偿贸易——出口方在进口方外汇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不以收取现汇为条件,向进口方输出机器设备和技术,待工程建成投产后再以产品形式分期收回其价款的一种集投资、贸易、融资为一体的投资方式。
三、选择
1、ACDE2、ACE
3、ABCE
4、AC5、ACE6、BCD7、BCD8、ABCD
四、问答
1、中国开展对外投资的有利之处为:有利于参与国际经济联系;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外资源;有利于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中国开展对外投资的相对优势有:具有比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多种形式的投资要素;某些方面的技术优势;规模化经营的企业;遍布全球的华侨网络。
2、跨国公司实行转移定价的目的:逃避关税或所得税;调整利润;调拨资金;增强国外子公司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少或避免各种风险;避免由于子公司利润过高而引起的一系列麻烦。
五、案例
分析:由于国际竞争性招标是具有广泛的世界性,凡符合世界银行的规定,都可以参加投标,所以本案中的条件是不合理的。
2.国际经济合作习题集(课程作业) 篇二
虽然, “双语教学”在我国各高校目前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但是, “双语教学”的科学含义是什么?包括法学教育界在内的学界对此却一直存在不同观点。例如, 有学者认为“双语教学”可以成为提供我国新时代外语教学质量的重要策略, 其本身也不是单纯的教学方法问题。[1]有学者将“双语教学”定义为:它是在学校包括课堂教学在内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以及学生的日常生活中, 不只使用母语, 同时广泛使用外语的一种教学活动。还有学者根据外国字典中的定义将双语教学理解为:“双语教学提出的最初目的主要是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存。”[2]客观地讲, 这些观点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都忽视了“双语教学”一词在我国的演进历史和法理基础, 因而缺乏建立一个准确解释“双语教学”含义的根基。
国家教育部[2001]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第8项题目为“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 该项全文如下“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 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对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 以及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专业, 更要先行一步, 力争三年内, 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10%。暂不具备直接用英语讲授条件的学校、专业, 可以对部分课程先实行外语教材、中文授课, 分步到位”。这是我国高校实施“双语教学”的法理基础, 脱离此基础分析我国“双语教学”的含义是错误的。按照以上规定, 目前在我国高校进行的“双语教学”, 是指除外语课程外, 采用外文教材, 并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占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 (含50%) 的课程。由于英语是我国所有普通高校本科生的必修外语, 所以, 教育部所称的“双语教学”实际就是使用英语进行专业课程教学。而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就是指在高校国际经济法学专业课程的本科教学中使用英语授课的课时占该课程总课时的50%以上 (含50%) 。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之必要性
第一, 我国对外经贸活动中急需大量既熟悉国际经贸法律和国际惯例、又能熟练运用外语的涉外法律人才, 这是实行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现实基础和根本出发点。外语 (主要是英语) 作为工具, 在经济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时代愈加重要, 法律职业者要熟练地运用外语处理法律文书、用外语直接交流, 而不能再借助于翻译。这样, 法律实务要求法学教育必须与之相适应, 其双语教学势在必行。[3]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 我国的对外经贸活动日益频繁, 特别是在2001年12月正式加入WTO后,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 现在每年的进出口贸易额一直在2万亿美元以上。与此同时, 我国和其他国家间的贸易摩擦和争端也急剧上升。国际经济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必须开设的核心课程之一, 其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投资、国际金融、WTO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国际法律制度, 是一门理论和实践密切联系的学科。
第二,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许多国际经济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 它们几乎贯穿了国际经济法的始终, 除此以外, 各国的涉外立法也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这些法律的原始文本通常都采用国际通用语言————英语, 然而, 由于语言本身所具有的符号性、民族性和文化性等特征, 使我们在将这些法律文本翻译成中文时, 译文总是难以完全表达原意, 甚至难以理解或曲解原文的含义。最直接的办法是使用英文原版法律规定, 按照英文原版词义和语境去理解。用英文传授该部分知识比中文教授更为准确。
第三, 实践中的国际经贸纠纷往往发生在英语环境中, 案情异常复杂。国际经济法学实施双语教学能使学生在双语环境的培养和熏陶下, 了解到原汁原味的外国法律以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在提高学生英语水平的基础上培养了学生运用相关法律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的能力, 为将来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工作打好基础。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实施之困
目前, 我国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400多所大学大多开设了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但从各高校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 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困难:
第一, 选择何种双语教学模式之困。实践中, 各高校采取的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模式大致有三种:1.全外型模式, 亦称浸润型模式, 即所开设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讨论、课程考核等环节完全用英语进行;2.混合型模式, 采用英语原版教材,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等环节用英语与中文相结合进行;3.半外型模式, 即采用英语教材, 中文讲授的方法。后两种模式统称为过渡型模式。目前, 多数学校采用过渡型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模式, 用英语学习专业名词和进行简单解释和表达, 重点的描述和解释用中文, 导致了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效果反而不如中文教学的尴尬局面。[4]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学生们的英语水平整体教差, 学生英语水平差是制约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开展和发展的瓶颈之一;二是各高校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师资力量普遍较薄弱。目前各高校承担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任务的教师主要是本国教师, 其中许多教师原本是外语专业人才, 他们仍然照搬外语教学方法用于国际经济法学教学中, [5]使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成了外语翻译课。
第二,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材选用之困。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具的高质量教材直接关系到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的质量。目前国内出版的能全面涵盖国际经济法领域基本知识的双语教材较少, 其中出现的语法错误和中式英语表述过多, 法律描述的内容和角度也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6]而且, 这些教材存在着涵盖内容出入较大、重理论轻实务、一般性介绍内容多而具体法律规则少等问题。
第三, 实践教学环节和考核的方式之困。我国各高校的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仍以传授系统的和科学的法律知识为主, 注重理论教学。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一般每周仅有2-4节, 这使得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无法和学生深入地用外文讨论或沟通, 大大影响了双语教学的课堂教学效果。在课堂之外, 实践环节的缺失严重影响了学生分析和处理实际涉外法律纠纷的能力。实践中, 不少法学院校也开展了包括模拟法庭、专题辩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然而这些实践教学的内容多关注国内民商法、经济法以及刑法领域, 鲜有涉及国际经济法领域, 即使涉及到国际经贸案件, 也多是采用中式法律思维模式分析、讨论案件, 学生难以全面、正确地理解主要源于英美法系的、已判例法为主的国际经贸法律规则。
完善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的几点思考
1.我国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应采取全外型教学模式
笔者认为,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的开设应宁缺毋滥, 不要使其成为应付检查和评估的摆设。如果要开设, 必须采取前述的全外型教学模式。当然, 考虑到学生的英语能力问题,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应安排在高年级的大学生中讲授。将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作为选修课, 仅让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其他具有较高英语水平的学生选修。毕竟国际经济法培养的是专门人才, 而非是通才教育。在全外型教学模式下, 教师用英语讲授、提问, 学生也完全使用英语回答和讨论, 使学生沉浸在国际经济法律的英语语言环境中。涉及少数学生难以理解的问题, 课后教师可以用中文作为辅助语言进行个别解释。
2.加大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师资力量的培养
由通晓外国法律的外籍教师实施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是最理想的, 但由于外籍教师数量有限, 费用昂贵, 所以,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任务主要还是由一些专业扎实、精通英语的本国教师来承担。因此, 各高校要加大对国际经济法双语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是将英语水平强、国际经济法学基础扎实的专业教师培养成双语教师。具体可以采取为这类教师提供出国深造机会或与国内知名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等方式。二是在外语类高校、高等师范院校中开设以培养双语教学师资为目标的专业, 将专业外语及有关双语教材纳入必修课程。三是引进双语教师。引进对象应为法律专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他们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又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3.重视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教材建设
原则上, 国际经济法学的双语教学应使用原版英文教材, 但原版英文教材存在着购买费用过高、教材内容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国情以及较少涉及中国有关涉外经济立法等问题。所以, 引进原版英文教材只能是权宜之计, 最终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仍应选择我们的自编教材。可以考虑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既能满足我国对外经贸活动需要又适合我国学生学习的高质量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材。
4.强化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的实践环节训练, 积极探索有效的双语教学考核模式
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双语教学中应加大实践环节的比重, 创造多种形式的实践环节使学生尽可能地适应国际经贸法律实务环境。例如, 在校内可以开展有关国际经贸案件的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国际经济法专题辩论和疑案辨析等活动;在校外, 学校可以与外资或涉外律师事务所、外资企业、政府外经贸部门等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实践活动。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的考核应在坚持结构化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平时成绩, 主要以学生在课上参与双语教学互动的表现、课下完成双语教学平时作业的质量来衡量, 考核点包括英语表达能力、英语听力、英语阅读能力、法律基础知识掌握程度、法律思维、实践能力等。期末考试试题均采用英语表述, 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考试时间确定用中文、中英文结合或者全英文答题。对于完全用英文准确答题的, 可以给予一定的加分。
摘要: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是指在高校国际经济法学专业课程的本科教学中使用英语授课的课时占总课时的50%以上 (含50%) 。应通过采取全外型教学模式、加大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师资力量的培养、重视国际经济法学双语课程教材建设和强化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的实践环节训练等措施来提高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的实效。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教学,探析
参考文献
[1]钟启泉.双语教学不是单纯教学方法问题, http://www.xzschool.
[2]查晓雯.立足实际开展国际贸易法双语教学[J].南方论坛, 2006 (2) :57-59.
[3]张文显.入世与法学教育改革, http://www.edu.cn/20011221/3014828_1.html.
[4]任英欣.双语教学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 (3) :114.
[5]王刚, 李岩.关于国际法学科开设英汉双语教学的思考[J].安康师专学报, 2006 (3) :111.
3.国际经济合作习题集(课程作业) 篇三
【关键词】国际经济学 ; 教学方法 ; 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0264-01
当今国际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局势下,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和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国家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程度也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因此,国际经济学课程也成了每个高校非常重视的必修专业学科。使学生全面理解国际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了解国际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培养学生现代国际经济思维,让他们成为开阔视野、理论实践并轨的实用性人才是高校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的最终的目的。本学科的开设和学习能够加深了解国际经济整体发展趋势和相互联系,对于指导我国全面发展对外贸易与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式方法
1.教学必须打好基础
高校一般情况下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熟悉并掌握国际经济学课程,首先讲授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基础学科让学生慢慢入门,给学生打好讲授专业课之前的基础。但是,好多教师发现学生上专业课时出现不太理解、注意力不集中、做筆记潦草、习惯性看手机等不良现象。这些都是大学生刚刚入学上基础课时养成的不良习惯。因此,如果想培养优秀高等人才,必须从大一的基础课开始严格管束,并且贯穿到大四毕业。因此,讲授国际经济学课程之前有必要将修过的课程知识要点回顾一下,以体现学科之间的衔接性,并帮助学生了解整个经济学体系。
2.运用案例教学方法
国际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比较强的学科,其概念、原理、特征等都比较抽象和难懂。案例教学法是国际经济学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可以激发和带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先进行基本理论讲解,然后通过适当案例教材,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案例提供的材料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一方面可以加深学生对国际经济学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交替运用多媒体教学
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有部分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不太熟练,数学思维能力比较弱,这就导致学生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除学生自身的问题外,教师过分依赖多媒体教学,影响学生学习效果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由于多媒体教学有信息量大、速度快等特点,有时学生跟不上教师的教学节奏,使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教学内容理解不透,难以消化,直接影响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作为教师必须对学生的基础知识进行了解,从学生实际出发,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与板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的话,效果会更好。
4.主持课堂讨论
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中,教师可以提出或留一些思考题,以学生独立自主学习和合作讨论为前提,促使他们自己学会分析问题,讨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这样有利于开发学生的智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改变以往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的“填鸭式”教学,是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方面
目前国内有些高校在安排《国际经济学》教学内容时,主要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设立《国际经济学》课程,而没有设立《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课程。就用一门国际经济学课程的授课内容代替另外两门课程的内容。这种开课方式虽然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不可能完全替代和包含其他两门课程内容,给学生的印象过于笼统和泛泛,涵盖的内容不够全面。第二种是同时设立《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课程。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在国际经济学的框架下兼顾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各方面理论的内容,确保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但有些内容相互重复,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2.理论与实践相互不结合
在讲授国际经济学课程时,部分教师存在过于依赖教材,过于注重对基本理论的讲解和数学结果的推导,却忽略了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使课堂教学有些枯燥乏味。并且,学生不能够通过课堂教学提升自己理解经济问题的能力。因此,会出现一种教师认真而费力,学生却枯燥乏味等对教学非常不利的局面。另外,一般高校对教师考核方法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课堂教学,二是科研成果,而实践教学却不在考核范围内。高校这种对实践教学的忽视,也在客观上造成了教师缺乏改进实践教学的动力和压力,最终使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3.教学方式过于传统
目前,许多国内高等学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依旧采用“满堂灌”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大学非比高中,一般采用这种“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虽然能够达到讲授知识的目的,但效果不理想,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进方面的几点建议
1.建立综合考评方式
建立以基本理论知识测试为基础、以综合分析运用能力考查为延伸、以学生参与积极性为参考的综合考评方式,“考”的同时也要“评”。因此,需要降低笔试在最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即笔试占总成绩的60%,着重考察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案例占20%,要求学生就当前国际经济学的某一现象或问题进行描述、梳理,并最终形成一份简单系统的案例分析报告,考察学生查阅整理文献的能力;讨论占20%,主要根据学生对课堂讨论的参与程度,锻炼学生运用知识理解现实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该部分主要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引入先进的教学方式
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 然后逐步推广到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以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实际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处理好学科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更应该认识到国际经济学这门专业课程的重要性,对本课程的课时量以及开课时间等进行科学安排,对于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知识有必要加以回顾,对于学生尚未修过的其他专业课程知识要予以介绍,以体现学科之间的承接性和过渡性,并不断帮助学生去认知整个经济学体系。
参考文献
4.国际经济学第一章习题 篇四
一、不定项选择
1、经济全球化是国际经济学形成的重要背景,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哪些方面()
A国际贸易发展B生产要素国际流动C国际金融市场融合D国际机构发展
2、国际经济学时研究国际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学科,它主要划分为以下哪些部分()
A国际贸易理论B国际金融理论C国际投资理论D国际生产理论
3、国际贸易理论分为基本理论和贸易政策两个部分,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主要研究哪些方面的问题()
A贸易基础B贸易影响C贸易与经济发展互相作用D贸易主体
4、()在1752年提出了价格-铸币流动机制,阐述了国际金本位制度下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机制
5.国际经济合作习题集(课程作业) 篇五
贸易术语
一、改错
1、判断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误,请更正并说明理由。1)每箱35美元CIF美国
2)每吨7500日元CIF3%大阪 3)每打75元FOB伦敦
4)每吨600英镑CFRC上海 5)785元FCA鹿特丹
二、是非判断:
1,以CIF伦敦价格条件成交,卖方的责任要负责到伦敦交货。N 2,国际商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国际法协会《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都已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因此这些规则对任何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普遍的法律上的约束力。N 3,俗称CIF价格条件为到岸价,因此卖方须承担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所发生的一切风险。N 4,按CIF Ex Ship’s Hold成交,卖方应自负费用和风险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在目的港舱底交货,由买方自行卸货。N 5,在国际贸易中,按照FOB价格条件达成的交易,买方不承担租船订舱责任,而按CFR、CIF价格条件达成的交易,买方则必须承担该项责任。N 6,在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但在CFR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N 7,采用FOB贸易术语的各种变形是为了解决买方在卸货费用上的负担问题。N
三、选择:
1,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C A,CFR比CIF大
B,CIF比CFR大
C,两者相同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基本义务是:C A,向买方提供运输
B,向银行提交合格的单据
C,向买方提交合格的货物和单据
D,向买方提交官方批准文件 3,专门解释CIF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A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B,《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5,6,按照C组术语成交,货物启运后的风险由:B
A,卖方负担
B,买方负担
C,承运人负担
D,保险公司负担 7,采用FCA术语时,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是:C
A,货交买方处置
B,出口国交货地点
C,货交承运人 9,与FOB相比,CFR条件下卖方增加的责任是:B
A,交付货物
B,租船订舱
C,办理货运保险
D,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10,FOB与FCA的主要区别是:A A,前者适用于水上运输,后者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B,前者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后者由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 C,前者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后者则由买方办理 D,前者的风险和费用转移同步,后者不同步
四、案例分析题
1、新疆某公司和日本客商洽谈一项出口合同,计划货物由乌鲁木齐运往横滨,我方不愿承担从乌鲁木齐至出口港天津新港的货物风险,日本客商坚持由自己办理运输。在此情况下,可采用怎样的价格术语报价才能使双方都满意?FCA、EXW
2、某出口公司与香港一客商按CIF条件成交,出口方按时交货并将各种合格单据转交了香港客户。但货在运输途中遭到暴风雨,致使货物受损,买方以未收到合格货物为由,拒付货款。请问买方有无道理,为什么? 无
答:在CIF条件下,风险转移的界限是以船舷为界,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按合同规定按期将货物装到船上,并取得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全套单据,卖方就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无需保证到货,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负担。此时,可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3、试比较FOB、CFR、CIF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点
答、FOB、CIF、CFR三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有: 价格构成不同 ;买卖双方手续办理和费用负担的划分不同。相同点有:都是象征性交货类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界限一样;运输方式一样
练习
二、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
一、是非判断题:
1,样品的复样是来样加工方式下,客户寄来供参考的样品。N 2,品质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都是合同中的要件。Y 3,卖方交货的品质如果不符合同规定,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撤约。N 4,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N 5,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出口日用工业品,应尽量争取按买方样品达成交易。N 6,我与外商按CIF条件每公吨500美元的价格成交某商品一批,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5%,由卖方决定。我按合同规定数量多装5%,装船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10%,我可向客户要求对多装部分按装船时市场价格计算,对方不得拒绝。N 7,按照国际惯例,合同中如未做规定,溢短装部分应按合同价格计算。Y 8,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Y 9,卖方所交货物如果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按《公约》规定,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全部货物。N(拒收多交部分)
10,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按毛重还是按净重计价,根据惯例,应按毛重计价。N
二、选择题:
1,外商在收到我方寄送的样品后,来电表示愿意按我所提交易条件成交,并嘱其签订销售合同。我方在合同内详细列出该商品的品质规格,经对方签字后寄回无误。我方按约装船,忽然接到对方来电:“你方所装货物品质是否与样品相符。”我方的正确答复应该是:C A. 我方所装货物品质与样品相符 B. 我方所装货物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 C. 我方所装货物品质以合同为准,样品仅供参考。
2,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之规定,对于“约”量允许其增减幅度不超过:C A.3%
B。5%
C。10%
D。15% 3,来证数量规定为1000双,不能分批装运,并受《500》约束,无溢短装条款,卖方实发量为1040双或970双,可以吗?B A.可以
B。不可以
C。由买卖双方事后商定
4,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在合同中不作规定时运输标志的提供方一般是:B A,开证行
B,卖方
C,买方
D,船方
三、案例分析题:
1、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含量为14%,杂质不超过2.5%。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抵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具相应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我方能否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为什么?
不行。能用一种方法表示,不宜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表示。以免授人以柄。
2.国内某公司出口至俄罗斯黄豆一批,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公吨。货抵俄罗斯后,经检验,黄豆每袋仅重96公斤,1000袋合计96公吨。适值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客户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不合理UCP500规定,货物数量一般允许有5%增减,除非以个数计数。
3.菲律宾客户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我方能否接受?为什么?
可以。定牌中性包装。要注意不要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该商标是否已有第三方在国内外注册),定明“如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应由买方负责,与卖方无关。
练习三
价格核算
1、我国某出口商品报价为每箱100美元CFRC3%纽约,试计算CFR净价和佣金各为多少?如果对方要求把佣金增加到5%,在保持我方出口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CFRC5%应报多少? 100=净价/1-3% 净价=97;CFRC5%=97/1-5%=102.1053美元。
2.我外贸公司出口某商品1000箱,该货每箱人民币收购价100元,国内费用为收购价的15%,出口后每箱可退税7元人民币,外销价每箱19美元CFR曼谷,每箱货应付海运运费1.20 美元,试计算该商品的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100-7+15/19-1.2=6.0674元人民币/美元
出口总成本=进货价款+国内费用-退税收入,出口外汇净收入=FOB价
3.出口箱装货物一批,报价为每箱35美元,CFR利物浦,英国商人要求改报FoB价,我应报价多少?已知,该批货物体积每箱长45cm,宽40cm,高25cm,每箱毛重35kS,商品计费标准为W/M,每运费吨基本运费率为120美元,并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附加费10%。
0.45*0.4*0.25=0.045〉0.035 所以用“M”,运费=0.045*120*(1+20%+10%)FOB=35-7.02=27.98美元
4.我某公司出口商品一批。共1 000箱,出口价格为每箱2000美元CIF汉堡。客户现要求改报FOBC5%上海价。查该商品总重量为1 200公吨,总体积为1 100立方米,海运运费按W/M计收,每运费吨基本运费率为120美元,港口附加费15%;原报价保险金额按CIF价另加成10%,保险险别为一切险,保险费率为1%。试求该商品的FOBC5%上海价。
FOB=CIF-I-F=2000-CIF(1+10%)*1%-1.2*120*(1+15%)=1812.4美元
5.我某企业向新加坡A公司出售一批货物,出口总价为10万美元CIF新加坡,其中从大连港运至新加坡的海运运费为4000美元,保险按CIF总价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1%。这批货物的出口总成本为72万元人民币。结汇时,银行外汇买入价为1美元折合人民币8.30元。试计算这笔交易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
FOB=CIF-F-I=100000-4000-100000*110%*1%=94900美元
盈亏额=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94900*8.3-720000=67670元
6、从日本进口一批商品,日商报价C.I.F.中国深圳每公吨460美元,我方要求改报英镑F.O.B.价格条件,日商报价F.O.B.大阪每公吨182英镑,(设100英镑=223.35美元,运费保险费占货价10%),问哪种价格对我方有利? 解:(1)将CIF价改为FOB价:
FOB价=CIF价―运费保险价=460―460×10%=414(美元)(2)将FOB大阪每公吨182英镑换算为美元: FOB价=182×〔223.35÷100〕=406.50(美元)将(1)、(2)FOB价对比可知:
FOB大阪182英镑对我方有利,可以接受。
7、出口落地式电风扇300台,共装30箱,从广州到伦敦交货,每箱毛重125千克,每箱尺码为60×57×120cm。查外轮公司运费表,该商品为10等级,按M/W标准,每公吨运费人民币94元,燃油附加费28%,港口附加费10%。问应付运费多少? 解:按题意M/W是重量或体积收费之间较高的一种收费计算: 商品总重量=30×125公斤=3.75公吨
商品总体积=30×(60×57×120)=12.312(米3)运费=94×(1+28%+10%)×12.312=1597.11(元)
练习四 运输、保险
一、是非判断
1,提单日期是说明装船开始的日期。N(完毕)
2,合同规定“Shipment during Oct.”是指十月底以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装运。N(9/
10、AFTER不包括所提日期)
3,国外客户向我定货时,要求在合同中规定“选择港:伦敦/鹿特丹/墨尔本”的条款,我方可以同意,因为这是国际上的习惯做法。N(应在同一航线上)
4,所谓“仓至仓条款”就是指船公司负责将货物从装运地发货人的仓库运送到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的运输条款。N(指的是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起讫时限的条款))
5,“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是指既不填写收货人,又不须背书的提单。N
6,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都是物权凭证,都可以通过背书转让。N
7,如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2001年7/8月装运”,那么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七、八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N
8,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是除平安险责任范围以内的全部责任外,还包括由于暴风、巨浪等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Y
FPA: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赔;WPA:部分损失也赔;一切险:WPA+一般附加险
9,出口货物一批,投保水渍险,途中遇到暴雨,使该批货物遭受一定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这批损失。Y 1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和转船。Y
二、选择
1,我出口孟加拉一批货物,以CFR价格条件成交,该货于8月15日开始装船,8月18日装毕,8月20日启航,9月6日抵达目的港,9月8日客户提货,我交货日期是:B A,8月15日
B,8月18日
C,8月20日 D,9月6日 E,9月8日 2,在海运过程中,被保险物茶叶经水浸已不能饮用,这种海上损失属于:A
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
D,单独海损
3,某外贸公司出口茶叶5公吨,在海运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一部分茶叶发霉变质,这种损失属于:D
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
D,单独海损
5,为了防止运输中货物被盗,应该投保:B
A,平安险
B,一切险
C,偷窃提货不着险
D,一切险加保偷窃提货不着险
6,必须经过背书才能进行转让的提单是:C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7,按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如果被保险货物从海轮上卸下后放在码头上而未运至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继续有效期限为:A
A,卸离海轮60天止
B,卸离海轮20天止
C,无限期
8,我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达成一笔出口交易,我公司应负责替国外客户投保,按照《INCOTERMS》的规定应投保:C A,一切险加战争险
B,一切险 C,保险人承担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 9,商品出口总成本与出口所得的外汇净收入之比,是:C
A,出口商品盈亏额
B,出口商品盈亏率
C,出口换汇成本
D,出口创汇率
10,某商品出口总成本为14000元人民币,出口后外汇净收入为2000美元,如果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为100美元换830元人民币,则该商品出口盈亏率为:B(2000*8.3-14000/14000
A,18.5%
B,18.57%
C,18.60%
D,18.65%
三、案例分析题:
1、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
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不违约,能
2、我国对日本按CFR合同出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规定3—4月份装运,国外来证也如此规定,别无它字样。但我方在租船订舱时发生困难,因出口量大一时租不到足够的舱位,须分三次装运。问在这样情况下,是否需要国外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条款?不用
3、某货轮从上海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触礁,造成船底撞穿、海水涌入,部分货物遭水浸、船长为避免船舶沉没,令船强行搁浅,又使船货发生损失,由于船舶受损严重,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往附近港口修理,检验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箱货物由船舶触礁而被水湿:②600箱货物由于船舶搁浅而遭水渍;③船底因触礁而受损;④船底因搁浅而受损;⑤拖船费用;⑥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上述各项损失从性质上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
四、计算题
1、出口商品到科威1000箱,每箱体积为40×30×20厘米,毛重为30千克。如查船运公司运价表,该商品运费计算标准为M/W,等级为10级,查中国至科威特为海湾航线10级商品按每公吨收费222港元,燃油附加费26%。问该批商品运费多少?
解:按题意M/W是重量或体积收费,即在重量或体积之间,按较高的一种收费计算: 商品总重量=1000×30公斤=30公吨
商品总体积=1000×(40×30×20)=24(米3)运费=222(1+26%)×30=8391.6(港元)
2、某出口公司对外成交C.I.F.价值1 200美元,按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附加险,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为0.6%,战争险的保险费率为0.04%。求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各多少? 解:保险金额= C.I.F.价×100%=1200×110%=1320(美元)
保险费= C.I.F.价×投保加成×保险费率=1200×110%×(0.6%+0.04%)=8.45(美元)
练习五 支付
一,选择题:
1,国外来证的汇票条款,付款人一栏应为:A A,开证行
B,开证申请人
C,议付行
2,国外来证规定,数量为10000公吨散装货物,总金额90万美元,未表明可否溢短装,不准分批装运,根据“500”规定,卖方发货的:D
A,数量和总金额均不可增减
B,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10%以内
C,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5%以内
D,数量可以有5%的伸缩,金额不得超过90万美元 3,以下远期付款的条款哪种对出口方最为有利:C
A,Payment at XX days sight
B, Payment 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acceptance
C, Payment at XX days from date of shipment 4,某公司与日商签订出口饲料12000公吨,来证规定七至十月分批平均装运,七月份装出3000公吨,八月份以货未备妥,则:C
A,九月份可装两批共6000公吨
B,八月份落空不补,九、十月照装
C,该证失效,不得继续使用
5,国外来证规定装运期为“于或约于9月15日(On or about September 15)”,并注明按“500”规定办理,则我装船期应为:B
A,9月12日至9月18日
B,9月10日至9月20日
C,9月5日至9月25日
6,买卖双方以D/P远期T/R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凭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单提货,事后收不回货款:B
A,代收行应负责向卖方偿付
B,由卖方自行负担货款损失
C,由卖方与代收行协商共同负担损失
7,托收方式是委托并通过银行收取货款,使用的汇票是:A
A,商业汇票,属商业信用
B,银行汇票,属银行信用
C,商业汇票,属银行信用
D,银行汇票,属商业信用 8,跟单托收的结算方式对以下当事人谁有风险:B
A,银行
B,出口商
C,进口商
9,在送出口地银行议付的我出口一套装运单据中,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是:C
A,汇票
B,商业发票
C,海运提单 10,在信用证中未注明“Irrevocable”字样的,应属于:B
A,可撤销的 B,不可撤销的二,是非判断题
1,国外开来信用证,来证规定适用“500”版本,其最后装船期及有效期为8月31日,该批货物于7月初装船,提单日期为7月6日,我于7月29日向银行交单议付,银行可以拒绝接受。Y 2,信用证上未规定可否分批和转船装运,我们就必须一次装直达轮,否则不能结汇。N 3,对出口商来说,D/A和D/PT/R所承担的风险差不多。N 4,某信用证规定适用“500”统一惯例,信用证中对转船及分批装运都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我们不能分批装运。N 5,托收是商业信用,所使用汇票是商业汇票,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所使用汇票是银行汇票。N 9,承兑交单的情况下,是由代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向进口人交单。
10,公司出口劳保手套10000打,装货时发现有500打不合格,因装运期将届,来不及改证,且该证注明受“UCP 500”约束,公司以装量可有5%伸缩,故改装9500打,这样处理,符合规定。N
三,案例分析题:
1,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条件签订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8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7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8月5日,收到开证行的简电通知,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即按简电办理装运。8月28日,我方收到信用证正本,该证对有关单据作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经办人审证时未注意,交银行议付时,银行
也未发现,开证行即以单证不符为理由,拒付货款。你认为,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
在出口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买方开到信用证的期限;催证时间过晚,装船过于草率;对方延迟开证未提异议;要谨慎审核单据。
2,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钢材一批,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L/C,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有理。单证相符,必须付款,银行四不管。
3,我某公司向日本某商以D/P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D/P见票后90天付款,并通过它指定的A银行代收则可接受。请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
能推迟付款,以利资金周转。指定A银行,为了便于向该银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得经济利益。
练习六
合同的磋商和履行
一、是非判断
1.发盘的撤回和撤销是同一回事。N 2. 我出口单据中,提单日期应早于保险单日期,发票日期应迟于汇票日期。N 3.在国际贸易中,一项合同的有效成立都必须经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约等五个环节。N 4.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N 5.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发盘是由卖方作出的行为,接受是由买方作出的行为。N 6.《公约》规定,如果在发盘中已经规定了有效期,则在该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仍可以撤销该发盘。Y 7.根据《公约》规定,受盘人可以在发盘有效期内用开立信用证这一行为表示接受。Y 8.一项发盘表明是不可撤销的发盘,则意味着发盘人无权撤回该发盘。N
二、选择
1.我方某进出口公司于2001年11月6日向英国伦敦某公司发一实盘,限11月10日复到有效,当天下午三点发现价格报错,比内部掌握价低30%,按照《公约》只要立即通知受盘人,而且该通知先于或与原发盘同时到达:B A、这个实盘可以撤销
B、此发盘可以撤回 C、若受盘人未接受可撤销
2.在进出口业务中,一项口头发盘:D A、只要接受就有效
B、接受与否都无效
C、必须立即接受并写成书面文件才有效
D、口头立即接受就视为有效 3.关于逾期接受,《公约》规定:D A、逾期接受无效
B、逾期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
C、逾期接受完全有效
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看发盘人如何表态
4、某发盘人在其订约建议中加有“仅供参考”字样,则这一订约建议为:C
A、发盘
B、递盘
C、邀请发盘
D、还盘
5.一般地说,交易磋商有四个环节,其中达成交易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是:BD A、询盘
B、发盘
C、还盘
D、接受 6.根据《公约》规定,接受生效的时间为:ABD A、接受送达发盘人时
B、受盘人采取某种行为时 C、接受通告一经投邮或交给电报局发出时
D、受盘人作出接受答复时
7.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签订的CIF合同,卖方履约所包括的环节很多,其中哪几个环节最为重要:ABDE A、备货
B、催证、审证、改证
C、投保 D、租船订舱
E、制单结汇
6.浙大远程《国际商务》课程作业 篇六
《国际商务》课程作业
姓名:
年级:学号: 学习中心:
————————————————————————————— P89
1,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船舶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 卖方应要求买方凭单据付款。因为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性质,卖方按合同规定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但他不保证货物必然到达和在何时到达目的港,也不对货物装上船后的任何进一步的风险承担责任。
2,我某出口公司拟出口某商品去西欧某国,正好该国某佣金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 系,表示愿为推销该商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效金额给予佣金5%。不久,经该佣金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佣金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我出口公司复电称:佣金必须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出口公司就接受何教训?
答:双方在合同没有对佣金的支付时间进行规定。有鉴于我国公司对于出口方面知识经验的缺乏,应当寻找专业人士咨询后再签订合同。
P144
1,某货轮从上海港驶往商标的新加坡,在航行中触礁,造成船底撞穿,海水涌入,部分货
物遭水浸,船长为避免船舶沉没,令船强行搁浅,又使船货发生损失。由于船舶受损严重,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托轮将货船拖往附近港口修理,检验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物由于船舶触礁而被水浸湿:
(2)600箱货物由于船舶搁浅而遭水渍
(3)船底因触礁受损
(4)船底因搁浅受损
(5)拖船费用
(6)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上述各项损失从性质上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
答:(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部分损失是直接导致的。剩下的2,4,5,6都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些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造成的人为损失。
2,按CIF术语出口一批佩特,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平安保险,6 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了部分损失,价格为8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该如何赔偿?为什么
答:需赔偿10100美元。因为投保了平安险在运输途中只要发生了意外事故,则不论在事故发生前或后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单独海损,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P193
1,出口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为装运月前15天电汇付款,买方延至装运月中始从邮局寄来银行汇票一纸,为保证近期交货,出口企业于收到该汇票次日即将货物托运,同时委托银行代收票款。1个月后接银行通知。因该汇票系伪造,已被退票。此时,货已抵达目的港,并已被买方凭出口企业自行寄去的单据提走。事后追偿,对方早已人去楼空。对此损失,我方的主要教训何在?
答:没有详细考察进口商的背景和实力;托收方式的交易,应该由我方办理保险,争取以 CIF或CIP条件成交,订立合同。
2,我一外贸企业向某日商为出售某商品发盘,其中付款条件为即期付款(D/P at sight),对方答复可以接受,但付款以下条件:“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D/P at 90 days after sight)并通过A银行代收。按一般情况,货物从我国运至该国最长不超过10天。试分析该商为何要提此项条件?
答:付款日期晚于到货日期,进口商可以捉住时机转售货物。
3.我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60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并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外贸企业直接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我外贸企业应该向该行索取货款。因为该信托收据并非我外贸企业授权开具,所以。。P305
计算题
下列银行关于GBP/USD和USD/DEM的汇率报价如下。您希望通过美元完成卖出英镑买入马克的交易。
GBP/USDUSD / DEM
A银行1.635 3~1.636 31.815 8~1.816 8
B银行1.635 5~1.636 51.815 9~1.816 9
C银行1.635 2~1.636 41.816 0~1.817 0
D银行1.635 6~1.636 61.815 7~1.816 7
E银行1.635 4~1.636 81.815 6~1.816 6
(1)您将从哪一家银行卖出英镑买入美元?采用的汇率是多少?
(2)您将从哪一家银行卖出美元买入马克?采用的汇率是多少?
(3)GBP/USD的即期交叉汇率是多少?
答:
(1)。从D银行卖出英镑买入美元,采用的汇率是1.635 6
(2)。从C银行卖出美元买入马克,采用的汇率是1.816 0。
(3)。GBP/DEM=(1.6356*1.8160)-(1.6366*1.8170)=2.9702-2.9737
P324
1,一法国公司出口一批商品,6个月后从美国某公司获得100000美元的货款,为了防止外汇风险,试利用远期合同法,BSI或LSI法制定合理的措施。
答:
1、该法国公司可与该国外汇银行签订出卖100000美元的6个月远期合同;
2、该法国公司可向美洲银行或法国银行借入相同金额的美元,借款期限也为6个月,从而改变外汇风险的时间结构。该公司借的这笔贷款后,立即与某一银行签订即期外汇合同,将该100000美元卖为法郎,随之投放于法国货币市场,投资期也为6个月。6个月后,该公司以100000美元应收账款还给美洲银行,便可消除这笔应收账款的外汇风险。
P 371
4.比较“福费廷”与一般贴现的区别。
答:
(一)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放弃了追索权,这是它不同于一般贴现业务的典型特征。在一般的贴现业务中,银行或贴现公司在有关票据遭到拒付的情况下,可向出口商或有关当事人进行追索。
(二)贴现业务中的票据可以是国内贸易或国际贸易往来中的任何票据。而福费廷业务中的票据通常是与大型设备出口有关的票据;由于它涉及多次分期付款,福费廷业务中的票据通常是成套的。
(三)在贴现业务中票据只需要经过银行或特别著名的大公司承兑,一般不需要其他银行担保。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不仅要求进口方银行担保,而且可能邀请一流银行的风险参与。
(四)贴现业务的手续比较简单,贴现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贴现率也较低。福费廷业务则比较复杂,包买商承担的风险较大,出口商付出的代价也较高。
5.比较“福费廷”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答:福费廷”与保付代理业务虽然都是由出口商向银行卖断汇票或期票,银行不能对出口商行使追索权,但是,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1.保付代理业务一般多在中小企业之间进行。成交的多系一般进出口商品,交易金额不大,付款期限在1年以下;而“福费廷”业务,成交的商品为大型设备,交易金额大,付款期限长,并在较大的企业间进行。
2.保付代理业务不须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汇票的支付进行保证或开立保函;而“福费廷”业务则必须履行该项手续。
3.保付代理业务,出口商不须事先与进口商协商;而“福费廷”业务则出进日双方必须事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4保付代理业务的内容比较综合,常附有资信调查、会计处理、代制单据等服务内容,而“福费廷”业务的内容则比较单一,只提供远期汇票兑现的资金融通业务。
P 397
3.简述分析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缺陷。
答:美元的清偿能力和对美元的信心构成矛盾,表现为美元的国际货币储备地位和国际清
偿力的矛盾、储备货币发行国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之间政策协调的不对称性以及固定汇率制下内外部目标之间的两难选择等;
汇率体制僵硬,无法通过汇率浮动自动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调节国际收支失衡的责任主要落在非储备货币发行国一方,牺牲了它们的经济发展目标。
5..简述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
7.国际经济合作习题集(课程作业) 篇七
所谓国际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即主要培养学生的国际贸易操作能力以及开展国际贸易创业、创新能力的课程, 例如“国际贸易实务”, “进出口实务模拟操作”,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金融市场”, “国际结算”, “报关实务”, “国际市场营销”, “外贸英语函电”, “商务谈判”, “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毕业实习”。这些课程群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毕业生在外贸业务实际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的高低以及是否具备国际贸易创新、创业能力。
2国际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2.1课程体系设置不得当, 没有突出实践性的教学特点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 目前多数高等院校已经意识到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但是许多高等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课程设置仍然过多地沿袭了旧的做法, 课程设置的调整还很不到位, 没有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 实践教学环节课时在整个教学课时中所占比例过低。即使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了实践教学环节, 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和检查标准。
2.2授课方法普遍为理论课授课方法的延伸, 较为呆板
实践性较强的国际贸易类课程非常需要在介绍基本理论概念, 基本操作规范, 基本国际惯例的基础上, 用典型的案例或实战经历来介绍操作要领, 使学生能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能否做到“学以致用”是评判实践类课程教学成败的一个客观指标, 传统理论课的授课模式是对实践类国际贸易课程教学的一种误解, 也是一种误导。要增强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必须改变旧有国际贸易实践类课程的教学模式。
2.3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较为欠缺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高校师资队伍的质量与结构得到了极大的优化, 学历结构与科研能力迅速提升, 但也应该看到除一些著名的专业类外贸院校外, 国内其他院校的的国际贸易实践类教学课程的师资队伍质量改善较为缓慢, 主要原因在于具有讲授好国际贸易实践类课程条件的潜在教师主要分布在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第一线, 普遍不具有各学校要求的高学历, 即便愿意也无法调入相关高校, 而具有良好学历背景的校内教师则缺乏对外经济贸易的实际工作经验, 这是一个两难的困境, 需要解决。
2.4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无法为学生的全面实习提供保障
要使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做到学以致用, 就必须建立健全良好的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方面虽然近年来各类学校均投入了大量的财力, 新建了各类实验室, 购买大批量的教学软件, 但在国际贸易实验软件的使用方面, 往往以拿来为主, 缺少对实验软件的消化、吸收、创新, 这就影响了教学效果。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课外实习基地, 往往只起到应付上级教学主管部门检查的作用, 无法有效接纳学生实习。国际贸易校内实验教学创新以及校外实习基地的重建迫在眉睫。
3国际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学创新实施途径
3.1确立明确的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目标, 完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首先, 要在深入市场调查的基础上, 制定能够体现实践类课程教学特色的行之有效的教学计划。传统的理论和实务课程必须在计划中明确规定实践教学的课时数或课时比重, 并根据实际实施的情况适当调整;同时, 尝试采用“应用性项目教学法”, 个别开设新的实践课, 即以实际应用为目的, 通过围绕某一实际项目实施教学, 项目一般是在生产、管理、营销、贸易中的某一类或一系列实际问题。此类课程比较灵活, 课时弹性较大, 根据实际情况有一定伸缩, 而且内容往往需要跨课程甚至跨学科, 需要综合运用各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课程内容选择上对教师来说也是个挑战, 需要利用对企业考察和学生实习反馈等各种机会, 了解搜集外贸企业在实战中可能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其次, 根据教学计划编写内容翔实的高水平教学大纲, 尤其要避免以往实践教学课时内容安排含糊的情况。对专业的主干课程, 在教改中要以长期进行该课程教学的教师为主体组成编写大纲小组, 整合集体力量编写专业主干课教学大纲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并定期讨论, 以对大纲进行更新和完善。大纲的制定, 要恰当地定位该门课程的目的、任务与要求, 较好地处理它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详略得当。这里重点指出的是, 各门专业主干课都在正常课时中规定了实践课时量, 在教学大纲中必须把实践课时的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做出详细规定, 并在实际授课时贯彻执行, 否则, 正常教学进度中很容易忽略实践课时, 造成敷衍了事。这一点要在新一轮大纲编写中切实执行。
3.2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学生虽然在入学之初, 通过专业介绍大多己经明确了自己的就业方向, 但是当他们真正开始实习时, 对社会实践的认识程度和参与意识还是相当欠缺的。通过教师给予正确的引导, 学生对实践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同时, 教师本身也要掌握实践技能训练方法。训练方法的科学与否对学生技能掌握的好坏和快慢起着决定作用, 教师除了侧重教材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外, 还可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运用一些科学的方法。
3.2.1 形象教学法
理论知识大都比较枯燥, 而实践操作比较新奇。但没有理论的指导, 操作也无法正常进行。因此, 教师上好理论课, 使学生系统地掌握理论知识是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前提。教师在理论教学中, 应以生动、形象的实例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实际。
3.2.2 提前布置与安排
在理论课教学中要及时要求学生为实践课做好前期准备。如“国际贸易实务”课内安排4学时, 借助国际贸易模拟操作软件, 模拟进出口交易全过程, 并制定出一份出口合同。教师可以在理论教学过程中, 及时安排学生自行确定某种商品为其模拟出口商品, 提前对该商品作全面的了解, 从而使得上机操作中能够就该商品制定出合理的出口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
3.2.3 以点带面法
由于学时有限, 不可能将课内所学知识和需要的专业技能, 均在课内安排实践学时, 或在课外安排独立的实践课程。这就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各门课程的教学目的, 以点带面地安排必要的实践内容和方式、方法, 既强化了理论知识, 又达到了举一反三的目的。如“国际金融市场”课内实验, 根据国贸易专业需要掌握外汇交易技能, 安排2学时的上机模拟外汇交易操作。
3.2.4 趣味实践教学法
理论学习是为了应用, 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后看到自己的价值和“本事”, 将会进一步激发学习兴趣。在实践教学中, 尽可能在实训结束时让学生获得属于自己的一个成果。如在国际金融模拟外汇交易中获取了收益, 虽然收益是虚拟的, 学生仍然感到很有趣, 这种教学方法能够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3.3加强校外实习环节、实习形式、实习内容的创新
3.3.1 建立学校与企业的战略联盟, 获取外部资源
加强本专业与企业间的合作, 借助学院的平台, 使其教学活动直接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利用公司的丰富的实践经验, 全球化的网络等资源, 特别是通过与一些跨国大企业的合作, 使学生在全球化组织管理方面得到锻炼, 获得跨国公司经营研究方向的重要经验;通过在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模拟实践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开展专题讲座、联合开展科研、请企业资深的专家参与教学改革 (课程内容设计、办学理念转变、教学方法改革与调整) , 使课程建设、课程目标更贴近社会、行业需求。定期举办讲座。效仿国外大学, 每年都要安排大量的专家讲座, 邀请来讲座的既可以是商界精英, 也可以是政府官员, 既可以是创业成功者也可以是经营失败者, 而讨论的问题涵盖美国、欧盟、俄罗斯、东盟、拉美等国家与地区。
3.3.2 采用“实习制”, 鼓励学生大量积累实践经验
将课程学习与实践较早地结合起来, 鼓励学生尽量多接触实际, 例如参与公司、企业、公共事业机构、基金会、各种国际组织等的运作, 使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交替进行。实习制的种类可仿照美国学校的模版:有全职的、兼职的、长期的、短期的、不收酬劳的、收取酬劳的等等, 使学生实习与今后的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
3.3.3 构建职业介绍所, 为学生扩大与外界联系提供平台
可模仿美国一些商学院的做法, 设立一个专门的职业介绍所, 利用教师的信息资源、往届毕业生的社会关系, 构筑一个企业经理与学生们相互联系的机构。该机构的职能就是帮助毕业生或实习生联系工作单位, 学生可以将简历交于该机构, 再由机构提供参考意见并联系企业以安排实习。通过把学生们介绍给企业界, 加强彼此的联系, 请企业界人士做学生们的良师益友, 并为其提供交际和行为方面的反馈信息, 使其成为学生了解企业功能与运作机制的有效“中介”;也可利用职业介绍所联系企业, 提供案例, 将其作为学生的作业, 学生通过案例教学身临其境, 通过实战, 变间接问题为直接问题, 将所学知识活学活用。
3.4加强实习基地师资培养, 注重实习指导教材建设, 强化校外实习效果
高水平的“双师型”指导教师队伍是校外实习基地发挥功能的必备条件, 教师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熟练的动手操作能力是提高实习指导水平、快速提升学生实践技能的直接保证。系部遵循培养与引进相结合、高学历与高技能并重的原则, 制订具备“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兼结合专业教师团队建设规划,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基地实习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教师实践技能培训, 短期企业实践, 二是通过校企合作, 从企业和社会, 特别是相应的校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直接选聘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技师、管理人员到学校经过教学业务培训后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在校外实习基地硬件建设和“双师型”指导教师队伍培养的基础上, 指导教师要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业务员一起, 按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 参照职业岗位要求, 针对实习内容的特点和目标, 编写具有很强岗位针对性、实用性且合乎学生认知结构的实习教材、指导书;建立与校外实习教学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开发校外实习课程, 把国内外最新专业知识充分体现到教材和新的课程体系中, 使学生在专业实习方面有所依据, 提高基地实训效果, 促使学生的智力技能和工作技能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盾.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探索[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06, (6) .
[2]张步新.高校培养创新人才思路探索[J].现代大学教育, 2003, (04) .
[3]孟亮, 刘晓伟.构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J].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 2006, (9) .
[4]孟繁华.加强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J].重庆工学院学报, 2006, (7) .
8.国际经济合作习题集(课程作业) 篇八
关键词: 高职国际贸易 英语课程体系 整合与实践
一、研究背景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对外贸易逐年增长。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对外贸易迎来了迅猛发展的黄金时期。2001年至2011年,中国进出口年均增长21.5%。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额4.16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一。2015年,受全球贸易额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中国出口震荡下滑。但从国际比较看,中国出口情况仍好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升至13.8%,是改革开放以来提高最快的一年,中国的进出口及出口总额位居全球之首。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迅速,逐步成为外贸发展的新热点。
在对外贸易快递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市场对高素质的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在大幅上升。高素质人才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便是良好的专业英语水平,具体而言,体现在口头和书面两个方面。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沟通,都不是简单的日常交流,而是具有法律效力、关乎企业经济效益乃至成败的交流。因此,研究如何以就业为导向、基于岗位需求合理开设英语系列课程,对于国贸专业的人才培养来说,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高职国贸专业英语课程体系设置上存在的问题
1.对于英语教学培养目标的定位不明确。
国内的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均开设了国贸专业,但是两者在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有着很大的区别。本科院校的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都选择在国内读研读博或出国继续深造,因此英语学习的目的更多的是在校内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或者雅思、托福等英语考试,为今后的学术研究或出国留学及生活做准备。而对于高职高专层次的学生而言,绝大部分学生在毕业后就直接进入企业走上外销员等实际操作性很强的岗位,因此英语课程的培养目标应明确定位为以就业为导向、基于工作过程培养学生在外贸领域的实际应用能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忽视培养对象的特性和培养目标的差异性,在制订培养方案时对英语课程的开设照搬本科院校。而高职学生英语基础普遍较差,很多学生对英语学习提不起兴趣,甚至谈之色变。英语课程及格率明显低于其他专业课程,在毕业时通过四级考试的学生寥寥无几。盲目地以四、六级考试为英语学习的目的,既浪费时间和精力,又无法满足日后的工作需要。
2.基础英语课程的教学内容缺乏行业针对性、英语课程体系的设置缺乏整体性。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把非英语专业的英语课程定位于公共基础课,在教学内容上缺乏行业针对性,脱离工作情境;在教学上只注重语言基础知识的学习,忽略未来职业发展及岗位职能中对英语技能的实际要求;基础英语课程任课教师几乎都是英语专业毕业,缺乏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在教学上存在一定的障碍。此外,国贸专业英语课程体系的设置缺乏整体性。以我院为例,基础英语课程由公共学部开设,专业英语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部开设。这就造成两类英语课程任课教师之间缺乏沟通,信息传递不畅,各门课程的开课时间、教学内容、教学侧重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评价机制等缺乏整体性架构。这种状态直接导致基础英语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之间在教学内容没有做到很好地衔接,容易出现重复或空白之处,在开课时间上可能存在不合理安排。
3.英语课程体系中缺乏真正落实到位的实训环节。
无论哪种语言,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最有效的学习途径就是在真实的语境中应用。目前国内院校英语课程的教学仍然是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师在课堂上满堂灌,尤其是基础英语课程教学上,还是以单词、语法、阅读为教学主线,学生成为被动接受者。即使某些专业英语课程安排实训环节,大多都是“换汤不换药”。缺乏模拟真实工作情境的实训软件、实训室及与企业对接的校外实训基地,让教师很难在教学模式上做出改进,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三、基于工作过程分析岗位英语职业能力要求
高职高专层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两个行业:传统外贸行业及跨境电商行业。
就传统外贸行业而言,最主要的三个就业岗位为外销员、跟单员、单证员,其次是相关行业岗位,如:货代员、报关员、报检员等。从整个外贸业务流程看,英语技能的要求贯穿于每个工作环节。从交易准备、交易磋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四个阶段来看,外销员主要对应交易准备、交易磋商和合同签订阶段,跟单员和单证员主要对应合同履行阶段。对于中小型外贸企业来说,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很常见,所以对于从业人员听、说、读、写英语能力有着全方位的要求。具体而言,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听说方面。通过电话或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的商务情境为接待国外客户、商务宴请、参观工厂、口头交易磋商等。二是书面形式,主要是利用外贸商务函电,通过电子邮件、电报或电传的方式和客户进行交易磋商,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包装、保险、货款结算、装运、索赔理赔等问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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